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導讀(61~79)

61.卅六:1—15節,這一章與第卅七章正好跟第卅五章形成鮮明的對比;第卅五章是說上帝要懲罰以東,使之成為廢墟,國家淪亡。但在第卅六、卅七章則說上帝要興旺以色列民族,且要讓他們從四散的寄居之地回來,上帝要親自牧養他們。前面說要從現在的聚集變成四散,後面則是從現在的四散重新聚集起來。上帝要重新建造以色列民族,這一直是先知運動中最重要的信息之一,也是讓那些在奴隸之地受苦的以色列人民生存下去的盼望。

a. 第2至5節提到猶大在滅亡之前,左右鄰國都抱著幸災樂禍的態度,更惡劣的是趁火打劫以色列人民,同時佔領他們的土地。特別在第5節提到以東就是罪魁禍首。聖經的作者提供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當上帝懲罰一個人或一個民族、國家時,並不是要讓別人看了高興,而是要讓其他人也知道儆醒並趕緊悔改。不是要讓人在災禍旁邊圍觀,更不允許趁火打劫的事發生。

b. 第6至15節,上帝應允要帶領這些因為被懲罰而四散的以色列人民重返故鄉重整家園。重返故鄉的第一個賜福就是使「人口比以前更多」(11節),因為戰亂、飢餓、瘟疫而損失大量的人口,導致整個社會缺乏復興的力量,甚至有生產力萎縮的現象,現在最大的祝福就是給予「生育」的力量,這不僅可以拯救整個民族免於滅亡的危機,也是重新建造家園的主要力量來源。

62.卅六:16—37節,這段經文很具體地說明上帝將以怎樣的方式對待以色列人民。要帶他們重新返回故鄉,重整家園,並非只是讓他們從奴隸之地回來而已,而是有一項非常重要的事:洗滌他們的心,讓他們有一顆嶄新、潔淨的心靈。上帝之所以要這樣做,主要原因是當年上帝懲罰以色列人民,因為他們行污穢的事,以致玷污了上帝的名。他們是上帝所揀選、作記號的百姓,當他們遭受上帝懲罰時,大家都
看到了。現在若是沒有新的心、新的行為出現,則當年看到他們滅亡、被擄為奴的人,就不曉得他們重新被聚集的拯救意義。這就是上帝在這裡所要強調的:要重新改造以色列人民,並不是因為他們有甚麼好,或是有甚麼條件足夠讓上帝寬恕、憐憫他們,而是上帝為了維護自己的聖潔之名,才決定這樣恩待以色列人民。因此,先知在此呼籲以色列人民要懺悔、認罪並重新開始。

   從廢墟中重建起來,從荒蕪的環境中再次繁榮起來,從人口凋零又重新恢復生機,且增多像牛羊一樣的稠密(37至38節),這些都在說明整個民族恢復生機的現象。這種強大的生命力,顯示出來的就是新的創造。也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新造的人」一樣(參考哥林多後書五:17)。

63.卅七:1—14節,這段是以西結書裡最精彩的一段經文。死去的人,且已經變成了枯骨的,怎能重新活過來呢?這就像一個已經變成廢墟的城市,早已荒蕪了的鄉鎮,怎能使之再次繁榮像過去那樣熱鬧呢?即使在今天也需要大筆的財力,和多年的經營與努力才有辦法。更何況在好幾千年前的時代,更是無法想像。再者,一個城鎮變成廢墟,通常與饑荒、戰爭、瘟疫等災難有密切的關係。而這些災難都會使人口大量暴斃,或是外移到遠處,因為不敢再居住於這樣的城市。也會有許多關於該城市變成廢墟的傳言,加重這種恐怖的景象,這就是人看到的枯骨。在先知以西結傳出上帝的信息中,以這段最為精彩,主要是讓以色列人民重新認識一點:在人不能,在上帝事事都能(參考創世記十八:14、馬可福音十:27)。從沒有到有,從廢墟到繁榮,從枯骨到新的生命等等,這些都說明上帝乃是生命的主。
a. 滿山滿谷的枯骨,正好說出當年上帝懲罰所帶來的嚴重災難,死亡人數之多,多到讓人怵目驚心。即使逃得過耶路撒冷被圍困的災難,卻逃不過追兵的屠殺,或是飢餓導致死亡,以及瘟疫擴大所帶來的浩劫。

