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三講:重蹈父轍

    經文:創世記廿六:135
    在以撒族長史的資料裡,這一章可以說是比較像是在述說以撒的故事,因為在創世記中的四位族長裡,以撒的族長史資料最少,而且雖然從第廿一開始提到以撒的事情,但是直到第廿五章,有關以撒的故事都是零星的資料,或者是以撒自己只是事件中的配角而已;例如第廿一章有關他的出生,最重要的重點是在說明「上主按照自己的諾言賜福給莎拉」(創世記廿一:1);第廿二章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故事,主要是在說明亞伯拉罕對上帝的忠心,「沒有把自己的獨子留下來不給上帝」(創世記廿二:16);在娶妻的事件上,重點則是在描述亞伯拉罕的老僕人之信心、智慧,和麗百加的賢慧。只有這一章是以以撒為重點來編寫有關他的能力和智慧表現。雖然如此,以撒在以色列民族中的地位並沒有因此而減低。

    或許是因為作者有意要將以撒欠缺的資料作一個彌補吧,雖然是只有這一章在描述以撒的事跡,但是所描述的卻都是他的父親亞伯拉罕所經歷過的,作者似乎有意要表明,以撒的智慧和能力就像是他父親的翻版。例如以前亞伯拉罕曾對對埃及的國王法老說莎拉是他的妹妹,不是他的妻子(創世記十二:1020);也跟基拉耳王亞比米勒說莎拉是妹妹,不是妻子(創世記二十:118)。這些在我們講亞伯拉罕的族長史時,都已經有講過了。可是現在我們又再次讀到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再次以相同的手法,又是相同的對象亞比米勒王說,妻子麗百加是他的妹妹,不是他的妻子。

    這一章的另一個題內容是關於以撒的家人跟亞比米勒的家人爭水井的故事。我們在講亞伯拉罕的故事時,也有看到亞伯拉罕的族人和亞比米勒的僕人也曾發生過爭水井的事件(創世記廿二:2531)。現在我們再次讀到這樣的故事也是發生在以撒的身上。這些情形都讓我們看到以撒簡直就是亞伯拉罕的翻版。
    這一章的故事是由創世記中三種資料混合編撰而城的;也就是包括我們常提及的「耶和華文獻」、「祭司文獻」和「以羅伊文獻」等。

    現在讓我們來看今天所讀的經文:
    第一節:在亞伯拉罕的時代,當地有過一次饑荒;這時又有另一次饑荒。以撒到基拉耳投靠非利士王亞比米勒。

    上次饑荒是發生在迦南的地方,而且「情況非常嚴重」(創世記十二:10),亞伯拉罕為了那次飢荒,曾移居到埃及地去。這次是發生在以撒的身上,他所居住的地方是庇耳.拉海.萊(創世記廿四:62、廿五:11),這是位於迦南的南部,此地名的意思是「看顧我的永生者之井」。顧名思義當可知道這口井原本是水泉充沛的,如今也因為久旱水枯而飢荒。使我們覺得納悶的是這塊屬於迦南的地方,為甚麼是常常發生饑荒的情形?

    亞比米勒,這位亞比米勒是否與亞伯拉罕時代的同一位?有不同的看法。不過有一個可能,就是亞比米勒可能是指王國的名號,而非指某一個人。

    第二至五節:上主向以撒顯現,對他說:「你不要到埃及去,要留在我要你住的地方;你住在這裡,我要跟你同在,並且賜福給你。我要把這地賜給你和你的後代,堅守我要跟你父親亞伯拉罕所立的誓約。我要給你許多子孫,像天空的星星那麼多,並且要把這土地賜給他們。地上萬國都要因你的後代蒙福,因為亞伯拉罕服從我,遵守我所有的法律和命令。」

    這段在述說上帝對以撒會堅持祂和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定,很顯然是出自「祭司文獻」的作品,因為「祭司文獻」是以講究「約」的重要性為特色。作者強調上帝與人所立的約是個「永遠的約」(創世記十七:13)。

