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講:上帝所喜悅的事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08-12 19:32
經文:路加福音十五章1-32
有人說路加福音書第十五章是該書最膾炙人口的一章,確實是如此。因為在總共卅二節的經文裡,編輯了三個大家頗為耳熟的故事,其一是第三至七節一百隻羊迷失一隻的故事;其二是第八至十節的一位女人點燈打掃尋回她十個銀幣中遺失的一枚;第三個是第十一至卅二節所說的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其中一個孩子敗光所有家產後,悔改來到父親身邊的故事。
這三個故事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都以喜劇收場,共同的主題是遺失的再尋回,出走的再回轉過來。這三個故事主要都在強調主人的態度,不論是一百隻羊的主人,或是十個銀子的主人,或者是孩子的父親,他們都非常高興,為了這些失而復得之物或孩子,他們有的是去邀請朋友、鄰居來一起高興、慶祝,有的是宴請所有家僕大肆歡樂。
這三個故事中,比較有喜劇場面的是前二個,尋回失落的羊後,主人是邀請親朋、好友、鄰人一起與他高興;那位點燈打掃,好不容易才找到所遺失的一枚銀幣婦人也是這樣;唯有那位父親在浪蕩的孩子回來後,卻發現他那另一位安份守家的孩子,對父親宴請家僕同樂之事大表不滿,這是三個故事最不同的一點,也凸顯出這個故事的特點所在。
第三個故事可以分成兩個部分;其一是第十一至廿四節,這部分是與前面一個故事之尋回失羊,和第二個故事之找回失銀等故事的結局相同。父親設宴席與家僕同樂,理由是「這個兒子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24節)都是有歡樂景象的結局。但是,路加福音書的作者並不想將同一主題連續用三個結構性相同的故事來說明,因此,第三個故事後段,也就是廿五至卅二節這段的要角是長子,他對父親因浪蕩的孩子回來表現喜悅,而感受「委曲」、「鬱卒」和「不滿」。但是卻也在這個地方,作者路加用父親與長子的對話來顯明出耶穌基督教訓上的真正用意。這個用意是在這一章的第一至二節清楚地寫出來:「有一天,好些稅棍和壞人來聽耶穌講道,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們埋怨說:『這個人竟接待壞人,並且跟他們一起吃飯!』」這個開場白已經清楚說出耶穌基督說這個比喻的態度。
我們知道作者路加曾經與使徒保羅四處去傳福音,在他們傳福音的經驗中,他們體驗到猶太人對外邦人的排斥,這種排斥不只是來自猶太教的猶太人,而且也是來自已信耶穌基督為救主的猶太人基督徒。在使徒保羅的書信中,曾提及哥林多的教會,因內部有紛爭而產生嚴重的分裂,理由是關於猶太人所看為重要的「割禮」。到底非猶太人信耶穌基督後,要不要如同那些較早已皈依耶穌基督的猶太人一樣,接受割禮?猶太人受割禮,是因摩西律法的規定,(參考創世記第十七章1-14、23-27節)並非是信了耶穌基督的緣故。如果福音只傳在猶太人之間,不會有割不割禮的問題,問題就在使徒們將福音傳開到外邦人當中的時候,猶太人基督徒開始質疑這些外邦人沒有受割禮,怎麼可以傳福音給他們?(參考使徒行傳十一:1-4,十五:1-21)使徒保羅甚至為了降低這種非猶太人基督徒也必須受割禮的壓力,曾經為他那「非純猶太人」的得意門徒提摩太行割禮,(參考使徒行傳十六:1-3)但是,這種努力並沒有改善猶太人基督徒的堅持。而最嚴重的時候,連使徒之間也為了外邦人要不要受割禮而有了分裂。(參考加拉太書二:11-14)使徒保羅為此曾很感慨地說了一句話:「受割禮或是不割禮都算不了什麼;重要的是我們要成為新造的人。」(加拉太書六:15,比較參考哥林多前書七:17-24)同樣是作者路加所編寫的使徒行傳,在第十五章就曾記述早期教會中,有些原是猶太人法利賽派者,他們雖然已皈依耶穌基督了,卻依舊強調:「外邦人必須接受割禮,也必須遵守摩西的法律。」(5節)他們在安提阿教會教訓弟兄們說:「除非你們遵照摩西的法律接受割禮,你們不能得救。」(1節)這些人是把得救與割禮連結在一起,造成同樣是耶穌基督的信徒,但有不同種族及文化傳承者,與這些猶太人信徒之間有了對立的態度,這就如同大家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裡是兄弟姊妹,但是,較早得到福音而信耶穌基督的,卻與較晚得到福音信耶穌基督的信徒,彼此之間有了紛爭,甚至是分裂、對立,在這種經驗下,作者路加的感觸是深刻的。因此,當他搜集到耶穌基督所說的這個慈祥的父親與浪子之資料時,運用在編排目的上就別具用心和意義了。他想表明的一點,就是在一個共同信仰的團契裡,最大的隱憂就是自己人排斥曾做錯事但悔改的兄弟。
