潔淨聖殿的事件

路加福音十九:45—二十:8

這段記載有關耶穌潔淨聖殿事件的經文也是大家甚為熟悉的,很多人在問:為甚麼耶穌要這樣做?到底聖殿裡有甚麼問題?怎麼會在聖殿裡做生意?類似這樣的問題經常發生在信徒之間。不過,不論問題多少,都不是我們拿這個事件來合理化我們在某些開會場合中翻箱倒櫃的行為。若了解了這個事件的背景,我們就會比較清楚為甚麼耶穌要這樣做了。
這個事件在四本福音書都有記載,因此,若是將四本福音書記載的內容稍微作一下分析就會更清楚。
第一,根據馬可福音的記載,耶穌一入耶路撒冷城馬上就去聖殿走了一趟,「各處察看一下」,然後就因為天色已經晚了,就和十二個門徒出城到伯大尼去(馬可福音十一:11)然後隔天才再次入聖殿去,而潔淨聖殿的事件就是在這個時候發生的。若是依照路加福音第二章41節的記載,耶穌這次到耶路撒冷聖殿,與上次他離開時是十二歲,現在則是三十三歲,這樣,他已經有廿一年的時間沒有到耶路撒冷城來了,且已經有這麼久的時間沒有進入聖殿了。因此,回到聖殿的第一件事是四處走走看看,乃是正常的事。
第二,根據約翰福音第二章1322節該段經文的記載,發生這件事的地點是在聖殿的外院。所謂的生意,乃是指有人在販賣牛、羊、鴿子,以及兌換錢幣的攤位。所謂「外院」,這就不是所謂「聖殿」裡敬拜的地方。耶路撒冷聖殿分成幾個部份,在最外面就是所謂「外邦人院」,這是聖殿圍牆進去的第一個區域。稱之為「外邦人院」,顧名思義就知道那是允許外邦人可以進去的地方。再進去就是所謂的「女人院」,也就是女人可以進入的區域。第三個部份就是「男人院」,換句話說,女人不能進入到這個地方。再來就是「祭司院」,也就是如果不是祭司,就不能進入這個區域。最後的部份,也就是最裡面的地方,乃是「至聖所」。而這部份是最嚴肅的地方,連一般祭司都不能進入,只有輪值的祭司才可以。這「至聖所」乃是猶太人認為上帝居住的聖所,不能隨便,否則就會有可能因為干犯上帝的神聖而遭上帝處死。

第三,當約翰福音說在外邦人院耶穌看到許多做生意的攤子,而且還有所謂兌換錢幣的地方。為甚麼有這樣的事?我們可以從幾個方面來了解:猶太人因為自主前五八六年亡國於巴比倫帝國統治之下,聖殿也被拆毀了。後來在波斯帝國協助下,他們返鄉重建家園。但亡國後的猶太人散居世界各地。而他們又有這樣的想法:一生之中,最少要回到耶路撒冷聖殿去朝聖一次。因此,他們會不計任何代價,努力要回到耶路撒冷聖殿去獻祭。問題是:他們所帶的錢不一定是耶路撒冷聖殿所允許的錢幣。由於耶路撒冷聖殿為要維持聖潔,規定奉獻的錢幣必須是由聖殿發行和加利利地區的錢幣才可以,因為這兩個地方所發行的錢幣只有燈燭,沒有人物像。當時羅馬帝國發行的錢幣就有羅馬皇帝的像。這也是後來他們來問耶穌有關納稅問題,耶穌要他們拿出錢幣給他看時,我們看到耶穌問那像是誰的,他們回答時說是凱撒的像。但這些從外地回來的猶太人僑民該怎麼辦呢?為了方便這些朝聖客的需要,就在外人院設立兌換錢幣的地方,也就是我們今天銀行所謂的「外匯部」。而那些牲畜乃是有些外地回來的僑民,或是像來自加利利等地區的人民,因為路途遙遠,無法獻上牲祭,只好在耶路撒冷購買,外國回來的僑民也必須如此,這就是聖殿外邦人院設立販賣牛羊等動物的原因。這些牲畜攤販通常都由祭司在負責,或是由祭司檢驗合格的攤位,表示這些攤子所販賣的牲畜作獻祭用是合格的。而所有自己帶牲畜來獻祭的人都必須經過祭司檢驗合格後才可以獻祭。如果被祭司檢定不合格的話,只好到這些攤販去進行補貼「兌換」合格的牛羊等牲畜。

第四,真正的問題從耶穌在譴責的話中可看出來。在馬太、馬可、路加等三本福音書中,都是記載耶穌罵那些人將聖殿變成「賊窩」;約翰福音第二章16節記載耶穌說,他們將聖殿當作「市場」。想想看「賊窩」和「市場」的意思是甚麼?「賊窩」的意思是在表示「不誠實」,也就是在那地方有欺騙的交易行為發生;而「市場」和營利賺錢有密切關係,這就可以了解到一件事:如果這些攤販與祭司有關係,那麼幫助人敬拜上帝應該是從服務開始,而不是以賺錢為目的。服務別人、幫助別人和敬拜上帝是同等的意義。但營利賺錢則不是這樣,那是賺取錢財的意思。敬拜上帝與賺取錢財必須區分清楚。這就暴露出一件恐怖的信仰問題:很可能耶穌早就聽到有關耶路撒冷聖殿的弊病問題,那就是祭司原本用來服務朝聖客的工作,卻為了錢與商人勾結,騙取人民的錢財。例如在檢驗牲畜是否健康時,故意刁難,要求獻牲祭者更換另一隻新的牲畜,這樣販售動物的攤位就可以多賺兌換手續費,甚至故意以高價售出。而兌換錢幣的攤位則故意多收手續費,或是提升兌換匯率,尤其是對從僑居地返鄉的朝聖客更是如此,這很可能就是耶穌所譴責的「賊窩」和「市場」的意思與背景。

