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真實內心的醒悟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11-16 13:56
經文:羅馬書二:17-29
我們讀使徒保羅的書信,尤其是羅馬書,一定會發現他的想法、觀點跟耶穌基督的言論、教訓,很是相像;例如我們在前面讀過他所寫的話說:「你評斷別人,而自己所做的卻跟他們一樣,你就是定自己的罪了。」(羅馬書二:1b)這樣的話語跟耶穌基督所說的:「你為甚麼只看見弟兄眼中的木屑,卻不管自己眼中的大樑呢?」(馬太福音七:3)將這樣的話相比較起來,我們就會發現二者之間很相近。類似這樣的句子很多,這也就是為甚麼有人這樣說,使徒保羅的羅馬書,就像是在註釋福音書一樣,因為他好像將耶穌基督的教訓詮釋出來。
在羅馬書中可以看到使徒保羅很重視的就是來自真實內心的反省,這就跟耶穌基督當年在傳天國福音時,譴責當時宗教領袖們最嚴厲的問題,就是猶太人宗教領袖們的虛偽、假善,只重視外表的裝飾,卻忽略了內心的更新。這也就是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以及加拉太書中所極力為外邦人需不需要守割禮的事件辯論的主力點。從馬太福音書第五至七章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耶穌基督如何對那些宗教領袖在教導人守著摩西所流傳下來的法律規定,做了不同的詮釋,而且這些詮釋甚得民心的迴響,民眾因為聽了耶穌基督的教導都大呼過癮,反應是「感到十分驚奇;因為耶穌跟他們的經學教師不同,他的教導帶有權威。」(馬太福音七:28-29)。
毫無疑問的,耶穌基督在當時的猶太人社會中一定是被認定為「異端者」,因為他的教導確實是跟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們所教導的不一樣;有很多次,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們為了確實了解耶穌基督是怎樣在傳福音,怎樣在教導民眾,他們還特別從耶路撒冷派經學教師到加利利去實地了解(馬可福音三:22、七:1)。這也就是為甚麼有人會說,耶穌基督之所以會被釘十字架,乃是因為他得罪了當時的宗教領袖的緣故。同樣地,使徒保羅在當時的猶太人基督徒當中,也被看成是一位「異端者」,因為他對一些傳統規律的看法很不一樣;例如對於守割禮的傳統就是個好例子,就像耶穌基督因為守安息日的問題與當時的宗教領袖所產生的衝突一般。我們看到後來使徒保羅甚至為了守割禮的事,與同樣也是使徒的彼得等人發生不愉快,竟而分手,更慘的結局就是他後來還因為猶太人煽動群眾,以「帶著希臘人進入聖殿,污辱了神聖的地方」(使徒行傳廿一:27-29)為理由,將他逮捕送入官府去。
我們可以從這些情況得知,在傳天國福音的過程中,宗教信仰若不是來自內心的反省,且是時刻的反省,日子久了,宗教信仰很容易成為人生命和生活另一種墮落的主要誘因。我們可以從使徒保羅的書信中看到他所努力的,就是要使我們從內心的深處做反省開始,進而在平常生活中活出一個實實在在的基督信仰出來,用信仰的更新所帶來的力量,更換整個社會的動力。在使徒保羅看來,這就是作為一個基督徒應該有的信仰使命。
我們現在讀的這段經文可以分成兩個部份來看,其一是從第十七至廿四節,其二是從第廿五至廿九節。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的這兩段經文內容:
第十七至二十四節:
17 那麼,你怎麼樣呢?你自稱為猶太人,倚靠法律,又誇口你跟上帝有特殊關係。18 你已經受法律的薰陶,知道上帝的旨意,也能夠辨別是非。19 你自以為是瞎子的嚮導,是在黑暗中之人的亮光,20 是無知之人的指導,又是年輕人的老師。你又認為,因為你有摩西的法律,你就掌握了知識和真理。21 你教導別人,為甚麼不教導自己呢?你教人不可偷竊,你自己偷竊嗎?22 你說不可姦淫,你自己姦淫嗎?你憎惡偶像,你自己盜取寺廟裏的東西嗎?23 你誇口你有上帝的法律,你有沒有破壞上帝的法律而羞辱了他?24 聖經上說:「為了你們猶太人的緣故,上帝的名受到外邦人的侮辱。」
