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講:因著上帝的聖靈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11-16 12:50
經文:羅馬書八:1-17
在前面一講我們提到使徒保羅在信仰裡作了很深的自我心理解剖,他說到自己所願意的善,偏不去做;所不願意的惡,反而去做(七:19),他說這是因為他「有行善的意願,卻沒有行善的能力」(七:18)。當一個人心中有這樣的感受,或體驗時,他的內心是非常痛苦的,難怪使徒保羅用了這樣的話來形容自己的痛苦說:「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使我死亡的身體呢?」(七:24)人確實是這樣地軟弱,除非是不會反省的人,否則作為一個有良知的人,時常都會在其內心中有這樣的掙扎。我也相信那些在政治上鬥爭很厲害的人物也是一樣,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他們在孤獨的月夜裡,心中也會有這樣的感受:我為甚麼要殺這樣多人,尤其是無辜人民的生命!這可不是我心中所願啊,但是為了政權的需要(或是更堂皇一點,說是為了國家前途的需要),我不得不這樣做啊!我們可以從第二次大戰中看到許多這樣的鏡頭;當敵對的軍人看到那些老弱婦孺,特別是幼兒在飢餓中嗷嗷待哺而哭泣的時候,他們的槍桿就常常會發生瞄準器「偏差」,因為在他們內心深深地知道,這樣子打死嬰兒,即使是再好的理由也是說不過去。即使是沒有實際參與大屠殺猶太人的德國人民,心中也有一份愧疚,因為他們沒有能力去阻止這樣的慘劇發生,但是這卻不是他們希望看到的。發生在我們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二二八事件也是一個好例子;今年(一九九七)的「二二八」,就有一份文件流出,是一位當年參與屠殺有份的指揮官的孩子所傳出來的,提到他的父親因為這件事,內心一直深感內疚,和罪惡,期盼能得到「二二八」受難家屬的寬恕。
會知道罪惡的人,乃是因為心中有反省的能力;相反的,沒有罪惡感的人,乃是欠缺這種信仰反省的能力。
現在我們所讀的第八章,使徒保羅繼續用「聖靈」與「本性」(和合本用「肉體」,其實我們若是比較第七章廿五節,就會看到所謂的本性,也就是指著肉體而言)來解說人的軟弱與上帝恩典之間的關係;他用這種方式在表明死亡與復活之間的抉擇,希望讀者能夠更清楚了解作為一個有罪的人,我們是多麼地需要上帝在基督裡的救恩。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四節:
1 如今,那些活在基督耶穌生命裏的人就不被定罪。2 因為聖靈的法則,就是那使我們跟基督耶穌聯合而得生命的,已經從罪和死的法則下把我們釋放出來。3 摩西的法律因人性的軟弱而不能成就的,上帝卻親自成就了。上帝差遣自己的兒子,使他有了跟我們人相同的罪性,為要宣判人性裏面的罪,把罪除去。4 上帝這樣做是要使法律的正當要求實現在我們這些不服從本性、只順服聖靈的人身上。
我們從第一與第二節看到使徒保羅的堅定信仰主題:人在基督耶穌裡就是一個生命從罪裡得到釋放的人,是滿滿有上帝恩典的人。我們要先抓住使徒保羅這個觀點,然後才能得知他的思想的整個輪廓。
第一節的「如今」,這個字眼貫穿了第七章與第八章之間的論點關係;在第七章,使徒保羅特別提到人在本性上的軟弱,就是無法成為一個對生命有自主權的人,因為人想到應該做的事,不但不去做,反而去做那不應該做的事。這是人順服了罪所得到的結果。但是,在基督耶穌裡這卻成為另一種狀況,那就是可以藉著基督耶穌救我們脫離這種因為「不應該」而犯罪所帶來的死亡,使人在基督耶穌裡成為一個對生命有復活盼望的人。這種人乃是在心靈上順服上帝的人。
使徒保羅進一步將這種順服於上帝的人看成是上帝的靈的力量,聖靈的力量使人得以與基督耶穌聯結在一起,因為基督耶穌的復活,使人也因此得以復活起來。這種復活就是從罪惡中得到解放。
我們要注意第三節的「上帝卻親自成就了」這句話;這說明了一點:不是人有能力可以掌握自己,乃是上帝,就好像罪惡控制著人一樣,上帝則是為了我們,透過基督耶穌在我們身上成就祂拯救的工作。