第五,我們看馬太、馬可、路加這三本福音書記載耶穌開口的第一句話是:「我的聖殿要作禱告的殿。」這句話是引用以賽亞書第五十六章7節的話。先知以賽亞在告訴那些返鄉重建耶路撒冷聖殿的以色列人民,必須用誠實的心敬拜。祈禱是與上帝對話,沒有誠實的心不但談不上與上帝對話,甚至是在褻瀆上帝的神聖。這也就是為甚麼耶穌告訴那位撒馬利亞的女人說:「那真正敬拜天父的,要用心靈和真誠敬拜。這樣的敬拜就是天父所要的。上帝是靈,敬拜他的人必須以心靈和真誠敬拜。」(約翰福音四:23—24
第六,約翰福音第二章記載耶穌指責猶太人領袖「拆毀這聖殿」,這句話指的就是他們並沒有用真實的心敬拜上帝。用欺騙的行為帶領人民獻祭給上帝,這就等於毀了真實的敬拜之意。然後他接著說要在「三天之內」重建起來,耶穌這句話聽在那些猶太人領袖耳朵裡很不舒服,也感到相當莫名其妙,因此,他們才會說出耶路撒冷聖殿是「用四十六年才造成」,他們相當懷疑耶穌怎能用「三天之內重建它」?這裡所說的「四十六年才造成」,並不是說重新建造,而是指大希律擴建耶路撒冷聖殿的事。我們知道耶路撒冷聖殿第一次建造是在所羅門王時代,但在主前五八六年被巴比倫帝國燒毀(參考列王紀下廿五:8—17)。然後在主前四八六年又重新建造,這是屬於第二次建造聖殿,是在波斯帝國協助之下,由所羅巴伯、尼希米、以斯拉等人參與有份。這次的重建幾乎和第一次建造的是完全一樣的規模。然後,在主前十六年開始,由大希律王將之擴建,比原來的規模大出三倍。大希律因為娶猶太人大祭司西門的女兒瑪利娜為妻子,因此,也被認為是屬於猶太人的族群。他為了要安撫猶太人,希望不要一再發生暴亂的事件,因此,特地撥出經費擴建耶路撒冷聖殿,這一擴建前後長達四十六年時間,直到耶穌的時代才完工,這就是約翰福音第二章20節這些猶太人領袖對耶穌所說的。但他們並不了解耶穌所講的「三天之內」指的就是他的死和復活,用來重建人和上帝之間已經破壞的關係。其實,欺騙的行為就是破壞了人和上帝之間合宜關係的主要因素。

第七,當耶穌拿著繩子當鞭子打翻這些欺騙人的攤販,並且將他們趕出耶路撒冷聖殿的外人院時,並沒有受到阻止或是譴責,也可看出他們知道自己幹的勾當確實是錯誤的,而耶穌所持的理由卻是真確的。我們可以想的到當時必定贏得很多朝聖客的喝采,說耶穌做的好。不過,馬可福音第十一章18節則說祭司長經學教師為了這件事,就決定「要想法子殺害耶穌」。原因是耶穌拆穿了他們最醜陋的一面:為了斂財,不惜用欺騙的手段,且是假借宗教禮儀的行為欺騙,更是不可原諒。

我們現在所讀經文的另一部份,是記載有關猶太人領袖們來詢問耶穌,憑著甚麼理由在聖殿裡教導人?來詢問耶穌的這些猶太人領袖包括經學教師、祭司長、長老。這三股力量乃是當時猶太人最高議會的組成份子,後來耶穌就是在他們審判之下被送去給羅馬統治者執行死刑的。

這些猶太人的領袖因為聖殿的事非常忿怒,再加上他們看到群眾都喜歡聽耶穌的講道,更覺得不是滋味,於是就聯袂地來詢問有關耶穌的權柄問題。如果我們比較一下馬可福音第一章22節,就會發現當時在加利利的民眾都是喜歡聽耶穌講道,因為他的講道被民眾認為有權威,「和一般經學教師不同」。

有些人喜歡講究權威,或是權柄,但經常是那些不認真、也沒有真才實學的人所重視的。我們應該有這樣的認識:宗教信仰是不談權威的,因為真正的權威就是上帝。把人當作權威看,就是在偶像化某一個人。若是有人將自己當作信仰上的權威,這樣的人就是在偶像化自己,這些都是違背聖經的教訓,也不是基督教信仰應該有的態度。

今天的教會如果有人將某些人看成是權威,他講的話都是對的,這樣的信仰是危險的。我們必須清楚認識一件重要的信仰告白:我們都是有罪的人,都是不完美的人,也是會犯錯誤的人。回到信仰的共同體教會,我們唯一可以表達的方式,就是承認人的軟弱和有限。我們在教會裡不談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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