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釘耶穌在十字架上

 經文:馬可福音十五:2147節。         當彼拉多做出確定的判決,並且要部下去執行將耶穌釘十字架之刑後,這些羅馬兵丁就先行戲謔耶穌取笑他,之後,就把所有執行刑罰的器具準備妥當,帶著耶穌前往刑場去。在所有行刑的器具當中,最重要的,就是十字架。依照羅馬政府的方式,就是被判釘十字架的囚犯,要背負自己的十字架走往刑場。而這也是耶穌採用來當作勉勵要跟隨他的人需要學習的樣式。他說:「如果有人要跟從我,就得捨棄自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可福音八:34)耶穌這句話已經在告訴所有想要跟隨他去傳福音的人知道:都要有這種願承受十字架苦難,甚至要有死亡的決心,才有辦法跟隨到底。這就像馬可福音在編輯上的特色一樣,在第六章713節說耶穌差派十二個門徒出去傳福音,然後緊接著是這段從第14節到29節,記載有關施洗約翰被希律王殺害的記事,之後是第3032節,說這些受差派出去傳福音的門徒回來,向耶穌報告他們傳福音的結果。耶穌趕緊將他們帶到偏僻的地方去。他要讓門徒知道,傳福音雖然可能會看到重大成果,但卻不要忘記可能會像施洗約翰一樣,遇到生命被殺害的災難。現在耶穌是自己親自背上了十字架走赴刑場去受死。        這種為了傳福音而受難的案例到現在還是一再發生,甚至為了接受福音而遭遇生命的災難的事,並沒有因為人類科技、生活等現代化而減少,依舊在發生著。可惜的,是今天台灣的基督教會卻甚少提起這樣的事,只重視「增長」、「歡呼收割」、「健康的教會」等等這種話語,甚少在惡劣環境之下,若是遇到迫害、壓力下,教會和信徒都可能會面對生命死亡的挑戰。其實,回到後來門徒出去傳福音,特別是使徒保羅最後的遭遇等,都在說明一件事:傳福音,要有背負十字架把自己釘上去的犧牲生命之準備。        十字架之刑,是從波斯帝國開始的。後來傳給希臘人和迦太基人,到羅馬帝國的時代接續使用。羅馬統治時代,十字架之刑並不用在羅馬公民身上,而是用在其殖民統治區屬下的人民,尤其是針對那些帶頭叛亂、抵抗羅馬政府者。用這種十字架之刑時會區分兩種釘法,一種是將之釘低一些,腳跟部離地不到一公尺,這樣,夜晚會有豺狼、野狗等野獸會來咬食吞噬,使受刑者陷入恐懼又不安的情況中慘叫到死。另一種是離地比較高,比較不會被野獸吞噬,這種受刑人通常是被認定犯刑比較嚴重的罪責,例如帶頭叛亂者,將之釘在比較高的十字架上,就可讓遠方的人也能看見而心生恐懼。再者,因為沒有野獸動物來吞噬,所以不會很快就去世,只會在十字架上慢慢地疼痛呻吟死去,這也是一種延長刑罰的方式。        就像前面已經有敘述過的,耶穌很可能是被鞭打到骨折受傷,無法繼續扛著十字架走往刑場,就在那時,一個跟群眾在路邊看熱鬧的古利奈人西門,突然被羅馬兵丁給抓來替代耶穌背起十字架。他可不能拒絕,否則會遭到嚴厲懲罰。因為羅馬法律有規定,政府有權隨時可以徵召人民為政府服務,這也是耶穌教導民眾,不要用武力對抗統治者之因,他說:「假如有人強迫你替他背行李走一里路,跟他走兩里吧!」(馬太福音五:41)這句話的背景就是跟這條羅馬法律有關。        很有可能開始之初,古利奈西門會覺得很倒楣,但誰也沒有想到,當他替耶穌背負了十字架走完這段路之後,結果他改變了,就像那位執行釘耶穌十字架的羅馬軍官一樣,當他看見耶穌喊叫和死的情形,說了這句話:「這個人真是上帝的兒子!」從使徒保寫的羅羅馬書第十六章13節說:「請問候魯孚;他是主內一位傑出的工人;也問候他的母親他一向待我像自己的兒子一樣。」古利奈的西門因此改變了,不僅是他的兩個兒子「亞力山大」和「魯孚」,連妻子在內,可說是全家都在早期教會中相當活躍,推動福音事工。        很多時候,我們也會抱怨被「迫」來參與服事教會推動的福音事工,也會對那些都不參與任何事工,卻只會「聽」、「看」、「說」的人,發出了很多怨言。其實,不必如此,只要想到古利奈的西門,就會明白上帝總是在我們參與福音事工時,給了我們的生命許多加分,真的是這樣。        這些羅馬兵丁在十字架下分了耶穌的衣服,約翰福音第十九章23節說,他們不但分了耶穌的外衣,也分了他的內衣,但為了要讓內衣完整,他們用抽籤的方式,看誰得到。這種分得受刑人的衣物,也是當時的一種習俗。        值得注意的是,在十字架上有寫著受刑人被判死刑的原因,彼拉多特地用三行文字寫著同一句話,那是用希伯來文、希臘文,和拉丁文寫著:「拿撒勒人耶穌,猶太人的王。」(約翰福音十九:19)這時候,看見罪名牌上寫這些字而不高興的,應該是猶太人領袖祭司長,要求彼拉多將罪名牌改成:「這個人自稱為猶太人的王。」