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講:生命的復活(一)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03 12:59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五:1—34
哥林多書信中最長的一章就是我們現在所讀的前書第十五章,總共有58節之多。更特別的地方是這一章都是在討論有關「死而復活」的問題。為甚麼使徒保羅會用這麼長的篇幅討論這個問題呢?哥林多前書從第七章開始,使徒保羅說「現在來討論你們信中所提的事」(七:1),然後他開始逐一地回答有關哥林多教會提出的問題,包括了有關婚姻的事、離婚、單身獨居、吃祭拜過偶像的食物、基督徒的自由、分享愛筵的問題、聖靈恩賜的表現等等,現在則是討論有關基督徒復活的問題。換句話說,使徒保羅會用這麼長的篇幅跟哥林多教會信徒討論有關復活的事,是因為該教會對這方面的問題有困擾,需要使徒保羅的幫忙解答。
有關復活的問題,並不是今天的信徒才有的問題,早在耶穌基督的時代,撒都該人也有這方面的問題;撒都該人並不相信死人復活的事,因此,他們用摩西法律中所規定的「利未拉特婚姻條例」(Levirate Law)來試問耶穌復活的事。這個「利未拉特婚姻條例」是依據申命記第廿五章五至十節的規定:
「如果有兄弟兩人住在一起,其中一個先死了,沒有留下子嗣,他的遺孀不得再跟族外人結婚。死者的兄弟要盡兄弟的義務娶她;他們的長子要作已死兄弟的兒子,替他在以色列中立嗣。如果死者的兄弟不肯娶她,她要到城門口見本城的長老,告訴他們:『先夫的兄弟不肯盡兄弟的義務,替他在以色列中立嗣。』長老們就必須召見那人,跟他商議。如果那兄弟仍然堅持不娶她,她要在長老面前走上去,脫下那兄弟的一隻鞋子,吐口水在他臉上,宣佈說:『不肯替兄弟立嗣的人該受這種侮辱。』在以色列中,他的家要叫做『被脫鞋之家』。」
每個時代的信徒都會有人提出有關復活的問題,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會提出這個問題,表示他們確實有在思考信仰的事,原因是他們當中有些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哥林多前書十五:12),這是在信仰上非常嚴重的事,因為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可以說是基督教信仰中最重要的。可是,希臘思想中並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希臘人認為肉體是會腐壞的,靈魂則是永遠不會死的。在他們的觀念中:靈魂才是一個人「真正」的自我,是暫時寄居在人的肉體上。當有一天,人死的時候,靈魂就會從人的肉體中脫離出來,而這靈魂並沒有死亡,也不會毀滅。這種看法剛好與猶太人的理解相反;猶太人認為一個完整的生命,就是包括了肉體和靈魂,這二者是相依相存,不能分開。使徒保羅是猶太人,且受過相當嚴密的法利賽派思想的訓練,他當然無法接受希臘思想中對人生命的觀點。當使徒保羅第二次傳福音到雅典的時候,他也是對雅典人傳「耶穌和他復活的福音」(使徒行傳十七:18),有些雅典的哲學家、思想家就認為使徒保羅「好像在傳講外國的鬼神」(使徒行傳十七:18)。後來在雅典的「亞略巴古」議會中,使徒保羅也是告訴所有與會的議員,有關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的信息,結果有幾位議員因此皈依耶穌基督的名(使徒行傳十七:31—)。因此,在哥林多教會裡,有人不相信會有死人復活的事,並不是很稀奇的事,應該說是可以理解,這是因為他們是在希臘思想中長大的,受希臘化教育。當他們信耶穌基督之後,對這個死人復活的信仰沒有完全接受,這就是使徒保羅用這麼長的篇幅談論死人復活的問題主因。
如果要用一句最簡單的話來形容基督教信仰的內容,我想沒有比「基督教相信死人會復活」這句話更貼切了。我們看使徒行傳記載有關基督教會開始之初,就是從傳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開始的,彼得他們在聖靈充滿引導之下,當著眾人面前大聲見證說:
「上帝按照自己的旨意和先見早已決定把耶穌交給你們;而你們藉著不法的人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他。但是上帝使他從死裡復活,把死亡的痛苦解除了,因為死亡囚禁不了他。」(使徒行傳二:23—24)
「這位耶穌,上帝已經使他復活了;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使徒行傳二:32)
福音事工的開始就是從傳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做起的,也因為傳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使原本才只有一百二十名的信徒聚會,很快地在一天之內就增加了三千人(使徒行傳一:15、二:41)。從這裡可以看出,大家都有一個共同的心志和盼望:有一天,也能因為耶穌基督的救恩得復活。
我們可以說基督教的福音就是以耶穌基督的復活作基礎,如果沒有他復活的神蹟,就沒有今天的基督教會。這也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如果基督沒有從死裡復活,我們就沒有甚麼好傳的,你們也沒有甚麼好信的。」(哥林多前書十五:14)雖然這樣,哥林多教會因為有人不信死人復活的事,而且死人復活的事又是信仰中非常重要的一環,因此,使徒保羅就用長達五十八節的經文來回答,而他所答覆的內容,也成為今天基督教會討論死人復活的信息最重要的依據。使徒信經中我們同意這樣的告白說:「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的復活;我信永生。」請注意,我們沒有告白說「我信靈魂得救」,或是「我信靈魂的復活」這樣的句子,而是說「我信身體的復活」,這身體,就是指著人完整的生命。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十一節:弟兄姊妹們,我要你們記住我以前傳給你們的福音;這福音你們領受了,並且用它作信心的基礎。2如果你們持守這福音,不是空空洞洞地相信,一定會因著它而得救。
3我曾經把我所領受那最重要的信息傳授給你們,就是:按照聖經所說的,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4又按照聖經所說的,他被埋葬了,在第三天復活了。5他向彼得顯現,又向十二使徒顯現。6以後他又一次向五百多個跟從他的人顯現;這些人多數還活著,雖然也有些已經死了。7後來,他向雅各顯現,又向所有的使徒顯現。
8最後,他也向我顯現;我好像是一個在不正常的情況下出生的人。9我在使徒中原是最微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迫害過上帝的教會。10但是,由於上帝的恩典,我才成了今天的我,他所賜給我的恩典沒有落空。相反地,我比其他所有的使徒更加辛勞地工作;其實,不是我自己在工作,而是上帝的恩典與我一同工作。11那麼,無論是我還是別的使徒,我們都這樣傳,你們也都這樣信。
在第一節,使徒保羅提到他曾傳給哥林多教會的「福音」,這福音指的就是「耶穌基督和他死在十字架上」的信息(哥林多前書二:2)。他說傳這個福音,是「倚靠聖靈的大能來證實的」,為的是要使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在信仰上「不根據人的智慧,而是以上帝的大能為基礎」(哥林多前書二:4—5)。如果我們再比較一下羅馬書第一章十六至十七節說的: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是上帝的大能,要拯救一切信的人,先是猶太人,而後外邦人。因為這福音啟示上帝怎樣使人跟他有合宜的關係:是起於信,止於信。正如聖經所說的:『因信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關係的人將得生命。』」