同樣是這一節,他提到「摩西的法律因人性的軟弱而不能成就」這句話,我們可以再回頭去看第七章十四節他所說的「摩西的法律是屬靈的;但是我是必朽的人,已經賣給罪作奴隸」這句話,就會看出使徒保羅的用心了;因為真正的問題並不是在於法律的問題,乃是在罪的問題上。罪使人失去了自主的控制力,使人成為它的奴隸,更嚴重的乃是人已經成為罪的奴隸了,還不知道,這才是問題的癥結啊。
這段經文中所提到的「人的本性」,依照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所記載的,乃是指「淫亂、穢行、邪蕩、偶像崇拜、巫術、仇恨、爭鬥、記恨、惱怒、好爭、分派、結黨、嫉妒、酗酒、狂歡宴樂,和其他類似的事」(加拉太書五:19-21)。我們可以從這裡看出,使徒保羅說這些乃是人本性上的軟弱與罪惡所具體「顯而易見的」。然後他用相對於這些屬於本性上的軟弱,就是聖靈的果子所呈現出來的不一樣,有「博愛、喜樂、和平、忍耐、仁慈、良善、忠信、溫柔、節制」等九項(加拉太書五:22-23)。
其實,如果我們稍微注意一下,就會發現使徒保羅在強調聖靈這種觀念時,這並不是很抽象的存在,乃是很具體的生活實務,也就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裡的愛,他說上帝用這樣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馬書五:5)。而我們知道上帝在基督耶穌裡的愛,就是他所說的基督耶穌道成肉身來到我們生活的世界,與我們一同受苦,並且將這樣的苦帶到十字架上去。使人可以也因為基督耶穌的復活,從罪惡中解放出來。
第五至八節:
5 因為,服從本性的人意向於本性的事;順服聖靈的人意向於聖靈的事。6 意向於本性就是死;意向於聖靈就有生命和平安。7 所以,意向於本性的人就是跟上帝為敵;因為他不順服上帝的法則,事實上也不能順服。8 服從本性的人不能夠得到上帝的喜歡。
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提出兩種心態,其一是順服於聖靈的,另一是順服於人的本性的。這兩種不同的心態基本上是壁壘分明的,因為前者帶來的,乃是生命的希望;後者卻是死亡,因為它是與上帝為敵的。
我們可以從使徒保羅的書信中看到,當他在講人的本性時,比較凸顯出人的情慾,這不單指在肉體上的,也指在思想、性情上的行動。例如他很喜歡用「嫉妒」、「記恨」、「誇口」等類似這些辭句來形容人的軟弱。但是這些都不是在肉體上可以看出來的具體行為,它可以隱藏在人的內心中,但卻可以因為這種思考行為,影響到人的行為舉止,他說這種本性上的墮落,乃是一種人本性上的死亡(請注意,並不是在肉體上的死亡)。
我們也可以體會出人在這方面具有複雜的層面,並不太容易了解,也因此,說到人,我們就有一種認知上的距離感,因為我們僅能從人的外表看人,可是上帝是鑒察人的內心,因此,任何人都是放在上帝的「度量衡」上在評鑑,這也就是我們常常強調的:信仰乃是用來反省的,不是用來看別人的好壞的。
相反的,在聖靈上的範圍就不一樣了;在第六節說:「意向於本性就是死;意向於聖靈就有生命和平安。」我們可以看出這是多麼鮮明的對照啊。因為聖靈乃是上帝的靈,人在上帝的靈裡才能享有得救的恩典,因為上帝是人的生命,以及萬物生命的泉源。
第八節說「順服本性的人不能得到上帝的喜歡」,所謂「上帝的喜歡」可參考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十四章十七節說的:「上帝的主權不在於飲食,而在於聖靈所賜的公正、和平、喜樂。這樣事奉基督的人必定得到上帝的喜歡和人的讚許。」這種屬於上帝的範圍就已經不是人的本性上所能得到,而是必須由上帝所賜予。
第九至十一節:
9 至於你們,既然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裏面,你們的生活就不受本性的支配,只受聖靈的管束。沒有基督的靈的人就不屬於基督。10 可是,基督若住在你們裏面,縱使你們的身體將因罪而死,上帝的靈要使你們活,因為上帝已經使你們成為義人了。11 上帝的靈使耶穌從死裏復活;如果這靈住在你們裏面,那麼,這位使基督從死裏復活的上帝,也要藉著住在你們裏面的聖靈,把生命賜給你們那必朽的身體。
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很清楚地說明出一個真正有上帝的靈同在的人,他第一個考慮到的事就是上帝的旨意是甚麼?他不會隨便就因為自己的喜好要怎樣,就去做,不,不會這樣。他會考慮到做這些是否違背上帝的旨意?是否為上帝所喜悅?
