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九講:擁有財富的困擾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08-12 12:09
經文:馬太福音十九:16-30
這是一個我們所熟悉的故事,在馬可福音第十章十七至卅一節、路加福音第十八章十八至三十節也都有記載;如果我們將這三本福音書所記載的這個故事加以比較來看,就會發現很有趣的、且不盡相同的地方,但是我們也可以從因為作者的不同,在落筆和編排上就顯出重點之差異。
馬可福音書將這個故事編輯在耶穌基督祝福小孩的事件之後,在他第三次預言自己將在耶路撒冷受難之前,就在他強調上帝國是要像小孩子般的人才有份得以進入時,有人來詢問要進入上帝國的永恆生命裡。而在他感慨地提到「有錢人成為上帝國的子民是多麼難哪」之後,他緊接著就是馬上走在前頭往耶路撒冷的路上去,而且是告訴他的門徒,此去是要面對被定死罪、被殺害,但是「第三天,他要復活」。這讓我們看出馬可福音書作者的用心,他要告訴讀者們注意:
天國是跟卑微的人有份,這種卑微是卑微到跟小孩一樣;軟弱是軟弱到被人釘十字架上。
因此,天國跟「財富」完全是兩種不同的領域。甚至走天國這條路是這樣地辛苦呢。另一方面,作者也有意要凸顯出耶穌基督的門徒們,雖然是跟隨他那麼久的時間,但是卻對他在宣揚的天國信息依舊不甚明白。因為在接下去就出現了門徒中的雅各和約翰來要求分坐他「榮耀的寶座上」之左右邊,這更叫耶穌基督感慨到極點,因為天國既然跟財富扯不上關係,也跟權位高低階沾不上邊啊。
路加福音書的作者可以算是對人的生命現象看得很透徹的一位作者;雖然他也是跟隨馬可福音書的作者將這個故事編輯在耶穌基督祝福小孩,和第三次預言受難之間,但是,在第十八章裡,他從一位寡婦開始談到上帝對那卑微者的看顧,進而再提及到上帝對當代社會所鄙視的稅吏,因為有謙卑認罪的心向上帝祈求赦免,而得到上帝的接納;然後作者記載了耶穌基督祝福小孩、財主的困難、第三次預言。我們要注意的是在第三次預言受難之後,作者緊接下去與馬可福音書不同的地方,是作者繼續他對天國內涵的看法;作者繼續強調會得到耶穌基督眷顧的,就是那些相信他就是「大衛子孫」(彌賽亞、拯救者之意)的人,而這種人常常是那些當代社會最嫌棄的人,看,有瞎子乞丐是這樣呼喊著耶穌基督就是「大衛的子孫」;然後是耶穌基督決定去撒該的家作客,他公開讚揚撒該說:「今天救恩來到這一家了!」(路加福音十九:)然後,耶穌基督說了一個有關天國的比喻,來說明上帝主權的意義。最後才描述他如何地走向耶路撒冷去。
馬太福音書在編排上的手法更是特別;作者一向對猶太人有特殊的情感,因為他寫這本福音書就是為了猶太人的需要而寫,因此,在編寫上就會凸出猶太人的弊病和問題的癥結所在。馬太福音書的作者是四本福音書中提到有關天國比喻最多的一本福音書。就在這個財主來詢問有關永恆生命問題之後,作者又繼續提到跟錢財有關的天國之比喻,這個葡萄園的比喻更清楚地說明到主管財富的不是人自己,而是天國的主人,這主人就是上帝本身。必須弄清楚這個觀念我們才能瞭解耶穌基督所在強調的天國之比喻到底是在指著甚麼來說的。
現在任我們來看看所讀的這段經文內容:
第十六節:有一次,有人來見耶穌,說:「老師,我該做些甚麼善事才能夠得到永恆的生命呢?」
馬太福音書的這個寫法讓我們看起來就覺得這是個獨立的個案;「有一次」這個詞,就將原本是整個往耶路撒冷去的路徑給分開了。但是馬可福音書的寫法則是說明了發生的背景,乃是在耶穌基督和他的跟隨者「剛要上路」去耶路撒冷(馬可福音十:17、32)的途中所發生的事件。