這幫助我們更清楚地看到,使徒保羅傳給哥林多教會的福音,就是上帝拯救的信息,這信息就是耶穌基督,他已經從十字架上的死裡復活,重建了所有相信他的人和上帝之間的關係,這就是福音的基礎。使徒保羅在第二節強調說,這福音的信息絕對不是「空洞」,而是得救的要素。「一定會使信這福音的人得救」,這一點也是基督教會兩千年來所要見證的主要內容。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也接受了這福音,可是不知是甚麼原因,卻還有人不相信,這一點才是使徒保羅趕到納悶的地方。
第三至四節可以說是最重要的經文,使徒保羅說已經把自己所領受那「最重要」的信息傳給了哥林多教會信徒。這裡所說的「最重要」一詞(在中文和合本是用「第一」,台語漢字也是用「第一」,指的就是「最重要」之意),是指這兩節所提到的,也是福音信息中最重要的—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且埋葬了,第三天復活了。我們可以說這也是基督教信仰告白中最重要的內容。
要特別注意的是,使徒保羅說他所傳講的這些信息,都是「按照聖經所說的」,不是他自己發明的。聖經是上帝的話語,福音就是要根據聖經上帝的話傳,不是人自己創造的信息。如果沒有依照聖經,就不能說是福音。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認識。有關耶穌基督的受難和復活的神蹟,在耶穌基督復活後,於以馬忤斯的路途中,他以另一種形象(參考馬可福音十六:12)對兩位門徒顯現時說這樣的話:
「於是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可真蠢哪!對先知所說的話你們為甚麼會覺得那樣的難信呢?基督不是必須經歷這一切才進入榮耀嗎?』於是,他根據摩西和先知所寫的,開始向他們解釋聖經上關於自己的一切記載。」(路加福音廿四:25—27)
使徒保羅並沒有創造甚麼新的福音,他是依據聖經的信息傳給所有聽他講道的人,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他都是這樣傳的。這一點對今天的傳道者是很重要的功課—依據聖經傳道。
第五至七節使徒保羅談到有關耶穌基督復活後顯現給誰看過的記錄;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提到耶穌基督曾向(1)彼得、(2)十二使徒、(3)五百多個跟從者、(4)雅各等、(5)最後是使徒保羅自己。我們不太清楚,耶穌基督甚麼時候親自顯現給彼得看過,路加福音第廿四章卅四節記載說,十一位門徒(除了出賣耶穌基督的猶大外)正在說:「主真的復活了;他已經顯現給西門看了!」(也可參考馬可福音十六:7)另外,使徒保羅也提起復活的耶穌基督向「十二使徒」顯現,比較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十一使徒」才對(馬太福音廿八:16—17,約翰福音二十:19—29),因為出賣耶穌基督的猶大已經上吊死了(馬太福音廿七:5)。「五百多個跟從者」,我們在福音書中找不到這個資料,但可能盛傳在早期教會中。大概在其它已經遺失的資料裡有這樣的記載。最後一位是「雅各」,這位雅各,很可能就是耶穌基督的兄弟;他原本並不相信耶穌基督(約翰福音七:5),福音書也沒有特別記載有關雅各看見耶穌基督復活的記事。不過,我們從使徒行傳第十五章,以及加拉太書都會看到雅各後來在早期耶路撒冷教會有很大的影響力,這可能就是與復活後的耶穌基督顯現給他看見有必然的關係。使徒保羅強調這些看見過耶穌基督復活的人,還有很多人活著。換句話說,早期教會在見證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並非是空談,而是有活活的人在見證此事,也是因為這樣,加上聖靈充滿的力量,他們勇敢地見證此事,才使福音大為廣傳開來。
