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能力【上】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06-03 10:42
路加福音八:19—39
路加福音從第八章開始記載耶穌帶著門徒四處傳福音,隨行的門徒中也包括了一群婦女。因為耶穌傳講上帝國的信息引起群眾甚大的迴響,加上他特有的醫病、趕鬼能力,使許多民眾一聽見他來到,就趕緊聚集,要聽他的講道,也希望能得到他的醫治。但是因為人多,甚至有時連吃飯的時間也沒有。因此,有人將這樣的情況告訴他的母親和兄弟。耶穌回答一句很出名的話:「那些聽了上帝的信息而實行的,就是我的母親和兄弟!」
我經常被一些人問及此句話的意思,也有非基督徒喜歡用耶穌這句話來醜化基督教信仰,說基督教就是很「不孝」的宗教,連母親、兄弟姊妹都不認了。其實,我們也經常聽到一句話:「遠親不如近鄰。」會有這句話,就清楚表明血緣的關係並非用來作為衡量一個人「孝順」與否的標準。親兄弟姊妹往往會為了爭奪父母留下來的財產變成仇人,有時遇到困難時,朋友的幫助遠勝過自己的親兄弟。這樣的經歷在我們社會中並不罕見。耶穌將人生命的中心用上帝為中心,就是希望大家將上帝的教訓當作指標。一個聽了上帝的信息且會去遵行的人,他一定會對父母盡孝,也會對自己的兄弟姊妹愛護備至。約翰一書的作者就這樣說:
「若有人說『我愛上帝』,卻恨自己的弟兄或姊妹,他就是撒謊的;他既然不愛那看得見的弟兄或姊妹,怎麼能愛那看不見的上帝呢?所以,基督這樣命令我們:那愛上帝的,也必須愛自己的弟兄和姊妹。」(約翰一書四:20—21)
這是聖經的教訓。也許有人會問:那耶穌為甚麼會這樣說呢?也許我們將這段記事比較路加福音第十一章27至28節,就會更清楚。原因就是有人看到或聽到耶穌所做的一切事,就稱讚說:「那懷你胎和哺育你的真有福啊!」耶穌聽了之後,回答這樣的人說:「那聽見上帝的話而遵行的人才真有福呢!」真正的關係不在於血緣,而在於上帝成為我們彼此之間的愛的凝結劑。在上帝的愛裡,我們成為一家人,這也就是為什麼在基督的教會裡,我們都是兄弟姊妹的原因。因為,在上帝透過耶穌賜給我們的愛,讓我們打破了家族、血統的界線,甚至全世界所有信耶穌的人都是兄弟姊妹。這樣,因著信耶穌使我們超越了歷史、地理的界線。這一點我們從許多獻身傳道的宣教師身上可以看的出來。
第八章22至56節連續記載耶穌所行的四件神蹟,主要目的就是要告訴我們耶穌是大有能力的一位救主。
耶穌平息風浪的神蹟,在前三本福音書都有記載。我們發現前三本福音書的作者雖然沒有明確地說出耶穌就是來自上帝,但卻用他有上帝的大能力來暗示。就像在法利賽人西門的家一樣,當西門心中想著「耶穌若真的是先知,他應該知道摸他的是怎樣的一個女人;她是有罪的人」這件事時,作者路加隨即告訴我們,耶穌知道法利賽人西門心中所想的事。誰會知道別人心中想的事呢?除了上帝還有誰有這樣的能力?沒有!現在我們看到的是作者路加用耶穌平息風浪來表明他就是來自上帝的救主,連自然界都順服他的命令。
另一方面,在這件神蹟中,我們也看到門徒們的問題:他們跟隨耶穌到處去傳福音,也看過耶穌曾使死人復活,甚至不用到快要病死的人的身邊,只要口出一句恩典的話,就足夠讓垂危的病人康復起來。可是,門徒好像沒有透過這些奇妙的神蹟發現耶穌的能力。再者,在這些門徒當中,至少有四位是對加利利湖的環境相當熟悉,他們曾經是在這裡靠打魚維生的。這四位門徒就是彼得和安得烈、雅各和約翰這兩對兄弟。可是現在遇到了大風浪,湖水灌入了船。就在這非常危險的時候,卻發現他們過去所擁有的經驗都使不上力,於是趕緊告訴正在船上睡覺的耶穌說:快要沒命了。
這其實就是我們生活中經常遇到的經歷。我們常常會把自己的經驗當作生命的導航線,但現實中卻往往會發生許多超乎我們經驗之外的事件,有時這些事件甚至還會危及了我們的生命安全。我們豈不是常聽到一句話:「就是因為太會游泳,才會溺死。」用這句話來形容現今遇到大風浪的耶穌門徒,也許是蠻貼切的。在他們過去還沒有跟隨耶穌之前,必定有遇到過類似的經驗。在他們看來那些都是可以克服的,沒有甚麼。但現在卻是「非常危險」,甚至是「快沒命啦」!
