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求就得到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08-12 19:45
經文:路加福音一章
路加福音第一章,是本福音廿四章中篇幅最長的一章,共計有八十節。在這八十節中,作者路加主要在處理兩件重大的事件;
其一,是關於年老祭司撒迦利亞之妻伊利沙白生子並取名「約翰」的故事。是童女馬利亞因為聖靈投胎,懷孕,生子,取名「耶穌」的故事。這兩件故事的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年老的伊利沙白和童女馬利亞的懷孕生子,都是上帝差遣天使來向她們的丈夫或當事人宣告的。(11-26節)而且,都是在不可能的情況下生子。比較特別的地方是,這位向童女馬利亞預告將由聖靈受孕生子的天使被證明,名叫「加百列」。(26節)
如果我們將路加福音和馬太福音有關天使宣告耶穌基督將降生的記事比較一下,就會發現有明顯的差別;這種差別也可幫助我們做這樣的想法:就是在天使加百列已向童女馬利亞宣告,她將由聖靈受孕生子之事後,且開始有了生理上的變化,因而引起未婚夫約瑟的懷疑,認為未婚妻馬利亞可能不貞,但「不願意公開羞辱她,卻有意要秘密解除婚約。」(馬太福音一:19)因此,才有天使為此事,第二次顯現,向童女馬利亞的未婚夫約瑟宣告此事。馬太福音的作者認為這種童女懷孕生子之事蹟,是在應驗舊約先知的預言。(馬太福音一:23,再比較舊約以賽亞書七:14)。但是,路加福音的作者是藉著年老的伊利莎白懷孕生子,來向童女馬利亞說明「在上帝沒有一件事是做不到的。」(37節)作者同時在暗示,撒加利亞確實對天使傳達的消息持著懷疑的態度,(18-20節)而童女馬利亞為了要證明此事的真相,還「急忙往山去」,「進了撒迦利亞的家」去求證此事。
不論是撒迦利亞或是童女馬利亞,他們的反應,在路加福音作者筆下都在表明一件事:
上帝奇妙的作為,常常使人驚愕且措手不及,是遠超出人經驗之外的。
路加福音書的作者在開始時,就向讀者說明幾件重要的事:
這本福音書主要是為非猶太人而寫,(參閱本書「讀路加福音書」,頁三至四。)而且在作者編寫此書的時候,「己經有好些人從事寫作,報導在我們當中所發生的事。」(1節)換句話說,在作者的時代,已經有不少記述耶穌基督之事的文件在流傳。因此,在猶太人的社會中,耶穌基督的所言所行必定是家喻戶曉的事,一點也不陌生。
作者路加在向讀者保證,那些關於耶穌基督的流傳文件,是親眼看見耶穌基督言行的人寫的,同時這些人是「曾經傳佈這信息的人」。(2節)我們必須注意的是,這些人不僅只是耶穌基督揀選的十一位門徒而已(那時加略人猶大已自殺),應該也包括那些長期跟隨他的人,這些人有可能早就寫下一些流傳在當時社會但沒有流傳到現今的「報導」。
作者表明他編寫這卷「路加福音書」是「依照次序」而成的(3節)。這一點可說是路加福音書的重點,也是特點。因為作者的這份努力,使我們在有限的耶穌基督生平資料中,藉著這本福音書,可稍微了解一個較完整、且是有「次序」的概略。
就如馬太、馬可和約翰等三本福音書一樣,作者清楚地告訴讀者,他寫此書的目的是要見證一點:耶穌就是基督,是真正的救主。他不僅想透過本書來加強當時人們所傳述的「耶穌是基督」之事實,同時也是在向大家見證,他們先前傳閱過有關耶穌是基督的資料是「正確的」。
(4節)這樣,作者是除了藉著路加福音記錄自己經歷的見證,也試著掃除人們有的疑慮。
第五節:希律王統治猶太的時候,有一個祭司,名叫撒迦利亞,是屬於亞比雅祭司一班的;他的妻子叫伊利沙白,也是祭司家族的後代。
