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實的心來選教會幹部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9-27 17:02
咱教會即將在十月4日召開第一次臨時信徒大會,主要目的是要辦理長老選舉,然後在十一月1日召開第二次臨時大會,辦理執事選舉。小會決定要推選十六名長老,其中一名是代表原住民;執事二十名,其中一名代表原住民。
小會這項決議對咱教會來說是有很大的意義,表示原住民聚會兄姊也將開始正式加入咱教會小會的行列,這也說明了原住民聚會在事工發展上,逐漸在茁壯中。
小會,就是由長老組成的議會。依照咱總會的規定,必須有連任兩屆八年以上的執事之資歷,才可以被推選為長老。而長老的主要責任,就是要辦理教會的禮拜,維護教會的信仰秩序,並對外代表教會。因此,小會會員也就是長老,必須對教會的事務熟悉,至少在信仰的認知上,要有基礎和堅定的信心,並且知道怎樣以聖經的教導和信仰的堅持來維護教會的秩序,這樣,就可以使教會在安定中逐漸發展起來。
長久以來,咱東門教會長老們都很用心在維護教會的秩序,特別是處理各項事務上,都很細心。討論問題時,也會排除人情的困擾,大家都會以教會為重且是首要責任,這一點是咱教會最特別的地方。也因為這樣,咱教會並沒有設定一些「排除條款」,例如夫妻不能同時在長執會中;一個家庭中的父母和子女不可以同時是長執,更沒有所謂輪休制度等。我們不但有夫婦同時是長老,過去也有夫妻同時是長執,也有過父母和子女同時長執的。但並沒有因為這樣,就影響到長執會的決定事項。因為大家都知道怎樣尊重不同的意見,也會盡量讓他人發言到有充分的溝通為止。當然,我們也不會把沒有討論成熟的事,用多數強行表決,不會,我們不會這樣,而是會討論到絕大多數的人都有認同之後,才用象徵性的「舉手表示贊同」作成決議。
我個人並不喜歡教會採用輪休制度,原因是只要有輪休制度,就會有每年都在選長、執事的臨時大會,真的很麻煩。教會會採用輪休制度,是因為過去沒有年齡限制,現在已經有了年滿七十歲,就不能再被提名的規定。這樣,除非是年輕的教會,否則像咱這樣已經過六十的教會,幾乎每四年長執任滿,就會有好幾位長老、執事會因年齡的關係而需要退休下來,同時需要補新的人上來。今年小會長老就需要補兩名,另外又再增加一名原住民代表,共計三名。而在執事方面,需要新人六名。就像在四年前,我們也是補新的執事五名,不用輪休,就會主動更換新血。
咱台北東門教會在全台灣長老教會一千二百二十多間教會中,可說是唯一的一間在長老、執事的選舉事務上,方式最先進,也是最模範的一間教會。我們並沒有在禮拜中當場開票、唱票、記票,而是將選票寄給所有會員,請他們在接到選票之後,先在家裡為這些選票上的候選人祈禱,之後,才圈選自己認為適當的人選,在禮拜日來禮拜辦理報到時,同時將第一次選票放入投票箱中,書記會同時發給第二次選票。等到禮拜到牧師講道前,截止第一次投票。書記必須讓牧師知道有多少人報到,若是已經超過法定出席人數,小會推派的選務工作者,就到辦公室去進行開票的工作。這項工作若是進行順利,應該在牧師講道結束前就會完成第一次選舉的作業,書記會將結果送給牧師,然後牧師只公佈誰當選,並不會公佈誰幾票。這些詳細的票數只要登錄在小會議事錄上即可。
再者,若萬一有會友忘記帶選票來,或是沒有接到郵寄的選票,也沒有關係,我們有準備臨時補發,我們深信每個會友都是上帝的子民,都是誠實的信徒。另一方面,雖然信徒大會是在牧師宣佈後開始,若是有信徒來教會比較慢些,在記票結束之前,這些票都會被計算在內。因為選務同工在開票之前,會先核對一下報到出席與收回投票的張數是否相符。只要相符,就可開票,表示沒有重複投票。正確報到與投票的票數,表示沒有代為投票,或是有人投了兩次票,不會,也不曾發生過這樣的事。
由於大家手上都已經投了票且同時領有了第二次選票,若是第一次沒有全部選出所需要的名額,就隨即進行第二次投票。在這之前,就看不足額尚有幾名,問所有會員的意見。例如,若是剩下一名,看是要從三名中選一名,或是兩名選一名。這樣,順利的話,兩次投票就可以全部選出。
我們會把選票寄去每個會員家
裡,就是我們希望每個會員為這些小會推選的人員代禱,這是一項需要將之看成神聖的事務,也等於在見證我們的信仰。因為唯有誠實的選舉,才會有誠實的信仰團契,否則,任何不誠實的行為,都將會造成教會重大的傷害,這一點是必須要清楚的。我常說學習當基督徒的第一步,就是誠實。沒有誠實,我們的信仰就沒有甚麼意義可言。
再者,我們並不是要選「聖人」當長老,也不是要選「才子」當執事,而是要選能同心協力為教會推動福音事工的伙伴,這點是我們要先清楚的。沒有一個人是完人,也沒有一個人可以說自己很有才華,在上帝面前,我們都是罪人,都是在尋求上帝的憐憫和慈愛。這樣,福音的事工上,我們都是在學習成長、進步。因此,每個被小會推舉出來當候選人的,都應該抱持一個認知:這是為要表示對上帝的感恩,也是為了福音事工和教會需要的緣故。
在教會信仰團契裡,談不上所謂信仰資歷的深淺,只要是為了見證上帝在基督裡的愛,連主日學小朋友也可以做出美好的成果。為這緣故,我們不要把教會長老或執事當作是一種名氣看,而是要將之當作是一份責任,是為了整個教會的見證之需,被推選出來,就責無旁貸。用這樣的心情來看長老和執事的選舉,會比較正確。
我感到最欣慰的事,就是咱東門的信仰前輩將長老和執事的選舉,用這種寄選票到每個會員家裡,然後接到選票的兄姊,在禮拜日主動帶來投票之選舉方式在進行,這是全台灣唯一、也是最有好見證的選舉方式,表明咱台北東門教會是一間很有信仰品質和內含的楷模教會。
我常說,教會應該有不同於當今社會的價值觀和作法,當我們的社會在選舉時,需要政見發表會,也有人發出廣告宣傳單,說自己有甚麼豐富的資歷、多高的學歷,並且炫耀自己做過甚麼「大」事,甚至公開在拉票等等行為時,教會就更不應該有這些動作,教會裡若有這些動作,說得難聽些,那是在踐踏上帝在基督耶穌裡的愛,根本不會有甚麼信仰見證可言。教會應該是以耶穌為主的地方,學習耶穌的謙卑成為僕人,是我們唯一的選項,高舉自己的學經歷,都不是在教會信仰團契中應該有的理念、態度和作法。
因此,我們更要好好珍惜這份美好的信仰見證之傳承,讓更多的教會來學習。至少,這樣的選舉方式,將會省下許多投票、開票、唱票的時間,也會減少、甚至排除許多不必要的糾紛。更重要的,這是在表明我們每個都是誠實可靠的信徒,我們的心中有上帝在鑒察。請大家在祈禱中紀念這次的長老、執事選舉,懇求上帝來當我們心思意念的主宰,這樣,我們無論推選出誰來當長老、執事,都將是咱台北東門教會邁向設教六十五週年的一份美好獻禮,可將榮耀歸給上帝的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