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聽上帝或聽人的?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03 12:52
經文:使徒行傳4:1—31
前一講我們談到早期使徒如何奉復活的主耶穌基督之名,使一位生下來就瘸腿而當乞丐的人得醫治。我們也談到教會的使命就是在宣揚復活的主耶穌基督之名,因此,在基督教會裡,我們切忌張顯個人的名聲。我們也說到一個真正悔改的人,不但相信耶穌基督必定會再來,且生命已經與耶穌基督緊緊結合在一起了。
從使徒行傳第四章,我們看到教會的開始在使徒身上所表顯出來的就是迫害,而且這迫害是來自猶太的宗教領袖。雖然迫害臨及,但同時我們也看到另一個有力的見證,就是使徒們因為聖靈的同在,使他們不但不害怕,而且愈發奮勇地見證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這也是長久以來在基督教會流傳的一句非常有意思的信仰告白:基督教會是用耶穌基督和殉道士的血建立起來的。
確實是這樣。如果我們打開基督教會史,包括台灣基督教會史,這種因為信仰的緣故被迫害的紀錄並非在早期開拓的時代才有,即使是現今的時代,我們也深深地感受到這種壓力。如七○年代,因為關心台灣社會發展的情況、國家前途生存的問題,我們遇到來自教會內部和政府當局相當大的壓力。來自教會內部的有:信徒自己開設的公司對待員工的問題,尤其是長執個人,很在意傳道者關心員工福利。更嚴重的問題是,有些傳道者因為享受到有財勢長執的物質款待,不再對那些被苛待的員工發出關懷的呼聲。來自政府當局的問題則更加明顯:我還記得一九七七年七月中旬,參與擬定總會第三篇政治文告—人權宣言—的時候,有好幾位牧長在彰化天主教靜山修道院確定此稿後,已同時寫好遺書交代後事。因為大家心裡都有數,這份「人權宣言」一旦發佈,必定會遭遇許多來自情治單位的迫害、恐嚇。為了防止意外事件發生,這些牧長先寫好遺書做準備。
有兩件事是我感受比較深刻的:其一,就是一九七○年四月,總會第十七屆通常年會假台南神學院召開。就是那年總會被迫要退出普世基督教會協會(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結果創下了總會有史以來第一次流會,這也是到目前為止唯一的一次。但是,我們受到極大的壓力,必須再召開,因此,地點換到台北淡江中學,時間是同年的七月廿七日至三十日。如果我們翻閱總會歷史,就會發現那是唯一的一次在七月召開年會,原因就是這個背景。那次開會,情治人員散佈在會場的各處角落,手裡都拿著照相機,要拍舉手反對退出普世基督教會協會的總會議員。針對此議案,主持議會的主席是這樣問的:「反對退出普世教協的人請舉手。」結果現場沒有任何人舉手。因此,主席宣佈說:「大家無異議,此案通過。」隔天的報紙爭相報導:「長老教會總會因為唾棄普世教協親共、容共,所以出席代表全場無異議一致通過退出該組織。」真的是這樣嗎?絕對不是!
