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導讀(51~79)

51.卅一:13—23節,這段詩歌可以和第廿九章11至17節比較,約伯一再反省自己過去的行為,認為自己一直是對貧困孤寡的人家存有憐憫之心的人(參考申命記廿四:14—22)。因為他知道上帝要怎樣懲罰人,所以他絕不敢有任何欺負弱勢者的行為。這段詩歌很可能是針對提幔人以利法曾指控他對孤寡貧困者沒有憐憫之心(參考廿二:6—9)所作的回答。

52.卅一:24—34節,第24至25節可比較第廿二章24至25節,提幔人以利法曾勸勉約伯要拋棄倚靠金銀財寶的念頭,全心倚靠上帝。在這裡約伯則回答說,他從來沒有因為財富多而驕傲,更沒有因為外在環境迷惑而失去他對上帝的忠心。第26至27節可參考申命記第十七章2至5節。
   第31至32節可參考利未記第十九章33至34節,要善待外國人,或是出外的客旅。

53.卅一:35—40節,這段也是約伯最後的表白,他願意用他的生命,以及他的後代子孫來詛咒表示自己的清白。這就像台灣人時常在發誓的時候所說的「絕子絕孫」一樣,是很嚴肅的誓言。他表示即使有人寫訴狀控告他,他可以坦蕩蕩地面對,絕對不會隱藏,甚至願將他們所寫的控告狀掛在脖子或頭上,因為他是清白的,不怕別人告他。他只求上帝回答他的詢問。因為他相信上帝是公義的,必定會還他清白。

   第38至40節可比較列王紀第廿一章有關亞哈王侵佔拿伯葡萄園的事件。
54.從第卅二章6節開始,直到第卅七章24節止,都是約伯第四位朋友以利戶所說的勸言。他因為比前面三位朋友都年輕,所以,當那三位長輩在講話的時候,他只是在一旁當個旁觀者,沒有插嘴。以利戶的話可以分成四段,一是從第卅二章6節至卅五章33節,二是從第卅四章1至37節,三是從第卅五章1至16節,然後第四段是第卅六章1節至卅七章24節等。

55.卅二:1—22節,可能是因為約伯一再堅持自己的無辜受罪,並且咄咄逼人的質問語氣,使他三位朋友無言以對,因此,以利戶決定接續勸勉約伯。他之所以會出來說話,是認為前面三個朋友的沈默不語,等於是「默認上帝無理」,因此,他不接受這樣的結果。這一章可以說是以利戶要講的話的開場白。

a. 第6節他先說因為自認年輕,「不敢把想說的話說出來」,然後在第10節他請求他的前輩們聽他把心裡想說的話說出來。在第17節他則說要答覆約伯的話。他想要讓約伯知道,當他看輕其他三位朋友,認為他們都是無知的人時,以利戶自認是個「真有智慧的人」(卅六:4)。

b. 第9節說明了聖經作者一貫的思想:敬畏上主是智慧的開端(箴言一:7、九:10)。誰敬畏上主,誰就有智慧。不是因為年齡,也不是因為財富或是地位。以利戶的用意是:前面三個朋友雖然年齡比他高,卻不見得比他有智慧。

c. 從第11至14節也可看出以利戶認同約伯對這三位朋友的評語──沒有智慧。相對的,他自認比其他三位朋友有智慧,所以才會想要提出自己的觀點。

d. 第21至22節,以利戶想要讓約伯知道,他所講的話、論點是公正的,沒有偏袒的。

56.卅三:1—33節,比較特別的地方是:以利戶雖然比他們都年輕,卻直接稱呼約伯的名字。這也在表示:智慧者眼中沒有輩份,甚至連有地位的人遇到智者也會屈膝下拜。他提醒約伯,雖然他是長輩,但是在上帝面前都是一樣用塵土捏造的(參考創世記二:7)。

a. 第9至11節是引用約伯說過的話。然後自第12節起,以利戶提出他的看法。

b. 第14節是重要的經節,以利戶認為不是上帝靜默不語,而是上帝透過「夢」、「異象」、「警告」等方式來對人說話。這在創世記裡一再出現。例如雅各、約瑟都從夢中得知上帝的旨意,而亞伯拉罕則是一再看見異象(參考創世記十五:1)。

c. 第17節是以利戶和約伯之間認知的差距;以利戶認為約伯根本就沒有注意到上帝已經對他講話,他怎能說上帝「不答覆」人的問題呢?而約伯則是強調自己的無辜,希望上帝能告訴他到底他犯了甚麼罪。更希望能找出真正使他受苦的原因。

