第一講:身上有基督的印記

經文:哥林多後書一:1—22

也許我們會這樣問:為甚麼使徒保羅寫了哥林多前書之後,還要在短短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又寫了這封哥林多後書?其實,我們可以簡單的回答這個問題:就是在哥林多教會裡,有人自稱是「真」使徒,因此就攻擊使徒保羅,說他是「假」使徒。也有人說他將所募集要捐給耶路撒冷教會貧困信徒的錢,飽入私囊等等,類似這樣污衊他的傳言不少。使徒保羅為了這些謠傳感到相當的難過,因此,他又寫此書信答覆一些謠傳中的問題。其實,我們知道,無論使徒保羅到哪裡去傳福音,後面都會緊跟著一些專門在扯他後腿的人,不是說他沒有「使徒」的資格,就是說他傳的並不是「純」的福音(我喜歡用「純」這個字,是因為在台灣也有這樣的問題)。如果我們將記載耶穌基督傳天國信息的福音書拿來看,也會看到當時的猶太宗教領袖們,因為害怕耶穌基督所帶來的影響力,因此,不是說他中了邪,有鬼王附身(參考馬可福音三:22),就是說他胡言亂語(馬可福音二:6)。連他的家人都不相信他(參考約翰福音七:2—5),甚至有許多次,猶太宗教領袖想辦法要捉拿他,卻因為懼怕眾人而作罷(參考馬可福音十一:18、十二:12)。這樣,我們可以瞭解到使徒保羅的用心實在是良苦,他除了要解答哥林多教會寫來的信中所提的問題,也要透過所寫的書信來解釋他之所以成為「使徒」傳福音的心路歷程。而這也往往是一位被「誤解」的傳道者有時很難啟口的地方。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章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二節:我是保羅;我奉上帝的旨意作基督耶穌的使徒。我和我們的弟兄提摩太寫信給在哥林多上帝的教會和全亞該亞所有的信徒。2願我們的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賜恩典、平安給你們!

在哥林多前書,使徒保羅是用他的名字和所提尼的名字共同寫信給哥林多教會。現在他是用自己的名字和他最得意的門徒提摩太的名字共同寫這封信。他之所以用提摩太的名字,很可能是因為提摩太曾經和他一同開拓該教會(參考使徒行傳十八:5),且受使徒保羅差派前往哥林多教會去訪問(哥林多前書四:17),並希望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能夠好好地接待提摩太,使他安心,不要輕看他(哥林多前書十六:10—11)。

提摩太,是使徒保羅第二次傳福音時所得到的年輕同工。路司得的人,母親友妮基、外祖母羅綺都是猶太人,父親是希臘人。提摩太在路司得和以哥念備受信徒的稱讚,使徒保羅帶他同行傳福音時,為了減少不必要的困擾,也為他行了割禮(參考使徒行傳十六:1—3、提摩太後書一:5)。使徒保羅相當喜愛提摩太,甚至稱他是「在信仰上的真兒子」(提摩太前書一:2)。

在第一節除了提到哥林多教會外,也提起「全亞該亞所有的信徒」。亞該亞,這是包含今天希臘的南部、哥林多、堅革哩和雅典港市。但並不包含北部的馬其頓。使徒保羅在亞該亞傳福音時,得到最早歸信耶穌基督的一家人就是司提法那(哥林多前書十六:15),這一家人後來在福音事工上非常熱心參與。在堅革哩也有教會,並且也有非常熱心於福音事工的女執事,她的名字叫菲比(羅馬書十六:1)。

第三至七節:3我們要感謝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他是慈愛的天父,也是一切安慰的來源。4在我們的各種患難中,他安慰我們,使我們能夠用他所賜給我們的安慰去安慰遭遇各種患難的人。5正像我們跟基督同受許多苦難,我們也藉著基督得到許多安慰。6如果我們遭遇苦難,那是為要使你們得到安慰,得到拯救;如果我們得了安慰,你們也同樣得到安慰,並且得到力量來忍受我們所遭受的苦難。7我們對你們的信心從不動搖;我們知道,你們分擔了我們的苦難,也要分享我們所得到的安慰。