其二,一九七八年三月廿八至卅一日,總會第廿五屆通常年會在台南神學院召開。那屆的年會要討論有關七七年所發表的「人權宣言」是否可以列入總會的紀錄,以及高俊明牧師續任總幹事的問題。政府當局相當不滿,想盡辦法要把總會的這兩項議案否決掉。換句話說,要我們更換總幹事,也要我們廢除曾發表的「人權宣言」。年會的第一天,國民黨社工組派人將出席總會的議員五十名帶去台南永康農校開會,用一千塊錢賄賂這五十位議員,要他們在總會議會中全力反對上述二議案。結果有一位議員可能是因為怕所拿的錢被「黑吃黑」,在放進口袋前數算著,被後面的人看到。這位議員後來說:「我看到那位同工在算錢,好像看到猶大在算三十兩銀子一樣,很難過。」於是把這件事告訴總會議長。那屆年會,不止台東阿美族中會的議員被帶去台東國民黨黨部訓話,台中信義鄉布農區的牧長也被帶去台中縣國民黨黨部「集訓」,主要目的都是要他們在年會中反對總會的議案,年會期間甚至有救國團的工作人員冒用出席證在議場發言被檢舉出來。有一位長老,也就是前花蓮縣代理縣長柯丁選,他要求出席總會,我們發給他貴賓證。他要求發言時說:「我以生命保證,如果高俊明牧師不當總幹事,生命安全絕對沒有問題。」很明顯,他受命要影響年會。一九八○年四月廿四日,高俊明牧師以藏匿高雄美麗島事件主要人物施明德先生的罪名被捕。全世界的基督教會都在關心此事,包括天主教會的教宗也來信總會表明教廷的關懷,可能因為這樣的關係,造成政府當局相當的不愉快。因此,當總會在隔年(八一)年會決議無限期讓高俊明牧師當總幹事後,我們受到極大的壓力。政府當局一再傳話給我們:「如果長老教會承認高俊明牧師犯罪,高牧師馬上可以離開監獄。」但是總會很清楚地表示說:「高牧師所做的乃是信仰告白,是作為牧師應該有的責任。」話是講得很勇敢,但害怕的心卻非常明顯。一九八二年,國民黨社工組發出公文給所有地方黨工單位,要徹查長老教會裡公教人員的名單。許多公教人員開始擔心在長老教會參加聚會,因而離開,更多的人要求牧師不得在講道時談論有關國家政治的內容。總會旁的「信友堂」教會則公開宣佈退出長老教會,並且佔有原屬於總會的教會資產。而提供這份公文的台東教會長老蔡國雄,原本在台東師專擔任校長秘書和教授,卻也因此失去了教職,後來在總會安排下擔任馬偕醫院院長吳再成的秘書。
這些都是長老教會近代史的事件。雖然這樣,長老會依然堅立,沒有妥協,並且用堅定的信仰立場繼續傳揚主耶穌與人民站在同受苦難的信息。
現在我們來看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四節:彼得和約翰還在向群眾講話的時候,有些祭司、聖殿的警衛官,和撒都該人忽然來了。因為這兩位使徒教導人有關復活的事,宣講耶穌從死裡復活,這些人非常惱怒,所以拘捕他們,把他們囚禁在監獄裡到隔日,因為那時天色黑了。但是聽見信息的人有許多相信了,光是男人,數目將近五千。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彼得和約翰繼續在耶路撒冷聖殿的所羅門廊下(使徒行傳三:11)宣揚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
祭司,可能是指輪班的祭司們。通常是六個月才輪到一次,每次輪班在聖殿服事一個禮拜之久。
聖殿的警衛官,這個工作通常都是由利未人擔任,除了維護聖殿裡外秩序,也協助祭司從事祭祀禮儀的工作。
在這裡出現撒都該人顯得特別有意思,因為撒都該人向來不相信復活的事,也不相信有天使和永生。他們偏重摩西五經,對先知的文獻以及聖經中其他的書卷並不是很重視。我們從馬可福音第十二章十八至廿七節的記載,可以看到他們曾故意以有關復活的事與耶穌基督辯駁。在這段對話中,他們假設有一個女人的丈夫死了,沒有留下兒子,所以依摩西法律的規定,這女人丈夫的兄弟將她娶過門來,結果七個人都相繼死了。他們問耶穌說:「這樣,在復活的日子,他們從死裡復活時,這個女人算是誰的妻子呢?因為兄弟七個都娶過她。」耶穌基督當然知道他們的詭計,所以就回答那出名的話,就是復活後的人「跟天使一樣,也不娶也不嫁」。