「我該做些甚麼善事才能夠得到永恆的生命」這句話很清楚地暴露出問題的中心是甚麼。
我們要注意的是馬太福音書記載這個人所提出的問題和馬可以及路加二本福音書所提出的問題不一樣;馬太福音書強化這個人在詢問的問題焦點是「做甚麼善事」。這表示出這個人有一個基本觀念:「行善事」應該跟得到永恆的生命有關係,所以他想明白哪一種「善事」是可以達到「永恆生命」的境界。
但是馬可和路加二本福音書都不是這樣記載,而是記載這個人將耶穌基督看成是「良善的老師」,然後才問「做甚麼事才能夠得到永恆的生命」。由於這個人認定耶穌基督是「良善的老師」,因此,耶穌基督的回答裡就不同了;他的回答是先說明「上帝以外,再也沒有良善的」(馬可福音十:18,路加福音十八:19)。
其實,猶太人對那些教律法的拉比通常在稱讚他們的時候,都會說他們是「良善」的老師。馬太福音書的作者可能為了要區隔耶穌基督是跟那些教法律之經學教師的角色不一樣,因此不用馬可福音書所用的句子,而改用「做些甚麼善事」來做問題。事實上也是因為猶太人普遍有這樣的觀念:以為多行善事,必能得到上帝的垂青。很多宗教信仰都是持這個觀念的。
另外馬可福音書說這個人是「跑過來,跪在他(耶穌基督)面前」(馬可福音十:17)問這個問題。馬可福音書的作者有意凸顯出這個人的真心和謙卑的態度。路加福音書說出這個人的身分是「猶太人的領袖」。如果將馬可和路加二本福音書加在一起來看的話,那就顯現出這個人的敬虔和實在,他沒有因為自己的社會身分高,就驕傲,相反地,他是謙卑地跪在耶穌基督的面前,這可就不太簡單了;因為在那個時代,猶太人的領袖們是一直在找機會要除去耶穌基督,恨不得找到機會,現在卻出現一位「猶太人的領袖」來向耶穌基督請教問題,且是跪在他的面前,難怪馬可福音書的作者說耶穌基督「定睛看」這個人,「心裡很喜歡他」(馬可福音十:21)。
財富確實會帶給人許多希望和歡樂,但是卻與「永恆的生命」有距離。整個故事告訴我們這個人基本上是個很有錢的人,但是有錢並沒有除去他心中的煩惱,沒有解決他心中所希望得到的「永恆的生命」之問題。這種「永恆的生命」恐怕是自有人類以來就在追尋的,迄今仍舊是大多數人努力的目標。
第十七節:耶穌回答:「你為甚麼問我關於『善』的事呢?只有一位是善的。如果你要得到永恆的生命,就應該遵守誡命。」
耶穌基督的回答就很清楚地矯正了這個人(猶太人的領袖)的看法;作為一個猶太人應該知道:沒有一個好人(詩篇十四:1-3、五十三:1-3),除了上帝以外,世人都犯了罪,沒有完全的人。而作為一個猶太人的領袖更應該清楚這個基本觀念。這也就是為甚麼馬可和路加二本福音書用「上帝以外,再也沒有良善的」這樣的句子來回答這個猶太人的領袖。
很可能這個人確實是如同路加福音書的作者所說的是猶太人的領袖,因此,他必定對猶太的法律很清楚,因此,耶穌基督的態度仍舊跟過去一樣,就是帶這個人回到聖經裡來。
「遵守誡命」,這是作為一個猶太人最大的生活使命;「誡命」是指摩西的法律而言。他既然是個猶太人的領袖,必定對摩西的法律很清楚。
第十八至十九節:他就問:「哪些誡命呢?」
耶穌說:「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竊;不可作假證;要孝敬父母;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
