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設計殺害耶穌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9-27 10:16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1—11。
猶太人領袖想盡辦法要殺害耶穌的念頭從未打消過,雖然說他們不敢在逾越節期間下手,以免驚動了擁擠的民眾,特別是許多從外國返鄉不明就裡的僑民,萬一因此而有任何動亂發生,恐怕又會引起羅馬統治當局的施壓。再則,也可能會讓他們原本可以獲得釋放一個囚犯的機會失去。但這並不表示這些猶太人領袖放棄謀害耶穌的計畫。他們還是積極地在著手進行,只是在等待機會。
馬可福音的作者提供了一個確切的時間,就是在「逾越節和除酵節的前兩天」,也就是現在的禮拜三。
馬太福音在第廿六章2節,則是記下了耶穌再次預言即將受難的警語。他很清楚說到自己「將被出賣,被釘在十字架上」,這也是馬太福音第四次記載耶穌預言會受難的事。馬太福音記載耶穌預言受難的第三次(參考馬太福音二十:19)和第四次,都特別清楚提到耶穌說自己會被釘十字架的事。
約翰福音第十一章57節記載說:「那些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早已下命令:如果有人知道耶穌在甚麼地方,必須報告,好讓他們去逮捕他。」然後接下去在第十二章9至10節這樣寫著:「一大群猶太人聽說耶穌在伯大尼,就到那裡去。他們不但是為著耶穌而去,也是想看看耶穌使他從死裡復活的拉撒路。因此,祭司長們計謀連拉撒路也要殺,因為許多猶太人為了他的緣故離開他們,信了耶穌。」約翰福音作者這樣的寫法,已經提供了一個很重要的訊息:猶太人領袖是只要有人因為耶穌的緣故,而影響到他們的權益,全都要除掉,這表示他們也要流無辜者的血,而這點是上帝所無法容許的行為(參考列王紀下廿一:16,以賽亞書五:23、耶利米書廿二:3、17)。在這之前,有一個生下來就瞎了眼的盲人得到耶穌的醫治,結果因為這個人認為耶穌是「從上帝那裡來的」,這些猶太人領袖就非常生氣,將他逐出會堂(參考約翰福音九:33—34),他們的這種心態,可說是最惡劣的了。
從以上的資料可以知道這些猶太人領袖,並沒有真正的擔心逾越節期間人多的問題,他們是在想辦法要怎樣才能逮捕到耶穌,才不會「激起民眾的暴動」。因此,他們決定要採取「秘密」的方式來進行。
在人看來是說「秘密」的話,或是「秘密」的行動,但在上帝眼中並沒有所謂秘密的事,因為不論是白晝或黑暗,在上帝眼中都一樣(參考詩篇一三九:12)。聖經告訴我們,所有隱藏在人內心深處的意念,上帝都會清楚知道。因為上帝看人的內心,不是看外表。人不能用任何方式遮蓋內心的秘密,因為上帝可以看透透(參考詩篇四十四:21),這點我們必須謹記在心。耶穌就曾說過這樣的話:
「一切隱藏的事都會被揭發;秘密的事也會被洩露。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話會在光天化日下被人聽到;你們在密室中的耳語也會在屋頂上給宣佈出來。」(路加福音十二:2—3)
當這些猶太人領袖「陰謀要秘密逮捕耶穌」時,耶穌的門徒加略人猶大卻在此時被撒但找到切入心房的機會,這是路加福音作者筆下的說法(參考路加福音廿二:3)。我們確實很難理解猶大到底是在怎樣的情況下,或是為甚麼要敞開心門,讓撒但找到了一個可以滲透進入他心房中的空隙,來誘惑他出賣耶穌。
馬太福音在第廿六章15至16節寫著猶大去見猶太祭司長時,所說的話是:「如果我把耶穌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甚麼?」隨後,這些猶太人領袖給猶大的報酬,那就是「拿三十塊銀幣給他,從那時候起,猶大找機會要出賣耶穌」。
「三十塊銀幣」,這是聖經時代一個奴隸的價錢(參考出埃及記廿一:32)。猶大怎會將耶穌以一個奴隸的價錢給出賣了?不會吧?但這並不是說絕對不可能。因為撒但就是這樣,當它進入人內心時,那時人原有的價值觀、信仰理念等都會被搞到錯亂。就是因為這個緣故,猶大才會想到要出賣耶穌,若不是這樣,他根本就不會去找這些猶太人領袖。因為他一定知道這些領袖們向來對耶穌就很感冒,何況耶穌也曾用很嚴厲的話斥責他們把聖殿都變成了「賊窩」。