d. 第19節說上帝用「疾病」和「飢餓」(失掉胃口,20節)糾正人的錯誤(參考民數記十一:33、十六:46—49、耶利米書廿一:6—10)。

e. 第23節很特別,以利戶提到天使是人與上帝之間的媒介(或是「中保」),也因為天使的代求,使人在悔改之後,可以得到「恢復原有的義」,也就是原本和上帝之間的「合宜關係」(參考羅馬書一:16—17)。

f. 第30節可比較第18和28節。以利戶強調上帝為了要拯救人免於死亡,會以「懲罰」來警告人。上帝不是殘酷,反而是慈愛才會這樣做。

57.第卅四章是以利戶第二篇勸勉詞。表面上看來,以利戶似乎不是針對約伯講話,而是對他的三個朋友講。其實,他這樣的方式,是指桑罵槐。

58.卅四:1—15節,他數說約伯的問題:(1)自認無罪。(2)指上帝沒有公義。(3)根本不尊敬上帝。(4)喜歡與邪惡的壞人為伍。(5)懷疑上帝的話的價值。以利戶強調上帝是個慈悲的上帝,如果沒有慈悲,在祂的怒氣中若將人的生命收回,就沒有人能存活。

59.卅四:16—30節,在第16至23節以利戶先說上帝的公義,對任何人都是一樣的對待。然後在第24至30節,以利戶將上帝與統治者相比,為的是要讓約伯知道:上帝對待人,與統治者對待人不相同。上帝會聽窮人呼求的聲音,卻往往奪去有權勢的人所擁有的,因為他們往往驕傲,自以為是上帝。這段也說明了上帝的特性:上帝是個無所不知的上帝。

   第21節可比較希伯來書第四章13節。
   第22節可比較詩篇第一三九篇12節。

60.卅四:31—37節,在這段詩歌中,以利戶就直接指出約伯有罪,他要約伯承認得罪了上帝,且應該悔改,因為他的無知簡直就是污辱了上帝。

61.卅五:1—16節,一開始,以利戶持續對約伯自認無辜、沒有犯罪(卅三:9,本章2節),卻遭受到上帝的懲罰提出抗辯之事,提出他的譴責。他認為約伯是自相矛盾,既然自認無辜,卻又期待上帝還他公道。以利戶的想法其實就跟其他三位朋友的想法一樣:一個人若沒有犯錯,就不會有災難,因為災難的發生,導源自人的罪。

a. 第5至8節這部份,以利戶強調:別以為人的任何動作會影響上帝的決策,不但不會,人所行的善,或是所犯的過錯,只會為自己和親友帶來喜悅或是災害而已,無損也無增添上帝的榮耀。

b. 第9至16節,針對約伯一再說上帝並不聽人求救的聲音(參考廿四:12),以利戶則說那是因為人自己先離棄了上帝的緣故,難怪找不到上帝。或是人以不正確的態度祈求(如第12節所說的「狂傲邪惡」),結果就是沒有得到。其實,上帝看顧所有的人,也垂聽人的祈禱,他肯定上帝一定聽約伯的祈禱。

62.第卅六至卅七章是以利戶最後一篇的講章。從第卅六章22節開始,以利戶將重點放在述說上帝創造的偉大,然後緊接著就是第卅七至四十一章,都是上帝回答約伯的話,且內容是以創造的偉大作為回答的主軸,因此,從第卅六章22 節起至卅七章24節,可說是為最後一段上帝的回答作準備。

63.卅六:1—21節,從第1至4節看出以利戶相當自負,認為可替上帝發言,因為他認為自己是個很有智慧的人。

a. 第5至15節,以利戶提供幾個有關上帝的特性:(1)上帝是個公義的上帝,祂照顧貧困的人,也支持正直的統治者(5至7節)。(2)公義的上帝不會冤屈人,順服上帝的人必定會安享世上的日子,敵對上帝者必定永遠受苦(8至12 節)。(3)苦難也是上帝對人的訓練和警告(13至15節)。第15節可說是以利戶此篇詩歌最重要的一節,他說到人生命中的苦難,有上帝「鍛鍊」人的用意在裡面。

b. 第16至21節,這段勸勉約伯注意,或許是因為財富的緣故,使他誤入歧途,應該改邪歸正,才能使苦難遠離。

64.卅六:22—33節,從這段經文開始,都是以大自然界的現象歌頌上帝的偉大創造。這些偉大的自然景觀,絕對不是人的智慧、知識能明白,它的深奧,正好說明了上帝偉大的能力,遠超過人所能知悉的一切(參考卅三:12)。

a. 第25節說人只能從遠處觀看上帝創造的奇妙和美,原因是欣賞才能看出上帝創造的偉大,想要「近視」,只會越模糊而已。這說明了想要研究上帝創造的內容,不是人的能力所及。

b. 第27至30節主要是在說明上帝的慈愛,因為有水、雨露,滋潤了大地,有雲彩、閃電、日光、風等等,才能使大地生產人所需要的糧食(31節)。即使是牲畜也是上帝所眷顧的受造物(33節)。

