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四講:可否離婚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08-12 15:35
經文:馬可福音十:1—12
馬可福音第十章可說是非常重要的一章,因為這一章記載了七件事:
一是第1至12節,法利賽人來問有關可否離婚的問題。
二是第13至16節,談到有人帶小孩來看耶穌基督,請求他為小孩們祝福,結果被門徒阻止。這件事引起耶穌基督相當的不高興。
三是第17至22節,記載有一位年輕且擁有財富的社會菁英,來詢問耶穌基督,看他應該要怎樣做才能得到永恆的生命。
四是第23至31節,是接續上述的這個問題,耶穌基督談到當人想要擁有財富進入上帝國的困難。
五是第32至34節,耶穌基督第三次談到他即將在耶路撒冷受難並且復活。
六是雅各和他的弟弟約翰,向耶穌基督請求坐在最高地位的事件。
七是耶穌基督行了他在世上最後的一件神蹟——醫治好一位盲人巴底買。
在前四項記事中,可以清楚看到都是和生命的價值觀念有密切關係的議題。第一項,是法利賽人來問可否離婚?這牽涉到家庭問題;第二項是和傳統文化中,對小孩生命價值的觀念。第三項是當一個人擁有財富,心靈卻是空虛時,要怎樣做才能使人的生命不會感受到空虛,反而有滿足感?第四項是對第三項的進一步解說,說明了財富往往成為阻礙一個人進入上帝國的絆腳石。
如果我們稍微注意一下,就會發現第一項和第二項正好反應出,當時東方社會對女人和小孩子生命價值的觀點。依照摩西法律的規定,以色列人民在計算人口時,女人和未滿二十歲的男孩是不能計算在內的(參考民數記一:18,出埃及記第十二章37節)。這很像在1950年代以前的咱台灣社會一樣,女人只能聽男人的聲音,甚至許多公司行號就很清楚規定,女人只要結婚,就必須辭去工作,甚至在比較保守的家庭,女人不能跟男人一起吃飯。而小孩的生命價值更低,被稱之為「有耳沒嘴」的人,意思是只有聽,不能有任何意見。
第三與第四項都和生命的價值觀念緊密地連結在一起。自古以來,越是富有、權勢地位越高的人,越在意要尋得永恆生命。就像這個來詢問耶穌基督要怎樣做,才能得到永恆生命的年輕人,他不但富有,而且還擁有社會地位,但他的心靈並不因此而滿足。他問耶穌基督該怎麼做?而耶穌基督跟他討論了一陣子之後,發覺他真正的問題是財富多,因此,提出了可行途徑,就是將他生命中最大的障礙送給需要的人,但他卻發覺那是很困難的事。於是馬可福音記載耶穌基督進一步解釋人真正的問題所在,就是他放不下阻礙他獲得永恆生命的財富。
這四項都和人對生命的態度有密切關係,若是要將之用今天的人的觀念來看,可能會有很大的差距。但我們依舊可看到雖然今天的人對這些問題已經不像聖經時代的人那樣拘謹,甚至在婚姻的事上也沒有像聖經時代那樣,只偏向男方的利益,但這並不表示今天的人在生命價值觀念上就有甚麼改變,沒有!只要我們仔細分析,就會發現人的真正問題,就是對生命態度的看法,而這又和信仰的態度有密切關係。
現在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是記載有關法利賽人來詢問耶穌基督,想要知道他對於離婚問題的看法。其實,法利賽人並不是想要徵詢他的意見,而是這牽連到有關對摩西法律的觀點,他們內心真正的用意,是想要從耶穌基督解釋摩西法律的看法中,抓出把柄好控告他。就像福音書作者一再告訴我們的,耶穌基督清楚知道人內心的意念,他當然知道這些法利賽人的用意。因此,不會落入他們所設想的圈套中。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一節:
耶穌離開那地方來到猶太地區,渡過約旦河。群眾又聚集到他那裡,他就照常教導他們。
