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講 儲存什麼財寶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08-12 19:34
經文:路加福音十二章13-34
路加福音第十二章可說是全書廿四章裡最特別的一章,在總共五十九節裡,除第十三與四十一兩節外,其他共五十七節,都是耶穌基督的教訓。就如同馬太福音書第五至第七章一樣,這一章也可說是耶穌基督的言論集。
我們也由第四十一節發現,耶穌基督平常在教導學生的內容與教導眾人的,多少有些不同,否則彼得不會提出這個問題:「主啊,你這比喻是對我們說的,還是也對大眾說的?」使彼得提出這個問題,並不是前面第十三至卅四節在談論錢財問題上,而是第卅五至四十節這段談論僕人應隨時保持警醒等候主人回來的教訓。
第十二章一開始,路加福音書的作者就提供給我們一個很特別的背景:「那時候,成千上萬的人群擁擠在一起,甚至彼此踐踏。」(1節)然後緊接下來,作者將耶穌基督的言論彙編在這五十七節的經文。依照經文字面上來看,耶穌基督是先針對門徒在教導,突然間冒出一個人來請求耶穌基督為他與兄弟之間繼承父親的遺產當「公親」的事。使得原本「先對門徒說」的訓練課程,為之一變成為對群眾的一門課業。這個人可能在聽了耶穌基督對門徒的教訓後,覺得耶穌基督是個公正、可信賴的「老師」,因此才會提出這個請求。我們看到耶穌基督並沒有接受這個人的請求,並且用比喻做教材,指導人們如何看錢財的問題。第十六至廿節的比喻,是路加福音書所特有的資料,也是一個膾炙人口的故事。
第十三節:群眾當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老師,請吩咐我的兄弟跟我分父親的遺產。」
耶穌基督原本是在對門徒上課,卻因這個人提出這個請求,使耶穌基督在教訓門徒的內容上有了轉變;作者由此開始編納進來的資料是與錢財有關的教訓。雖然在第廿二節說「耶穌又對門徒」開講,可是整體上看來的感覺是,不只一般群眾對錢財的觀念需要重新建立,特別是想跟隨耶穌基督的門徒,更需要釐清對錢財的認識和有正確的態度。同樣的,這種問題不只是一般信徒要有清楚的信仰態度,今天的傳教者更應該明白保有錢財與獻身宣教之間的關係。
依據申命記第廿一章十七節記載:「即使長子是那不受寵的妻子所生的,也得承認他的長子的權利,在分財產的時候多給他一份。他是長子,應享有長子的特權。」
路加福音書的作者並沒有告訴我們任何原因,以使我們知道這個人為什麼會有分父親遺產上的問題。但是可以知道是在這分父親遺產事上,他是遇上了困難。猶太人所謂分土地遺產,也只是分配農作物之收成而言,土地並沒有像我們分割得一清二楚,仍舊是兄弟共業,為的是保有祖先留傳的土地,不致於因貧困而失去土地。這也是為什麼他們規定若有親友用土地或賣身抵押借款,到第七年就必須慷慨歸給人的背景。(參考申命記第十五章,列王記上廿一章:3)
另外一點,猶太人常會將有紛爭的事請求拉比(老師)協助處理。耶穌基督當時被認為是一位「老師」。雖然當時他並非所謂的正式之經學教師或祭司,但是,他在群眾當中是很有權威的,因為眾人喜歡他的教訓,驚奇他的教訓,他的教訓的確「跟一般經學教師不同。」(馬可福音一:22,路加福音四:32)這個來請求耶穌基督為他和兄弟分父親遺產的人,可能也是和群眾一樣,認定耶穌基督的權威,而要耶穌基督成為他和他兄弟之間分祖產的「公親」。
第十四節:耶穌回答:「朋友,誰給我權為你們審案或替你們分家產呢?」
我們發現耶穌基督並沒有同意這個人的請求,並且耶穌基督的回答是嚴肅的。他回答這個人的話中很清楚地在表明:
