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導讀(31~60)

31.十五:16—33節,從這段開始,到第廿二章16節止,是另一個「智慧語言」的記錄。在第16—33節中,編者以「敬畏上主」開始,也以「敬畏上主」結束。

a. 第16至17節的「煩惱」,與第13節的「悲愁」、15節的「苦惱」同義。財富通常為人的生命帶來煩惱,福音書中記載一位很有錢的財主來求見耶穌基督,詢問有關永恆生命之道,耶穌基督的回答是要這個人將所有的財富捨去,結果他憂愁地離開(馬可福音十:22)。

   第17節請比較第十七章1節:「吃硬餅乾而心安理得,勝過滿桌酒肉而相爭相吵。」

b. 第23節可比較第廿五章11節:「一句話表達合宜,就像金蘋果放在銀盤中。」

c. 第27節說到有的人累積許多財富,但那些財富卻不是從正確的方法得到的,而是「不義之財」(27節),甚至是接受賄賂所得,這樣的財富對人的生命、生活都沒有益處。相反的,是帶來災禍。

32.十六:1—33節,第1節和台灣的俗語「千算萬算,不值得天一劃」,或是中國的俚語「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相同。也可比較本章第3、9、33節、十九:21、二十:24、廿一:30、31節等。

a. 第2至3節說到上帝察看人內心的心思意念。如果人驕傲,上帝不會給予祝福。第7節也類似,說出有上帝的祝福,即使是仇敵當前,也會化干戈為玉帛。

b. 第10至15節與君王的治國態度有關;談到君王的審案、治理。好的君王知道怎樣治理人民,也知道聽正直、誠實的話語。

c. 第18節提到「驕傲」,在第六章16至19節中記載上帝所憎恨的七件事中,其中之一就是驕傲。

d. 第21至30節都與語言的表達方式有關;包括說話「溫雅」(21節)、「三思而後言」(23節)、「懇切的話」(24節)、像焚燒的言語(27節)、危言聳聽、搬弄是非的話(28節)等。

e. 第31節可比較利未記第十九章32節:「你們要敬重老人,在白髮的人面前恭敬侍立。」

f. 第33節與第1、3、9節是同樣的意思。「抽籤問卜」除了表示「謀略」之外,也指著偶像神明之意。換句話說,除了上帝以外,其他的神明都不能取代上帝對人生命的決定權。這也是摩西法律嚴厲禁止求神問卜的原因(利未記十九:26),因為這種行為是迦南地人民敬拜偶像神明的方式,這些偶像神明不能決定人的命運,因為除了上帝,沒有人能知道人的生命會怎麼樣。在約拿的故事中,那些水手雖然抽籤知道問題出在約拿,但卻無法改變上帝要約拿去完成的工作,即使那些水手用盡一切辦法要平息風浪,結果還是一樣,因為真正管理約拿的是上帝,不是人。

33.十七:1—28節,第1節說出一個家庭和睦相處的重要性。詩篇第一三三篇說:「弟兄姊妹和睦相處,是多麼幸福,多麼快樂!這好比珍貴的香液,從亞倫的頭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這好比黑門山的甘露,降落在錫安的群山嶺。在那裡上主應許賜福──賜下永恆的生命。」

a. 撒母耳記下第十三章23至29節,記載大衛的兒子押沙龍準備了筵席請他的兄弟暗嫩吃飯,結果將暗嫩殺了。自己也因此逃亡在外。這說明了和睦相處的家庭生活,雖然物質上缺乏多,卻是比生活富貴而彼此相爭、猜忌更重要。

b. 第3節說明上帝考驗一個人,就如同鍛鍊金銀一樣,只有經得起考驗的人,在信仰上才是真實的。

c. 第8節,賄賂是一種罪行,摩西法律很清楚地禁止,說:「要公正無私,不濫用職權;也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會使明理的人盲目,使公正的人顛倒是非。」(申命記十六:19)就像在第23節所說的一樣:「腐敗的法官接受賄賂;他使正義得不到伸張。」賄賂有時表面上看起來很管用,但長遠來看,則是敗壞人心最嚴重的因素。

