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猶大帶人來抓耶穌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4352節。

 

    四本福音都有詳細描述猶大帶著一群人馬來抓耶穌,那種逮捕的場面確實是很難堪。因為一個跟隨在耶穌身邊的門徒,竟然在三更半夜裡帶著兵丁、聖殿警衛(參考約翰福音十八:3)來捉拿自己的老師耶穌。但這種場景不是只會出現在耶穌身上。其實,耶穌的這種際遇,就是在告訴我們,發生在他身上的事,也會發生在我們這個時代、在我們的身上。耶穌是先替我們把這樣的苦難際遇承擔了下來,讓我們知道,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並不是單一事件,也不是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只要看看在那些極權獨裁者統治之下的國家,特別是在中國6070年代所發生的文化大革命,是經常出現學生們在鬥爭自己的老師?豈不也一再發生子女在鬥自己的父母?在同樣的年代,甚至更早從1950年開始延續到1985年間,咱台灣在戒嚴下的白色恐怖年代,就經常發生學生密報老師思想有問題,發生於19721974年的台大哲學系事件就是個很好例子。而這樣的事件,在那些共產獨裁和軍事統治下的人民,到現在都還存在著,並沒有從這種隨時被密報、誣陷、半夜抓人的現象改善、更正過來。

        將四本福音書記載有關猶大帶人來抓耶穌的事件,放在一起對照來看,又會發現約翰福音的資料最特別:1.作者說猶大帶領「一隊羅馬兵,會同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所派遣的聖殿警衛隊」來捉拿耶穌。這裡所提到的猶大帶領「一隊羅馬兵」,其可能性並不高。因為羅馬軍隊不可能會聽從猶太人帶隊去執行非屬於羅馬政府關切的事務。何況後來抓到耶穌之後,是將耶穌移送到大祭司官邸去,而不是直接移送羅馬官府,這更說明了羅馬士兵絕不可能在猶大帶領之下去抓人。倒是說猶大是帶領祭司長派出的聖殿警衛隊才是正確。2.這些來捉拿耶穌的人,手上除了武器之外,還有「燈籠和火把」,這表示當時是深夜。3.也是約翰福音特有的資料,就是那些要抓耶穌的人,都不認識耶穌,這點非常奇特,大概是約翰福音作者沒有提起猶大用親吻作暗號,才會有這個情況發生。4.約翰福音作者提供了非常重要的資料,就是拿刀削掉大祭司的奴僕馬勒古耳朵的門徒,就是西門‧彼得。

        前三本福音書都有記載猶大為了幫助那些來抓耶穌的人,知道他們要抓的對象是哪一位,給他們一個重要的暗號,那就是「親吻」(這是路加福音第廿二章48節的用詞)。

        親吻,這是中東地區常見的招呼方式,也是好友許久未曾相見,如今相遇,用來表達想念、愛慕的一種方式。若不是很有深交,或是有重要關係者,不會有這種動作。猶大用這種代表著特殊關係的親吻方式,表明他和耶穌之間有特殊關係,沒錯,他們有師徒的特殊關係,且他也和其他門徒一樣,曾向耶穌這樣表白過:「即使我必須跟你同死,我也絕不會不認你!」(參考馬可福音十四:31)現在猶大表現出來的,就是他很「認識」耶穌,跟他同行來捉拿耶穌的人,在那黑暗的客西馬尼園裡,認不出耶穌的面貌,猶大是沒有這個問題,因此,他可以用親吻來指出耶穌。但最諷刺的是猶大用這種表達親密關係的親吻,做為出賣至親好友的記號,原來他的親吻,不是用來想念、思慕耶穌,而是用來要將他交給想要捉拿、害死耶穌的暗號。再加上猶大這種親吻的動作,依照希臘文原詞,不是吻一下,而是連續地吻個不停,這是為了要讓所有去抓耶穌的警衛能看清楚,是哪個人,不要抓錯了對象。但這種頻頻親吻的動作,真的會讓人覺得有夠噁心啊!難怪路加福音在第廿二章48節會這樣記載,說耶穌用很不高興的口吻回應猶大這種動作說:「猶大,你用親吻來出賣人子嗎?