第十節是很有意思的話;在猶太人看來,一個人的生命沒有所謂的肉體與靈之間的分開,當一個人死去時,他的身上已經沒有生命了。在猶太思想裡,所謂的肉體,並不是單純的看得見的身軀而言,他是涵蓋了整個生命的一切。但是希臘思想裡不是這樣,而是將生命看成有兩個基本元素,其一是肉體,另一是靈。肉體若死去,靈就離開肉體,另尋寄居的肉體。當使徒保羅在說「身體將因罪而死」時,他並不是像在希臘思想裡所說的,只說肉體的死。他是在強調一個生命的黯淡、無望、毫無生機而言。當他說一個人死去了,卻因為基督的緣故有「上帝的靈要使你們活」,這種「活」說出了一個新的生命的再造,是一個新的開始。是跟原來我們所看見的肉體之活不一樣的生命之活。就像他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四十二、四十三節所說的:「身體埋葬後會朽壞,復活後是不朽壞的。被埋葬的是醜陋衰弱的;復活的是完美健壯的。」換句話說,這已經是兩個不同境界生命體。
我們可以從使徒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看出,他將基督耶穌的復活看成是基督教信仰最基本的要義,他說:
「如果真的沒有死人復活的事,上帝就沒有使基督復活了。死人若沒有復活,那等於說,基督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仰就是幻想,你們仍然迷失在罪中。這樣的話,死了的基督徒就都算滅亡了。如果我們信基督的人只在今生有希望,我們就比世界上任何人更可憐了。然而,事實上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這是要保證已經死了的人也要復活。」(哥林多前書十五:15-20)
他很肯定地告訴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說:「上帝使主從死裡復活,他也同樣要憑著自己的大能使我們復活。」(哥林多前書六:14)這復活就是他在這裡所說的「不朽」。
第十二至十七節:
12 因此,弟兄姊妹們,我們是負債的,但不是欠本性的債,得受本性的支配。13 你們若服從本性,一定死亡;你們若依靠聖靈治死罪行,一定存活。14 凡是被上帝的靈導引的人都是上帝的兒女。15 因為,上帝所賜的靈不是要奴役你們,使你們仍在恐懼中,而是要使你們有上帝兒女的名份。藉著聖靈,我們向上帝呼叫:「阿爸!我的父親!」16 上帝的靈和我們的靈一同證實我們是上帝的兒女。17 既然是上帝的兒女,我們就享有上帝為他的子民所預備的福澤,也要跟基督同享上帝所為他保留的;因為,只要我們分擔基督的苦難,我們也要分享他的榮耀。
在第十二至十三節中,他再次強調倚靠人的本性所帶來的「死」,與倚靠聖靈的帶領所得到的「活」之間的對比差異;在二者之間是沒有所謂中間地帶的,人必須在二者之間做出一個明確的抉擇,要嘛,選擇死亡,否則就應該朝向活的方向去努力。因此,希望選擇活的人,就必須要將那會帶來死的本性給予判處死刑,使它沒有機會在人的本性中取得生存的機會。
從第十四節開始,使徒保羅用「父子」關係來形容上帝與人之間的密切、不可分的生命關係。我們知道早期的社會是個父權的社會,父親在家庭裡擁有極大的權柄,妻兒只能算是父親所擁有的財產一般。在猶太人的社會裡,當一個人被「過繼」到另一個人的家庭時,通常是這個家庭已經發生了極其嚴重的困難了,這個被「賣」或「抵押」到別人家去的人,就會像奴隸一般,完全沒有自由可言。現在使徒保羅用這種猶太人相當熟悉,並且在羅馬人的生活中隨時可見的社會景況-奴隸販賣,作為比喻來形容上帝藉著基督耶穌,就好像在贖回一個被人「賣」出去,或是被原來的父親「抵押」到別人家去的孩子,把我們從人的本性-罪中贖回到聖靈的恩典裡來。他強調的是聖靈贖回人,並且恢復了人原先身分-兒子的身分,並不是要使人回到原先父親的掌控下,乃是要使人回到聖靈所要賜福給予人類的福澤-復活的生命。
