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一講:傳揚主的名

經文:使徒行傳十八:23b—十九:20

使徒行傳讀到這裡,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使徒保羅第三次旅行傳道的紀錄。第一次的旅行傳道是從第十三章一節記到第十四章結束,這一次是他跟巴拿巴受到安提阿教會的差派出去傳道,同時他們也帶了約翰‧馬可同行。第二次是使徒保羅原本偕巴拿巴要回去探望他們第一次旅行傳道時所開設的教會,並不是安提阿教會差派的。由於巴拿巴提議再次帶約翰‧馬可與他們同行(使徒行傳十三:5),使徒保羅有鑑於約翰‧馬可曾在他們第一次旅行傳道中,半途退出(使徒行傳十三:13),拒絕了巴拿巴的建議,卻也因此與巴拿巴發生「劇烈地爭執」(使徒行傳十五:38),兩個人因而分開,使徒保羅就邀請西拉與他同行,展開了他第二次的旅行傳道(使徒行傳十五:40),並且擴大了傳道的範圍。在使徒保羅三次的旅行傳道中,第二次的範圍最大,且行程最緊密的。這次的傳道記事記載在使徒行傳第十五章四十節至第十八章廿三節a。

現在我們所讀的第十八章廿三節b是記載使徒保羅開始第三次旅行傳道。我們可以將這第三次的旅行傳道以他到耶路撒冷聖殿作一個終結點,也就是在第廿一章廿六節。但是也可將他上訴到羅馬法院,包含在他這趟旅行傳道的一部份。如果是這樣,則第三次傳道旅行的記事就是到使徒行傳的第廿八章結束。但一般的分法,都是以他到耶路撒冷為止,被捕上訴到羅馬法院的事,則當作另外一個特別的行程來看。也是在這趟上訴羅馬法庭之旅,他終於踏上了心中一直期盼要去訪問的羅馬城,很遺憾的是,這趟羅馬城之旅,並不是自由之身,而是以「犯人」的身分前往。

在前面一講,我們提到使徒保羅第二次的旅行傳道來到一個很重要的城市,就是哥林多,因為在這裡得到異象,要他多留在這城市一段時間,因此,對哥林多教會的發展成為很重要的影響。也是在哥林多城,使徒保羅遇到了很好的信仰同伴,就是亞居拉和百基拉這對夫婦;他們跟使徒保羅一樣是以製造帳棚的工作維生活,另外他們也同心用許多時間在見證福音的工作上。他們跟保羅一同離開哥林多城後,就前往以弗所,但後來在這裡跟使徒保羅分開。有人說後來亞居拉和百基拉就住在以弗所這個城市,並且也因為他們夫妻的努力,使以弗所這個地方也得到福音,並設立了基督教會。這個說法在現在我們要讀的經文中提供了「可能」的背景。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經文的內容:

第十八章廿三節b至28節:他走遍了加拉太和弗呂家一帶地方,到處堅固門徒的信心。

有一個猶太人名叫亞波羅,來到以弗所。他生在亞歷山大,是個很有口才的人,對聖經有非常豐富的知識。他在主所指示的道路上面,已經受過相當的訓練,而且心中火熱,常常把耶穌的事正確地向人講解。可是,他只曉得有約翰的洗禮。亞波羅開始在會堂裡大膽地講論;百基拉和亞居拉聽到了,就請他到家裡去,更加正確地把上帝的道路向他解釋。以後亞波羅決定到亞該亞去,以弗所的信徒就幫助他,寫信給亞該亞的門徒,請他們接待他。他到了那裡,對那些蒙恩信主的人大有幫助。他屢次在公開的辯論中有力地駁倒了猶太人,根據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

我們記錄使徒保羅前兩次的旅行傳道是依據他從安提阿出發,然後回到安提阿止,如第二次的旅行傳道,就是以他回到安提阿為止,這記在第廿三節a的部份。從第廿三節b開始,記載他又開始外出旅行傳道。這裡沒有說是受哪個教會差派,不像第一次受安提阿教會差派那樣清楚,而第二次也是很清楚地說是使徒保羅自己向巴拿巴提議要出去探望以前所開拓過的教會。第三次對這些背景都沒有提起,只有使徒保羅「走遍了加拉太和弗呂家一帶地方」這樣的句子。

