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講:參加禮拜應有的態度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03 15:53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一:2—16
讀聖經必須有一個基本的認識,就是作者在聖靈的感動下,用文字將上帝啟示他的靈感記錄下來。但我們必須注意的是:作者記錄這些靈感的時候,是用他所能表達的文字來寫,作者不可能寫出他自己都看不懂得文字,也不可能記錄他聽不懂的話。還有,當一個作者使用文字時,必定會與形成這些文字背後所呈現出來的社會思想、觀念、價值體系有密切關係。另外一點:每一個作者書寫這些靈感時,他第一個想到的是寫給誰看這些書信、記錄。例如:馬太福音是寫給猶太人看的,因此,作者在寫有關耶穌基督的事蹟時,一定會使用猶太人所熟悉的文字、故事、典故。也因為這樣,在馬太福音中我們看到作者引用許多舊約經典的資料,努力要讓猶太人知道:耶穌基督就是他們等候已久的那位先知所預言要來的「彌賽亞」(救主)。而路加福音的作者既不是猶太人,也不是要寫給猶太人看,作者是要寫給外邦人看的,因此,他甚少引用舊約聖經,相反的,他喜歡引用當代猶太人社會最不喜歡的對象,包括撒馬利亞人、稅吏、妓女等為例子,說這些人才是耶穌基督所重視、關心的對象。同樣的,使徒保羅所寫的書信也是有一定的對象,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是針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所寫,所談及的問題必定與該教會發生的問題有關。再者,由於哥林多城是出名的聲色城市,淫亂的行為很氾濫,甚至連教會中的信徒都無法避免,因此,使徒保羅很清楚地指出有關這方面的問題。而他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就很清楚提及有關信徒對於割禮問題的疑惑。這讓我們看到一個事實:每間教會的問題不一樣,使徒保羅處理的方式也不相同。
就像我前面所說的,作者寫書的時候,會受到當時文化、社會價值、文字表達的方式影響,因此,雖然是來自上帝的啟示,但用的是有限的人所能表達的方式。這樣,我們就會明白使徒保羅所用的文字,以及他對事情的看法,必定和當代社會的文化、生活態度有密切關係。
現在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是談到男人與女人之間互動的關係。兩千年前的人說男人與女人,和今天的人對男女之間互動的關係也有很多不相同的認識。我們在討論經文的時候,既然已經不可能回到兩千年前的時代去,但還是要努力設法明白使徒保羅有這樣想法的社會背景。否則單要按照字面來看,很容易誤解了他寫書信的用心。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段文字的內容:
第二節:我稱讚你們;因為你們常常記得我,並且遵從我傳授給你們的教訓。
使徒保羅在這裡說「稱讚」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原因是他們記得「遵守」他傳授給他們的教訓。這一點和加拉太教會有很大的差別。加拉太教會的信徒是在使徒保羅離開後沒多久,就接受「另一種福音」(加拉太書一:7),使徒保羅相當生氣,幾乎就用咒罵的語氣數說該教會信徒的錯誤(加拉太書一:8—9)。現在使徒保羅稱讚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說他們「遵從」他教授給他們的「教訓」。這裡並沒有清楚說明到底使徒保羅傳授給他們甚麼教訓,但在第二章使徒保羅很清楚地說到使徒保羅在哥林多的時候是這樣的:
