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派更多門徒出去

路加福音十:1—24

這段經文是路加福音特有的資料,就是耶穌不僅差派十二位門徒出去傳福音,有一次還差派七十二位門徒出去傳福音。這說明了路加這位作者跟使徒保羅在外邦人地區四處傳福音時,發現確實福音的廣場非常欠缺福音工人的參與。所以在第2節就提到說:「農作物很多,而工人很少。」的確,很少人願意投入這項傳福音事工。特別是在第17節提到說這七十二位門徒回來後,相當高興,他們向耶穌報告說:「主啊,我們藉著你的名發命令,連鬼也服從了我們!」從這句話可以看到福音事工的成就。只要有人出去傳,就必定有人會信,因為福音就是救人的好消息,任何時代、地方都會有人需要。真正的問題是有誰會喜歡投入這項福音事工?
再者,當耶穌差派這七十二人出去傳福音的時候,特別提醒他們要注意的是:傳福音也是很危險的工作,就像「把小羊放在狼群裡」。這句話比較不像是耶穌時代的背景,因為在耶穌的年代,並沒有傳出因為傳福音而被殺害的事。反而是在之後的早期教會,這樣的事件就開始一再的發生,而且是越來越嚴重。這是因為迫害已經從單純的來自猶太教領袖,進一步轉移成羅馬帝國的國家政策。所以不用說是傳福音的人,就連因為相信耶穌都會被迫害。這樣的迫害直到主後第四世紀才完全解除,就是羅馬帝國皇帝君士坦丁大帝在主後三二一年宣佈基督教為國家教會時,一時之間傳福音才成為一件無上光榮的事。所以在這之前,傳福音並不是一件很輕鬆的事,而是有生命危險的。並且凡是因為相信福音而被抓到的人,還會被用釘十字架的懲罰來羞辱他。事實上在當時釘十字架的刑罰,是針對行為非常羞恥的人所執行的。這也就是為甚麼使徒保羅會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句話,這絕對不是一句很簡單的口頭禪。。而當使徒保羅說:「如果你口裡宣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使他從死裡復活,你就會得救。」(羅馬書十:9)請注意,這裡說「口裡宣認」,是表示公開的承認耶穌是生命的主,這在使徒保羅時代是會招致生命的危險,絕對不是簡單的一句話。只要看主後六十五年,羅馬皇帝尼祿焚燒羅馬城,將之嫁禍給基督徒,然後大肆逮捕基督徒釘十字架的事件就可窺知情形的嚴重性。所以耶穌這句「我派你們出去,好像把小羊放在狼群裡」的話,可說應驗了在早期傳福音的傳道者身上。若是要與今日比較,大概是在極端回教主義的國家才會如此。這也就是為甚麼在回教國家傳福音,都必須相當小心的原因,甚至需要隱藏宣教師的身份。

另一方面,我們也從這段經文看到一個重要的事實:耶穌不僅呼召十二位門徒而已,而是另外還有這七十二位。將這七十二位加上原先揀選的十二位,總共是八十四位。這在數字上也是很有趣的一件事,因為八十四剛好是「七」的倍數。而「七」在聖經裡表示的意義是「神聖」、「完美」、「有上帝賜福」的意思,這就表示了被揀選去傳福音,乃是非常「神聖」、「有上帝賜福」的工作。因為福音是上帝拯救的事工,是神聖的工作。

除了像先前差派十二門徒一樣,叮嚀他們不要帶甚麼身外之物,在這裡再次提醒門徒的是「也不要在路上停下來向人打招呼」,為甚麼會這樣交代?有兩種可能:其一,是希望傳福音的人減少像私人應酬、寒暄這樣的事。這種所謂「社交」的事務若多,必定影響到傳福音的工作。因為早期教會一直有個觀念:末日的時刻即將來臨,已經沒有時間等待了,要趕緊傳福音讓更多人因來信耶穌而得救。其二,可能和在外邦人地區傳福音有關。因為若是遇到那些相當固執於拜偶像或不信的人,繼續耗費時間在這些人身上,只會影響福音事工的推展。因為這樣的人不但會拒絕聽從福音,甚至也會影響到傳福音事工的人的心情,更可能會羞辱傳福音事工的人,導致有些人為此而心灰意冷。