無論是誰,即使是戰場老將,也會有遇到意外狀況而面臨死亡威脅的時候。在這個世界,沒有人敢說他可以憑著過去的經驗應付所有發生的狀況,因為出乎意外的事總是一再發生在我們的四周。飛機墜機的事件就是個好例子。即使有上萬公里的飛行經驗,意外還是會發生。而開車發生車禍的事故就更不用說了。
還好,這些門徒想到了耶穌。那時他正在睡覺。門徒可能無法明白在那樣的情況下,耶穌怎麼還可以安然睡覺。但由這一點正好說明了耶穌與一般人不同的地方。死亡對他並不會造成威脅,甚至死亡對他來說根本不是一件足以讓他驚慌的事。因為耶穌是勝過死亡的大有能力者。早期教會就是要透過這個神蹟告訴所有的信徒:有耶穌在我們身邊,就不必害怕死亡的來臨。因為耶穌就是我們生命的倚靠,他可以掃除那些威脅人生命安全的意外狀況,即使是像「大風大浪」。
我們的生命中,經常會遇到許多讓我們感受到「快沒命啦」這樣的風浪。你害怕嗎?不要怕,倚靠耶穌,他會帶領我們走過那段大風大浪襲擊的路段,這就是作者路加所要告訴我們的信息。
從第八章26至39節,記載在格拉森發生的一件重要神蹟。就是耶穌讓一位被許多鬼附身的人,得到醫治。
作者路加告訴我們,這一位被鬼附身的人有幾個特徵:(1)他好久不穿衣服;(2)不住在家裡,是住在墓穴中;(3)他有力量可以將手銬腳鍊扯斷。單看這些形容,就足以讓人看了膽寒心跳,不敢接近這樣的人。這些特徵都充分說明了這個人已經異於常人,難怪作者路加說他是被「一大群」鬼附身的人。因為他的能力實在太大了,大到能夠扯斷手銬腳鍊。
這個被一大群鬼附身的人看見耶穌,馬上就大聲喊叫。非常奇怪的是他認識耶穌,這一點也是福音書的作者一再告訴我們:即使是這些使人生活亂了次序的鬼,都認識耶穌,它們一看見耶穌,就會認出耶穌就是「至高上帝的兒子」,並且大聲喊出耶穌的身份。
另外一點,雖然這個人身上是一大群鬼,且力量大到可以扯斷手銬腳鍊,但遇到耶穌時,表現出來的卻是很軟弱,因為它們都怕耶穌。作者路加就是用這樣的筆法在介紹我們認識:連鬼都怕耶穌。因此,信靠耶穌的人就可以因著耶穌的名,不怕鬼來附身了。
那一大群附在人身上的鬼,終於要求耶穌准許它們跑到鄰近一大群豬隻身上,而耶穌也允許這些鬼的請求。結果有將近二千隻的豬隻衝下山崖,掉進湖裡淹死了。
許多人讀到這段經文時,總是喜歡問:為甚麼耶穌會允許那些鬼附身到那些豬隻的身上,害死那麼多的豬隻,不太好吧?