「弟兄姊妹們,我從前到你們那裡去,並沒有用甚麼華麗的詞藻或高深的學問對你們宣講上帝的奧秘。因為我拿定了主意,當我跟你們在一起的時候,除了耶穌基督和他死在十字架上的事以外,甚麼都不提。」(哥林多前書二:1—2)
這段經文幫助我們明白,使徒保羅傳給哥林多教會的信息,就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而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也確實遵守了這個信息,沒有偏離。
第三至九節:3但是,我希望你們明白,基督是每一個男人的頭;丈夫是妻子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4男人在公共場所禱告或宣講上帝信息的時候,要是把頭蒙著就是羞辱基督。5可是,妻子在公共場所禱告或宣講上帝信息的時候,要是不蒙著頭就是羞辱自己的丈夫。這樣的女人和剃了頭髮的女人沒有甚麼區別。6女人要是不蒙頭,倒不如剪掉頭髮;既然認為剃頭或剪頭髮是可恥的事,她就應該蒙著頭。7男人不必蒙頭,因為他反映上帝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反映男人的榮耀;8因為男人不是從女人造的,女人卻是從男人造的;9男人不是為著女人造的,女人卻是為著男人造的。
這段經文讀起來有點類似以弗所書第五章廿一至卅三節,使徒保羅談論有關夫妻之間的關係經文。近來很多女性對使徒保羅說「丈夫是妻子的頭」這句話很不能接受,也有不少丈夫用這句話大作文章,認為使徒保羅就是要女人順服男人,就像信徒順服耶穌基督一樣,因為耶穌基督是教會的元首(以弗所書一:22),而丈夫乃是妻子的頭,甚至是每個家庭的頭。倒底使徒保羅這樣的用詞或是說法是怎麼一回事?這是很值得我們討論的地方。
「頭」,這個字基本上可以有兩個意思,一是身體的「頭部」說的,另一個意思指的是「領導」、「準則」、「中心」的意思。希臘文在表達「頭」的時候有兩個字,其一是「arkon」,另一個字是「kaphaley」。
「arkon」(αρκον)這個字的意思就是「開始」,也就是「源頭」,例如河流的上游部份。用在人的身上,例如「總主教」就叫「archbishop」。聖經中有「天使長」米迦勒(猶大書九節),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十六節也提到「天使長」,所用的希臘文都是用「archangelos」(αρχαγγελου),表示領導者,或是帶頭者。問題是使徒保羅說「丈夫是妻子的頭」時,他所用的「頭」這字的希臘文,並不是用「arkon 」這個字,而是用「kaphaley」(κεφαλη)。要特別注意的地方是,這個字也是軍事用語,是發出命令者。當然可以解釋為今天的「將軍」等之司令官。但是,我們必須注意的是古代的軍隊和今天不太一樣,今天的戰爭,指揮官不一定是在部隊的最前面,往往是在指揮中心發佈命令,要戰鬥部隊往前推進。古代的軍隊則不是這樣,發佈命令的人往往是跑在最前面,讓他的部隊跟在他後面。這一點也是今天以色列部隊在跟阿拉伯部隊戰爭時,還堅持這樣的指揮官角色,所以他們在一九六七年的六月之「以阿六日戰爭」、一九七三年的「十日戰爭」,以及後來阿拉伯游擊隊劫持一架法國航空公司的班機到非洲肯亞首府奈落比國際機場,以色列突擊隊去搶救人質的經過,都是指揮官跑在最前面,結果在上述戰爭中,死亡最多的就是指揮官,特別是搶救人質一戰,就只死了一名上校指揮官,其他人質、官兵都安然無恙。