約翰福音就是因為缺少親吻這個動作,才會有那些要抓耶穌的人並不知道耶穌是誰,還得等待耶穌親自上前問他們要找的人是誰。而當他們說要找「拿撒人耶穌」時,耶穌回答他們「我就是」,沒想到這些人都嚇到退倒在地上了。而且約翰福音作者描述耶穌的詢問是連續發生兩次(參考約翰福音十八:5—8)。

        再者,約翰福音提供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當耶穌親自表白身分之後,他就進一步要求這些要捉拿他的人,放他的門徒走(參考十八:8)。很可能就是因為這緣故,耶穌的門徒才沒有被抓去,而使那些猶太人領袖想要暗中做掉耶穌的可能性失去依據,因為至少這些門徒都逃跑了,表示這件事想要隱藏並不容易。不但是門徒,馬可福音在第十四章51節記載說:「有一個青年,身上只披著一塊麻布,跟在耶穌背後。他們抓他,可是他丟下那塊布,赤著身子逃跑了。」就算門徒都不敢說出來,至少還有這個青年也逃跑了,他看見在客西馬尼園所發生的一切。這個青年是誰?沒有人知道。但他就是現場的目擊者。

        將馬太和馬可這二本福音書併在一起來看,就會發現差派人捉拿耶穌的人,就是祭司長、經學教師,和民間的長老等。而這三種人就是猶太人最高議會「三和林」的代表,這很清楚地說明了,要把耶穌定罪陷害的,就是猶太人最高行政當局。這也就是為甚麼他們一抓到耶穌之後,立即送往大祭司該亞法的官邸,召開臨時會開庭審問之因。

        馬太福音特別記下了一則令人看來更心酸的記事,說猶大在前往親吻之前,還特別叮嚀那些要抓耶穌的人,要他們將耶穌「嚴密看守,把他帶走」,這是甚麼話啊!要嚴密看守耶穌?莫非怕耶穌逃脫?若要逃脫,他早就可以避開被捕,不用等猶大待人來抓他。不過,猶大可能是因為知道門徒當中有激進黨派的人(參考馬可福音三:18),且在門徒當中確實已經有「兩把刀」了(參考路加福音廿二:38)。換句話說,在門徒身上是有人隨身攜帶著刀。除了這位激進黨派的西門外,另一個人很可能就是西門‧彼得。因為就是他拿出刀砍向大祭司奴僕馬勒古,結果把馬勒古的一邊耳朵給削掉了。確實,當猶大帶領這群警衛來抓拿耶穌時,門徒就有問過耶穌:「主啊,我們可以用刀砍嗎?」(路加福音廿二:49)這說明了門徒確實有想要用武力抵抗,就像他們曾跟耶穌信誓旦旦說過的,就算是必須跟耶穌同死,他們也要跟著同死。而當門徒中有人在說這話時,另有人已經伸手拔刀了,那人就是西門‧彼得。

        為甚麼西門‧彼得會隨身攜帶一把刀?我們確實不知道,唯一可以解釋的,就是猶太人激進黨派的人才會。這是在政治立場、意識型態上都跟希律黨派的人完全相反的派系;希律黨派的人支持羅馬政府讓希律家族統治猶太人,而激進黨派的人則是堅持猶太人要獨立,脫離羅馬政府的統治。因此,他們對於那些一再跟羅馬政府合作的對象,都會懷恨在心,甚至在他們眼中,像稅吏這種專門與羅馬政府合作的人,激進黨派的人都會將之當作「賣國賊」或是「民族罪人」看待。他們身上會藏著一把刀,隨時在找機會好對這種人下手。若是這樣,那彼得就有可能是沒有顯露身分的激進黨派的人囉。

