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堅決反對死刑

最近剛上任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在當時還在職的法務部部長王清峰的陪伴下,到立法院接受立法委員的特別「口試」。其中立委吳育昇提起有關死刑犯的問題,他質問為甚麼已有罪犯被判了死刑卻還不執行?結果因為王清峰的答覆,讓很多人聽不下去,最後只好「被迫」辭職以挽救執政的國民黨之形像。

王清峰部長會被逼下台,主要就是這群平時無所事事,也不著重立法的委員見縫插針;特別是國民黨的立委們,萬萬沒有想到竟會插到自己執政團隊的隙縫。再者,就是受難者家屬一聽到王清峰說,無論如何都不執行最高法院已經定讞的死刑,便一肚子火大,紛紛召開記者會,白冰冰甚至還公開呼籲社會大眾,要用選舉投票來要脅馬英九和他執政的國民黨,才逼得王清峰最後勉強表示辭職。

這件事延燒了將近一個禮拜,電視政論節目的名嘴每天幾乎都在暢談這事件,但幾乎聽不到有很理性的在討論之所以要堅持維護死刑,和主張廢除死刑之議。唯有聽到許多媒體記者、受難家屬,和這群政論名嘴一個接一個的,都在控訴說那些犯下滔天大罪的死刑犯,他們是多麼可惡,殺人手段是多麼地殘忍。可是,就是沒有任何節目找人去討論這樣的題目:這些人會犯下這種導致必須判處他們死刑的原因在哪裡?難道說他們生性就是如此凶惡嗎?或者還有其他原因?

有一點是很明確的,那就是有不少加害者已經被槍決了,但受害的家屬並沒有因此而心裡感到安慰。以白冰冰為例,她不但是心中依舊有大恨,且是恨到只要有人支持廢除死刑,她就一同恨進去。甚至連當年進入南非武官家,將那受傷的武官和他女兒背出來就醫,並抱出嬰兒的刑警大隊長侯友誼也罵了進去,說他為甚麼不進去就一槍將陳進興給斃了;而後來關心陳進興的心靈,並幫助他將兩個小孩送去美國寄養的黃明鎮牧師,也都被她懷恨在心。更不用說,收養陳進興兒子的家庭,以後若有機會受邀來台訪問,我看她一定會有大動作,發起一連串的抗議行動。謝長廷為了要安撫陳進興的情緒,答應替他上法庭辯護,結果也因為這樣被白冰冰恨之入骨,直到現在都無法釋懷。其實,不只是她,在電視節目中出現的受難家屬幾乎都有相同的情緒。

心中有恨,心靈就不會有平安。就像南非大主教屠圖(Desmond Mpilo Tutu)所說的:「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他一再強調,只有寬恕,才是結束痛苦最好的途徑,也是為痛苦劃下最美麗句點的良藥。

因此,槍決死刑犯,並不能減輕受難者家屬的心頭大恨,也不會因為加害者被槍決了,他們就不再哀傷,或走出痛苦的陰霾。

如果我們仔細沉思,就會發現:有很多時候,我們的社會才是造成一些人有偏差行為的主要因素。因此,單究行為偏差的人的罪責,並不是正確的態度。舉兩個例子:

一九八五年發生轟動咱社會的鄒族青年湯英伸殺人被判處死刑案件。我不想再贅述他殺人的經過,但我知道他殺人的背景跟嘉義師專的老師,特別是學校的教官有密切關係。因為教育當局一直把原住民當作次等族群,才會把學校發生不好的事都嫁禍在他身上,要他概括承受,結果逼得他必須退學,北上來找工作。透過介紹所的介紹,他到一家洗衣店去工作,身份證則被扣在老闆那裡。第一個月的薪水先被介紹所拿去當作佣金,而當他拒絕繼續工作並希望索取身份證回阿里山的家時,老闆卻拒絕還他身份證。那時,山地有管制,平地居民需要入山證,原住民需要身份證。他若沒有身份證就不能回家。就在這般情形下,他跟老闆發生嚴重的語言爭執,就連老闆娘也加了進來,免不了有吵罵、推打。結果,他內心中從師專被退學的忿怒,加上工作時沒有得到應該有的尊重,在他心中產生了極大的忿怒,而將老闆夫婦殺死。