在這裏我們要特別注意撒都該人;他們在當時猶太人社裏擁有很大的權力,例如當時的大祭司和親屬幾乎都是撒都該人。又,他們控制著猶太人最高議會,而為了維持猶太人社區的安定,羅馬政府賦予撒都該人不少特別的權力。因此撒都該人為了要保有這些來自羅馬政府的既得利益,當然不希望猶太人社區有任何引起騷動的事件發生。如今,因彼得和約翰所帶來的群眾,這些撒都該人開始擔憂了,尤其彼得和約翰所談論的關於耶穌基督復活的事,正是他們信仰上所否定的,因此,彼得和約翰就被逮捕了。由於他們從羅馬政府手中得到「地方自治權」,因此擁有羅馬政府派給他們的治安隊伍,換句話說,他們擁有維持地方治安的特別權力,就像當時他們帶著武裝力量去逮捕耶穌基督一樣(參考約翰福音十八:3)。
第四節提供我們另一個新數目—光是男人,將近五千。我們在第一章十五節看到,第一次參加聚會的信徒只有一百廿人。第二章四十一節馬上說到,聚會的信徒「約增加了三千人」。現在則說,信徒的數目光是男丁就「將近五千」。我們不清楚這個數目是否包含了原先已經有的三千人。就算是包含在內,也是一個可觀的數目,因為若再加上婦女,數目必定超過七千,甚至更多。因此可以想像為甚麼撒都該人會惱怒,因為他們已經感受到自己反對人會從死裡復活的立場受到了威脅,尤其當時耶路撒冷的人口也不過三萬多人,卻有超過五千人相信耶穌基督,等於是六分之一。這個數目也可用來比較耶穌基督五餅二魚的神蹟,當時的群眾也是單單男丁就有五千(馬可福音六:44)。
第五至七節:第二天,猶太人的領袖、長老,和經學教師在耶路撒冷聚會。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約翰、亞力山大,以及大祭司的親屬都在座。他們叫使徒站在他們面前,問:「你們靠甚麼能力,奉誰的名做這事呢?」
由經文到作者路加將參與此次審判的大祭司亞那、該亞法、約翰、亞力山大這些名字都記錄了下,可知他是很用心地在記述這些事件的經過。雖然約翰、亞力山大之名我們陌生,但在當時的猶太人社會,這些名字應該是大家耳熟的。
亞那和該亞法,這二人是岳父與女婿的關係(約翰福音十八:13)。耶穌被捕後是先解送到亞那的官邸,然後才轉解到該亞法那裡接受審問。這表示亞那在當時雖然已經不是大祭司了,但是在當時猶太人政治生態環境中,仍擁有相當的影響力,這一點也可從本章第六節看得出來。
從第七節他們問使徒的問題可看到彼得與約翰使那乞丐得醫治的事,已經在耶路撒冷城中造成轟動,至少這些皈依耶穌基督的信徒到處宣揚,就足夠使這些猶太人社會中的領袖們驚嚇不已。「你們奉誰的名做這事呢?」這句問話其實是在說明,這些門徒所聚集的群眾大會是違法的,沒有經過他們的同意。而他們之所以這樣問,很可能是擔憂如果造成混亂、暴動,他們將無法對羅馬統治者交代,所以他們並不是在問問題,而是在譴責門徒:沒有我們的許可,你們不可以如此聚集群眾。
第八至十三節:彼得被聖靈充滿,回答說:「民間的領袖和長老們,如果我們今天被查問是關於這瘸腿的人怎樣被治好這一件善事,那麼,你們大家和一切以色列人都應該知道:這個人,站在你們面前,完全康復了;這是由於拿撒勒人耶穌的名所發出的能力。他被你們釘在十字架上,而上帝已經使他從死裏復活了。。關於這位耶穌,聖經說過:
你們的泥水匠所丟棄的這塊石頭
已成為最重要的基石。
拯救只從他而來;因為天下人間,上帝並沒有賜下任何其他的名,使我們藉著它得救。」
議員們看見彼得和約翰那麼勇敢,又曉得他們是沒有受過甚麼教育的平常人,十分希奇。就理會到這兩人原是跟隨過耶穌的。
這一段是這一章最重要的一段經文,作者路加再次說明聖靈的充滿所帶來的大能,以及唯有在聖靈的引導下才會有如此的神蹟出現。
第八節的「聖靈充滿」是作者路加在使徒行傳這卷書中最想見證的信息。他要我們知道,早期的基督教會是在聖靈充滿之下開拓福音事工的,即使面對有權勢者的壓力,被聖靈充滿的門徒,伊然很勇敢地見證福音。
從第八至十二節這段彼得回答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看到彼得最重要的一個見證:這位瘸腿的乞丐之所以得到醫治,乃是因為復活的耶穌基督之名的緣故。