這節說耶穌基督已經繼續南下到猶太地區了,他和跟隨的門徒、群眾已經離開了加利利的境界,因此,在這裡就用「來到猶太地區,渡過約旦河」這樣的句子。
前面已經提過,當耶穌基督第一次向門徒提起要去耶路撒冷,會遇到受難且復活之事,彼得因為耶穌基督這樣說,就用很嚴肅的動作,伸手要拉住耶穌基督,並且用很嚴厲的聲音,想要阻止耶穌基督往耶路撒冷去的行動。但卻被耶穌基督斥責,說他那樣的舉動是「撒但」的念頭和作法。耶穌基督並沒有因為彼得和門徒們不明白要去耶路撒冷受難,和三天後會復活的預言,就將去耶路撒冷的時間延後、改變。他仍舊依照計畫前往,這就是約翰福音所喜歡用的句型,說耶穌基督很清楚知道自己的時間,甚麼時候該做甚麼事,甚麼時候是「時候未到」(參考約翰福音二:4、四:21、七:6、8、30、八:20、十二:23、十三:1、十六:25、32、十七:1)。
福音書也告訴我們,耶穌基督出來傳福音,並行神蹟奇事,讓看見、聽到的人都感到相當驚奇(參考馬太福音七:28、八:27、十二:23、十五:31、廿二:33,馬可福音二:12、十:24,路加福音二:47、四:22,約翰福音三:7),且喜歡聽他傳講上帝國信息,就這樣,每當耶穌基督到一個地方,很自然地就會聚集許多民眾,馬可福音作者就記載很多次這種情景(參考二:13、三:7—8、20、四:1、五:21、六:33—34、53—56、八:1),群眾除了是要聽他傳講上帝國信息之外,更希望獲得耶穌基督的醫治。
第二至九節:
2有些法利賽人來見耶穌,想陷害他,問他:「請告訴我們,我們的法律准許丈夫休棄妻子嗎?」
3耶穌反問:「摩西的命令是怎樣說的?」
4他們回答:「摩西准許丈夫寫一張休書給妻子,就可以休棄她。」
5耶穌對他們說:「摩西給你們寫下這一條誡命是因為你們的心腸太硬。6可是太初,在創世的時候,上帝造人,有男的有女的;7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跟妻子結合。8兩個人成為一體。既然這樣,夫妻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9所以,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拆開。」
第2節很清楚說這些法利賽人來找耶穌基督出問題,並不是懷著好意,也不是真的想要跟耶穌基督討論有關摩西法律的見解,而是想要陷害他。猶太人宗教領袖真的是心中常常懷著惡劣的計謀,想要陷害耶穌基督,這情形不是只有一次,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包括他們要求顯個神蹟給他們看,好作證明說他是來自上帝,但連要求顯個神蹟都是心中懷有詭詐的念頭,目的就是要陷害耶穌基督(參考馬可福音八:11)。他們來問耶穌基督關於要不要繳稅的問題,也是經過設計之後才來問耶穌基督,用意也是要陷害他,而且更惡劣的是還為了要掩飾他們的計謀,故意先說了幾句好聽的讚美話語,以為這樣就可以讓耶穌基督陷入他們的圈套,但耶穌基督一眼就看出他們詭計了(參考馬可福音十二:13—15)。
這樣的情形也發生在約翰福音第八章1至11節所記載的,有一個婦人被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抓來要問耶穌基督的說法,說依照摩西法律規定,這個正在行淫被抓到的女人,要用石頭打死。約翰福音作者很清楚地說,這些宗教領袖這樣做,為的是想要用從耶穌基督的話中來「陷害」他。而路加福音在第十一章53至54節則是很清楚地記載說,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一再批評耶穌基督,連連不斷地向耶穌基督提出許多問題,只有一個目的,想「要找話柄來陷害他」。