他沒有這種「權柄」。類似這種斷案的工作是一般猶太人拉比在做的事。耶穌基督他透過這種話:「誰給我權為你們審案或替你們分家產呢?」表明他的工作與使命和一般猶太人拉比不同。就如同他在回答彼拉多的審問時所說的:「我的國度不屬於這世界。」(約翰福音十八:36)
其實耶穌基督並不是不替人「斷案」,必要時他也會做;約翰福音八章一至十一節記載一位因行淫被人捉到的婦人,耶穌基督就曾以「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罪,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這種話語直接抗辯那些迫他做個「斷案」的經學教師與法利賽人。不同的地方,乃是耶穌基督看重的是人生命生存的問題,而對於財寶的看法,他持守與一般人很不相同的態度。路加福音書的作者在編寫此書上,很凸顯耶穌基督在此事上的看法。(參考六:24-25)
第十五節:於是他繼續向大家說:「你們要謹慎自守,躲避各樣的貪婪;因為一個人無論怎樣的富裕,他的真生命不在乎他有多少財產。」
第一節充分表現出耶穌基督在傳道生涯中極為不同的看法,這一句話是帶著嚴肅態度的警告語句,這個警語正好顯示出一般人性上最大的弱點:貪婪。另一方面,這句話也指出當代人嚴重的錯誤,即把人的生命價值物價化。
在一個失落純真信仰上帝的世代裡,這種把人生命價值物價化的現象愈是普遍。耶穌基督曾嚴厲指責當代社會這種錯誤,特別針對當代猶太宗教領袖的這種心態,更是毫不留情的給予批判。窮寡婦在聖殿裡奉獻兩個小銅板與富人的捐獻,及門徒和耶穌基督從聖殿出來後之對聖殿的反應,都可看出一般人對貧富不同的態度。(參考馬可福音十二:41~十三:2)潔淨耶路撒冷聖殿事件的背景,必然也是與此種心態有密切關係。因為真正的問題不是在那些原本為服務而設立的各式攤位,而是在那些攤位背後隱藏起來的貪婪與欺騙!
我們可以想像當我們把人的生命架構在物價化之基礎上時,對人的生命不但不會給人的生命帶來安全或價值感,相反的,是帶來更多人與人之間的疏離感。
第十六至廿一節:耶穌又對他們講一個比喻:「有一個財主,田產豐富;他心裡盤算著:『我沒有夠大的地方來儲藏所有的穀物,該怎麼辦呢?』他又自言自語:『對了,我要把原有的倉庫拆了,改建一座更大的,來存放五穀和別的貨物,然後我要對自己說,幸運的人哪!你擁有一切好東西,足夠你多年花用,慢慢享受,吃吃喝喝,過舒服的日子吧!』可是,上帝要對他說:『你這個糊塗人,就在今夜,你得交出你的生命;那麼,你為自己所積存的一切財物要歸給誰呢?』」耶穌結論說:「那些為自己積聚財富、在上帝眼中卻不富足的人也是這樣。」
這個比喻是路加福音書特有資料。了解這個比喻的方法,是將第廿一節的「那些為自己積聚財寶、在上帝眼中卻不富足的人也是這樣。」用這句結論做開始,回來讀這個比喻就會更清楚;要用這方式的原因,是因為耶穌基督傳的是上帝國的信息,這一點是我們讀福音書必須掌握清楚的。唯有如此,我們才能了解,他在說這個比喻的中心信息是什麼。
上帝國是以上帝為中心,讓上帝成為我們生命的主宰。因此,在耶穌基督的看法裡,人若把生命建造在財產的物質基礎上,這種生命只會離開上帝越遙遠而已。