在馬太福音書的筆下,這位猶太人的領袖還問耶穌基督這個「哪些誡命」的問題,這就顯得有點唐突了!因為作為一個猶太人領袖(路加福音書的資料)不可能不知道要遵守的是甚麼誡命。但是他卻提出這個問題,這就跟路加福音書的作者,在描述一位法律教師帶著「試探」的心情來詢問耶穌基督「誰是我的鄰人呢」(路加福音十:25-37)是同樣的心態。當然,就像我在前面已經提過的,這個「猶太人的領袖」在馬可福音書作者的筆下是非常虔誠地「跪在」耶穌基督面前,為的是瞭解「永恆生命」之道。他應該不會是心存「試探」的意念來找耶穌基督。可是問這個問題未免令人覺得納悶啊。他應該不是這樣的;這也就是為甚麼在馬可和路加二本福音書的作者都是用「你一定曉得這些誡命」(馬可福音十:19,路加福音十八:20)的句子來回答這個人。
我們看到耶穌基督是很清楚猶太人心裡想的是甚麼,要的是甚麼?他很清楚又明白地告訴這位來詢問「永恆生命」之道的人,照摩西法律中所規定的「十誡」去遵行就夠了。這樣的回答對猶太人來說幾乎就是標準答案,因為依據「十誡」的第三誡就有這有這樣的句子說:「愛我,遵守我命令的人,我要以慈愛待他們,甚至到千代的子孫。」(命令與誡命同字)申命記的作者在第六章就這樣寫著上帝說的話:
「以色列人啊,你們要留心聽!上主是我們的上帝;惟有他是上主。你們要以全部的心志、情感,和力量愛上主—你們的上帝。今天我向你們頒佈的誡命,你們要放在心裡,殷勤教導你們的兒女。無論在家或出外,休息或工作,都要不斷地溫習這誡命。你們要把這誡命繫在手上,戴在額上,寫在家裡的門框和大門上。」(申命記六:4-9)
我們可以說這段經文是整本聖經最重要的一段經文。更明白地說:摩西從上帝所領受的「十誡」之最基本的一條,就是第一誡:「我以外,你不可敬拜別的神明。」(出埃及記二十:3,申命記五:7) 耶穌基督就是用「十誡」的內容來回答這個人。不過很有意思的是耶穌基督回答的不是最基本的、最最重要的第一誡,而是「十誡」中其他的第五、六、七、八、九等誡命。另外馬太福音書特有的是加上了「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這句出自利未記第十九章十八節的話語,也屬於摩西的法律規定。在路加福音第十章那位來試探耶穌基督詢問有關「做甚麼才能得到永恆的生命」之道的法律教師,他在回答耶穌基督的問題時就是用這樣的句子作答:
「你要以全部的心志、情感、力量、和理智愛主—你的上帝,也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
耶穌基督在聽到後,就回答他說:
「你答得對,照這樣做,就可以得到永恆的生命。」(路加福音十:27-28)
這讓我們有一個完整的瞭解:整個摩西法律的中心思想就是這兩條:其一是愛上帝,其二是愛鄰人如同愛自己。
第二十節:那青年回答:「這一切誡命我都遵守了,還要做些甚麼呢?」
這裡馬太福音提供了特有的資料背景,就是這位路加福音書所說的「猶太人領袖」(和合本用「官」),原來是一個青年人。這樣我們可以看出整個面貌了:這個人是有社會地位的「官員」,且是年輕的,看來條件是很不錯的。更重要的是他回答耶穌基督所提出的問題時,回答說這些誡命是他「從小」的時候(馬可和路加二本福音所用的話)就都已經遵守了。這可看到他的家教之嚴謹和涵養了。