注意第2節所記載的,這裡說法利賽人來問耶穌基督說:「請告訴我們,我們的法律准許丈夫休棄妻子嗎?」若是再對照一下馬太福音第十九章3節記載這些法利賽人所提的問題是:「我們的法律准許丈夫用任何理由休棄妻子,對嗎?」馬太福音這樣的寫法已經很清楚表明,沒有討論的餘地,因為這是摩西法律的規定。但馬可福音所用的詞句是一種疑問句型,表示這還有討論的空間。會有這樣的差異,跟經學教師中分成兩個不同傳統有關,其一是屬於保守的「沙麥」學派(Shammai),另一是屬於開放的「希列」學派(Hilleih)。這兩派對於摩西法律的解釋有時差異很大。
第3節記載耶穌基督對這些心懷不軌的法利賽人所提之問題,並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反問他們到底摩西的法律是怎樣寫的。看起來好像耶穌基督不清楚的樣子。其實不然。耶穌基督的這句:「摩西的命令是怎樣說的?」這句話意思是說:「你們說說看,摩西法律的規定要怎樣做?」或是說:「你們對摩西法律的見解如何?」
對這些有計謀的問話,耶穌基督經常使用的方式,就是不直接回答,而是採取另一種方式——反問。例如在迦百農的會堂裡,耶穌基督遇到一位手枯乾的病人,那天又是安息日,大家都在注意看耶穌基督會有甚麼醫治動作?這件事在馬太福音第十二章10節描寫得非常好,說:「有些人想找耶穌的錯處,就問他:『在安息日治病是不是違法的?』」馬可福音記載耶穌基督的回答就是反問句型,他問在會堂裡聚集的民眾說:「關於安息日,我們的法律是怎樣規定的?做好事還是壞事?救命還是害命?」(馬可福音三:4)結果大家都不吭聲。
類似這種反問的例子,也發生在耶路撒冷聖殿的走廊道上,有祭司長、經學教師,和長老來問耶穌基督的權柄問題,他也是一樣,提出反問,要他們先回答他關於施洗約翰「施洗的權是從哪裡來的?是從上帝還是從人來的」?耶穌基督要他們先回答這個問題,之後他才要回答。結果他們是內部紛爭,觀點各異,而無法回答耶穌基督的反問。因此,耶穌基督說,既然他們無法回答出來,這樣,他也不要回答他們的問題(參考馬可福音十一:27—33)。
同樣的情景也發生在耶路撒冷,法利賽人和希律黨派的人來問耶穌基督:「向羅馬皇帝凱撒納稅是不是違背我們的法律?我們納還是不納?」耶穌基督知道他們的用意就是要陷害他,特別是當他們問及納稅問題時,法利賽人還特別邀請希律黨派的人一起來設計問題。這種問題很棘手,稍微不小心就會掉入陷阱中。因為若是說「可以」,他們就可以公開說耶穌基督並不是忠心的猶太主義者;若是耶穌基督回答說「不可以」,希律黨派的人就可以去向羅馬政府告狀,說耶穌基督煽動民眾拒絕繳納稅金給羅馬皇帝。結果耶穌基督都沒有回答,而是要他們給他一枚銀幣,然後反問他們銀幣上面的「像和名號是誰的」。他們說那是凱撒的。在他們回答之後,耶穌基督才回答說:「那麼,把凱撒的東西給凱撒,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馬可福音十二:13—17)。
不過我們知道,若是真的要把一個人害死,就算沒有講的話、沒做的事也都會被硬說是有。路加福音第廿三章2節、5節都說,後來這些人向羅馬統治者彼拉多控告耶穌基督時,就是說他四處去煽動人民不要繳納稅金給羅馬皇帝。所謂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正是如此。
第4節說這些法利賽人回答耶穌基督的反問。他們引用申命記第廿四章1節:「若有人娶了妻子後發現她有可恥行為而不喜歡她,寫了休書給她,叫她離開。」在「沙麥」學派的經學教師看這條法律,是很嚴謹且保守的,他們認為所謂「可恥」,就是指今天的人所謂的婚外情行為,也就是妻子有「不貞」的行為才可以。並不是像「希列」學派的人所說的,只要看得不順、不高興,就可以寫休書。這也是為甚麼馬太福音作者會記下耶穌基督很清楚強調說,必須是妻子「不貞」才可以,否則「任何人休棄妻子,再去跟別的女人結婚,就是犯了姦淫」之罪(參考馬太福音十九:9),其因就是在此。馬可福音雖然沒有這些話,但卻很強調說:「任何男人休棄妻子,再去跟別的女人結婚,就是犯姦淫。」這已經很清楚地指出,離婚的事,必須非常小心,不是因為摩西法律允許,就可以。因為婚姻並不是法律的問題,而是生命的大事。