作者路加是位很有文學素養的人,他在這一章用的三個故事中,是從百分之一到十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很有「秩序」的逐一說明宣揚上帝國福音的主題精神;從有一百隻羊,迷失其中的一隻,到有個女人的十枚銀幣遺失其中的一枚,再進到有位父親養育兩個兒子,其中一位是分得產業後揮霍無度,最後落魄到一貧如洗時,才想起返回父親家尋求依靠。這種編輯上的用心是讓我們一看就清晰可尋。
作者路加是位醫生,對人的心理狀況多少是清楚的;當一個人有一百隻羊時,只不過是失落其中的一隻,就會如此費神地翻山越嶺去尋找那隻迷失的羊回來,他甚至是不惜「把其他九十九隻撇在草場,去找那隻迷失的,直到找了為止。」(4節)作者告訴我們,耶穌基督要我們注意的焦點是(1)牧羊人一直在找,直到找著了為止。(2)當他找著了,就將羊扛在肩膀上,這是多麼親蜜的關係啊!(3)羊的主人很高興,是高興到忍不住而把這種喜悅分享給朋友鄰居。我們要注意的是這隻羊與群羊的比率是百分之一,與猶太人在奉獻上所要求的十分之一來比,相差十倍之距。若論經濟價值,並不是足夠到可以不顧尋羊可能遇上的危險。但是,當牧羊人尋找到失羊,且將牠扛在肩上時,所要表達的意義已不是經濟上的價值,而是超越這個層次「愛情關係」。這種「愛情」表現在「扛」、「抱」的動作上。先知以賽亞曾發出這樣的信息說:
至高的上主對他的子民說:
我要向列國示意,
向萬民發出訊號,
他們要抱著你的兒子,
背著你的女兒回來。
看吧!上帝對人的關係豈不正如牧羊人的與羊的關係,牧羊人是將尋回的羊抱起來,放在肩膀上,然後帶著輕快、喜悅的腳步回來。
第七節:「同樣,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的悔改,在天上的喜樂會比已經有了九十九個無需悔改的義人所有的喜樂還要大呢!」
這一節可說是這個失羊尋回比喻裡最重要的一節,也是作者所要表達的信息。原有的九十九隻羊已夠使人安慰、歡樂了,但是,迷失的再找回來時,是使原有的快樂也包含了進去,成為一種「圓滿」、「無缺」的美景。
另一方面,我們可以思考的問題是數目的問題;一比九十九。一般人的看法是九十九多且重。但是,在耶穌基督的教訓裡,他要告訴我們的是:真正的愛,不是數目換算的問題。因為基督教信仰是在談愛,是上帝對人類的愛,這愛是無比的愛。既是愛,就不是用數目在換算的。當人都在注意、看重那九十九時,上帝卻是投入那麼多的心血在看顧那微小不足道的一。
從百分之一到十分之一的比喻裡,我們看到這個尋回失銀的故事,乃是作者路加獨特收集到的資料;這種希臘銀幣(drachma)以當時一個工人一天的工資計算,是可拿一個銀幣。十個銀幣是表示這個女人很窮,否則她不必為了一個小小銀幣,而如此大費周章地「點起燈來打掃房子,到處仔細尋找。」(8節)十個銀幣可編串成一條項鍊,掛在頸項上或是在額頭上。但是,比項鍊更重要的是,每個銀幣都代表著她生命的辛苦和血汗。她不會讓這種辛苦和血汗隨意消失,也不會忽視這種用生命的血汗辛苦得來的代價--雖然在有些人看來,它是那麼微不足道,那麼輕微,但是,對這位婦人看來,每個銀幣都是珍貴的。就像馬可福音書第十二章四十一至四十四節所記載,那位奉獻兩個小銅板的窮寡婦一樣,耶穌基督說,那已是她「全部的生活費用」了。馬太福音書第十八章十至十四節,在記述耶穌基督所說的一百隻迷失了一隻時,他的開場白有這樣的一句話:「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任何一個微不足道的人。」(10節)然後開始說一百隻羊迷失了一隻的教訓。如果羊可比做人,那這一個小小的銀幣就更微不足道了!這個值一天工資的銀幣(drachma)根本就買不起一隻羊啊!可是,這個婦人卻必須點燈打掃房屋內的各個角落。耶穌基督說這個婦人是找啊找,「到處仔細尋找,直到找著為止。」因為這個微薄所值銀幣,是代表著她生命的血汗代價,難怪在找著了之後,她會邀請朋友和鄰居與她一同歡樂,因為那種喜悅是使她達到情不自禁的狀態。這個尋找回來的銀幣,不但可以使這條項鍊再編串起來,更重要的是使她感受到生命的滿足與榮譽,因為婦女額頭上載有銀幣編織而成的項鍊,正在表明她是個勤勞有生命力的女人的記號。