d. 第13節比較使徒保羅所寫羅馬書第十二章21節:「不要被惡所勝,要以善勝惡。」另外,請參考馬太福音第五章38至48節。

e. 第20、27、28節都在說明不隨便說大話,或是下評論的人,就可算是聰明的人。與此相對的句子在第十章19節:「多言多語難免犯錯;約束嘴巴便是智慧。」也如同第十三章3節:「口舌謹慎,保存生命;信口開河,自招毀滅。」f. 第21節和第25節意思接近。

g. 第9節可參考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使徒保羅談真實的愛。

34.十八:1—24節,這章談及有關語言的事較多,包括了第4、6、7、8、13、 17、20、21節等都與說話的態度、方式有關。其中第13與第17節相近,都在說明一個聰明的人,不會馬上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搶著為自己的立場辯護。

   第8節和第廿六章22節完全一樣。所謂「閒話」也是指不必要聽的話,就如同我們常說的「茶餘飯後」之言,這時候雖然已經吃過了飯,但卻是喝茶吃些小甜點,一口口地很容易吞食下去,口感覺得很好。可是,有些話可「促進」消化,更多的話就會造成消化不良。

a. 第11節說到有錢人總以為財富可成為他生命的保障,其實不然,約伯記就是個好的例子,他所擁有的財富在一夕之間就消失,這樣,保障也隨著消失。台灣「九二一大地震」正好說明這個事實。但是一般人總以為有錢財,就可以帶來朋友(參考十四:20、十九:4),也以為有錢就可以買到權力(參考廿二:7)。

b. 第16節在台語有這樣的話:「送禮送前面。」意思是指禮物擺在前面,對方說話和態度端賴禮物的面子上。這是一個不按規定辦事的社會才有的現象。其實,這裡的「禮物」也可當作「賄賂」解釋。接受賄賂的人往往會將賄賂看成是一項「禮物」。

c. 第18節的「兩個權貴」,指的都是位階相近的意思。也就是「誰也不服誰」時,只好用抽籤來斷定先後秩序。

d. 第22節可以比較第卅一章10至31節有關賢慧的妻子。

e. 第24節說出朋友的重要性,在於深交,而不在於多。也就是說知己的朋友不用多,有知己的朋友,關係的親密遠勝過骨肉之親的兄弟姊妹。

35.第十九至二十章也是繼續談到智慧者和愚蠢者之間的差異,這二者之間的不同,不僅在於財富的累積,也在於生活的態度。這兩章所用的語句大多是相對句型。

36.愚蠢者的特色:在第十九章是「無知」、步伐急躁(2節)、生活奢侈不宜(10 節)、帶給父親災禍(13節)、「無恥」、「下流」(26節)、停止學習( 27節)、為自己帶來「鞭打」(29節);在第二十章是酗酒(1節)、「引起爭吵」(3節)、貪睡(13節)、為陌生人作保(16節)。以上這些都在文辭上很明確說出「愚蠢」者的特色。但是,箴言的作者也用其他的字詞表示「愚蠢」的含意,包括第十九章的「無知」(2節)、作假證、撒謊(5、9節)、懶惰、好閒(15節)、脾氣急躁的人(19節)、貪婪(22節)、懶惰的人(24節)、狂傲的人(25節)、邪惡的人(28節)、狂傲的人(29節)。這些都是屬於愚蠢的人才會表現出來的行為。

   相對的就是聰明、智慧者,在第十九章他們所呈現出來的就是:「自愛」、持守智慧(8節)、「不輕易發怒」、「不追究人的過失」(11節)、樂意學習(20 節)、接受規勸(25節);在第二十章則是說:知道汲取他人的思想(5節)、辛勤工作(13節)等。

37.第十九章21節和第二十章24節都談及人的策劃,也需要上帝的允許,否則無法成就。這和第十六章1節所說的「策劃在人;決斷在乎上主」的說法一樣。

38.第十九章4節談到有錢的好處,就是朋友多。相對的就是貧窮人連原本有的幾個朋友、親人也很容易失去(7節)。可是,有錢(財富)的來源也需要有正義的手段,否則,以不義的方式取得的財富,不但不會為自己帶來幸福,很可能帶來更大的災禍(二十:7、21)。就像經商的人是需要以公正的法碼來對待客人一樣,不得有欺騙的行為(二十: 10、17、23)。

