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講:絕不妥協的原則

經文:馬太福音五:33—37

這段經文是馬太福音書特有的資料,也讓我們看出耶穌基督對猶太人平常生活中,各種虛偽的態度觀察得很入微。

任何一個民族都有起誓的生活原則,猶太人自然也不在例外。我們可以從聖經中看到有關起誓的問題,也可看出猶太人對起誓的態度,原本是很嚴謹的。

起誓,原本是要表明人對自己所做的事、所說的話證明是真實之意。希伯來文的「七」這個字,和「起誓」(發誓)這個字原是同一個字根。「七」,這在猶太人來說是個很特別的數字,它與上帝的創造有密切的關係,因此被看成是神聖的記號。也因此起誓在猶太人看來本身就帶有很神聖的意味在裡面。起誓的基本意義是在說明起誓者保證一定履行其所說過要做的事,而要求上天來做保證者,例如創世記第十四章廿二節,亞伯拉罕對所多瑪王說的誓言,就是一個好的範本。我們也從亞伯拉罕的起誓中看到,他的起誓方式是「指著上主—至高者上帝、天地的創造者發誓」,這清楚的看出他的方式是用手指著天上發誓。摩西的詩歌裡這樣說:「我向天舉手,以自己的生命發誓。」(申命記卅二:40)「向天舉手」,成為一種發誓的形式,自古至今一直流傳著。

猶太人為甚麼會用舉手向天發誓呢?除了上述說過的語根和「七」的關係外,最主要的因素,是因為人只能看到人的外表,上帝是看出人的內心(撒母耳記上十六:7,希伯來書四:13)。也因為起誓的時候通常會用上帝作見證者,因此,起誓就逐漸地帶濃厚的宗教信仰內涵,並成為敬拜的一種儀式。這種儀式很普遍用在對上帝的誓約,表明人對上帝的忠實,並進一步地以行為來表明誓約的具體方式。例如猶太人用割禮來表示他們是屬於上帝的選民(創世記十七:1-15)。

由於人實在很軟弱,雖然是說以上帝的名發誓,請上帝作見證者,但卻是常常忘了,或是故意違反自己所發的誓。因此,在摩西的法律中,就有嚴格規定不得隨便以上帝的名發誓。利未記第十九章十二節這樣記載:「你們就不可指著我的名發假誓,侮辱了我的名。我是上主—你們的上帝。」在次經「便西拉智訓」第廿三章九至十一節也這樣說:

「你的嘴唇不可慣於起誓,不可慣說聖者的名,人若常起誓提主的名必然獲罪,就像一個奴僕常受人的拷問,他身上必有鞭打的傷痕,多起誓的必是惡貫滿盈的人。鞭子必不離他的家,若是他不照他所起的誓去做,罪必歸到他的身上;若是他不願所起的誓,他的罪必加倍。若不到必要的時候就起誓,斷不能稱他為義,並且他的全家必倍受各樣的災禍。」

這些讓我們看到人們對起誓的重視,也可看出一個人若要用上帝的名起誓,一定要非常小心,因為上帝的名是不可濫用的(出埃及記二十:7)。

現在讓我們來看所讀這段經文:

第卅三節:「你們又聽見古人的教訓說:『不可違背誓言;在主面前所發的誓必須履行。』

我們知道聖經裡並沒有這句「不可違背誓言;在主面前所發的誓必須履行」,但是與這句話相關的經文有幾個地方;例如:

「不可濫用我的名;凡濫用我名的人,我—上主、你的上帝一定懲罰他。」(出埃及記二十:7)

「要不是決心嚴守誓約,你們就不可指著我的名發誓,污辱了我的名。我是上主—你們的上帝。」(利未記十九:12)

「有人向上主許願,或是發誓禁戒,都不可失信,一定要照著他所說的去做。」(民數記三十:2)

「你們向上主—你們的上帝許願,不可拖延不還。上主要追討你們所許的願;不還願就是犯罪。不向上主許願不算是罪,但是自動許願一定要還願。」(申命記廿三:21-23)

從上述這些經文中,猶太人一般都很熟悉,並且時常掛在嘴邊提醒自己,也提醒別人知道不要隨便起誓,或是對所起的誓言沒有嚴謹的態度去履行。這樣的禁令越多,背後的原因就是人常常犯了隨意起誓的毛病越多,否則用不著要這樣三令五申的一再提起。很可能早期教會的基督徒也有這樣的毛病,所以雅各書的作者也提起這樣的話說:「我的弟兄們,最主要的是:不可發誓,不可指天,指地,或指任何東西發誓。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這樣你們就不至於受上帝的審判。」(雅各書五:12)