在這段短短五節的經文中,一再出現的詞句「安慰」共計有九次之多。請注意,使徒保羅用「安慰」這個詞時,特別強調是來自上帝的「安慰」,不是來自人的「安慰」。來自上帝的「安慰」是帶有拯救、解放、寬恕、赦免的意思。例如舊約以賽亞書第四十章一至二節:「我們的上帝說:你們要安慰我的子民,要安慰他們。要鼓勵耶路撒冷的人民,告訴他們:他們的苦難已經夠了;他們的罪已蒙寬赦了。我已經徹底懲罰了他們的罪。」犯罪的人被寬赦,這是很大的安慰,同樣的,從亡國而遭遇俘虜的苦難中得到釋放,就是很大的安慰。這不是一般人所能給予的安慰,因為這種安慰是生命的釋放(參考加拉太書五:1),只有上帝才有這樣的能力。這就是使徒保羅在第三節所說的,上帝就是「一切安慰的來源」。也就是說,上帝所給予人的安慰,乃是最重要的、最貴重的,因為那是人生命的泉源,是永恆的。相對的,從人得到的安慰,往往是暫時的。

再者,這段經文中也出現四次的「苦難」(παθηματα),兩次的「患難」(θλιψει),雖然在希臘文用的字是不同,但在意思上是很接近的,除了是指身體上受到苦刑外,也指一個人被藐視、唾棄、羞辱、拒絕等心靈上的痛苦。使徒保羅在第五節特別用「正像我們跟基督同受許多苦難」來形容「苦難」的意義,乃是我們與耶穌基督的生命是結成一體、不可分開的。耶穌基督的「苦難」,是死在十字架上的「苦難」,而這十字架的「苦難」是與生命的拯救有密切的關係。因此,這裡所要表明的「苦難」,不是單指釘十字架的刑罰,而是包含了釘十字架整個經過所帶來的人對生命的羞辱,以及拒絕上帝拯救的愛所引發的生命「苦難」—罪。

第六節是很有意思的一節經文;這裡使徒保羅說當我們與耶穌基督同受苦難時,我們也將可以藉著耶穌基督「得到力量來忍受我們所遭受的苦難」,這是很值得我們謹記在心的一句話。因為這句話也是一句應許,讓我們知道,倚靠耶穌基督所得到的是生命的力量,這種力量勝過人所能想像得到的,是可以勝過生命的苦難,使人在絕望中,重新建立生命的希望。

第七節使徒保羅提到「分擔苦難」、「分享安慰」的信仰內涵。基督教信仰很重要的信息就是在這裡。托瑪斯‧亞奎那(Thomas Aquinas, 1224—1274),這位被天主教會看成是十三世紀最偉大的神學家,就曾說過這樣的話:「沒有受過安慰的人,也不知道怎樣去安慰別人。」確實,能安慰別人,是一種極大的恩賜。我們應該清楚一件事:就是「苦難」的背後往往是一種期盼,這種期盼就是「安慰」。在拉丁文,「安慰」的字根就是「fortis」,是指「勇敢」的意思。因此,我們可以看到要「安慰」別人也需要勇氣。因為當一個人受到極大的打擊,生命垂危的時候,要去安慰那樣的人,就需要特別的「勇氣」。為甚麼呢?因為在使徒保羅的時代,一個人會在信仰宣告相信耶穌基督,那是需要認識清楚這樣的宣告,可能為他帶來生命的危險,可能會受到迫害致死。約翰福音第二十章十九節這樣記載:「星期日晚上,耶穌的門徒聚集在一起,門緊緊地關著,因為他們怕猶太人的領袖。」看,短短的一句話,說明了在那時候,門徒們心裡的感受簡直就是風聲鶴唳,害怕被猶太宗教領袖們發現他們的蹤跡,也把他們抓入官府定罪,他們也可能像耶穌基督一樣,被判處釘十字架的死刑。因此,他們害怕地關緊著門。想想看,在那時候,誰敢去安慰他們?這就很像台灣在一九五○至六○年代,國民黨政府執行的「白色恐怖」、「清鄉政策」的時期一樣,只要被點名為「共產黨」、「反政府」的人,都被冠上一頂「思想有問題」的帽子,重則槍斃,輕則送綠島去關,有人甚至被關長達三十年以上。這是政治的案件,如果是宗教案件往往更慘。不是過去才這樣,即使在今天這樣的時代還是不能免除。如果有在注意國際局勢,大家應該會記得大約在十七、八年前(一九八三年左右)有一位作家名叫「魯西迪」(Salman Rushdie),寫了一本書名叫「魔鬼的詩篇」(The Satanic Verses),批評回教的信仰,結果被伊朗領導人賀梅尼下令全世界的回教徒,只要抓到這個作家,格殺勿論。伊朗政府為了要抓他,還特別懸賞美金兩百萬。他在英國被保護著。但大家都知道,要去慰問他,恐怕都會為自己帶來生命的危險。他一直生活在沒有安全感的環境下,他的妻子離開了他,因為不知道甚麼時候會被人謀殺,不敢外出,也不敢與任何人接觸。一直到伊朗領導人賀梅尼去世後,在英國及世界各地許多作家的努力、呼籲,才讓伊朗解除這項通緝令。