   再者,有錢並不是只為自己的享受,基督徒應該有這樣的觀念:上帝揀選我們,是為了要透過我們,使更多的人得到益處。因此,有錢人也有應盡的責任,就是對貧窮的人施予援手(十九:17)。

39.勤勞,這是人犯罪後,必須用來彌補生命空洞最好的方式,因此,如果懶惰,就等於持續犯罪一樣。因此,作者一再強調殷勤工作的重要性(十九:15、 24、二十:4、13)。

40.無論怎樣的人,即或是富有、貧窮,都有一個基本的生活態度,那就是誠實是非常重要的(十九:1、9、二十:7、15、17、27、28)。

41.第十九章3節與第二十章9節是同樣的意思,就是反省自己,不要將災禍歸罪給上帝。

42.第十九章17節給予今天的基督徒很好的提示:既然要借錢給別人,就要有一種認識:那是幫助他,即使對方不能償還,也不在乎,因為那等於上帝欠你的「債」。用這樣的觀念來看借貸,會比將錢借給別人,既然要拿利息,又要因為對方無法償還時,哭訴說對方欺騙。與其如此,不如將錢放在銀行來得好些。

43.第二十章14節就像台語所說的:「會嫌貨的人,才是買貨的人。」意思是說:顧客一直在嫌東嫌西的,其實,他真正的意思就是希望降價。內心是真的喜愛該貨品,而當店東將貨價降低,他買了之後,就會有心滿意足的感覺。

44.第二十章25節很有意思,給基督徒在祈禱時多些省思的課題:我們用怎樣的心態在祈禱?有時我們常常忘了自己在祈求甚麼,甚至所祈求的並不是自己原本希望得到的。因此,要向上帝祈求之前,最好先想一想,上帝知道我們每個人最需要的是甚麼,因此,許多時候,我們祈求,上帝並不允許,也因為這樣,許多人總覺得上帝不聽他的祈求,其實不然,那是上帝太愛我們,而沒有答應。

45.廿一:1—31節,主題放在「邪惡」與「正義」的人之間的差別;「邪惡的人」的態度乃是驕傲(4節)、拒絕走正義的道路(7、8節)、日夜想做壞事,對鄰人毫無慈心(10節)、心懷恐懼(15節)、陷害正直人(18節)、動機詭詐(27節)、假裝勇敢(29節)。這樣的人,只會為自己帶來滅亡(7、12節)、陷入自己的網羅(18節)、連獻祭也會被上主所憎恨(27節)。

   相對的是:正直的人「行為正直」(8、15節)、會享長壽、為人敬重( 21節)、作事有自信(29節)。

a. 第2、12節可比較撒母耳記上第十六章7節,上帝不像人看外表,祂是看人的內心。人可以用外在的行為掩飾自己的心思,但在上帝面前卻無法遮掩自己內心的動機。耶穌基督也能看出人的內心所想的(馬可福音二:8、十二:15)。

b. 第3節可比較彌迦書第六章6至8節。上帝只喜歡人行為正義,不喜歡人的獻祭。

c. 第4節說驕傲乃是罪。比較詩篇第十四篇1節,狂傲的人不承認有上帝。這種人心中只有自己而已。奧古斯丁說:驕傲乃是罪惡的源頭。

d. 第6節和第二十章21節相對照看,就更清楚。

e. 第9、19節比較第十九章13節b句,嘮叨與爭吵,不會為家裡帶來安寧,只會增添生活的困擾和不安。

f. 第17、20、25、26節a句等,都與懶惰的人有關,懶惰的人和自殺同樣,因他只會為自己斷了生存的空間。

g. 第23節和台灣民間俗語所說的「禍從口出」同樣的內涵。比較第十三章3節。

h. 第22、30、31節都很相近,都在說明敬畏上主才是真正的「贏家」。詩篇第卅三篇的作者說:「君王不倚靠強大的軍旅獲勝;兵士不靠強大的力量保命。靠戰馬不能保證勝利;馬的威力救不了人。上主看顧敬畏他的人;他看顧仰賴他慈愛的人。他救他們脫離死亡,饑荒時保留他們的生命。」(16至19節)