第八至十一節中,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將自己排在最後一位;他遇見復活的耶穌基督,是因為在迫害信徒的時候,發生在他前往大馬士革要繼續逮捕信徒的途中(使徒行傳九:1—9)。也因為這次的奇妙際遇,改變了使徒保羅的一生。如果說耶穌基督的兄弟雅各有改變,則使徒保羅的改變更明確,且對教會後來的發展影響更大。他很自謙地說,自己是「一個在不正常的情況下出生的人」,因為他不是跟隨耶穌基督傳天國信息的門徒。連耶穌基督長的樣子,醫病、行神蹟的事都沒有親眼看見過。但是,他確認自己就像其他耶穌基督的十二位門徒們(包含後來選出來遞補猶大的馬提亞在內)一樣,具有「使徒」的身份。也因為這樣的確信,使他往後開拓教會的過程中一再遭遇到阻力,原因是反對他的人都說他不具有「使徒」的身份,而他卻一再宣稱自己就是「使徒」。他承認自己「作使徒不是由於人的選召,也不是受人委派」,但他強調自己「是耶穌基督和那使他從死裡復活的父上帝指派的」(加拉太書一:1)。這也就是為甚麼他寫信給其它教會時,都會在書信的開頭就先表明自己就是「使徒」,清楚表明他和其他耶穌基督在世上傳福音時所揀選的「使徒」有不同的地方。
第十節是很有意思的一節經文;使徒保羅說為了這個「特別」選召的緣故,他並沒有因此就驕傲、享有甚麼特權,或是瞧不起其他的門徒,沒有,他反而是「更加辛勞地工作」。如果我們看哥林多後書第十一章廿三至卅三節,就會讀到使徒保羅說明了自己「工作更辛苦」的情況,是生命的危險,包括了遭遇到迫害、鞭打等等。
第十二至十九節:12既然我們所傳的信息是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了,為甚麼你們當中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13要是沒有復活的事,那等於說,基督沒有復活了;14如果基督沒有從死裡復活,我們就沒有甚麼好傳的,你們也沒有甚麼好信的。15這樣,我們顯然在為上帝作假證;因為我們見證,說他使基督從死裡復活了。如果真的沒有死人復活的事,上帝就沒有使基督復活了。16死人若沒有復活,那等於說,基督沒有復活了。17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仰就是幻想,你們仍然迷失在罪中。18這樣的話,死了的基督徒就都算滅亡了。19如果我們信基督的人只在今生有希望,我們就比世界上任何人更可憐了。
在前段經文裡,使徒保羅先確定耶穌基督已經復活,且顯現給人看過,他將看過耶穌基督復活的人都記錄出來。從這段經文開始,使徒保羅將話題引進核心中,就是從耶穌基督的復活,談到相信的人都能跟隨著耶穌基督復活。
我們要先弄清楚的一件事,就是哥林多教會信徒可能不是否認耶穌基督復活,而是認為人不能像耶穌基督復活。因為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他會復活,人卻不是這樣。使徒保羅在這裡要強調的重點則是:信耶穌基督的人,是與耶穌基督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沒有分開的。如果沒有復活的事,就沒有耶穌基督復活的事可談。既然耶穌基督有復活,就有死人復活的事,而這復活是因為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帶給信靠他的人得到的。使徒保羅這種觀念的基礎是從福音書來的。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耶穌基督的教訓中很清楚地說到,所有信靠他的人,就是與他「合而為一」了,就像耶穌基督和上帝「合而為一」一樣,不能分開。他在祈禱中這樣說:
「我不但為他們祈求,也為那些因接受他們的信息而信我的人祈求。願他們都合而為一。父親哪,願他們在我們的生命裡;正如你在我生命裡,我在你生命裡一樣。願他們都合而為一,為要使世人信我是你所差遣的。你給我的榮耀,我也給了他們,為要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一樣。我在他們的生命裡,而你在我的生命裡,為要使他們完全合一,好讓世人知道你差遣我,也知道你愛他們,像你愛我一樣。」(約翰福音十七:20—23)
