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三講:看見神蹟還求神蹟

經文:馬太福音十五:29—十六:4

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記載一個比較特別的故事,那就是耶穌基督再次大顯神蹟給四千多人飽食。這個故事也同時出現在馬可福音書裡,這樣我們知道耶穌基督行了兩件這樣的神蹟,第一件事用五個餅和二尾魚給五千人以上的群眾飽食又有餘。
這個五餅二魚給五千餘人飽食又有餘的神蹟故事,在四本福音書中都有記載。現在又出現了這個用「七個餅和幾條小魚」給四千餘人吃得有剩,但是這件神蹟奇事卻只出現在馬太和馬可二本福音書中。

有不少人認為這個給四千多人吃得有剩的神蹟故事,是前面一個給五千餘人飽食的神蹟故事的重複,認為是同一事件,而有不同的傳述,是作者將兩種不同的傳述記錄下來而已。是否真的如此,至今仍舊是有待聖經學者的考證,不過,我們不妨將五餅二魚的神蹟和這件給四千餘人飽食的神蹟做個比較,看看這二者之間的異同點在哪兒,這樣或許會幫助我們瞭解整個故事的概況;
經文:馬太十四:13-21馬太十五:32-39備註事件:五千餘人飽食神蹟四千餘人飽食神蹟材料:五餅二魚七個餅和幾條小魚時間:傍晚的時候群眾已經跟隨他們三天了地點:海邊、坐在草地上在山上、坐在地上十五:29、35對象:來尋求治病者來尋求治病者共同點:地點偏僻
來尋求治病者地點偏僻
來尋求治病者十四:13\十五:33結果:剩下碎屑裝滿十二個籃子剩下的碎屑裝滿七個籃子

從上述的資料可以發現這兩個神蹟奇事只有兩個共同點,其一是地點都是在偏僻的地方(五千餘人的是在海邊的偏僻處;四千餘人的是在山上人少的地方);其二是這些群眾幾乎都是來尋求耶穌基督醫治的,當然我們也可以想像其中有人是陪著病患來的。聖經的作者是在強調這些人都是因身體的疾病造成生命的痛苦,當耶穌基督看見他們成群結隊地來到他那兒的時候,「動了惻隱的心,治好他們的疾病」(馬太福音十四:14)。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的這段經文內容:

第十五章廿九至卅一節:耶穌離開那地方,來到加利利湖邊。他上了山,坐在那裡。群眾又來找他,並帶來跛腳的、瞎眼的、殘廢的、啞巴的,和許多患其他疾病的人,安置在耶穌腳前;耶穌一一治好他們。那群人看見了啞巴的說話,殘廢的復原,跛腳的走路,瞎眼的看見,都非常驚奇,也都讚美以色列的上帝。

這段醫治神蹟的記錄是耶穌基督行給四千餘人飽食神蹟的前提記事,與馬可福音書在編輯記錄上不太一樣;

馬可福音書記載耶穌基督給四千餘人飽食的神蹟之前,是記載耶穌基督從外邦人的地區—泰爾、西頓回來到加利利湖。在那地方醫治好一個既聾又啞的病人,這個人是別人帶他來看耶穌基督的(馬可福音七:31-37)。接著作者說「過了不久,另外一大群人聚集在一起」,然後再接下來就是這段給四千餘人飽食的神蹟奇事之記事(馬可福音八:1-9)。

這一段神蹟奇事在馬太福音書所記載的情形就不太一樣;馬太福音說耶穌基督從泰爾、西頓回來到加利利湖邊,然後就上了山,群眾帶來許多病患來看他,當然是希望得到他的醫治。然後,接下去才是這件給四千餘人飽食的神蹟。

福音書的作者告訴我們耶穌基督早在加利利就已經很有名了,原因是與醫治的能力有關;馬太福音書的作者在耶穌基督開始出來宣揚天國福音時,就有過這樣的記錄說:「耶穌走遍加利利全境,在各地方的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治好民間各樣的疾病。他的名聲傳遍了敘利亞,因為那裡的居民把患各種病症、經歷各樣痛苦的人,例如被鬼附身的、癲癇的、癱瘓的,都帶到他跟前來,他一一治好了他們。成群的人從加利利、十邑、耶路撒冷、猶大,和約旦河對岸一帶來跟隨他。」(馬太福音四:23-25)我們可以從這段記事瞭解到耶穌基督早在一般民眾的心中就是很有名聲,人人知道他的醫治能力。他的能力甚至是所有摸著他衣服的人也會得到醫治(馬太福音九:20-22、十四:36)。