在這個財主的生命中,生命是用財物在計算,他忘了生命來自上帝,失去上帝的生命是沒有什麼意義可言的。因為掌管人生命的,不是錢財,也不是人身上擁有的任何附加物,而是創造生命,賞賜生命的上主。這個財主在他自己的告白中,不僅忘掉了上帝是他生命的主,也忘記了與他同時生活在一起的人。第十九節說,當這個人累積更多財富時,他想到的是自己如何生活在吃、喝、安逸之環境中,他並沒有想到與他生活在一起的人們當中,有多少人因欠缺財物而在困境中求生存。耶穌基督在這個比喻裡,已經告訴我們一個重要信息,就是一個人的心中若沒有上帝,也不會有別人。就好像那位法律教師在試探並回答耶穌基督所問的問題時說的:「你要以全部的心志、情感、力量,和理智愛主--你的上帝,也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十:27)很清楚地說明出,愛上帝與愛人是一體二面,無法分開。我們可以這樣說:對人類有愛,就是在回應上帝的愛。一個只會為自己盤算的人,會忘了上帝,也會忘了別人。這種人是很悲哀的,因為他的生命是孤獨的,他的朋友是財富,但他卻帶不走這些東西。
若是把第廿一節用來比較以賽亞書第五十五章八節:上主說:「我的意念不是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不是你們的道路。」
我們很快可以了解上帝也是如此地在告訴我們:「我的財寶不是你們的財寶。」上帝的道路是什麼?這是一個值得我們時刻反省的課題。
我常遇到信徒告訴我說:「有錢不是罪惡,賺錢也是上帝的恩賜和祝福。」不錯,但是我們必須要非常小心,有錢常使我們的心失去了上帝,我們的心常因累積許多財寶而容不下上帝。有更多時候是我們賺了錢,卻對另一些貧困的人、弱勢者的生命造成踐踏、殘害!這點常常是一些大財主所疏忽的地方。
第廿二至卅一節:耶穌又對門徒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了生活上所需的食物,或身上所穿的衣服操心。生命比食物貴重得多;身體也比衣服貴重得多。看看那些烏鴉吧!牠們不種不收,也沒有倉庫或儲藏室,上帝尚且飼養牠們,你們比鳥兒貴重多了!你們當中又有誰能藉著憂慮多活幾天呢?如果你們連這樣的小事也做不到,又何必為其他的事操心呢?看看百合花怎樣生
長吧!它們既不工作又不縫衣,可是我告訴你們,甚至像所羅門王那樣的榮華顯赫,他的衣飾也比不上一朵野花那樣的美麗。野地的花草今朝出現,明天枯萎,給扔在火爐裡焚燒,上帝還這樣打扮它們,他豈不更要賜衣服給你們嗎?你們的信心太小了!所以,你們不要掛慮吃甚麼,喝甚麼,為這些事煩惱。(這些事是世上不信的人所日夜追逐的。)你們的天父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東西。你們要先追求上帝主權的實現,他就會把這一切都供給你們。」
這一段教訓也同時記載在馬太福音第六章廿五至卅四節。馬太福音的作者將它編排在耶穌基督的登山寶訓中。馬太福音書的作者似乎想藉著這個教訓說明第十九至廿一節、廿四節之「積聚財寶在天上」或「在天上」,以及「作上帝的僕人」或「作金錢的僕人」之分別。福音書是以上帝國(或上帝的主權)為中心,上帝乃是一切生命生存的源頭,緊緊抓住這源頭,其他的也就自然會順勢而來。
路加福音書的作者則是在強化人對上帝的忠實。人如果把生命耗費在虛有的榮華景象中,對生命簡直就是一種浪費。
不論是馬太或路加福音書,作者用「天空的飛鳥」和「野地的百合花」來與所羅門王的榮華顯赫作對比,確實讓我們讀起來有強烈的感覺;(註:通常提到所羅門王的榮華顯赫,猶太人最津津樂道的不是他的財富,而是他所建的耶路撒冷聖殿)而這種強烈對比的方式,一直是耶穌基督教訓中的特色。特別要注意的是,在耶穌基督的時代,所羅門王所建的耶路撒冷聖殿,早已在主前五八六年時代被巴比倫帝國破壞、污蔑殆盡。雖然曾在主前五三九年時代曾得到波斯帝國善意的回應,准許猶太人返鄉重建,但是災後重建的聖殿已不復昔日的光輝。而馬可福音第十三章一節,耶穌基督的門徒看見耶路撒冷聖殿後所讚嘆的話:「老師,你看,這是多大的石頭,多宏偉的建築!」這時的聖殿則是出自當時統治者希律王的手,而這已是第三次的聖殿建築。(註:希律只是「擴建」而已,不是「重建」,所以通常不稱為「第三聖殿」(但是,在羅馬帝國時代,高大雄偉的建築並不新鮮,在重要大都會處處可見,這種人為的傑出作品看似偉大,仍然勝不過天空的飛鳥的可愛,也美不過野地裡的百合花。牠們的生命雖然是短暫,但是卻一直是是代代相續,永不止息。