但是問題就出在這裡;他心中仍然覺得不夠,因為如果他心中有滿足,就不會來詢問「我該做些甚麼善事才能夠得到永恆的生命」這樣的問題。一般猶太人是堅決相信只要守住摩西從上帝那兒所領受的「十誡」就夠了,就能夠得到「永恆的生命」了。但是這個年輕的官員顯然並不這樣認為,他的心中有苦悶,他的瞭解與一般猶太人不一樣,他來是真的要問清楚,到底生命的真正問題在哪兒?否則他不必如此虔誠地「跪在」耶穌基督的面前請教問題。當耶穌基督用那樣普遍流行的答案回答他時,他還是不滿足地繼續問:「還要做些甚麼呢?」換句話說,遵守「十誡」(或是說摩西法律)並不是一定可以使人的到「永恆的生命」啊。我們來看看耶穌如何說的;
「摩西不是把法律頒佈給你們嗎?可是你們沒有一個人遵守法律。」(約翰福音七:19)
司提反在譴責當時猶太人是這樣說的:
「你們是接受了上帝法律的人;這法律是由天使傳下的,而你們卻不遵守法律!」(使徒行傳七:53)
使徒保羅是當代猶太人社會裡研究法律的菁英之一,但他在皈依基督耶穌之後,卻是這樣宣揚見證說:
「同胞們,你們都應該明白,赦罪的信息就是耶穌傳給你們的。你們要知道,摩西的法律不能使你們解脫一切罪;可是每一個信耶穌的人都能從罪得到解脫。」(使徒行傳十三:38-39)
「我們知道,法律的命令是向在法律下的人說的,為要全世界的人都服在上帝的審判下,使人不能再有甚麼藉口。因為沒有人能夠靠遵守法律得以在上帝面前被宣判為義。法律的效用不過是使人知道自己有罪罷了。」(羅馬書三:19-20)
「我們的結論是:人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只藉著信,不是藉著遵守法律。」(羅馬書三:28)
「以遵守法律為憑藉的人都是活在咒詛之下。因為聖經上說:『凡不事事遵守法律書上一切規條的人都要受上帝咒詛』。可見沒有人能靠遵守法律而得以跟上帝和好;因為聖經上說:『藉著信而得以跟上帝和好的人一定得到真生命。』(加拉太書三:10-11)
我們可以從以上的經文看出法律不過是讓我們知道我們的罪,卻不能使我們得到真實的生命。因此,這個年輕人,且是猶太人的領袖,他應該是很明白這個問題的中心,也因此他才向耶穌基督提出這個問題。
第廿一至廿二節:耶穌說:「如果你要達到更完全的地步,去賣掉你所有的產業,把錢捐給窮人,你就會有財富積存在天上;然後來跟從我。」
那青年一聽見這話垂頭喪氣地走開了,因為他非常富有。
馬可和路加二本福音書是用「你還缺少一件」,這是馬太福音書所說的「如果你要達到更完全的地步」的話。其實這句話也在說明了摩西所頒佈給以色列人民的法律是不完全的。那是在約束人們一般生活上的規律,對於一個真實完全的人,是去面對上帝的審判,這恐怕就如同聖經的作者所一再強調的:所有的人都犯了罪。以上帝的標準來看人,人實在是難以隱藏自己的罪。法律看的是表徵上的行為。我們可以從耶穌基督在登山寶訓中對姦淫的解說得到這樣的瞭解:「然看見婦女而生邪念的,在心裡已經跟她犯姦淫了。」(馬太福音五:28)看吧,這就是法律和上帝審判人內心之間的差距啊。
「如果要達到更完全」,這句話跟馬太福音第五章四十八節:「你們要完全,正像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是同樣的句型。就是要人以上帝的標準來看世事,這樣才能夠使人知道上帝真的喜愛是甚麼。不是以人的喜愛和讚美來看人的行為準則。
我們已經不清楚為甚麼耶穌基督會要求這位年輕的官員將他的財產「全部」賣掉捐給窮人,然後還要來跟隨他?路加福音書在描述那位被人討厭的稅吏撒該時,他只說願將財產的一半捐給窮人而已,也沒有說要跟隨耶穌基督,但是耶穌基督卻對他說:「今天救恩來到這一家了。」(路加福音十九:9)同樣是猶太人的「領袖」級人物,也同樣是在找尋生命之道的人,為甚麼有不同的看法和準則?
