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死人會復活嗎?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1827節。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形容基督教信仰最中心的內容,這句「死人會復活」的話應該可以作為代表。而且要特別注意的,基督教信仰說死人復活,並不是說「靈魂」復活,而是指生命的復活。人的生命,包含了肉體和靈魂兩個單元,不能分開,這是非常清楚的。為了糾正早期教會信徒有將肉體和靈魂分開的觀念,使徒信經很清楚地說:「我信身體的復活。」這句信仰告白的話已經很清楚在表明:肉體和靈魂是不能分開的。

        把靈魂從身體抽開來,這是受到希臘思想的影響,並不是聖經的意思。雖然在聖經中一再出現「靈魂」與「身體」這樣的用詞,其實,都是在指生命說的。例如:詩篇第三十一篇5節說:「我把自己的靈魂交在你手中;上主——信實的上帝啊,你會拯救我。」耶穌也曾在十字架上引用詩人的這句話之後,就斷氣了(參考路加福音廿三:46)。司提反也同樣是引用這位詩人的句子(參考使徒行傳七:59)。雖然在馬太福音第十章28節記載耶穌這樣說:「那只能殺害肉體、卻不能殺滅靈魂的,不用害怕;要懼怕的是上帝,只有他能把人的肉體和靈魂都投進地獄。」看似將身體和靈魂分開,其實,耶穌就是強調只有上帝,才有能力把人的生命投入地獄。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931節,記載耶穌說的財主和乞丐拉撒路之比喻中,就可看到死去的財主下在地獄中,他的「舌頭」是乾渴到無法忍受,因為地獄中有火燄燒得他「非常痛苦」。路加福音作者在描述耶穌復活之後,顯現給門徒看見時,就是要他們伸手來「摸一摸」他的身體,他要門徒看看他的手和腳,並且還強調說:「幽靈沒有肉沒有骨,你們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廿四:39)約翰福音作者特別記下了門徒多馬不信耶穌已經復活的事,且強調說除非他親自觸摸到耶穌被釘的傷痕,才要相信。而後來耶穌也真的顯現給他親眼看見,並且要多馬伸手來觸摸他,這時多馬相信了(參考約翰福音二十:25—27)。而馬太福音則特別說明當那些婦女遇到復活後的耶穌時,隨即上前「抱住」耶穌的「腳」拜他(參考馬太福音廿八:9),這些都在說明耶穌復活是真實的身體,不是虛幻的靈魂。路加和約翰這兩本福音也都用耶穌可以和門徒一起吃飯來說明這個觀念。

        撒都該派,這是猶太人當中的一個信仰派系,在信仰的認知上跟法利賽派的人有很大的差別;法利賽人是保守的,他們喜歡將傳統習俗也當作如同摩西的法律規範來看,他們甚至強調除了摩西律法的書外,也強調先知的文獻都是非常重要,且是必須要讀的經書。他們相信復活,也相信有天使和聖靈,但這三項在撒都該人看來,都是不可信(參考使徒行傳廿三:8)。不但這樣,撒都該派的人只承認摩西的律法書,他們不接受先知的文獻,也不讀詩篇、箴言這些經書。他們確實比法利賽人還要開明,特別是他們屬於祭司系統的人比較多,背後掌握著聖殿大權,也是猶太人社會領袖。

        由於撒都該派的人之背景和祭司群有密切關係,都是想盡辦法想要除去耶穌,因為耶穌已經把耶路撒冷聖殿齪的行為都掀開了,讓他們感到相當難堪、忿怒。因此,當他們聽到耶穌傳講上帝國信息提到復活之事,就自認很有學問,於是特地設計了這個關於復活的問題來詢問耶穌。他們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想在眾人面前羞辱耶穌。雖然民眾都喜歡聽耶穌傳講的信息,他們就是不信耶穌的功力有多大。若是他們能在眾人面前羞辱耶穌成功,也等於打敗了法利賽派系統的經學教師,這會讓他們在猶太人社會更顯得有地位和權威。因為耶穌在民眾心中,已經被認為傳講的信息比經學教師還要有權威了(參考馬可福音一:22)。

        撒都該派的人提出這個關於復活的問題,也是用比喻的方式提出的,這點很有趣。可能是他們經常聽耶穌用比喻對民眾講上帝國信息,也用比喻修理了經學教師、祭司長和長老,因此,他們也想用比喻來糗一下耶穌,看他要怎樣回答這深奧的復活問題。

        這些撒都該派的人是經過討論而設計出這個關於復活的例子。他們舉出一個妻子連續嫁給七個兄弟,結果都因為沒有讓妻子懷孕就去世了。最後,這個女人也去世了,他們問耶穌:若是有復活,那這個女人到底是誰的妻子?

