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最高興的事

路加福音十五:1—10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是用三個比喻編撰而成的。這三個比喻中,只有第一個有關一百隻羊的比喻,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1214節可以看的到。其它兩個比喻,也就是一個女人有十個銀幣,以及非常出名的一個慈悲的父親,和那浪蕩的孩子悔改後回來尋找父親的故事,則是路加福音特有的資料。這三個比喻都有一個共同主題,就是一個罪人的悔改,連天上的天使也會因此而高興快樂,因為這才是慈悲的天父所喜歡看到、期盼的事。
我們知道路加福音這位作者路加,將這本福音書訂在「悔改」這個主題上,只要是真實的悔改,無論是怎樣的人,都是上帝所期盼的事,也是天上天使最喜悅的事。

當耶穌開始講這三個比喻時,路加這位作者先交代一個非常重要的背景。就是有一次耶穌在講道的時候,有好些稅棍和壞人也都來聽了。不但如此,在他們當中也有許多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同時在場,但他們對耶穌接納這些在他們眼中是「壞人」的舉動,相當不以為然。不僅這樣,耶穌還跟這些人一起吃飯,這對他們來說,簡直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為甚麼會這樣?原因很簡單:耶穌在當時是群眾喜歡跟隨的對象,大家都對耶穌有很好的評價,甚至認為耶穌所傳講的天國信息很動聽。更重要的是耶穌講解摩西法律更吸引人,一般民眾都認為耶穌所講的比那些專門研究摩西法律的經學教師還要有「權威」(參考馬可福音一:22)。傳講或教授摩西法律的人都會清楚明白,摩西法律中規定的「聖潔」之意。因此,當他們看到耶穌與那些在他們傳統上認為是「不潔淨」的人在一起吃飯,簡直是違背正常規範和當代社會標準的認知,特別是與耶穌一起吃飯的人當中,還有的是妓女。

為甚麼會這樣說?因為猶太人所謂的罪人有三種:
一就是稅吏;他們就是專門替羅馬統治者抽稅繳交給羅馬政府的人。而且更令猶太人無法接受的事,是這些抽稅的人總是喜歡多抽一些以圖利自己。這就是我們在路加福音第三章13節看到有稅吏來問耶穌,要怎樣做來顯示他們確實有悔改的行為時,耶穌告訴這些稅吏,除了法定的稅額外,不要多收。這就表示當時的稅吏之所以會被民眾厭惡,主要原因是他們往往超收稅額。因此,當代的猶太人將這種人當作不受歡迎的人。再加上他們收取的稅錢上面,都有羅馬皇帝的相片,且因為經常要因為抽稅、繳稅的緣故,所以會接觸羅馬政府官員,這就讓猶太人更加認定他們是「不潔淨的人」。因此,猶太人拒絕接受這種工作者出席在法庭裡作證人。他們認為這樣不潔淨的人作見證,他們的證詞也是不潔淨的。

二是妓女;這種人一直被猶太人當作是不潔淨的人,連接近她的人也會被她的不潔淨所影響。包括會堂都不允許妓女進入參加聚會。在路加福音第七章就記載一個女人用油抹耶穌,但那位接待耶穌吃飯的法利賽人西門卻懷疑耶穌是否真的是先知,否則應該認識那位女人。原來那位女人乃是「有罪的人」,意思就是指她是一個妓女之意。

三是小偷;這種人就是所謂違反十誡中的第八誡不可偷竊。
路加這位作者說耶穌和「壞人」一起吃飯,其實意思是指耶穌和這三種人一起吃飯。於是耶穌開始講了三個比喻。如果今天有傳道者和這三種人在一起吃飯,我相信很多基督徒也會受不了,甚至會認為他們的傳道者生活不檢點。相反的,如果傳道者經常和政治領袖一起吃飯,或是和所謂「社會名流」一起吃飯,基督徒就會覺得很光彩,認為他們的傳道者很「清高」、有「水準」;經常和政治領袖在一起,有榮耀。這樣的心態在信仰上根本就是一種錯誤。

在第一個比喻中,耶穌提到有人放牧一百隻羊,因為有一隻羊不小心迷失了,牧羊人會去把其它九十九隻羊留在草場上,去找那迷失的一隻回來。剛讀這個比喻時,許多人都會問:怎麼可能這樣?如果那九十九隻羊在牧羊人去尋找那隻迷羊之時被人偷了或是被野獸吃了,那豈不是更糟糕嗎?其實耶穌說這樣的故事時,我們可以這樣了解:猶太人牧放羊群時,甚少自己顧自己家裡的羊,他們通常是整個社區或村子裡的羊一起放牧。因此,當這個牧羊人放下其餘九十九隻羊時,還有其他的牧羊人在看守這九十九隻。這也就是為甚麼當這個牧羊人去尋找那隻迷失的羊回來時,必須去通知其他鄰居。原因就是羊群是大家一起牧放,有一隻迷失了,即使不是自己的羊大家也都會很關心,甚至會像自己的羊走失了一般心有不捨。