從第十七至廿九節,我們看到使徒保羅以對方作為一個猶太人為例,開始用對話的方式在討論有關猶太人心態上的問題;基本上我們可以這樣了解:猶太人是一個自視很高的民族,他們總是認為在所有族群中,以他們猶太人為最優秀。在所有的族群中,他們總是將別的族群的人看成是不潔淨的,拒絕與之往來,甚至是通婚。理由就是他們認為上帝對他們這個族群特別的寵愛,揀選他們成為特別的子民。其實,使徒保羅並不反對這種猶太人的自我肯定,就像作為一個基督徒肯定自己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一樣,可是要非常注意的一點,乃是這種自我肯定應該不是用來輕視別人的,而是要加強自己分享上帝恩典的使命感的。這就是亞伯拉罕受揀選的一個主要因素,為的是要使「人因他蒙福」(創世記十二:2)。在使徒保羅的觀點裡,一個人若是挾著與上帝的特殊關係而驕傲時,這樣的人已經失去了他受揀選的意義了。
誰最懂得摩西的法律呢?在猶太人中以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為佼佼者。但是在耶穌基督的眼中,他們卻是最偽善的人,因為他們是「只會說,不會做」(馬太福音廿三:3)。在使徒保羅的眼中,猶太人常常自認是「瞎子的嚮導,是在黑暗中的亮光」,對摩西的法律「掌握了知識和真理」,但是他們的言行卻是很不對稱,因為他們說的,跟他們在做的剛好是相反的。更糟糕的,乃是他們在禁止別人去做的事上,自己卻往往搶先去做了!這也正是耶穌基督在他的時代所批判的,他曾嚴詞批評當時的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是「瞎眼的嚮導」,是「瞎眼的傻子」(馬太福音廿三:16-22)。如果我們從先知彌迦的指責來看,就會發現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常有的一種行為,也是最惡劣的行徑,就是故意曲解摩西的法律原意,先知彌迦說:
「城裡的官員為賄賂辦案,祭司為津貼解釋法律,先知為金錢占卜。雖然這樣,他們還以為上主是他們的靠山。他們說:『上主與我們同在,我們不至於遭殃。』」(彌迦書三:11)
看,當先知彌迦說出這些話時,基本上已經很清楚地說出一個嚴重的問題:這些宗教領袖們不是不知道摩西法律的教訓,他們知道得很清楚,問題是他們故意曲解法律的意義,但是他們並不遵照法律的教訓去行。他們只要人民去做,自己卻可以逍遙法外呢!這豈不就是耶穌基督在指責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的問題嗎?看,耶穌基督就是這樣說他們的:「法律上真正重要的教訓,如正義、仁慈、信實,你們(指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反而不遵守。」(馬太福音廿三:23)
現在,在使徒保羅的眼中,猶太人真正的問題也是在這裡;他們只會教導別人去遵行,但是他們卻不去照樣做;他們教別人不可以做,自己卻是違反禁忌照做了!如果是這樣,作為一個猶太人在誇耀他們有摩西的法律,這又有甚麼意義呢?如果是這樣,一個人說他是與上帝有特殊關係,又能表示甚麼?不,這樣的行為只會給猶太人帶來羞辱,說他與上帝有特殊關係,那只會使別人更遠離了上帝,是使上帝的名受損的主要因素。
當使徒保羅在述說猶太人與上帝之間有特殊關係時,其實在歷史上我們也可以看到猶太人雖然是在被異族統治之下,卻仍享有特別的自治權;例如羅馬政府就允許他們享有聖殿內的自治權。他們可以將那些破壞聖殿規律者處死,司提反的事件就是(使徒行傳六:8-七:)。在耶路撒冷聖殿的外邦人院與猶太人院之間,就設有一門檻,上面用希臘文和拉丁文寫著說:「任何外邦人跨過此門檻,一律處死。」他們可以自己發行聖殿的金錢,專供奉獻之用。也可以向猶太人抽聖殿稅。為了猶太人的安息日緣故,羅馬政府還得配合這種日子的需要,在公務上排除與安息日撞期,也為了安息日的緣故,猶太人可以免除兵役,而這一點正是其他被羅馬統治的族群最為眼紅的事。
