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的問題(上)

路加福音二十:9—26

這段經文有許多事件發生,第一則是關於耶穌說出一個壞佃農的比喻,被猶太人的領袖經學教師和祭司長認為耶穌的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於是他們找了一個問題來詢問耶穌,就是有關納稅的問題,希望能用此問題抓到把柄陷害耶穌。
如果我們將這個有關葡萄園主人與佃農間關係的比喻,比較一下馬可福音第十二章112節,就會發現馬可福音有一個比較特別的地方。就是在記述這個比喻時,引用了先知以賽亞的詩歌(參考以賽亞書五:2)。在先知以賽亞的這首詩歌中,提到葡萄園主人費盡所有力量開墾的一座葡萄園,並且栽種了最上等的葡萄樹,所期盼的是希望得到最甜美的葡萄。但結果卻不是這樣,而是結出「又酸又澀」的葡萄。馬可福音並沒有將這首詩都引用,只引用前面的部份,提到葡萄園的主人是將開墾好的葡萄園出租給別人,主人自己就外出去旅行了。

在這個比喻中,我們看到耶穌提到佃農基本上的動機就是有問題的,他不是要按照原有租用田園的契約履行,而是想要霸佔所租用的田園,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基督教信仰最基本的認知之一就是建立「約」的觀念。看我們的聖經就是用「新約」和「舊約」來表明它的內涵,而且強調這「約」乃是「生命之約」。因此,毀壞「約」,等於毀壞生命一樣的嚴重。這是聖經給我們的教訓。

了解這個比喻之前,先了解一下耶穌時代的背景。在巴勒斯坦地方,有許多人因為土地貧瘠,為了要謀求更好的生活,就將土地出租給別人耕種,自己出遠門到外地去謀生。但因為遠離故鄉,要收租金很困難,往往會委託親友或是朝聖客返鄉之際,順便代收。有些心存壞念頭的佃農就會利用這機會,拒絕繳納租金給這些來代收的人,推託說詞一大堆。例如會說收成不好啦、土地太貧瘠啦、葡萄品種差啦等等。如果代收租金的人態度稍微轉強些,這些佃農就會使用暴力的方式對付。這樣的例子可能經常發生在當時的巴勒斯坦社會,於是耶穌引用這種在猶太人民間經常傳述的故事作比喻,來說明上帝與他們之間的互動關係。 
路加福音在這裡描述主人為了要收取約定好的租金,前後連續派出三位僕人去收租金,但都被佃農打傷、羞辱,空手而回。最後,這位主人決定派自己的兒子去收租金,但這個壞佃農卻沒有尊敬主人的兒子,還更惡劣地將這個主人的兒子殺死。第14節說這個壞佃農殺死主人的兒子之主要原因,乃是要霸佔主人的葡萄園。結果是主人惱怒了,決定去將這樣的佃農殺滅,並將葡萄園轉租給別人。

這個比喻基本上已經清楚說出一個重要意義:貪,乃是人犯罪的基本要素。使徒保羅在勸勉提摩太時就曾說過,貪乃是萬惡的根源(參考提摩太前書六:10)。十誡的最後一誡就提醒我們知道不可以貪心。貪心的人,就是對上帝沒有信心的表現。因為貪心,使人想要奪取更多,甚至會為了要奪取更多,進而殘害別人的生命。

在這個比喻裡,最大的問題在於這個佃農不僅是要霸佔承租的葡萄園而已,更嚴重的乃是他想透過佔有葡萄園取代主人的地位,才會將主人的兒子也殺掉,因為主人的兒子乃是將來要繼承產業的。想取代主人的位置,這正好說明了問題的核心,就像創世記第三章5節,蛇引誘人犯罪最有力的一句話,就是告訴人吃了那棵禁止吃的樹的果子,並不會死,而是會「像上帝」一樣。人想要「像上帝」,就是想要取代上帝,扮演上帝的角色,這才是真正的危險的事。因為這樣的念頭,人就會將上帝的僕人(先知)一一的迫害、殺掉。到最後,是連上帝的兒子耶穌也殺掉。

這比喻再次提醒我們要非常小心,不要讓我們的心中存有這樣的念頭像上帝。我們是人,不是上帝。這樣的認知必須非常清楚。

這段經文中最有名的一個故事,就是關於經學教師和祭司長聯袂來找耶穌的麻煩,他們想要找問題來陷害耶穌,於是用「向羅馬皇帝凱撒納稅是不是違背我們的法律」來問耶穌。我們可以從這段經文中看到幾件重要的事:

第一,這個故事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也都有記載,但在路加福音最特別的地方就是提供一個獨特的資料,在第20節記載這些宗教領袖特別用錢去收買一些人來「假裝善意」,向耶穌提出問題。這樣,問題就出來了。用錢收買人來設計問題要陷害耶穌,這種做法基本上是違背十誡的第九誡所說的:「不可作假證陷害人。」(出埃及記二十:16)他們明明知道作假證是犯罪的,且是犯了嚴重的罪,卻為了要除掉耶穌也在所不惜,這才是危險啊!

