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講:災難中也感謝上帝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03 16:10
經文:哥林多後書十一:7—33
就像我在前幾講提過的,在哥林多教會有些信徒謠傳說使徒保羅有「A」錢的行為,他非常生氣。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誤會,他派門徒提多和另兩位哥林多教會甚熟悉的同工,前往該教會處理有關救助耶路撒冷教會貧困兄姊的捐款。在現在所讀的聖經,使徒保羅就是針對有關人家說他「貪財」的事提出辯護。另一方面,也在這段經文中,他提出為了傳福音,自己所受到的生命威脅。使徒保羅強調他不得不將這些經歷苦難的事講出來,原因是要讓那些一再亂講話的人,特別是那些拿著別人努力的成果,在炫耀自己的成就的「假使徒」,希望他們能因此感到羞愧而不再胡亂吹噓。
信仰讓我們知道誇耀福音事工的成就不是應該有的信仰品德,但對一些專門阻擋教會事工進行,以及一再破壞教會凝聚力的人,有時候對付的方式,是誇耀一下所努力的成果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當我們細讀這段經文時,也會感受到使徒保羅在獻身傳道的工作上,確實是很值得今天傳道者好好反省,同時也值得今天的教會省思。傳福音沒有為自己預留退縮的餘地,只能繼續往前推進。就像在打仗一樣,退卻就輸了;往前推進,就是奪取更多的空間。當然,退縮也可能為自己的生命帶來存活的機會,而繼續往前推進可能為自己帶來死亡。可是,我們從使徒保羅的身上看到的,是一路向前推進,從不後退!就像我們看到耶穌基督向著耶路撒冷的路推進一樣,當門徒彼得想要阻止他的時候,他斥責彼得是「撒但」,要他「走開」(馬可福音八:33)。即使在那時候,跟隨他的門徒和眾人都是心懷戒懼地走在他的背後(馬可福音十:32),耶穌基督還是勇往直前地往耶路撒冷走去。如果他不去,必定不會死,更不會被釘十字架。但是,他去了,且是死在十字架上。如果我們看使徒行傳,會看到使徒保羅要前往耶路撒冷之前,有先知亞迦布預言他將在耶路撒冷受難,大家因此「懇切地勸告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使徒行傳廿一:10—12)。可是,使徒保羅不但拒絕了大家的勸告,並且很明確地表明了他的態度說:
「你們為甚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我為著主耶穌的緣故,不但在耶路撒冷被捆綁,就是死在那裡也是心甘情願的。」(使徒行傳廿一:13)
看,即使是必須為福音而死,也是繼續往前走去。因為傳福音就像是在打仗一樣,只有往前,沒有退後空間。我們在使徒保羅的書信中,看到他用準備上戰場去打仗的思想勸勉信徒,例如:以弗所書第六章十至十七節;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八節。換句話說,獻身傳道,就像一個兵士赴戰場打仗一樣,要有必死的決心,這樣才能有打敗敵方的機會。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七至十一節:7我傳上帝的福音給你們,未曾向你們索取甚麼;我貶低自己,好使你們高升。難道這是我的過錯嗎?8當我在你們當中工作的時候,有別的教會供給我;我似乎是剝削了別的教會來服務你們。9我跟你們在一起的時候,無論有甚麼需要,從來沒有求你們幫助。我需要的一切都是從馬其頓來的信徒們供給的。過去是這樣,將來還是這樣。我絕不會成為你們的負擔!10我敢指著在我心中的基督的真理說,我所誇的口將在亞該亞全境傳開。11為甚麼我這樣說呢?難道我不愛你們嗎?上帝知道,我是愛你們的!
