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八講:我站在這裡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03 12:32
經文:使徒行傳廿四:27—廿五:22
前面一講我們讀到使徒行傳第廿四章,談到使徒保羅被解送到凱撒利亞總督腓力斯的地方,由他來審判使徒保羅。但是猶太人宗教領袖控告使徒保羅的罪狀卻是說使徒保羅是個「危險人物,他在全世界猶太人當中製造亂事,又是拿撒勒教派的一個頭目,連聖殿也要褻瀆。」(廿四:5—6)但我們知道這種假借政治上的理由迫害宗教,是很難取得真正有良知的人的支持,甚至使被迫害者在宗教信仰上愈加堅定與成長。使徒保羅很清楚地表明:這些人之所以要告他,乃是因為他傳揚「耶穌基督」已經復活的信息。如果單單傳「死人」復活的信息,是不會導致這樣的結果的,因為法利賽人也相信死人復活的信息(廿三:7—8)。
使徒保羅的事件也提醒我們,在一個宗教信仰已經腐敗的社會裏,基督徒必須隨時要有心理準備:就是會被人假借各種理由,包括政治的、宗教的、社會的等等因素加以迫害。例如在一九七○年代時咱長老教會、新約教會所受到的迫害,以及一貫道受到的壓迫,所用的理由如今想來令人感到啼笑皆非。例如說一貫道的信徒乃是鴨蛋教徒,說他們聚會時男女雜交,妨害社會風俗;說咱長老教會是中國共產黨的同路人;說新約教會不相信舊約聖經等等。但如今我們知道所有上述這些理由都是虛構的。
另一方面,我們也從使徒保羅的身上學習到寶貴的信仰態度,就是隨時保持清白的良心面對上帝,以及跟我們生活在一起的人,因為我們相信上帝是鑑察人內心的上帝,祂不看人的外表,祂看的乃是人真實的內心。清白的良心必須從最基本的「誠實」這門功課做起,沒有誠實的生活態度,無法面對上帝。
現在我們所讀的使徒行傳第廿五章,記載因為凱撒利亞換新的總督非斯都到任,使得使徒保羅的案件又拖延下來。我們對這位新上任的總督非斯都認識不多,不過從第十六節所記載他回答猶太人宗教領袖的話,可以看出他是一位很認真維護羅馬帝國法律秩序的護民官。
我們來看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廿四章廿七節:過了兩年,波求‧非斯都替代了腓力斯,出任總督。腓力斯為了要討好猶太人,仍舊把保羅留在監獄裡。
第廿五章一至五節:非斯都到任後三天,從凱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領袖向他控告保羅。他們請求非斯都,要求他送保羅到耶路撒冷,陰謀在路上埋伏殺他。非斯都回答他們:「保羅現在被拘禁在凱撒利亞,我不久要回到那裏去。你們的領袖可以跟我一道去,如果那個人有甚麼不法的行為,就在那裏控告他。」
這裡作者路加提供我們一個很好的資料,就是腓力斯總督被撤換了,原因除了跟他喜愛囚犯的錢有密切關係外,另一個原因我在前面一講已經提過,就是他是個很殘酷的統治者,曾經濫用「十字架的刑罰」對待猶太激進黨派的人,因此,猶太人一狀告到羅馬皇帝尼綠那兒,使他在主後六○年被撤換。在第廿四章廿七節說「腓力斯為了要討好猶太人,仍舊把保羅留在監獄裡」,這句話除了表示使徒保羅沒有送錢給腓力斯外,另一方面也表示這位貪愛錢財的總督知道猶太人對他並不具好感,想改變他和猶太人之間的關係,所以把使徒保羅繼續關在監獄裡。
再者,由經文可知這新任的總督確實很認真,才上任三天,就到耶路撒冷去。依照猶太史學家約瑟夫的說法,那是因為在主後六○年,就是他上任之前,許多猶太人的鄉村時常發生有人故意縱火的事件,為此,他專程去耶路撒冷與猶太人的領袖們會商,如何安定猶太人社區。但是這些猶太人的領袖們似乎並不怎麼關心這樣的事件,而是比較在意這位新任的總督如何處理他們的眼中釘—使徒保羅的問題。
本來猶太人是想只要能除掉使徒保羅,即使是用謀殺的方式也可以進行,沒有想到事情會演變成新任的總督非斯都要他們到凱撒利亞出庭控告。
再者,耶路撒冷是猶太人的大本營,如若要在耶路撒冷謀殺使徒保羅是方便多了,現在使徒保羅被移送到凱撒利亞去,實在是很麻煩。因此他們對這位新上任才三天的總督非斯都提出要求,希望能再將使徒保羅移送回耶路撒冷。作者路加告訴我們,他們之所以提出這個要求的主要目的,還是一樣,就是要用謀殺的方式將使徒保羅除掉。當然他們提出的理由必定仍是同樣的論調,由第八節使徒保羅在辯護中所說的:「我沒有做過任何事違反猶太人的法律,褻瀆聖殿,或冒犯羅馬皇帝。」這句話就可看出猶太人宗教領袖們心中想的是甚麼。