第二,這些被收買的人來找耶穌時,我們看到他們稱讚耶穌所講所教的都「合情合理」、也「不看情面」、「總是忠實地把上帝的道教導人」,這些稱讚耶穌的話都是事實。耶穌確實講話都「合情合理」,也是「不看情面」,特別是對那些耍權威的宗教領袖,他根本就不給面子。然後,在傳講上帝國信息時,忠於上帝國的福音是耶穌傳福音工作最令當時民眾喜愛的事,大家都覺得他的話有權威。其實,比較正確的說,上帝國的信息是屬於上帝的,屬於上帝的,當然有權威。可是,我們發現這些雖然是對耶穌講這些實在的話,稱讚得很得體,可是他們的內心並不是這樣想啊,因此,我們也可以說這些人所說的話並不是真實的,他們用表面上聽來是好聽的,實際上是欺騙的話。所謂欺騙,是指他們並不是出自內心所說的話語,因此,我們也可以這樣明白:不是只有講與事實不符的話才算是欺騙,沒有真心實意所說的話,即使所說的與事實相符,也算是不誠實、欺騙。

第三,不誠實的話與害人的心經常是結合在一起的。我們看看這些人問耶穌關於「向羅馬皇帝凱撒納稅是不是違背我們的法律」這個問題。這問題是很嚴肅的,就好像在戒嚴時代的台灣,特別是在一九六○年代的台灣,如果有人問你說承不承認國民黨的政府是不是代表全部中國人民的政府,這樣的問題你可以不回答,但卻很容易被列入黑名單中。如果你回答說「是」,當然沒有問題,可是如果你有朋友是主張台灣獨立的,他馬上就會將你看成是「統派」的。但如果你的回答是否定的,在那種環境與時代中,隨時就會發生問題,可能會被逮捕送去綠島政治監獄,或是送軍法管訓再教育。現在這些人提出這樣的問題就是如此。想想看:猶太人當然不會承認羅馬凱撒皇帝是他們的王,因為他不是經過大祭司所設立的。如果說「是」,在信仰上他們無法接受,而且對那些因為一再發生抗拒羅馬統治的獨立運動而犧牲性命的人來說,也是非常說不過去的,何況當時猶太人社會還有「激進黨派」組織,這簡直就是公開和這黨派的人對立。但相反的,如果說「不是」,也是事實,因為他們就是不承認,才會有經常發生抗拒統治的獨立運動,甚至有人發起抗稅抵制羅馬帝國統治。但說「不是」,就會有危險,會被當作「叛亂犯」處置,因為他們就是被統治者,這是事實,即使有百般的不願意,這種政治現實又怎能脫離?已經有好多次的獨立運動都被弭平了,死了不少人。抽稅制度已經進行好久好久的時間了。他們平時所用的錢幣就是羅馬政府所發行的,錢幣上就有羅馬皇帝的像啊!可見這個問題是經過很周全設計才提出來的。換句話說:他們要用這句話來逼死耶穌,讓他毫無退路可走。

第四,我們看到路加這位作者用很簡單的一句話,說出耶穌和我們不同的地方,就是在第23節所說的這句「耶穌看穿了他們的詭計」。這也是福音經常用的一句話,表明耶穌和我們有所不同,因為他是來自上帝,他有能力知道人內心的心思意念。我們人只能看外表,但耶穌卻有能力看清楚人的內心,這絕對不是我們一般人能力所及的。耶穌要這些人拿一個錢幣給他看,然後反問那些人錢幣上的像和名號是誰。

請注意,耶穌要他們拿一個銀幣給他看,這種銀幣乃是羅馬發行的,它的正面有羅馬皇帝提庇留的像,像的邊緣用希臘文縮寫著「提庇留‧凱撒,神聖的、尊嚴的、受尊敬的」。反面是提庇留皇帝母親「利維雅」(Livia)的像,她是坐在椅子上,一手拿著橄欖枝,另一手拿著權杖,邊緣用拉丁文寫著「大祭司」(Pontif Maxim)這個字。這樣的錢幣當然已經很清楚在表明一件事:羅馬皇帝提庇留乃是由大祭司也就是他的母親「利維雅」所設立的,是個有尊嚴、神聖的、備受尊敬的皇帝。這簡直就是將提庇留當作神一樣看待了。因為在猶太人的信仰裡,只有上帝是神聖的,人是不能與神聖的上帝相比的。因此,他們不能接受這樣的錢奉獻在耶路撒冷聖殿的奉獻箱中,而必須先兌換聖殿所專用的錢幣,那就只有燈燭和橄欖枝,沒有任何人的像在上面。

耶穌拿到這樣的錢幣,就問他們那是誰的像?他們回答說是「凱撒的」,耶穌就回答了這句世界各地經常有人引用的話:「把凱撒的東西給凱撒,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這話一出,大家都嚇了一跳,原因是這實在是非常完美的一句話,當時的人根本無法想像得到耶穌怎麼會回答得這麼完整,既不反對納稅,也不減少對聖殿奉獻的鼓勵。

其實,耶穌這句話中還有另一個層面的意義,就是當時的猶太人抽聖殿稅,是從13歲開始,直到死的時候,名義上是甘心的奉獻,其實他們是派人四處去催繳。耶穌就曾遇到這樣的事(參考馬太福音十七:24)。但羅馬政府抽稅是從13歲開始一直到65歲。這樣看起來,對羅馬政府繳稅,還比繳納聖殿稅還輕。因此,耶穌這句話也有另一個意思,就是你們都已經催繳聖殿稅了,對那些比較輕省的統治者之稅金,又有甚麼好計較的呢?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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