我們雖然不知道哥林多教會是否也如所說的經驗到這樣的苦難,但從使徒保羅要離開米利都前往耶路撒冷之前,曾派人到以弗所請該教會的長老來米利都見他,在會面中,他對以弗所教會長老說這樣的話:

「我知道在我離開後,有凶暴的豺狼要混入你們中間來傷害羊群。就是在你們中間,也有人會造謠撒謊,誘惑門徒去跟從他們。所以,你們要警醒,要記得,在三年的歲月裡,我怎樣日夜用眼淚勸誡、教導你們每一個人。」(使徒行傳二十:29—31)

從這段經文可看出,早期教會內部的不安定感,這些使徒保羅所說的「豺狼」,很可能是那些猶太保守派的人,專門在尋找基督徒聚會地點,然後向羅馬政府通報,抓基督徒入監獄的。這就像使徒保羅過去在未遇到復活的耶穌基督之前所做的迫害基督徒事件一樣。

第八至十一節:8弟兄姊妹們,我們希望你們知道,我們從前在亞細亞省所遭遇的患難。那壓在我們身上的擔子是多麼大,多麼沉重,連生存的希望都沒有了。9我們只覺得已經被判死刑。這樣的情形使我們知道不能倚靠自己,只能倚靠那使死人復活的上帝。10—11他曾經從死亡的危險中拯救了我們,將來仍要拯救;只要你們用禱告幫助我們,我們確信這位上帝將來還要施行拯救。這樣,有許多人為我們禱告,使我們蒙恩,也必定有許多人要為我們感謝上帝。

請注意在第八節提到「從前在亞細亞省所遭遇的患難」,使徒保羅說那次的「患難」,是嚴重到幾乎「連生存的希望都沒有了」。可惜在這裡並沒有說明到底是發生甚麼事這樣嚴重。因此,有些聖經學家認為應該與在以弗所城所發生的事有密切的關係。如果是在以弗所城發生的事件,那麼參考使徒行傳第十九章應該可以知道,那次是因為使徒保羅在以弗所傳福音大有斬獲,作者路加描述該城那些雕刻偶像行業的人的看法說:使徒保羅傳福音的事工已經「使以弗所和幾乎全亞細亞省的許許多多人相信了」(使徒行傳十九:26)。因此,那些因為靠雕刻以弗所城女神廟偶像的金匠感受到生存有危機,煽動該城居民,結果引起甚大的暴動,有兩位與使徒保羅同行的馬其頓人—該猶和亞里達古被逮捕,使徒保羅則是在眾人的保護下脫離這次的危機,沒有人能安撫群眾的情緒,後來還是該城羅馬書記官出來說話,並且以「像今天的暴動,我們難免要被追究責任」(使徒行傳十九:40)來壓住群眾的紛亂,讓他們知道羅馬政府如果一出手處理,恐怕大家都將受害更深。

不過,是否就是這件事,使徒保羅在這裡並沒有明確記載,我們也只能說「可能」,實際上是否這件事,還有待研究查明。因為在羅馬書第十六章三至四節有這樣的記載:

「請問候事奉基督耶穌的同工百基拉和亞居拉;他們為了我冒生命的危險。不但我感謝他們,外邦的各教會也都感謝他們。」

簡單的隨筆問候,卻暗藏著非常重要宣教事工背後的辛酸眼淚。使徒保羅說百基拉、亞居拉這對夫婦,曾為了他的緣故「冒著生命的危險」,這到底是發生甚麼事呢?也沒有說明。不過可以想像得到必定是大事件。我們知道使徒保羅和百基拉、亞居拉一同在以弗所傳福音,然後,他離開百基拉和亞居拉,繼續前往凱撒利亞等地。而後來百基拉和亞居拉就用他們自己的家作為以弗所教會的聚會場所(參考羅馬書十六:5,哥林多前書十六:19)。可見在以弗所城傳福音的工作必定有很大的事件發生,該事件曾經危及使徒保羅的生命安全。

