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講:信與不信之間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03 16:16
經文:哥林多後書六:1—七:1
使徒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有兩句很有意思的話:
「如果我們跟基督合而為一,經歷了他的死,我們同樣也要經歷他的復活。」(羅馬書六:5)
「如果我們跟基督同死,我們信,我們也要跟基督同活。」(羅馬書六:8)
這就是我在前一講所說的,基督教信仰最中心的主題就是「死而復活」。如果離開這個主題,基督教的信仰就沒有甚麼好說的了。就是因為有「死而復活」這個重要的信仰內涵,使基督教在這兩千年來不斷地在成長,也不斷地在傳遞這個信息,要讓所有生活在困苦中的人有生命的盼望,在絕望中的人,看到生命的亮光,因為耶穌基督的復活,已經為人類苦難的生命帶來希望。任何一個基督教的團契,如果沒有傳遞這個信息,或是沒有將這個信息當作最重要的使命,這個團契就不會是屬於基督教會的信仰團契,這個認識是很重要的。
我們之所以要強調「死而復活」信息的重要性,理由只有一點,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只有在復活的信仰裡,才會有「新造的人」的形像出現(五:17、以弗所書四:24)。沒有復活的生命,那樣的人是已經死了,死的生命,就沒有甚麼好期待的,也沒有甚麼好盼望的。因為那樣的生命是只有今生,而沒有未來。這就如同使徒保羅所說的:「如果我們信基督的人只在今生有希望,我們就比世界上任何人更可憐了。」(哥林多前書十五:19)我們不是因為使徒保羅說這樣的話,就認為是這樣,而是除了相信使徒保羅在見證他親自遇見復活的耶穌基督的經歷外,更重要的是耶穌基督所說的話,他說:「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仍然要活著。」(約翰福音十一:25)看,這麼大的應許在所有信耶穌基督的人身上,豈不是我們生命中最大的福份!我們應該感謝上帝,差遣祂忠實的僕人將這大好的生命信息帶到台灣來。
現在讓我們來繼續看使徒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這一章的經文內容:
第一至二節:我們是上帝的同工;我們要勸勉你們:既然已經接受了上帝的恩典,你們不可使這恩典落空。2因為上帝說:
在接納的時刻,我垂聽你;
在拯救的日子,我幫助你。
聽啊,現在就是接納上帝恩惠的時刻!今天就是上帝拯救的日子!
這兩節是繼續第五章最後一段所說的,使徒保羅將自己在傳福音工作上的角色,看成就如同是「基督的特使」(五:20)一樣,而「特使」的工作就是為了要使人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得以重新和好。使徒保羅告訴我們,這樣的工作就是極大的恩典。換句話說,為福音做工,就是要懷著感恩的心來參與,因為這是一種恩典,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有份,只有在耶穌基督裡的人,才會明白這樣的恩典的意義。
使徒保羅將傳福音看成是上帝的恩典,是很正確的,因為這是和上帝一起工作。我們是有罪的人,有罪的人怎能成為上帝的同工呢?若不是恩典那又會是甚麼呢?上帝願意接納我們成為祂的同工,這就是恩典。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曾有人很驕傲地表示自己在福音事工上傳承哪一個人的派別,使徒保羅認為這是很好笑的事,因為人不能救人,只有上帝才能救人的生命。因此,傳承自人的派別,沒有意義。因為在救人生命的事上,人所能做的實在很渺小、有限,除非有上帝的恩典灌溉在人的生命裡。他說:
「到底亞波羅算甚麼?保羅算甚麼?我們不過是上帝的僕人,要引導你們歸信上帝。我們每一個人都按照主所分派的工作去做:我栽種,亞波羅灌溉,可是使它生長的卻是上帝。栽種的和灌溉的都算不了甚麼;一切在於使它生長的上帝。栽種的和灌溉的沒有甚麼差別,上帝會按照每一個人的工作酬報他。我們是上帝的同工。」(哥林多前書三:5—9a)