    到「祭司文獻」的另一個特色,就是以「擬人化」的方式來表明上帝就在人的當中,與人面對面地說話,與人當面討論問題。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作者在表明上帝與人所立的「永遠之約」,是從與祖先所立的約開始,繼續延續約的有效性。上帝這次顯現的重要性,是將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之福份延續在以撒的身上。使以撒不只是繼承了父親亞伯拉罕的有形財產,也同時說明了上帝揀選以撒的意義,因為上帝對以撒說「我要跟你同在,定且賜福你」(三節)。這句話就像當年上帝呼召亞伯拉罕出哈蘭時的情況是一樣的(創世記十二:13)。

    第五節可以說是整篇故事的中心,所要表明的,就是:上帝之所以會堅持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且這約是持續到以撒的身上,其原因就是亞伯拉罕一生都遵守上帝的約而行。這一節也是對亞伯拉罕受上帝呼召後,在信仰上的一個總結。作者這要透過這句話表明出:以撒是否能繼續得到上帝帶領走完一生,並且使他的後裔得到相同的福氣,就要看以撒是否有如他的父親亞伯拉罕一樣,一生遵守上帝的約?

    第五節用「法律和命令」這樣的字眼,是在亞伯拉罕時代所未曾用過的句詞。也說明作者時代對摩西法律的重視,是看成上帝對人賜福的主要的基本因素。

    第六節:於是,以撒居留在基拉耳。

    非常簡單的一句話,但卻說出很重要的信息,那就是以撒也是和他的父親亞伯拉罕一樣,聽從上帝的旨意而行的人。以撒原本有意要移居到埃及去(第二節),現在因上帝要他留在基拉耳,他就聽從了上帝的話留下來。這在一個饑荒,人人為尋找食物而移居的時代,要聽上帝的話也需要很大的信心,因為上帝的話和現實可看見的食物之間,確實是會使人在抉擇上常常發生錯誤。耶穌基督在曠野接受魔鬼試探時,魔鬼提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要耶穌基督在食物和上帝的話之間做選擇。

    第七至十一節:當地的人問起他的妻子,他就說麗百加是自己的妹妹;因為麗百加非常美麗,他怕當地的人殺害他,把麗百加搶走。以撒在那地方住了一段時間。有一次,非利士王亞比米勒從他的窗戶往外看,看見以撒和麗百加正在親熱。亞比米勒召以撒來,問他:「原來她是你的妻子,你怎麼說是你的妹妹呢?」

    他回答:「我若承認她是我的妻子,我怕會因他的緣故被殺害。」

    亞比米勒說:「你為甚麼這樣待我們?如果我的人民中有人跟你的妻子睡覺,你就得替我們擔負罪過。」亞比米勒就頒佈命令,警告人民:「凡干擾這個人和他的妻子的,必須處死。」

    如果我們將此段故事比較創世記第二十章亞伯拉罕在基拉耳所發生同樣的故事,就會發現也有一些不同的地方;亞伯拉罕的妻子莎拉是被「亞比米勒派人把莎拉接去」的(創世記二十:2)。再者,亞比米勒之所以會知道莎拉是亞伯拉罕的妻子,是因為上帝在夢中向他說明,他才知道的(創世記二十:3)。另外一點是因為上帝使亞比米勒「宮裡后妃都不能生育」,必須透過亞伯拉罕的代禱(創世記二十:17)。而現在以撒和麗百加的夫妻關係被發現,是因為以撒和麗百加正在親熱的時候,剛好被亞比米勒自己發現,才揭穿了這個騙局。我們無法想像為甚麼他們夫妻在做愛時會被人看見,就好像大衛王為甚麼會剛好看見正在洗澡的拔示巴一樣(撒母耳記下十一:2)。另外一點,亞比米勒並沒有將麗百加接到自己的王宮內去佔為己有,而是非利士人對麗百加有愛意。也由於亞比米勒及早發現,所以這事件並沒也像亞伯拉罕的妻子已被帶入王宮般,引起上帝的生氣降災禍於埃及的人民,和亞比米勒王宮中的后妃。這件麗百加的事件,是尚未發生,所以也沒有任何災難出現。可說是「好佳哉」啊。

    在這件事上,亞比米勒王可以說是很有智慧,他很快地就發出命令,要所有人民不得對以撒的妻子麗百加有任何不軌的行為。從這裡比較第二十章所描述的亞比米勒,和他的人民,我們可以發現基拉耳的非利士人是不錯的族群。