這段經文也讓我們看到上帝對整個受造物的生命之愛,如果連花草、鳥兒的生命是那麼短暫,而上帝對這麼卑微生命也都如此眷顧,「五隻麻雀固然用兩個銅錢買得到,可是上帝一隻也不忘記。」(十二:6)或許是跟耶穌基督成長在木匠的家庭有關係吧,當一般人們喜歡羨慕所羅門王的榮華富貴時,這些在他的眼中評估起來,卻是比不上一朵野地裡的百合花或一隻天空的飛鳥。這正好說出上帝國的奧祕之價值,乃是在人內心順服上帝的話,而不在於外在的華麗裝飾。
第卅二至卅四節:「你們這小小的一群,不要害伯,因為你們的父親樂意把他的國賜給你們。要賣掉你們所有的,把錢賙濟窮人;要為自己預備不會破損的錢袋,把財寶存在天上。在那裡,財寶是使用不盡的;因為盜賊偷不到,也沒有蟲蛀蝕。你們的財寶在哪裡,你們的心也在那裡。」
路加福音書作者筆下,對於貧窮人的重視遠勝過其他三本福音書的作者。他認為貧窮人才配得上稱為上帝國的子民。(六:20)撒該面對耶穌基督而提出「要把財產的一半分給窮人」時,撒該得到耶穌基督極高的稱讚。(十九:8)其實,耶穌基督這段話讓我們學習到:
會想到貧窮人的人,才會免去貪心的念頭。
會去賙濟窮人的人,才會想到錢財不是要佔為已有,
而是會與人分享。
今天這段經文給我們帶來很好的信仰課題:
一、上帝國不是用吃、喝,或累積財富可換取得到的。
耶穌基督這個教訓在我們東方社會頗具意義,我們看到我們的文化裡,很講究穿龍袍,吃「滿漢全席」(或山珍海味),甚至為使自己延年益壽,連自己的尿也盛來喝,且成為一種「健康養生之道」。我們是投入很多心神在尋求長壽,但是,我們是否用同樣多的心思意念在思考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若是沒有,這與那位財主挖空心思,在為自己設想安舒的生命又有何差異?看吧!在我們台灣一些奇禽異獸幾乎已被我們殺吃殆盡,而當美國以貿易來制裁我們這種行為時,我們有人是氣得大叫,認為美國人管太多。其實,我們若反省一下就會明白,人若只一昧在追求滿足這種口腹之欲時,我們所建立的信仰就不是以上帝為中心的信仰,而是以人為中心的信仰態度。以人為中心的思想,是只會想到自己,不會去思考別物的存在。而以上帝為中心的人,才會想到與萬物共存在這個世界。
二、自私、貪婪使我們遠離了上帝。
我認為做為一個基督徒應該時刻反省這個問題,也是做為一間屬於基督的教會,必須時時刻刻思考的信仰課題,我們是否成為一個自私的人?是否成為一間貪婪、自私的教會?
我們台灣社會常被外國人鄙視為是一個貪婪的社會,是塊貪婪的島嶼;看看我們的教會就可明白整個現象,教會錢財已夠富裕,仍舊在向外國爭求補助。我們很少想到要主動與比我們貧困的地區之教會分享,或主動提供經費參與國外的宣教事工。而我們的國家,年年耗去龐大資金購買軍事裝備,為的是祈求國防安全,但卻少想到派技術人員到較貧困地區去協助改善生活的方式,相反的,我們在物慾生活的浪費,已使我們社會日趨墮落,社會逐漸失序,原因是我們心中沒有上帝,這是很危險的。
我們應該重建我們人的生命觀,以上帝的愛來看人的生命價值,而不是用看得見的財富來衡量人的高、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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