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福音事工貢獻大的婦女

路加福音八:1—3

雖然是短短三節經文,卻對基督教在傳福音的事工上有相當大的意義,因為這三節記載了婦女對福音事工的貢獻。同時,這也是路加這位作者最特別的地方。他注意到早期社會被疏忽的族群中,有許多在信仰上有美好見證的人:例如羅馬軍官有很好的信心;又如一位被當代社會瞧不起、過著「罪惡的生活」的女人,但用她的眼淚為耶穌洗腳、用頭髮擦拭,然後吻耶穌的腳,又用油抹在腳上。現在我們又看到作者路加提醒我們注意:在耶穌傳福音的事工上,有些婦女確實參與了非常重要的事工,就是在財物上提供給耶穌和他們的需要。
路加這位作者一向關心當代社會的邊緣人。在他蒐集的資料裡,記載了耶穌降生的時候,天使特地將這個好消息,傳給一群夜間在野外固守羊群的牧羊人(二:8—12)。也提及到雖然猶太人看撒馬利亞人是不潔淨的族群,但是在耶穌所說的比喻中,他們才是確實依照聖經教訓會愛鄰舍的人;反而是那些開口、閉口講聖經教訓的宗教領袖無法做的到(十:30—37)。不但這樣,在路加筆下,撒馬利亞人比其他的猶太人更懂得感恩。十個患了痲瘋病的人得到耶穌的醫治,只有一位撒馬利亞人回來感謝耶穌(十七:11—19)。猶太人最討厭的稅吏,在路加的筆下卻是耶穌的朋友,耶穌就是到稅吏撒該的家中去作客(十九:1—10)。耶穌講的比喻中,甚至認為稅吏的祈禱比法利賽人更容易蒙上帝傾聽(十八:9—14)。自古以來,乞丐在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都是最下層的族群,但在路加筆下所記錄的耶穌比喻中,乞丐拉撒路死後反而比財主去世後還要來得榮耀(十六:19—31)。以上這些資料都顯示出,作者路加在蒐集資料的時候,是非常仔細地在注意一個重點:福音對甚麼人最有吸引力?就是這些在社會上被人所藐視的人,因為他們心理上有很強的自卑感。像那位到聖殿去祈禱的稅吏,耶穌說他是連站到前面都不敢,甚至是頭也不敢抬起來,原因就是自己認為是個罪人,不配向上帝祈求甚麼,除了認罪以外,他什麼也不敢說。就是因為這樣的自卑,反而使人有謙虛的態度,而謙虛乃是接近上帝最重要的基本態度。

在猶太人的社會中,婦女的地位也是很低的。如果我們看申命記第廿四章1節說:「若有人娶了妻子後發現她有可恥行為而不喜歡她,寫了休書給她,叫她離開。」這是很不公平的,因為所謂「可恥的行為」含意並不清楚。可見女人在婚姻中受到的保障並不多。有些比較保守的猶太男人甚至會在每天祈禱中這樣說:「感謝上帝,沒有把我造成女人。」這句話對女人來說是很大的侮辱,但他們認為這是很正確的。

就是因為這樣,路加這位作者在這裡提供了這份的資料就顯得相當寶貴,讓我們看到有一群婦女,她們默默的幫助耶穌和門徒們傳福音。不僅是跟隨著耶穌和門徒們四處去,甚至是提供所必要的財物。傳福音若是沒有這樣的支撐,困難必定更多。但因為有這群婦女的背後幫忙,福音的工作就可以順利推廣開來。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婦女並不都是一樣的身份背景,唯一的共同點是她們都是因為身上的病被耶穌醫治好了,於是決定要跟隨耶穌。在這裡特別介紹三位婦女的名字,也可以知道她們三位必定是在早期教會很活躍,所以作者路加可以得到她們的名字和資料。