    第十二至十六節:以撒在那地區播種,那一年豐收百倍,因為上主賜福給他。他的財富不斷增加,成為一個非常富有的人。非利士人看見他有許多牛群、羊群,和奴隸,就很嫉妒他,把他所有的井都用土填起來。這些井是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的時候由僕人挖掘的。

    後來,亞比米勒對以撒說:「你離開我們吧,你已經比我們強盛!」

    第十二節讓我們看到上帝真的依照祂所說的諾言去行,祂賜福給以撒,使他所耕種的得到「百倍」的收成。當然這就是作者所要讓我們知道的,上帝呼召一個人,不只是使這個人得到賜福,而是凡與這個人同住的,或是接納這個被上帝所揀選的僕人的人,都將因此得到上帝的祝福。這也就是上帝呼召亞伯拉罕時所說的應許:「祝福你的,我要賜福給他;我要藉著你賜福給萬民。」(創世記十二:3)因為亞比米勒收留了以撒,並且保護他的家人,因此上帝賜福給亞比米勒的土地,使之成為肥沃的,可收成百倍的土地。這在那饑荒的年代更顯得可貴。

    第十三節說出上帝持續對以撒的應許,是使他成為一個富有的人,財富很多。但是卻也因此引起非利士人的嫉妒。他們將他父親的所留下來的井用土填起來。換句話說,非利士人想用斷絕以撒他和牲畜的生機之方式使之無水可飲用,來表明他們心中的不滿。這種因財富多而引起的不滿,後來也發生在雅各的身上;雅各因為「越來越富有,有許多羊群、奴僕、駱駝,和驢」,他舅舅拉班的兒子們就埋怨說:「雅各搶走了我們父親的一切財產;他所有的財富都屬於我們父親的。」(創世記三十一:1)他們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實,那就是上帝的祝福,土地才得以生出五穀,牲畜才得以會生養眾多。

    第十六節也可以讓我們看到亞比米勒的智慧,他知道以撒已經逐漸比他更強盛,對他和他的族群之生存就是一種威脅。出埃及記的作者在描述出埃及運動的背景,就是這樣說的:
    「後來,埃及有一個新王登基,他對約瑟的事毫無所知。他對埃及人說:『這些以色列人又多又強盛,對我們是一種的威脅。』」(出埃及記一:8—9)
    亞比米勒想到避免不必要的紛爭方式,就是要求以撒離開。亞伯拉罕和羅得出哈蘭後,過一段時間,也因為人多、牲畜多,「沒有夠大的地方可以容納得下」,所以兩邊的「牧人常常爭吵」,以至於亞伯拉罕不得不要求羅得與他分開(創世記十三:5—9)。

    第十七至廿二節:於是,以撒離開那地方,到基拉耳谷,在那裡紮營,住了一段時間。亞伯拉罕在世的時候,挖了一些井,可是他死後,非利士人把他所有的井都用土填起來。以撒重新挖掘,仍沿用當初他父親所取的名。
    以撒的僕人在山谷裡挖了一口井,找到水源。基拉耳的牧人跟以撒的牧人爭論,都說:「這是我們的水。」所以以撒叫那口井埃色,因為他們跟他爭論。
    以撒的僕人又挖了一口井,他們又為了這口井爭吵,所以以撒叫這口井西提拿。他離開那地方,又挖了另一口井。這一次沒有糾紛了,所以他叫這口井利河伯。他說:「上主終於讓我們有寬敞的地方可以自由發展,我們將在這裡繁盛起來。」

    顯然地非利士人是對以撒的富有產生了很不好的感覺,這有一種可能,就是極大的貧富差距現象;以撒的財富早已經引起他們的嫉妒。現在看到他又重新挖井,他們就想辦法要讓以撒根本就無法在那地方生存。雖然他已經把自己的族群帶離開了,但是他們仍舊不放過他。

    聖經的作者在這裡也在表明一個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只要有上帝同在,即使是在乾旱的地帶,也可以挖掘到水井。在沙漠地帶有水井,等於是有了生命的活力一樣,特別是對遊牧民族來說,水井就是生命線。現在以撒可以挖到水井,正好在說明上帝要他留下來住在基拉耳,表明上帝會讓他生存下去,而且會使他生活得非常好。