這裡所說的「僕人」,是指福音的「僕人」。「僕人」只能聽從主人的指示去做,而不是自己扮演著主人的角色,取代主人發號施令。因此,「同工」就是主人要「僕人」一起在田園工作的意思。
使徒保羅在這裡說有上帝和我們一起工作,那是「恩典」。所謂「恩典」,是指原來不配領受的,現在卻不用付出甚麼代價就得到。人是個罪人,有罪的人能得到上帝的許可,和祂一起同工,原因是耶穌基督的緣故;他為我們付出了生命的代價。這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恩典」,且是「白白的恩典」。當我們承受這樣大的恩典時,就應該明白要怎樣感恩。換句話說,不要以為自己為福音事工做了甚麼偉大的貢獻,沒有,我們都是耶穌基督用生命的重價贖回來的(參考哥林多前書六:20)。當一個福音工作者在誇耀自己所做的貢獻時,那就是使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恩典落空了。
第二節是引用以賽亞書第四十九章八節的詩歌。這是上帝對祂的僕人所說的話,意思是:時刻一到,上帝拯救的工作必定會實現。使徒保羅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詩歌,最主要是在說明上帝的拯救已經在耶穌基督身上顯明了,而且不要遲疑,現在就是。使徒保羅一再地在他的書信中勸勉信徒,信仰是要把握時機,不要猶疑。因為沒有人會真正知道耶穌基督甚麼時候會臨到。他告訴羅馬教會信徒說:
「你們必須這樣做,因為你們知道這是甚麼時候;這是你們該從睡眠中醒過來的時候。現在我們比剛信的時候更接近上帝的拯救。黑夜快要過去,白天就要來臨。我們不可再做暗昧的事;要拿起武器,準備在日光下作戰。」(羅馬書十三:11—12)
在對以弗所教會的信徒,他勸勉他們要隨時「準備好」,且要「事事警醒,不可放鬆」(以弗所書六:14—18)。他也告訴腓立比教會的信徒,說「主就要來了」(腓立比書四:5)。在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一至三節他這樣說:
「弟兄姊妹們,關於這事發生的時間日期,不需要人家寫信告訴你們;因為你們自己知道,主再來的日子就像小偷在夜裡忽然來到一樣。當大家正說『一切平安無事』的時候,災禍會突然臨到,正像陣痛突然臨到快生產的女人一樣。他們一定是逃脫不了的。」
這些都讓我們看到他對末日來臨的思想。其實,在他的書信中,這樣的觀念是很清楚的。
第三至十節:3我們不願意別人毀謗我們的事奉,所以我們也不妨礙別人。4為了在一切事上表明我們是上帝的僕人,我們忍受各種患難、貧窮、困苦。5我們曾遭受鞭打、監禁、暴民的騷擾;我們勞苦,失眠,和捱餓。6我們以純潔、知識、忍耐、仁慈,更藉著聖靈、真摯的愛、7真理的信息,和上帝的大能,來表明我們是上帝的僕人。我們以正義作武器,攻擊敵人,也保衛自己。8我們受尊敬,也被侮辱;受責罵,也被稱讚。人家說我們是騙子,其實我們說的是誠實話;9說我們寂寂無聞,其實是家喻戶曉;說我們死了,其實都好好地活著。我們受刑罰,卻沒有被殺;10憂傷,卻常有喜樂;貧窮,卻使許多人富足;好像一無所有,卻樣樣都有。
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出使徒保羅在福音事工上的執著和用心。他只有一個堅持:投入整個生命在傳福音的工作。因此,只要有妨礙福音的事,他就傾全力要排除。相對的,有人想要用盡各種方法來阻止他繼續傳福音,他都會用堅強的毅力忍受下來,這一切都是只為了福音的緣故。或許我們甚為耳熟的「大丈夫,能屈能伸」這句話可以代表他的這種心境。
我們可以這樣瞭解:如果與上帝同工於傳福音的事工,就是一種「恩典」,則傳福音就必須好好珍惜這份「恩典」,否則就是糟蹋這份以耶穌基督的生命救贖得來的極大「恩典」。因此,使徒保羅在這裡提到傳福音的事工應該有兩個基本的態度:
