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的耶穌

路加福音廿四:1—12

我們可以用一句話來描述基督教信仰最根本的內涵,就是一個人若信耶穌,就會得到復活的生命。我們也可以這樣說:基督教信仰與其它宗教信仰差異最大的地方,就是基督教信仰特別提到復活。在耶穌基督裡有復活的生命,這也是基督教會兩千年來一直不斷地傳達的信息。更明確地說,基督教會之所以會存在,就是因為在傳揚耶穌復活的信息,並且相信所有信靠耶穌的人都會跟著耶穌一起復活。如果一間教會沒有在傳揚耶穌復活的信息,這間教會就不是真正屬於基督的教會。因為教會的存在,就是從耶穌復活開始的。這一點是不用懷疑,也不需要跟人家辯論的事實。
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
「要是沒有復活的事,那等於說,基督沒有復活了;如果基督沒有從死裡復活,我們就沒有甚麼好傳的,你們也沒有甚麼好信的。這樣,我們顯然在為上帝作假證;因為我們見證,說他使基督從死裡復活了。如果真的沒有死人復活的事,上帝就沒有使基督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仰就是幻想,你們仍然迷失在罪中。這樣的話,死了的基督徒就算都滅亡了。如果我們信基督的人只在今生有希望,我們就比世界上任何人更可憐了。」(哥林多前書十五:13—19

沒錯,如果沒有復活的事實,那基督教信仰的根基就沒有了。這樣,兩千年來的基督徒,可說是最悲哀的一群信徒,因為他們所信的都是虛假的。

不過,有一件非常有趣的事,就是這兩千年來,在世界各地,無論是信耶穌的人,或是不信的人,都喜歡討論一個問題:真的有復活嗎?復活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這個問題不是基督教會建立以後才存在。在耶穌的比喻中,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931節,有關一位財主和乞丐拉撒路之比喻中,耶穌就提到那位死後下到陰間去受苦的財主,就曾要求亞伯拉罕能差遣從死裡復活的拉撒路,去跟財主家裡的五位兄弟提起他死後在陰間受苦的狀況,好讓他們趕緊悔改。這位財主之所以提出這個要求,是因為「假如有人從死裡復活,到他們那裡去,他們就會悔改。」沒錯,如果有人「從死裡復活」出現在活人面前,這樣大家就會相信。換句話說,就是因為沒有看到「從死裡復活」的人顯現在面前,說甚麼也很難使人相信。可是,當財主提出這樣的要求時,亞伯拉罕的回答卻是相當有意思的;他說:「如果他們不聽摩西和先知們的話,即使有人從死裡復活,他們也不會相信的!」這句話就更有學問了。

想想看,甚麼是「摩西和先知們的話」?摩西代表著上帝的法律,先知的話代表著上帝的教訓和勸勉。換句話說,就是指聖經的話語之意。這樣看來,一個人如果連聖經的話都不相信,會相信死人復活的事嗎?不可能的!因為聖經就是上帝的話。

四本福音書都記載了耶穌復活的各種事蹟。在路加福音第廿四章,就記載幾件有關耶穌復活的事。
第一件事是四本福音書都有記載的,就是幾個婦女帶著她們預備要處理耶穌屍體的香料到埋葬耶穌的墳墓來。但當她們來到墳墓的時候,看到墳墓的洞口竟然是開著的,那塊擋住洞口的石頭已經滾開了。她們進去一看,卻沒有看見耶穌的身體,但在墳墓裡卻看見有兩個身體發光的人站在她們的身旁。依照馬太福音的寫法,說那身體發光的人乃是天使。這些婦女非常害怕,就趴在地上。而天使就對她們說了這句非常有名的話:「你們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這裡;他已經復活了。」沒錯,復活的耶穌不在墳墓裡,因為他已經復活。復活的墳墓是空的,甚至是連骨頭都沒有,只能找到包裹耶穌的那些布。

馬可福音有記載當時這些婦女的名字乃是:抹大拉的馬利亞、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和撒羅米。而路加福音除了這些人的名字外,還提起另一位婦女名叫約亞拿,然後又說還有其他的婦女在內。不論是哪一本福音書,都說是這些婦女到墳墓裡耶穌埋葬的地方,然後才遇到天使。婦女先得到耶穌復活的消息,這是四本福音書共同的記載,看,這就是一個非常特別的信息。