使徒保羅開始對那些攻擊他的人提出反問:他有沒有向他們索取甚麼費用?從使徒行傳第十八章三節,記載使徒保羅在哥林多的時候,是以「製造帳棚維持生活」,他和從羅馬遷居到哥林多城的百基拉、亞居拉這對夫婦都是一面織帳棚,一面傳福音,所以他說並沒有向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索取任何的費用。在第八至九節他更清楚地說明所有的經費都是來自馬其頓教會的奉獻。這也是使徒保羅傳福音的特色:他以開拓「甲」教會之後,要求「甲」教會提供經費作為開拓「乙」教會的需要。這也是為甚麼他希望哥林多教會能幫助他繼續在下一站的旅程中,成為資助者(參考哥林多前書十六:6)。就像他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希望該教會協助他去西班牙傳福音是同樣的用意(參考羅馬書十五:24)。
第八節使徒保羅用「剝削」這個詞,天主教思高版聖經也相同的譯文,在和合本用「虧負」,台語版聖經用「搶」。「剝削」這個詞在希臘文是一個經常用在軍事行動中的字「sylao」,意思是「搶奪」、「擄掠」。為甚麼使徒保羅會用這樣的詞來形容他傳福音給哥林多教會的代價呢?原因是要讓該教會知道:別人奉獻金錢幫助他在哥林多傳福音,使他們得到福音的果實,但這些奉獻的人並沒有得到甚麼報酬、回收,而是完全奉獻出去,且沒有任何回饋到自己身上來。使徒保羅說這樣的付出,有點像是「搶」了別人的錢一樣,被「搶」的一方只有損失。他要讓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知道:他用馬其頓教會奉獻的金錢,使他可以傳福音給他們,結果是他們得到利益,奉獻金錢的馬其頓會友沒有甚麼利益可言。這就說明一件事:傳福音,不是講究回饋,因為福音不是商品,傳福音也不是在做生意,而是要感謝上帝的救恩。因此,是只有付出,且是要「白白地」付出,因為我們得到福音也是「白白地」得到的。上帝並沒有要我們付出甚麼代價(參考羅馬書三:24)。
第十至十一節,使徒保羅說他這項「白白地」給予哥林多教會福音信息的事,將會在亞該亞地區大肆傳開。換句話說,他沒有接受哥林多教會任何資助,卻能將福音信息傳開的這件事,將成為亞該亞地區人人傳說的題材,他說這件事無論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怎樣阻止,都無法使之隱藏起來。亞該亞,是羅馬帝國統治下的一個大行政區,哥林多城就在該區之內,且是該區的行政中心。來往的人一定很多,因為哥林多城本身就是個港口城市,商業相當發達。也可以這樣說,哥林多教會在財力上應該是個相當富裕的教會,比起馬其頓教會,哥林多教會富有,但馬其頓教會卻是貧窮的(參考八:2)。可是,馬其頓教會雖然「在極度貧困中仍然慷慨捐助」耶路撒冷教會的信徒,而富裕的哥林多教會,不但在捐款救助的工作上比馬其頓教會緩慢,甚至使徒保羅去哥林多傳福音時,還是馬其頓教會資助的,他都沒有拿哥林多教會任何的資助,這豈不是很諷刺,也是很說不過去的事嗎?當然是!這樣,那些專門在毀謗使徒保羅的人,又要怎麼說他貪財、愛錢呢?
對於這件事,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九章十四至十五節曾說過這樣的話:
「主也這樣吩咐:凡從事傳福音的人都應該倚靠傳福音維持生活。但是,我並沒有利用過這些權利;我現在寫這些也不是為著爭取這種權利。我寧死也不願使我所誇耀的落空!」