由於作者路加已表明他寫此書是「都從頭仔細查考過了」(13節),因此他不但提供了當時社會年代的背景是「希律王統治猶太」,也提供了猶太宗教的背景是「撒迦利亞,是屬於亞比雅祭司一班的。」這位希律,也就是歷史上所說的「大希律」。他統轄的範圍除了猶太地外,尚包括撒瑪利亞、加利利、約旦河東部、黎巴嫩和部分的敘利亞。這一節也告訴我們,撒迦利亞和妻子伊利莎白夫婦二人,都是祭司家族的後裔。「亞比雅祭司一班」,此班是由亞倫的後裔所世襲的,生下來的男孩就擔任祭司的職分,因世襲人數多而分成廿四個班,「亞比雅」屬第八班。(參考歷代志上卷廿四:7-18)除特別節目如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是全部祭司需出席供職外,其他日子是每班每半年輪值一個禮拜,一年有兩次,因此,他們都很在意輪班的事。每班約有一千人,因而能抽中入殿燒香者,實在是相當幸運,有人可能一輩子都沒有機會進入聖殿之至聖所。
第七節:他們沒有孩子;因為伊利莎白不能生育,而兩人又已經老了。
作者並沒有說明撒迦利亞夫婦「已經老了」的確實年歲,只能由第十八節撒迦利亞在回答天使的「我已經老了;我妻子的年紀也不輕了。」這句話來了解或猜測,可能已過半百之年了吧。不像創世記描述亞伯拉罕和莎拉年老生子時,是清楚記明夫妻分別為「一百歲」和「九十歲」。(創世記十七:17、廿一:5)
雖然如此,我們也可由十三節「上帝垂聽了你的禱告」這句話看到,年老的撒迦利亞夫婦,必定曾經迫切地向上帝祈求過孩子。再把此節比較廿五節伊利莎白所說的話:「主終於這樣厚待我,除掉了我在公眾面前的羞辱。」亞伯拉罕的妻子莎拉生出以撒後,說:「上帝使我歡笑;聽見這事的人也要跟我一起歡笑。」(創世記廿一:6)撒母耳記在描寫撒母耳的母親哈拿,未生兒子之時的心情是:向上帝吐苦情並為求得生子禱告到「痛苦極了。」(撒母耳記上卷一:1-16)我們可體會到當時猶太人社會之女子,結婚後若沒有懷孕生子是件多麼重大的羞辱。這除了是遊牧民族的遺傳,也是早期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所共有的現象。早期我們台灣社會也是如同這樣,甚至還允許丈夫再娶「細姨」來「傳宗接代」。
第十一至十二節:忽然,有主的天使站在香壇右邊向他顯現;撒迦利亞看見了,驚惶害怕。
路加是位很重天使與聖靈角色的作者。在預告伊利莎白和童女馬利亞將懷孕生子的事上,他描述的是天使一出現,撒迦利亞看見就驚慌害怕起來。天使加百列去告知童女馬利亞時,她也是「十分驚惶不安。」在耶穌基督降生的那個夜晚,作者路加是如此描述天使出現在那些牧羊人面前:「主的天使向他們顯現;主的榮光四面照射他們,他們就非常驚惶。」(二:9)把這種形容天使出現榮光照耀四射的寫法,再比較作者在描述耶穌基督復活時墳墓內的景況:「忽然有兩個衣服發光的人站在她們(指去探墓的婦女)旁邊;她們非常驚駭,伏在地上。」(廿四:4-5)這種天使出現的現象是人從未看見過的,再加上天使傳達上帝奇妙的作為,導致連撒迦利亞夫婦這種「在上帝眼中,他們兩個都是正直的人,嚴謹地遵守主一切的誡命和規律。」(6節)也會起疑心,和使馬利亞驚惶不安。
第十三至十七節:可是那天使對他說:「撒迦利亞,不要怕!上帝垂聽了你的禱告;你的妻子伊利莎白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替他取名叫約翰。你要歡喜快樂;許多人也要為他的誕生而喜樂。在主的眼中,他將是一個偉大的人物。淡酒烈酒,他都不可喝;在母胎裡,他就被聖靈充滿。他將要帶領許多以色列人歸回主--他們的上帝。他要作主的前驅,堅強有力,像先知以利亞一樣。他將要使父親和兒女重新和好,使悖逆的人回頭,走上義人明智的道路;他將要幫助人民來迎接主。」
