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卅二講:得祝福的雅各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06-01 15:21
- 經文:創世記卅五:1—29
我們現在所讀的創世記第卅五章可以說是雅各族長史的最後一章,因為第卅六章是提到有關以掃後代的族譜。而從第卅七章開始是記載有關約瑟的歷史,他是以色列民族第四位族長。
第卅五章是與第卅四章有密切關係,因為第卅四章是發生了底拿被示劍強暴的事件,然後有雅各的兒子西緬和利未進行報復的行動,屠殺了示劍城所有的男人,只剩下婦女和兒童。這事件使得雅各必定很難在該地繼續居留下去,因為雅各知道自己家族尚且「人數不多」,如果繼續居留該地,恐怕會有危險(創世記卅四:30),所以他必須設法離開該地,這是他決定起來行動的原因。
另一方面,這一章也讓我們看到很重要的內容,是聖經的作者再次強調上帝是個依照「約」在執行的上帝,他答應過雅各的事,就一定會按照所說的話去進行。因此,我們在這一章會看到上帝再次對雅各說話,並且告訴雅各要如何去進行祂所命令他去做的話。再者,我們也看到作者在這一章裡提醒我們,雅各的孩子犯淫亂、亂倫之罪的行為,這種行為後來都有明確的立法約束,而且是足以致死的罪責。第三點,我們在這章裡也看到作者提供我們一個很寶貴的資料,就是第一次「朝聖」的行動。這樣的「朝聖」行動也成為後代子孫相傳的典範。
現在讓我們來看這一章的經文內容:
第一至四節:上帝對雅各說:「你要到伯特利去,住在那裡。你要在那裡為我建一座祭壇。我就是你逃避哥哥以掃的時候向你顯現的上帝。」
於是,雅各對他的家族和所有跟他同行的人說:「要把你們帶來的那些外族神像扔掉;要潔淨自己,換上乾淨的衣服。我們要離開這裡,往伯特利去,在那裡為上帝建一座祭壇。我遭遇困難的時候,上帝幫助了我;我到處流浪的時候,他與我同在。」於是他們把所有的外族神像和所戴的耳環都交給雅各;雅各把這些東西埋在示劍附近的橡樹下。
上帝要雅各到伯特利去,這是當時雅各在逃亡的時候,半途停留時,上帝向他顯現的地方(創世記廿八:19)。當年雅各在伯特利也曾向上帝立下約定說:「如果你與我同在,在旅途中保護我,賜給我吃的穿的,讓我平安回到故鄉,你就真的是我的上帝。我立為紀念碑的這塊石頭要成為敬拜你的聖所;我要把你賜給我的一切獻上十分之一給你。」(創世記廿八:20—22)雅各已經平安回到迦南地,上帝現在要他回到原先向他顯現的地方—伯特利去。
「建一座祭壇」,這跟原本雅各曾經用它做為枕頭的那塊石頭作紀念碑是相重複。雅各此趟回去,顯然是回去還願的。因此,這次的行動是有濃厚的「朝聖」意味在裡面。我們看到雅各要求家族裡所有的人都必須遵行下列的規定:扔掉外族神像、潔淨和穿乾淨衣服。這裡我們看到雅各要求除去外族的神像,這也說明在他的族人中(或許是僕人吧)有人是敬拜其他神明的;蕾潔跟雅各出哈蘭的時候,就曾偷了她父親拉班的神像(創世記卅一:19),很可能連蕾潔、麗亞,以及她們的婢女也是有在敬拜其他神明,她們身上也可能帶有其他神像吧。所以雅各的這項舉動也帶有逐漸走向耶和華獨一上帝的態度。他要求所有的人都將他們身上所有的神像都拿出來,這也是在說明「潔淨」的意思。
出埃及記第十九章記載以色列百姓要在西乃山見上帝時,所有人民必須「潔淨自己」、「洗滌衣服」。這是朝聖行動中最基本的。
「耳環」,很可能是一種當時巫師在行巫術時使用的物品(參考和合本何西阿書二:13),但也可能是當時兩河流域人民敬拜月神的器物。雅各將所有這些和敬拜上帝無關的神祇器物一概收拾起來,將之埋藏在附近的樹下,為的是使敬拜上帝的心達到完全沒有二念的狀況。這種動作就是一種敬虔的朝聖典範。
後來約書亞就是如此要求所有以色列人民必須這樣心無二念的敬拜上帝,以表示「決心效忠上主—以色列的上帝」(約書亞記廿四:23)。
第五至八節:雅各和他的兒子們動身的時候,上帝使周圍城鎮的人非常驚慌,不敢追擊他們。雅各和全家的人來到迦南的路斯,現在叫做伯特利的地方。他在那裡建立一座祭壇,稱那地方為伊勒‧伯特利,因為他逃離哥哥的時候,上帝在那裡親自向他顯現。麗百加的奶媽底波拉死了,葬在伯特利南部的橡樹下,因此那棵樹叫做「哭泣的橡樹」。