其實,在第1316節經文中,耶穌已經明確地說出傳福音的工作並不容易,因為拒絕的人總比接受的人還要多。主要原因是魔鬼、撒但會想盡一切辦法阻止人接受福音的信息。但是自古以來就是這樣,誰會接受或拒絕並不是傳福音的人要去煩惱的,因為上帝自會審判這些勃逆且心硬的的人,就像當年祂在懲罰所多瑪城的人一樣。我們也看到耶穌很感慨地說到,會拒絕福音的人往往是那些早已享受過福音信息洗禮的人。就像以色列人民拒絕了上帝僕人給他們的警告,他們心硬、驕傲、拒絕的結果就是離棄了福音。反而第一次聽到上帝信息的人卻往往能夠聽從,就像尼尼微城的人民,一聽到約拿說上帝生氣了,就馬上悔改認罪。

在第78節,耶穌一再強調無論在哪裡傳福音,只要當地的人願意接待傳道者,並且提供所需的飲食,無論他們所提供的是甚麼就用甚麼。換句話說,傳福音的事工不是一個能提供豐富物質生活享受的工作,而是應該要有隨遇而安的心境才正確。也可以這樣了解:如果接待的家庭是貧窮人家,就必須要用「安貧」的態度接納。傳福音的重點在於生命的問題,而生命的問題最重要的並不在吃、喝、穿,而是心靈生命的更新。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為了要贏得基督,他將一切都當作垃圾看待一樣(參考腓立比書三:8)。傳道者應該有使徒保羅這種心境:「我知道怎樣過貧窮的生活,也知道怎樣過富裕的生活。我已經得到秘訣,隨時隨地,飽足好,飢餓也好,豐富好,缺乏也好,我都知足。藉著基督所賜的力量,我能夠適應任何情況。」(腓立比書四:12—13

在這段所讀的經文中,我們也看到那七十二位門徒出去傳福音回來後,非常高興,因為他們經驗到「連鬼也服從」他們的奧秘。但耶穌很快地就提醒他們,不要因為「邪靈」降服他們而高興,而是要因為他們的名字被記錄在天上而高興。名字被「記錄在天上」是表示被上帝所認識,是上帝所賜福的人。這對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個信仰認知。會醫病趕鬼並不表示這個人一定充滿聖靈的能力,因為很有可能這樣的人會驕傲起來,以為自己就是有聖靈附在身上,大有能力可以為別人醫病趕鬼,結果卻是彰顯了自己的名,忘了傳揚上帝國的信息。在當時也有群眾多次來找耶穌,希望他能為他們治病。耶穌沒有反對,但他不會僅止於醫病趕鬼。因為耶穌說他來到這世界主要目的是傳上帝國的信息,他確實知道這類醫治的神蹟不是他來到這世界上來的目的,不是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一個人身上的鬼被趕出去,並不表示這個人就順服了耶穌的救恩。在福音書中我們看到,耶穌對那位在他身後摸他衣裳的血漏女人說,是她的信心救了她的生命。有信心比她身體的疾病得醫治更重要,也更有意義。馬太福音第七章2123節記載耶穌所講的這段話說:

「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只有實行我天父旨意的才能進去。在末日來臨的時候,許多人要對我說:『主啊,主啊,我曾奉你的名傳上帝的信息,也曾奉你的名趕許多鬼,行許多奇蹟。』那時候,我要公然地告訴他們:『我從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走開吧!』」

耶穌這段話應該給許多喜歡看傳道者醫病趕鬼的信徒帶來省思才對。

在第2124節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了耶穌因為門徒出去傳福音有美好的成果獻上感恩。他讚美上帝使福音廣傳,讓更多人得到上帝的恩典。我們可以從這裡學習:只要有一個人聽從福音,知道認罪悔改,天上的天使都會快樂歡唱。因為多了一個人得救,就是少一個人沉淪。所以只要有人要信耶穌,就是我們責無旁貸的使命,這是所有基督徒應有的認識及責任。讓我們培養這樣的使命感:終其一生,要能使一個人得救,要讓我們的名字因此被記錄在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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