一是不願意別人毀謗我們的事奉。這裡所謂的「毀謗」,就是找缺點、錯誤,或是譏笑、諷刺之意。在哥林多教會就有很多不好聽的話傳出來,都是具有很大的毀謗力;例如在哥林多前書第五章一節,使徒保羅提到有淫亂的事發生在教會裡,就是「有人跟他的繼母同居」,這種事情是非常違背社會倫理道德行為的,因此使徒保羅譴責說:「這種淫亂在異教徒中也是不能容忍的。」想想看,別人會因為哥林多教會裡發生這樣的事說些甚麼話?我相信一定很不好聽。再看看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因為彼此之間有爭執,結果一狀就告到法院去。使徒保羅這樣反問他們:「你們信徒間,如果有爭論的事,怎麼敢告到不信主的法官面前去,而不讓信徒替你們解決呢?」他說做這樣的事,是「多麼可恥啊!難道在你們當中竟然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夠替信徒們解決糾紛嗎?」(哥林多前書六:1—6)想想看,如果發生上述類似這樣的事情,不信耶穌基督的人會怎樣看基督徒?會怎樣論述基督教的信仰?我們不要以為這樣的事只會發生在早期的社會,不會發生在今天的時代。其實不然,就如同傳道書的作者所說的:「發生過的事還要發生;做過的事還要再做。太陽底下一件新事都沒有。」(傳道書一:9)在九月初十台灣教會公報就刊登了一篇文章,述說有一間教會就因為信徒彼此之間因為發生財務糾紛而告進法院去。結果左右鄰居的人都知道教會發生這樣的事。前不久,在中壢也發生一位姓唐的傳道者,因為對女性信徒有欺騙「性行為」的事,被媒體大肆報導出來,且還被地方法院判了七年徒刑。看吧,發生在哥林多教會的事件,也會發生在今天的教會。發生這樣的事,想想看,別人會怎樣看基督教會?會怎樣評論基督教的信徒?我們不是要當聖人,基督教會也不是要求每個信徒都當聖徒、完人。但至少,我們應該存著「不願意別人毀謗我們」這樣的信仰毅力,不讓人在我們的身上找到毀謗的切入點。
二是我們也不妨礙別人。所謂「妨礙」,也就是阻擋的意思。如果福音是上帝極大的恩典,那就是希望大家都有份享受得到,而不是單獨自享。不妨礙別人,就是不會成為別人來接近福音的絆腳石或障礙。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九章十九至廿三節中有很好的描述,他說自己是個自由人,為了要讓更多人來信耶穌基督,他可以放下身段,對不同對象,他就扮演那樣的對象,這些都只有一個原因,就如同他自己所說的:「我為了福音的緣故做這些事,目的是在跟別人分享福音的好處。」(哥林多前書九:23)為了使福音能傳出去,任何可用的方法都不放棄。好像為了要救一個病人,醫生會想盡各種辦法,不輕易放棄任何一個可能性一樣。這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不妨礙別人」之意。
但是,既然「不願意別人毀謗」,「也不妨礙別人」接受福音,使徒保羅在第四至十節中清楚地說明親自經歷到身心的痛苦。但是,他也提到受到相當的尊敬、稱讚。換句話說,在傳福音的過程中,必定會經歷到許多不愉快的經驗,同時也會遇到許多溫馨、鼓舞的感受。這也是我常強調的一點:傳道者不是要當「爛好人」,而是要成為一個很有原則的福音工作者,讓那些不守聖經教訓的人「討厭」,但卻要讓那些努力學習聖經真理的人有生命的異象,這樣就對了。
第十一至十三節:11哥林多的朋友們,我們向你們推心置腹,坦白說話。12不是我們褊狹,而是你們心胸狹窄。13我對你們說話,像對自己的兒女說話一樣:你們要寬宏大量,用我們待你們的器量來對待我們。
短短三節經文,可看出使徒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愛是多麼地大。
一、他是將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當作知己的朋友看待—推心置腹,甚至是如同自己的「兒女」一般。他告訴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因為他是將福音傳給他們的人,所以把他們當作基督耶穌裡的兒女(參考哥林多前書四:14—15),這是表明他對哥林多教會信徒有一份特殊的「父子」關係,因此,在「開口」傳福音的事工上毫無隱瞞,就像盡職的父親和兒女講生命的問題一樣。福音是關於生命的事,也是最好的生命禮物,只能分享,不能獨佔、獨享。使徒保羅在這裡強調對哥林多教會,他是將之當作如同自己最「知己」的朋友、最疼惜的「兒女」那樣地親密關係看待,毫無保留地將福音的信息很明確地傳給他們。這也讓我們看到投入福音事工最重要的態度就是誠實、沒有隱瞞。就像使徒保羅告訴以弗所教會的信徒要「以愛心說誠實話」(以弗所書四:15)一樣。這讓我們看到一個重要的信息:只要是與傳福音有關的事工,就必須正確、坦誠地開口講,不能馬虎、敷衍了事。