46.廿二:1—16節,第1節也是台灣俗語所說的「虎死留皮,人死留名」。傳道書第七章1節a句說:「好名譽勝過珍貴的香水。」意思很接近。

a. 第2節比較第十四章31節,每個人都應該對貧窮的人生出憐憫的心,而不是以鄙視的態度看待。甚至在第十九章17節也說:「濟助窮人等於借錢給上主;他的善行,上主要償還。」必須善待貧窮的人,才能得到上帝的賜福(9、16 節)。

b. 第4節具體說出「敬畏上主」者的所得,乃是「富足、光榮、長壽」。富足,指的是豐富的生命內涵(參考約翰福音十:10)。光榮是智慧者的記號,而長壽是指一個人的生命力。

c. 第6、15節都強調孩子需要正確的教導。

d. 第7節則是說出現實社會的生活形態。和第十章15節所說的:「財富是有錢人的保障;貧困毀滅了窮苦人。」這些都是在鼓勵人要勤勞工作,不要整天奢華宴樂(參考十二:24、27),或是找藉口推託工作(13節)。再者,也是警告人,如果因懶惰而導致負債,那將是生命悲哀的事。

e. 第14節,這裡指的陷阱,就像獵人在森林裡設計陷阱抓動物的坑一樣。淫婦總是甜言蜜語,讓人走入陷阱裡,卻不知道死亡的來臨。

47.廿二:17—廿四:34節,這一段被歸類在「一般智慧的言語」,總共有三十則。與前面第一至九章的句型相近。分成兩大部份,其一是從第廿二章17節至第廿四章22節。在這段經文中,就是以「倚靠上主」(或是「敬畏上主」)開始,也以「敬畏上主」結束,其中在第廿三章17節也是以「敬畏上主」撐住這段經文。其二是從第廿四章23節至34節。

48.在第廿二章17至21節開始就說到要留心聽智慧言語的教導,所謂智慧言語乃是從「倚靠上主」著手。「倚靠上主」和「敬畏上主」(廿三:17)是相同的意義,因為會倚靠上主的人,就是謙卑的人,和狂傲的人截然不同。

49.第廿二章22至23節,對貧窮、軟弱的人絕對要善待,這是聖經一貫的教訓,特別是先知的文獻中這樣的教訓相當明顯。可參考撒母耳記下第十一章至第十二章15節,有關大衛王淫亂的事件。又列王紀上第廿一章有關亞哈王貪圖拿伯葡萄園的事件,都在說明對弱勢者的欺負,只會為自己帶來災禍而已。在先知的文獻中可從先知以賽亞書第五章8至14節、耶利米書第五章27至28節、第七章5至6節、先知阿摩司的文獻中更清楚地提到以色列人民的問題,就是對貧困的人用惡劣的態度對待(參考阿摩司書二:6—8、三:10、四:1、五:10—13)。先知彌迦則述說要羞辱那些欺負貧窮人的作為(參考彌迦書六:9—16)。類似這樣的教訓在先知的文獻中可說俯拾即是。警告人不要欺負貧窮人的這種箴言,也是作者蒐集最豐富的成果(參考十四:31、廿三:10),除了是勸告要對貧窮者善待外,也勸人寬手賙濟貧窮人,例如第十四章21節說「憐恤貧窮的有福」、第十九章17節說「濟助窮人等於借錢給上帝」、第廿二章9節則說「慷慨把食物分給窮人的,必然蒙福」。

50.第廿二章24節,也是我們常聽到的「近墨則黑」。人很容易學習壞的行為。相對的句子在第十二章26節,說:「義人是鄰舍的良師益友。」也可比較第廿四章1至2節。

51.第廿二章28節和第廿三章10節相同的意義。

52.第廿三章4至5節,台語說「人兩隻腳,錢四隻腳」,意思是怎樣追,也不會滿足人心貪婪的需要。因此,要有滿足的意念,不要一直追求金錢。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第六章6至10節這樣說:「是的,一個人若知足,宗教的確可以使他富有。我們到這世界,沒有帶來甚麼;我們又能從這世界帶走甚麼呢?如果我們有得吃,有得穿,就該知足。那些想發財的人是掉在誘惑裡,被許多無知和有害的慾望抓住,終於沉沒毀滅了。貪財是萬惡的根源。有些人因貪慕錢財而背離了信仰,飽嚐痛苦,心靈破碎。」耶穌基督在山上寶訓中,教導人不要用太多的時間去煩惱、操心那些物質生活的東西,他勸大家要「先追求上帝主權的實現,遵行他的旨意,他就會把這一切(指生命所需要的)供給我們」(參考馬太福音六:28—34)。