        要了解這個問題之前,就必須先回到這些撒都該派的人最拿手的經書——摩西五經。依照申命記第廿五章510節記載的摩西法律規定,這樣清楚寫著:

 

如果有兄弟兩人住在一起,其中一個心死了,沒有留下子嗣,他的遺孀不得再跟族外人結婚。死者的兄弟要盡兄弟的義務娶她;他們的長子要作已死兄弟的兒子,替他在以色列中立嗣。如果死者的兄弟不肯娶她,她要到城門口見本城的長老,告訴他們:『先夫的兄弟不肯盡兄弟的義務,替他在以色列中立嗣。』長老就必須召見那人,跟他商議。如果那兄弟仍然堅持不娶她,她要在長老們面前走上去,脫下那兄弟的一隻鞋子,吐口水在他臉上,宣佈說不肯替兄弟立嗣的人該受這種侮辱。」在以色列中,他的家要叫做『被脫鞋之家』。

 

        這法律條文也就是出名的所謂「利未拉特婚姻條例」(Levirative Marriages),在創世記第三十八章記載關於雅各的兒子猶大,他和自己的媳婦塔瑪發生亂倫的事件,就是跟這則法律事件有關係,而舊約路得記所描述的故事也是和這則法律條文有關。阿拉伯人伊斯蘭宗教信仰,甚至是將此摩西法律條文進一步延伸到不僅要娶守寡的兄弟妻子過門,就算兄弟的遺孀有生下孩子,當這些兒女都還幼小時,也可以將她和她的孩子都娶過門來,換句話說,這樣就可以落實摩西法律中一再強調的,照顧孤兒寡婦。因此,從這則法律條文其實也可看到在中東地帶確實影響很大,且是直到今天依舊持守著,沒有改變。

        想想看,為甚麼摩西會設立這則法律條文?主要原因是要保護去世兄弟所繼承下來的土地,不要讓兄弟的土地因此流失,導致他守寡的妻子被丈夫的家族遺棄,生活陷入絕境。這也是為甚麼以利米勒的妻子拿娥美,帶著守寡的媳婦路得返回伯利恆家鄉時,無論如何拼了老命也要把媳婦路得嫁出去,唯有如此,她才能透過路得傳承了丈夫留下來的土地,且從土地獲得生活所需,而不需要出去當乞丐,或倚靠親人施捨來過日。

        從這裡來看猶大的第二個兒子俄南,他在大哥去世後,雖然娶了大嫂塔瑪,且他也依規定去跟大嫂塔瑪同牀,盡他作小叔的義務,好替哥哥珥傳後(參考創世記三十八:8),但俄南清楚知道,若是因此而使嫂嫂塔瑪生下孩子,這孩子也不屬於他,因為這緣故,「所以每次跟他大嫂同牀,都故意遺精在地上,避免替哥哥生孩子。」(參考創世記三十八:9)創世記作者說,俄南這種念頭簡直就是一種貪婪的想法,因為他嫂嫂塔瑪若是沒有懷孕生下子女,就無法繼承丈夫珥留下來的土地財產,而這些遺產最後將會歸給他所得。這件事引起上帝相當不高興,結果把俄南的性命取了回去(參考創世記三十八:10)。

        有了上述這些記事背景的了解之後,再回來看這些撒都該人設計出來這個關於復活的問題。

        第一,他們用「有兄弟七人」來作問題。請注意,所謂「七」這個數字,已經在表示這是完整之意。意思是說這個女人已經嫁到無法再嫁了。也含有這個家庭都因為娶了這個女人而使兄弟因而接連喪命,這很清楚是說明這些撒都該派的人是故意把問題誇大。

        第二,他們用「兄弟七人」來說明一個家庭連續死了七個孩子,凸顯出這個家已經是死到沒有人可以承受家產,這表示的意義很清楚,這個家庭是被上帝所詛咒的,沒有上帝的賜福。因為有上帝賜福的家庭,會是「生養眾多」,使後代「遍滿世界」(參考創世記一:28、九:1、廿八:3)才對。既然這個家庭連續七個兄弟都娶了一個不會生育的女人,且都接連死去,這就表示他們都沒有獲得上帝賜福,這樣,他們還會復活嗎?

     第三,上帝怎麼會允許一個女人連續嫁七次都沒有留下任何一個子嗣?這樣的女人必定是被上帝所遺棄、詛咒的對象,才會有如此遭遇。若此,誰娶了這個寡嫂,就連帶受到「遭殃」,這是否也是一種懲罰?若是,豈不是摩西法律陷害善意的第三者?