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沒有像馬太福音這樣清楚,提到猶大出賣耶穌之價錢的確切數字「三十塊銀幣」,都只有說那些猶太人領袖「答應給他錢」。不論如何,三本福音書都認為猶大是拿了「錢」出賣耶穌。
不過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馬可福音在編輯上非常特別,編者在記述猶太人領袖陰謀要逮捕耶穌之後,然後再接續描述猶大去進行這項出賣動作的中間,插入了一段非常重要的故事,那就是在伯大尼患痲瘋病的西門家裡,有一個女人拿著一隻玉瓶,裡面裝滿「很珍貴的純哪噠香油膏」,然後將該玉瓶打破,倒出香油膏在耶穌的頭上。而且這香油膏市場行情價則是高達「三百多塊銀子」。換句話說,這個女人拿出的這瓶香油膏,價錢比加略人猶大出賣耶穌的價錢,足足多出十倍。馬可福音編者這樣的編輯法很特別,讓我們讀起來確實是非常強烈的對比;一個是跟隨耶穌四處去傳上帝國福音好一段時間的門徒,卻以微薄到如同奴隸的價碼出賣自己的老師。另一個是猶太人社會地位相當低的女人,她是用極為珍貴的純哪噠香油膏倒在耶穌頭上。
有關這個拿香油膏倒在耶穌頭上的女人之記事,也記載在馬太福音第廿六章6至13節,以及約翰福音第十二章1至8節。把這三處的經文對照來看,就會發現約翰福音很清楚說明,這個女人就是被耶穌從墳墓中救治復活過來的拉撒路之姊妹馬利亞,而地點就是在拉撒路的家。約翰福音也說香油膏是倒在耶穌的腳上,然後馬利亞用自己的頭髮去擦拭。
若是再比較另一個資料,是路加福音作者所提供的,記載在路加福音第七章36至39節,地點是在一個法利賽人的家,而這個拿香油膏倒在耶穌腳上的女人,是一個「有罪的人」,這意思是指這個女人是妓女。因為猶太人會把稅吏和妓女都當作「罪人」看待。
這樣,四本福音所提供的這則女人用香油膏倒在耶穌頭上,或是抹在腳上的記事,雖然在細節上各有差異,但可以確信的是確實有這件事,而且就如同馬可和馬太這二本福音書作者記載耶穌所告訴門徒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這福音無論傳到甚麼地方,人人都要述說她所做的事,來紀念她。」四本福音共同記載與耶穌有關的事蹟並不多,特別是約翰福音這本經書,資料很特別,與前三本福音書的資料相差很大。而連約翰福音都有記載此香油膏的事蹟,可見此事蹟在早期教會內流傳甚廣,甚至連外邦地區也盛傳著,就像耶穌所說的,是「普天之下」,只要有福音傳達的地方,都會談起這件美好的見證。
再來看一下為甚麼當這個女人拿這麼貴重的香油膏倒在耶穌頭上時,會引起門徒們議論紛紛。有兩個基本原因:
一是這個女人是先打破了這隻「玉瓶」,意思是指將玉瓶的蓋子打破。這樣,該隻玉瓶就無法再使用了,因為玉瓶的頭蓋部分已經破碎了。換句話說,這隻玉瓶所裝的香油膏必須全部用完。對這些門徒們來說,認為是太多,甚至是浪費,他們認為即使要使用,也只需用一些就足夠使香味四溢了。
二是因為這玉瓶裝的是純哪噠香油膏,若是將之拿到市場上去販售,價值超過三百多塊銀子。若拿這筆錢去賙濟窮人,必定大有幫助。他們深信耶穌不喜歡這個女人如此浪費。
當時工人一天的工資是一塊銀子。三百多塊銀子,足足可抵當時工人一年的工資。若是以今天的工資來換算,這瓶香油膏至少價值將近七十萬元台幣,甚至超過,將之來幫助貧困的人家生活,也會讓很多人受益。
馬太和馬可這二本福音書都沒有說出到底是誰對這女人發出這種意見,倒是約翰福音作者在第十二章4至5節很清楚寫著說:「耶穌的一個門徒,就是將出賣他的加略人猶大,說:『為甚麼不拿這香油膏去賣三百塊銀子來分給窮人呢?』」這就很值得注意了,想想看,他是出賣耶穌的門徒,而且出賣的價錢很低,並且是用當時奴隸的價錢將耶穌給出賣,如今,這個女人將超過奴隸價錢十倍的很珍貴純哪噠香油膏用在耶穌身上,他不但沒有感到羞愧,反而是還在嫌這女人所做的事,哇,這是甚麼個觀念和態度啊!