b. 第5、9、14節可比較創世記第一章2節,上帝創造的開始就是以祂的靈運行在深淵之上,這是在一個毫無生命、雜亂無章的環境中,上帝開始祂的創造。在創世記第二章7節說上帝創造人,是先以泥土造出人的模式,然後吹入祂的靈氣進入人的鼻孔,使人成為有生命的人。先知以賽亞也曾預言上帝將使已死的人重新復活起來,且有新的生命(參考以賽亞書廿六:19)。

64.卅七:15—28節,以色列民族分裂是從所羅門王死後,北邊十個支派成立的新國家,取名叫以色列(參考列王紀上第十二章)。南邊二個支派成立的國家,取名叫猶大。北國以色列在主前七二一年被亞述帝國消滅(參考列王紀下第十七章),南國猶大則在主前五八六年,被巴比倫帝國所滅(參考列王紀下第廿五章)。

   第15至19節這裡用兩根棒子聯合成一根的比喻,來形容有這麼一天以色列民族將重新結合起來。可以從這裡來回顧一下先知耶利米信息的重要性。先知耶利米曾一再呼籲猶大的以色列人民向巴比倫帝國投降(參考耶利米書卅八:14—28),卻被他的同胞認為他「通敵」叛國(參考耶利米書卅七:11—16),想將他處死。如今對照先知以西結的預言來看,這段經文其實說出一個非常重要的信息:上帝有奇妙的作為,要透過巴比倫來重新整合已經分裂的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當巴比倫消滅了亞述,取
代了所有亞述的版圖之後,在主前七二一年被亞述消滅並俘虜了北國以色列,在主前五八六年也因為南國猶大被巴比倫吞併而同時淪為巴比倫帝國統治下的臣民。這時候他們原本分裂的國家,現在都合在一起屬於巴比倫。經過了五十年,波斯帝國興起取代了巴比倫統治整個巴勒斯坦,並且允許以色列人民返回故鄉重建家園,這豈不是上帝奇妙的作為!透過這種方式,重新整合已經分裂的以色列民族。有誰能明白上帝這樣奇妙的帶領?又有誰看得到當年先知耶利米所傳出的信息的重要意義?先知以西結在這裡所傳出的信息,也是很少人聽得懂,或看得見這樣長遠的未來。

b. 第20至28節這段預言中,說明重新復合起來的以色列民族,必須是個「不再敬拜偶像,玷污上帝的聖潔」的民族。他們與上帝的關係是相當清楚的──上帝的子民,對上帝是絕對忠實。

   在這段經文中有個非常重要的信息乃是:上帝將差派祂的僕人如同大衛王那樣忠實於上帝的領袖(24、25節),來帶領以色列人民。這一點正好是福音書作者所要努力傳達的信息中心──耶穌基督乃是先知預言中所說的「上帝的僕人」,就是大衛的後裔,耶穌基督就是救主。但是以色列人民期待的是一位政治的統治者,而不是一位心靈生命的改造者。他們不要像先知以西結傳出的信息所說的有「新的心、新的靈」,是個「換心」的民族(卅六:26)。如果心仍是舊的,即使有偉大的政治統治者出現,也將很快就墮落,再次離棄上帝的教訓。

65.以西結書第一章至第卅七章可說是該書的主要內容,而從第四十章到第四十八章可以將它看成是附錄。這附錄的部分主要是談論有關耶路撒冷聖殿的事,以及以色列民族重返故鄉後重新分配土地的問題。但重點還是在敘述有關聖殿的事。

   聖殿,它代表著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因此,重建聖殿以及有關祭典禮儀的事,就是在表明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密不可分的關係。在先知以西結的觀念裡他認為:人與上帝的關係疏遠,最明顯的行為就是將敬拜的事忽略了。而忽略了上帝的存在,就會離棄上帝的教訓,做出違背上帝旨意的事,以致國家滅亡、民族遭遇災難的殘酷經歷。因此,他在最後這部分強調聖殿祭典禮儀的重建遠比任何一切都來得重要。