也許我們回到聖經的背景會比較容易切入這個故事的意義:猶太人的生活裡,豬隻是屬於不潔淨的動物,不能吃,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認識,所以他們絕對不會吃豬肉。鬼,就是屬於不潔淨的一種力量。因此,讓鬼附入豬隻,也是在表明讓鬼回到它們原來的地方。換句話說,讓一切失去秩序的,還原到有秩序,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上帝的創造就是讓一切沒有秩序的成為有秩序,這也是創世記第一章所要告訴我們有關上帝創造的主要信息之一。同時創世記第一章一開始就寫到: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世記一:2)。這裡又寫到耶穌讓這些鬼回到骯髒、不潔淨的豬隻身上,豬隻就衝到「湖」裡,就是「水」裡。這是因為「水」,是猶太人看為威脅人生命的地方。所以在啟示錄形容新天新地時,是沒有「海」的一個新世界(參考啟示錄廿一:1)。
比較值得注意的是:當身上的鬼離開後,這個人就清醒了。也就是當鬼回到它們的地方時,這個人也回到他原來的形像,是個好好的人。可是當地的人卻要求耶穌離開格拉森?為甚麼會這樣?有一個可能:就是他們看到的是豬隻的損失,卻沒有看到一個人生命的復原。我們往往把身外的財物看得比人的生命回到有秩序的生活還重要,甚至當看到一個原本「失去秩序」的人回到我們的身邊時,還會覺得害怕不安起來。二千隻的豬價錢不少,但使一個人恢復原來應該有的生活,已經不是錢多少的問題,而是生命價值的問題。反觀我們現今的社會,豈不是也往往把錢看得比生命尊嚴還重要?
最近有位受刑人考上大學,卻被我們社會拒絕,認為這樣的人不適合進入大學去讀書。原因是這個受刑人過去的記錄不好,因為他對女性有性侵害的累犯記錄。雖然他一再表示願意配合醫療矯治,但我們的社會還是認為將他繼續關在監獄裡比較「正常」。其實,讓一個人在監獄生活,就像讓這個被鬼附身的人繼續生活在墓穴裡一樣。
最令我們感動的是:耶穌並沒有接納這個人跟隨他,而是要這個人回家去,把上帝在他身上所做的事傳揚出來。這也讓我們看到:一個人要見證上帝的愛,並不是只有獻身當傳道者才算。只要我們在家裡、在親友中見證上帝在我們生命中所做的奇妙恩典,就是在見證福音的信息。作者路加說,這個人確實遵照耶穌所說的去做了。所以,見證上帝的愛傳福音最好的地方,就是從我們家裡、工作的場合中開始!
路加福音從第八章開始記載耶穌帶著門徒四處傳福音,隨行的門徒中也包括了一群婦女。因為耶穌傳講上帝國的信息引起群眾甚大的迴響,加上他特有的醫病、趕鬼能力,使許多民眾一聽見他來到,就趕緊聚集,要聽他的講道,也希望能得到他的醫治。但是因為人多,甚至有時連吃飯的時間也沒有。因此,有人將這樣的情況告訴他的母親和兄弟。耶穌回答一句很出名的話:「那些聽了上帝的信息而實行的,就是我的母親和兄弟!」
我經常被一些人問及此句話的意思,也有非基督徒喜歡用耶穌這句話來醜化基督教信仰,說基督教就是很「不孝」的宗教,連母親、兄弟姊妹都不認了。其實,我們也經常聽到一句話:「遠親不如近鄰。」會有這句話,就清楚表明血緣的關係並非用來作為衡量一個人「孝順」與否的標準。親兄弟姊妹往往會為了爭奪父母留下來的財產變成仇人,有時遇到困難時,朋友的幫助遠勝過自己的親兄弟。這樣的經歷在我們社會中並不罕見。耶穌將人生命的中心用上帝為中心,就是希望大家將上帝的教訓當作指標。一個聽了上帝的信息且會去遵行的人,他一定會對父母盡孝,也會對自己的兄弟姊妹愛護備至。約翰一書的作者就這樣說:
「若有人說『我愛上帝』,卻恨自己的弟兄或姊妹,他就是撒謊的;他既然不愛那看得見的弟兄或姊妹,怎麼能愛那看不見的上帝呢?所以,基督這樣命令我們:那愛上帝的,也必須愛自己的弟兄和姊妹。」(約翰一書四:20—21)