當然彼拉多不會接受。因為一個人自稱為王,若是沒有任何叛亂動作,又能怎樣?頂多能將之看成是腦袋有問題罷了。再者,彼拉多在審問耶穌的時候,連續三次都是用相同問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來審問,但耶穌也只回說「這是你說的」這句話。也因為這樣,彼拉多一再對祭司長和群眾說:「我查不出這個人有甚麼罪狀。」(路加福音廿三:4)若是彼拉多這時候改變這個罪狀,那不就是在否認他先前審問的結果?豈不是自打嘴巴?        多數的群眾都是只會跟著人云亦云,甚少有民眾會從呈現出來的景象作冷靜思考和判斷。各各他刑場十字架的附近,民眾聚集彼此取暖之外,也議論紛紛,大家在討論要等候看耶穌是否會再行神蹟奇事。也有人繼續嘲弄耶穌,有的要他從十字架上自己跳下來,好證明他真是偉大的先知,可以救別人也可以救自己,甚至說只要他從十字架上下來,讓大家看見了,就會相信他真的是很偉大,有神能。這讓我們想起耶穌出來傳福音之初,魔鬼對耶穌的誘惑中,就有一次對耶穌說,若他真的承認自己就是上帝的兒子,那就從聖殿的最高處往下跳,看上帝是否會真派天使來保護他,用手托住他的腳,使他不至於跌落在石頭上。但耶穌一點也不為所動,他甚至用很不客氣的話回應魔鬼,說:「聖經說:『不可試探主你的上帝。』」(路加福音四:12)。        很多人會這麼想:其實耶穌是可以當場從十字架上跳下來。這樣就可以讓所有在場的人看見,這不但可見證那些想要殺害他的人羞愧致死,且能讓所有看見的民眾當場信他。為甚麼耶穌一定非要死在十字架上不可?為甚麼那樣簡單的事,要將之弄到這麼複雜呢?只要他跳下十字架,這個世界就都會改變?不是嗎?類似這樣的問題可真不少。不過馬太福音記下這段讓人感觸甚深的話: 那時,耶穌譴責曾經看見他行過許多神蹟的城市,因為那些地方的人沒有悔改。他說:『哥拉汛哪,你要遭殃的!伯賽大啊,你要遭殃了!我在你們當中行過的神蹟要是行在泰爾和西頓,那裡的人早就披麻蒙灰,表示他們以棄邪歸正了。』」(馬太福音十一:20—21         再看另一段記事: 有幾個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見耶穌,想陷害他,所以要求他顯個神蹟,證明他所做的是出於上帝。耶穌說:『傍晚,你們說:『明天一定是晴天,因為天邊有紅霞。』早晨,你們說『今天會有風雨,因為天色暗紅。』你們很會觀察天色,卻不會洞察這個時代的徵兆!這時代的人竟是那麼邪惡、淫亂!你們要求神蹟嗎?除了約拿的神蹟,你們再也看不到別的神蹟了。』(馬太福音十六:14)         從上述耶穌說的話就可以知道,並不是再次顯現神蹟,大家就都相信耶穌,沒有,多數的人只不過存著看熱鬧的心境在看神蹟。其實,神蹟每天都出現在我們身上,就像太陽每天出現,雨水不斷地降下,風不停地吹等,這些大家都將之看成理所當然,就是不會將之想到這是真正的神蹟!        其實,就在耶穌在十字架上死的當時,也出現了神蹟,那就是中午的時候,黑暗籠罩大地,約有三小時之久。如果會注意這種天象突然改變,在正中午時刻,應該是炎陽高照的時候,怎麼會突然出現黑暗籠罩大地呢?一定有特別的因素才對。人若會注意這些發生在我們身上,或是生活環境四周的地方,就會發現上帝奇妙的作為,就是神蹟。        耶穌在十字架上說了好多句最後的話,這些話句句都很簡短,但卻都值得我們花時間來深思,包括有:1.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為甚麼離棄我?」(馬可福音十五:342.父親哪,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曉得自己在做甚麼。」(路加福音廿三:343.我告訴你,今天你要跟我一起在樂園裡。」(路加福音廿三:434.父親哪,我把自己的靈魂交在你的手裡!」(路加福音廿三:475.母親,瞧,你的兒子!」(約翰福音十九:266.瞧,你的母親!」(約翰福音十九:277.我口渴。」(約翰福音十九:288.成了!」(約翰福音十九:30        四本福音書都記載有一群婦女,她們沒有離開各各他刑場,這群婦女是從加利利就開始跟隨耶穌。路加福音第八章23節很清楚地記載說,這群婦女對耶穌和他門徒在傳福音的事工上幫助很大。她們提供自己的財物、服事她們傳福音的事工,而且沿路從加利利跟隨耶穌和門徒一起來到耶路撒冷。但相對於門徒在耶穌被捕之後,就逃離他去,而現在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此刻,他們是否有在現場?