第五節說「上帝使周圍城鎮的人非常驚慌」,這種情形也發生在約書亞帶領以色列軍隊從吉甲出發,要去救基遍人的時候(約書亞記十:10)。聖經有好幾處記載發生這種上帝使鄰近的人民或軍隊害怕,用之救援以色列人民的故事;如出埃及記第廿三章廿七節,歷代志下卷第十四章十四節,詩篇第十四篇五節。這些都在表示著上帝是位拯救的上帝,他不會袖手旁觀看祂的百姓受苦待。這裡也讓我們看出雅各的兒子們因為屠殺示劍城的男人,已經引起附近的「迦南人、比利洗人,和其他的民族」(創世記卅四:30)都恨雅各,很可能已有計畫要為示劍男人的遭遇報仇。
現在雅各一家人已經回到從前他立下祭壇的地方(創世記廿八:18—19),他依照上帝的指示再次建立一座祭壇。依據創世記第十二章八節的記載,亞伯拉罕受呼召離開哈蘭的時候,第一次來到此地也建立了一座祭壇,為的是感謝上帝向他顯現。或許示劍本身就是當時迦南人一個重要的宗教聖地。
在創世記第廿四章五十九節曾記載麗百加嫁入亞伯拉罕家當媳婦的時候,有一位奶媽也一同陪她過去。現在我們知道這位奶媽就是「底波拉」。「底波拉」這名字的意思是「蜜蜂」,是勤勞、能幹之意。這裡提及底波拉,卻沒有提及麗百加,很可能她早已去世,可惜她沒有機會看到她心愛的兒子雅各完成了她的心願回來(創世記廿七:43—44)。
第九至十五節:雅各從美索不達米亞回來以後,上帝再向他顯現,賜福給他。
上帝對他說:「你的名字是雅各,但今後你要叫以色列。」於是上帝給他改名為以色列。上帝對他說:「我是全能的上帝;我要給你許許多多子孫。許多國家將從你的子孫興起;你將作好些君王的祖宗。我要把我賜給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土地賜給你和你的後代。」說完這話,上帝離開了他。雅各在上帝向他顯現的地方立了一塊石頭作紀念碑,在上面澆酒和橄欖油。他稱那地方為伯特利。
在聖經中我們常常發現將同樣的故事再次重述的記錄,這種記載方式的主要目的,是在說明該件事情的重要性,作者不厭其煩地將之編入在不同的情節中,也讓讀者可以了解該事件的延續性和重要性;我們看到這裡雅各更名的事再次被提起,早在雅各從拉班的家逃離出來回故鄉路中,在雅博的渡口與「一個人」相遇摔角,那時他就被改名為以色列了(創世記卅二:28),現在再次重複,並且說是上帝親自對他說「今後你要叫以色列」,是強化了第卅二章雅各被更名的記事。
這裡也再次提起上帝對雅各的應許,所要表明的就是:上帝是一位守約的上帝。不論世事如何轉變,上帝跟人所立的約祂都會永遠信守不變。作者也用這種方式在提醒讀者注意:上帝跟人立的約是永遠之約。除非人改變自己跟上帝所立的約,拋棄了上帝,否則上帝永遠堅守所立的約。上帝現在再次應許雅各的這些約,其內容與上帝曾應許過亞伯拉罕、以撒的約之內容是大同小異。
第十一節「我是全能的上帝」,上帝也曾對亞伯拉罕這樣介紹過自己(創世記十七:1)。當上帝在介紹自己是一位「全能的上帝」時,祂就是要告訴雅各說:萬物的一切都是由祂來,在祂的裡面沒有不能成就的事。
第十六至廿一節:雅各和他的家族從伯特利出發。他們來到離以法他還有一段路的地方,蕾潔產期到了。她難產,陣痛到忍受不住的時候,接生婆對他說:「別怕,又是一個男孩子。」當她奄奄一息、快要斷氣的時候,她給孩子取名便‧俄尼,他父親卻給他取名便雅憫。
蕾潔死了,葬在通往以法他的路邊;以法他現在叫伯利恆。雅各在那裡立了墓碑,到今天這墓碑還在蕾潔的墳墓上。雅各繼續他的路程,在以得塔的南邊紮營。
創世記第三十章廿四節曾記載蕾潔生出約瑟時說:「上帝除去了我的恥辱。願上主再給我一個兒子。」現在上帝真的如她所願再賜給她一個兒子,她是完了一椿心願,她所祈求的是得到了,但卻是用她的生命換取的。不知她的死是否就是如她原先對雅各說過的話:「你給我孩子;不然,我要死。」(創世記三十:1)這也讓我們看到生命是掌握在上帝手中,不是人自己可以決定的,上帝在決定賜生命給誰,也在決定取回誰的生命。
蕾潔為孩子取名為「便‧俄尼」,因為她知道孩子一出生便要失去母親,因此取此名是含有「愁苦的兒子」、「不幸的兒子」之意。但是,在雅各看來卻不是這樣,他將孩子更名為「便雅憫」,意思是「好運氣的兒子」、「右手之子」的意思。對雅各來說,多生出一個男孩是好的,特別是在上帝要他舉家南遷之際,男孩子出生所帶來的,強化了上帝對他賜福的意義,因此他將之改名為便雅憫。
雅各為蕾潔埋葬和立碑的地方,在撒母耳的時代仍然存在(撒母耳記上十:2)。今天在伯利恆附近有一處遺跡,通常被人稱為「蕾潔之墓」,也是觀光客必訪之地,但是否就是原來的墳墓所在地,已經不可考。