在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中,可以看到使徒保羅顯然一直有一種「不安全感」,這種「不安」的感覺,並不是他怕死,不是這樣,因為使徒保羅已經有「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基督在我生命裡活著」(加拉太書二:20)的生命觀,他是把生命豁出去了的人。因此,死,對使徒保羅來說並不是甚麼害怕的事。如果真的害怕,他不必堅持要上訴到羅馬皇帝那兒,就像羅馬的官員亞基帕王對新任總督非斯都所說的:「要是這個人(指使徒保羅)沒有向皇上上訴,他早就被釋放了。」(使徒行傳廿六:32)他真正擔心的事,是怎樣才能使福音的工作能趕快傳開,他深深地盼望自己的同胞—猶太人—能早日得救。甚至為了這件事,他說過這樣的話:

「我的憂愁多麼沉重,我心裡無限傷痛!為了我的同胞,我骨肉之親,縱使我自己被上帝詛咒,跟基督隔絕,我也願意。」(羅馬書九:2—3)

這段經文可以看出使徒保羅的心境,他對福音事工的執著和期盼的熱切,幾乎就是將之看成是他生命的全部,沒有完成福音的事工,就等於被判死刑一樣的難過。特別是為了要使自己的同胞—猶太人—得救,他甚至願意用自己「被上帝詛咒,跟基督隔絕」這樣重大的代價來換取。這就是為甚麼他在這裡會說,只有「倚靠那使死人復活的上帝」才能救我們這會死亡的生命。因為在他的看法裡,被上帝揀選出來當同工,有份於福音的事工,是一項非常榮耀的事,如果一個福音事工的工作者連這樣的榮耀、恩典都無法掌握得住,無法使自己盡心、盡力完成上帝所交託的使命,那豈不是等於是枉費了上帝拯救的慈愛,和揀選的恩典?當然是!這就是使徒保羅要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為他祈禱,他說只有祈禱才能得到上帝的賞賜,有足夠的力量完成福音的事工。這幫助我們瞭解到一件非常重要的認識:傳福音的事工,不是倚靠人的力量,而是倚靠上帝的恩典。因此,福音事工也是祈禱的事工,必須有祈禱作基礎。沒有祈禱,任何福音事工都不會有好的成果。祈禱,才會使我們知道那是為福音而做,不是為人而設立的事工。

第十二至十四節:12我們所誇耀的是:我們的良知證明我們在世為人,尤其是我們跟你們的關係,都受上帝所賜的坦率和誠懇所支配,而這是由於上帝恩典的力量,不是由於屬世的智慧。13—14我們寫給你們的,只限於你們所能讀、所能領會的。你們現在領會的只是一部分,我希望你們以後會完全明白。這樣,在我們的主耶穌再來的日子,你們會誇耀我們,正像我們誇耀你們一樣。

從第一章十二節開始,直到第七章十六節止,這段篇幅都是使徒保羅在為自己所遭受的污衊和許多不實的傳言提出辯護。這讓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和哥林多教會之間存在的「緊張性」。原因是有人在哥林多教會內傳話,說使徒保羅的種種是非,包括他的背信、不誠實等等。因此,使徒保羅認為有必要說明一些事情的原委,讓大家知道是甚麼原因對原先計畫的事有些改變。

首先,使徒保羅提出要誇耀的一件事:坦率和誠懇。特別要注意的是,這裡他說的「坦率和誠懇」是來自上帝的,不是人自己在說的。所謂來自上帝,指的就是:上帝對一個人的「良知」作鑑察的工作。使徒保羅就是告訴哥林多教會信徒,上帝在鑑察他的良心,知道他是用「坦率和誠懇」來對待哥林多教會。換句話說,上帝可以作為他的證人,證明他沒有半點兒欺騙該教會。所謂「良知」,這是指上帝的形像,也就是指上帝創造的愛。因此,當使徒保羅說他用良知來證明自己的誠實時,也就是指著創造天地的上帝來發誓的意思。

再者,使徒保羅說到「坦率和誠懇」,意思就是面對著上帝,坦蕩蕩的,毫無遮掩的。換句話說,使徒保羅說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說過的話,都是可以攤在陽光下檢視的。沒有隱瞞,也不會有任何隱藏得住的事,因為是上帝在檢視他的心思意念。