第十二節可說是二千年來基督教會宣教的中心:耶穌基督是唯一拯救的盼望,除他以外沒有別的道路。可能就是因為這句話,使得基督教會一直被認為是相當具有排他性的宗教。我們應該注意到一點:彼得當時是針對猶太人說這樣的話,尤其是猶太人的領導階層,因為在猶太人的心中,並沒有其他的宗教意識。另外一點,作者路加記述這句話時,傳達出一個重要的信息:因為堅持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已經有人為此殉道了;如果說還有其他的生命倚靠者,那麼所有為耶穌基督復活做的見證都將成為枉然。
今天我們再次探討信仰的問題時,必須非常小心,不容自己扮演上帝的角色。上帝要拯救誰,這是上帝的事,我們只要問:我是否有依照上帝在聖經中的教訓去行?這樣才對。你的信仰是否使你成為一個心胸狹窄的人?求上帝賜你我更寬廣的心接納與我們不同信仰,或是同信仰但敬拜方式不同的人。
彼得在這裡的見證等於是公開對猶太人宣告:猶太人期盼已久的拯救者(彌賽亞),就是這位被猶太人宗教領袖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現在不用等待,也不用再尋找了,因為耶穌基督就是上帝派來的拯救者,他已經從死裡復活了,除他以外沒有任何可取代他的。
第十三節說在這些猶太人的領袖們的眼中,門徒是一群沒有什麼學問的人,不但沒有受過高等教育,也沒有好的身世背景,簡直不足理會,但是卻無法不希奇彼得和約翰面對這些有高貴身分和權力者時,一點也不害怕。由此可以看出作者路加要表達的一個信念:聖靈的力量勝過人所依恃的任何力量。
這一節也是很有意思的一節;文中提到這些猶太人的領袖看到彼得、約翰那樣勇敢的見證復活的耶穌基督,「又曉得他們是沒有受過甚麼教育的平常人」。由作者路加所寫的這句話,可以看出當時這些社會領袖們對彼得、約翰之瞧不起。不錯,彼得、約翰確是沒有受過甚麼教育,他們兩人都是靠捕魚維生的(馬可福音一:16—20),而漁夫在當時的社會並沒有甚麼尊貴的地位可言。即使在今天,靠捕魚維生的人也是如此,所以近幾年來,台灣人已經越來越不願從事這種勞苦卑下的工作了,大多數的捕魚工作是從中國來的漁工,或是在漁船上工作的外國勞工做的。彼得和約翰所遇到的情況跟耶穌基督在傳福音時所遭遇到的一樣;有一次耶穌基督在耶路撒冷聖殿教導人的時候,「猶太人的領袖都很詫異,說:『這個人沒有跟過老師,怎麼會這樣有學問?』」(約翰福音七:15)看,人喜歡看學歷,看社會地位,但是,聖經的作者卻告訴我們,上帝並不看這些。至少作者路加在此表明了一件重要的信息:人看為尊貴的,在上帝的眼中並不一定尊貴。
一九九三年十月,我在加拿大溫哥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工作,就遇到一件很類似的事件。在我去之前,該教會因為牧師離開,教會發生分裂。原先有一百二十人在那兒參加禮拜,分裂後,只剩下約五十個人參加聚會,後來有逐漸增加,我去到那兒時,已經有約七十五人參加主日禮拜了。分離的原因,是該教會有一位從台灣浸信會神學院畢業,又在美國得到浸信會神學院神學博士學位的施姓青年移民到加拿大溫哥華後,也在該教會禮拜。當該教會的牧師離開後,他很希望能夠接替牧師的工作,不少信徒也這樣鼓勵他。但是依照加拿大長老教會的規定,若是其他教派的傳道者要在長老教會牧會,必須再進入神學院補休學分,而這種規定在世界各地都一樣,至少要補修教會法規、歷史的課程。可是,仍有信徒煽動這位被稱為「施博士」的傳道者:「你堂堂是神學博士,還需要補修甚麼學分?他們根本就是在欺負你。」這位施博士也覺得有道理,想想自己已經是神學博士了,還要補修甚麼學分呢?於是就帶了一群擁護自己的人離開這間教會,另組了一間教會,教會就因此分裂了。現在,施博士主領的這間教會越來越衰微,就我的看法,其原因是:如果把傳道的工作定位在人所看為貴重的虛有名號上,那就大錯特錯了,傳道的工作必然失敗!上帝的僕人不需要「博士」或其他任何的頭銜,傳福音最重要的是聖靈力量的同在,如果沒有聖靈的力量,就算有兩三個博士學位也是枉然。