值得注意的是接下來這一句「到處堅固門徒的信心」。「加拉太與弗呂家」這兩個地方,都是使徒保羅和西拉、提摩太等人進行第二次旅行傳道時路過的地方。在使徒行傳第十六章六至七節這樣記載:「他們取道弗呂家和加拉太地區,因為聖靈不准許他們在亞細亞省傳佈信息。當他們到了每西亞邊界時,想進入庇推尼省,可是耶穌的靈禁止他們。」這幫助我們了解,當時使徒保羅他們一行人並沒有在加拉太和弗呂家停留。現在使徒保羅則是利用第三次旅行傳道的機會,「走遍」了這兩個地區。這次並沒有遇到攔阻,想來必定是上帝的特別旨意。我們稍微注意一下就會發現,從安提阿來到加拉太和弗呂家,這是一段很長的路途,只是作者路加將這段漫長的路程之記事給簡略了,因為這中間必定是經過了一段很長的時日,才能「走遍」這兩個地區。

這一節也幫助我們了解使徒保羅在這兩個地區頗有成績,得到了許多信徒。
在前面我提過亞居拉和百基拉,很可能他們和保羅本停留在以弗所,但因使徒保羅回程要到安提阿去,所以在以弗所的時候,他們分手了(十八:19)。現在我們看到亞居拉和百基拉確實在以弗所這個城市居留下來了;他們並且在這個城市有很好的見證,因為他們遇到一位在福音事工上很有負擔的人,名叫亞波羅。

這段經文提供我們有關亞波羅的一些身世背景;他是亞歷山大的人,有口才,且對聖經的認識非常豐富,又受過相當的訓練。更重要的是,他「常常把耶穌的事正確地向人講解」,這樣的人確實是不可多得的福音事工人才。論條件,他樣樣都有。在第廿七節說,後來亞波羅到亞該亞去的時候,「對那些蒙恩信主的人大有幫助」,可見他確實是個很難得的福音工作者。如果我們看使徒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就可以發現亞波羅後來在哥林多教會也發生了極大的影響力。使徒保羅說過這樣的話:「你們眾說紛紛。有的說:『我是保羅的人』;有的說:『我是亞波羅的人』;有的說:『我是屬彼得的』;有的說:『我是屬基督的。』」(哥林多前書一:12)從這節經文中可以看出,哥林多教會內部有紛爭,其中有一部份的人以亞波羅的傳承為最重要。可見他確實在早期的教會中具有影響力。

不過從第廿五節,我們看到另外一個有意思的問題,就是施洗約翰對早期的基督教會影響很大;雖然有人傳耶穌基督的信息,但是,他們卻繼續著施洗約翰洗禮的傳承。為甚麼會這樣?這是一個很值得推敲的問題。這兩件事到底要怎樣才能結合起來,實在是個很困擾的事。我們從約翰福音中看到該書的作者描寫耶穌基督在傳福音的時候,施洗約翰也同時傳「悔改的洗禮」(約翰福音三:22—26)之信息。這樣看來,可能是早期有些信徒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後,就將施洗約翰所傳授的,和他們從巴勒斯坦得到有關耶穌基督的信息帶回他們的居所,但是對於後來耶穌基督的復活,即彌賽亞的宣告,這一方面的信息還沒有進一步的認識。

另一種可能就是作者路加「故意」省略了某一部份的記事,因為在使徒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我們看到該教會中信徒之間的紛爭,連使徒保羅和亞波羅、彼得都捲入了。為此,作者路加不想在這方面著墨太多。

第廿六節說到亞居拉和百基拉夫婦,雖然是個製造帳棚的人,他們夫妻因為曾與使徒保羅同工過,所以在福音上有很清楚的認識。當他們發現亞波羅所傳授的缺少「耶穌就是基督」這個最重要的信息後,就主動地邀請亞波羅到他們家去為他講解耶穌基督福音的信息。也因為這樣的教導,使亞波羅對耶穌基督的福音有了正確的認識,因此,他後來和猶太人辯論的時候,能夠「根據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