為甚麼使徒保羅會拒絕接受哥林多教會的資助?有可能就像他在第九節所說的,不希望成為接受福音的人的負擔。使徒保羅所考慮的這種情形確實曾發生,特別是對才剛開始接受福音的人,如果不是很清楚耶穌基督救恩對生命的意義,就會因為聽說到教會要奉獻,很容易跌倒。再者,使徒保羅說自己之所以要傳福音,是因為這是上帝交託給他的責任,他說如果他不傳,就有禍。但如果有人因為他傳的信息,而不用花錢,卻能得到福音,這就是他的榮幸,他說這就是他所得到的「報酬」(哥林多前書九:16—18)。
第十二至十五節:12我要繼續現在的工作,為要讓那些所謂「使徒」的人再也無法誇口,以為他們所做的都跟我們所做的一樣。13這班人不是真使徒;他們行為詭詐,偽裝作基督的使徒。14其實這也不足為奇,連撒但也會把自己化裝成光明的天使!15所以,要是撒但的爪牙化裝為仁義的僕人,這也沒有甚麼好希奇的。他們的結局一定跟他們的行為相符。
現在使徒保羅說到了真正的問題所在,就是在哥林多教會裡,有人假冒「使徒」的名號,從事欺騙的工作。他就是為了要與他們有所區別,因此,不接受哥林多教會的資助,這也是其中的理由之一,因為這些「假使徒」就是將傳福音當作是一種填滿肚子的謀生工作,但使徒保羅和他的同工卻不是這樣,而是為傳福音而傳福音,一生的職志就是要傳福音。就像他自己所說的,不傳就有禍了這樣的嚴重。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中很不客氣地指出,這些「假使徒」就像豺狼一樣,是假冒偽善的人。他提到說撒但也會化裝成為天使這樣的話,很可能是受到創世記第三章蛇引誘夏娃犯罪的事件影響。蛇為了要誘惑人犯罪,所用的詞句、內容,都讓人以為蛇很關心他,要幫助他,結果是把人誘拐離棄上帝的命令。
第十五節這句「他們的結局一定跟他們的行為相符」,可比較第五章十節所說的:「因為我們都必須站在基督面前,受他審判。每一個人會按照肉身的行為,或善或惡,接受報應。」這些欺騙人的「假使徒」,絕對逃避不了上帝憤怒的審判,結局一定很慘。因為他們誘惑人離棄了上帝的誡命,會像亞當和夏娃被上帝懲罰一樣的悽慘。
第十六至廿一節a:16我再說:誰都不應該把我當作蠢材。假如你們要把我當作蠢材,就把我當作蠢材吧,好讓我稍微誇口一下。17我現在所說的話並不是主要我說的;我這樣誇口只不過像一個蠢材在胡吹。18既然有那麼多人拿屬世的事來誇口,我也不妨誇口一下。19你們都那麼聰明,居然樂意容忍蠢材!20無論誰奴役你們,佔你們的便宜,陷害你們,輕視你們,還是打你們耳光,你們都能容忍。21a讓我說句慚愧的話,這樣的事,我們沒有勇氣去做。
這段使徒保羅自喻為「蠢材」的話,正好顯示出使徒保羅在辯論上的造詣;其實,他這樣的說法正如拿一塊鐵板打在那些「假使徒」的臉上一樣地嚴重,如果他們還感覺不出來,那真正的「蠢材」應該就是那些「假使徒」。在哥林多前書第一章廿二至廿四節使徒保羅就曾說過這樣的話:
「猶太人要求神蹟,希臘人尋求智慧,我們卻宣揚被釘十字架的基督。這信息在猶太人看來是侮辱,在外邦人看來是荒唐。可是在蒙上帝選召的人眼中,不管是猶太人或是希臘人,這信息是基督;他是上帝的大能,上帝的智慧。」
然後在第二章四至五節他又說:
「我所講的道,所傳的福音,都不是用委婉動聽的智言,而是倚靠聖靈的大能來證實的,使你們的信仰不根據人的智慧,而是以上帝的大能為基礎。」
看吧,使徒保羅在這裡很清楚地說明耶穌基督就是上帝的大能,這大能在得救的人看來是上帝的智慧。這樣已經夠清楚的了,誰能與上帝相比呢?沒有,絕對沒有任何一個人有這樣的力量!這就如約伯在最後向上帝告白說的:
「上主啊,我知道你事事都能;
你能實現一切計劃。
你問,無知的我怎能疑惑你的智慧;
我講論自己所不明白的事,
奇妙異常,不能領悟。」(約伯記四十二:2—3)