很有意思的是,當得到醫治的病人好起來後,不但是病人自己,連看到的群眾也會「讚美以色列的上帝」。可是,這種「讚美上帝」的信心並沒有持續,因為他們總是忘了耶穌基督行這些醫治的神蹟奇事之意義是甚麼?耶穌基督就曾對那些想拿石頭打他的猶太人說:「你們縱使不信我,也應當相信我的工作,好使你們確實知道父親在我的生命裡,我也在父親的生命裡。」(約翰福音十:38)這是一件很值得我們省思的地方,因為若是只看到外表的身體疾病的醫治而讚美上帝,但卻忘了耶穌基督醫治能力所要代表的意義,那就枉費了他行醫治神蹟奇事,以及讚美所發出歌聲的意義了。

第卅二至卅三節:耶穌叫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很替這一群人擔心,他們跟我在一起已經三天,現在沒有甚麼可以吃的了。我不願意叫他們餓著回去,恐怕會在路上暈倒。」

在這次是耶穌基督主動提起要提供食物給群眾吃,跟上次的神蹟是門徒要求遣散群眾不一樣(除了約翰福音書的記載是耶穌基督主動對腓力說:「我們到哪裡去買食物,好讓這些人都吃飽呢?」約翰福音六:5)這次是他主動叫門徒過來問在「哪裡去找足夠的食物給這一大群人吃飽」?而且上次門徒對耶穌基督要求遣散群眾之時,他是要門徒自己設法弄食物「給他們吃」。這次他表示了對群眾跟著他三天久的時間,有的已經餓了很久。他「擔心」他們。

我們要注意的是「擔心」這個字;台語聖經以及和合本聖經都用「憐憫」是較妥當的譯文,因為「憐憫」才能表達出耶穌基督在傳福音工作時,遇到人們有苦難的心境。這個字眼與第九章卅六節耶穌基督走遍各城市鄉村,看到許多人有如羊沒有牧者一般,於是動了「惻隱」的心,這兩個字是同樣的,也就像他遇到那位因長大痲瘋的病患來跪在他面前,尋求他醫治時,耶穌基督動了「惻隱」之心一樣。因此,我們可以瞭解到「憐憫」所代表的就是整個聖經所要傳達的信息:上帝對人類的苦難生出憐憫的心。我們也可以說這個字就是這段故事中心點。

「已經三天」,這些群眾顯然不只是來找耶穌基督治療他們或他們親友的病,他們也是來聽他傳講天國的信息,否則他們不會留在那兒那麼久的時間,因為如果無心聽天國的信息,或是聽不進去,在病被治療好的時候就會各自回家去了。我們也可同時從人的好奇心來瞭解,其中也可能有人是因為看耶穌基督在替人看病而看到流連忘返。但是,他們是留在耶穌基督身邊已經足足有三天久的時間了。

我們當然可以瞭解這些人來的時候,他們的身上應該有隨身攜帶食物才對,因為這是猶太人出門的習慣。如果這些人當中有人是外邦人的話,在這三天中,他們也已經用盡了他們自己的食物了。因此,耶穌基督才回說「現在沒有甚麼可吃的了」來提醒他的門徒。更值得注意的是:他們當中有人已經因為沒有得到食物吃,且不是一餐、二餐,恐怕是一天、二天都沒足夠食物足以充飢,因此耶穌基督說如果他們就這樣回去,「恐怕會在路上暈倒」。依照馬可福音書的資料我們知道他們當中有人是「從遠方來的」,這些人很可能就是從泰爾、西頓一路跟隨耶穌基督下來的吧。若是,那麼他們很可能就是外邦人,要從猶太人中得食物,確實是會有困難,因為猶太人通常只把「鄰舍」定位在自己同胞範圍裡,不會用在外邦人身上(參考路加福音十:25-37),因此,外邦人有飢餓的,恐怕也不易得到猶太人的施捨,而猶太人更不太容易從外邦人手中拿過食物來充飢。這樣看起來,耶穌基督這次會再行這偉大的神蹟奇事,讓我們看出他主要的目的,很可能就是要讓群眾去反省思考:作為一個猶太人能夠伸出援手分享自己的食物給需要的外邦人,就是神蹟的顯現;不同族群若能彼此分享食物,也就是在見證上帝偉大的慈愛。