若是單單依照第十三節天使對撒迦利亞所說的「上帝垂聽了你的禱告;你的妻子伊利莎白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替他取名叫約翰。」這句話看來,好像撒迦利亞在聖殿裡的祈禱,是一直在祈求得到生育兒子的特別恩賜。但是,如果我們把整段記事分析來看,就會發現事情並不是如此;原因是他夫婦二人都是「正直的人,嚴謹地遵守主的一切的誡命和規律。」而此次,撒迦利亞
是抽中籤才得以進入聖殿裡的「聖所」上香祈禱,(9節)這是代表眾人入上主的殿,祈禱內容應是為公眾之事務。在當時代表人民祈禱的內容,不會脫離全體猶太人民迫切的盼望--彌賽亞的來臨,這位拯救者是救他們民族脫離外族羅馬帝國的統治,使他們得到政治的自由,不再是亡國被統治的人。撒迦利亞夫婦既然是正直的人,必然不會利用這種機會假公濟私為自己求兒子,因為他們遵守規律。若他們是真的一直在為生育孩子祈求,就不會有第十八節「我已經老了;我妻子的年紀也不輕了。」這種反應。可能在他妻子伊莎白尚有生育期的時候,他們曾經是如此期盼著。
然而,上帝是奇妙的上帝,祂的賞賜、祝福總是遠遠超過人們的需要。上帝差遣祂的使者;告知撒迦利亞,不僅是要「除掉」他妻子伊利莎白「在公眾面前的羞辱」,(25節)賜給他孩子,且這個孩子同時是「將要帶領許多以色列人歸回主--他們的上帝。他要做主的前驅,堅強有力,像先知以利亞一樣。」(16-17節)
「你要替他取名叫約翰。」(13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上帝是慈悲的上帝。」整卷路加福音書就是在表達這個主題--上帝是慈悲、憐憫的上帝。我們看作者路加筆下的第十五章,三個故事題材充分在表達一個共同主題:慈悲的上帝在尋找悔改的人歸回到祂的懷抱。就像那位牧羊人在尋找失落的羊那樣的殷切;像那位失落一枚銀幣的女人那樣地積極;更像那位慈悲的父親對待那位浪蕩、耗盡一切所有且潦倒落魄回來的兒子一樣,那麼地溫馨,那麼地熱情感人。取名「約翰」,正好在表明上帝的慈悲,將因以色列民族的悔改而充分表達出來。作者路加後來描述這位約翰在宣揚上帝國的信息時,就是這樣說的:「你們要離棄罪惡,接受洗禮,上帝就赦免你們的罪。」(三:3)他走遍約旦河一帶地區,就是在傳達這個信息。
撒迦利亞非常清楚自己在聖殿裡,上帝的天使親自向他啟示的異象,因此,他用頌讚上主的詩歌,說明了上帝拯救以色列民族的時刻到了。(68-79節)但是,我們必須注意的是,這裡所說的拯救,並不與大多數以色列人原本在期盼的政治解放、建立政治王國主權的觀念相同。這裡所說的拯救是與人的悔改及心靈歸向上帝有關;是要向以色列民宣告:「他們的罪蒙赦免,他們將獲得拯救。我們的上帝慈悲柔和;」(77-78節)
第十五節:在主的眼中,他將是一個偉大的人物。淡酒烈酒,他都不可喝;在母胎裡就被聖靈充滿。
依照經文內容來看,我們可以了解,這是盛行於猶太宗教的一種「分別為聖」的方式。
這種方式就是一般家庭裡,將小孩獻做「拿細耳」的信仰傳統習俗(和合本譯文,現代中文譯本譯成「離俗人」)在摩西所頒佈的律法中,也有特別規定做「拿細耳」的條例。(參考民數記六:1-21)它的特色是,可許願當「拿細耳」一段時間,比如是幾年或幾個月,當然也可以一生做「拿細耳」的;如參孫、(士師記十三章)撒母耳,(撒母耳記上卷一:11-28)和施洗約翰。依規定,如果守願做「拿細耳」期間違反了禁令,就必須再從頭開始,並且還需獻「贖罪祭」及行「潔淨禮」。(民數記六:9-12)