66.第卅八至卅九章是非常特別的兩章經文,它剛好介於前段主要內容和後段的附錄之間。在這兩章中都提起有關「歌革」這個人,他到底是誰?這一直是個很難解決的問題,或許將它看成邪惡勢力的象徵會比較容易明白。

67.卅八:1—23節,第2節的「瑪各」,根據創世記第十章2節的記載,是屬於雅弗的後代,後來演變成一個民族的名字。這裡則是指整個地區的領導者就是瑪各,他的轄下有「米設」與「土巴」兩個小國,他們都是屬於雅弗的後裔(創世記十:2)。

a. 第3節這句「我要與你作對」的話,表示上帝將施行審判。

b. 從第4至7節可看出歌革的軍隊是一支相當堅強、勇猛的聯軍,他要用這支軍隊來攻擊剛從巴比倫和其他地區返鄉重建的以色列人民,因為他們正享受著「太平」的喜樂。

c. 第8至9節,由於以色列人民剛從被擄之地返回家園不久,根本談不上所謂的「防衛」能力,況且原本就是奴隸的身分,根本談不上保護自己,更不用談要保護家園。因此,歌革若要攻打這樣的國家簡直是易如反掌。

d. 第10至23節很清楚地說明返鄉的以色列人民根本就沒有任何設防的準備,但他們卻是「安和樂利」的在生活。因為有上帝照顧他們,比用任何軍事武力防衛更有效。這就像詩篇的作者所說的:「君王不倚強大的軍旅獲勝;兵士不靠強大的力量保命。靠戰馬不能保證勝利;馬的威力救不了人。上帝看顧敬畏他的人;他看顧仰賴他慈愛的人。」(詩篇卅三:16—18)

e. 歌革表現的方式就如同巴比倫帝國在懲罰以色列人民,要讓以色列人民知道上帝確實很生氣,會呼召以色列人民的仇敵來懲罰他們。上帝讓歌革侵犯以色列,雖然以色列人民剛剛返鄉,在任何防衛力量都沒有的時候,卻遇到最精銳的部隊來攻擊,但上帝要親自保護以色列人民,使歌革所率領的精銳部隊受到嚴重的打擊。上帝使用的方法有三方面:一是自然界的災難,包括豪雨、冰雹、大火、硫磺等,二是讓歌革的軍隊起內鬨,三是瘟疫和戰爭(流血)。這些都不是一般人的能力能夠做到的。當軍隊起內鬨時就無法合作、聯盟,而歌革最得意的事就是促成聯軍。但內鬨時最麻煩的也是聯軍,因為很難統一發施號令。大自然界的災害只有上帝才有主宰的能力。

68.卅九:1—29節,第1節與第卅八章3節相同,都是和歌革有關的預言。第2 至5節可以比較第卅八章4至5節,歌革的部隊擁有最好的戰馬、穿著整齊制服的騎兵,每個士兵都配著盾牌、劍,頭也帶著頭盔,這都說明早期這支聯軍武裝精良,幾乎無人能抵擋。但是以色列人民卻連防衛的力量都沒有,可說是手無寸鐵的烏合之眾。但歌革雖然擁有精銳的部隊,並不能抵擋上帝的力量,上帝要保護以色列人民,且
要嚴厲打擊歌革的聯軍,使之損失慘重。

a. 第7節說出上帝保護以色列人民,並不是因為以色列人民有甚麼好,而是因為上帝與以色列人民之間有「約」的關係,這「約」使上帝必須為了維護祂的聖名而出手保護以色列,主要是讓以色列人民明白:上帝遵守「約」的諾言,成為他們的保護者,也讓所有的民族知道:上帝站在以色列人民這一邊,誰都不能欺負他們。

b. 第9節說明當時的武器幾乎都是以木材製成的,包括盾牌、弓箭等,有的是用藤的材料製成的。這些都是可燃的材料,撿拾起來足夠燃燒七年。可見歌革聯軍之龐大,他們的武器裝備齊全且多,幾乎到了無法可數的地步。因為「七」代表神聖的意思,這也說明這次的戰爭是上帝親自出征,而撿到的這些可燃材料幾乎是取用不盡。