人類歷史上,婦女的地位一直處在相當卑微的環境中,甚至還有很多地區的婦女社會地位之低,簡直無法想像。但我們卻看到福音書告訴我們,福音就是從這些婦女傳揚開來的,是她們去告訴所有的門徒耶穌復活的消息。我曾說過路加這位作者相當重視社會中那些被疏忽的對象,婦女就是在每個社會中經常被疏忽的對象,但她們往往是最有活力、耐力和愛心的。別的不說,單就從路加這位作者所提供的資料,我們就看到基督教之所以有今天,其實婦女的貢獻是無法抹滅的。例如路加福音第八章13節記載的,有好幾位婦女就是耶穌和他的門徒在傳福的事工上,提供了他們傳福音時所需要的財力和物品的人。在看使徒保羅在傳福音的事工中,對使徒保羅幫助最大的,就是腓立比教會。而這間教會就是從一位以販賣紫色布匹的婦女名叫「呂底亞」開始的。她因為聽到使徒保羅所傳講的福音而深受感動,就主動要求使徒保羅到她的家去繼續傳講福音,然後就以她的家開始,建立了腓立比教會。使徒保羅非常感謝這間教會,如果我們看腓立比書,就會看到使徒保羅稱讚這間教會,在他最困頓的時候,只有腓立比教會支持他;而當他需要幫忙的時候,腓立比教會毫不遲疑的全力支助他。我們甚至可以說,腓立比教會為使徒保羅開拓福音事工建立了很好的支援站,使徒保羅在福音事工上毫無後顧之憂。

也從這裡,我喜歡敘述兩位對台灣基督教會在傳福音的事工上有幫助的婦女,一位就是以前彰化基督教醫院院長夫人蘭瑪玉女士。她有一次看到一個小孩子因為膝蓋受傷,被父親送到醫院來就醫。當時情況非常危急,也不樂觀。可是蘭大衛院長夫人(蘭瑪玉女士)非常細心的照顧這個小男孩。有一天她和先生在吃飯時,突然對先生說:是否能夠用補皮的方式來幫助這個小孩?她的先生從來沒有做過這樣的手術,也不知道要怎麼做。蘭夫人卻告訴他可以從她身上取皮膚來補在這個孩子的膝蓋上。結果蘭醫師看到他妻子是那樣嚴肅且認真的態度,就照她的意思去進行台灣醫學史上第一次的植皮手術。手術的方式就是從蘭瑪玉女士的臀部取下四塊,每塊四公分正方形的皮膚補在這個小孩子膝蓋上。這是一九二六年六月發生在彰化基督教醫院的感人故事,這個故事也就是一再在台灣醫學界傳頌的「切膚之愛」的真實故事。

另一則故事,也是來自另一位宣教師,她就是李庥牧師娘。李牧師娘因為丈夫感染瘧疾而病死在台灣。他們夫妻剛結婚沒多久,就從英國被差遣來到台灣,李牧師因為無法適應台灣的氣候和環境,只有短短十二就去世了。這位牧師娘就主動地寫信給英國宣教差會,請求差會任命她為宣教師,繼續傳福音給台灣的人民。結果英國差會就同意她的請求,任命她為宣教師,也是第一位差派在台灣的女性宣教師。她積極地推動台灣婦女教育。今天的長榮女中就是在她的手中奠下基礎發展起來的。當她年老退休返回英國時,她還將差會給她的錢存起來的,全部捐給長榮女中蓋校舍,幫助那些外地來讀書的女孩子有宿舍可住。南部台灣婦女的養成教育,就是與李庥牧師娘的貢獻有密切關係。

可能是因為婦女對福音事工的真實愛心,耶穌復活之後,不是給他揀選的門徒第一個看到,而是最先給支持他和門徒傳福音的婦女看,這一點才是值得我們省思的地方。

我之所以說需要大家來省思,主要原因就是今天很多機構、福音事工單位、教會,對婦女所扮演的角色給疏忽了,這實在是非常可惜的地方。我常在想:如果教會的機構,特別是事業機構讓更多的婦女來參與管理,必定會比男性在管理、經營更有特色;更重要的,會減少許多不必要的糾紛和困擾。不要老是安排婦女在教會服事的工作上做些廚房或打掃清潔的工作,應該將她們安排在最前線的地方,使她們因為細心、愛心,使福音有更美好的果實見證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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