65.卅七:1—13節,這段經文都繞著閃電、雷雨等自然界的現象,述說著上帝的慈愛,這可比較第卅六章28、31節,也可比較詩篇第廿九篇。主要在說明這些閃電、雷雨都是為了要滋潤大地,使五穀豐收,這就是上帝的慈愛(13節)。換句話說,如果沒有閃電、雷雨,則大地乾旱,五穀不生,人與一切受造的生物都將因為饑荒而死。但不論是閃電、雷雨,都是「隨著上帝的指揮旋轉」,是「照著上帝的命令巡遊全世界」,也就是說這些閃電、雷雨都是聽從上帝的命令發出,而不是隨便亂放。整個自然界是有秩序的在運轉,而這些秩序是上帝在管理(12節)。

66.卅七:14—24節,以利戶在描述自然界的閃電、雷雨之現象後,轉而來問約伯是否明白這些現象。如果不明白,怎能有資格與上帝說話?這樣的人是在自尋滅亡(20節)。比起這全能的造物者,人實在太渺小,小到無法「接近」(指「認識」之意)造物主。因此,對上帝最好的方式,就是以敬畏的心來回應上帝的愛。

67.第卅八章開始,直到第四十一章止,都是上帝親自回答約伯的問題。上帝就是在第卅六至卅七章中所用的風、閃電、雷雨之中出現與約伯說話。這段經文可分成兩段,其一是從第卅八章1節至四十章2節;其二是從第四十章6節開始,到第四十一章34節。比較有趣的是,在前面約伯與三個朋友的對話中,都是約伯比他的三位朋友所說的話還要長,但在這裡,他對上帝的詰問,只有簡單的幾句話而已(四十:3—5、四十二:1—6),不敢有甚麼意見。甚至在最後以「從前我聽別人談論你;現在我親眼看見你」(四十二:5),簡短幾句收尾。

   約伯曾一再要求上帝回答他,與他辯論(請參考十三:22、卅一:35),現在上帝依照他的請求開始回答他。

68.卅八:1—38節,「旋風」,這是指上帝出現的實況,也在說明一個令人感到威嚴、肅穆、不可直視的情景。就像以利戶在第卅七章22節所說的,是如同北方「金色光輝」,其「威榮」會使人感到「畏懼」。

a. 第2節的「無知」和「智慧」形成強烈的對比;上帝說約伯是「無知」,怎能瞭解上帝的「智慧」。就像在第四十二章3節,約伯自己所說的「無知的我,怎能疑惑你的智慧」一樣。當上帝一出現在人面前,人才發現自己確實是無知到極點!

b. 第3節,當上帝開始回答約伯時,上帝要約伯就像個勇士,不是開始像個懦弱的人,而是要像他原先在質問上帝為甚麼使他受苦一般,既然有勇氣質疑上帝,現在上帝要回答,就要有勇氣挺著腰回答上帝的問題。

c. 第4節開始直到第38節,上帝分別用大地(4至7節)、海洋(8至11節)、晨曦與白晝(12至15節)、深淵與陰間( 16至18節)、光與暗(19至21節)、雪與雹(22至23節)、雨水和霜冰(24至30節)、星辰(31至33節)、雲彩與閃電(34至38節)等這些自然界的生態來詢問約伯,到底他對這些認識有多少?如果他對這些認識少之又少,又怎能明白上帝在管理整個受造的宇宙萬物呢?

69.卅八:39—卅九:30節,在前一段都是舉出自然界的氣候、星辰、海洋、光、閃電、大風雨、大地等作例,從第卅八章39節起則是用動物為例。這些動物都是平時人很容易接觸得到,也容易看得見的。

a. 上帝用獅子(卅八章39至40節)、烏鴉(41節)、野山羊和野鹿(卅九章1至4節)、野驢(5至8節)、野牛(9至12節)、鴕鳥(13至18節)、馬(19至25節)、老鷹(26至30節)等,這些動物都是平時經常看見的,但人對牠們的認識還是很少,甚至是無知,可是卻都是上帝創造的傑作。沒有飼養牠們,但上帝用山野當作牧場餵養牠們長大,且使牠們健壯得超過人所能駕馭的能力。

b. 第13至18節所說的鴕鳥,為甚麼上帝會創造牠們是這樣子?沒有人知道。但卻也說明了人對這樣的事瞭解那樣少,又怎能明白上帝的旨意呢?