        耶穌對這些來捉拿他的人帶著刀械相當不滿,他對這種用暴力對待他的方式很忿怒。因此,他說了這句「把我當暴徒嗎」來回應這些人的動作。也對彼得拿刀砍下馬勒古的一隻耳朵很不滿,他對彼得說了重話:「把刀收起來!因為凡動刀的,一定在刀下喪命。」(馬太福音廿六:52)耶穌當場命令所有的門徒:「別再動武!」不但這樣,耶穌還馬上從地上撿起馬勒古被削掉的一隻耳朵,伸手給治好(參考路加福音廿二:51)。

        利用深夜抓人,這是違反猶太人法律和習俗的。自古以來,他們就有個觀念:黑夜,是撒但、魔鬼活動猖獗的時刻。因此,官方絕對不可以在深夜辦事,特別是司法審問的案件,更不可以在日落之後開庭,這樣法官才能避免被魔鬼、撒但引導而做出傷害他人的判決。可是現在猶太人領袖卻自己明知故犯,在深夜間派人來抓耶穌,這也是為甚麼耶穌很感慨地說:「我天天和你們在聖殿裡,你們並沒有下手;但現在是你們橫行的時刻,黑暗掌權了。」(路加福音廿二:53)耶穌這裡所說的「天天」,就是大白天的意思。

        如果身為社會領袖都可以帶頭做違法的事,那又要怎樣領導人民遵守法律規章?那絕對是不可能的。特別是當宗教領袖本身違法行事,尤其是在信仰的事上沒有如同自己所教導、領受的,那樣的宗教信仰只能變成領導者利用的工具,談不上是真實的信仰。

        這時,門徒都離棄他,逃跑了。」馬可福音記下這簡單的一句話,卻點出了耶穌預言成真(參考馬可福音十四:27)。雖然彼得曾經發誓說:「即使別人都離棄你,我也不離棄你!」可是耶穌卻很清楚彼得這句話,只會給他帶來更大難過而已。因此,他特別提醒彼得,說彼得不但會逃跑,而且在緊要關頭時刻,還會拒絕承認和耶穌之間的關係。耶穌對彼得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兩次以前,你會三次不認我。」(馬可福音十四:30)當耶穌用「實在告訴你」這樣的句型時,已經在表示這件事是不用懷疑的。其實,耶穌這樣說彼得,也是讓我們知道,耶穌深知人性的軟弱。就像許多年輕佳偶在結婚前總是會用生命作抵押向對方保證,自己一定會陪伴終生,絕對不離棄。但卻常常在婚後沒有幾年,有的甚至談不上幾年,誓約所說的話就已經變調走樣終告離異。耶穌的這種預言聽在彼得耳中,確實是讓他很難堪。他無法接受耶穌這樣說他,所以立即用詛咒的方式發誓,說自己即使需要陪著耶穌死,也在所不惜。

        耶穌既然知道這是上帝要他「以死來完成使命」,他並沒有任何怨言或是多說甚麼,就像他對那準備拿刀起來反抗的門徒所說的:「難道你不知道我可以像我父親求援,而他會立刻調來十二營多的天使嗎?如果我這樣做,聖經上所說、事情必須這樣發生的那些話又怎能實現呢?」(馬太福音廿六:33)請注意這裡所提到的「營」字,在希臘文是「legion」,這是羅馬軍團編制所用的名詞,一營的人數大約是六千人。這可不得了,若是上帝果真差派「十二營多」天使,那數目必定超過七萬二千多名的天使下來救耶穌,那麼猶大帶來的區區幾個聖殿警衛,即使加上了不可能出現的羅馬士兵,那又能怎樣抓耶穌呢?應該這樣說,若是上帝不讓耶穌死,就算沒有差派任何一個天兵天將下來營救耶穌,也可以輕易地轉變這種危險的場面,就像耶穌回到拿撒勒時,他故鄉的人因為聽不下他傳講的信息,氣到「把他拉到城外,帶他到山崖上,要把他推下去,耶穌卻從容地從人群中走出去」(參考路加福音四:28—30)。