第5至8節是耶穌基督回答這些法利賽人所提出,關於休妻離婚的問題。請注意在第5節這裡耶穌基督所說的,是因為他們「心腸太硬」,摩西才會寫下這個法律允許他們離婚。這句「心腸太硬」的話是有背景的,那就是當年摩西奉上帝之命要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時,埃及國王就是因為「心硬」而一再拒絕上帝的命令,結果付出了很大的代價才順服下來。現在耶穌基督用這句「因為你們心腸太硬」,已經很清楚在說明這些「希列」學派的經學教師,就是太隨便解釋摩西法律,為了討好當時在生活上放蕩、隨便的男人,卻不遵守上帝的教導和旨意。耶穌基督這樣說法,也在指責他們提出這個問題時的心態,就是沒有誠實的心,只想要故意找理由來陷害人之行為,等於違背誡命第九條,想要用假見證來陷害人。「心腸太硬」就是指一再將上帝的誡命、教訓,當作耳邊風,不當一回事。
也從這裡可以想到,他們用離婚的問題來問耶穌基督的意見,是想要獲得陷害耶穌基督的證據。想想看,當時在加利利的統治者是希律安提帕。而希律安提帕就是因為犯了亂倫罪,被施洗約翰屢次譴責,最後希律安提帕乾脆把施洗約翰殺死。現在他們用這問題來問耶穌基督,就是想要看耶穌基督怎樣回答,看他是否會把希律安提帕的事件重新譴責一番,或是讓他們找到機會,誘使耶穌基督對希律安提帕王亂倫的事加以批評。若是耶穌基督果真批評了,他們就可以向希律安提帕打小報告,好讓希律安提帕將耶穌基督逮捕入獄、殺害。
耶穌基督進一步引用創世記第一章27節,說在創造之初,上帝創造人的時候,是「有男的有女的」。請注意這句話很清楚在表明,並不是男人比女人重要,離婚的因由,不是只有看妻子是否「有不恥的行為」,而是女人也可以看男人是否有「不恥的行為」。換句話說,男人和女人在上帝的創造中,都是一樣貴重的。也因為這樣,兩人合為一體才能均衡,而不會有高低失衡的樣子。
聖經時代距離現在已經有超過兩千年時間,那時候的女人和小孩的地位都是非常低的。所謂「男尊女卑」,這情形在東方社會非常普遍,即使是現在,在許多伊斯蘭教信仰的社會裡也是一樣。但耶穌基督並不是這樣,而是把男人和女人同等位階看待。這也是他引用創世記第一章27節之因。
接下來,耶穌基督繼續引用創世記第二章24節所說的:「因此,男人要離開自己的父母,跟他的妻子結合,兩個人成為一體。」不但這樣,耶穌基督在引用創世記這段話之後,直接作了重要的解釋,就是第9節這裡所說的:「所以,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拆開。」這是耶穌基督對婚姻的看法的結語。說得更白些,耶穌基督是反對離婚的,除非有一方是出軌,否則在基督教信仰上離婚的理由是很薄弱的。
第十至十二節:
10他們回到屋子裡的時候,門徒又問起這件事。11耶穌告訴他們:「任何男人休棄妻子,再去跟別的女人結婚,就是犯姦淫,辜負了妻子;12妻子若離棄丈夫,再去跟別人結婚,也是犯姦淫。」
從這段耶穌基督回答門徒問題的話中,可以清楚看到耶穌基督對男與女的夫婦關係是持相同地位的觀點。但是,這裡有個困難,因為在當時猶太人的社會,並沒有所謂女人休棄丈夫這種事,那是不可能發生的事。因為女人根本就沒有法律地位可言,這樣又將如何休棄自己的丈夫呢?即使果真很勇敢地寫了休書,也沒有任何拉比或是負責司法裁決職責的祭司,會簽署同意妻子這樣做。甚至若是果真有妻子寫出這樣的休書,也等於是在羞辱丈夫一樣,此時,大家會鼓勵丈夫把妻子休掉。因此,到底是在甚麼情況之下,耶穌基督會說這樣的相對句出來,說丈夫「休棄妻子」,接著又說妻子「離棄丈夫」呢?
