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宣教「異象」的總會大會

從兩年前開始,咱台灣長老教會總會改成兩年開一次會,但從十五年前起,也就是一九八七年我開始在教會公報工作,每年的總會我都是「挑燈夜戰」,我是擔任公報的「記者」,也協助總會書記的工作。也因為這份職責的關係,我甚少發言,只忙著做記錄,並且注意聽別人發言,直到一九九三年,那段期間我主編教會公報,每年都成為大家的焦點,甚至到一九九三年,還被嘉義中會中委會議決要辦我,說我「污穢教會、毀謗傳道者名譽」,命令我必須出席中委會說明那樣編輯教會公報的緣由。但是我那時候就做了一個決定:即使被免職,我也拒絕出席參加這樣的中委會!理由很簡單:一個沒有「異象」的教會,只有墮落,不會有見證。
在那樣的教會組織裡,就算有堅定的信心,也會疲乏,甚至連最後應該有的信仰堅持都會消失掉。我將中委會給我的「金令公文」轉給我的上司黃昭弘長老,他是編撰委員會的主任委員,教會公報的言論編輯方向是由編撰委員會擬定,我是負責執行。他將嘉義中會的公文給另一位也是我工作職場的上司,就是教會公報的理事長林永頌長老看,他是一位律師。結果他們兩人都說我不必出席中委會,並且替我直接行文給嘉義中會。中委會並不直接回文給我的上司,他們認為我的傳教師籍屬中會,就有權管我的「言行」。因此,再次下令要我出席中委會。我再次將該「金令公文」轉給黃昭弘長老,所得到的答案是和上次一樣,我可不必出席。必要的時候,他們將直接與中委會到總委會去「打官司」。最有趣的是中委會竟然再次要求我出席,並且說如果他們的議斷是錯誤的話,他們願意向我道歉。我依舊不理。但我乾脆就向理事會提出辭呈,而理事會也接納我的辭呈。我遞辭呈的原因很簡單,就是任期屆滿,我不想再續任。但理事會也知道,若是讓我繼續編輯教會公報,將會惹來更多的壓力,為了教會公報能繼續生存下去,就批准了我的辭職。

最有趣的是,同年七月,嘉義西門再次要求我回到該教會牧會,中委會就有人放出風聲說要想盡一切辦法讓我無法通過監選。其實,這樣做是非常可笑的,因為若是依上次他們給我的公文,說我是「污衊教會、毀謗傳道者名譽」的傳道者,他們大可抓住這個機會正式行文給嘉義西門教會就好,這樣嘉義西門也可以因此打消聘我回去的決定。但他們「不敢」,只能放風聲。結果不放風聲倒好,風聲一出,反而使該教會長執和會友更加謹慎,使監選的事進行地非常順利。不但通過聘請我回去,還在就任禮拜後馬上准我三個月的假(其實是四個月),讓我到維也納和加拿大去協助當地的教會。

我之所以會述說這段過去歷史,只有一點:我在主編教會公報的時候,就是一再痛批整個總會沒有宣教的「異象」,傳道者只在意爭權位,但卻不知道擔任總會議長等幹部到底是要做甚麼,更遑論要怎樣推動整個教會積極參與普世教會的事工。總會幹部每年到國外去參加會議或是訪問,特別到有差派宣教師到台灣來的差會、母會去訪問,都會知道有些差會的教勢並不比我們的總會甚至是一個中會強,簡單的例子就是二宮一朗牧師的差會—日本耶穌基督教團—就比七星中會的教勢還要弱,但他們卻派出十多位海外宣教師在國外地區協助當地教會的福音事工。這也是為甚麼我一直覺得對日本耶穌基督教團有一份很深的虧欠感之因。但訪問是一回事,看了回來之後是否知道反省改進又是另一回事。其實,多數總會議長幾乎甚少把自己的教會當作示範,將外國差會的愛用來鼓勵自己的教會率先當模樣。如果當總會幹部、議長連這樣的事都不做,又將怎樣帶領整體的教會知道感恩和進步?甚少傳道者想到:我們已經有超過一百三十年的時間,現在還繼續在接受外國差會的補助,這是件很羞恥的事,不但應該馬上停止,且還要進一步地推動整個教會朝向回饋和感恩的方向走才對。但這些議長沒有這樣想法,而總會事務所的幹部也沒有這樣的心思。

每次開總會,如果將所有的議案拿出來看,就會發現提出修改法規的議案佔所有的議案二分之一以上,而傳道者又不是甚麼法學出身,卻往往對那些法案的遣詞用字斤斤計較,有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別人在說甚麼,總是喜歡插上一兩句話也甘願,這樣不可取的心態,卻是在總會期間一再出現的現象。這十五年來,翻開總會議事錄,找不出一條像樣的議案,也難怪整體的教會開始變得懶散、不易整合,且在許多新興教派紛紛出現之狀況下,許多傳道者變得像盲目的問路者,只要聽到哪個地方或教會在成長,就趕緊想要去學、去模仿,根本就不知道教會的根基在何處。

以上只是隨手舉個例子,類似這種不堪入目的糗態還多著呢。這也是為甚麼我在這十年,除非總會硬要我去協助書記(兩年前在馬偕醫院大樓召開時,又要我去幫忙)外,我已經不再參加中會、總會,坦白說,我是拒絕參加這樣的議會,因為那簡直是浪費時間的事。與其在議會中耗掉時間,不如回來多看一點點書還比較有氣質些。

最近兩年來,每當有教會邀請我去演講,我總是告訴該間教會的會友,要逼他們的傳道者帶他們查經、讀經,並且還要在讀經之後提出問題問傳道者,這樣,他們的傳道者就知道要下功夫在聖經研究上,也就沒有時間再去當甚麼醫院的董事、神學院的董事,或是甚麼機構的董事之類的兼職工作,讓所有的傳道者回到傳道本業上,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這樣傳道者才有時間想怎樣帶教會走向宣教「異象」的路徑。

在我的觀點中,沒有宣教「異象」」的教會,是沒有生命力的信仰,這樣的教會是脆弱的。只知道用時間開會,卻不知道用時間思考怎樣推動事工,這是非常可惜的事。我們總會幹部用在開會的時間比做事工的時間要多,怎能有時間想甚麼「異象」的事?不可能的。這樣的總會怎能帶領整體教會?與其期待總會,不如各自奮鬥了。這就是最近十年來咱長老教會在台灣各地經常發生問題的主要原因。我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我不願在一間沒有宣教「異象」的教會牧會,因為我獻身的使命,就是要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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