如果使徒保羅是在傳耶穌基督,那怎能自稱是「蠢材」呢?耶穌基督就是上帝的大能啊!人有甚麼能力可明白上帝拯救的計劃呢?不可能。人往往只會驚嘆上帝的奇妙作為,就像使徒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所說的:「上帝的恩典多麼豐富!他的智慧和知識多麼深奧!誰能解釋他的決斷?誰能探測他的道路?」(羅馬書十一:33)實在說,沒有。人唯一可以誇口的地方,就是像先知耶利米所說的:還好,我認識了上帝(參考耶利米書九:23—24)。使徒保羅在第十八節指出哥林多教會裡,那些在誇口的人,乃是「拿屬世的事來誇口」。所謂「屬世的事」,指的就是第二十節所提起的五項迫害與苦難,包括了(1)被奴役、(2)被人佔便宜、(3)被陷害、(4)被輕視、(5)被打耳光。看起來他們好像受到相當的委屈的樣子。這些人提起這些迫害和苦難,主要的目的乃是要讓人家以為他們為了福音真是拼命的樣子,似乎真有「獻身」的樣式。使徒保羅就用極盡諷刺的語句說自己感到很「慚愧」,因為他認為自己「好像」沒有這樣的勇氣接受上述這樣的苦難和迫害。這樣的說法,就好像一個歷經無數戰爭,身上傷痕累累的老兵,面對著一群正在誇耀他們如何在戰場上賣命的新兵,只能用很諷刺的話說:「啊,你們實在很勇敢,我老了,很害怕面對敵人的進攻。」如果那群新兵知道老兵的經歷,一定會感到很慚愧萬分才對。
第廿一節b至廿九節:21b但是,假如有人敢在甚麼事上大膽誇口,讓我說句不用頭腦的話,我也會有同樣的膽量。22他們是希伯來人嗎?我也是。他們是以色列人嗎?我也是。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嗎?我也是。23他們是基督的僕人嗎?說句狂話,我更是!我的工作更辛苦,坐牢的次數更多,更常受鞭打,更多冒生命的危險。24我被猶太人鞭打過五次,每次照例打三十九下;25被羅馬人用棍子打過三次,被人用石頭打過一次,三次遭遇海難,一次在水裡掙扎過二十四小時。26在屢次旅行中,我經歷過洪水的危險,盜賊的危險,來自猶太人和來自外邦人的危險,又有都市裡的危險、荒野間的危險、海洋上的危險,和假弟兄姊妹所造成的危險。27我又有工作上的勞碌困苦,常常徹夜不眠,忍受飢渴,缺乏食物,沒有住處,衣不蔽體。28這且不說,我還為各教會的事掛慮,像重擔一樣天天壓在我的身上。29有誰軟弱,我不軟弱?有誰失足犯罪,我不滿懷焦慮呢?
使徒保羅在第十六至十七節曾說,既然大家都要誇耀,那麼自己也作一次「蠢材」,好好誇口一下。其實這句話已經夠明白的了,在使徒保羅的看法裡,誇耀傳福音的工作,是很「蠢」的一件事。既然有「假使徒」喜歡誇口自己為福音受苦的事,他也就「陪他們玩」一下,不過他強調這絕對不是上帝的意思,乃是他個人的主見。他主要的目的乃是要羞辱一下那些「假使徒」的囂張行為。因此,在這段經文中,他就數算一下自己所受到的迫害和苦難。既然那些「假使徒」喜歡誇耀自己所受的迫害,使徒保羅也跟他們較量看看,看誰所受的災難多。其實,傳福音如果到這樣的地步,也是很悲哀的事,這就是使徒保羅特別強調說他「現在所說的話並不是主要他說的」,因為真正傳福音的人,不會把自己為福音所受的迫害拿來數算,否則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意義就失去了。
第廿二節使徒保羅連續提出幾個「假使徒」一再誇耀的問題,包括他們說自己是「希伯來人」、「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子孫」、「基督的僕人」等,從這些問題中可以清楚看出,這些「假使徒」就是保守派的猶太基督徒;他們雖然已經信耶穌基督了,但他們還是堅持自己擁有「亞伯拉罕的子孫」這種頭銜的優越感。這樣的優越感在施洗約翰出來傳福音的時候,就曾給予嚴厲的警告說:「不要自以為亞伯拉罕是你們的祖宗就可以逃避審判。我告訴你們,上帝能夠拿這些石頭為亞伯拉罕造出子孫來!」(馬太福音三:9,參考路加福音三:8)