    最有趣的是現在基拉耳的牧人不敢再說以撒是在他們的土地上挖井,因為他已經搬遷離開他們的土地,到河谷的地方去。通常這種地方是較貧瘠的,不像平原一般可以讓更多的牛羊放牧。但是,上帝卻在那最為貧瘠的地方讓以撒得到水源。這就是最大的祝福。這種祝福絕對不是人可以辦得到的。雖然基拉耳的牧人一再地來干擾,但是上帝的賜福卻不曾斷絕。

    這一段經文也讓我們看到以色列人民一個很有意思的傳統,就是他們對每一口井都給予名字,說明了井是與人的生命息息相關的生命線,給予取名,也是在表明井是有生命的,這生命是來自上帝的祝福。

    第廿三至廿五節:以撒離開那裡,搬到別是巴。那天晚上,上主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上帝;我與你同在,你不要怕。為了我向我僕人亞伯拉罕許下的諾言,我要賜福給你和你的子子孫孫。」以撒就在那裡建造祭壇,敬拜上主,然後在那裡紮營。他的僕人在那裡又挖了一口井。

    可能是為了不要再受到基拉耳人的干擾吧,以撒乾脆就搬遷到一個新的地方—別是巴。這個地方曾經是亞伯拉罕用七隻小母羊換取亞比米勒王承認水井的地方。亞伯拉罕將那地方取名為別是巴,用以表明那是經過誓約的井,是立過約的地方。

    我們再次看到上帝對以撒顯現。這句話表明出:以撒無論到那裡去,上帝都是與他同行,沒有離棄他。不但如此,上帝又再次的表明堅守與亞伯拉罕立約的事。而以撒從亞伯拉罕所學到的,就是每到一個地方就用建築祭壇來表明對上帝之愛的回應(參考創世記十二:78、十三:18)。以撒在上帝賜福下,挖井取水成為一件容易的事。換句話說,上帝對以撒的賜福遠超過一般人能力所及的。

    第廿六至卅三節:亞比米勒帶了他的顧問亞戶撒和元帥非各從基拉耳來見以撒。以撒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來見我?從前你們不是討厭我,把我驅逐出境嗎?」

    他們回答:「現在,我們清楚知道上主與你同在。我們認為,我們彼此間應該發誓,訂立條約;我們要你許諾,你不傷害我們,正像我們沒傷害過你一樣。從前我們善待你,讓你平平安安地離開;現在我們知道上主賜福給你。」以撒就準備了筵席,他們一起吃喝。第二天,他們一早就起來,彼此發誓,訂立條約。以撒送走他們,友善地分了手。

    就在那一天,以撒的僕人來向主人報告有關挖井的事,說:「我們找到了水源。」他就叫那口井示巴。因此這城叫做別是巴,直到今日。

    在創世記第廿一章我們也看到亞比米勒王曾帶元帥非各去見亞伯拉罕,要求亞伯拉罕住在他們的土地,就要善待他們的人民。在這裡我們看到亞比米勒王也是帶元帥非各,以及另一位顧問亞戶撒一起去見以撒。以撒很不客氣地指出亞比米勒曾經驅逐他出境。但是以撒並沒有因此而潦倒,相反地,他每次開挖水井,都很順利開掘出水井。只要有水井,就不怕牲畜會遭殃,就不怕會有饑荒的問題。可能亞比米勒是看到被他驅逐出境的以撒仍舊是日漸興旺,因此,他就將他的重要幕僚帶來見以撒。「現在,我清楚知道上主跟你同在」,這句話正好反映出以撒興旺、富有的原因。