53.第廿三章6節所說的「吝嗇的人」和第廿八章22節所說的「貪婪的人」是相同的意思。跟我們常聽到的俗語:「黃鼠狼拜年,不懷好心。」有相同之意。

54.第廿三章20至21節、29至35節等都與所謂的「貪杯」有關。酒,常常引起人亂性。傳道書第十章17節說:「君王辦事果斷,臣僕按時進食,能節制,不酗酒,那是國家大幸。」在以弗所書第五章18節使徒保羅的勸勉裡這樣說:「不要酗酒,那是會敗壞人的;要被聖靈充滿。」在提多書第二章3節則說「不作酒的奴隸,要作好的榜樣。」

55.第廿四章強調「智慧」的功用和重要性。不但家庭是建立在智慧的基礎上(3至4節),甚至智慧可成為戰勝敵人的最好武器(5至6節、參考詩篇第卅三篇16至19節)。

56.第廿四章1至2節和第19至20節相同。

57.第廿四章10至12節對今天的基督徒有深沈的意義,特別是在那些獨裁的政治環境裡,所謂「明哲保身」,乃是不盡基督徒信仰責任的態度。基督徒應該有積極的社會責任,對於那些備受冤屈者,會伸出援手。要學習像先知以賽亞傳出的信息:「你們要安慰我的子民,要安慰他們。」(以賽亞書四十:1)相對於這段經文的,是第17至18節,也就是台灣俗語所說的「不要幸災樂禍」,因為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也可能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

58.第13至14節,這裡所謂的「蜂蜜」有另一種含意,就是指著智慧之意。而智慧乃是上帝的話語,其甜美如同蜂蜜一般。可參考詩篇第十九篇7至10節所說的,上主的法律、命令、法則、訓誨、規範、判斷等,「比金子可貴,勝過最精純的金子;它們比蜂蜜甘甜,勝過最純淨的蜂蜜。」

59.第廿四章23至34節,這是另一部份的智慧者言語。

   第23至25節也是先知阿摩司譴責法官接受賄賂,導致公義不張,貧困的人受到冤屈(參考阿摩司書五:10—15),這是上帝所厭惡的行為。箴言第十七章23節說:「腐敗的法官接受賄賂;他使正義得不到伸張。」就像摩西法律中對執法的人所說的:「要公正無私,不濫用職權;也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會使明理的人盲目。使公正的人顛倒是非。你們要公平正直地執法。這樣,你們就能擁有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要賜給你們的土地,長久住在那裡。」(申命記十六:19—20)

   第27節說到一個人必須衡量自己的能力有多少,不虛張聲勢,也不「膨風」自己的能力。

   第28至29節是十誡的第九誡:「不可作假證陷害人」(出埃及記二十: 16),以及不可報復的心,這是耶穌基督的教訓所說的:「不可向欺負你們的人報復。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讓他打吧!有人拉你上法庭,要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吧!假如有人強迫你替他背行李走一里路,跟他走兩里吧!有人向你要東西,就給他;有人向你借些甚麼,就借給他。」(馬太福音五:38—42)。使徒保羅說要「以善勝惡」(羅馬書十二:21)。
   第30至34節主要在說明懶惰對人生命的危害,它就像倒塌的石牆,更像貧窮一樣的恐怖,好像帶有武器的土匪侵襲著人的生命。這兩節也可比較第六章6至11節。

60.從第廿五章至廿九章都清楚表明是所羅門王的箴言。在第廿五章1節特別註明是猶大王希西家宮廷裡的官員抄寫下來的。希西家王是在主前第七一五至六八六年執政。他為政期間曾有過一次短暫的宗教改革運動(參考列王紀下第十八章至二十章)。希西家王也有文學的素養,他會寫詩,以賽亞書第卅八章10至20節的詩歌就是他寫的。

   這段箴言有個特色,就是句型簡單、直述,且都呈現出「對句」,讀起來容易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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