我想二者之間的不同在於撒該是自願地提出,以表明他「悔改」的真心態度而得到耶穌基督的讚賞。但是這個年輕官員可不是這樣,他在想的是怎樣從他現有的「資本」(包括他已經累積下來的遵行法律規定在內)上加一把勁來得到他想要的。可是耶穌基督的回答顯然使他大為吃驚,因此三本福音的作者很清楚的描寫他當時的反應狀況;馬太福音書說他是聽了之後「垂頭喪氣地走開了」;馬可福音書說他是「臉色變了,垂頭喪氣地走了」(馬可福音十:22);路加福音書則說他是「很不開心」(路加福音十八:23)。我們可以看出這個人對耶穌基督所回答的話感到大為驚訝的程度到使他「臉色變了」,且心裡「鬱卒」。
其實,耶穌基督這樣回答他的話是很清楚地在對他說明一件事:拋棄你現在所擁有的一切,去過那比較實際的生活經驗看看,然後再來學習過跟從我的生活,你就會知道怎樣的路可走向「永恆的生命」。耶穌基督之所以會這樣要求是因為知道他是個富有的人。也許耶穌基督知道他富有(可能是從他穿著上可以看出吧),如果人沒有這樣的決心和毅力,只有空談「人生」一定會常常感到生命是「空虛」又「空虛」的。一個人若說要去過「簡樸」生活,那麼去過過看,不要只管說說那些「簡樸」生活的理想而已。去實踐看看,就會知道實際的生活是多麼地難啊!就好像耶穌基督對他門徒有關離婚的問題之看法時,門徒的反應是「不結婚倒好」(馬太福音十九:10),但是耶穌基督卻告訴他們這不是每個人都能夠遵行的。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與其犯淫亂,不如結婚好些(參考哥林多前書七:1-11)。這也說明出人實在是很軟弱的人。
如果我們回頭去看耶穌基督的教訓,他的看法是很清楚地說出一個人若真的要追求「永恆的生命」,那是必須有堅強的毅力和信心來實踐,看,他說:
「如果你的一隻手或一隻腳使你犯罪,把它砍下來,扔掉。缺手缺腳而得永恆的生命,比手腳齊全而被扔進永不熄滅的烈火中好多了。如果你的一隻眼睛使你犯罪,把它挖出來,扔掉。只有一隻眼而得永恆的生命,比雙眼齊全被扔進地獄的火裡好多了。」(馬太福音十八:8-9)
若是將這個年輕的官員,且是有錢的人用來看這段教訓,那就夠清楚不過了;耶穌基督就是要他放棄那足以纏絆著他的「財富」(也許還包括他的官位呢),「砍掉」或是「扔掉」!
其實,我們可以從耶穌基督這些話中看出,他在講的就是人的決心問題。一個真正決心追求永恆生命的人,他不會空談生命的意義是甚麼,也不會在那些古老的法律、傳統上打轉,鑽牛角尖而讓自己整天愁眉苦臉。同樣的,一個有錢人若是真的有去實踐上帝的法律誡命教訓,他不會再去問類似「誰是我的鄰舍」,或是遵守「哪些誡命」這樣的問題。因為當一個人過著有早餐而不知晚餐從哪裡來的時候,那時候就能體會出賙濟窮人的行動是多麼地有生命意義啊!