    現在亞比米勒要求的是與以撒訂立彼此之間互不侵犯條約。跟從前亞比米勒王與亞伯拉罕所簽訂的條約有異曲同工之妙。

    第卅二節再次表明上帝的恩典永遠跟隨著以撒,因為水源又出現了。

    第卅三節是跟第廿一章卅一節有重複之處。很可能是因為「別是巴」這個城市的名字的來源有著兩種不同的傳說吧。

    第卅四至卅五節:以掃四十歲時候跟兩個赫人的女子結婚。這兩個女子就是比利的女兒猶滴和以倫的女兒笆實抹。她們使以撒和麗百加的生活不勝愁煩。

    這段經文可以說是為了要為創世記第廿八章,麗百加決定叫雅各回故鄉去娶妻的故事做個伏筆。這兩節是出自「祭司文獻」的資料,可以瞭解這個文獻的一個特色,就是講究以色列這個族群的優越性,是跟上帝所揀選有絕對的關係;作者認為與外族通婚是不會得到好的祝福的。曾有一段時間,以色列民族非常重視種族主義,要求人民不得與外國人結婚。例如尼希米書。但是,另有一種不同的聲音出來反對這種極端種族主義的觀念,我們可以從路得記和約拿書看到這樣的論點。

    這章的經文帶給我們很好的信息:

    一、有上帝與我們同在,我們無論在怎樣的境遇裡,都不用懼怕。

    以撒在某一方面看來似乎很差;例如娶妻的事情,他是連任何的意見都沒有。又如他父親亞伯拉罕在獻他為祭的事上,他幾乎都沒有任何我們經驗行為上可能發生的反抗。再加上族長史中給他的篇幅是那麼地短。但是,他卻是有上帝同在的人,雖然被亞比米勒驅逐出境,不但沒有因此而落魄,反而是日日興旺。無論他到哪一個地方,只要一開井,就會有水源出現,使他和所有的牲畜是越來越多。連亞比米勒最後也不得不承認是上帝與以撒同在,賜福給以撒,因此特地來找以撒,要求他簽訂「和平」、「和好」的條約。

    這讓我們想到一個有上帝同在的人,應該是不用懼怕來自人為的壓迫,也不用擔心生存上會有所缺乏。耶穌基督勉勵跟隨他的人說:不用為生活所需要的吃、喝、穿著擔憂,因為上帝知道我們的需要。耶穌基督要我們記得時刻有上帝在我們生命裡才是重要(馬太福音六:2534)。

    今天我們最嚴重的問題是,我們用很多時間在擔憂生活上的吃、喝、穿的問題,常為了這些問題而忘了上帝國的事。我們很少用心來思考這個問題:上帝是否在我們身上帶領我們走每一天的腳步?或者是這樣問:我們是否有真實的心依靠上帝的帶領?若是有,我們用甚麼方式來回應上帝的愛?若是沒有,我們所得到的又是甚麼?這些都是我們從以撒身上可以借來反省的課題。

    二、遵行上帝的旨意,是延續上帝的賜福到我們的子孫身上。

    從創世記第十二章讀到現在,我們看到一再重複的話,就是上帝對亞伯拉罕說的,要堅守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且這約將成為永遠的約。聖經的作者一再告訴我們,這種約是要遵守的,不是好看的。我們看到此章最重要的第四、五節上帝對以撒說的話:「地上萬國都要因你的後代蒙福,因為亞伯拉罕服從我,遵守我所有的法律和命令。」這句話已經過清楚地說明出,以撒是從他的父親得到賜福的延續在他身上。因為他父親亞伯拉罕遵行上帝的旨意,是確確實實地照所約定的去行。

    作為生活在今天台灣社會的基督徒,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我們常常在說:福音傳不出去,很難傳。其實很多時候是因為我們並沒有按照聖經的教訓去行。我個人認為今天台灣社會最嚴重的情況,就是我們的社會已經變成是一個 「是非不分」的社會;或是「積非成是」的生活態度。這種現象連教會也常在發生,基督徒亦復是如此。這樣我們怎能傳出福音呢?耶穌基督曾說過這樣的話:「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在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者。」(馬太福音五:37)一個不誠實的人,是無法見證出上帝拯救的信息的。因為只有在真實的心的人身上,我們才會發現那人有能力去遵行上帝的旨意。也就在這樣的人的身上,或是社會,我們才能看到上帝的賜福。

    我們台灣社會是一個欺騙成性的社會,我們怎能看到上帝會賜福給我們的子孫呢?我看我們得好好擔心,我們的子孫將會因為我們的欺騙而帶來更多的災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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