這段耶穌基督親自說的話很清楚地說出,對於那些信靠他的人,就是與他的生命緊密地結連在一起,是「合而為一」的生命體。因此,如果耶穌基督已經復活,就會使信靠他的人也跟著復活,除非沒有復活的事發生。如果沒有復活的事發生,就沒有耶穌基督復活的神蹟可言。使徒保羅最後說出基督教信仰最終的目標:生命復活。他說:「如果我們信基督的人只在今生有希望,我們就比世界上任何人更可憐了。」確實是這樣,因為任何一個宗教都是對來生的生命存有獨自的看法;在民間宗教、佛教尚且會提到「來生」(輪迴),而設若基督教只有今生的盼望,這樣的宗教信仰又能給人的生命說出甚麼盼望呢?不!不是這樣!基督教信仰的重要性,就是在復活的盼望,且這復活是生命的復活,不是輪迴,也不是世上的現象,是屬於天上的國度,是永恆的生命!
再者,基督教說復活時,表明生命的另一個重要意義就是勝過死亡。威脅人生命最大的力量就是死亡。死亡的恐懼一直在人的生命中對人發出恫嚇的訊息,使人對死感到不安、戒懼。我們從民間宗教中會看到許多對死的禁忌,包括「農曆七月」被稱為「鬼月」,要大肆拜拜,以免因為得罪會帶人進入死亡境界的鬼魂等。我們也從許多有關喪禮的儀式中,看到人對死亡的恐懼,特別對於墳墓、埋葬地點的選擇等等。為甚麼會這樣?其實這些現象都在說明一個基本的事實:沒有復活。因為沒有復活的信仰,才會在許多行為上設立禁忌,在禮儀上大作文章,為的就是要驅逐死亡的恐懼感。但基督教的信仰不是這樣,基督教說到人的生命會復活,使我們因為堅持有復活的信仰,使人能夠從死亡的恐懼中走出來。這就是第廿六節使徒保羅所說的,耶穌基督的復活,就是要毀滅這最後的仇敵—死亡。使徒保羅在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這樣說:
「如果我們跟基督合而為一,經歷了他的死,我們同樣也要經歷他的復活。」
「如果我們跟基督同死,我們信,我們也要跟基督同活。因為我們知道,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他不再死;死也不能再控制他。」(羅馬書六:5、8—9)
這也是基督教信息最重要的中心—在耶穌基督裡,我們的生命有復活的盼望,使我們的生命能夠超越死亡的控制,脫離死亡的轄制。
第二十至廿八節:20然而,事實上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了;這是要保證已經死了的人也要復活。21因為死亡是從一人來的,死人的復活也是從一人來的。22正如眾人的死亡是因為他們跟亞當連結,同樣,眾人的復活是因為他們跟基督連結。23不過,每一個人要按照適當的次序復活:最先是基督,其次是,他再來時,屬於他的人。24然後末期才到;那時候,基督要消滅一切靈界的執政者、掌權者,和有能者,把王權交還給父上帝。25因為基督必須統治,直到上帝打敗一切仇敵,使他們都屈服在他腳下。26他所要毀滅的最後仇敵就是死亡。27因為聖經上說:「上帝使萬物都屈服在他腳下。」很明顯地,這裡所說的「萬物」並不包括上帝本身,因為他就是那使萬物屈服在基督腳下的。28到了萬物都屈服於基督時,兒子本身也要屈服在那位使萬物都順服他的上帝,好讓上帝在萬物之上統御一切。
在第二十節,使徒保羅以相當肯定的語句說耶穌基督已經復活,就是要保證信他的人,雖然死了,卻要復活。
第廿一至廿二節,使徒保羅用亞當來代表著「死亡」的記號,原因是創世記第三章記載亞當因為犯罪,結果被上帝驅離伊甸園,並且將他與永遠不死的生命樹給隔離出來(創世記三:23—24)。因著亞當的犯罪,造成死亡接踵臨到全人類(羅馬書五:12)。但上帝是愛,祂差遣耶穌基督就是要使人從這會死的罪惡中,使人因為與耶穌基督結連而脫離罪的侵犯,得到復活的恩典(參考羅馬書五:21)。
第廿三節讓我們看到使徒保羅思想中的「次序」觀念;他說「福音是上帝大能,要拯救一切信的人,先是猶太人,而後外邦人」(羅馬書一:16),現在他說,復活也是這樣,是有先後次序之別,先從耶穌基督開始,然後是在他來臨時,所有信靠他救恩的人都將跟著復活。這也是給所有信徒一個極大且明確的保證,只要信靠他,就必會跟著他享受復活的恩典。
第廿四至廿八節,使徒保羅用終末的觀念來說明拯救的意義;他說耶穌基督再臨的時刻,就是「末期」(廿四節)的時候,這時候也是審判的時刻,所有一切敵對生命的力量都將被消滅,因為復活要將這些阻擋的力量排除掉。啟示錄的作者也說,在終末審判的時候,死亡和陰間會把所拘禁的死人交出來,死亡和陰間要被扔進火裡,是跟那些沒有名字記錄在生命冊中的人一起扔進火湖裡(啟示錄二十:13—15)。