當猶太人領袖輕視耶穌基督沒有受過甚麼教育的時候,他說了這樣的話:「我的教導不是我自己的,而是出於那位差我來的。」(約翰福音七:16)看,如果沒有聖靈的同在,來自人的教導很快就會過去。
第十四至十八節:可是,他們沒有甚麼話好講,因為他們看見那個被治好了的人跟彼得和約翰站在一起。議員們只好命令他們兩人從議會出去,然後商議,說:「我們該怎樣處置他們呢?住在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他們行了這奇異的神蹟,我們也沒有辦法否認。可是,為了避免這事在民間越傳越廣,我們來警告他們,叫他們不可再藉耶穌的名對任何人講論甚麼。」
於是,他們把兩人叫回來,警告他們無論如何不得再藉耶穌的名發表言論或教導人。
彼得他們所行的神蹟已經傳遍耶路撒冷,聚集的民眾越來越多。「為了避免這事在民間越傳越廣」這句話很清楚說明撒都該人心中的擔憂,因為他們不相信死人復活的事,如果不禁止門徒傳揚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以致民眾相信了,那等於是宣告撒都該人即將失去原先擁有的社會地位,更可能危及他們的宗教地位。但是若要禁止,又有困難,原因是彼得對那位瘸腿的乞丐所行的醫治神蹟明確地擺在他們面前,是活活的見證,是這些社會領袖無法否認的,而彼得又是「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醫治好這個乞丐。為了怕影響力繼續擴大,他們於是決定禁止彼得和約翰再奉耶穌基督之名行事。
第十九至廿二節:可是,彼得和約翰回答他們:「在上帝面前,聽從你們對,或是聽從上帝對呢?你們自己判斷吧!我們所看見所聽到的,不能不說出來。」於是議會再嚴厲地警告他們一番,然後釋放了他們,因為找不出理由來處罰他們。群眾都為著所發生的事頌讚上帝。在這個神蹟中被治好的那個人已經四十多歲。
這兩節可以說是這章經文的中心主題提,讓我們看到有聖靈同在的彼得與約翰是多麼清楚信仰的基本原則,這原則就是分別出屬於上帝或屬於人的,二者之間的關係。這樣的例子在聖經中不少,舊約聖經中較有名的例子是先知米該雅;當以色列的王亞哈派人去找先知米該雅,要他說出王喜歡聽的話時,先知米該雅說出一句很有名的話:「我指著永生的上主發誓,上主對我說甚麼,我就說甚麼。」(列王記上廿二:14)另,新約福音書裡說到一則故事,當時的猶太宗教領袖來找耶穌基督,問他該不該納稅給凱撒。耶穌基督要他們給他一枚錢幣,然後問他們錢幣上的圖像是誰,他們回答說是「凱撒」,耶穌基督很清楚地回答說:「那麼,把凱撒的東西給凱撒,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馬可福音十二:13—17)耶穌基督在山上的教訓中,曾很清楚的教訓我們,必須在上帝與瑪門(金錢)之間,做清楚的抉擇,不能兼而得之。
這裡彼得和約翰的回答就是如此,他們明確地告訴這些猶太人領袖,尤其是宗教領袖:「在上帝面前,聽從你們對,或是聽從上帝對呢?你們自己判斷吧!我們所看見所聽到的,不能不說出來。」這是非常明確且堅強的信仰告白,也是我們要學習的地方。
第二十一節所說的「議會」是由七十人組成,意在表明上帝要託這議會來管理祂的子民。主要的工作是處理猶太人的重大案件,有如我們的最高法院一般,擁有很大的權力。因此,議會所決定的,猶太人都必須遵守,但議會也必須順服上帝。現在使徒彼得與約翰如此回答,也等於是在向這些宗教領袖表明:他們聽不到議會的裁決內容有上帝旨意!另一方面,彼得與約翰的反駁,以及他們勇敢的見證,使得這些宗教領袖找不到將他們定罪的理由,唯一能做的就是再次恐嚇他們。
第廿三至三十一節:彼得和約翰一被釋放,立刻回到自己的人那裡,把祭司長和長老所說的話都向大家報告。他們聽見了,就同心高聲禱告上帝說:「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主宰啊!你曾藉著聖靈,用你的僕人—我們先祖大衛的口說:
外邦為甚麼吼叫?