        這些撒都該人是經過了詳細推敲之後,才設定出這個題目來問耶穌,表面上看起來是很有力道,因為這是根據摩西法律延伸出來的問題。

        我們看耶穌的回答就是先說:「你們錯了。」然後在回答的結尾時,又接著說:「你們完全錯了!」耶穌是指出這些撒都該人真是錯得離譜,況且他們還是宗教領袖,屬於祭司系統的族群,專事在帶領人透過獻祭禮儀認識上帝的人,怎會對上帝的認識是如此的陌生,錯得非常離譜?耶穌提出他們真正的問題是:

        一是:他們不明白聖經。他們是猶太人的宗教師,怎麼會不明白聖經呢?耶穌這樣指正他們,也是在警告他們,若是要引用聖經的話,就不應該把聖經所說的擴大解釋,且是在替上帝決定復活的事。

        誰會得到上帝的賜福?這不是人的權限,這點是聖經教導我們認識的。上帝要賜福給誰,這絕對不是我們能解釋或是決定的。就像亞伯拉罕和夏甲所生的孩子以實瑪利,不能因為亞伯拉罕被迫要將夏甲和以實瑪利驅逐離開家庭,就認為以實瑪利沒有上帝賜福,這絕對不是我們可以輕易這樣說的。因為上帝還是一樣透過天使對夏甲說這樣的話:「我要使他的後代成為大國。」(創世記廿一:18b)上帝揀選雅各,但雅各卻是一個很會欺騙的人,生性狡猾,欺騙他的哥哥以掃,使哥哥失去了父親的祝福。上帝為甚麼要揀選這種會欺騙人的人,並且還應許他的後代要成為被揀選的子民?這都在說明一個基本認識:揀選和賜福,主權都在上帝手上,並不在人的條件。揀選的主權在上帝,揀選本身就是恩典,也是奧秘。

        二是:他們不知道上帝的權能。所謂「上帝的權能」,指的就是上帝所行的神蹟奇事。既然撒都該派的人只相信摩西五經,至少也應該了解上帝怎樣從埃及國王的手中,將以色列人民的祖先帶出來,並且還同時嚴厲地懲罰了埃及(參考出埃及記三:20)。不但這樣,上帝帶領以色列人民的祖先離開埃及後,帶他們走過紅海,隔離了埃及。並且在曠野漂流長達四十年的日子裡,從天上降下嗎哪餵養他們,使他們不至於捱餓死去,上帝也使磐石湧出泉水,使他們不至於因為缺水乾渴致死,這些都在說明上帝奇妙的權能作為。就算他們不接受摩西五經以外的經典,但他們卻不能否認上帝後來也是從巴比倫帝國手中,將被擄去當奴隸的以色列人民帶回故鄉,且讓他們獲得極大的幫助而能重建破碎的家園(參考以賽亞書十一:11—12),至少他們祭司體系正在負責的耶路撒冷聖殿,就是在重返故鄉時,波斯帝國皇帝塞魯士出錢資助他們重建起來的。若是沒有上帝這種奇妙的權能,他們撒都該派的祭司群,將會淪落到一無所有。因為聖殿就是以獻祭為敬拜的主體啊!要不,他們總也應該明白上帝讓亞伯拉罕和莎拉在年老的時候,還可以懷孕生子,這就是上帝的權能啊!

當耶穌說這些撒都該派的人不知道上帝的權能時,對他們來說確實是很重的一擊。因為他們就是在幫助人民透過獻祭認識上帝的救恩啊!現在反而被耶穌批了回去,說他們根本就不認識上帝奇妙的作為。

        耶穌回答的第三點是談到復活的景象:當人從死裡復活之後,要跟天上的天使一樣,不娶也不嫁。這點認識很重要,因為復活若是屬於上帝奇妙權能的作為,就是屬於天上的事。屬於天上的事,就不能用人間的婚嫁關係來了解。天使,是上帝的僕人,是圍繞在天上寶座邊的使者。最後,耶穌用上帝乃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這句話表明上帝是活人的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其實,這句話已經在說明:只要是活在上帝手中,生命就是永遠活著。在人看來可能死了,但在上帝手中,是沒有死亡的。

        這些撒都該派的人原本來找耶穌是想要羞辱他,結果是反被耶穌說他們根本就不明白聖經。因為不明白聖經,很自然地,對上帝的認識就更少了。

 

經文默想:

1.我們是否也會在不知不覺當中犯了撒都該派人所犯的毛病,故意將聖經的內容擴大解釋,要不,就是故意曲解經文內容,以為自己很認識上帝,對聖經很熟,結果卻是相反。

2.我們是否經常忘記思考:權能的上帝,是沒有甚麼事不能成就的(參考創世記十八:14,約伯記四十二:2,馬可福音十:27)。

3.我們對聖經的認識,不是要用來與人辯論的,而是要用來作為我們信仰生命的反省。

 

代禱事項:

1.祈求上帝寬恕赦免我們對聖經的認識不足,造成在信仰上的軟弱,使我們對上帝的權能信心不夠。

2.祈求上帝幫助我們,在學習認識聖經的功課上,得到祂賞賜的智慧,且充滿著熱切學習的心。

3.懇求上帝賞賜給我們有謙卑的心,願意學習和分享聖經的話語,作為我們生活在這世代中的準則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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