第卅四至卅五節:門徒說:「在這偏僻的地方,我們哪裡去找足夠的食物給這一大群人吃飽呢?」

耶穌問他他們:「你們有多少餅?」

他們回答:「七個餅和幾條小魚。」

當門徒們表示有困難時,耶穌基督主動問他們有多少食物?這可以看出門徒們是有準備足夠的食物。但是這些食物可能只夠他們自己用,要提供給那麼多人,可就不是他們的能力所及的了。只是,我們不得不想這樣的事情:他們不是曾看過耶穌基督用五餅二魚給五千人飽食過嗎?怎麼會沒有想到這件事呢?為甚麼還問耶穌基督說:「在這偏僻的地方,我們哪裡去找足夠的食物給這一大群人吃飽呢?」

這裡說門徒手中有「七個餅和幾條小魚」,但是馬可福音書則說只有「七個餅」(馬可福音八:5)。而耶穌基督所問的也是「你們有多少餅」,並沒有提到說「魚」的事。

「七」,這個數字在猶太人看來是有特別意義的,因為它跟上帝的創造有關係;因此,用「七」個餅,似乎也在表明這是一個含有「創造」的意義在內了,這是在告訴我們耶穌基督有創造神蹟奇事的能力,就像上帝的創造一般。

第卅五至卅八節:耶穌吩咐群眾坐在地上,拿起那七個餅和幾條小魚,感謝上帝,擘開,遞給門徒;門徒又分給大家。大家都吃,而且吃飽了。門徒收拾剩餘的碎屑,裝滿七個籃子。吃飽的,婦女和小孩子以外有四千人。

上次是很清楚地說群眾是一組一組地坐在草地上,每組有五十人的,也有一百人的(馬可福音六:40)。現在是只提到叫群眾坐下。跟上次一樣,耶穌基督在祝福那些餅和小魚後,將之分給門徒,再由門徒分給群眾。

剩餘的有碎屑裝滿七個「籃子」。請注意這裡用「籃子」的字眼跟上次用「籃子」之字眼在希臘文的用字上是不一樣;和合本聖經為了分別,在前一個神蹟用「籃子」的字,後者這個神蹟則是用「筐」的字,這二者之間顯然有所不同(台語聖經剛好與和合本的聖經用字相反)。現代中文譯本都是用「籃子」就分別不出來了;因為前者所謂的「籃子」,是一般猶太人平常攜帶在身上的用的小袋子,在那袋子裡通常有裝著用羊皮雕刻的十誡,或是申命記第六章五節的經文:「你們要以全部的心志、情感,和力量愛上主—你們的上帝。」這句話。袋子裡也裝簡單出外用的食物,以免因為餓的時候而必須向外邦人買東西來吃。所以這種所謂的「籃子」,其實是隨身攜帶的「袋子」。但是「筐子」就不太一樣了;有人說這是外邦人用的「袋子」,其實這種「筐子」是用來裝東西的,因此並不方便平時隨身帶出門。如果說這次「裝滿了七個筐子」,其容量可能就會比上次的「裝滿了十二個籃子」要多出來很多。

馬太福音書特別強調「吃飽的,婦女和小孩子以外,有四千人」,但是馬可福音書則是說「吃的人數約有四千」,並沒有像馬太福音書提及不計算婦女和小孩子,這樣看來是不一樣了;馬太福音書所記載的人數是比馬可福音書的人數要多出許多,因為單單是男人就有四千人呢。

第卅九節:於是耶穌遣散群眾,然後上船,往馬加丹地區去。

這裡又是耶穌基督遣散群眾,他一直是這個神蹟的主導者。

「馬加丹」,這跟馬可福音書所記載的「大瑪努他」名稱(馬可福音八:10)不一樣;有人說「馬加丹」是位於加利利湖西北方約卅二公里的地方,但是跟「大瑪努他」一樣,至今都是不可考的地名了。

第十六章一至四節:有幾個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見耶穌,想陷害他,所以要求他顯個神蹟,證明他所做的是出於上帝。耶穌說:「傍晚,你們說:『明天一定是晴天,因為天邊有紅霞。』早晨,你們說:『今天會有風雨,因為天色暗紅。』你們很會觀察天色,卻不能夠洞察這個時代的徵兆!這時代的人竟是那麼邪惡、淫亂!你們要求神蹟嗎?除了約拿的神蹟,你們再也看不到別的神蹟了。」

耶穌說完,就離開他們走了。

這一段經文也記載在馬可和路加二本福音書中;馬太和馬可二本福音書都是將這個記事緊接著編排在四千人飽食神蹟的事件之後,因此讀起來讓人覺得這些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見耶穌基督(馬可福音書只提到法利賽人,並沒有說撒都該人也在內),並求神蹟以證明是出自上帝,是衝著這個四千人飽食的神蹟奇事而來。路加福音書的記載則完全跟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無關,作者路加將這段從天象景觀看時代現象的言論,是記載在屬於耶穌基督言論集的一部份(參考路加福音十二:54-56)。