這樣,我們就比較清楚了使徒保羅使用「kaphaley」這個「頭」字的意思了,當他說「丈夫是妻子的頭」時,意思並不是只停留在丈夫可以發佈命令而已,也不是只會當「頭家」的樣式,而是要有「身先士卒」衝鋒陷陣的「勇士」。換句話說,丈夫必須在最危險的時刻,出來挑起責任,也必須在最需要的時候,能夠想到要為整個家庭拼命致死的決心。耶穌基督說過,一個好的牧羊人是將羊群領出來後,「就走在牠們前頭;他的羊跟著他,因為牠們認得他的聲音」(約翰福音十:4)。
我們也可以這樣瞭解:耶穌基督就是降生到世上來為所有的人犧牲生命的。當所有的人都還在罪惡中,而罪的代價又是「死」的時候(羅馬書六:23),耶穌基督已經為人獻上生命死了(羅馬書五:8)。福音書的作者告訴我們,耶穌基督知道往耶路撒冷城去會有生命的危險,連他最得意的門徒彼得知道後也設法要阻止他前去,耶穌基督卻責備彼得,說他是「撒但」,要他走開,因為彼得的想法是人的想法,不是上帝的想法(馬可福音八:33)。當使徒保羅說耶穌基督是「男人的頭」時,並不是指耶穌基督管轄所有的男人,因為接續下去的句子是「丈夫是妻子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他想要用這種排列的方式指出:所有的人都必須以上帝作為生命的準則,因為上帝是我們所有的生命來源,上帝為了救贖有罪的人,將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也犧牲在十字架上了。
第四至七節都提到一個當時希臘文化世界裡,女人「蒙頭」的事。就像我在前面已經說過的,每一個作者都有他那時代社會文化的背景,這裡提到「蒙頭」的事,就是其中一個很好的例子。在當時的文化裡,男人會蒙頭,是因為家中發生非常悲傷的事。而敬拜上帝是非常高興和神聖的事,表示對上帝最大的敬意。因此,當時的男人在敬拜的時候,絕對不會蒙著頭,而如果家中有發生哀傷的事,也不會去參加敬拜的禮儀。如果參加敬拜還蒙著頭,那是「羞辱基督」,意思是指對耶穌基督不尊敬。另外有一種說法,就是當時哥林多城神廟裡的祭司都是蒙著頭,使徒保羅為了區別男性信徒在傳講信息、禱告的時候,不讓人以為信耶穌基督和那些哥林多城神廟裡的祭司相同的角色,因此,禁止擔任這樣工作的信徒蒙著頭。
相對的,如果是女人,就必須蒙著頭。因當時的女人只有妓女不蒙頭,他說沒有蒙頭的女人和剃光頭的女人沒有區別。所謂「剃光頭的女人」,就是指那些被賣為奴隸的女人。使徒保羅的看法是:見證福音是很榮耀的事,怎能將自己的角色給卑賤了下來?另一方面,當時的社會,女人的地位很低,稍為自認有尊嚴的女人是不會隨便暴露出她的身體,她們會用布將身體包裹得很周密,從頭到腳,只剩下一對眼睛。這種包巾叫作「雅西瑪」(yashmak),即使在今天的中東回教國家也是這樣,一個女人如果出了家門不包著頭巾且蒙著臉,那是非常危險的事,表示這個女人是個行為不檢的女人。中東地區女人的包頭蒙臉,就如同中國在明朝開始發展出來,而在清朝時代幾乎成為一種文化記號的,就是女人「纏小腳」的事一樣。