有些聖經學者說,耶穌基督這句話也隱藏著他對希律安提帕和希羅底之間的關係,提出了批判。表面上看起來,第11至12節是相對句型,其實,耶穌基督已經在譴責希律的姘婦希羅底,就是她寫了休書給丈夫腓力,然後去跟腓力的哥哥希律安提帕結婚。耶穌基督說這樣的行為就是一種「犯姦淫」罪,這跟施洗約翰所說是相同的。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看耶穌基督這段話所帶來的信息:
一、婚姻,是一種生命之約,千萬不要隨便,不論是有多少理由,都要用生命的態度去看,也用生命的力量去維護。
當耶穌基督說:「摩西給你們寫下這一條誡命是因為你們的心腸太硬。」這句話已經說出早在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的時代,就已經有了離婚的問題出現。因此,離婚的事,並不是近代社會的行為,而是每個時代、每個地方都會出現的社會問題。但我們在這段經文中看到耶穌基督對於離婚的看法,是非常嚴謹的,他很清楚地說,除非是有違背婚約的「不貞」,否則是不可以離婚的。
對今天的台灣人來說,若說不可以離婚,大概會被年輕一代的人認為那是很「不人道」的禁令,這一代的年輕人會提出許多理由來質問為甚麼?今天在台灣,離婚的比率相當高,也因為離婚的數字很大,因此,就很難期待會有安定的社會。因為離婚造成的單親家庭多,隔代教養的孩子不少,這些都是很值得我們共同來省思的功課。
我經常跟準備要結婚的年輕人說,拍婚紗照,和結婚的禮拜,都不是結婚建立新家庭最重要的要件,家庭最重要的,是要用生命去建構,也是要用生命的力量去經營。
曾經有一對夫妻來找我,他們跟我說很難再繼續相處下去,準備要辦離婚手續。這對夫妻都是醫師,丈夫是外科,妻子是內科。我問他們,從讀書開始準備要考醫學院,到拿到執照,共計用多少年?他們兩人都說:從高中開始決定要上醫學院,這樣用去三年;醫學院用七年;住院醫師三年;專科醫師五年,拿到專科執照共計用去十八年。妻子是內科,她用去三年拿專科執照,這樣共計是用十六年。然後我問這對夫妻,他們結婚幾年?他們說一年七個月。我問這對夫妻,丈夫執照和妻子執照應該要用幾年比較適合?他們兩人都答不出來。我跟他們說,恐怕需要用比醫師執照的時間還要長才對,而且要經常上課補學分,就像現在的醫師需要經常去開醫學會議,聽演講、上課。
前不久,網路上流傳著一段短短的影片,是在新加坡拍的,內容是一場妻子為丈夫舉行的告別式。在告別式中,最後邀請失去丈夫而悲傷的妻子起來講幾句話。這位妻子大致上是這樣子說的:
「我今天站在這裡,並不是要說稱讚我丈夫的話,這些讚美的話大家已經說了很多,我想就來說幾件我和先生在床鋪上的事,這些事,應該是只有我知道,而你們都沒有聽說過的。
我先生每天睡覺時打鼾的聲音,就像每天早上他要去上班前,發動汽車引擎時那種「咚咚隆隆」的響聲。他常常在睡覺時放屁,且是聲音大到連他自己都被吵醒過來,還會把我搖醒問說:『發生甚麼事?』因為他放屁的聲音,就好像狗狗半夜裡在吠叫那樣大聲。我會跟他說『沒事』,放心,繼續睡吧!後來他生病,且是越來越嚴重時,我就聽不到那些聲音了,也因此,一直使我無法入眠。因為有那些聲音,我才能得到安慰,知道他還好好的。現在,他走了,那些聲音也失去了,我開始懷念他那像汽車引擎的打鼾聲,也懷念著他那像狗狗在吠叫的放屁聲,那真的是很美,沒有那些聲音,反而使我無法安心入眠。