第十一至卅二節:耶穌繼續說:「某人有兩個兒子。那小兒子對父親說:『爸爸,請你現在就把我應得的產業分給我。』父親就把產業分給兩個兒子。過幾天,小兒子賣掉了分得的產業,帶著錢,離家走了。他到了遙遠的地方,在那裡揮霍無度,過放蕩的生活。當他花盡了所有的一切,那地方發生了嚴重饑荒,他就一貧如洗,只好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那人打發他到自己的農場去看豬。他恨不得拿餵豬的豆莢充飢;可是,連這個也沒有人給他。最後,他醒悟過來,說:『我父親那兒有許多雇工,他們糧食充足,我反倒在這裡餓死嗎?我要起來,回到父親那裡去,對他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再也不配作你的兒子;請把我當作你的雇工吧!』於是他動身回到父親那裡去。」「他離家還遠,父親就望見了他。父親心裡充滿愛憐,迎向前去,緊緊地擁抱著兒子,不停地親吻他。兒子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再也不配做你的兒子。』可是父親吩咐僕人說:『趕快拿最好的衣服給他穿上,拿戒指給他戴上,拿鞋子替他穿上,然後把那頭小肥牛牽來宰了。讓我們設宴慶祝!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於是大家歡宴起來。」「那時候,大兒子正在農場。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音樂和跳舞的聲音。他叫一個僕人過來,問他發生了甚麼事。僕人回答:『你弟弟回來了,你父親看見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小肥牛宰了。』大兒子非常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出來勸他。他卻對父親說:『你看,這些年來,我像奴隸一樣地為你工作,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你給過我些甚麼呢?連給一頭小山羊讓我跟朋友們熱鬧一番也沒有過。可是你這個兒子,他把你的財產都花在娼妓身上,現在回來,你就為他宰了小肥牛!』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跟我在一起;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可是你這個弟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我們為他設宴慶祝是應該的。』
我們看到數目突然急轉而下,由十分之一變成二分之一。從數目上看來,最早的百分之一,然後是十分之一,現在是二分之一,其價值是愈來愈大了。從野外的一百隻羊,進而到房屋內的十個銀幣,現在是進入到人與人之間生命相互關係的狀況,父與子。我們可以這樣說,這個故事是耶穌基督要教訓的重點。這個故事也可能是個單獨存在的故事,是在某個場合裡,耶穌基督說過的比喻。但是,在作者路加的編輯下,第十五章就是如同前面所說過,是別具用心和意義。作者路加無非是要我們了解一件事:從一百羊中的一隻,到價值不高的十個銀幣中的一個,再到一個傾蕩耗盡家財落魄而回來的孩子,我們應該有的態度是什麼?
當我們看這個蕩盡一切所得到的財產的孩子時,他實在是一無是處:
一、他是主動要求分財產。(11節)這種行為在當代社會並不平常。這個父親仍舊是這個家庭的主力,並非老邁到必須依靠孩子來耕種、經營。我們看到當這個放蕩的孩子回來時,家僕是聽從這位父親的命令準備各種歡樂、洗塵宴席和禮物。
二、這個落魄的孩子,他是用盡父親給他的一切產業。(14節a)依照第卅節他哥哥的指控是:「他把你(父親)的財產都花在娼妓身上。」看,他不但是分走了財產,而且把分得的拿去花在娼妓身上。這樣的孩子在潦倒時回來,你會理他嗎?