二、如果使徒保羅對待他們是如同「父子」、「知己」那樣的誠懇,他也同時希望哥林多教會信徒用同樣的態度回應他。他會這樣要求他們,是因為該教會信徒聽到有人批評使徒保羅和其他同工們的工作,就對他們產生冷淡的態度,甚至也加入了在背後閒言閒語、散播不實謠言的行列。使徒保羅說他們這樣的心胸很狹窄,缺少寬闊的胸襟。這一點也是使徒保羅感到難過的地方,因為哥林多教會是他和亞居拉、百基拉這對夫妻,以及西拉、提摩太投入全部時間開拓起來的教會(使徒行傳十八:1—8),甚至在當地被人告狀到羅馬總督迦流那兒去。有這樣患難的經歷在他們當中,也應該對使徒保羅有足夠的認識才對。就像他對哥林多教會信徒有相當的信任,說他們就是他最好的「推薦書」一樣(哥林多後書三:2)。
第十四至第七章一節:14不要跟不信的人同負一軛。正和邪怎能合作呢?光明和黑暗怎能共存呢?15基督和魔鬼怎能協調呢?信和不信的人有甚麼共同的地方呢?16上帝的聖殿和偶像怎能並立呢?我們是永生上帝的聖殿。正如上帝說:
我要與我的子民同住,
在他們當中往來。
我要作他們的上帝;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17因此主說:
你們要離開他們,
從他們當中分離出來。
不要沾染不潔之物,
我就接納你們。
18我要作你們的父親;
你們要作我的兒女。
這話是我—全能的主說的。
第七章一節:親愛的朋友們,既然我們得到這些應許,我們應該潔淨自己,除去一切使身體和心靈污染的事物,在敬畏上帝的生活中達到聖潔。
這段經文顯然和前面的經文不對稱,也就是說所談的問題和前面已經在討論有關傳福音事工的主題接連不起來。這段經文比較像該接連在哥林多前書第五章九至十一節所提起的「從前給你們的信裡」這段之後。在該段經文中提到哥林多教會中有些人「自稱為信徒」,但卻是做盡一切連非信徒也不能接受的行為。使徒保羅如此形容這些人的惡劣行為。他說:
「不可跟那自稱為信徒,卻淫亂、貪婪、拜偶像、辱罵別人、酒醉,或盜竊的人來往;就是跟這樣的人同桌吃飯也不可以。」
這就幫助我們更清楚一件事,使徒保羅在這第六章十四節所說「不要跟不信的人同負一軛」這句話,就是指上述這些「自稱為信徒」,在信仰生活上卻是一再地在污穢上帝之名的人。因為這些所表現出來的行為,簡直比沒有信的人還糟糕。就像使徒保羅對有些信徒「跟他的繼母同居」一樣,比起「異教徒」還要糟糕(哥林多前書五:1)。使徒保羅並非嚴肅到都沒有半點人性,而對信徒要求成為「聖人」一般,不是這樣。在哥林多前書第五章九至十節他就很清楚說過:
「從前給你們的信裡,我告誡過你們不可跟淫亂的人來往。我並不是指異教徒中那些淫亂、貪婪、盜竊,或拜偶像的人;除非離開這世界,要跟這樣的人隔絕是做不到的。」
在異教徒中有這樣的行為,他可以理解,因為他們的生命沒有更新、沒有在基督耶穌裡成為一個「新造的人」,但基督徒必須有嶄新的生命力,有革除惡習的動力,將這些污穢上帝選民的敗壞行為去除掉的責任。使徒保羅甚至進一步的指出,要將這些屢勸不聽而繼續犯惡劣行為的人,從教會把他們「開除」(哥林多前書五:2、13)。利未記第十九章一至二節,上帝就是這樣吩咐摩西,要他告訴以色列人民:「你們要聖潔,因為我—上主、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違背聖潔規律的以色列人,也必須從以色列人中「開除」(參考利未記十七:9、14、十八:29、十九:8、二十:3、5)。特別要注意的是在利未記第十八章提起有關淫亂的問題時,主要是談到有關在迦南地區人民一些淫亂的行為,上帝就要摩西非常清楚地嚴禁以色列人民跟當地人學習,要他們嚴格遵守,不可犯淫亂、亂倫的事,並且相當清楚地訂出規範細則。摩西轉告上帝的話說:「你們知道,無論誰做這些令人厭惡的事,誰就要從上帝的子民中開除。」(利未記十八:29)使徒保羅引用這樣的聖經教訓,告訴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必須將信耶穌基督看成是上帝選民的身份,有分別為聖的認知。這樣,如果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沒有從萬民中分別為聖出來,又怎能說他的信仰改變了他的生命、更新了他的心思意念,進而改變他的生活行為呢?如果沒有這樣的見證,信與不信又有甚麼區別? 「不要跟不信的人同負一軛」這句話,就是指這方面說的,而不是在說「基督徒不要跟非基督徒結婚」。
