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

路加福音十:25—42

談到「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幾乎大家都很熟悉,甚至在教會節期中也經常被人編成話劇演出。這篇故事也可說是新約聖經中非常美好的一篇。故事的中心是與探討摩西法律有關,但卻觸及信仰本質中相當重要的問題永恆生命。
有幾個重點需要先注意的;
一、來詢問耶穌有關「永恆生命」這個問題的,是法律教師。這是猶太人社會中階級相當高的人。如果以今天社會來看,他們等於是大學法律教授或是高等法院的法官一樣。這樣的人會來問耶穌有關「永恆生命」的問題,可以說背後的動機並不單純,這也就是為甚麼路加福音這位作者所提到的,這個人來的動機是要「試探」耶穌,並不是真的要了解有關「永恆生命」的問題。而聖經告訴我們:人看外表,上帝看的是人內心的心思意念是否純正。這個人的內心是懷著不軌的意念來到耶穌面前的。

二、這個人本身對摩西法律很有研究,耶穌也知道他的動機,所以也就以他的專長來回問他。因此耶穌提出的問題是:法律書上說的是甚麼?你怎樣了解的?耶穌之所以會這樣反問,主要原因是:猶太人有一種看法,認為只要完成摩西法律的教訓,就可以得到永恆的生命。而這個人既然是教摩西法律的,必定對摩西法律很熟悉,且自己也會自我要求完成摩西法律的教訓,怎麼會來問這個問題?必定有隱藏在背後的原因。但耶穌不想問原因,其實,耶穌不用問也知道原因是甚麼,只是耶穌運用反問的方式來提醒他。這個人果然是教法律的,他的回答不但正確,且是將摩西法律的精華用簡單的兩句話就回答清楚了。也因此,耶穌就告訴他,既然你知道了,就依照所知道的去行就可以了。

三、由於他的動機是要「試探」耶穌,而不是真正要詢問有關「永恆生命」的問題。因此,當耶穌沒有正面回應他的時候,他第一個想到的是:一定要逼耶穌說出個答案。於是他問耶穌「誰是我的鄰居」這個問題。「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就是這樣子講出來的。而耶穌講完這個比喻後,又再繼續反問這個教法律的老師,誰是那位受傷的人的鄰居?他回答後,耶穌又再一次的告訴他,就依照他自己的認知去做就沒有錯。耶穌兩次的回答幾乎都是相同的,原因是:這個教法律的人,不是一個無知的人,也不是一個普通人,而是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這個問題他並不是真正不懂,而是懂,但卻想用自己所懂的事陷害別人,或是來「羞辱」別人。這樣的「懂」,已經不是信仰的問題,也不是探討生命的問題,而是用自己所懂的知識來當作武器,這樣的知識是相當恐怖的。

四、整個故事的重點環繞在「誰是鄰居」這個主題上。很多人將這個故事的中心疏忽了,或是沒有注意而把「鄰居」的意思給搞錯了,這是非常可惜的事。耶穌在這個比喻中告訴我們:你會愛別人,你就是別人的鄰居。故事中那位被救助的受傷者,是被愛的人;而付出愛心的好撒馬利亞人,就是那位受傷者的鄰居。這樣的回答與原先這位法律教師來詢問的重點並不相同。他問的是「誰是我的鄰居」,而耶穌的回答則是「你要當別人的鄰居」,這一問一答之間的差異是相當大的。問的人問到「誰是我的鄰居」,強調的是要去找找看到底我的鄰居是誰?這個鄰居在哪裡?而耶穌的回答卻是:你不用找,只要你願意,你就可以成為別人的鄰居。因為摩西法律的精神並不是在說「誰是鄰居」,而是在說「你要愛你的鄰居」;是一種主動的狀態,不是被動的等待。