這種獻身分別為聖的方式,除猶太人外,其他民族如埃及人、敘利亞人等也有這種傳統。而在小亞細亞地區也很流行這種獻身方式。許多家庭會鼓勵家裡的孩子,在他們年輕的歲月中,去經驗這種聖潔的宗教信仰生活。(參考使徒行傳十八:18,廿一:17-26)由於「拿細耳」的風氣盛行,對當代社會之倫理、道德也在無形中,成為一種很好的規範力量。
這段經文帶給我們很好的信息:
一、上帝垂聽敬虔的人的祈禱。
我們從第六節得知撒迦利亞夫婦「在上帝眼中,他們兩個都是正直的人,嚴謹地遵守主一切的誡命和規律。」因此,上帝垂聽了他們的祈禱。
約翰福音書在描述那位生下來就瞎眼的人,在得到醫治後,遭遇法利賽人壓迫時,提出辯解說:「我們知道上帝不聽罪人的祈求,祂只垂聽那敬拜祂,並實行祂旨意的人。」(約翰福音九:31) 我們可以在討論中,讀到許多詩人的見證在表明:上帝就是垂聽敬虔的人的祈求。
我們常常會抱怨上帝不聽我們的祈禱。其實,我們應該先問自己是否有真實的心在敬拜上帝;是否確實遵行祂的旨意,以回應祂的恩賜。若是,我相信上帝必會垂聽我們的祈求。因為耶穌基督告訴我們:「你們祈求,就得到;尋找,就找到,敲門就給你們開門。」(十一:9)我們的祈求沒有得到回應,這問題並不在上帝,而是在我們自己並沒有真正敬虔的心,敬虔的心之意即是誠
實、不貪婪。另一方面,我們應該知道,上帝有時不聽人的祈禱,即使是義人的禱告。箴言的作者說得好:向上帝許願前必須三思,以免後來懊悔。(箴言廿:25)
我曾讀過一則很有趣的希臘神話故事:
有一個人向神祈求,希望神能賜給他一對看得很遠的眼睛;有一雙能跑得很快的腿;有一副能聽得很遠的耳朵。神真的應許他的祈求。隔天早上,這個人起床後,覺得身體很奇怪,大異以前;他感覺耳朵聽到許多遠處的聲音;他看到遠處的山中有飛禽走獸在走動;而讓他最感驚駭的是,他的雙手萎縮了,而雙腿卻拉長且壯碩無比。他趕緊跳起來,跑到銅鏡前去照一下自己,此時,他終於看到不只是自己的雙腿變了形,連雙眼、雙耳都走了樣。他發現他所祈求的,是使自己變成一隻怪獸,而不是更靈敏的人。於是,他又向神祈求說:「神啊!我什麼都不要,我只要你造
我之時的原來模樣。」
這故事起碼提供了我們很好的教材:有的人在祈求時,不是太貪婪,就是太隨便,結果才發現自己所求是自己承受不了的。
二、上帝聽人悔改的祈禱。
我們可以從撒迦利亞的頌讚詩歌中看出,他是祈求上帝拯救他的同胞成為「罪蒙赦免」的族群,可以使他們「一生一世,坦然無悔地在他(上帝)面前,以聖潔和正直事奉他(上帝)。」
人之所以能在上帝面前「罪蒙赦免」,並不是人有什麼大功績或大能力,人之所以能在上帝面前被接納,被憐憫,被赦免,乃是因為人有真實悔改認罪的態度和心靈。施洗約翰在宣教事工上的中心主題,是傳悔改的洗禮,而耶穌基督在宣揚上帝國信息時,就是要大家「離棄罪惡,信從福音。」(馬可福音一:15)因為唯有真實悔改的人,才會尊崇上帝為生命的主。
三、上帝常常賜給人的是意想不到的倍加恩典。
撒迦利亞夫婦曾經祈求過能懷孕生子。如今,他們已經年老,他們已不再祈求有兒子,但是,上帝卻賜給他們兒子,不但可使伊利莎白「除掉在公眾面前的羞辱」,而且他們的兒子也是他們同胞重建真實心靈生活的領導者。難怪年老的撒加利亞在得知會有這份禮物時,驚訝到不知如何來回應天使的話。因為這份雙倍的重量恩典,實在遠遠超過他們夫婦所祈求或盼望的太多太多。
如果我們回頭去看,去數算我們過去的日子,我們也會發現,就在我們的生命成長過程中,上帝奇妙的恩典不只是在我們身上,也在我們的家人、親友身上。這些恩典常常是遠遠超過我們所需要的。這也就是為什麼我要一再提醒大家記住的:做基督徒,就是做一個知道感恩的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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