第十四至十五節,使徒保羅用「正」和「邪」、「光明與黑暗」、「基督與魔鬼」進一步形容「信」與「不信」者之間的不同;在使徒保羅的書信中,時常用這種強烈的對比來比喻他所要傳達的信息。例如他在這一章的第八至十節就是舉了例子。他用「受尊敬,也被侮辱;受責罵,也被稱讚」等這樣的句子在形容傳福音過程中的經歷。在羅馬書第七章十四至廿四節,他用心中的兩個「律」來形容一個人生命的苦悶,一方面是喜歡上帝的法則,另一個是要人脫離上帝的誡命。在羅馬書第八章一至十七節則是用「人性」與「聖靈」作對比,形容生命的死與活之間的差別。我們也從他所寫的其他書信中看到他一再用對比的方式,形容一個人信耶穌基督之前後間的不同。他最喜歡用「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五:17)、「舊我」與「新我」(以弗所書四:22—24)來比喻信與未信之間的差異。這或許也是猶太經學教師喜歡用的方式吧,因為耶穌基督的教訓中也時常出現這種方式。例如:馬太福音第五章至七章的山上寶訓中的例子,包括進窄門、兩種根基;馬太福音第廿一章廿八至卅二節「兩個兒子的比喻」;路加福音第十五章十一至卅二節的兩個兒子之比喻;路加福音第十八章九至十四節「法利賽人和收稅人的比喻」等等都可看到這樣的教訓方式。
第十六節使徒保羅強調基督徒就是「永生上帝的聖殿」。使徒保羅就是在強調我們的身體帶有上帝的形像,因此,要讓人從基督徒身上看到敬虔的生活態度。「聖殿」是敬拜上帝的地方,也是與上帝對話的場所。他在哥林多前書第三章十六至十七節也這樣說過:
「你們一定曉得,你們是上帝的殿,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裡面。因此,要是有人毀壞了上帝的殿,上帝一定要毀滅他;因為上帝的殿是神聖的,你們自己就是上帝的殿。」
在哥林多前書第六章十八至二十節他又說:
「所以,你們要避免淫亂。人無論犯甚麼罪都不影響自己的身體,惟有犯淫亂的人是害了自己的身體。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住在你們裡面,是上帝所賜的。你們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上帝,因為他用重價買了你們。所以,你們要用身體來榮耀上帝。」
請注意,「淫亂」,不僅僅是指肉體說的,也是指著一個基督徒應該對上帝有忠實,絕對誠實的心。因此,「淫亂」也是指著「信仰」層面說的。就像耶穌基督在形容他那時代的人在要求耶穌基督顯個神蹟給他們看時,他就回應說那時代是個「邪惡、淫亂」的時代一樣(馬太福音十六:4),這就是指對上帝不忠實而說的「淫亂」。
使徒保羅引用利未記第廿六章十一至十二節的經文,以詩歌的方式表達上帝與祂子民的關係是很密切,不會分開。在利未記很清楚是指上帝會在「聖幕」中與祂的子民同住,「聖幕」就是以色列人民敬拜上帝的場所。使徒保羅將這種敬拜上帝的場所帶到人的身體上來看,在人的身上應該可以看到一個信了耶穌基督的人,他的心中是有上帝同在。啟示錄的作者也這樣說:
「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上發出,說:『上帝的家在人間了!他要和人住在一起,而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要作他們的上帝。』」(啟示錄廿一:3)
看,「上帝的家在人間」,這是多麼好的一個「新天新地」啊!不是在那遙遠的天際,而是在我們基督徒身上就看得到。這也就是很多人在期盼的:有這麼一天,我們的世界,就是個人間樂園,是上帝主權降臨的世界。