但就像約翰福音作者所強調的,加略人猶大這樣說,並不是他真的會關心窮人,而是他貪財,且說他平時就有盜用公款的惡習(參考約翰福音十二:6)。
再來想想看,若這女人是馬利亞,地點又是在拉撒路的家,那麼,這是因為馬利亞一家人為了要表示對耶穌救治了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的感恩,是一種出自內心的感恩而有的表示。當一個人從死裡被救治而復活過來,這已經不是金錢數字的問題了。今天我們的社會,有很多富有的人,或是有權勢的人,就算要他花盡所有家產醫治那會致他於死的疾病,他就算是傾家蕩產也會在所不惜。馬可福音第五章25至26節記載那位患了血漏十二年的女人,是耗盡所有的家產,看過許多醫生,受盡許多痛苦,卻是毫無幫助。但耶穌是不用她花任何一毛錢,就治好了她長達十二年的血漏疾病。一個人生命獲得救治,這種出自內心所要表達的感恩,已經不是數字的問題,而是態度的問題。就像路加福音第八章2至3節,記載有一群婦女,她們都是用自己的財富供應耶穌和他門徒在傳福音的需要。原因是她們「都是曾被邪靈和疾病纏擾,已經被治好了的」人。這些婦女不但提供財物上,更是一路陪伴耶穌從加利利走到耶路撒冷,甚至看著耶穌被釘死十字架上,她們也都沒離開他身邊。
這個女人所行這件倒香油膏在耶穌頭上的事蹟,也在表示耶穌在她的心目中,就跟君王一樣的尊貴。因為這種倒香油膏在頭上,在當時是只有在按立大祭司或國王登基時,才有的儀式,用來表示尊貴、值得尊崇之意。
這個女人是否有這種將耶穌當作君王看待的用意?我們不知道,但耶穌卻說出了一個很重要的信息,他認為這個女人所做的這件事,是為他的「埋葬先作準備」,這點就非常重要了。當門徒猶大去做出賣耶穌的事,且是用那種象徵著污衊之意的價錢出賣時,這個女人就已經在為耶穌的死和埋葬作準備了。
另外一點:這也說明了這個女人必定知道耶穌即將受難,否則耶穌不會說她這樣做,是為了他的「埋葬作準備」這句話。換句話說,這女人是聽到耶穌說即將受難,被殺害,她就深信耶穌所說的必定是真、是事實,是一定會發生的事,如同患血漏病十二年的女人,或是那位迦南的女人,她們都是聽到耶穌的事,就相信了(參考馬可福音五:27、七:25)。但門徒卻一直不解,不僅如此,當耶穌一再預言他將會受難,門徒們卻只在關心耶穌若是得到榮耀的政治地位時,他們怎樣分得左右位置,或是可以獲得比較高階的位置坐,二者之間的差別是多麼地大啊!
到底是誰比較認識耶穌?耶穌的門徒嗎?若是依照馬可福音作者的寫法,他認為耶穌的門徒總是「思想遲鈍」(參考六:52),對耶穌的教導「還不領悟」、「不明白」,甚至是「有眼睛卻看不見」,「有耳朵卻聽不到」(參考八:17—18)。說來,這可真的是非常諷刺的事,也是很悲哀的事,不是嗎?
想想看,在當時猶太人社會中,女人根本就沒有社會地位可言,她們就像小孩子一樣,連計算人口都不包括在內。在會堂裡的座位,是只能在最後邊靠角落處,且必須用布簾隔離起來,因為女人不可以和男人同等地位。但她們卻是在福音事工上最認真、熱情,奉獻最大方的人。
其實,把門徒和這女人所做的這件事對照來看,我們是否就像這群門徒一樣,自以為很認識耶穌,甚至會認為別人都不認識,或是別人的認識都非常淺薄。
教會歷史上也常常是這樣,婦女在福音事工上,總是甚少留下名字,但她們卻是推動福音最好的幫手。也許是整個全球社會文化自古以來就有性別歧視的現象,雖然近代西方特別是北歐社會已經改變很多,但在東方社會,尤其是非洲女性地位進展還是緩慢。咱台灣依舊是把婦女的能力看得低,教會給予參與服事福音的機會甚少,甚至會用懷疑的眼光看待她們在工作上的表現,這是非常可惜也是不正確的。
經文默想:
1.我們往往很快就會說加略人猶大為錢出賣耶穌。但我們有想到自己是否也跟猶大一樣,為錢出賣教會,而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
2.真實的愛和感恩的心,絕對不是數字的問題。這女人——不論她是否就是拉撒路的姊妹馬利亞,或是路加福音所提起的「罪人」妓女,或是因為重病而被耶穌治好,她就是用這麼貴重的純哪噠香油膏倒在耶穌身上,用以表達出自內心的感恩,也說明了她真實的愛。若是我們,會用怎樣的方式來表達呢?
3.耶穌認為這個女人已經知道他即將受難,因此,準備這些來為耶穌的埋葬作準備。而門徒不但不知道,卻還在爭奪地位大小。我們是否也會有門徒的這種毛病,老是在教會中計較誰大、誰小,卻不知道要替教會受難作準備?
代禱事項:
1.懇求上帝憐憫、寬恕我們,幫助我們時刻記住,代表著耶穌身體的今日基督教會,不論這迫使教會或信徒受難的力量是來自何處,都會知道隨時準備好受難的臨到。
2.懇求上帝憐憫、寬恕我們,不要受到魔鬼的誘惑,使我們做出,跟出賣耶穌一樣的事。
3.懇求上帝憐憫、寬恕我們,使我們隨時都會知道有貧窮人在我們身邊,不是等到有一筆大經費時,才想要來賙濟窮人,而是隨時都會伸出我們的手,扶持窮人的需要,即使所給予的幫助很小,也不縮手回來。因為真實的愛,不再於數字,而在於感謝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