這是聖經的教訓。也許有人會問:那耶穌為甚麼會這樣說呢?也許我們將這段記事比較路加福音第十一章27至28節,就會更清楚。原因就是有人看到或聽到耶穌所做的一切事,就稱讚說:「那懷你胎和哺育你的真有福啊!」耶穌聽了之後,回答這樣的人說:「那聽見上帝的話而遵行的人才真有福呢!」真正的關係不在於血緣,而在於上帝成為我們彼此之間的愛的凝結劑。在上帝的愛裡,我們成為一家人,這也就是為什麼在基督的教會裡,我們都是兄弟姊妹的原因。因為,在上帝透過耶穌賜給我們的愛,讓我們打破了家族、血統的界線,甚至全世界所有信耶穌的人都是兄弟姊妹。這樣,因著信耶穌使我們超越了歷史、地理的界線。這一點我們從許多獻身傳道的宣教師身上可以看的出來。
第八章22至56節連續記載耶穌所行的四件神蹟,主要目的就是要告訴我們耶穌是大有能力的一位救主。
耶穌平息風浪的神蹟,在前三本福音書都有記載。我們發現前三本福音書的作者雖然沒有明確地說出耶穌就是來自上帝,但卻用他有上帝的大能力來暗示。就像在法利賽人西門的家一樣,當西門心中想著「耶穌若真的是先知,他應該知道摸他的是怎樣的一個女人;她是有罪的人」這件事時,作者路加隨即告訴我們,耶穌知道法利賽人西門心中所想的事。誰會知道別人心中想的事呢?除了上帝還有誰有這樣的能力?沒有!現在我們看到的是作者路加用耶穌平息風浪來表明他就是來自上帝的救主,連自然界都順服他的命令。
另一方面,在這件神蹟中,我們也看到門徒們的問題:他們跟隨耶穌到處去傳福音,也看過耶穌曾使死人復活,甚至不用到快要病死的人的身邊,只要口出一句恩典的話,就足夠讓垂危的病人康復起來。可是,門徒好像沒有透過這些奇妙的神蹟發現耶穌的能力。再者,在這些門徒當中,至少有四位是對加利利湖的環境相當熟悉,他們曾經是在這裡靠打魚維生的。這四位門徒就是彼得和安得烈、雅各和約翰這兩對兄弟。可是現在遇到了大風浪,湖水灌入了船。就在這非常危險的時候,卻發現他們過去所擁有的經驗都使不上力,於是趕緊告訴正在船上睡覺的耶穌說:快要沒命了。
這其實就是我們生活中經常遇到的經歷。我們常常會把自己的經驗當作生命的導航線,但現實中卻往往會發生許多超乎我們經驗之外的事件,有時這些事件甚至還會危及了我們的生命安全。我們豈不是常聽到一句話:「就是因為太會游泳,才會溺死。」用這句話來形容現今遇到大風浪的耶穌門徒,也許是蠻貼切的。在他們過去還沒有跟隨耶穌之前,必定有遇到過類似的經驗。在他們看來那些都是可以克服的,沒有甚麼。但現在卻是「非常危險」,甚至是「快沒命啦」!
無論是誰,即使是戰場老將,也會有遇到意外狀況而面臨死亡威脅的時候。在這個世界,沒有人敢說他可以憑著過去的經驗應付所有發生的狀況,因為出乎意外的事總是一再發生在我們的四周。飛機墜機的事件就是個好例子。即使有上萬公里的飛行經驗,意外還是會發生。而開車發生車禍的事故就更不用說了。
還好,這些門徒想到了耶穌。那時他正在睡覺。門徒可能無法明白在那樣的情況下,耶穌怎麼還可以安然睡覺。但由這一點正好說明了耶穌與一般人不同的地方。死亡對他並不會造成威脅,甚至死亡對他來說根本不是一件足以讓他驚慌的事。因為耶穌是勝過死亡的大有能力者。早期教會就是要透過這個神蹟告訴所有的信徒:有耶穌在我們身邊,就不必害怕死亡的來臨。因為耶穌就是我們生命的倚靠,他可以掃除那些威脅人生命安全的意外狀況,即使是像「大風大浪」。
我們的生命中,經常會遇到許多讓我們感受到「快沒命啦」這樣的風浪。你害怕嗎?不要怕,倚靠耶穌,他會帶領我們走過那段大風大浪襲擊的路段,這就是作者路加所要告訴我們的信息。
從第八章26至39節,記載在格拉森發生的一件重要神蹟。就是耶穌讓一位被許多鬼附身的人,得到醫治。