我們並不清楚。可是這群婦女是一直跟隨著民眾和執行隊伍到各各他的現場,她們都親眼目睹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場景,心中一定痛苦到無法理解:為甚麼上帝會允許這樣的事發生?他們一定難過到極點,無法接受這麼會疼愛人們,醫治人的痛苦的耶穌,和在傳講上帝國信息遠比經學教師還有權威的耶穌,竟然會被當時最有權威猶太人領袖們,用各種卑劣的手段,逼羅馬統治者接下殺害耶穌的帳單?她們必定清楚知道,這些人如何利用耳語方式煽動群眾做出各種假證陷害耶穌的事,因為她們就夾在民眾當中,她們知道那些猶太人領袖這樣做是非常不應該的,不僅是摩西法律嚴厲禁止(參考出埃及記二十:16),也是在殺害無辜的人,上帝一定會伸冤。但她們卻無力阻止這種事發生,因為她們連說話的餘地也沒有。她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哭泣,痛心,為耶穌祈禱。不過,她們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看耶穌被安葬在哪裡,且去看守著安葬耶穌的墓穴,有人回去準備香料,等隔天再拿去墓穴抹耶穌的身體。        如果問說上帝給這些默默地為傳福音而付出一切心力、財力的婦女的報答是甚麼?那就是讓她們最先遇到復活的耶穌。時間是發生在耶穌埋葬的隔天清早,這些婦女當中有人趕去墓地想要用香料抹耶穌的身體時,沒想到卻在墓穴裡遇見了天使,且天使親口告訴她們這重大的好消息:「你們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這裡;他已經復活了。」(路加福音廿四:6)天使並且給她們一個重要的使命,就是要她們去告訴門徒,尤其是彼得,說:「他要比你們先到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可以見到他,正像他告訴過你們的。」但更重要的是:當她們帶著天使給她們的使命急忙著要回去告訴門徒時,就在路上,復活的耶穌親自顯現給她們看見。她們不但親眼看見復活的耶穌,而且還「抱住耶穌的腳拜他」(參考馬太福音廿八:9)。她們可說是所有的人當中,最早觸摸到復活的耶穌的身體,也是最先將這重大的好消息傳給門徒的福音使者。        人看為沒有地位、卑微的人,往往是福音事工上最好的使者,就像這些婦女所做的。社會身分卑微的人,並不表示他們在福音事工上所做的就是微小的。因為上帝並不是看人的條件,上帝要看人對福音事工是否忠實,這點才是重點。有社會地位且高傲的人,往往是福音的殺手,就像這些猶太人領袖一樣。我們也可以這樣了解:要認識福音,就必須先放下自己的社會地位、高傲的身段,讓自己謙卑下來,這樣就會明白為甚麼耶穌會死在十字架上,也會知道為甚麼上帝讓耶穌從死裡復活起來。真正的福音,就是從死裡復活。當人在看生命的死,是萬事的結束時,在上帝手中,卻是新的生命開始。這點才是基督教所要傳遞的中心信息。 經文默想:1.若我們也是夾雜在群眾當中的一位,親眼目睹耶穌扛著十字架,我們心中會怎樣想?也會跟一般民眾一樣喊著「殺掉他」呢(參考路加福音廿三:18),或是為他哀哭?2.如果我們遇到類似古利奈西門被逼要替耶穌扛十字架的事件,我們會有怎樣的反應?抗拒?或是乖乖地背起無辜者受難的重擔?3.今天教會裡有很多糾紛,其中之一就是爭權奪利,卻甚少在福音事工上盡心盡力,但這些婦女並沒有任何社會地位,也沒有任何利益可得,但卻在福音事工上盡她們所能,她們是只有付出。想想看,我們能從這些婦女身上學習到的信仰功課是甚麼?也想想看,要怎樣改變今天教會中因爭權奪利而引起的糾紛? 代禱事項:1.為那些家裡發生變故,而要單獨承擔養育子女責任的貧困婦女代禱。懇求上帝垂憐她們,增添她們的信心和力量,也讓我們知道如何伸手幫助這樣的婦女和家庭,減輕她們的負擔。2.為那些無辜受害的家庭代禱。懇求上帝安慰這些受創的家庭,也赦免我們經常採取不該有的「沉默」態度,導致變成「默許」這種冤屈的事件發生。祈求上帝賞賜給我們勇敢、智慧、信心,願意挺身而出,揭發不該有的錯誤行為。3.為那些在世界各地見證耶穌復活信息的福音使者代禱。懇求上帝特別賜福給這些為福音而獻身在環境極為困難的地區的傳道者,使他們充滿著耶穌復活的力量,也幫助我們知道如何與他們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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