第廿九至卅四節:29要不是這樣,那些代死人受洗禮的又有甚麼意思呢?他們所希望的是甚麼呢?要是沒有死人復活這回事,那他們為甚麼還代死人受洗呢?30我們又何必時時刻刻冒險呢?31弟兄姊妹們,我天天面對著死!我敢這樣說,是因為我們同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的生命裡,我以你們為榮。32如果我在以弗所跟那些野獸格鬥純粹是出於人的動機,這對我有甚麼益處呢?如果死人不復活,那麼,就像俗語所說的:「讓我們吃吃喝喝吧,反正我們明天就要死了。」
33不要受愚弄了。「壞友伴敗壞品德!」要醒悟,不要再犯罪了。我說這話是要你們覺得羞愧,因為你們當中有人不認識上帝。
第廿九節是很有意思的一節經文,讓我們看到早期教會曾流行著一個習俗,就是為那些已經去世,卻沒有機會受洗的人代替受洗。會有這種情形發生,是因為有人剛進入教會不久,他對福音事工很熱心,在還沒有受洗,或是預備要受洗之前,突然去世了。於是教會找一個人來代替他受洗。會有這情形發生的原因,是早期教會流行著一個觀念:一個人如果沒有受洗,就不能進入天國。也等於是說:一個人如果沒有受洗,就不能得救。因此,如果有人可以代替他受洗,在將來耶穌基督再臨的時候,他可以因為有人替他受洗而得救,已死的生命因此復活。我們知道現在這種情形已經不復存在了,原因是我們認為信仰是要自己親自告白才算,不能用代替的。
今天還有些教會實行替剛死去的人施洗,認為這樣他還可以在身上留下記號,在將來審判的日子來臨時,因為有施洗的記號而得到復活的恩典。可是,我們也不接受這種為剛去世的人施洗。
再者,有些信徒活著的時候,拒絕受洗,可是在發生重大事故或是患了嚴重的疾病時,特別是在昏迷狀況下,他的家人希望趕緊為他施洗,以為這樣可以在將來復活的時候又同在一塊。這種情形在今天的教會比較普遍。會有這樣的情形發生,可能與路加福音第廿三章四十二至四十三節所記載的那位與耶穌同時釘十字架的罪犯的臨時悔改有關。有人就是這樣相信,只要在臨終之前趕緊悔改受洗,就好了。雖然有些人並不是這樣,而是在晚年身體開始衰弱,且覺得生命危在旦夕,對未來感到迷茫不知何去而有不安。經過親人的鼓勵、勸勉,為他傳福音,最後就在床鋪或是病榻上受洗。這種情形比較普遍。
我必須很嚴肅地告訴大家,無論是哪一種洗禮,都不能保證一個人會得救,得救不是靠著洗禮來保證的,得救乃是上帝給人類最大的恩典,要得到這個恩典,必須是透過悔改才有機會。許多受過洗禮的人,並不一定真的有悔改之心,因為一個人是否有真正悔改,這是內心告白的問題,除了上帝以外,以人的能力是無法看得出來。因為上帝才是鑑察人內心的神,祂看透人的心思意念。尤其必須先明白一個觀念,傳道者本身就是罪人,罪人為別人施洗,怎能除掉別人的罪呢?不可能!即使是施洗約翰在洗禮的時候,也特別提醒說:「我用水給你們施洗;可是,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我就是替他脫鞋子也不配。他要用聖靈和火為你們施洗。」(路加福音三:16)他也沒有說接受他洗禮的人,就必得救。他是對那些排隊接受他洗禮的民眾呼喊著說:「要用行為證明你們已經悔改。」(路加福音三:8a)確實是這樣,沒有悔改是沒有用的。受洗,是信仰初階的第一步,是邁向信仰之旅的第一步,是公開承認耶穌基督為他生命的主,也是在告訴大家說:我要信耶穌基督,我很軟弱,會跌倒、走歪路,請大家幫助我。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所讀這段經文帶來的信息:
一、在耶穌基督裡,我們沒有死亡的恐懼,只有復活的喜悅。
死,這是大家都很害怕看到、想到、說到的事。而基督教福音最重大的內容就是沒有死亡,只有永遠的生命這樣的信息。這就是基督教會兩千年來一再在告白的信仰,是在告訴所有的人:來信耶穌基督,你將會超越死亡的關隘,使你在耶穌基督救贖恩典裡,得到永恆的生命。就像耶穌基督告訴他的門徒,也是告訴我們今天所有信靠他的人的話:「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仍然要活著;活著信我的人一定永遠不死。」(約翰福音十一:25—26)看,沒有死亡,這是多麼大的喜悅啊!生命最大的福音就是沒有死亡,是超越過死亡。使徒保羅說:「我們原是上帝的仇敵,但是藉著他兒子的死叫我們得以跟他和好。既然跟他和好,我們豈不更藉著基督的生命而得拯救嗎?」(羅馬書五:10)沒錯,與上帝為敵的人,生命才是死的。與上帝和好的生命,才是永恆的。耶穌基督的人,就是與上帝和好的人。和好,是生命最大的平安、喜悅。