作者路加告訴我們,這一位被鬼附身的人有幾個特徵:(1)他好久不穿衣服;(2)不住在家裡,是住在墓穴中;(3)他有力量可以將手銬腳鍊扯斷。單看這些形容,就足以讓人看了膽寒心跳,不敢接近這樣的人。這些特徵都充分說明了這個人已經異於常人,難怪作者路加說他是被「一大群」鬼附身的人。因為他的能力實在太大了,大到能夠扯斷手銬腳鍊。
這個被一大群鬼附身的人看見耶穌,馬上就大聲喊叫。非常奇怪的是他認識耶穌,這一點也是福音書的作者一再告訴我們:即使是這些使人生活亂了次序的鬼,都認識耶穌,它們一看見耶穌,就會認出耶穌就是「至高上帝的兒子」,並且大聲喊出耶穌的身份。
另外一點,雖然這個人身上是一大群鬼,且力量大到可以扯斷手銬腳鍊,但遇到耶穌時,表現出來的卻是很軟弱,因為它們都怕耶穌。作者路加就是用這樣的筆法在介紹我們認識:連鬼都怕耶穌。因此,信靠耶穌的人就可以因著耶穌的名,不怕鬼來附身了。
那一大群附在人身上的鬼,終於要求耶穌准許它們跑到鄰近一大群豬隻身上,而耶穌也允許這些鬼的請求。結果有將近二千隻的豬隻衝下山崖,掉進湖裡淹死了。
許多人讀到這段經文時,總是喜歡問:為甚麼耶穌會允許那些鬼附身到那些豬隻的身上,害死那麼多的豬隻,不太好吧?
也許我們回到聖經的背景會比較容易切入這個故事的意義:猶太人的生活裡,豬隻是屬於不潔淨的動物,不能吃,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認識,所以他們絕對不會吃豬肉。鬼,就是屬於不潔淨的一種力量。因此,讓鬼附入豬隻,也是在表明讓鬼回到它們原來的地方。換句話說,讓一切失去秩序的,還原到有秩序,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上帝的創造就是讓一切沒有秩序的成為有秩序,這也是創世記第一章所要告訴我們有關上帝創造的主要信息之一。同時創世記第一章一開始就寫到: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世記一:2)。這裡又寫到耶穌讓這些鬼回到骯髒、不潔淨的豬隻身上,豬隻就衝到「湖」裡,就是「水」裡。這是因為「水」,是猶太人看為威脅人生命的地方。所以在啟示錄形容新天新地時,是沒有「海」的一個新世界(參考啟示錄廿一:1)。
比較值得注意的是:當身上的鬼離開後,這個人就清醒了。也就是當鬼回到它們的地方時,這個人也回到他原來的形像,是個好好的人。可是當地的人卻要求耶穌離開格拉森?為甚麼會這樣?有一個可能:就是他們看到的是豬隻的損失,卻沒有看到一個人生命的復原。我們往往把身外的財物看得比人的生命回到有秩序的生活還重要,甚至當看到一個原本「失去秩序」的人回到我們的身邊時,還會覺得害怕不安起來。二千隻的豬價錢不少,但使一個人恢復原來應該有的生活,已經不是錢多少的問題,而是生命價值的問題。反觀我們現今的社會,豈不是也往往把錢看得比生命尊嚴還重要?
最近有位受刑人考上大學,卻被我們社會拒絕,認為這樣的人不適合進入大學去讀書。原因是這個受刑人過去的記錄不好,因為他對女性有性侵害的累犯記錄。雖然他一再表示願意配合醫療矯治,但我們的社會還是認為將他繼續關在監獄裡比較「正常」。其實,讓一個人在監獄生活,就像讓這個被鬼附身的人繼續生活在墓穴裡一樣。
最令我們感動的是:耶穌並沒有接納這個人跟隨他,而是要這個人回家去,把上帝在他身上所做的事傳揚出來。這也讓我們看到:一個人要見證上帝的愛,並不是只有獻身當傳道者才算。只要我們在家裡、在親友中見證上帝在我們生命中所做的奇妙恩典,就是在見證福音的信息。作者路加說,這個人確實遵照耶穌所說的去做了。所以,見證上帝的愛傳福音最好的地方,就是從我們家裡、工作的場合中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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