萬民為甚麼妄圖虛幻的事?
地上的君王都披掛上陣;
統治者也都集結在一起,
要攻擊主和他的受膏者基督。
果然這樣,希律和龐修‧彼拉多在本城跟外邦人和以色列人勾結,要攻擊你神聖的僕人耶穌,就是你所選立的基督。他們勾結起來,要做你的權力和旨意早就預定要實現的一切事。主啊,他們的恐嚇,現在求你鑒察,並且使我們,就是你的僕人,能夠勇敢地傳講你的信息。求你伸手醫治疾病,又使我們能藉著你神聖的僕人耶穌的名行神蹟奇事。」
他們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都被聖靈充滿,開始勇敢地傳講上帝的信息。
我們在第廿五節和卅一節再次看到「聖靈」的字眼。我說過作者路加對聖靈的工作相當重視,在使徒行傳中他引用聖靈和天使的資料很多。
第廿九節很值得我們注意,就是這些門徒和信徒們並沒有因為被猶太人領袖恐嚇,就在祈禱中出言詛咒,沒有!相反的,是祈求上帝讓他們「能夠勇敢地傳講上帝的信息」,這一點實在太重要了。就我前面所講過的故事中,我就曾親眼看見長老教會遇到政府迫害時,有些傳道者在祈禱中用詛咒的話在帶領會友祈禱,這樣的祈禱是錯的。我們的信仰應該是幫助我們在祈禱中祈求上帝憐憫那些虧負、傷害我們的人,因為祈禱是與上帝對話,而不是在對上帝下命令,這一點認識很重要。在耶穌基督的祈禱文中,我們學習到一句重要的話:「饒恕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饒恕所有得罪我們的人。」(路加福音十一:4)要不要管教迫害我們的人,不用我們提醒上帝,也不用我們告訴上帝,上帝比我們還要清楚。我們要學習的就是像這些信徒一樣,祈求上帝賜給我們更多信心、勇氣、智慧,見證祂在基督耶穌裡拯救的愛。
第卅一節說到聚會的地方震動,坦白說,我們不太清楚這到底是怎樣的一個現象。究竟是真的地震,或是眾人心靈上感受到上帝臨在的震撼力,當時的情況想必無法用確切的詞句描述出來。就像在使徒行傳第二章一至四節所描述的情形一樣,當聖靈充滿聚會的地方時,「彷彿一陣大風颳過的聲音」、「又看見形狀像火焰的舌頭,散開,停落在每一個人身上。」聖經的作者常用「地震」來描述上帝臨在的現象,例如出埃及記第十九章十八節說,以色列人在摩西帶領下來到西奈山下,經驗到上帝在火中將臨,「全體人民猛烈顫抖。」以賽亞書第六章四節記載先知以賽亞看見異象,說到他看見上帝坐在聖殿的寶座上,天使彼此呼應,「聲音震動了聖殿的地基;聖殿裡充滿著煙霧。」
我在講第二章的時候說過,作者路加筆下被聖靈充滿的人,最大的特質是表現在傳講上帝的信息上,而不是信仰程度深淺的比較。這裡我們再次看到他提及這些聚集在一起的群眾因為被被聖靈充滿,「開始勇敢地傳講上帝的信息」。要注意的一點是:這些人並沒有停在醫治的神蹟中,而是繼續傳講上帝拯救的愛,這才是正確的信仰態度。我們從耶穌基督傳道工作中也看到這樣的態度;當耶穌基督因行了醫治的神蹟而引起群眾注意,帶更多病人來找他時,他卻避開眾人,去遍避的地方禱告。當門徒告訴他群眾在找他時,他回答門徒說:「我們到附近的村莊去吧,我也必須在那些地方傳道,因為這正是我來的目的。」(馬可福音一:36—38)確實是這樣,四處去傳揚上帝國的信息才是耶穌基督來到世間的主要目的。
現在我們來看看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聽從上帝的話語比聽從人的命令更重要。這是作為基督徒應該有的基本認識,尤其是屬於基督的教會更應該建立這樣的信仰態度。