第十九章一至七節:亞波羅在哥林多的時候,保羅旅行經過內陸地區,來到以弗所。在那裡,他遇見一些門徒,就問他們:「你們信主的時候,有沒有領受聖靈?」

他們回答:「我們從來沒有聽過有聖靈這回事。」

保羅又問:「那麼,你們受的是甚麼洗禮呢?」

他們回答:「是約翰的洗禮。」

保羅說:「約翰的洗禮是為那些悔改了的人行的;他告訴以色列人民要信在他以後來的那一位,就是耶穌。」

他們一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領受洗禮。保羅為他們按手,聖靈臨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講靈語,又宣講上帝的信息。他們一共約有十二個人。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使徒保羅離開加拉太和弗呂家來到以弗所。這個城市可以說是使徒保羅宣教工作上一個很重要的據點,這從他在這個城市居住達三年之久的時間(使徒行傳二十:31)可以看出來。現在他來到以弗所,又與亞居拉和百基拉相會和了。有意思的是,當亞波羅離開以弗所的時候,使徒保羅卻在這個時候來到以弗所,這樣看來,他們兩個人似乎沒有碰過面。再者,當使徒保羅抵達以弗所後,很快即能知道當地的信徒對聖靈不了解,大概是亞居拉和百基拉所提供的訊息。

這段經文讓我們再次看到施洗約翰在早期教會確實是有很大的影響力。我們不清楚使徒保羅提出「有沒有領受聖靈」這句話到底是根據甚麼說的,或是他說這句話主要是在指甚麼。但可以從這裡看到一個早期教會隱約逐漸形成的主流思想:必須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才能真正的成為耶穌基督的信徒。因此,在第二節這裡的門徒,雖然是信耶穌基督,但所受的洗禮卻是傳承自施洗約翰的,為此,在第五至七節說使徒保羅再次為他們施行洗禮。這也是新約聖經中惟一的一次有關重新洗禮的記載。這樣的作法也許有意要說明一件事:使徒保羅的宣教工作,將早期教會中原有的施洗約翰之流派,併入耶穌基督的福音信息中,使早期的基督教會從此邁入一個共同的主流思想—悔改,信耶穌基督,並且奉他的名接受洗禮。

第六節令我們比較困擾的是:當使徒保羅按手在這些人(十二名)的身上後,他們馬上就會講「靈語」,又講「上帝的信息」,這到底要說明甚麼呢?使徒保羅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就針對該教會因為講靈語發生的糾紛提出嚴詞批判(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雖然作者路加很喜歡用「聖靈」這樣的題材,但是在這裡強調使徒保羅「奉主耶穌的名」為這些人施洗後,就有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這是否表示從前施洗約翰的洗禮並沒有聖靈的降臨?這種說「靈語」的現象,後來也發展成為早期教會用來分別是否有聖靈降臨的重點,但是也成為早期教會分裂的因素之一。這就是為甚麼後來使徒保羅為處理此事特別強調,一個人的信仰如何不是表現於是否會說靈語,而是有否把基督耶穌的愛心實踐出來,如果只會說靈語,這種靈語將會成為一種噪音。他甚至認為傳出上帝話語的信息,比講靈語更重要(參考哥林多前書第十二至十四章)。

其實說靈語的問題不僅是早期教會為此發生糾紛,今天的教會也繼續存在這個問題。我們應該建立一個信仰觀念:正確的信仰內容最重要,其他表現信仰型態的枝節可以因人而異。有些人必須透過禁食才能感受到祈禱的力量;有些人則必須有說靈語的經驗才會覺得上帝的同在。但我們也看到有的人並沒有這些禁食、說靈語的信仰表現,他一生的時間盡在聖經研究,並且因此幫助許許多多的人認識聖經,也感化人接受耶穌基督為生命的主。我們豈能說這樣努力研究聖經話語的人沒有聖靈的感動、力量同在呢!不要把次要的信仰表現當作主體,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乃是相信耶穌基督是我們生命的主,是他引領我們進入上帝國,是他帶領我們走向永生之路。