第卅四至卅五節:但是我告訴你們,你們根本不可發誓。不可指天發誓,因為天是上帝的寶座;不可指地發誓,因為地是上帝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發誓,因為它是大君王的城;

我們看到耶穌基督對當時的人那麼隨便用上帝之名在發誓,他說出了新的解釋,他希望人們瞭解:當人用手指著天或地,或是其他人們認為是很重要或是含有神聖之意的地方起誓時,應該要注意,那些被人所指的對象所表示出來的意義是甚麼。耶穌基督的意思很清楚,那就是「根本不可以發誓」,為甚麼呢?猶太人一直有種觀念,天,乃是上帝的居所。所羅門王在祈禱的時候,就是這樣說:

「你僕人和你的子民以色列面對這地方禱告的時候,求你從天上的居所垂聽我們,赦免我們。」(列王記上八:30)

先知米該雅說:

「我看見上主坐在天上的寶座上,旁邊站著他所有的天使。」(列王記上廿二:19)

詩人的詩這樣說:

「上主從天上的寶座發笑;他譏笑這些人的愚蠢。」(詩篇二:4)

「我們的上帝在天上;他照著自己的旨意行事。」(詩篇一一五:3)

先知以賽亞傳述上帝的話說:

「天是我的寶座,地是我的腳凳。」(六十六:1)

耶穌基督是引述了先知的話來比喻不可發誓。

地,當猶太人將天看成是上帝的座椅的時候,同時是將地看成是上帝的腳所行動的地方,這是一種「擬人化」的文學表達形式。不論是天,或是地,二者皆是上帝所創造的,是屬於上帝的所有物(申命記十:14)。

詩篇的作者說:「上帝的錫安山高聳壯麗;大君王的城使萬民歡欣。(四十八:2)「錫安」是指耶路撒冷。大君王是指上帝。

若將上述這些句子合在一起來看,意思就是凡是人的眼睛能看到的地方,都是上帝所在的地方,因為上帝是無所不在的上帝,人不能說他所起的誓沒有用上帝的名,所以沒有關係,不對,因為當人出手一指,任何地方都有上帝在那裡。就算是在耶路撒冷這個屬於政治人物集結的地方,也是在上帝管轄之下,不會因為有所謂人的法律,或是有摩西法律的判決,上帝仍就是統治著所有的一切。

第卅六節:甚至不可指著自己的頭發誓,因為你無法使自己的一根頭髮變黑或不變白。

這一句話可以說是對前面的話的一個濃縮;大如天、地,或是最偉大的聖城(猶太人的看法),人不但不能用來作為發誓的保證,就是小到連一根細微如小小的頭髮,也不可以。耶穌基督說:「你們的頭髮他(指上帝)也都數過了。」(路加福音十二:7)。換一句話說,所有一切受造之物都有上帝的旨意和愛在裡面,人無法改變上帝的創造,也不能使上帝的創造增添或毀損任何一丁點,因此,任何受造物人不能用來當作發誓的見證物,或是當作保證的依據,因為把任何上帝所管轄的、所造之物用來當作起誓的根據,這樣做也是拿上帝當保證一般,和用上帝之名起誓並沒有兩樣。這裡我們必須要小心的,就是人也是上帝創造的,因此,人除了對上帝要實在,對人也是一樣要真實。

第卅七節: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者。」

猶太人一直保有一個信念:人生最高的責任就是說實在的話。他們認為人的世界有三件事維持著這個世界的秩序,那就是公正、真理、和平。但是他們也認為一個人之所以不能進入上帝的國度有四種原因:一是嘲弄者,二是偽善者,三是說謊者,四是毀謗傳言者。「偽善者」和「說謊者」其實就是一樣的。一個人若是不能以真實的心回應上帝,以及對待人,這樣的人就是跟魔鬼一般,是邪惡的人。耶穌基督曾說:「那真正敬拜天父的,要用心靈和真誠敬拜。這樣的敬拜就是天父所要的。上帝是靈,敬拜他的人必須以心靈和真誠敬拜。」(約翰福音四:23-24)這已經很清楚地說出,人必須以實實在在的心來面對上帝。因為上帝是看人的內心。