由第四、五兩節可知,新上任的總督非斯都並沒有如這些猶太宗教領袖所期望的,把使徒保羅移送回耶路撒冷,相反的,他要求這些猶太人宗教領袖們到凱撒利亞去。而他用「如果那個人有什麼不法的行為」這樣的句子,表明這位新任總督非斯都對他們的控告有所保留,甚至不能確定的意思。
第六至八節:非斯都在他們那裏又住了十天八天,然後回凱撒利亞去。第二天他就開庭,命令把保羅帶來。保羅來了,那些從耶路撒冷來的猶太人周圍站著,用許多嚴重的罪名控告他,可是都無法提出證據。保羅為自己辯護,說:「我沒有做過任何事違反猶太人的法律,褻瀆聖殿,或冒犯羅馬皇帝。」
非斯都一回到凱撒利亞,隔天就開庭審理使徒保羅的案件,可見他有意要藉著這次審判,讓猶太人知道他是個處事明快,不拖拖拉拉的人。或是想要傳出一個訊息:在他的手上案件,很快就會處理。
由第七節可知,當這位總督非斯都從耶路撒冷回該撒利亞時,猶太人的領袖們也同這位總督一起去,他們的態度很清楚,就是非要置使徒保羅於死地不可。這一節同時告訴我們這些人用許多嚴重罪名控告使徒保羅,可是證據還是跟過去一樣的薄弱,缺少具體、確實的證明,就跟以前他們在腓力斯面前控告使徒保羅一樣。正像耶路撒冷的指揮官呂西亞寫給腓力斯的信中所說的:「我發現他並沒有甚麼該死或該囚禁的罪行;他們對他的控告無非牽涉到他們法律上的問題。」(廿三:29)
第八節應該是本章最重要的經文。使徒保羅在這一節的辯護中以非常堅定的語句說他沒有過違反信仰,或是政治上不法的行為。從第廿一章開始到現在,使徒保羅總共有五次的機會為自己被捕的事件辯白(廿二:3—21、24—28,廿三:6、34,廿四:10—22、25,廿五:8—12)但只有這一次,他很認真地為自己辯護,說自己並沒有違法亂紀的行為。
其實,無論猶太人宗教領袖們提出甚麼控訴,或是他們手上是否握有使徒保羅違法的證據,如果依照猶太人的法律,只要有兩個人出面指控,那樣的控告也會成立(申命記十九:15)。何況此時羅馬統治者只要覺得有道理,或是認為在治安上的考量有必要的話,就可以決定是否接受控方提出的訴狀。就像猶太人控告耶穌基督一樣,也是在這種情形下,總督彼拉多決定判處耶穌基督釘十字架的死刑,雖然他曾經三次說找不到耶穌基督的罪證(路加福音廿三:22),最後還是決定「照著他們(群眾)的要求宣判」(路加福音廿三:24)。因此,重要的不在於是否有確實的證據,而是總督非斯都的態度。
第九至十二節:可是非斯都為了討好猶太人,就問保羅:「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在那裏接受我對案件的審判嗎?」
保羅說:「我現在站在皇帝的法庭上;這裏就是我應該受審的地方,你自己也知道,我並沒有得罪過猶太人。如果我犯法,有甚麼該死的罪行,我決不逃避懲罰。如果他們對我的控告都不是事實,誰也不能把我交給他們。我要向皇帝上訴。」
非斯都跟他的參謀商量之後,就說:「既然你向皇帝上訴,你就到皇帝那裏去。」
第九節非斯都問使徒保羅是否願意上耶路撒冷去接受審判,這是猶太人領袖原先對總督非斯都的要求,也是他們抱怨耶路撒冷指揮官呂西亞利用夜晚將使徒保羅移送到凱撒利亞的原因。因為如果在耶路撒冷,他們比較有機會能夠「陰謀在路上埋伏殺他(使徒保羅)」。但使徒保羅就是因為知道猶太人有這種陰謀,才將這樣的消息轉告給耶路撒冷的指揮官呂西亞,也因為這樣他才被轉送到凱撒利亞行政區。如今,這位新來的凱撒利亞總督卻問使徒保羅是否願意回到耶路撒冷去接受審判,這明顯是個很令人不解的審案態度。不過,我想他會提出這個建議有一個可能,就是如果他要將使徒保羅的案件轉送到羅馬,就必須像耶路撒冷的指揮官呂西亞一樣,寫一封案情報告書。如今他才上任沒幾天,就必須馬上處理這看來頗不單純且甚為棘手的案子,如果能送回耶路撒冷,問題就簡單得多了。再者,如果案子能轉回耶路撒冷,對猶太人也好有個交代,對往後治理事務,或許也會比較順手。