第八至十節:一連三個月,保羅照常到會堂去,大膽地講道,跟人家辯論上帝國的事,勸人歸信。他們當中有些人頑固不肯相信,在會眾面前公然毀謗主的道路。於是保羅帶著門徒離開他們,天天在推喇奴講堂舉行討論。這樣的工作繼續了兩年,因此所有住在亞細亞省的人,無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都聽見主的道。

就像我前面一再提過的,使徒保羅雖然曾兩次抖掉身上衣服的灰塵,表示對猶太人拒絕接受耶穌基督福音的警告(使徒行傳十三:51、十八:6),並且聲明從此將「到外邦人那裡去」,但是,他還是每到一個地方,就往猶太人的會堂裡去見證耶穌就是基督的信息。第八、九兩節說他一連三個月的時間在猶太人的會堂中,「大膽地講道,跟人家辯論上帝國的事,勸人歸信。」這樣的信仰態度與情操,實在很令人感動。雖然在這裡還是跟以往一樣,遇到「公然毀謗主」的事情,可是他依然持守不變的態度,沒有因為遇到攔阻就失去信心,也沒有因為過去被拒絕的經驗,放棄一切可能的機會,以及對自己同胞接受福音的期盼,沒有,他是把握了所有可能的機會,奮力地傳揚耶穌基督的福音。

第九節我們看到使徒保羅積極地改變策略,就是將接受耶穌基督福音的信徒從猶太人的會堂中帶出來,轉到「推喇奴講堂」去聚會。這裡並沒有說明「推喇奴」是指誰,或是甚麼背景,很可能是一所傳授哲學思想的場所。比較值得注意的是這裡所說的「天天」兩字,有些抄本標明「從每天早上十一點到下午四點」,這個時間在以弗所城是一般人中午休息的時間,因為炎熱的氣候,沒有人會喜歡在這段時間上課。但是,使徒保羅卻利用這段時間講道,更重要的,這表明人喜歡聽使徒保羅的講道,不會因為氣候悶熱的緣故,沒有人聽。這至少說明了在以弗所城這地方,人心對福音的渴望,也因此,使徒保羅在此傳福音的工作持續了兩年的時間,福音也就是這樣子傳出去的。這裡的兩年,加上原先在猶太人會堂的三個月,和其他可能未被紀錄的時間,合起來就是在第二十章卅一節所說的「三年的歲月」。我們要注意的是,這段時間使徒保羅的影響可大囉;從歌羅西書第四章十三節可以看出,歌羅西、希拉波里、老底嘉等教會都可能是在這段時間內建立起來的。雖然不一定是使徒保羅親自建立,但是與他同工的以巴弗必然在開拓的事工上有份(歌羅西書四:12—13)。

第十一至二十節:上帝藉著保羅行了些奇異的神蹟;甚至有人把他用過的手巾或圍裙拿去放在病人身上,會使疾病消除,也使邪靈從附著的人身上出來。有些到處招搖、驅邪趕鬼的猶太人也想假借主耶穌的名來做這種事。他們對邪靈說:「我奉保羅所傳的耶穌的名,命令你們出來。」做這種事的是猶太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

但是,邪靈回答他們:「我認識耶穌,也知道保羅是誰;可是,你們是誰?」

那個邪靈附身的人就猛烈地襲擊他們,制伏了他們。他們都受傷,衣服給撕碎了,狼狽地逃出屋子。所有住在以弗所的猶太人和外邦人聽見這事,都很害怕;主耶穌的名從此更受尊崇。有許多信徒開始把他們以往所做過的事公開坦白地承認出來。許多行邪術的人帶來他們的書,堆在一起,當眾焚燒。他們計算這些書的價錢,總共約值五萬銀幣。這樣,主的道普遍傳開,大大興旺。