這就提到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傳福音的工作,不能欺騙、隱瞞,必須很誠實。因為是上帝在檢視,不是用人的眼睛所能看出人內心的污穢。這一點對今天的傳道者來說確實是很有警惕作用。別以為上帝沒有在看,存有這樣的意念,就已經失去了當傳道者的資格。

第十三至十四節中,使徒保羅提出了末世審判的觀念。他知道無論他怎樣解釋,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也許並不能馬上清楚,心中還是會繼續存著遲疑的態度。因此,他並不想要強辯,就像他在前一封信(前書)中第十三章十二節所說的一樣:「我們現在所看見的是間接從鏡子裡看見的影像,模糊不清,將來就會面對面看得清清楚楚。」他在這裡告訴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也許現在他們只能清楚一部份,期待有一天會完全明白。所謂「主耶穌再來的日子」,指的就是審判的時候,他可以坦然無懼地面對上帝審判,那時,大家就會明白他確實是誠實不欺地對待哥林多教會的。

第十五至廿二節:15既然有了這樣的確信,我就計劃先去訪問你們,使你們加倍獲得欣慰。16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計劃先經過你們那裡,回來的時候再去一次,好讓你們幫助我前往猶太。17這樣的計劃,有誰能批評我輕率呢?難道我計劃這件事是出於自私的動機,是是非非,反覆無常嗎?18我指著信實的上帝說,我的諾言並不是「是」而又「非」的。19因為西拉、提摩太,和我傳給你們的那位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並不是一位是而又非的。相反地,他就是上帝的「是」字。20上帝一切的應許在基督身上都成為「是」了。因此,我們藉著他說「阿們」來榮耀上帝。21上帝向你我保證,我們生活在基督裡面;他把我們分別出來,22在我們身上蓋上了他的印記,並且賜下聖靈在我們心裡,作為他為我們所預備的一切的擔保。

從這段經文我們看到問題出現了,原來是使徒保羅計劃去訪問哥林多教會的(參考哥林多前書十六:5—7),後來因為某些因素改變了這項計劃。是甚麼因素,這裡並沒有明說。很有可能是和發生在以弗所的事件有關(參考使徒行傳十九:21—22、二十:1—2),因此,他臨時改變計劃,直接往馬其頓。他原有的行程,是希望能夠先經過哥林多,然後從馬其頓返回的時候,又再去一次哥林多,這樣來回就有兩次。但在哥林多教會內部有反對他的人就利用這個機會大事喧染,說使徒保羅講話常常是反反覆覆,不實在,說要來,現在又不來了,這讓使徒保羅感到相當的難過。他在這裡提到在基督教信仰非常重要的一個認識:傳福音的工作者,就是身上帶有耶穌基督的「印記」的人,是被上帝分別出來的人。因此,傳福音的人所講的,就是代表著上帝的信息,怎能說是反反覆覆呢?如果一個傳道者講話是如哥林多教會那些傳謠言的人所說的,是反覆無常的話,這樣的人就不能算是傳講福音的人。使徒保羅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講法,原因就正如他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中所說的:「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基督在我生命裡活著。」(加拉太書二:20a)他是將自己的生命與耶穌基督緊密地結合在一起。這就是他在這裡所說的,是身上帶有基督的「印記」。他特別強調說這個「印記」乃是聖靈所做的記號,且是刻畫在心裡作為擔保。這就非常有意思了。

我們知道古時候的奴隸,身上都會用燒紅的鐵印烙記號在身體上,這樣奴隸逃跑後被抓到時,只要看烙印,就會知道是誰家的奴隸。使徒保羅常說自己就是基督耶穌的「僕人」(羅馬書一:1、腓立比書一:1),也自比是福音的「囚犯」(以弗所書三:1)。但這種烙在身體上的記號是可以設法消除掉的,逃離的囚犯、奴隸,只要沒有被抓到,穿著衣服就可以遮蓋烙印的部位,沒有人會知道他的身份背景。這就像以色列人民與上帝之間立有永久的約,這約就是寫在石版上,是摩西代表著以色列人民和上帝訂立的「生命之約」。但是,以色列人民還是忘記了,並沒有按照所訂立的約去遵行。因此,先知耶利米重新傳出上帝的信息說:

「時候將到,我要與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訂立新的約。我親手領他們的祖先出埃及以後,曾經與他們立約。我是他們的丈夫,他們卻破壞了這約。新的約和這舊的約不同。我要與以色列人民訂立的新約是這樣:我要把我的法律放在他們裡面,刻在他們的心版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書卅一:31—33)

看,新的約是刻在以色列人民的「心版上」,而不是刻寫在石版上,這是非常不一樣的。如果不是寫在心中的東西,人都可以用盡一切方式將之改變過來。

在一九五○年發生的韓國內戰,許多被派去參加韓戰的中國兵被聯軍俘虜,這些軍人戰後並不願意被遣送回中國去,台灣的國民黨政府將之接到台灣來,但要求這些來到台灣的韓戰中國兵士,都必須在他們的身上,特別是在手臂上用針紋上「反共抗俄,解救大陸同胞」這樣的字,或是紋上「殺朱拔毛」、「打倒共匪」這字樣。但如今政治環境改變了,這種改變使當年刻在身上的這些字都成為一種極大的負擔,因為有些老兵回中國去探親,被公安人員發現身上有這些字,都成為被找麻煩的對象,不是被帶去詢問,就是被套上許多莫須有的罪名,甚至被禁止返鄉,因為他在中國的親人也接到公安人員的盤問,甚覺困擾。可是我們知道這些紋字都不是刻在心版上的,是刻在身體的外表上。就像今天台灣和中國的關係不再是戒嚴時代那樣彼此相互仇恨為敵的關係時,這些刻在外表上的記號,很快就會變樣,甚至還會變成一種生存的負擔。

使徒保羅說基督徒的身上都有聖靈的「印記」,這「印記」表明的是基督徒與耶穌基督之間不可分的生命關係,是上帝賜下的聖靈將之刻畫在每一個信的人的心裡。因此,基督徒所講的話,就是在見證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拯救的信息,絕對不能是虛偽、反覆無常的。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所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我們的身上都有上帝的靈作記號,必須相當謹慎所說的話和所行的事。

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在反駁那些傳言他講話反覆無常,說的話不算數,或是根本就是在欺騙哥林多教會信徒的事時,他以身上帶有聖靈蓋在身上的「印記」,來表明自己所說的話、所做的事,都是代表著耶穌基督,絕對是忠誠、可靠的。使徒保羅這樣的堅持和態度,是非常重要,也是我們要學習認識的基本信仰態度。

去年(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七日咱教會週報的「牧師專欄」,我寫一篇「學習當基督徒的第一步」文章,有不少其它教會的會友看到該篇文章後,紛紛打電話來說要將之轉載在他們教會的週報上。在該篇文章中,我就這樣說:常常有人在教會裡「傳另一種訊息」—不誠實的話。我認為這樣的人是違背十誡的第八誡,因為傳播不誠實的話會陷害到別人。在該篇專欄的最後,我說有關教會的事,如果你有聽到甚麼話,覺得很奇怪,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來問牧師我,因為我最清楚教會的事情發生之經過。請注意,我指的是教會的事,而不是會友家裡的事。教會的事沒有不能公開的,這也是為甚麼我常將小會、長執會通過的事在週報上刊登給大家知道的原因,為的就是要讓大家知道小會或長執會所作的決定。但如果小會有處理人事上的問題,就不一定會公佈,原因是可能牽扯到個人的隱私。

我認為有三種工作的人是直接向上帝負責任,一是從事福音事工的傳道者,二是從事醫療工作的人,三是投入在教育事工的老師。這三種人都必須直接向上帝負責。因為傳福音工作的傳道者,不能因為傳福音的地方客觀條件很不好,就說不要傳,或是不要去。他必須心存拼命和感恩的心。他不能因為待遇好,就認真;也不能因為待遇不好,就應付了事。我常說:傳道是在救靈魂的工作。傳道者若是沒有對上帝負責的心,很容易敗壞自己,連帶的也使別人的心靈也墮落了。同樣的,從事醫療工作的人,也必須是這樣的態度,不能因為病人沒有甚麼社會地位、金錢,就拒絕為他看病,或是隨便草草診斷了事。如果是這樣的態度,很容易使病人的生命發生危險,甚至嚴重時會害死人的性命。而從事教育工作者,是在啟迪人的思想,他必須有這樣的認識:每個來受教的人,都是未來影響國家、社會的方向者。不能因為這個受教者反應遲鈍,就拒絕教他,也不能因為他的家世背景較不顯眼,就不認真執教。我們豈不是常常聽到說:今天台灣社會有這樣的情況,就是因為過去五十年的教育結果?