第廿二節:雅各還住在那地區的時候,他的長子呂便跟父親的妾辟拉睡覺。雅各聽見這件事,非常忿怒。
這節經文提供我們一個重要的訊息:就是呂便雖然是雅各的長子,但是後來繼承雅各的地位者卻不是他,理由就是跟這件亂倫的事件有密切關係(創世記四十九:3—4,歷代志上五:1)。而西緬和利未因為主謀示劍城屠殺事件,被雅各所詛咒,後來長子的名份就落在老四猶大身上(創世記四十九:8,另外參考四十三:8、四十四:18—34)。這種亂倫的行為,後來在摩西法律中有很嚴格的禁止,並且可以用死刑作懲罰(利未記二十:11)。
第廿三至廿九:雅各有十二個兒子。麗亞生的有:雅各的長子呂便,還有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西布倫。蕾潔生的有:約瑟、便雅憫。蕾潔的女奴辟拉生的是但和拿弗他利。麗亞的女奴悉帕生的是迦得和亞設。這些兒子都是在美索不達米亞出生的。
雅各來到幔利他父親以撒那裡;幔利就是希伯倫,是亞伯拉罕和以撒住過的地方。以撒享壽一百八十歲。他年高老邁而死;他的兒子以掃和雅各把他埋葬了。
這是一份完整的雅各十二位個兒子名單,也可以說以色列十二支派名單記錄。
這裡記載以撒的年歲顯然跟創世記第廿七章四十一節所記述的不一樣;以撒生以掃和雅各的時候是六十歲(創世記廿五:26),以掃結婚的時候是四十歲(廿六:34),這樣以撒是一百歲。沒有多久雅各就因為跟以掃之間的糾紛而離家出走,他在拉班的家經過二十年。這樣以撒是一百二十歲。我們的困難是不知道雅各在示劍停留多久才移動到伯特利,以及從伯特利再移動南遷。雅各和以掃埋葬父親以撒,就像以撒和以實瑪利埋葬父親亞伯拉罕一樣(創世記廿五:9)。
以撒的族長史在這一章完全結束,其實也是雅各族長史的結束,因為再接下來主要的族長角色就是約瑟了。雅各在往後的經文中只不過是個配角而已。
這章經文給我們帶來好的信息:
一、我們應該用聖潔、敬虔的態度來面對上帝。
當雅各聽到上帝對他的呼聲時,他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命令所有族人必須心無其他神明的念頭,同時也要他們潔淨身體,和穿上乾淨的衣服敬拜上帝,這種表現充分顯示出雅各對上帝敬虔的心,是非常嚴謹的態度。
今天的基督徒應該好好來反省這樣的事情:我們是否有這樣嚴謹的態度在看敬拜的事情?我們不一定要穿新衣來做禮拜,但是,潔淨的心靈應該是我們可以做得到的。我不敢說我的態度很敬虔,但是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在禮拜六不參加任何聚餐,原因只有一項:就是不希望在禮拜六有任何宴席來搗亂我準備主日禮拜的心境。我不敢要求大家也如此,但是,我要求大家學習用比較嚴謹的態度看敬拜的事,例如:禮拜前十分鐘來到教會,琴聲一響,就安靜下來不再講話。更重要的是:來教會就是為了敬拜,不要來教會討論做生意的事,我發現今天有些人會來教會,就是希望能在教會做生意,來做社交的事,這簡直是跟身上帶有「外族神像」、「耳環」是一樣的。
學習用敬虔的心境來敬拜創造的上帝、拯救的上帝,是做為一個基督徒最基本要學習的功課,如果連這一點都學不好,我想我們再談其他的信仰事務,恐怕距離就差遠了。
二、向上帝祈求之前總要三思後才開口。
我們看到蕾潔為了生孩子,她曾對雅各生氣,說雅各如果不給她生孩子,她寧願死去。但是雅各很清楚地告訴她,賞賜生命的是上帝。後來她生了約瑟之後,又再求上帝給她另一個孩子(創世記三十:23)。結果上帝是按她所求的賜給她另一個孩子,但是她卻是因難產而失去生命。我們不知道這是否就是上帝的意思,但是我們看到的是蕾潔是求得她所希望得到的孩子,可是卻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人常常有貪婪的心,已經得到的,卻希望得到更多,結果付出的代價是更高,甚至是得不償失。
箴言書第二十章廿五節說:「向上帝許願前必須三思,以免後來懊悔。」實在是這樣。當我們向上帝許願、祈求之前,先問問看我們自己是否能承受上帝那麼大的恩典,或是我們能否做得到?若是我們不能承受,那最好是將我們的許願、祈求降低標準,別亂亂開口。起碼這樣也是一種對自己的信仰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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