所謂「希伯來人」,這個稱呼通常是外國人對以色列人的稱呼,帶有鄙視的意味,因為他們乃是遊牧民族,被看成是較低生活水準的民族(參考創世記卅九:14、17、四十一:12、四十三:32、參考四十六:34,撒母耳記上十三:19)。,他們很少說自己是希伯來人。只有在與外國人談話時,為了表明族群的不同,會自稱是希伯來人(參考創世記四十:15,出埃及記二:7、三:18)。在新約聖經中,所謂「希伯來人」,指的是那些說亞蘭語的猶太人。若是比較廣義的說法,也指那些說希臘話的猶太人。使徒保羅自稱是「血統純粹的希伯來人」(腓立比書三:5),以這一點來看,則所謂「希伯來人」,是含有種族純潔的意思在裡面。
「以色列人」這個名詞通常是與雅各的後裔有關,在創世記第卅二章廿八節記載雅各被改名為「以色列」。所以「以色列人」這個名稱也指雅各十二個兒子的後裔。因此,是比較偏重在族群、社會的結構體說的。
「亞伯拉罕的子孫」就包括了以實瑪利、以掃等後裔在內,因為他們也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孫子(參考創世記廿一:11、廿五:9、24—26)。不過,通常在用「亞伯拉罕的子孫」這個名詞時,含有濃厚的「揀選」意義在裡面,上帝揀選亞伯拉罕出哈蘭,並應許給予數不完的子孫和土地。
從第廿三節我們看到這些人自稱是「基督的僕人」,也因為這點,使徒保羅感到啼笑皆非,因為真正基督的僕人是不會張狂、自誇說自己為了福音受多少的苦難,想想耶穌基督怎樣為人類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就沒有甚麼好誇口的。既然這些人喜歡自誇說受到多少苦難、迫害,使徒保羅從第廿三節的b句開始,一連串地說出自己的遭遇,顯然有「比一比」的意味。他之所以會這樣做,其實是想要突顯出那些「假使徒」的愚蠢,而想作弄、作弄他們罷了。
第廿三節b句至廿七節是使徒保羅的傳道經歷,這段經文可以比較第六章四節:「為了在一切事上表明我們是上帝的僕人,我們忍受各種患難、貧窮、困苦。我們曾遭受鞭打、監禁、暴民的騷擾;我們勞苦,失眠,和捱餓。」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十節,使徒保羅為了表示對上帝的愛的感恩,他要求自己「比其他所有的使徒更加辛勞地工作」。因此,這些苦難的遭遇對他來說,並不是甚麼值得誇耀的事,他說這是「上帝的恩典與我一同工作」。就是因為有上帝同在、同工,人才能在福音的事工上有能力。若不是上帝的同在、同工,人遇到迫害時,早就失去倚靠的力量了。
第廿四節使徒保羅說自己「被猶太人鞭打過五次,每次照例打三十九下」(和合本用「每次四十減去一下」,台語聖經版本相同和天主教思高版本用都與和合本相同),原本希臘文也是用「四十下減一下」。摩西法律規定鞭打一個人「頂多打四十下,不得超過,若超過此數便是公開侮辱他」(申命記廿五:2—3)。依照拉比的傳統,鞭打一個人的時候,必須將那個受罰的人身上衣服脫光,雙手綁在枕木上,然後用牛皮或驢的皮製成的鞭打。前胸打十三下,後背打二十六下。在鞭打的時候,旁邊站著一個人,手捧著申命記的經卷,一面唸著第廿八章五十八至六十三節經文,提醒受罰和在旁觀看的民眾,必須嚴守上帝一切法律誡命,否則會有更嚴重的瘟疫、不治之病纏身,甚至會從居住的土地上被上帝驅逐出去。
第廿五節使徒保羅提到他「被羅馬人用棍子打過三次」,這實在是很冤枉的事,因為依據羅馬法律,羅馬公民是可以免除這種刑罰的,但他卻遭受到三次(參考使徒行傳十六:23、38、廿二:24—25、29)。