在第十五節,使徒保羅用基督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祈禱時所呼喊的話:「阿爸,我的父親哪!」(馬可福音十四:36)這是耶穌基督在極其痛苦的抉擇中,所提出的呼叫。他希望十字架的苦杯可以離開他,但是,他願意順服天父的旨意,不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徒保羅借用這個句子,所要表達就是:當一個人要順服聖靈的帶領時,他的內心必定會有掙扎,且是一種內在生命的痛苦掙扎。就像基督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經驗一樣。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看這段經文給我們帶來的信息:
一、基督教的信仰不能允許有中間路線,必須有個明確的抉擇;是要順服上帝,或是要依照人自己的本性去行。
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在這本羅馬書中給我們一個明顯的分別,就是在「生」與「死」之間,有很明確的隔閡,而他要我們必須在這二者間做一明確的抉擇。在他的看法裡,根本就沒有中間地帶可以遊走,或是兩邊兼顧,沒有,基督教信仰就是這樣,要嘛,就選擇聖靈引導的路線走向永生的方向;要嘛,就是人依照自己的能力去走,但是使徒保羅告訴我們這條路是死的,沒有盼望的,因為人就是罪人,是必死的人。
很多人在選擇宗教信仰時,是看時勢的,因為這樣的人的看法裡,常常認為人多就是好,人多就是對的。但是,基督教信仰卻與這種看法迥異,耶穌基督就認為真正相信的人很少。看,他在山上的教訓中豈不是這樣說:
「你們要從窄門進去;因為那通向滅亡的門是寬的,路是好走的,朝向這方向走的人很多。那通向生命的門是多麼窄,路是多麼難走,找到的人也很少。」(馬太福音七:13-14)
我也看到很多人選擇宗教信仰時,是因為上一代傳下來的信仰,他別無選擇。我們大多數的信徒都是這樣走過來的。也因此,我們比較少用心去研究、體會,基督教信仰對我們的意義,一旦遇到挫折時,很快就喪失了原先擁有的信仰堅持。因此,我們常常聽到有人這樣說:第一代的基督徒信仰最好,第二代的信徒還可以,第三代的信徒死亡率最高。
現在我們看使徒保羅在這章經文中給我們一個明確的準則:基督教信仰是關係到生命的「死」與「活」的問題,我們必須做個明確的抉擇;如果我們要選擇活的生命,那就必須很清楚要用心、努力朝向上帝在基督耶穌身上的救恩去邁進。這種功課必須認真,不能存假,也不能馬馬虎虎,像一般人所說的「拿香跟隨拜」,不能這樣。必須有所堅持,不論在怎樣的困境下,都保持堅定的信心倚靠聖靈的力量來帶領我們,與基督耶穌緊緊結合在一起。
二、我們需要聖靈的力量充滿在我們身上。
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中給我們一個很好的教材-聖靈,他說聖靈乃是「使我們跟基督耶穌聯合而得生命」的力量。沒有聖靈的力量,我們就無法得到與基督耶穌結合的果實出來。
聖靈乃是上帝的記號,因此,祂並不是屬於人的,祂是屬於上帝的,是自由的,不是人的力量可以控制的,或是隨人之意呼來差去。除非有上帝的命令,否則聖靈是不會隨著人的意思行動。
我們看到基督教會的開始,就是因為聖靈的力量所推展開來的。如果沒有聖靈的力量充滿,就沒有基督耶穌的門徒在眾人面前勇敢見證福音的信息。
今天我們的教會最需要的就是聖靈來充滿我們,也惟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傳出福音的信息。
再過幾天,今年(一九九七)暑假的活動-青少年信仰生活營,快樂兒童營即將開始。這雖然是我們教會每年必辦的活動,但是我們都知道,無論我們如何的努力,無論我們是多麼地用心,如果沒有聖靈的力量與我們同在,如果沒有聖靈的力量充滿我們教會,我們所作的一切都將歸之於烏有,也不會有甚麼意義!不是我們可以做甚麼,而是因為聖靈在我們當中帶領我們,這樣我們
所辦的這些活動才能感動人的心,使人因此得到上帝在基督耶穌裡所賜給的永恆生命。
(講於一九九七年六月廿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