另一方面,依照羅馬的法律,提不出證據的控訴,都不能成立,這跟猶太人只要「兩個人或兩個以上的證人指控」就能成立的法律觀點很不相同。如此,依法總督非斯都應該馬上釋放使徒保羅,不能再繼續羈押。使徒保羅要求將他的案件上訴到羅馬去,而不回耶路撒冷,原因除了猶太人想要謀殺他之外,再者,則是他對依羅馬法律審案有好感。使徒保羅在哥林多時,也是被人控告到亞該亞總督那兒去,結果亞該亞總督迦流在審問過後,馬上就駁回猶太人的指控,並且當場釋放使徒保羅。我曾說過使徒保羅是一個受過嚴謹訓練的人,他如果要與猶太人辯論,不見得會輸,但是,他也知道若是現在被送回耶路撒冷,猶太人必定會利用群眾的呼喊聲影響審判的進行,不見得會依法行事,耶穌基督就是個例子。因此,他向總督非斯都要求要直接上訴羅馬皇帝。
不過,我們若將使徒保羅要求直接上訴羅馬皇帝,而不回耶路撒冷,用來比較第廿二章十八節,復活的主耶穌在異象中對他所說的話:「趕快離開耶路撒冷,因為這裡的人不接受你為我所做的見證。」以及第廿三章十一節的記載:「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你要有勇氣!你已經在耶路撒冷為我作了見證,你同樣必須在羅馬作見證。』」就會知道使徒保羅會要求上訴到羅馬皇帝那兒,其實也是來自聖靈的指示。聖靈曾指示他,耶路撒冷的人並不接受他的見證,而要他去羅馬,因為羅馬乃是對外邦人見證復活的信息的地方。羅馬是當時羅馬帝國的重鎮和指揮中心,且使徒保羅一直希望能有機會到羅馬去(使徒行傳十九:21,羅馬書十五:22—24)。生或死絕不是使徒保羅所考慮的重點,當他尚在前往耶路撒冷的路途中,就當著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說過這樣的話:「我為著主耶穌的緣故,不但在耶路撒冷被綑綁,就是死在那裡也是心甘情願的。」(使徒行傳廿一:13b)因此,使徒保羅上訴到羅馬皇帝那兒,並非為尋求獲判無罪開釋,而是為了見證復活的耶穌基督之信息,這才是他要求上訴的原因。
從第十至十二節可以看到使徒保羅用很堅定的語氣說到自己的案件;他說自己絕對不逃避懲罰,但是,如果控告都不是事實的話,誰也不能把他交給猶太當局。這樣的態度就跟他前面說過的一樣,他在上帝和人的面前,都是「保持著清白的良心」,也只有這樣的人,才能在面對惡勢力的時候,不妥協或屈就。
第十三至廿二節:過了些日子,亞基帕王和貝妮絲來到凱撒利亞迎候非斯都。在那裏住了幾天之後,非斯都把保羅的事告訢亞基帕王,說:「這裏有一個人,是腓力斯留下的囚犯。前次我上耶路撒冷,那邊的猶太祭司長和長老控告他,要求我定他的罪。我告訴他們,按照羅馬人的規矩,在被告沒有跟原告對質,還沒有機會為自己辯護之前是不能夠判罪的。等他們都到這裏之後,我沒有耽誤時間,第二天就開庭,命令把那個人提出來應訊。原告都站起來控告他,但所控告的並不是我想像中的那種罪,他們跟他爭論的是有關宗教上的問題,以及一個名叫耶穌的人;這人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還活著。對這案件我簡直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問保羅是否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裏受審。可是,保羅請求把他留下,由皇上審判。因此我命令把他留在牢裏,等著解他到皇上那裏去。」
亞基帕對非斯都說:「我自己也想聽聽這個人講論。」
非斯都說:「明天你可以聽他。」
新任總督非斯都對來訪的亞基帕王所描述使徒保羅的情況,也是把案情歸屬在猶太人宗教問題上。可能是因為宗教問題竟會引起這麼大的爭議,使得亞基帕王對此案有了興趣,就像希律聽到群眾傳述有關耶穌基督的事蹟時,也生出興趣想知道或認識耶穌基督一樣。
這裡提到的亞基帕王,就是使徒行傳第十二章一節記載的那位迫害教會,並且殺死使徒雅各的希律王的兒子,一般稱他為希律亞基帕二世。當希律王後來被上主的使者擊打死去的時候(使徒行傳十二:23),亞基帕王年僅十七歲,在羅馬皇帝革老丟家中被扶養長大。羅馬政府將巴勒斯坦東北部的地區交給他統治,但他似乎對日漸增多的動亂無法掌握。由於羅馬皇帝交代他對猶太人事務必須著重兩點:其一是看顧耶路撒冷聖殿,因為這聖殿是在他的祖父大希律的手中擴建的,其二是委任大祭司。因此,對猶太人來說,這位亞基帕才是真正對他們有影響力的人。貝妮絲是她的妹妹,在丈夫去世後,與哥哥同住,但是傳聞兩人的關係很曖昧,有關兄妹兩人亂倫的傳聞甚多。