依照馬太福音書的寫法來看,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法利賽人提出這樣的要求,他們前也曾與經學教師聯手來要求耶穌基督顯現神蹟給他們看,那次是在耶穌基督醫治好一位被鬼附身而有聾啞病症的人,引起法利賽人不悅,說耶穌基督「是倚仗鬼王別西卜」的能力趕鬼。當耶穌基督做出辯駁之後,他們又提出這樣的要求,並且是與經學教師聯手一起提出。當時耶穌基督就曾指責他們說:「這個時代的人多麼邪惡、多麼沒有信心哪!你們就要求我顯神蹟嗎?不,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再也沒有別的神蹟給你們看了。」(馬太福音十二:38-39)而這次是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聯手來找耶穌基督,要求他用神蹟來證明自己是來自上帝的。作者很清楚地表示他們來找耶穌基督顯現神蹟,壓根兒就是不懷好意的,是為了想陷害耶穌基督的。

馬可福音書的寫法不一樣;作者提到來要求神蹟的是法利賽人,並沒有撒都該人在內。而且這些法利賽人來的時候,已經跟耶穌基督辯論過了一段時間,然後為了要「陷害他」,才又要求他顯個神蹟來證明(馬可福音八:11)。再者馬可福音書的記載是簡單多了,少了這段對天象的隱喻。但是卻很清楚地表明出耶穌基督對法利賽人要求的拒絕。而且所用的句子是很嚴厲的:「這時代的人為甚麼要求神蹟呢?我告訴你們,這時代的人是不配看神蹟的!」(馬可福音八:12)為甚麼耶穌基督會說他那個時代「是不配看神蹟的?」其實耶穌基督一直是在行神蹟,他們一定看過,只是他們認為耶穌基督所行那些醫治神蹟之能力來源,是因為「被別西卜附身!他是倚仗鬼王趕鬼的!」(馬可福音三:22)他們現在所要求的神蹟,大概就是希望耶穌基督顯個醫治神蹟以外的,例如像是約拿那樣的,或是像是從天上降下嗎哪,或是雲柱、火柱等這些摩西時代他們祖先所經驗到的才要相信,因此,耶穌基督斬釘截鐵地說:「這時代的人是不配看神蹟的!」

馬太福音書的作者也提醒我們,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找耶穌基督,並要求神蹟是因為要「陷害他」。我們提過耶穌基督有特殊能力,他會知道人內心所想的事(參考馬太福音九:3-4),因此,當這些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要求他顯現神蹟時,耶穌基督當然會知道他們內心真正的用意。他用天象的變化景觀來提醒這些試探者,既然知道天氣景觀的變化就會知道氣候的轉換,也應該知道上帝的僕人—真正的彌賽亞來臨的不同徵兆才對!尤其是在耶穌基督一連串的對那些有病的人,甚至死人的復活等等這些偉大神蹟奇事的出現,這些宗教領袖應該知道其中的意義必定不一樣啊!

第四節可以說是很強烈指責的句子;在這裡耶穌基督指出他那個時代簡直就是個「邪惡、淫亂」的時代!馬可福音在這裡並沒有用這麼嚴厲的句子,但是在後來對門徒和跟隨者的教訓中,耶穌基督也提到這樣的話說:「在這淫亂和邪惡的時代裡,如果有人以我和我的教訓為恥,och.」(馬可福音八:38)而在前一次對那些要求神蹟的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耶穌基督除了說邪惡外,又說那時代的人是「多麼沒有信心哪!」(馬太福音十二:39)

「淫亂」,這不是指著男女之間的關係問題,而是指出人的內心不是「除了上帝以外不准有別的上帝」的意思,是指人的心中有兩位以上的上帝而言。因為猶太人都清楚他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就是一種如同「夫婦」的關係,是「丈夫和妻子」的關係,先知何西阿的信息就充滿了這樣的教訓。也就是說:人對上帝不忠,就是一種信仰上的淫亂行為。換句話說:人沒有真正忠實地在敬拜上帝,心中不是尊上帝為主,這樣的信仰就是一種「淫亂」的信仰,是一種背叛上帝的行為,就像一位妻子背叛她的丈夫一般。

這段經文給我們帶來好的信息:

一、關心人類社會的苦難,給予必要的支援乃是教會存在的責任。

我們看到耶穌基督在山上與那些「跛腳的、瞎眼的、殘廢的、啞巴的,和許多患其他疾病的人」在一起,聖經說人們是將這些人「安置在耶穌腳前」,我們可以想像得到這些人都是當時社會中的邊緣人,他們當中必定有許多人因為身體的疾病甚至被拒絕進入會堂或聖殿裡去敬拜上帝。我們在福音書中從來沒有看到耶穌基督拒絕過對那些身體有殘疾的人,沒有,他是一看到人的身體有了疾病,就生出「憐憫」的心來醫治他們。他看到這些群眾已經連續三天跟他在一起,他就想到他們飲食的缺乏和需要。
今天的教會應該從這個方向來思考和反省:我們是否有常常在注意今天社會的需要是甚麼?我們是否有發現到今天社會裡最邊緣的族群是甚麼?雖然我們都知道給人釣竿,比給人魚吃要好,但是,當人都在痛苦難耐中的時候,又將如何奢談拿釣竿去釣魚呢?如果我們連眼前看得見的苦難都生不出憐憫的心,都不願意伸出援手,也不願意與社會邊緣人同在一起,來關心他們,以實在的行動來表明我們對他們的愛的時候,那我們又將如何傳講上帝在耶穌基督裡對人類社會苦難的愛呢?很難耶!

二、我們必須再次告白我們生命的主是誰?

當那些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在要求耶穌基督顯個神蹟給他們看,用以證明他是出於上帝的時候,耶穌基督是如此嚴厲地譴責他們的信仰根本就是一種「淫亂、邪惡」的信仰!很清楚地,耶穌基督就是在指責他們對上帝的輕信,甚至是不信,他們寧願相信傳統的規律遠勝過聖經的教訓(馬太福音十五:6)。而他們卻是當時的宗教領袖啊。

這一點是很值得我們注意的;今天的教會是否也會這樣,將傳統的規律看成比聖經的教訓更重要?是否也輕看了聖經的教訓?特別是今天的傳道人和長執們。如果我們真的是看聖經的教訓為重,以上帝為我們教會的主,那麼,我們必須好好來反省一下:我們是否有確實遵行聖經的教訓?我們教會是否以人為中心,而忘了有上帝在我們當中?如果一間教會說:我們的教會如果沒有某某人就會倒或會亂,這樣的教會就不能算是尊上帝為主的教會,也可以說這樣的教會就不是對上帝忠貞的教會,這樣的信仰就不是以「除了上帝以外沒有別的上帝」的信仰,那是以人為中心的信仰,這樣的信仰便成為是一種有「兩個主」的信仰,也就是耶穌基督所在譴責他那時代的景況—是個淫亂、邪惡的信仰型態。

三、能夠與我們歷史上所不願意在一起的人分享我們維持生命的飲食,就是一件偉大的神蹟奇事。其實,會分享,就是神蹟,因為只有分享才會足夠且有餘。

不論是五千餘人飽食的神蹟奇事,或是這件四千餘人飽食有餘的神蹟奇事,都在說明一件重要的信息:分享就是愛,愛就是神蹟,就是在見證上帝的救恩。

在這件用七個餅和幾條小魚給四千餘人飽食的神蹟奇事裡,作者特別提及群眾有很多是那些身體殘疾有恙的人;而我們也瞭解到耶穌基督剛從外邦人的鄉鎮回來,有人是跟著來到接近猶太人社區的地方,因此,群眾中也有人可能就是外邦人。有可能耶穌基督就是用他那特有的能力,使七個餅和幾條小魚變成足夠給四千餘人飽食又有餘。但是,也可能就是因為耶穌基督願意與他們分享所帶來僅剩的七個餅和幾條小魚,使他們原本不能同食在一起的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能因而在一起共食,或是一起分享他們所各自帶來的食物,這件偉大的神蹟奇事就是這樣子產生的!

會分享就是最偉大的愛。我一直相信:一間教會要見證上帝的愛,最快的方式也是最好的方法,就是分享。把我們有的與別人一起分享。如果能與我們所不喜歡的人分享,那樣的愛則更偉大。因為分享就是愛的具體表現,而上帝就是愛。如果我們能從分享著手來見證我們對上帝的愛的回應,上帝創造的神蹟必定會在我們身上繼續顯現出來。我們應該瞭解:不會分享的教會是不能見證上帝的愛的教會。這樣的教會談上帝的愛,距離就更遠了,因為它根本就是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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