作者路加在使徒行傳裏一直努力要讓我們知道一件事:聖靈的力量是遠超過我們所能想像的,不是人可以估計出來的。

這段經文讓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在以弗所城傳福音最大的助力,就是聖靈的同在,使他有足夠的能力可以醫病、趕鬼。作者路加特別提醒我們,使徒保羅能夠行這些「奇異的神蹟」,乃是上帝藉著他行的。換句話說,並不是使徒保羅有甚麼能力,而是上帝藉著他做這些工。我們曾在使徒行傳第五章十五節看到聖靈充滿的彼得,在醫病的工作上也是大有能力,甚至有人把病人抬到街上,希望彼得走過時,即使沒有時間摸病人,也能因為彼得的影子經過而使病人得醫治。使徒保羅在所寫的書信中說到他會有這樣的能力,乃是聖靈藉此讓他向大家證明他有「使徒身分」(哥林多後書十二:12)。他在寫給羅馬教會的信中這樣說:

「我所要大膽講的只是這一句話:基督藉著我的言語行為,又用神蹟奇事和上帝之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上帝。因此,從耶路撒冷一直到以利哩古一帶地方,我到處傳揚關於基督的福音。」(羅馬書十五:18—19)

上帝確實是重用使徒保羅,也因此他才能在醫病、趕鬼、傳福音的事工上有見證。作者路加描述現今的使徒保羅確實是充滿著聖靈的力量,連他用過的手巾、圍裙也能醫治人的病。

第十三至十六節是一段很有意思的故事,有人想利用聖靈的力量招搖行騙,這些人看到保羅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名在醫病、趕鬼,因此他們也想有樣學樣地用這方式來醫病、趕鬼,但是沒有成功。這非常清楚地說明:聖靈並不是隨著人的意志行事,上帝的靈是為了要拯救人的生命,不是要替人賺錢、斂財的。這一點也是今天生活在台灣的基督徒要特別注意的地方。第十四節就告訴我們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也想如法炮製,結果他們失敗了,不但這樣,他們還受到邪靈猛烈的攻擊受傷。

這裡說的「士基瓦」是「猶太祭司長」,由於這個名字並不是猶太的名字,因此,比較正確的看法是他不會是大祭司家族中的成員之一,在大祭司的名單中也沒有「士基瓦」這個名字。摩西的法律非常清楚且嚴格禁止人民行法術問鬼神(利未記二十:27,申命記十八:10、11),但是,這種行邪術問鬼神的事也流行在居住外地的猶太僑民中(使徒行傳八:9、十三:6—12)。在耶穌基督的時代,猶太人社會其實也允許趕鬼的事存在(路加福音十一:19)。

第十五節是相當有意思的;作者路加告訴我們邪靈認識耶穌基督,也認識使徒保羅。不錯,在福音書中我們經常看到每當耶穌基督要趕鬼的時候,那些邪靈、污鬼都會將耶穌基督真正的身分暴露出來(馬可福音一:24、五:7,路加福音四:41)。假借耶穌基督之名的人趕鬼,邪靈不但不理會,並且還會不客氣地將這種人的欺騙行徑揭露出來。這一節也同時告訴我們一個重要的訊息:士基瓦的七個兒子可能都不相信耶穌就是基督、救主,他們也沒有接受過洗禮,讓聖靈充滿他們,但是他們卻要使用耶穌基督的名圖謀自己的利益,這樣的人是會受到懲罰的。

這也給我們一個非常好的教導,就是每個人所得到的聖靈恩賜不一樣,不需要去模仿或是刻意學習別人從聖靈所得到的。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四節這樣說:「恩賜有多種,卻是同一個聖靈所賜。」別以為可以用學習的方式來得到恩賜,誠如使徒保羅所說的,聖靈是「按照自己的旨意,把不同的恩賜給每一個人。」(哥林多前書十二:11)

第十七至二十節讓我們看到因為這件事,福音事工在以弗所這個城市得到很大的助力。這也說明了一件事:有聖靈工作的地方,邪靈的挑釁也會越強。相對的,福音的阻力越強,得到的成果越好。雖然在以弗所城我們看到因為聖靈工作,福音事工有很好的成果,但是我們接下去看經文的記載,就會知道使徒保羅他們又遇上了暴動。

在這裡也看到一個很重要的事實:當一個人面對聖靈感動的時候,內心最具體的反應就是坦承自己的罪過。這是聖靈的力量所帶來的,是引導人回到上帝的面前,如同耶穌基督對那位尋求永生的生命之水的撒馬利亞婦人所說的:「那真正敬拜天父的,要用心靈和真誠敬拜。這樣的敬拜就是天父所要的。上帝是靈,敬拜他的人必須以心靈和真誠敬拜。」(約翰福音四:23—24)