耶穌這樣比喻,就很清楚了。沒有一個人的生命是單獨存在的,我們是共同體,都是受上帝所喜悅而賞賜的生命。一個人誤入歧途或是迷失了生命的方向,並不表示單單那個人才有罪,或是那個人要自己負責。不是這樣的,這是大家都有責任,必須共同承擔因為那一個人犯罪所帶來的重擔。

相對的,當一個人獲得福音的信息而信耶穌時,不會只有這個人喜悅而已,而是所有聽到這消息的人,都會同時感受到安慰與喜悅。耶穌強調天上的天使也會喜悅,原因就是上帝最喜歡看到人悔改。那九十九隻羊原本就是不用擔心的對象,但缺少一隻,天國的宴席就不圓滿。如今能找回來,就是將有缺額的位置給補滿了。

我們可以這樣了解:上帝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得救,不會限制說只要救多少人。只要多一個人得救,上帝就會高興,天上的天使就會喜樂到發出美妙歌聲同歡慶。

第二個比喻是說到一個女人有十個銀幣,失落了一個時,她會點燈、打掃,仔細尋找,直到找到為止。耶穌在講這個比喻時,有一個背景必須先明白,就是這種銀幣等於一個工人一天的工資。對一個貧窮的工人來說,那等於一個家庭一天的生活費用。在馬太福音第二十章有關葡萄園聘請工人的比喻中,就特別提到給那些最晚進入葡萄園採收葡萄的工人也是一個銀幣,葡萄園主人為的就是要讓那些工人不至於挨餓,包括他的家人也能因為有一個銀幣而得到飽食過一天的日子。因此,當這個女人失落了一個銀幣時而如此費心在尋找時,基本上已經在告訴我們,這個女人是相當貧困的女人,而貧困的家庭在社會中經常是被疏忽的對象。

再者,十個銀幣剛好可以將之串起來成為一條美麗的項鍊掛在脖子上。很有可能這個女人是一個結婚的女人,她就是用這十個銀幣編成一條鍊子,然後將這條鍊子套住頭巾,這樣人家都可以看到她頭巾上的鍊子,看到她的丈夫送她那樣的貴重的結婚禮品。如今,這條銀幣項鍊不慎遺失了其中的一個銀幣,換句話說,她這條鍊子斷了,少了一個銀幣就無法串成一條鍊子。以往被人注目的鍊子沒有了,可以想像的到她心裡焦急的樣子。難怪在耶穌的比喻裡說到這個女人必須點燈、打掃屋子。不僅如此,當她遺失這珍貴的銀幣時,也請求鄰居幫忙她尋找,也因為這樣,當她找到時就會趕緊通知所有跟她一起關心這件事的每一個人。我們當然可以想像的到那種喜悅是無法言喻的。

耶穌用這樣在比喻一件事:每一個人的生命在上帝看來都是寶貝。任何一個生命的遺失,都會讓上帝痛心。相對的,任何一個生命的重新獲得、尋回,都將會讓上帝安慰到變成歡欣。上帝並不會因為某一個人是妓女,就輕視她。也不會因為這個人的工作,在其所生存的社會被看成是卑賤,上帝就不理他,不會這樣。上帝的愛涵蓋了所有的人,包括了我們所說的「壞人」在內,都是上帝所疼惜的人。

這就使我想起兩年前的陳進興事件;他是全台灣社會「最不被喜歡」的人,也是最害怕遇到的人。因為他一遇到女人就會強暴,遇到人就會想要殺人、搶奪。大家一談到他,就會想要一槍就把他斃命。後來當警察抓到了他,法院並且將他判刑後,他在監獄中遇到了黃明鎮牧師,黃牧師傳福音給他,聖靈感動了他的心,使他知道悔改。因此,黃明鎮牧師替他施洗。但有不少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卻很反對接納陳進興悔改這件事實,甚至還有人說:如果上帝會接納陳進興悔改,我也不要信這樣的上帝!哇,這是甚麼話呢?講這樣的話的人,好像自己比陳進興好很多的樣子。其實,誰是在上帝眼中的好人呢?恐怕你、我都不是吧!有的人會懷疑像陳進興這樣的人也會悔改,但我們知道沒有人會真的知道別人心中的心思意念,只有上帝才知道人的內心。無論陳進興是否真的悔改,這是上帝會明鑑的事,我們要學習的是耶穌給我們的榜樣,接納那些被當代社會所棄絕的「罪人」、「壞人」,這才是我們的信仰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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