第廿七至廿八節讓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即使是在這樣惡劣的際遇中,還是為了教會福音事工掛慮,他之所以掛慮,並不是因為信心不足,或是對於接續他牧養教會的門徒、長老們的信心不夠,而是因為在他的背後總是有一群想要利用他不在的時候,傳「另一個耶穌」(十一:4)、「另一種福音」(加拉太書一:6—9),這些專門在破壞福音事工的人,也就是在哥林多教會裡扮演著「使徒」角色的人,他們偽裝的手段很高超,一般信徒很難辨識,這才是使徒保羅放心不下的地方。他擔心他們的信心無法抵擋這些「超等使徒」(十一:5、十二:11)能言善道的誘惑。
第三十至卅三節:30如果我必須誇口,我寧願誇耀那些顯示我自己軟弱的事。31我們的主耶穌的父上帝是那位永遠當受頌讚的;他知道我不撒謊。32當我在大馬士革的時候,亞哩達王手下的總督派警衛把守各城門,要逮捕我。33但是有人用大籃子從城牆的窗口把我縋下,使我逃脫了他的手。
寧願誇耀自己軟弱的事,這是一項非常有意思的說法。當一個人知道自己的軟弱時,這個人的靈命、信仰已經昇華了。因為當人知道自己的軟弱時,他才會想到需要上帝,知道上帝才是他生命的主。相對的,當一個人不承認自己有軟弱需要上帝的扶持、幫助時,這樣的人是離上帝很遠、很遠的。甚至於無法明白生命真正的意義,因為這種人心中不會有上帝,他甚至會說:我不需要上帝,或是說:根本就沒有上帝!使徒保羅尚未遇到復活的耶穌基督之前,他確實是個很狂熱的法利賽派猶太高級知識份子,在他的眼中,基督徒根本就是製造紛亂有份,知識不足的敗類,因而他的想法就是要把這些社會人渣除掉。但是,當他這種驕傲心態遇到復活的耶穌基督之後,完全改變過來,他開始發覺自己甚麼都不是,唯一有的就是看到自己的罪、軟弱。羅馬書第七章十四至廿四節充分說出了他這種內心的世界。他發覺人的內心有兩個法則在交戰;其一是帶領人要行善,另一力量則是一再驅使人去作惡。他說出人內心的世界,也是人內心最痛苦的地方就是:
「當我願意行善的時候,邪惡老是糾纏著我。我的內心原喜愛上帝的法則,我的身體卻受另一個法則的驅使—這法則跟我內心所喜愛的法則交戰,使我不能脫離那束縛我的罪的法則;這法則在我身體裡作祟。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使我死亡的身體呢?」(羅馬書七:21—24)
看,如果使徒保羅都會有這種內心掙扎的痛苦,那我們呢?豈不是更糟糕!我們不會比使徒保羅好,我們只會比他更差,只是隱藏在我們的內心深處沒有說出來而已。因此,當使徒保羅將自己的軟弱暴露出來的時候,其實也是狠狠地打了那些專門愛誇耀自己為福音做了多少、經歷多少苦難的「假使徒」一記大耳光。他說到自己並沒有勇氣為福音而死,他只會在最危險的時刻逃跑。
第卅二至卅三節說「亞哩達王」要抓他。這位亞哩達王就是亞哩達四世,主前九年至主後四十年掌管阿拉伯「拿巴提」(Nabataeans)這個國家的君王。在使徒保羅的時代,大馬士革是敘利亞的範圍,但羅馬皇帝加利古拉在位時代(主後卅七至四十一年),他將大馬士革劃入拿巴提的附庸,交給亞哩達王管理。使徒行傳第九章廿二至廿五節記載使徒保羅在大馬士革傳福音時,因為得知有人要殺害他,在他門徒的協助下,利用夜晚將他放在籃子裡從城牆上縋下,才得以逃脫。也可能是這件事的經驗,使他心中一直感到羞愧,這時候再次提出,不僅反省了自己,也用來羞辱那些誇耀自己多麼勇敢的人。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真正獻身傳福音工作的人,除了感謝之外,還是感謝,不會吹噓自己為福音的緣故受多少苦難。
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他寧死也不敢誇耀自己傳福音的苦難以顯示自己得榮耀。他說自己之所以要傳福音,只不過是「奉命去傳」。如果他不傳,就會有災禍,因為傳福音是上帝交給他的任務,是他應該完成的責任(參考哥林多前書九:16—17)。既然是責任,當然就談不上甚麼了不起的大事。換句話說,在使徒保羅的觀念裡,上帝不會交託一項任務給一個人,卻讓這個人無能力完成,或是成為承受不了的重擔。不會。在耶穌基督的天國比喻中,主人要外出時,是將產業依照每個僕人的才幹交給他們(馬太福音廿五:14—15)。盡責任的僕人,自然會得到主人的嘉勉、稱讚,而不是自己在吹噓(哥林多後書十:18)。