   再者,兵器在戰爭之後通常都存放著,以備再次發生戰爭時可以當武器使用。即使在今天也是這樣。但這裡卻說以色列人將這些武器拿來當柴火燒,這代表另一種意思:不會再有戰爭,只有和平。戰爭是殘酷、冰冷的。點燃的柴火,象徵溫暖、維護生命的力量。

c. 第12至14節中的「七個月」,其中的「七」可比較第9節所說的「七年」。也是指一個適當的時間。意思是歌革軍隊人數之多,多到無法可數,而且大地所受到的污穢簡直無法洗淨。可謂戰爭的慘狀簡直不忍目睹。利未記第五章2節記載:在以色列人民的觀念中,屍體是不潔淨的。

d. 第17至20節甚至說明歌革軍隊的慘敗,連死去的軍人想要得到「完屍」也得不到,因為空中的飛鳥會來啄食他們的屍體。這就像第卅七章所說的,那些被棄置在荒郊野外、山谷間的屍體,多到無法掩埋,只好任其棄之於野外、山谷間。這些被遺棄的屍體也被空中的飛鳥啄食殆盡,只剩下骸骨。

e. 第21至28節說明全能上帝的威嚴。祂放逐以色列人民,因為他們背棄了與上帝所立的約。並不是因為那些侵犯它的國家有甚麼能力。就像當以色列人民從被擄之地回到故鄉時,並沒有任何能力防衛自己,但卻因為上帝的能力協助,使他們免受歌革龐大且精銳的軍隊侵犯。同樣的,現在上帝要從各地帶領四散的以色列人民返回故鄉重建家園,因為上帝的懲罰已經完成,並不是因為以色列人民有甚麼能力可以脫離統治他們的國家。而是上帝要顯示祂的聖名,祂帶領他們回來,就像祂曾驅逐他們一樣。

69.從第四十至四十八章都是屬於附錄的部分。這部分主要是談及有關耶路撒冷聖殿與土地分配的問題。先知以西結相當關心聖殿的祭典禮儀,這必然與以色列人民忽略了對上帝的尊崇有關。因為當人忘記上帝時,最明顯的表現就是對敬拜的事很隨便。雖然有參與敬拜,但卻如同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他們用唇舌尊敬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他們的宗教僅是人間的一些規條傳統,熟讀背誦而已。」(以賽亞書
廿九:13)因此,重返故鄉的第一件事就是重建聖殿,然後在敬拜的禮儀上必須制訂嚴謹的態度,這成為先知以西結最大的責任。

70.四十:1—49節,第1節所提供的時間背景是主前五七三年,這已經是亡國之後的時間(猶大在主前五八六年淪亡於巴比倫帝國)。

a. 特別要注意的是第2節,先知以西結並不是親自回到故鄉,而是在「異象」中的經歷。

b. 第3節說看到一個會發亮的人,這樣的人好像是天使,他手裡握著一根三公尺長的木尺(5節)和麻繩。這兩樣東西都是量器,有「審判」的意思。c. 第4節,先知以西結是上帝的僕人,也是「守望者」,他的工作就是將所見所聞據實以告(參考三:16—19)。