這位凱撒利亞的總督非斯都很細心地向亞基帕王報告有關使徒保羅的案件。在這段報告中,主要的有兩點:其一、他堅持要維護羅馬政府的法律秩序,再者,使徒保羅和猶太人之間的紛爭,乃是宗教信仰上的問題。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段報告中,猶太人所堅持的褻瀆聖殿之罪名已經不復存在。而總督非斯都強調,他們控告使徒保羅的,是關於「一個名叫耶穌的人;這人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還活著。」可能就是這一點引起了亞基帕王的興趣,表示自己也想聽聽使徒保羅的說法。因為他是負責管理耶路撒冷聖殿安全的官員,對了解猶太人的事務有責任,也有必要認識更多。
現在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清白的良心可以使我們坦然無懼地站在眾人面前,阻擋惡勢力的侵擾。
使徒保羅從被捕到現在已長達二年多,而判決仍遙遙無期,雖然將案件送往羅馬皇帝那兒去的請求,能否如願並不確定,但是,清白的良心使他仍然有堅定的意志力的。我說過,清白的良心乃是心中沒有詐欺、隱瞞,誠實的面對上帝。看,使徒保羅就是因此能這樣勇敢地站在猶太人領袖面前,說他是「站在皇帝的法庭上」,然後對著審判他的人說:「如果他們對我的控告都不是事實,誰也不能把我交給他們。我要向皇帝上訴。」
這使我想起宗教改革時代的馬丁路德,他被帶到德國的國會去受審判時,那些國會議員在教皇指令下,紛紛指責馬丁路德的罪過,馬丁路德卻站在國會議員的面前說出如此令人震撼的話,他說:「我站在這裡,除非你們能從聖經中找出我所說的是錯的,我就承認我錯了,否則,願上帝與我同在。」想想看,那兒是隨時可以判處他死刑的地方,但馬丁路德沒有妥協,也沒有為他對教皇、教會所提出的公開控訴請求寬恕,沒有!他還是一樣堅定自己的信念,坦然無懼地面對所有國會議員,和來自教皇的壓力,要求所有的國會議員從聖經中指出他的錯誤,否則,他絕不妥協!是甚麼力量使馬丁路德有這樣堅定的信念呢?我想唯一的答案,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清白的良心。
一個真正有清白良心的人,他所在爭的是上帝會怎樣看、怎樣說,而不是來自人的權勢之利誘、恐嚇、脅迫。
今天的基督徒應該從這裡來反省;試想,今天的社會對我們豈不是也常常有利誘、恐嚇、脅迫,我們是否有足夠的信念站穩腳步?如果我們的立場不穩,那就表示我們沒有足夠「清白的良心」。或許妥協可以使我們暫時勝過環境對我們的壓力、脅迫,但妥協之後,終究很難面對上帝的審判。更重要的是,我們將因此無法見證公義的上帝的信息。
二、基督教的信仰不是用來逃避苦難的,而是幫助我們在苦難中生出勇氣,使我們有足夠的勇氣面對苦難,並且見證出復活的信息。
使徒保羅雖然面對了三位統治者,這些統治者且都試著要跟猶太人的領袖們妥協,但都沒有改變使徒保羅堅定的信心,因為復活的主耶穌親自在異象中向他啟示,跟他在一起,使他知道生命中最重要的使命就是在最有權勢的地方,見證復活的信息。
苦難是我們生命中最為切身的經驗,每一個人都會遇到不同程度的苦難。有許多的人遇到苦難就失去信心,甚至離棄了上帝在基督耶穌裡拯救的信息;也有許多人因為遇到苦難,就發出怨言,信心倒退。但是真正有信心的人不會這樣,他會學習使徒保羅,在苦難中尋求上帝的異象,在困境中詢問上帝的旨意。這當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卻是我們信仰的功課。
我常常告訴大家,認識基督教的信仰必須從苦難著手,如果沒有這樣的認識,很難了解基督教信仰的門奧。生命中有苦難,是必然的,是每個人都會遇到的,如何在苦難中明白上帝的旨意,知道上帝對我們生命的啟示,才是我們要學習的功課。要祈求上帝賜給我們足夠的信心,使我們像使徒保羅一樣,在苦難中也看見復活的主耶穌顯現出來的異象,好堅定我們的信心,加增信仰上的毅力,勝過苦難,且在復活的福音事工上,做最美好的見證。
(講於一九九九年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