第廿三至廿六節:於是,耶穌告訴他的門徒:「我實在告訴你們,有錢人要成為天國的子民多難哪!我再告訴你們,有錢人要成為上帝的國的子民,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困難!」
門徒聽見這話,十分驚訝,就問:「這樣說來,有誰能得救呢?」
耶穌注視著他們,說:「人是不能;但在上帝,萬事都能。」
第廿二至廿三節可以說是耶穌基督對這個事件的一個結論;他說出這個年輕、有錢又有社會地位的人的真正問題所在。這個問題其實也出現在我們今天的教會中,豈不是嗎?看,有許多教會就是在誇耀財富的;也有許多信徒是在講究財富的;別忘了,這些「財富」是指包括會友人數的多寡在內。
看,耶穌基督很刻意地用龐大身軀的「駱駝」來比較那微小到有時要用眼睛去瞄準都會有困難的「針眼」,這種極大對比在此地又出現出來。這也是我在講福音書時一再提醒過的,是耶穌基督教訓上的一大特色,令聽者一聽就知道實況,絕不會含糊。看,駱駝怎麼可能穿過針眼?絕對不可能。這也是門徒們的想法。福音書的作者形容出門徒們的驚訝表情是:「十分驚訝」、「大感驚奇」(馬可福音十:24)。但是耶穌基督卻有不同的見解:「人是不能;但在上帝,萬事都能。」一般人對有些事物的看法會存「怎麼可能」這樣的心思,是因為所發生的事是超出人的經驗法則,和想像所能及的範圍。像天使在對馬利亞預言即將由聖靈懷孕時,她的驚訝也讓天使說出這樣的話:「看你的親戚伊利莎白,她雖然年老,人家說她不能生育,可是他現在已經有了六個月的身孕。因為在上帝沒有一件事是做不到的。」(路加福音一:36-37)上帝既然是創造的上帝,從無創造有的上帝,那麼對上帝來說又有甚麼事是不能成就的呢?沒有!
第廿七至三十節:這時候,彼得開口說:「你看,我們已經撇下一切來跟從你了,我們將得到甚麼呢?」
耶穌對他們說:「我告訴你們,在將來的新時代裡,人子坐在他榮耀寶座上的時候,你們跟從我的人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來審判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族。無論誰,為了我的緣故撇下了他的房屋、兄弟、姊妹、父母、兒女,或田地的,都要得到百倍的酬報,並且要得到永恆的生命。但是,有許多在先的,將要居後;許多居後的,將要在先。」
第廿八節是馬太福音書才有的資料;這裡所說的「新時代」,其意是指著一個新的創造的世代來臨。如果將「人子坐在他榮耀寶座上」這句話用來比較雅各和約翰兩兄弟對耶穌基督的請求時所說的話:「當你坐在榮耀的寶座上時,請讓我們跟你坐在一起,一個在你右邊,一個在你左邊。」(馬可福音十:37)我們不禁要懷疑,是否因為耶穌基督在這裡所說的話造成了門徒們對未來憧憬的期盼?也有可能初代教會認為基督的教會將會因為門徒們在宣教工作上擴張,成為一個新的時代來臨,取代了原先以亞伯拉罕為主體的以色列十二支派之傳統。而這十二支派已經不再是指雅各的後裔之以色列民族而言,因為早期的教會已經有外邦人加入了。
第廿九和三十節,則三本福音書各有不同;馬可福音書強調了「必定在今世收穫更多」(十:30)並且說是為了耶穌基督「或者為福音」而撇下一切的。這清楚地說出作者的用心,耶穌基督與福音是同等的,換句話說:耶穌基督就是福音。這也是馬可福音書寫這本書原來的宗旨(馬可福音一:1)。在這撇下一切之同時,是有「百倍」收穫,但也會難免「遭受迫害」(十:29-30),這一點是馬可福音書的特色,跟隨耶穌基督將會遭受到迫害。這對想要跟隨耶穌基督的人來說無異就是一個明顯的警惕。
路加福音書則說是「為了上帝的國而撇下」所有一切的;在這一切當中,路加福音書特別強調是包括「妻子」在內,這一項在馬太和馬可二本福音書都沒有含括在內。人是否會為了「上帝國」的緣故撇下包括「妻子」在內的一切所有物?想一想看看。這是很實際的問題,不是理想或是空談。