今天的基督教會就是上帝的「印記」,每一間有十字架的教會就是烙上了基督「印記」的教會,應該要時刻注意到它所說的話、所做的事,都是代表著教會與耶穌基督之間不可分的關係。同樣的,傳道者更應該有這樣的認識:他的一舉一動都是代表著在他身上有聖靈所作的「印記」,這「印記」應該是一種榮耀,因為那是拯救的記號。如果基督的教會,或是傳道者要使這個「印記」顯明,最基本的、也是初步的第一步,就是誠實。沒有誠實,其它的都免談了。我們看使徒保羅這樣說:

「你們不可再撒謊!每一個人必須向弟兄說誠實話,因為我們都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以弗所書四:25)

「不要在言語上傷害別人,只要說幫助人、造就人的話,使聽見的人得益處。不要使上帝的聖靈憂傷;因為聖靈是上帝擁有了你們的印記,保證上帝釋放你們的日子就要來到。」(以弗所書四:29—30)

看,我們就是上帝擁有的印記,如果我們沒有說誠實的話,就無法使這印記發出光芒,相反的,只會使聖靈增添憂傷而已,對福音事工一點益處都沒有,這是多麼不應該啊!

二、信仰團契的特質就是分擔苦難,也分享安慰。

我們的教會是個信仰團契,和一般的團體絕對不同,因為我們是用信仰共同建立起來的團體,既不是商業團體,也不是一般社團。我們有一本已經流傳超過四千年之久的聖經作為我們維持這個信仰團契秩序的準則。因此,在教會裡,講的是依據聖經,以聖經作基礎來衡量、評斷所發生的事。也因為這樣,在教會裡有它不同於一般社會的價值觀。

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在這封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裡,短短的幾節經文中,就一再提到從患難中得到安慰的力量。他說這安慰的來源是上帝,因為上帝的安慰才是真實的、永恆的。也只有上帝的安慰,才能使人在遭遇苦難的時候,有足夠的力量來忍受。

這就是我們的教會,它是一個分擔苦難,同享安慰的信仰團體。我們與一般社會團體不同的地方,就是我們知道真正能安慰人的,不是來自人的許多頭銜、名號、財物。這就是為甚麼在基督教會裡,我們不把這些東西看成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這些都很快會過去,也很快會變質。而基督教會所能給予的都不是這些,教會所能給予的只有一點:就是祈禱。因為祈禱是和上帝對話,只有祈禱才能表達人內心真實的心思意念。我很喜歡聖詩第二六七首「祈禱的時此時及好」的第一節:

「祈禱的時此時極好,我心脫離俗情煩惱,
又可就近天父面前,將心所愛祈禱無停。
我曾遇著災禍艱難,祈禱的時能得平安,
又我專心祈禱的時,能使魔鬼與我相離。」

確實是這樣,真心的祈禱,會帶給人心靈極大的平靜,這絕對不是人的力量所能給予的。就像使徒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信中所說的:

「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原不知道該怎樣禱告;可是聖靈親自用言語所不能表達的歎息為我們向上帝祈求。洞察人心的上帝知道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依照上帝的旨意,替他的子民祈求。」(羅馬書八:26—27)

不用擔心怎樣祈禱,更不用擔心上帝不知道我們的苦難,上帝很清楚知道。即使我們遇到非常大的苦難,甚至嚴重到無法用言語述說出來,也不用為此失去信心,因為聖靈知道我們內心的苦悶,在我們講不出話來的時候,聖靈已經將我們所想要講,卻講不出來的話都帶到上帝那裡去了。

我常說:會來基督教會敬拜的人,就是自己承認是一個有罪的人,且是罪大惡極的人。因此,來教會就是要學習怎樣改過。也因為這樣,我們在教會裡就比較容易聽到發生許多不好或是難過的事。但請別忘了,我們不是聽到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而到處去轉述,而是知道怎樣與這些苦難的人一同分擔,我們要為他們祈禱,讓他們知道:在他們的苦難中,我們從來沒有忘記,我們與他們分擔了生命的苦難,一直在為他懇切地祈禱。因為祈禱就是力量,是我們唯一可以從上帝得到支持的途徑。我們祈求上帝的愛、憐憫安慰在苦難的兄姊的身上或家庭,這就是我們來教會參與這個信仰團契的理由。

(講於二○○○年十月廿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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