一、大拉的馬利亞。這是福音書中可能是最重要的婦女之一。路加說她身上曾被七個鬼附身,後來被耶穌治好,於是跟隨了耶穌四處傳福音。「七個鬼」,「七」這個數目在猶太人的文化表達的意義是很「齊全」、「圓滿」的意思。「七個鬼」,在這裡表示相當嚴重,或是在一般人看來,她的病已經不可能得到醫治。可是耶穌有能力將她身上的鬼都趕出去,治好了她。她可說是耶穌最忠實的傳福音伙伴,即使在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她也沒有退卻或是躲藏。她和其他幾位婦女從遠處的地方看著(馬可福音十五:40),且跟隨著亞利馬太的約瑟將耶穌的身體移往墳墓去。因為這樣她才可以知道耶穌埋葬的地方(馬可福音十五:47),然後回去準備香料和香膏油,到墳墓去抹耶穌的身體(路加福音廿三:56)。也因為她準備要用香料、香膏油去抹耶穌的身體,所以四本福音書都記載抹大拉的馬利亞就是第一位遇見復活的耶穌的人。依照約翰福音第二十章的記載,復活的耶穌還和抹大拉有過一段對話(約翰福音二十:11-18)。之後,就是她將耶穌復活的消息傳達給那些門徒的。她可以說是最忠心的福音同工,也是最有福氣的婦女。

二、希律的「管家」苦撒的妻子約亞娜。所謂「管家」,這是很重要的工作。就像我們今天所謂的「總務」一樣,這樣的職位都是主人最信任的部屬擔當。希律是當時統治巴勒斯坦的羅馬帝國分封的王。路加記載到苦撒的妻子約亞娜跟隨耶穌,這至少說明了一件事:在羅馬官員當中,也必定還有其他的人也是相信耶穌的,就像這位約亞娜一樣。作者路加並沒有告訴我們耶穌醫治了她身上的什麼病,但可以瞭解的是:約亞娜是一位當時社會地位很高的人,但她卻跟耶穌四處傳福音。根據作者路加提供給我們的資料,約亞娜也是拿著香油要去抹耶穌身體的其中一位婦女,她也和其他的婦女一樣,將耶穌復活的消息傳給耶穌門徒(路加福音廿四:10)。這樣看來,約亞娜也是從加利利跟隨耶穌到耶路撒冷去。她甚至不管羅馬政府是因為政治的理由(參考廿三:1)判了耶穌死刑,繼續跟隨耶穌很可能會對她造成不利,更嚴重的還會影響到她丈夫的政治前途等後果。我們從她可以跟抹大拉的馬利亞在一起,就可看出她跟從耶穌之後,確實是將過去在宮廷中那種高貴的身段放下到最低點了。

三、撒娜,這裡只有提到她的名字,聖經中也沒有其它的資料。實在很可惜。雖然沒有提供更詳細的資料,但作者路加在這裡有一句話是非常值得注意的。他說除了這三位婦女之外,還有其他的婦女投入了跟隨耶穌和門徒去傳福音的行列。不僅這樣,她們還負責供應耶穌和他的門徒。看!因為有這些婦女的認真、奉獻,福音事工就這樣順利傳開來。可見婦女在福音事工上的貢獻是非常大的。

我們可以瞭解:基督教會這兩千年來就是因為婦女們的協助,才使得福音事工推展得更周延、更廣闊。即使在今天的教會,若是婦女參與福音事工越多,美好的見證就越多。讓我們覺得更可貴的地方,就是這些婦女雖然貢獻這樣大,卻在教會中的決策上,一直都沒有扮演重要的角色。這更可看出婦女們在福音事工上是比較謙卑、不會計較的,她們是最明白福音的意義的。

在早期台灣宣教史的當中,有一位英國宣教師名叫李庥,他在一八六七年與妻子同時被派來台灣傳福音。李庥牧師因為身體不好,經常感染瘧疾,並在一八七九年去世。李庥牧師娘就主動寫信要求英國長老教會派她為宣教師,接替她先生的工作。在李庥牧師娘的推動下,台南長榮女中設立起來。也在她的努力下,許多女宣教師接踵而來到台灣投入教育、醫療服務的工作。更使我們感動的是:李庥牧師娘在一八八四年六月,因為身體衰弱返回英國,但她將英國長老教會每個月給她的謝禮,節吃省用,將存起來的錢全部捐來蓋長榮女中的學舍,為的是讓更多台灣婦女能進入學校讀書,藉此有機會接觸福音。她們所做的,就像當年那群跟隨耶穌四處傳福音的抹大拉的馬利亞一樣,真是值得我們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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