他確實是個優秀的青年。想想看,一九八五年代,他就考上嘉義師專;想想看,為甚麼老闆會扣住他的身份證,讓他無法返鄉過年?當時台灣社會有許多社運、文化界、宗教團體,特別是教育界都有代表出面,請求執政當局給予特赦改判他無期徒刑,讓他有活下去的機會;更重要的,是希望藉此機會,讓平地和原住民之間藉此有個「和好」的契機。不但如此,當時還發起捐款救助受難家屬,希望籌募到貳佰伍拾萬元的教育基金,讓受難者的子女可以完成學業,也能因此感受到社會大眾的愛與關懷。錢是籌到了,代表也都去探望了受難者的家屬,並確實給予關懷與安撫。而在這方面努力甚多的,就是天主教會。在確定要執行槍決之前,數以百計的教授、文化界代表、社運團體、宗教界等人士,特地向當時自立晚報社長顏文閂先生請求,將原本已經排版準備付梓的晚報拿下來,用第一版刊登半版的廣告,五個特大號的紅體大字寫著:「請槍下留人!」內文簡單敘述這則呼籲內容,並刊登了連署此項請求的單位名號。當時總統蔣經國已經無法視事,最有力的高層、可影響此項決定的就是李登輝副總統。但結果,還是決定要將湯英伸槍決掉。

我想起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八日,殺人要犯陳進興衝進南非武官卓懋祺(McGill Alexaner)的家,開槍打中了卓懋祺和他女兒,並夾持他全家人。當時,全國的焦點都集中在那段緊張的時刻。就在那個時候,台視記者戴忠仁用電話連線和陳進興對話,他問了陳進興一個問題:「若是你還有機會重來,你會怎樣做?」陳進興回答說:「我要好好讀書,不要被放在後段班。」

看,是誰造成我們學校的教育有「後段班」?這就是在一九七0年代非常流行的「放牛班」,後來又稱之為「後段班」。相對於「放牛班」的,就是「升學班」;同理,相對於「後段班」的,就是「前段班」。有的學校改用「A段」、「B段」、「C段」等分班制度。名稱不同,但都有一個共同現象:這些「放牛」、「後段」班的學生,不僅被同級的學生瞧不起、譏笑,更糟糕的,是被老師給遺棄了!

我想問的是:是誰造成學校教育把學生這樣分類?當全國人民都在嚴詞譴責、指罵陳進興必須給予碎屍萬段之際,佛教釋昭慧法師淡淡地說了一句話:「陳進興的案子,我們全國人民都是共犯!」這樣,如果陳進興該執行槍決五次(他被判五個死刑),那麼我們這些共犯該怎樣處置?

陳進興早在一九九九年十月六日就被槍決了,但白冰冰並沒有因此感到安慰,她依然心中有恨,且是痛恨至極,至今連一絲絲的減輕也沒有。她不但恨陳進興,也恨侯友誼先生,更厭恨協助陳進興訴訟辯護的謝長廷。過去這十年來,只要謝長廷出來競選,她就會不計代價,硬要把謝長廷拉下來。而這次,當王清峰拒絕批死囚犯的執行令時,她是公開要全國人民用選票來抵抗國民黨。因為她過去一直在選舉時為國民黨背書、站台拉票,被誤以為很有選票影響力;因此,連原本也主張廢除死刑的馬英九也都被逼得必須改變原有的看法,說一定要執法槍決已經定讞的死刑犯。

我舉上述兩個案子,只想說一個基本觀念:槍決了這些死刑犯,並沒有對受難家屬有任何幫助。更何況我們的司法調查單位,和對案件的認真、求真之態度,並不是很周全。發生在1991年汐止吳銘漢和葉盈蘭夫婦命案,被認為是共同兇手的王文孝、蘇建和、劉秉狼、莊林勳等四人,除了王文孝因是軍人,早在1992年就被軍方判決死刑槍斃外,關於其餘的蘇建和等三人,依舊被許多人懷疑當年負責調查單位有作假,他們是在刑求逼供下才承認的。直到現在,此案因為有很多關心人士,包括法律界人士親自參與質疑,也有許多社會團體關心,而從原判死刑,到後來的無罪開釋,又再度被特別提起上訴等等,經過了19年的時間,案子還是未決。

我當然知道像陳進興這樣的人,確實是死有餘辜。但在廢除死刑之前,應該先修法增加一些配套才是。例如:

一、將這些死刑犯改為「終生犯」,他們永不得假釋、特赦、大赦等,終生得在監牢中渡過。因為他們實在不宜生活在共同社會裡。

二、因為他們是「終生犯」,所以不能與家人會面,即使家中有親人身故,也不可以外出奔喪。

三、他們終生在牢獄中必須工作,用他們工作賺得的工資,擔負自己的生活費用。這樣做,是把他們完全從這個社會隔離出來,比把他們槍決更好。

以上三點只是我想到的配套方法,應該還有許多可討論的空間。

其實,是否要廢除死刑?最沒有資格講話的,就是民進黨和國民黨的立法委員。因為他們過去都沒有主動要討論這樣的議題,也不曾在任何場所邀請各界代表共商討論此議。如今,只因為王清峰在立院回答被認為不妥之際,就紛紛表示自己很關心受難者家屬,套句俗話說這些立法委員的心態,就是「提藍仔假燒金」吧。

——台北東門教會週報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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