71.第四十至四十八章都是有關聖殿的詳細情況,但這聖殿並沒有真正被建造出來,只存留在先知以西結的「異象」中。先知以西結「異象」中的這座聖殿,與所羅門王所建造的聖殿最大的不同就是,所羅門王建造的聖殿內部,除了先用香柏木板釘著外,外層又用純金貼著(參考列王紀上六:22、28—29),但先知以西結的並沒有說明鑲著黃金。再者,就是以西結「異象」中的聖殿範圍是正方形的,長寬
各有兩百五十公尺(參考四十二:20),與所羅門王時代的長方形不一樣。

a. 耶路撒冷聖殿前後有兩次建造,第一次是所羅門王的時代(參考列王紀上第六章),但此聖殿在主前五八六年被巴比倫帝國燒毀(參考列王紀下廿五:8—17)。第二次建造聖殿是在主前五一六年,這是以色列從巴比倫和其他被擄之地返回故鄉後重建的。當時得到波斯帝國皇帝的支持,且派人給予必要的協助(參考以斯拉記第三至六章,哈該書二:2—9)。基本上,返鄉後重建的聖殿,是仿照所羅門王時代的聖殿之模式建造的。後來,在羅馬總督希律的時代,將第二次重建的聖殿予以擴建,這次擴建長達四十六年(參考約翰福音二:20)。

b. 所羅門王建造的聖殿是長方形的,正門是在東面。分成內、外院兩個部分;內院又分成三個區,其一是庭院,其二是聖所,三是至聖所。在庭院的部分又分成兩個部分,就是祭司院與男人院。也就是說,只有祭司和猶太男人才可以進入的地區。而至聖所則只有大祭司才可以進入。但在耶穌基督的時代,是只有輪值抽中籤的人才可以進入燒香祈禱(參考路加福音一:9)。

c. 首先看到的是圍牆,這是區分聖殿內院與外院的圍牆。外院,是外國人(所謂的「外邦人」)可以進入的地區。內院則只有以色列人才可以進入。為了要維護聖殿的「聖潔」,以色列人不准外邦人進入聖殿的內院,他們認為這樣會污穢了聖殿的聖潔。使徒保羅就是因為被認為帶希臘人進入聖殿(內院)而當場被抓送官府(參考使徒行傳廿一:27—29)。在耶穌基督的時代,他們甚至得到羅馬帝國的允許,在聖殿正門(即東門)入口處,也就是區分內外院之處,放置一個門檻,上面用希伯來文、希臘文、拉丁文等三種文字(參考約翰福音十九:20)寫著:「任何外國人跨越此門檻,發生生命危險,咎由自取。」

這段在描述整體聖殿結構的細則,可參考列王紀上第六章有關所羅門王建造聖殿的情形,同時比較出埃及記第廿六章、卅六章關於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在曠野時代建造「聖幕」的經過。

d. 四十二:20節,這一節說出圍牆最重要的觀念:聖與俗之分。

72.四十三:1—27節,在第十章18至19節和第十一章22至23節曾記載,先知以西結看到上帝因為以色列人民拜偶像,很傷心地離開了聖殿。現在在相同異象的處境下,先知以西結看到上帝重返耶路撒冷已建造好的聖殿中。但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以色列人民必須停止拜偶像,拆掉他們為先王所立的碑,這樣上帝才會居住在他們當中(9節)。

a. 從第1至9節中看到以色列人全部的精神中心就是聖殿,這不僅是他們敬拜的地方,也是他們國家存亡與否的記號──有否上帝的同在。聖殿是上帝發出信息的地方,因此,以虔誠的心敬拜上帝,就會得到上帝的信息,這信息乃是生命的糧食(參考詩篇十九:7—10)。在先知以西結的信息中,上帝離開,就是他們淪為奴隸的開始;相反的,上帝的同在,就是他們重返家園的時刻。

b. 從第13至27節記載有關獻祭的禮儀,可比較出埃及記第廿九章35至37節。依照出埃及記第二十章24至26節的規定,祭壇如果是用石頭造的,那塊石頭必須是「沒有鑿過的」才可以。祭壇的主要功能在表示人對上帝的尊崇。也透過祭壇,表明感恩、贖罪之意。因此,祭壇也是使人與上帝之間連結的重要橋樑。

c. 第19節說「只有利未支族、撒督後代的祭司」,這裡的「撒督」,其血緣來自亞倫的後裔(參考歷代志上六:8)。在大衛王朝時代,撒督與亞比亞他同時擔任祭司(參考撒母耳記下八:17),後來因為支持所羅門繼承王位,而得到耶路撒冷聖殿事奉的權利,並延及他的後裔(列王紀上第一章)。