第十九節說當地許多行邪術的人帶來他們的書,價值多達五萬銀幣。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至少以當時一天的工資一塊銀幣計算,五萬塊銀幣可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數字。這不僅說出以弗所原本是個行邪術之宗教相當昌盛的城市,也可看出人民害怕自己過去所做邪惡、欺騙、斂財的事,會像士基瓦的七個兒子所遭遇的結果一樣。因此,他們拿出過去詐欺所用的工具—經書,將之焚燬。這些幫助他們詐財的工具雖然價值甚高,但是真實的生命、誠實的生活恐怕更是無價之寶。

第二十節又是一個段落的結束;我在前面已經提過,使徒行傳可以用許多分段的方式,其中的一種是作者路加最喜歡敘述的一句話,就是第二十節這節所說的:「主的道普遍傳開,大大興旺。」在第六章七節、第九章卅一節、第十二章廿四節、第十六章五節、第十九二十節、第廿八章卅一節等這六個段落中,作者路加所一再地重複描述強調的,就是上帝的道已經傳開、教會興旺起來,因聽到福音而信耶穌基督的人越來越多。

現在我們來看看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福音是要往外傳給未信的人聽的,也惟有繼續向外傳福音,教會才有存在的力量。相對的,想把福音「扣留」著的教會,會使福音的工作枯萎下來,並且促使教會走入終結之途。

使徒保羅在以弗所城的工作,就是到處去傳福音、做見證。他並沒有因為猶太人極力反對就喪志失去信心,也沒有因為猶太人的會堂不再繼續接受他傳講的信息就消沉,而是換另一個工作場所,繼續把福音的信息傳開。結果事實證明他的抉擇是正確的。

這對今天的基督教會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今天的基督教會已經逐漸顯露出一種危險的現象,就是努力要維持住現有的狀況,結果越努力維持現況,教會在福音事工上的力量越是薄弱。且一般來說都會有一種心態:把自己的教會顧好就好。這種心態最典型的表現,就是限制傳道者到自己的教會以外的地方投入福音事工,包括關心弱小的教會或是機構等。這種心態是不正確的,正確的態度是:只要與福音事工有關,不僅要鼓勵傳道者努力投入,甚至信徒們都應該與傳道者同心同工投入,這樣福音才能廣傳出去。

我很高興每個月的第三個禮拜一晚上,咱教會都會與大安教會福音隊一起到台大醫院佈道傳福音。每次都會有一群兄姊跟我同行,雖然參加的人數不多,我還是很高興,也很興奮,因為這樣的事工是非常重要的。當有一天,輪到我們躺在醫院,遇到教會的兄姊、牧師去探望、傳福音,必會感受到何等的溫暖,且心靈十分渴望的事。

我也很高興每個月有一次的機會到「玉蘭莊」帶領年老的兄姊禮拜。他們當中有很多人尚未相信耶穌基督的福音,我正可藉此機會跟他們分享聖經的信息。

就像今年暑假舉行的「快樂兒童營」一樣,大家帶親朋好友、左鄰右舍的孩子來參加,雖然大部分的孩子是生長在非基督徒家庭,但是我們就是在尋找這樣的機會,向不認識主的孩子們傳達聖經的信息。咱教會就是因為這樣才有存在的意義。

二、福音的工作就是聖靈的工作,不是倚靠人的能力,而是上帝的靈在作工。

使徒保羅在以弗所城的工作所以能成功,不是因為他有甚麼大學問,或是甚麼特殊才能。他是「行了些奇異的神蹟」,但不要忘了,這些能力並不是他本身就有的,也不是從誰學習得來的,而是聖靈藉著他顯出上帝的大能。就像使徒保羅的告白所說的,「我所要大膽講的只是這一句話:基督藉著我的言語行為,又用神蹟奇事和上帝之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上帝。」(羅馬書十五:18)因此,他之有能力可以行奇異的神蹟,只是為了要使人因此認識上帝,並不是在炫耀自己的能力和才識。這樣的認識很重要,是我們用來審視一個人是否真的是在傳福音,或是在傳揚自己的名的一個重要準則。