這樣的認識對基督徒來說是很大的福氣,因此,作為基督徒應該對死沒有恐懼感,而是滿懷盼望的心,等待復活日子的來臨。這就是我們為甚麼會說:有這麼一天,我們都將與已經去世的同信者再見面於上帝的國度裡的原因。因為我們有信。信,使我們盼望那得救恩典的來臨。
在牧會這二十幾年來,我感受最深刻的事就是在處理會友去世的事情;我常看到會友在親人去世時,將錢放在去世親人的手上,有的人告訴我說,那是「手尾錢」,雖然民間有這樣的習俗,但是我想真正的用意不是這樣,而是民間宗教的傳俗,說是要到陰間去的「過路費」。他是害怕自己的親人手頭上沒有錢可用。我也看到有些會友問我說:「牧師,要為他穿幾件衣服?」我都會感到莫名不解,我當然知道民間宗教習俗中,有依照年齡多寡穿衣服的例子,甚至有的人會因為替親人穿衣服太少,而傳出說他的親人回來托夢,說是很冷、又餓,因為沒有穿足夠的衣服,沒有給他足夠的東西祭拜。真正對基督教信仰有認識的信徒會排除這些來自民間宗教的觀念。因為在復活的恩典裡,錢,已經不再是復活的生命所需要的東西,穿甚麼衣服、甚至怎樣的墳墓都不是最重要的。
因此,我多麼盼望我們的信徒,在遇到親人去世時,會先想到來找牧師,我相信所有的牧師、傳道者會很喜歡為你處理親人去世所需要準備的一切。你只要與傳道者討論怎樣處理會更符合聖經的教訓,這樣就對了。我只提醒大家注意一點:真正在信仰上有入門的基督徒,會像使徒保羅一樣,謙卑自己,認為自己「在使徒中原是最微小的,不配稱為使徒」,而不是把自己看成是最重要的,要大肆鋪張告別禮拜的場所和禮拜的程序。這點是身為基督徒應該注意到的,因為復活的生命不是在這些,而是在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想想看,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去世時有很「風光」的禮拜嗎?有很體面嗎?沒有吧!他是我們的救主,尚且如此,那我們需要怎樣的禮拜儀式、場合呢?我想最重要的是越簡單的佈置越好,而且是用歌聲來讚美上帝,因為基督教信仰認為:生命,無論是生或死,都是上帝奇妙的作為。
二、我們傳福音必須根據聖經,因為聖經是我們信仰的依據,也是基督教會建造的基礎。
這個認識必須清楚且嚴格在教會裡看成最重要的信仰告白。看使徒保羅對哥林多教會所說的,他傳給他們那最重要的信息,就是「按照聖經所說的」,不是自己隨便說的。因為上帝的福音為的是要救人的生命,這是很嚴肅的事。而聖經才是上帝的話,祂的話才能救人的生命,人的話不能救人的生命。我們確信:上帝的話才是人生命的來源。詩人這樣說:
「你(指上帝)的話是導引我的燈,
是我人生路上的光。」(詩篇一一九:105)
這光是生命的亮光,有上帝的話,人的生命才會看到亮光,看到希望。詩人也這樣寫著說:
「上主的法律完備,使人的生命更新;
上主的命令可靠,使愚蠢人得智慧。
上主的法則公正,使順從的人喜樂;
上主的訓誨透徹,使人的心眼明亮。
上主的規範純真,永遠留存;
上主的判斷準確,始終公道。
它們比金子可貴,勝過最精純的金子;
它們比蜂蜜甘甜,勝過最純淨的蜂蜜。」(詩篇十九:7—10)
詩人用這詩歌在描述上帝的話語的重要性,是人生命再造不可或缺的生命糧食。因此,我們就是要傳揚上帝的信息,而不是傳達人的話語。如果一個傳道者不傳講聖經的話語,作長老的有責任督促他不可偏離,或是請他離開,因為教會的存在就是要學習聖經上帝的話。如果一間教會不傳達上帝的話語,這間教會的信徒就要好好再評估:是要成為基督所蓋印的教會,或是要成為一般社團。這是非常重要的信仰告白,不可含糊。
一九三三年,德國在希特勒取得政權後,同年三月國會授權給予他有絕對的權柄,使他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對於不滿份子、團體等進行殘酷的對待。為表示對希特勒政權的支持,同年年底,有兩千多名宗教界領袖聚集,簽署支持希特勒政府,並為他宣布退出歐洲裁軍會議和國際聯盟的政策表示全力擁護。