73.四十四:1—31節,聖殿的東門(正門)是關著的。通常正門是只有尊貴的人才可以進入,但在先知以西結「異象」中的耶路撒冷聖殿,是連君王都不能進入的。現在因為上帝已經從這裡進入(四十三:1—4),因此,人必須與上帝的神聖區分出來。另外一個原因可能是第八章16節所提到的:過去淪亡之前有人站在聖殿內院正門口處,卻面向東方拜太陽神。現在將此門關閉,人就不能再次站在此處拜偶像,以防污穢了上帝的神聖。

a. 第6至14節可參考第71題c有關維護聖殿聖潔的規定。從第10至14節可以瞭解後來利未人失落了在猶太宗教禮儀的權勢,可能與此段經文的背景有關。撒督雖然因為支持所羅門王繼任王位而得到權勢,但仍是處在與利未支族分庭抗禮的局面。而亡國後的撒督後裔則是取代了利未支派的力量,在猶太宗教中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

b. 第19節說明當時的人對於「神聖」與凡俗之間的差異;事奉上帝的物品,都帶有某種特殊的力量,不能隨便觸摸,以免因為污穢了上帝的神聖而遭到懲罰死亡的慘劇,連祭司的衣服也具有這樣的威力。

c. 第20至31節是有關祭司應遵行的規定,可參考出埃及記第卅九章27至29節,利未記第廿一章1至9節,民數記第六章5節,申命記第十八章2節等。因為祭司是代表著全體人民來到上帝面前,因此,保持聖潔的外表和內在,乃是祭司最重要的功課。生活的要求必須相當嚴謹,除了在穿著要注意外,內心的意念更需要謹慎,外在的行為必須成為典範。換句話說,祭司必須過嚴謹的聖潔生活。

d. 第23節是先知以西結所關心的事,也是整個祭司工作的中心,他教導人民如何區別聖俗。這當然牽扯到所謂聖潔與否的問題。這些就是祭司的主要職責,要教導人民怎樣遵守禮儀才能將「屬於上帝的」與「屬於凱撒的」分別清楚。

74.四十五:1—25節,除了前段是有關祭司從人民獻祭中所分得的祭品外,在這裡又特別強調他們有自己所屬的土地,且是與聖殿區相連接(4至5節)。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先知以西結認為「正方形」乃是最完美的。

a. 第7至8節則是君王的土地,可說是相當的寬大。主要原因是讓他們不再有欺負、詐騙人民的藉口。這和申命記第十七章17節所說的:「王不可有許多后妃,免得被誘惑離棄上主;也不可為自己積存金銀,貪圖財富。」有異曲同工之妙。主要是讓君王足夠,他就不會貪心。而人民有一定的稅賦供君王使用,主要是為了讓君王安心治國,以免起貪念之心。

b. 第9至17節是提及有關君王應盡的責任──伸張正義,主持公道。這是先知運動中對所有君王一再提出的呼籲。先知以賽亞、阿摩司、彌迦都提出相同的聲音(參考阿摩司書三:10、五:21—24,彌迦書六:6—8)。

c. 第10節所說的「標準公正的度量衡」,不僅是交易買賣的問題而已,也說出「誠實」,以及人心中有沒有上帝的意念。再者,公正的度量衡也用於司法審判的案件上,政府官員不可以接受賄賂(參考申命記十六:19)。

d. 第18至25節,這段經文提到三個主要的節期──聖殿潔淨禮(18至20節)、逾越節(21至24節)、住棚節(25節)。會再次強調這三個主要節期,必然與他們在被擄之地無法守這些節期有關,而這些節期都有特別的意義:包括了聖殿重建後的敬拜禮儀;是紀念他們從被擄之地回來,從出埃及開始重新與上帝立約,因此,逾越節有這樣的意涵在裡面;而住棚節表明的是豐收,有上帝的祝福才有收成的可能。因為在被擄之地沒有屬於自己的土地,如今返鄉,就有屬於自己的土地可耕種,有了收成,就該感謝上帝。也因為會感謝上帝,才懂得學習如何從拜巴力神明中區隔出來。