馬太福音書強調是為了耶穌基督的緣故而撇下一切所有。我已經有講過馬太福音書的作者非常重要的一點是將耶穌基督與猶太人所期盼的彌賽亞、拯救者結合在一起。因此,作者沒有如同馬可福音書將耶穌基督和福音分開來講。是認為二者乃是一體的。
而三本福音書的共同點是在跟隨耶穌基督的人必定會得到「永恆的生命」。
這段經文給我們帶來很好的信息:
一、永恆的生命在上帝的手中,不在我們的善行,或是任何條件可以換取得到。因為那乃是上帝的恩典和賞賜。
這個有錢、有社會地位的年輕人,他持有的乃是一般人看起來甚為優渥的條件,但是在耶穌基督的眼中卻是使他得到永恆生命的一種阻礙。尤其是他的條件是年輕、有社會地位、有財富。這三點即使在今天的社會裡也是非常管用。但是在我們的社會管用的東西,在上帝的國度裡卻常常是派不上用場。看,當耶穌基督要他放棄財富給窮人時,他感到困難,而且是臉色很難看、驚訝般的反應。可能就是因為這樣的條件,與距離他原先持有的想法距離太遠太遠了,遠遠超過他的意料之外所致。
我們看出埃及記這本經典時,我們會發現整本經典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信息,就是作者一再重複敘述的一句話,就是上帝要摩西去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的主要用意,乃是要帶他們去「曠野」敬拜上帝。然後才會進入那「流奶與蜜」之地。請注意是在「曠野」之地敬拜上帝耶!「曠野」乃是個寸草不生的地方,上帝要摩西這樣做,主要的乃是要除掉以色列民在埃及過慣了那花花綠綠的生活,雖然他們是生活在甚為痛苦的奴隸環境裡,但是,這並不表示他們不需要徹底地從心靈中做一次大掃除,要,一定要,也唯有這樣他們才能進入那應允之地—流奶與蜜的迦南地。
如果我們想要進入上帝國的永恆生命裡,我們也必須做個大掃除,將我們的心靈換新,將我們原先看做是好的、有優渥條件的、有利的才能等等這些都掃除掉,這樣我們才能夠發現天國原來就在我們身邊。因為天國是上帝主權的地方,誰能進入,誰能得到,都不是用我們人的條件在說明的,乃是來自上帝的恩典和賞賜。
當耶穌基督要這個人拋棄他認為最為重要的財富時,豈不是等於在告訴這個人說:要進入永恆的生命,就是要放棄你身上所依恃的。這裡所說的「財富」應該可以用更寬廣的意義去瞭解,例如人的知識、能力、地位和權力等等。從這裡我們回來看耶穌基督在登山寶訓裡所說的:「承認自己靈性貧乏的人多麼有福啊;他們是天國的子民。」(馬太福音五:3)其意在此。
二、我們確信跟隨耶穌基督的人必定會進入天國得到永恆的生命。
這是耶穌基督對跟隨他的人所做最清楚的應允。就像上帝對以色列百姓所應允的一樣,只要敬拜祂為獨一的上帝,耶和華上帝必定照所應允的將「流奶與蜜」之地賞賜給以色列人民。結果以色列人民確實得到了。同樣的,上帝差遣耶穌基督到世界上來,為的是要我們回到上帝的面前,他帶來給我們的信息的是:
「上帝那麼愛世人,甚至賜下他的獨子,為要使所有信他的人不至於滅亡,反而得到永恆的生命。因為上帝差遣他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藉著他來拯救世人。」(約翰福音三:16-17)
就像馬可福音書的作者所記載的,耶穌基督也提醒所有跟隨他的人,在這世代裡,跟隨他的人「要遭受迫害」,但是,我們有一個非常清楚的盼望,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我們將會「得到永恆的生命」。這種永恆的生命就是耶穌基督的救贖恩典。我們所有基督的信徒都應該要有這樣的確信。否則我們的信仰就不會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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