人生就是如此,總是有不完美的地方。我想要藉此告訴我的兒女,你們的父親就是這樣子不完美,但卻帶給我這麼美的回憶。以後在你們的人生路上,去找到一個不完美的伴侶,也會像你們父親那樣,給你們帶來完美的生命音符。」
這是一個作妻子的,在先生的追思告別式中所說懷念的話。
真的是這樣,在這個世界上,我們不可能找到一個完美的伴侶,也因為這樣,吵架的事難免,不愉快的事,必定會有。但用生命的力量去經營一個家庭,是必須的,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因為家庭就是一個生命的結合體,就像耶穌基督在這段經文中的第8節所引用創世記第二章24節所說的:「兩個人成為一體。既然這樣,夫妻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不錯,一體的生命,無論是甚麼理由,分開,都是將生命割傷一樣。
二、維護婚姻的最基本要件,就是從誠實開始。沒有誠實,婚姻的基礎就非常弱。
當耶穌基督在回答這些法利賽人來問及可否離婚的問題時,馬太福音在第十九章9節很清楚地說:「除非妻子不貞,任何人休棄妻子,再去跟別的女人結婚,就是犯了姦淫。」耶穌基督這樣的說法,事實上有很重要的信仰精神在其中,這就是和生命的立約有密切關係。
我們知道,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的關係,是用夫妻來比喻的,上帝就是以色列人民的丈夫;以色列人民就是上帝的妻子(參考耶利米書三:20、三十一:32,以西結書十六:8,何西阿書二:19—20)。而這就是用立約來作為基礎,上帝與以色列人民所立的約,是生命之約,且是永遠的約,這點認識是非常重要的。
但立約的基礎一定要從誠實開始,沒有誠實的心,所立的約就很容易破碎、變質。而誠實的心,只有上帝才知道,這也是為甚麼說婚姻要在上帝面前立約,意思是指以上帝的名來立約(不是說在教會的禮拜堂裡結婚,這點要清楚)。沒有誠實,等於是在褻瀆上帝的神聖一樣,是很嚴重的事。因為這是立約,且是立生命之約,因此,我不會讓結婚禮拜,像是在辦嘉年華會那樣熱熱鬧鬧的節目參雜在禮拜中,我都會用很嚴肅且是傳統禮拜的方式來舉行。原因就是我看這樣的禮拜,就是在進行一場生命告白。
每當有青年要結婚,我都會跟他們提起這件事,就是我無法知道他們內心是否真誠,但我深信上帝一定清楚。因此,我都會直接告訴他們,要立約的內容有兩項,一是承認對方是自己生命的終生伴侶,二是承認對方的親人如同自己的親人。而唯有的答案,就是要說「我承認」,或是說「我願意承認」,沒有其他答案可以取代。這看起來非常簡單,但真正的問題是在於內心的真誠。
也許你會問說,結婚的當時確實是很真誠,但結婚後就不敢保證了。問題就出在這裡,大家都是在注意結婚的當天,很少想到真誠的心,是需要經過生命的考驗,而這種生命的考驗就像上帝當年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進入曠野一樣,上帝是用飢餓、口渴等生命的痛苦來考驗以色列人民,這樣才會看出是否真實。並且透過這種痛苦的考驗,讓他們知道怎樣維繫著和上帝之間緊密的關係,直到約書亞時代,他們都堅持著與上帝之間所立之約的純潔、真實(參考士師記二:7)。因此,當生命在最艱困中,沒有變質,而是更加堅韌的心維繫著兩個人的生命,這樣的婚姻才是正確。
(講於200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