75.四十六:1—24節,在第四十四章2節很清楚地說,耶路撒冷聖殿的正門(即東門)是要「永遠關閉,不准打開。任何人都不准用這門。」但在這裡說「在安息日和初一日,東門要打開」。原因是安息日是敬拜上帝的日子,上帝在聖殿中(至聖所之處),這是以色列人民的信仰。

a. 從第4節起,提到有關安息日獻祭的規矩,這是君王所要行的禮儀,換句話說,安息日不僅是人民信仰的事務,也是國家的大事,必須是由國王親自參與的禮儀。

b. 第4至5節提到有關安息日獻祭的規矩,比較民數記第廿八章9節已有這樣的規定說:「在安息日,要獻兩隻一歲大、沒有殘缺的小公羊,兩公斤細麵粉調和著橄欖油的素祭,以及奠祭。」由此我們看到先知以西結所提出的獻祭規矩更詳細了,而且內容也有差異。這必然與被擄之後返鄉的經歷有密切的關係。

c. 第6至7節是關於初一的獻祭,也可比較民數記第廿八章11至14節的規矩:「每月的初一日要獻燒化祭給上主:兩頭小公牛,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大的小公羊,都是沒有殘缺的。要用素祭配合燒化祭獻上:每頭公牛要配合三公斤調著橄欖油的細麵粉;每隻公綿羊配合兩公斤調和著橄欖油的細麵粉一起;每隻小公羊配合一公斤調和著橄欖油的細麵粉。要燒獻這馨香的燒化祭,使上主喜悅。也要用奠祭配合燒化祭獻上:每頭公牛配合著兩公升酒;每隻公綿羊配合一公升半酒;每隻小公羊配合一公升酒。這是每月初一日獻燒化祭的條例,一年中月月如此。」

d. 第9至12節是提到有關獻祭的秩序。基本上進出不能從同一個門,主要是為了讓進入聖殿敬拜獻祭的秩序不至於混亂。這也說明了一點:新的時代,參與敬拜、朝聖的以色列人民相當多。也就是說,人們知道要敬拜上帝,不再像過去對敬拜的事,特別是安息日給疏忽了(參考耶利米書十七:19—27)。更特別的是,國王帶領人民守安息日,安息日是國家的大日子,從國王到人民都要遵守。這與被擄之前與之後,簡直是南轅北轍。

e. 第13至15節,這段經文提到有關每日獻祭的規矩。可比較民數記第廿八章3至8節:「每天的燒化祭要獻兩隻一歲大、沒有殘缺的小公羊,早上獻一隻,傍晚獻一隻,每隻跟一公斤細麵粉調和著一公升純橄欖油的素祭一起獻上。這每天例常的燒化祭第一次是在西奈山獻的。所獻上的是上主喜悅的馨香火祭。至於跟第一隻羊一起獻的奠祭,你要把一公升酒灑在祭壇上。傍晚時獻第二隻羊,也跟早上獻的方法一樣,要跟奠祭一起獻上,作馨香的火祭,使上主喜悅。」比較之後馬上發現有了差異。

f. 為甚麼需要每天獻祭?這很簡單,主要在說明每天都是敬拜上帝的日子。每一天都可以敬拜,不是只有安息日或是初一,或是其他的節期才可以敬拜。

g. 第16至18節,這是一段非常重要的經文,至少說明了國王應該有的權利與權力規範。屬於自己的土地若是分配給兒子,就可以永遠擁有。但是土地若是分配給臣僕,就像是租賃給臣僕一樣,是有年限的。所謂「歸還年」,就是利未記第廿五章8至17節所規定的「禧年」──五十年。