最近幾年,常有人辦大型的佈道大會。原本這傳佈福音的工作是很好,但是,卻常常發現這些主辦單位,或是佈道的人,不是在傳福音,不是在宣揚耶穌基督釘十字架的苦難,和復活的信息,而是在炫耀自己有甚麼能力,可以醫治千奇百怪的病症,或是他所傳講的已經有多少人信了。我甚至也聽過有傳道者很誇耀的,或是以得意之態數算自己為多少人施過洗禮。即使這些人所說的都是真的,都有數目可舉證,但我還是要說:這些都不是福音的本質!因為福音是在見證上帝的救恩,因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救贖的愛,進入我們的生命裡。沒有這樣的信息,沒有這樣的見證,人無論怎樣誇耀自己,都是枉然,因為那不是聖靈的工作。

三、基督教信仰是用來反省我們內在生命的,不是用來欺騙或圖謀別人財物的。

這是使徒行傳第三次告訴我們,當使徒們在傳揚福音時,遇到有人想藉機會欺騙錢財;在第八章發生於撒馬利亞,一個名叫西門的人,他用行邪術的方式欺騙了許多人。後來遇到彼得時,也想用錢收買彼得,要彼得給他相同的趕鬼、醫病能力,結果被彼得詛咒說:「你跟你的金錢一起滅亡吧!」(八:20)在第十六章,我們看到一個女奴被她的主人用邪靈控制著用來賺錢,當使徒保羅治好她後,這個主人反而控告使徒保羅,致他和西拉被捕入獄,因為這個主人的「財源從此斷絕」了(十六:19)。現在我們看到的是有七個「到處招搖、驅邪趕鬼的猶太人」也想如法泡製這樣的事,結果被邪靈給「猛烈地襲擊」受傷。

人總是喜歡金錢,它可以說對人的誘惑最大,難怪使徒保羅寫給提摩太的書信中,一再告誡提摩太要小心、注意這樣的事,他說:

「是的,一個人若知足,宗教的確可以使他富有。我們到這世界,沒有帶來甚麼;我們又能從這世界帶走甚麼呢?如果我們有得吃,有得穿,就該知足。那些想發財的人是掉在誘惑裡,被許多無知和有害的慾望抓住,終於沉沒毀滅了。貪財是萬惡的根源。有些人因貪慕錢財而背離了信仰,飽嚐痛苦,心靈破碎。」(提摩太前書六:6—10)

台灣最近幾年來時常發生藉宗教斂財的事件,是件很令人難過的事。不僅發生在其他宗教中,也發生在基督教會裡;大約是八年前,我住在嘉義的時候,就有一位自稱是「林長老」的人,突然出現在教會中;他參加所有的教會聚會,特別是在祈禱的時候很用心,聲音也很大,大家都很感動。但是有一天,教會的牧師突然感覺很奇怪,因為有好幾位會友反應這位林姓長老到他們家去販售黃金票券,也有好幾位兄姊購買了這些票券。他販售時都會說這樣的話:「這是傳福音要用的,因為傳福音也需要經費,所賺得的錢都是為了福音的緣故。」聽起來很令人感動。嘉義西門教會為此即刻召開小會,發信給這所有的信徒,告訴他們必須小心。這位自稱「林長老」的人,不久候就在教會附近他租來的房子開設教會,其實是掛著教會的招牌,繼續利用教會在騙錢。沒有多久,報紙刊登消息說他所販售的黃金票券之公司倒閉了!

我常常告誡會友說:來教會就不要談賺錢的事。也就是說,不要把做生意的事帶進教會來,來基督教會就是要分享福音的信息,這是關於生命的信息,不關賺錢的事。如果有人跟你談賺錢的事,而你歡喜接受,又投入,到頭來若發生了問題,就不要來找我,向我訴苦,因為我已經告誡過你了,這無關基督教的信仰。

請記得,來教會是為尋求信仰生命的反省力量。這種力量是屬於聖靈的,祂在啟示我們認識上帝的慈愛和拯救。


(講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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