第十七節是引用以賽亞書第五十二章十一節,先知以賽亞的詩歌中,在提醒以色列人民將從巴比倫帝國中得到釋放返回家園,但在抬回聖殿的器物時,「不要碰到不潔淨的東西,離去時要保持潔淨」,意思很清楚,就是神聖的東西一定要分別出來。使徒保羅引用這樣的句子,主要也是在說明:基督徒就是讓自己和一般人不同,讓人看到他有明顯的新生命形像。
第十八節引用自撒母耳記下第七章十四節,上帝答應大衛王,要成為所羅門王的庇護者,就像父親在看顧兒子一樣地帶領他。這種「父子」關係之比喻也出現在先知的文獻裡,例如:耶利米書第三章十九節說:
「上主說:
以色列啊,我多麼樂意認你作兒子,
把全世界最美好的土地—
那最肥沃的,賜給你。
我以為你會叫我爸爸,
永不再背離我。」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十一至卅二節,耶穌基督所講的有關「仁慈父親的比喻」,也是將上帝和人之間的關係,以「父子」關係作基礎。
第七章一節是所讀這段經文的結論,使徒保羅就是要強調:身為基督徒,就應該有聖潔的觀念,是身心都聖潔。這也是他寫給羅馬教會書信中所說的:基督徒要像獻給上帝的「活祭」一樣,是聖潔的,和這世界有所不同,這樣才能得到上帝的悅納(參考羅馬書十二:1—2)。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章經文所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基督徒應該有比社會較高的道德生活規範要求,這是見證福音的第一步
使徒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一再勸勉他們要在生活上表明出基督徒信仰的特色—聖潔。其實,如果我們看使徒保羅所寫的書信,都有一個共同的要求,就是希望基督徒在道德生活水準上有更高超的標準。他之所以希望這樣要求,這是凸顯一個人在信耶穌基督之後,與一般人最容易顯明差異的途徑。他所提到的生活規範,幾乎都是與一般生活有關的,例如:淫亂、污穢、貪婪等。他甚至說「貪婪等於拜偶像」(以弗所書五:5)。他希望作為一個基督徒,就是從說誠實的話(以弗所書四:15)開始,這是在表明一個人心中有上帝的基本要求。他告訴加拉太教會的信徒,不要有「淫亂、穢行、邪蕩、偶像崇拜、巫術、仇恨、爭鬥、忌恨、惱怒、好爭、分派、結黨、嫉妒、酗酒、狂歡宴樂,和其他類似的事」,他說這些都不能使人成為「上帝國的子民」(加拉太書五:19—21)。他要求腓立比教會的信徒,要有「天上的公民」(腓立比書三:20)的認知,這才是榮耀上帝的方式。
但是,我們必須注意的一件事是:這樣要求並不是說基督徒要離開人群獨居,而是要我們從整個大眾社會中把自己凸顯出來,讓別人看得見我們在信了耶穌基督之後,與未信之前有極大的差別。他告訴哥林多教會信徒「除非離開這世界,要跟這樣的人隔絕是做不到的」(哥林多前書五:10)。他不是要我們離開人群獨居,相反的,他是要基督徒有更積極的生活態度,去影響生活周遭的世界。
台灣社會是一個以佛教、道教為主要信仰的社會,特別是在最近幾年佛教西藏密宗和一貫道在台灣發展得很快,而基督徒佔人口的百分比一直是相對少數。很多人常常在問一個問題:為甚麼基督教信仰在台灣社會發展不起來?為甚麼教會的成長很慢,甚至還有負成長的現象?為甚麼?許多人一問再問這個問題,但每個人找到的答案都不一樣。過去有不少人將使徒保羅說的「不要跟不信的人同負一軛」這句話用來指不相同的信仰。後來漸漸地發現這樣會對婚姻的問題造成很大的困擾,因為整個大環境就是非基督徒佔絕大多數,如果這樣堅持下去,教會青年男女的婚姻配對要怎麼辦?雖然有許多中會、教會也努力為適婚青年男女找對象,辦活動。但都沒有確實反省一個基本的問題:信仰在我們的生活中,活出怎樣的見證?如果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在社會道德生活的規律上要求比不上一般未信的人,那又要怎樣見證耶穌基督?那樣的信仰又有甚麼意義可言?這樣,即使是找到同樣都是基督徒身份,又能說出甚麼信息?沒有,一點也沒有,不但沒有,有時還會敗壞了整個家庭信仰生活原本可建立起來的基礎,卻因婚姻的另一半信仰基礎很脆弱,那等於是多了一位跟著敗壞生活的信徒,而導致整個家庭離棄信仰而去!