我們看到彼得和約翰被猶太人最高議會抓去審問的時候,清楚地告訴那些審問他們的猶太人領袖:「在上帝面前,聽從你們對,或是聽從上帝對呢?你們自己判斷吧!我們所看見所聽到的,不能不說出來。」這是非常重要的信仰告白,但要說出這樣的話,必須有付出生命代價的準備。這正是德國神學家潘霍華牧師所說的一句名言:「當上帝呼召一個人的時候,是呼召這個人來為福音死。」這是他在一九四三年被希特勒執行槍決之前,對監獄裡為他哭泣的人所說的話。
一九八二年二月英國和阿根廷為了福克蘭島的主權問題發生戰爭,戰爭經過一個月後結束。當年年底,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要求英國國教(Anglican Church)於一九八三年元月一日新年的時候,在倫敦聖保羅大主教堂舉行戰爭勝利的感恩禮拜,並通令所有英國國教的教會比照舉行。當英國國教的大主教接到這樣的「命令」時,很不以為然告訴首相柴契爾夫人:「戰爭使人的生命受到摧殘,不止我們的子弟有人戰死,對方亦然。這種殘害生命的事豈能感恩,只能祈求上帝的憐憫和寬恕。如果真的要為此次戰爭舉行禮拜,只能舉行懺悔、認罪的禮拜。」結果柴契爾夫人同意了,當天(一九八三年元月初一)早上十一點,全英國各地以及許多大英國協的安立甘教堂(Anglican Church)都在同一時間舉行懺悔、認罪的禮拜。同時,英國的改革宗教會也跟進,通知所有的教會同步舉行。
這件事深深地啟發我反思:我們要聽誰的?聽政治人物的,或是聽上帝的?這一點恐怕是台灣所有的教會最需要學習的功課。
今天我們聚集在這裡組成基督信仰的教會,應該有很明確的信仰告白:我們要聽的是上帝在聖經中的話語!如果沒有這樣的信仰告白,就不能說是真正屬於基督的教會!
二、不要用我們與上帝之間的對話—祈禱—詛咒傷害我們的人,而是求上帝賜給我們更堅定的信心、勇氣和智慧,好面對所遭遇的苦難。
當彼得和約翰回到其他門徒和信徒那兒,告訴眾人他們所經歷的一切時,大家的祈禱,除了述說他們的遭遇外,也祈求上帝賜給他們更多的信心,更勇敢地見證福音。這樣的信仰態度是很珍貴的,也是我們要學習的。
在台灣,我經歷過許多次用祈禱詛咒別人,致禱告結束時,無法跟隨祈禱者說「阿們」的經驗。印象中還很清楚的,是讀初中的時候參加趙世光牧師的佈道大會時發生的事。有一個人對趙牧師恨之入骨,因此,每當趙牧師舉行佈道大會他就會出現,並且在現場鬧事。我曾親眼看到大會的工作人員在無法順利請這個人離開時,就用祈禱大聲說:「上帝,你看這個人,求你用大能叫他死了吧!」我當時聽了很害怕,因為知道這樣的祈禱大大違背我們的信仰告白。我們應該記得:沒有寬恕的地方,就不會有愛,懷恨的地方傳不出上帝的救恩。
我很喜歡聖法蘭西斯(St.Francis)的祈禱文,該文是這樣說的:
主啊,使我作你和平之子
在憎恨之處播下你的愛
在傷痛之處播下你的寬恕
在懷疑之處播下信心
主啊,使我作你和平之子
在絕望之處播下盼望
在幽暗之處播下光明
在憂愁之處播下歡愉
主啊,使我作你和平之子
在赦免人時我們便蒙赦免
在捨去時我們便有所得著
迎接死亡時我們便進入永生
(副歌)哦,主啊,使我少為自己求
少求安慰,但求安慰人
少求被瞭解,但求瞭解人
少求被愛,但求全心付出愛
盼望這首詩能幫助我們更清楚真正的信仰應該有的態度。
(講於一九九八年五月廿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