另一方面,使徒保羅之所以將傳福音看成是一件使命、責任,主要原因是對於上帝的揀選有特別深刻的生命體驗;因為他在大馬士革遇到了復活的耶穌基督,並且被「揀選」成為福音的使者,差派他「在外邦人、君王,以及以色列人當中宣揚」耶穌基督的名(使徒行傳九:15)。他知道自己成為福音的「使徒」,不是自己的決定,也不是出自許多人的「票選」委派,是上帝透過耶穌基督的愛揀選了他(參考加拉太書一:1)。因此,對使徒保羅來說,他獻身傳福音,並不是自己的決定,而是來自天上的呼召;這呼召其實也正是上帝給他的恩典,是很特別的恩典,這就是他一再強調的是「上帝白白地賜恩典」(羅馬書三:24),為的是要救人的生命,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耶穌基督告訴他的門徒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指派你們去結那常存的果實。」(約翰福音十五:16)
一個真正被上帝呼召的傳道者,不會誇耀自己為福音做了多少事工,也不會吹噓自己多麼地勇敢傳福音、受到多少迫害。福音書的資料如果是出自耶穌基督的門徒提供,我們看到的就是他們在反省許多失敗、軟弱的事和經驗。馬可福音的作者就經常用「驚訝」、「驚奇」、「恐懼」、「思想遲鈍」等詞句來形容門徒的反應(參考馬可福音四:41、五:42、六:50、52、七:37、八:17)。如果我們翻開基督教會史來看,真正獻身傳福音的人,只會在受到迫害、困境時,更加謙卑地祈求上帝帶領他,使他有更多的勇氣面對苦難,不會失落信心。他會知道:如果沒有上帝的扶持,他不會得到力量勝過苦難,也無法在傳福音的事工上堅持下去。相對的,只有是來自自己決定的人,才會將傳福音的大業看成是自己的事業一樣,這樣的人,以為越吹噓,信徒會越多,奉獻會增添,然後福音就越像「商品」,是用來拍賣賺錢,不是要救人的生命(參考哥林多後書二:17)。
使徒保羅這樣的警告哥林多教會那些「假使徒」的話,對今天的傳道者、教會來說是很有啟示作用的,特別是對傳道者來說,更是非常重要的反省功課。作為一個傳道者,我必須時刻反省這樣的問題:我是被上帝所揀選、呼召?或是我當傳道者,是自己的決定?如果事出自己的決定,就必須很小心地想想看:是甚麼原因使自己想要當傳道者?為了圖謀甚麼利益嗎?或是因為這是最好的謀生方式?最近我就發現經濟景氣越差,到神學院讀書的愈多。我不知道是否剛好最近幾年進入神學院研究所的人比較多,或是真的和經濟景氣差有關。但我知道一件事:真正有獻身使命感的傳道者是越來越少。這不是單獨的因素,必定和教會在栽培年輕一代信徒的信仰有關,也與教會看傳道者的使命感有密切關係。缺少感恩的心,獻身傳道的動力就越貧乏,因為獻身傳道的動力是來自感恩;有感恩的心,才會聽得到上帝的呼召。上帝不會呼召一個經常在抱怨的人去當祂的僕人,上帝也不會呼召一個經常在表現自己能力很強的人去當祂的福音使者,上帝要呼召的人,是知道感恩、謙卑的人,因為這樣的人才會明白甚麼是福音。
二、走天國的路,即使是經歷許多災難、困苦,也會懷著感恩的心勇往直前地走。