我們看到這個比喻中,耶穌非常有意思的以「祭司、利未」及「撒馬利亞人」等三種角色的人物來作為比喻的題材。祭司,這就如同今天的傳道者一樣,是在幫助人透過敬拜認識上帝的人。而利未也是在協助這種工作的人。換句話說,他們都是耶穌時代猶太教的宗教師,都是對上帝的教訓、旨意相當清楚的人。但當他們看到一個人受傷,為甚麼會從旁邊走開呢?在比喻中,耶穌特別強調他們並不是沒有看到那個受傷的人,而是確實「看見」後,才從另一邊走過去。原因很可能(一)他們擔心那個人本身是個強盜,並不是受傷的人。因為古時候常常發生強盜假裝受傷者,希望獲得別人來救助,然後再利用機會搶奪救助他的人。在今天的台灣社會,這樣所謂的「假車禍、真搶奪」的案例也經常發生。(二)再者,這個人真的是受傷了。但這些猶太教的宗教師又擔心若是他已經死去,當他們接近的時候,很可能就會受到「不潔淨」的影響,導致他們無法進行宗教禮儀。因為依照摩西法律規定,接觸到屍體就是屬於不潔淨的人。(三)他們看到這個人確實只是受傷,沒有死去。可是他們擔心如果要救助這個人,必定會用去許多時間,那會影響到他們繼續去執行已經安排好的行程—宗教禮儀。無論如何,我們可以用許多理由來替這些宗教師找到正當的藉口。

比喻的中心人物是撒馬利亞人;這種人在猶太人眼中是屬於不潔淨的族群。約翰福音第四章九節就記載這樣的一句話說:「猶太人跟撒馬利亞人不相往來。」這句話是有歷史背景的。原來,在主前七二一年,分裂後的北國以色列被亞述帝國所消滅,因此北國以色列大約有十個支派的人民,被亞述帝國俘虜去當奴隸,或是被賣到外國去。留下來居住在自己故鄉的以色列人,則被亞述帝國以強制性的手段,逼迫他們與從外地移入的其他種族通婚。這些與外族人通婚所生下來的後裔,就被稱之為「撒馬利亞人」。用「撒馬利亞人」稱呼他們,主要是因為原北國以色列的首都就稱為「撒馬利亞」,用這名稱有鄙視的意思。南部猶大國的以色列人民,就認為他們這些與外族人通婚的後裔,是離棄耶和華信仰的人,也就不准他們進入聖殿敬拜上帝,也不喜歡和他們來往。同時他們也認為與這種人來往,就會使自己也跟著不潔淨起來。但這種人在路加福音的資料中卻一再出現。例如在第十七章11至19節,就有一個故事說:有十個患痲瘋病的人,都被耶穌醫治好了,卻只有一個人回來感謝耶穌,而這個人是撒馬利亞人。

耶穌在這個比喻中,再次用到撒馬利亞人作題材。他說這個撒馬利亞人看到有人受傷了,他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怎樣幫助、救助這個人。他的動作很多:包括用油和酒敷在他的傷口。油,可能是用橄欖油提煉的,這也是當時中東地帶很流行的一種急救油膏。酒,就像我們今天在使用的酒精,也有可能是讓這個人提神用的。然後他替這個人包紮傷口,再送這個人去客棧療傷,並且在那裡照顧他。最後他因為要趕路,還拿錢給客棧的人,請客棧的人替他繼續照顧這個傷者,並且約定回來後會來繼續照顧這個人。這樣的救助是相當周全的,不是應付,也不是草草了事,而是真的在照顧這個有難的人。因為救助這個傷者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使他的性命免於死亡。

這個受傷的人是怎樣的人,我們不知道。他遇到強盜、被搶奪、被打傷,他當然期待有人救助他。但當他看到祭司、利未只能用「關愛的眼神看著他」,然後從旁邊走開的時候,他的心情一定相當沈重、失望。但這個撒馬利亞人卻幫助了他。這個撒馬利亞人所做的事,就是成為這個受傷的人的鄰居。耶穌就是要我們像這個撒馬利亞人,去成為別人的鄰居,而不是停留在問「誰是我的鄰居」這個階段上。

講到這個故事,我就想起有一次,我請一位瑞士籍的蘇神父來教會講道,他就是用這段經文講道。他將這個比喻中的人物改了一下說:有一次,有一位長老教會原住民青年騎機車,不小心摔倒受傷了,躺在路邊呻吟著。後來有一位天主教神父從那兒開車經過,停下來看了一下,就開車離開了。接著又有一位長老教會牧師來了,他也將車子停下來,看了看,然後就又開車走了。最後,來了一位佛教的法師,看到了,他將車子停下來,將這個受傷的青年開車載去基督教醫院急救,並且在醫院照顧他,還替他繳交必要的費用。然後,這個神父用很嚴肅的語句問我教會的兄姊:誰是這位受傷原住民青年的鄰居?我想這樣的例子也繼續發生在我們今天的社會中,也一再重演在我們身邊。耶穌的比喻再次向我們提醒:以「仁慈」對待別人的人,就是成為別人鄰居的人。我們是嗎?這是值得我們省思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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