真正問題可能是出在猶太人的狡猾心態上;他們有時會有逃避誓言的作法,就是將起誓分類,一是對上帝的起誓,另一是對人的。所謂對上帝的起誓,也包括用上帝的名作起誓的在內,這些他們會努力設法去履行。當耶穌基督被捕送到大祭司受猶太人全議會審問時,大祭司就是這樣提出問題的:「我指著永生上帝的名命令你發誓告訴我們,你是不是基督、上帝的兒子?」(馬太福音廿六:63)他們這樣做的原因,是認為這樣耶穌基督一定會承認自己的罪狀。但是對人的起誓,他們就會以另一種態度來虛應;他們常會以天或地做為起誓的依據,有的人會用耶路撒冷城做保證,換句話說,他們這樣做的意思是:這些都不是用上帝的名,或不是對上帝發的誓,因此,不一定要誓守信約。因為在他們的看法裡,如果用上帝的名,那表示連上帝也有分,但是沒有用上帝的名,上帝就不存在於所立的約或是誓言裡。耶穌基督就曾很不客氣的指出他們這種虛偽的態度,並指責他們的宗教領袖也持有這種態度,是為自己帶來災禍的原因之一(馬太福音廿三:16-22)。他為了要破除這種虛偽的態度而強調一切受造物,大到天地之大,小到細如毛髮,都是屬於上帝的創造,都有上帝的恩典在裡面,因此,任何的起誓都不能逃避上帝的參與有份。他不希望人們像法利賽人一般,定了許多條件而曲解了發誓的意義,結果反而使發誓變成一種形式,於事無補。

其實,耶穌基督這樣說,並不是說他反對人有起誓的行為,而是要人將發誓看成是一種心靈的生命。他自己有很多時候在傳揚上帝國的信息時,也會用這樣的語句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和合本的用語,現代中文譯本用「鄭重地」,參考約翰福音十三:16、20、21、38)這種語句其實就是一種誓約之語。不論是對上帝,或是對人,都要有一致的態度,不能有二分法的態度。而如果人是個誠實的人,發不發誓已不是重要,因為那人所說的話就是在向上帝負責。

這段經文給我們帶來很好的信息:

一、在我們所生存的環境四周,都有上帝同在,不論我們身在何處,祂就在我們的身邊陪伴著我們的腳步。

這一點認識實在太重要了。我就常常發現有不少人以為上帝只在教會的禮拜堂裡,因此,來禮拜的時候就比較正經一些,離開了禮拜堂就以為上帝不在他身邊了,這種想法和觀念是不正確的。而最為嚴重的就是連在禮拜堂的敬拜也是一種虛應的態度,這就未免太侮謾上帝了。

當耶穌基督在敬告當時的猶太人注意不要隨便指著天、地或耶路撒冷,甚至是人自己頭上的毛髮發誓時,他也是在告訴我們,在我們生活的每一個地方,都有上帝的同在,任何一舉一動都與上帝的愛與拯救有關。耶穌基督不要我們將信仰上帝與生活分開,而是應該連接在一起。上帝不只是住在天上,也住在地上;祂住在那最為神聖的地方,也住在我舉手即可觸及之處—頭髮。我們生活的每一個腳步,都與上帝的創造和慈愛有密切的關係。基督徒就應該用這樣的態度來看信仰的問題。這樣才不會使我們將上帝看成是禮拜天的上帝,是禮拜堂的上帝,是只有在危難中才使我們想到的上帝,而是與我們生活的每一個環節相扣,緊密結合在一起的上帝。

二、用誠實的心來建立我們的社會生活。

我非常喜歡耶穌基督所說的這句話:「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者。」我常在各處演講的時候,提到這句話。

今天台灣社會最糟糕的是已經失去了誠實的生活環境,欺騙、狡詐充滿在我們生活的每一個角落。最糟糕的是幾乎是將欺騙、撒謊看成是生活的一種必須態度,這也是我們今天在台灣社會覺得動亂不安的地方。這幾年來我常在民意代表選舉的時候,為在野的民進黨站台助選演講,每當聽到有助講員在台上大聲呼籲選民將買票錢收起來沒關係,只要不要將選票投給那位買票者就好,我就會很痛心。最使我痛心的是,連身為大學教授也認同這種不應該有的拿錢行為。有好幾次我都會和人家辯論這種看法;我認為拿賄選的錢不對就是不對,不用給予合理化,否則我們就是是非不分了。我們不能因為要反對國民黨的統治,就可以允許反對黨或是在野也者使用不正當的手段來贏得選票,如果我們是用這種不應該有的態度取得選票,也會跟國民黨長久以來的統治一樣,為了要維持政權,不擇手段,結果是是非不分,這才是今天台灣社會混亂最基本的原因。

今天的基督徒必須有這樣的使命,就是努力用我們信仰來建立台灣社會成為一個誠實不欺的社會,從這裡開始,我們才能期盼上帝看見上帝賜給我們最大的恩典:上帝就在我們身邊。因為欺騙使我們看不見上帝的愛,只有誠實的人才會體會出上帝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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