第廿四節乃是出自先知以賽亞的話:「現在,在巴比倫發生了同樣的事。你們是俘虜;他們並沒有付給你們甚麼。統治你們的人心高氣傲,不斷地蔑視我。」(以賽亞書五十二:5)先知的這段話很明白指出以色列人民的失敗,就是使上帝的名受損的原因,因為欺負以色列人民的敵人會嗤笑說:看,你們的上帝原來就是如此而已!因為巴比倫人不僅笑以色列人民,也接著笑以色列人民所敬奉的上帝,說他們所敬奉的上帝如果真的偉大,怎麼會允許他們成為敵人的奴隸?如果他們的上帝真的是有能力的上帝,為甚麼不能保護他們免受災難?正如詩篇的詩人所說的:「我日夜哀哭,以眼淚為飲食;仇敵不斷地問我:你的上帝在哪裡?」(詩篇四十二:3)這樣說來,使徒保羅所要強調的就是:一個人如果要說他與上帝的關係很特別,就要很確實地去遵守上帝的教訓和旨意,這樣才是真正的在表明他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同樣的,一個人如果是真的尊重摩西法律,認為摩西法律是很尊貴的,他一定會盡一切力量去實踐摩西法律所規定的條例。也唯有如此才能表明出這個人確實是「已經受法律的薰陶」的人,是「與上帝有特殊關係」的人。
第廿五至廿九節:
25 如果你遵守法律,你的割禮就有價值;你違反法律,你的割禮就一點作用都沒有。26 這樣看來,一個沒有受割禮的人若遵守法律的命令,上帝豈不把他當作是受過割禮的嗎?27 你們猶太人要被外邦人定罪;因為你們雖然擁有法律經典,也受了割禮,可是你們破壞了法律。他們縱使身體上沒有受割禮,卻遵守法律。28 其實,誰才算是真猶太人,真受割禮的人呢?並不是在外表上作猶太人、接受過身體上的割禮的。29 真猶太人是從內心開始的;換句話說,他心裏受了割禮,是上帝的靈的工作,而不是藉著法律經典。這樣的人所受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而是從上帝來的。
在這裡我們看到很重要的名詞「割禮」。創世記第十七章提到有關割禮的傳統由來,那是亞伯拉罕和往後的代代子孫作為與上帝之間立約的記號。利未記第十三章三節很明確地規定,男嬰兒出生的第八天就「必須受割禮」。直到今天,猶太人仍舊認為割禮乃是上帝所喜悅的事。猶太人普遍有一個看法,認為割禮是一種傷痕,就是因為這傷痕的記號,使他們以後可免再受審判,因此,守割禮,乃是使他們免除上帝審判的一個憑證,就好像挪亞大水後天空出現的彩虹一樣,以後不會再有大水淹沒大地一樣。這是他們對割禮的一種看法。他們為此不僅保持這個割禮的傳統,甚至在法律上做了明確必須遵守的規定。這樣,如果割禮是摩西法律的一種規定,那麼只有守割禮,卻忘了守摩西法律的其他規定,這樣的割禮又有甚麼意義?這是使徒保羅所要提出的問題之一。因為守法律乃是全部的,而不是單方,或是選擇性的遵守,尤其是割禮所在表明的乃是願意遵守上帝的教訓,割禮並非單獨存在的一件事件,而是與其他有關的摩西法律所規定的環環相扣。
在使徒保羅的時代,割禮仍然是作為一個猶太人最為關心的大事,連那些已經成為基督信徒的猶太人也避免不了這樣的傳統規律。更嚴重的乃是為了那些外邦人要加入基督信仰團契裡,這些猶太人基督徒竟然是要求外邦人也要先受割禮才可以,因為如果沒有接受割禮,在猶太人看來,那就跟「不潔淨」的人一樣,是不能相處在一起的。有些比較嚴謹的猶太人甚至認為:凡在上帝和亞伯拉罕的約中守割禮的,必得永生。在猶太人中也流傳著一個傳說:亞伯拉罕坐在地獄的大門口,為的是要確保任何一個受過割禮的人不會進入滅亡。換句話說,猶太人是以一個人是否受過割禮來判斷一個人是否會得救。如果是這樣,那麼信耶穌基督就成為一種虛妄,也沒有意義了。
使徒保羅用對比的方式提出他的質疑;他用如果有一個人,他雖然沒有受過割禮,但是卻遵守了聖經的教訓-摩西的法律,而另外有一個人是守了割禮,但是卻不遵守聖經的教訓-摩西的法律,這樣將兩者相比較起來的話,到底是誰比較像是猶太人呢?作為一個猶太人的使徒保羅,他要他的同胞認識到一點:做個實質的猶太人,而不是只在外表上割禮的記號。
第廿九節的「猶太人」此字,其原文是「猶大」(Ioudaios),意思乃是:我要頌讚上主(創世記廿九:35)。這樣看來,此節的意思就是:一個真正受稱讚的人,是從人的內心開始的。因為上帝是從人的內心看人。
讓我們一起來想想看這段經文帶來的信息:
一、作為一個基督徒要以甚麼作為我們誇口、榮耀的事?是因為我們與上帝之間有特殊關係呢,還是因為我們確實遵照上帝在聖經裡的教訓去行,而心裡有足夠的平安支撐著我們?