我們看到使徒保羅述說他傳福音所經歷到的各種迫害、苦難,在所有這些經歷中,幾乎都是要置他於死地的災難;例如:猶太人的鞭打,不要小看三十九下,他們的打法有時是打一下就會讓人死去,因為猶太人的鞭子大約有手掌那樣的寬,從背後的肩膀打下去時,鞭的尾端會長達前腹的肚臍。當背後打二十六下,再反過來打前胸時,往往是早已經傷痕累累的前胸怎能再忍受得了這樣的重複鞭打?很難。即使強壯的人,也會呈現接近癱瘓的狀態。而羅馬人的鞭打更嚴重,他們是在鞭子上包著牛骨,打在人的身上,不是皮開肉綻,就是腰骨折斷。使徒保羅在這裡說他被羅馬人「棍打」,路加說是「鞭打」(參考使徒行傳十六:22—23、廿二:24)。又如:被人用石頭打,這是猶太人死刑的一種,要打到死才停止。使徒行傳第十四章十九節記載:「有些猶太人從彼西底的安提阿和以哥念來;他們唆使群眾用石頭打保羅,以為他死了,就把他拖到城外。」這是在路司得和特庇地區發生的事件。後來在他的門徒幫助下,使徒保羅才得以甦醒起來,並且繼續冒著生命危險傳福音。我們可以說他每次遇到的災難,都是足以讓他死亡。但是,我們看到的使徒保羅並沒有因為這樣就灰心、氣餒,沒有,他是越受挫,迫切傳福音的心就越堅強,因為他知道上帝就在他身邊與他同行,為的是要使更多的人因他的緣故認識福音的真諦,享受耶穌基督拯救的恩典。因此,他不放棄任何一個可能的機會,甚至不辭辛勞上訴到羅馬皇帝的法庭去,為的是希望能向羅馬皇帝傳福音。
看使徒保羅的認真,我們可以想想在今天的時代,這種屬於政治、宗教性的迫害已經不再在我們身邊發生,這也是一個可以不用擔心因信耶穌基督會被政治領袖迫害的時代,單單這一點就足夠我們好好地感謝上帝。但是,在這個時代卻也有不同的「迫害」圍繞在我們的生命中,其中最大的恐怕就是來自經濟生活的壓力,使許多人面臨了破產、生存的問題。在這經濟相當不景氣的時代,許多信徒的事業垮倒了,連帶的也欠許多員工的錢,不但心裡難過,也往往因為積欠別人的錢,無法償還而難以面對,甚至導致整個家庭破碎。除了經濟的壓力外,我也看到有越來越多的人,尚且年輕就患了絕症,生命就在旦夕之間。有的人是兒子尚且稚齡階段,有的則是父母年老將因失去兒子而無所倚靠。我最近就遇到一位兄弟,他的妻子在一年多前去世,夫妻感情很好,自他妻子去世後,他就無法釋懷,一直懷著感傷的心過日子。結果一年多之後,他也走了。留下來的是已經年紀超過八十歲的老母和兩個尚在求學中的孩子。看,每個人的生命都有說不出的苦難,這些痛苦常常會使人想到乾脆一死了之,因為活著真的是痛苦啊!這豈不是正如使徒保羅內心深處的感嘆所說的:「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使我死亡的身體呢?」(羅馬書七:24)確實是這樣,人的生命經驗就是苦難。詩人也說人的生命所得只是「勞苦愁煩」(詩篇九十:10)而已。但請不要忘記,就是因為苦難,基督教信仰說出了生命的意義—拯救。耶穌基督就是因為人的生命在苦難中,他才降生到世界上來,為的是要拯救人脫離生命的苦難。這就是使徒保羅在哀嘆生命的苦難時,他緊接著說出這喜悅的話說:「感謝上帝,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能夠救我。」(羅馬書七:25a)
沒錯,耶穌基督能夠救我們,這就是基督教福音最寶貴的信息!上帝就是因為看到人的生命活在苦難中,才差遣耶穌基督來到世上要救人脫離生命的苦難。使徒保羅告訴我們,生命的苦難,來自人的罪;罪使我們陷入痛苦中而無法自拔。但上帝愛我們,當我們還生活在罪的當中時,耶穌基督已經為了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了(羅馬書五:8)。這就是上帝特別的愛,是無比的愛!因為上帝這樣的愛,我們應該更勇敢地、不斷地走天路,無論這條路是多麼地艱困,我們都應該要持續地勇往直前,上帝就在我們的身邊,與我們同行;祂愛我們,知道我們的苦難,祂會傾聽我們苦難的哀聲,只要我們保持堅定不疑的信心,就會發現:生命得救的盼望就在眼前。
(講於二○○一年元月廿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