三、他是曾經與豬一起生活過的人。(15節)我們必須注意的是:豬對猶太人來說是屬於不潔之物。(參考申命記十四:8)因此,這個人己成為道道地地的不潔之人。這樣的人回來,只會造成家庭的負擔,不只是物質生活上是負面的,心靈生活上也將是一個大壓力。
耶穌基督就在這個故事中,把人性最大的弱點都呈現出來;
一、聽眾很可能會自然反應地指責這位父親,不應該在自己還能工作時,就因孩子的請求而把財產分給他。因為這不是當時巴勒斯坦地方猶太人的習慣。
二、聽眾會支持哥哥的指控,因為這個浪蕩一切財產而結果一貧如洗回來的弟弟,最令人不屑的原因是把錢花在妓女身上。
三、最使當時的人不能接受的乃是這個放蕩的孩子,竟然是與豬過生活。猶太人有一種看法:人即使再窮、潦倒,也可以靠近上帝,唯有不潔的人,上帝遠離他。不潔的因素之一就是與不潔之物接觸過,若有人與這種不潔之人在一起,就算是不潔了。
我們看到耶穌基督在說這個故事時,是以這兩點為架構的:
一、這個人立願悔改回到父親身邊。
二、他的哥哥拒絕了這個弟弟,不承認他是自己的弟弟。(參考第節,他對他父親說:「你
這個兒子....」)
作者路加之所以把這篇美麗的故事題材與前面兩個故事編織在一起,是很有用意的;
一、羊走迷失,自己不會走回來,必須由主人去尋找。銀幣失落也不一樣,自己無法走回來主人的袋子裡,必須主人去尋找。不論是羊或銀幣,主人都是想盡一切辦法去尋找,「直到找著為止。」對這種不會自己回來的主人尚且是如此用心,何況是人呢?
二、這個人是自己悔改回來,不是父親自己辛苦去找回來的,比起那迷失的羊、銀幣,人尚且得費盡心力去找,找著了還高興到去邀請朋友、鄰居一起來高興。如今,這個孩子自己會回來,為什麼不能如同那迷失的羊,和失落的銀幣尋找回來一般的高興呢?
耶穌基督就是用這種方式在反問那些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因為他看見耶穌基督接納稅吏和壞人,並且與這些人一起吃飯。但在耶穌基督的眼裡,這些稅吏和壞人比起那些羊和銀幣,更是貴重無比。
這個故事是給我們今天的教會一個很好的反省教材:
一、人的生命是貴重無法比擬的。
在耶穌基督的時代,猶太人常把錢或物看成比人重要。但是,耶穌基督曾在路加福音第十二章廿四節說:「看看那些烏鴉吧!牠們不種不收,也沒有倉庫或儲藏室,上帝尚且飼養牠們,你們比鳥兒貴重多了。」路加福音十三章十至十七節,曾記載一則故事:耶穌基督在安息日醫好一位被邪靈纏身而彎腰長達十八年的女人,結果引起會堂的主管十分惱怒。耶穌基督見狀反問,安息日既然可以解開槽邊的牛、驢去喝水,為什麼不能醫治人?他很感概人心的惡質化,並且公開宣告說:「人比羊貴重多了!」(馬太福音十二:12)
人對生命最賤踏的事,莫過於把人的生命金錢價值化,最為糟糕的事就是把人用錢來比時,開價甚為低賤。台灣社會普遍的現象,就是以錢收入的多寡來衡量人的貴賤。人如果不會重視人生命的價值,就不會珍惜人與人之間生命互動的可貴,當然更不會珍惜與人共存的生物。
教會的存在,就是要把人的生命給予肯定,這種肯定生命的價值,不應該從數字或物價去衡量,而是從愛惜生命的存在上去實錢,才體會得出來。
二、耶穌的教會是在努力去接納罪入悔改的團契。
這一點也是今天的教會存在最大的目的和意義,為此,教會應該努力宣揚一件事:讓人知道人自己是罪人。罪,不是指法律上的而已,更重要的是人離棄了上帝。台灣社會幾乎可以說是人們心中沒有上帝的社會,罪孽甚深。基督徒如此,一般人也如此。我們常常看到基督徒的團契,常常因為錢的事鬧紛爭,為了某些職位鬧分裂,這些十足表明基督徒心中已離棄了上帝的愛。一般人更甚,連賭博也找神明做伴,大家樂、六合彩賭風之熾是個好例子,甚至賭輸了,也隨手將神明拋棄燒毀!這些現象都在說明人心的惡化和罪孽之身。
基督的教會要努力的就是先喚醒大家認罪,並且從罪中走回來。教會所要做的就是接納願意承認自己罪的人進入團契,同享上帝在耶穌基督裡赦免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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