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對當時在羅馬教會的猶太人基督徒提出這樣嚴肅的問題,他在問他們如果沒有遵照上帝的教訓去行,卻經常以自己與上帝有密切的關係作誇口的題材,這樣的人不但不能彰顯這種的榮耀,相反地,卻成為一種使上帝之名受到污辱的機會。使徒保羅會這樣說,並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在他的時代,猶太人仍然是以亞伯拉罕的後裔自居,且因為自己的族群與上帝之間立有永遠之約而驕傲,這不但對上帝的選民沒有任何益處,反而只會增加上帝的名的一種負擔。我們看施洗約翰出來傳福音的時候,就曾用很嚴厲的口吻說過這樣的話:「要用行為證明你們已經悔改。不要自以為亞伯拉罕是你們的祖宗就可以逃避審判。我告訴你們,上帝能夠拿這些石頭為亞伯拉罕造出子孫來!斧頭已經擱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都要砍掉,丟在火裡。」(路加福音三:8-9)看,確實去遵行上帝的旨意和教訓,才能表明猶太人來自亞伯拉罕子孫的榮譽,否則隨時就有被上帝撤換,或是改變關係的可能。
同樣的,今天的基督徒應該來思考這個問題:如果我們要說與上帝有特殊關係,因為有主耶穌在我們和上帝之間作為「中保」(提摩太前書二:5,和合本用「中間人」;在福音書裡耶穌基督說「慰助者」,約翰福音十四:26、十五:26)。假使我們在社會生活上沒有好見證出來,這不但對信耶穌基督是一種羞辱,更是上帝撤換與我們之間關係的一個理由。耶穌基督曾對當時的門徒說過這樣的教訓:
「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只有實行我天父旨意的才能進去。在末日來臨的時候,許多人要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曾奉你的名傳上帝的信息,也曾奉你的名趕許多鬼,行許多奇蹟。』那時候,我要公然地告訴他們:『我從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走開吧!』」(馬太福音七:21-23)
看吧,就像這樣,如果沒有確實為了我們所信的耶穌基督在生活行為上見證出來,說我們信,其實是一點意義也沒有。
二、真正的基督徒必須從內心的洗禮開始,而不是只在外表的洗禮行為作記號。
使徒保羅針對猶太人最重視的守割禮切入,提出這樣的問題:如果一個人是受過割禮,卻對摩西法律很疏忽,這樣跟另外一個人,他沒有受過割禮,卻是嚴謹地遵守摩西法律,這二者之間到底哪一個人是真的猶太人?使徒保羅在這章經文裡做了這樣的結論說:「真猶太人是從內心開始的。」
這樣的話也對今天的基督徒提出了嚴肅的挑戰;我們可以將這樣的話換成這樣說:如果一個人沒有受過洗禮,但對聖經的教訓都很嚴謹地在遵守,和一個受過洗禮,但對聖經的教訓都很隨便的態度,甚少遵照去行。這樣,到底哪一個人才是真正信耶穌基督的人呢?我相信使徒保羅也會做這樣的結論說:「真基督徒是從內心開始的。」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寫給加拉太教會的信這樣說:「你們受洗跟基督合而為一,正像穿上基督,有他的生命。」(加拉太書三:27)這種屬於基督的生命就是內心的更新,是要穿出基督的形象,這樣的洗禮才會有意義。
我常常看到有些神學院在招生廣告中強調著:要「重生」過的人才可以報名。如果你再進一步問:怎麼知道是否重生?他們常常會反問你:你難道連哪一天受洗禮的也不知道嗎?好像在說受洗禮跟重生是一體的?其實並不盡然。但是這樣的情形一再發生在我們的基督教界中。我不禁要問這樣的問題:記住哪一天受洗重要,還是在我們每一天的生活中確實活出基督的形象重要?我常常看到有人受過洗禮了,但是從來不參加聚會,或是一年裡參加禮拜的次數寥寥可數,這樣的人受洗禮加入教會,其實與沒有受過洗禮,和沒有加入教會並沒有差別,但是,教會卻常常因為這樣的人存在造成很多麻煩,其中之一就是容易造成教會紛爭。因為有些教會常發生這樣的信徒會在選舉長執,或是選舉新的牧師,或牧師續聘的時候才出來參加禮拜,越來越多這樣的個案發生,對教會來說,發生紛爭就是一件沒有好見證的事。因此,我很願意藉著使徒保羅的話來與大家一起來反省這樣的信仰告白:我信耶穌為我的基督,我願意在我的每一天生活中,活出基督的形象,活出聖經的教訓。阿們。
(講於一九九七年四月廿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