但次年(一九三四)五月,另一群四百名基督教新教教會代表(包括信義宗、歸正宗和聯合教會)出席在一小鎮—巴門(Barmen),召開為期一個禮拜的神學研討會,會後並且發表一篇震撼當時的「巴門神學宣言」(Barmen Declaration),該宣言明確表示反對希特勒的國家政策,並強烈表示教會存在的主要職責和角色。「巴門神學宣言」總共有六條,其中有兩條非常重要值得我們注意:
第一條:「聖經是惟一上帝的話,不論是生、死,我將永遠順從。」
第五條:「教會沒有義務替政府宣揚政策,但有義務與責任宣揚聖經的教訓和耶穌基督的主權。」
因為該篇「巴門神學宣言」,導致這四百名參與簽署的出席者開始遭到逮捕,有的被判刑坐牢,有的被槍決死亡。但是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當一九四四年第二次大戰歐洲戰區結束後,這些參與簽署「巴門神學宣言」的教會,每個禮拜日都會湧進成千上萬的信徒參與聚會,相對的,參與簽署支持希特勒國家政策的二千多位教會領袖代表之教會則是門可羅雀,因為人們厭棄教會成為統治者的「幫兇」,背棄了信仰的原則。為紀念「巴門神學宣言」帶給德國人民信仰上的歷史意義,德國人民在巴門小鎮的中心街道,建造一座小小紀念碑(高約六尺,寬約兩尺、正四方型)在街道中心,紀念碑上大約有四十個人物雕像,其中四分之三的人像是高高地舉起右手,象徵著舉手高呼「嗨,希特勒」之意,另有四分之一的人都是老弱婦孺,他們低著頭,手捧著聖經或祈禱,象徵著緘默、無聲,但是上帝知道人內心的需要和苦難。
這就是基督教會的使命和角色,即使在那樣困境、危險之下,傳揚聖經上帝的話仍是最為重要且責無旁貸的使命。
三、享受耶穌基督拯救恩典的人,就應該學習使徒保羅的精神,在福音事工上更加辛苦工作。
使徒保羅雖然不是像其他使徒一樣,有很好的年資跟隨耶穌基督傳揚天國的信息,也沒有在耶穌基督受難的時候,出來替他辯護。相反的,他還是迫害基督徒的主要「罪犯」之一,司提反的殉道必定與他的迫害有密切關係(參考使徒行傳八:1)。但是,當他在大馬士革遇到復活的耶穌基督之後,他改變了,他不再是福音的阻礙者,而是成為傳福音最大的勇士。他自認具有「使徒」的身份,但這身份並不使他用來享受甚麼特權,而是使他更加賣力在福音的事工上。這一點是所有基督徒要省思的功課,更是所有的傳道者要好好反省的課題!
我就常常看到許多在教會裡可以說已經是「老信徒」了的人,不但在福音事工上沒有盡力,更糟糕的,是一直要教會為他服務,包括希望傳道者常常去看他,陪他東、伴他西的。固然傳道者應該常常探訪會友,沒錯,但是,如果傳道者只用心在探訪他所牧養教會的會友,這樣的教會不會長大,只會逐漸枯萎,因為信徒不知道要在福音的事工用感恩的心「更加辛苦地工作」,相反地,是將傳道者給「綑綁」著,使他彈動不得。會增長的教會,是信徒努力投入參與傳福音的工作。我們台灣長老教會的教勢增長很慢,其中主要的原因之一,是我們的信徒常將傳道者給「綁住」了,認為他們用錢聘請傳道者,所以傳道者是屬於他們的「專利」。如果傳道者是被該教會信徒「綁住」來研習聖經上帝的話語,那倒是還好,也可說得過去。問題是有不少教會將傳道者聘來當「僕人」,替他們辦事、處理家務事,這種情形在國外(尤其是北美地區)的教會最常見。這樣的教會怎能傳出真實的福音呢?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尤其受過洗禮的基督徒,就不應該成為傳福音的牽制者,而應該是傳揚福音事工的同工,是更應該用感恩的心幫助傳道者推動福音事工才對。
作為一個獻身傳道的人來說,更應該好好想想使徒保羅的用心和使命感。我感到最羞愧的地方,就是傳道者常常希望享受福利,特別是對教會機構常常要求給予更多的福祉,這是非常錯誤的觀念。傳道者應該培養一個基本的觀念:在福音事工上更用心,加倍努力,更辛苦地獻上自己所有的才能。而不是認為自己有甚麼特權,要求別人要特別恩待他。我當然知道許多會友因為疼惜傳道者,所以常常主動地給予許多特殊待遇。但是,傳道者不應該將這樣的事看成是理所當然,而是應該心存感謝,更加倍努力傳福音才對,就像使徒保羅一樣。
(講於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