我認為基督徒應該對自己的信仰有堅定的信心,勇敢地去跟非基督徒結婚,好影響到對方來皈依耶穌基督的名,這樣才對。而要影響對方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在生活上的規範要求有更高的紀律、品質。如果我們不能這樣,而跟著今天社會敗壞的行為同流合污下去,我們就無法見證信仰在我們生命中的意義。我當然知道,這種要求會使我們遇到許多挫折,甚至是帶入生活苦難,但別忘了,耶穌基督就是這樣被人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使徒保羅就是這樣經歷過來的。我們就是要向他們學習,才會體驗到信仰在生命中的意義。
二、用感恩的心參與福音的事工,才不會使上帝在耶穌基督的恩典落空了。
使徒保羅之所以投入全部的生命傳福音的工作,就是懷著非常感恩的心,因為在大馬士革的途中,他經歷了復活的耶穌基督親自顯現給他看,使他體驗到上帝極大的恩典。他甚至為了傳福音,而拋棄了所擁有的一切,因為耶穌基督就是他生命最高貴的寶貝(腓立比書三:8)。在他的觀念中,一個人如果能成為上帝的同工,那是非常大的福氣才能得到,因為並不是每個人都有這樣的機會,原因是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認識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救恩(羅馬書十:16)。若再加上雖然已經信了,卻還很軟弱,在信仰認知上不足的人,則可以成為福音的同工的人就更少了。因此,使徒保羅認為一個人有機會傳福音,就是上帝的特別恩典。知道恩典,就需要感恩;知道感恩,就沒有誇口的餘地,因為恩典是來自上帝,不是人自己擁有。
在傳福音的事工旅途中,有很多傳道者都會經歷到許多挫折、苦悶的經驗,有的人因此離開傳道的職場,不再專心傳道;也有的人因為在牧養的工作上很不順利,就意志消沈了下去,不再積極投入牧養傳道的事工,只希望能過一天就算一天,然後等到有一天孩子長大後退休。我不知道類似這樣的傳道者有多少,但我知道不論是甚麼理由,當一個人決志獻身傳道之時,就應該有個瞭解:自己是否懷著感恩的心而獻身?如果這點沒有先弄清楚,以為自己是有甚麼理想、大志,或是說甚麼「要為上帝國圖謀大事業」等等之類的獻身使命,我就會懷疑他獻身的心意是甚麼。我就聽過有人說他之所以要獻身傳道,是因為「要救台灣人的生命」類似這樣的豪語、異象,我並不反對傳道者應該有異象,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項獻身使命,但如果認為自己要甚麼「圖謀上帝國大業」或是甚麼「要救台灣人的生命」等,我想基本的獻身觀念就已經錯了。因為「上帝國的大業」不是用人的能力可以圖謀得到,要救人的生命更不是人的能力所能竟功,這都是上帝的恩典。就算是我們每個人,能夠在今天得到福音的信息,也都是來自上帝特別的恩典,因為是上帝的靈在我們的生命裡做工的結果。因此,傳福音的事工,不論是在甚麼職場、環境,扮演的角色是甚麼,都應該懷著感恩的心來參與。有感恩的心,福音的事工才會有生命感;有感恩,生命的力量才會發揮出來;有感恩,才會使耶穌基督在我們每個人身上所顯明的愛,有意義。
(講於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