為甚麼使徒保羅會提起這樣的事?很可能就是哥林多教會信徒對於「自由」的看法。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這本書信中,一再提起有關基督徒信仰上「自由」的問題,是因為有些婦女存著這樣的想法:我已經信耶穌基督,他釋放了我的生命。因此,在耶穌基督裡,是「自由」的,已經不再受過去種種傳統、習俗規定的約束。於是,她們在教會裡聚會時,故意將蒙著臉的頭巾拿下來。不過她們踏出聚會的場合時,還是會蒙上,若不這樣,沒有人能保證她們的安全,因為一個沒有蒙著頭臉的女人,會被看為是一個很隨便的女人,甚至被看成是「爛貨」,大家都可以欺負的女人。可是,當有些自認已經「自由」了的女信徒,在聚會的地方故意拿掉這象徵著女人生命尊嚴的頭巾,不但沒有達成宣揚福音的效果,相反的,卻引起非信徒們的議論,認為她們是妓女、女奴,是很「爛」的女人,甚至會說基督徒的聚會,有女人跟「阿弗落狄特」神廟的「廟妓」一樣,也可以陪男人睡覺。這樣不但沒有達到傳福音的目的,反而是害了耶穌基督的名聲。由於哥林多城乃是當時希臘世界出名的「放蕩」城市,如果信徒在生活行為上沒有更加嚴謹,就更難以見證信仰在生活上的意義。
第七至九節是使徒保羅引用創世記第一至二章,有關上帝造人的記事來說明為甚麼男人不可蒙著頭,而女人需要蒙頭的原因。在男人的部份,使徒保羅的解釋是:男人是上帝以祂的榮耀來創造的,因此,蒙著頭,就如同將上帝的榮耀給遮蓋了一樣。這樣的說法需要一些解釋;我們知道創世記第一章並沒有說上帝創造男人時是用祂的形像造的,而是說上帝以祂的形像造「人」,這人當然是包括了男人和女人在內。但在這裡,使徒保羅卻只說男人是上帝的形像,他可能是將第二章上帝造人時先造男人而後造女人的說法,引入第一章上帝造人的記事中。
「女人卻是從男人造的」與「女人卻是為著男人造的」,這兩句話是平行句,意思都是在表達女人與男人之間有不可分的關係;依照創世記第二章的記載,最先被上帝造的人孤單,因此,上帝曾經帶了祂所造的一切「動物和各種飛鳥、牲畜」來給這個最先被造的人選擇,看哪一個適合作他的伴侶,結果發現沒有一個適合這個人(創世記二:18—20),於是上帝使這個人沈睡,然後從這個人的身上取出一根肋骨造了另一個人,把這個後來被造出來的人帶到這個最先造出來的人的面前,於是這個最先被造出來的人說了一段很有名的句子:
「這終於是我骨中的骨,
肉中的肉;
我要叫她作『女人』,
因為她從『男人』出來。」(創世記二:21—23)
但特別要注意的是,聖經的作者說上帝之所以要再造一個人,主要原因是為了要「幫助」那原先被造的人,這一點非常重要。是「幫助」,而不是成為附屬品,在認識上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很多男人往往將女人看成是屬於男人的附屬品,或是當作比自己卑賤,這種瞭解與聖經作者原本在描述人的創造本意有差距。人類長久以來就是持著這個觀點,為甚麼會這樣,我們確實無法找出源頭的理由。聖經作者的時代,也是發現女人一直身處在男人之下,但作者並沒有因此就說女人屬於男人所有,而是相當強調女人的出現,為的是要「幫助」男人(創世記二:18、20)。換句話說,如果沒有女人幫忙,男人並不完整,甚至也可說是種缺陷。這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女人是反映男人的榮耀」,說明了男人若是有女人的協助,他的生命體系會更完整。
第十至十二節:10為此,因著天使的緣故,女人的頭上應該有權威的記號。11重要的是:在主裡,男女互相倚賴,彼此需要。12因為女人是從男人造的,男人是從女人生的,而萬物都是從上帝來的。
這是一段很有意思的經文,可看出使徒保羅對男女社會地位嶄新的觀念。如果我們想到兩千年前希臘思想環繞的羅馬社會,會說出「男女相互倚賴、彼此需要」這樣的觀念,絕對不是很簡單說說就算了的,很可能會遭到極大的批判,就好像在兩百年以前的社會,告訴女人說她們纏小腳是錯誤的做法,一樣會遭遇到極大的抨擊,甚至連女人都會說這樣的人是瘋了,她們不會因此就領情、感謝。同樣的,使徒保羅會說出這樣的話,對當時的哥林多教會信徒必然帶來極大的震撼,包括男人與女人都一樣。尤其當他說「女人的頭上應該有權威的記號」,這對所有的男人來說,恐怕不是一件簡單、易懂的事,這簡直就是一場重大的思想革命呢。