第18節是非常重要的一節經文,已經在規範國王的權力範圍,不可隨便徵收或是佔有人民的土地。這可參考列王紀上第廿一章有關「拿伯的葡萄園」的故事,應可反映出這一節的意義。

h. 第19至24節,這段經文若是編排在第四十二章14節之後,讀起來就更清楚。因為在該處提起這段經文所說的有關聖殿廚房的事。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第21至24節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祭司要利用廚房煮人民帶來獻祭的肉,這些祭肉是民眾可以分食的。這是很有意思的一點:以色列人敬拜上帝,不是靜默不語的。他們雖是嚴肅的,但在這當中也有吃、喝的節目在裡面。換句話說,敬拜就和日常生活一樣,包括了大家一起分食祭拜的食物。

76.四十七:1—12節,這是一段非常奇特的異象,說出「聖水」帶來的生命相當不一樣──永遠不會枯乾,也永遠有果實可吃。聖水就是生命之泉。最奇特的地方是第10節所說的「死海會像地中海一樣有各種魚類,非常多」。這是出乎人意料之外的,因為死海幾乎找不到任何生物,即使科學這樣發達的今天,也是這樣,找不到任何可以寄生的生物。但新的時代,上帝的神蹟顯現時,死海竟然會像地中海一樣,出產各種魚類。再者,第12節提到「樹葉永不枯乾,樹也不斷結果」,且是每個月都長出新鮮的果實,這可以說是「神蹟」,原因是聖殿的所謂「聖水」(生命之泉的水)。這讓我們看到在先知以西結的異象中,耶路撒冷聖殿乃是一切生命的倚靠中心,因為上帝就在新的耶路撒冷聖殿中,在上帝所在的地方──聖殿──會湧出生命的泉源。相對的,沒有上帝的地方,生命就會枯竭、死亡。

77.從第四十七章13節至四十八章35節,都是談及有關土地重新分配的事。

78.四十七:13—23節,土地仍舊是依照十二支派分配的,但約瑟要分兩份,這是因為約瑟的兩個兒子瑪拿西與以法蓮被雅各認定是屬於他的(參考創世記四十八:5、17—20),在某種意義上,約瑟已經取代了「長子」的名份(參考申命記廿一:15—17),因為多得了一份財產。

a. 這一段是有關土地邊界的事,可參考民數記第卅四章1至12節,兩者之間的範圍很接近。

b. 要特別注意的是第22至23節所提起的分配土地的事,不僅是猶太人而已,還包含居住在他們當中的外國人,要視他們如同自己的同胞。這樣的態度是非常不容易的,卻在先知以西結的異象中出現。其實這也是摩西法律中一再提起的,要善待外國人的基本精神是相同的(參考利未記十九:33—34),主要原因是要讓他們知道自己曾經在埃及當過奴隸。

79.四十八:1—35節,在先知以西結的心目中,聖殿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規劃出聖殿的土地範圍,且這塊屬於聖殿的土地還包括了屬於「撒督」後代的祭司,並將他們的地區劃歸為「聖區」,換句話說,是含有特權的意味。理由是撒督祭司派比利未族的人更忠心事奉上帝。

a. 在第15至20節這段經文也提供給我們一個非常特別的認識:特區。這塊特區的面積比聖殿區、聖區都小,但卻是最特別的一區,屬於那些沒有分得土地的國民所擁有。這是公有財產,屬於大眾的,任何人都可以在這裡耕種。說是屬於以色列全體人民所有,其實是居住在耶路撒冷城內的人所共有,因為他們居住在城內,只有他們才能耕種、使用,使土地不至於因為缺乏人照顧而荒廢。這樣的一塊土地,有一個特色,就是當有人來到城內,找不到居住的地方,卻需要居住一段時間時,他就可以在這裡耕種,使自己入城內不必因為沒有土地而變成貧窮的出外人。

b. 第30至35節,在先知以西結的異象中,顯然在表明新的耶路撒冷城,就如同創世記第三章中的伊甸園一樣美麗、完美。因為這城的名字乃是「有上帝同在的地方」。換句話說,只要有上帝同在,那個地方就如同伊甸園,就像在異象中的新耶路撒冷城一樣。

   先知以西結一直在被擄之地巴比倫度過他的一生,他沒有返鄉去看自己異象中
的「聖城」。但在他的心中已經畫出了一幅極為美麗的圖案──上帝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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