        聖經作者告訴我們,世上的每件事,背後都有上帝的旨意,只是我們當前無法明白而已。耶穌很清楚他被捕受難,是出自上帝的旨意,他的態度就是服從。否則他不會在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連續多次地一再提起此趟去耶路撒冷,是會遭受許多苦難,被猶太人領袖棄絕,甚至被殺害(參考馬可福音八:31、九:31、十:33—34)。一般人會認為人若死了,就一切都結束。大家都忘記:生命的事不是我們在決定的,生命的事是上帝在管理,並不會因為人死了就算結束,而是還有上帝在審判、裁決。這也是為甚麼耶穌在預言受難時,都會一再地強調說「三天後,他將復活」,其因在此。

        可以這樣了解,門徒會出手抵抗,那是很自然的行動,若是沒有,那才是真的心思麻木。但相對的,若是他們有仔細傾聽耶穌的話,就會更清楚他們手上拿著刀,不但無濟於事,且是只會帶來更大的危險。何況耶穌就曾教導過要用愛來勝過暴力(參考馬太福音五:38—4243—48)。

在我們生活的世界,確實是只有以愛來回應那些手拿刀槍去威脅他人生命的人,才會使他們感到羞愧、無地自容。南非政權改變之後的第一位黑人總統曼德拉,他和南非聖公會黑人大主教屠圖所組成的「真相委員會」,就是採取這種以寬恕和完全赦免的方式,對待那些曾用屠殺來傷害他們的白人,只要求這些白人把真相完全交代清楚,且經過查證之後,所說的都是真實。結果就有一位年輕白人警官,因為坦白說出真相而果真獲得法院當庭給予「無罪」釋放,並同時得到被殺害的年輕黑人之母親當庭表示寬恕、赦免時,白人警官卻無法忍受這樣大的恩典,當場昏倒在法庭中。當他醒過來後,一再表示願意終生為黑人社區服事,唯一心願:請黑人接納他,像接納一個「奴隸」(可參閱「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一書,作者:屠圖;江紅翻譯,左岸出版社)。真實的愛,遠勝過任何人類手上的武器,這是耶穌被捕的事件可以給我們思考的功課。

 

經文默想:

1.當耶穌被捕之際,在現場的門徒都逃離他去了。我們是否也會像這些門徒一樣,承平時候,都會信誓旦旦地發誓,表示願意一生的日子都會緊隨耶穌的腳步,走天國之路。但當遇到生命困境時,隨即就變了?離棄了信仰?

2.猶大用親吻來出賣耶穌。使徒保羅說,基督的教會就是耶穌的身體。我們是否也會像猶大這樣,用最親密的方式,卻隱藏著我們的私心,將基督的教會給出賣了?

3.身為老師的耶穌,當那些警衛要來逮捕他的時候,他沒有逃跑,而是讓那些人知道他們要找的人就是他,然後他要那些警衛讓門徒安然離開。如果我們自認是上帝的僕人,教會就是上帝揀選的使者,我們是否也會成為這個社會中遇到遇到災難的人的護衛者,會庇護他們不受到傷害?

 

代禱事項:

1.懇求上帝賜給我們智慧、信心、勇氣,無論生命遇到甚麼狀況,我們都不會離棄耶穌,永遠會以他作為我們生命的救主。

2.懇求上帝賞賜給我們有堅忍的毅力,就算威脅生命的惡勢力來到我們面前,我們也不會因此就懼怕、屈服。

3.懇求上帝幫助我們有足夠的智慧,知道怎樣幫助那些面臨迫害的人,使他們在受到迫害的苦難中,得到扶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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