為甚麼使徒保羅會說「女人的頭上應該有權威的記號」呢?我們知道在猶太人平常聚會的會堂裡,包括耶路撒冷聖殿在內,女人都被安排在屋內的一個角落,然後用布簾將之與男人區隔出來,在耶路撒冷聖殿則是分成「女人院」,然後才再進入「男人院」。女人根本就不能上講台拿經卷宣讀。在計算一間會堂是否能成立,女人是不計算在內的,只有計算男人,且是結過婚的男人十個才能成立會堂。馬太福音第十四章廿一節記載五餅二魚的神蹟時,就說「吃的人數,除了婦女和孩子,約有五千」(參考馬可福音六:44,路加福音九:14),這可看出女人在猶太人社會根本就不被列入人口計算在內。其實,整個東方社會都存有這樣的觀念,中國俗語就有這樣的話說:「唯女人和小人最難養。」這話已經清楚說明女人和小人是一樣的卑賤。而在濃厚希臘文化下的羅馬帝國,女人的社會地位也是一樣相當低。因此,當使徒保羅說:「女人的頭上應該有權威的記號」這句話時,可說是相當革命性的觀念。他已經指出:女人不但可以宣揚上帝的話語,甚至說明了女人在宣揚上帝的話語時,就像男人一樣,充滿著上帝的榮耀。上帝的話就是權威,因為上帝就是用祂的話創造生命,祂的話就是權威。猶太人的宗教聚會場合,是將女人安置在牆角,基督徒的信仰團契則是讓女人可以公然宣揚福音,見證上帝的愛。這是一件相當榮耀的事,也因此,他要求女人應該在穿著、打扮上配合出「榮耀」、「權威」的記號,而這記號就是蒙頭。
第十一至十二節清楚說明無論男人或是女人,都是來自上帝的創造。沒有上帝的愛,男人不會被造出來,同樣的,女人也沒有存在的必要,因為她是為了要幫助男人才被造出來的。第十一節的「互相倚賴」正好說明了創世記第二章十八、二十節所說的,女人的被造乃是為了要幫助男人。因此,男人需要倚靠女人的幫助,他的生命才會「完整」。
第十三至十六節:13你們自己判斷吧!女人在公共場所禱告不蒙頭是合宜的嗎?14你們的本性不是指示你們,男人留長頭髮是他的羞辱,15女人留長頭髮卻是她的榮耀嗎?因為長頭髮可以做女人的遮蓋。16如果有人要辯駁,我只能說,我們和上帝的諸教會在敬拜的事上沒有其他的規矩。
第十三節特別提起「祈禱」,我們都知道「祈禱」就是在跟上帝對話,是件很嚴肅的事,也是神聖的。因此,任何人在祈禱時,應該有敬虔的態度,不是隨便。隨便的態度「祈禱」,表示心中沒有上帝。別人或許聽不出來、外表也看不出,但請注意,上帝看人的心思意念,祂知道我們內心的世界。使徒保羅在這裡提到「祈禱」的地點是在「公共場所」,也就是聚會的地方。一個女人如果在這樣的場合,沒有很正式的態度,那怎能讓人看出她是真的用敬虔的心在敬拜上帝呢?何況蒙著頭乃是當時社會認定的一種禮貌、端莊,就更需要這樣的打扮。
同樣的要求也在男人的身上,使徒保羅時代的羅馬社會,男人是不留長頭髮的,而在猶太人的宗教信仰裡,有一種男人為要表示「分別為聖」,就必須留長頭髮、蓄鬍鬚」,這種人就是所謂的「離俗人」(又稱「拿細耳人」,參考民數記六:5)。
第十五節的「遮蓋」,指的就是「披在肩頭上」,也就是說留長的頭髮到肩膀之意。這樣可以區別男人與女人之間的差異,因為男人的頭髮通常只有短短的,不會超過耳根。一般都是平頭,這可能和當時羅馬軍人時常要外出長征有關,羅馬軍人的造型成為當時社會一種榮耀的記號。
第十六節,使徒保羅可能知道哥林多教會中有信徒聽了他這樣的論調後,不會「心服」而想要與他辯論,他認為這不是辯論的問題,而是與敬拜有關。他要強調:敬拜上帝的事,就不要隨便,不能說自己喜歡怎樣,就怎樣,而是要用最敬虔的態度來表明,而這又與當時的社會價值、生活態度有密切關係。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參與主日禮拜的同工應該有很正式的服裝、儀容,因為這是在帶領公眾敬拜上帝,不是私人在家靈修。
我們看到另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使徒保羅原本就是很「保守派」的「法利賽主義」的人,他雖然遇到復活的耶穌基督之後有很大的改變,但長久累積起來的思想總是脫離不了原有的思考行為。但是,我們卻發現他常常有非常新穎的觀念,將一些老舊的觀念徹底地排除掉,例如「割禮」的重要性,在他看來就不是作為一個基督徒的必備要件(參考加拉太書六:15);早期教會相當流行的洗禮,在他看來也不是非得如此不可(參考哥林多前書一:15—17)。在我們現在所讀的經文中,他又進一步地說「男女互相倚賴,彼此需要」(十一節),這樣的說法,對當時男尊女卑的社會,簡直就是不入門道的言論,可說是相當先進的觀念。
雖然大家都知道上帝看人的內心,不看人的外表,因為外表是可以裝飾、打扮的,內心的世界是無法逃過上帝的耳目,而使徒保羅在他的書信中也一再強調:心思意念的更新,是基督徒信仰內涵中最重要的(羅馬書十二:2、哥林多後書五:17、以弗所書四:23)。但使徒保羅還是提醒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要注意,敬拜上帝絕對不能因此就隨便,認為自己喜歡怎樣就怎樣。他提到當時社會的道德觀念,以及人們對一個穿著、裝扮的想法和觀感。他不是要求信徒要打扮入時,相反的,他要求的是當代社會行為準則的基礎:在公開聚會的場合,男女都應該在儀容上有符合當代社會的需要,特別是對那些負責傳達信息、帶領眾人祈禱的工作者,他更是明確地這樣要求。
這也就是為甚麼這兩年多來,我一再要求所有參與司會工作的長執,或是團契紀念主日的同工,一定要在主日禮拜之前來與牧師練習一下整個禮拜程序的進行,看有哪些要特別注意的。我甚至要求司會者要將祈禱文用筆寫下來,這不是沒有原因的,這是一種訓練,也是一種準備,不要以為我們都很會祈禱,我的經驗是:越熟悉的事,常常使我們變得潦草、隨便,不在意。我知道這並不是故意,卻顯示出人的軟弱。我很感謝所有的長執和團契的同工在這方面的配合,至少這也說明了我們在主日禮拜敬虔的事上的用心。有些長執為了要司會,請我為他們先將整個禮拜進行所要講的話都錄音下來,然後拿回家去聽,一直聽到快要背起來。這樣的用心真教我感動,也可看出這樣的長執確實是很用心的。我也知道有些長執為了要準備司會,還特地整理了儀容。有好幾次我因為想要留長頭髮,會友不敢對我說「不好看」、且像「監囚的」(台語,意思是囚犯),卻在禮拜後對我說:「牧師,你的頭髮很像『愛恩斯坦』,有性格。」我聽了之後很高興,更想留長一些。牧師娘總是反對,覺得很難看,也不希望我當牧師的在儀容上「標新立異」。於是,有一天,我將頭髮整理短了一些,結果很有意思,會友看了之後又對我說:「嗨,牧師,你看起來很有精神,年輕了許多。」於是,我知道了原來會友喜歡看到的就是牧師好好整理過的儀容。雖然這是很外表的行為,但至少在說明一件重要的事:我們的儀容反映出當代社會的道德價值和觀念。我們也會從一個人的儀容看出整個社會的生活趨勢。因此,基督徒的社會生活要考慮到的是:怎樣讓人覺得安心、安全、穩定。
再者,我們應該有這樣的認識:禮拜,是心靈與上帝交通。就好像在參加一場天國的喜宴。我們參加親朋好友的喜宴時,都會很在意穿著、打扮,特別是為了要參加親人的喜宴、婚禮,特別是為了主持婚姻喜宴,都會穿著很整齊,儀容也都會刻意整理過,為的就是不要讓親人失了顏面。如果是這樣,主持主日禮拜就應該有同樣的觀念:這是參加天國的宴席。但注意的是:我們不是怕上帝失去顏面,上帝不會因為我們隨便失去任何榮耀,而是要讓更多非基督徒看到,我們是很在意禮拜的事。至少穿著會讓人看到這樣的態度。
二、用最敬虔的態度敬拜上帝,才會讓人知道我們確實是心中有上帝,不隨便。
我們看到使徒保羅用這段經文在說明一件事:敬拜上帝的事,必須考慮到還有整個大環境在看我們怎樣表明心中有上帝。因此,他要求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必須在這件事上想到整個社會的觀感。即使是屬於自己身上的頭髮、頭巾等,看起來雖然不是甚麼大不了的東西,卻是在表明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念與行為意義。因此,他希望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要以嚴謹的心來看待,因為這「反映上帝的形像和榮耀」。
這就使我想到兩年多來,我一直在呼籲大家必須提前到教會來參加禮拜的原因,理由就是在這裡。我常說的一件事:為甚麼搭火車、飛機都會提前到車站、機場,卻在參加禮拜的事上常常遲到?原因很簡單,就是沒有將禮拜看成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有些信徒將孩子上學讀書看得相當重要,不錯,這確實很重要。孩子上學絕對不敢遲到,即使是因為學校要求提早到學校活動,我們都會盡力配合。可是,說到教會參加主日學上課,我們就會找出許多理由,甚至有些信徒還會說孩子很可憐,平常都忙著功課,睡覺的時間不夠,只有禮拜天可以睡得比較晚一些,所以就讓他多睡一下,主日學可以「想到才去」,於是孩子沒有上主日學,也漸漸地離開了信仰。然後才在想:或許有一天他上了大學之後就會去參加團契,可是結果不但沒有去,是根本就不去。因為在他的生命裡,已經失去了信仰的根基。這種情形是越來越嚴重地發生在第二、三代信徒之間。而我也發現,新生的一代,在信仰上的事上很模糊,總是將事業放在第一位,家庭第二,然後才想到信仰的事。很多人到教會來,還帶著「手機」在身上,一直注意著「手機」有沒有響,人是在禮拜堂裡,心卻在注意聽「手機」的聲音,根本就沒有心情聽牧師的講道。我必須很坦白地指出,這樣的信仰態度是錯誤的,也是不應該的。我可以接受外科醫師,或是有危險的住院病患之醫師,隨時在注意手機是否在急著呼叫他回去急診,其它的,我實在很難接受。如果你沒有準備好敬虔的心,最好就不要來應付一場禮拜,這不是基督徒應該有的信仰態度。如果信仰沒有在你的生命中佔有重要地位,這樣的信仰不會是真實的,只是應景罷了。我知道最先需要反省的是我們身為傳道者的人,應該用心準備講道,讓來參加禮拜的每個信徒都能得到心靈的飽足。傳道者應該用心準備好主日禮拜的各種事務,讓參加聚會的信徒能夠更專心。而我也同時懇切地期盼,大家都會將信仰看成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件大事,因為信仰與我們的生命有密切的關係。我必須提醒大家,表明一個人的信仰,最基本的就是從參加禮拜開始。
禮拜,就是回應上帝揀選我們的愛,這是基督徒應該有的最基本認識。
禮拜,也是在表示我們承認自己是個罪人,需要上帝的愛和寬恕。
禮拜,表明我們是個謙卑的人,知道與同信的兄姊一起分享。
禮拜,是信仰告白,說:我們的心中有上帝。
(講於主後二○○○年八月廿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