c. 第20至25節將戰馬形容得像是「蝗蟲」一般,在約珥書第二章4至9節則是形容蝗蟲飛越過田園,就如戰馬跳躍經過一般,牠們有如拉著戰車經過一樣,令人膽顫心驚。

70.四十:1—2節,上帝在一連串的舉例之後,接著就要約伯回答。

71.四十:3—5節,約伯聽了上帝第一次回話之後,不知所措,答不出話來。因為他發現自己確實是「無知」的人,好像承認自己過去認為有理由的話,現在都變成了愚蠢的話語了。因此,他表示不敢再多說甚麼。

72.從第四十章6節開始,到第四十一章34節,這一段是上帝第二次對約伯的挑戰。

73.四十:6—7節是第一回合上帝答覆約伯的說話模式(卅八:1—3),在第二回合中也出現同樣的句型。

74.四十:8—14節,這段詩歌表面上看來似乎是在訴說約伯的問題,其實,作者很用心地在告訴讀者,當人在論說上帝「不對」,或是「抗議」上帝不公平的時候,最好先想想看,是誰貶低了狂傲者?是誰才有能力將驕傲的人拉下來,讓作惡的人毫無招架餘力?惟有上帝。除非約伯有像上帝這樣的能力,否則他就必須承認對上帝的認識還是不夠。

75.從第四章15節開始,到第四十一章34節止,再次用河馬等動物作比喻,形容上帝創造的奧秘,遠超過人的思想和理解的範疇。

76.四十:15—24節,這段詩歌強調河馬和約伯都是上帝所創造的,並非神話故事中的動物,而是實存的動物。但是,河馬僅僅吃草,就有那樣健壯的身體,而當人在懼怕河水氾濫帶來生命、財產災害時,牠一點也不懼怕,有誰能造出這樣的動物?有誰能想到要養活這樣的動物所需要的方法?又有誰有能力捕捉這樣的動物?除了上帝之外,人的能力幾乎無法達成。這當然是在科學尚未像今天的時代,今天雖然科技已經使人有工具可以捕捉這種龐然大物,但對上帝創造這樣的動物之用意的瞭解還是相當有限。

77.第四十一章整章都是以「海怪」作比喻。作者用三個段落形容海怪的特性;在第9節:「看見過海怪的人都嚇壞了;沒有不喪膽而仆倒的。」第25節:「牠一起來,連勇士也恐懼,以致於驚惶失措。」第33至34節:「地上沒有其他動物可跟牠相比;牠是無所畏懼的動物。牠連最高傲的動物也不放在眼裡;他是一切野獸的王。」

a. 作者沒有指出這種「海怪」是甚麼,許多聖經版本翻譯本用「鱷魚」(和合本、台語)、「大鱷魚」(呂振中譯本)。傳說中在迦南地的古老神話裡有七種怪獸,都是指著水中大怪,有的說是鯨魚、海豚、兩棲恐龍等。不論怎麼說,從文中可以看出這隻「海怪」是屬於兩棲動物,皮膚堅硬到連刀劍、長矛、魚叉都無法刺傷牠,因為「牠的背上有一排排鱗甲組成,牢牢地結合在一起,像石頭堅硬」。

b. 即使是這樣,作者指出這兩種當時人間看為最傷腦筋、難以制伏的怪物,卻都在上帝的管理之下,井然有序的生活,而約伯相對於這樣的力量,能作甚麼?跟上帝比嗎?上帝既然能夠管理這種人看為無法統御的動物,人又怎能說上帝是沒有法則呢?

78.四十二:1—6節,這段詩歌是約伯最後的回應。約伯聽了上帝的答覆之後,顯然頓悟了原先自己所說的話,都是屬於愚笨的人的胡言亂語。於是他自認是個「無知」的人,卻在疑惑上帝的「智慧」,講論自己都不明白的事。更重要的是,約伯告白說他以前所知道的上帝,都是聽到的,現在是「親眼看見」上帝。這句話可以比較以賽亞書第六章5節先知以賽亞所說的:「我完了,我慘啦!因為我嘴裡的每一句話都不潔淨;我周圍的人所講的話也一樣不潔淨。況且,我還親眼看見了君王──上主、萬軍的統帥。」也因為約伯發現自己的「無知」、「愚蠢」,導致對上帝產生「疑惑」,因此,為表示自己的錯誤和對上帝的不敬,他以懺悔的態度坐在塵土和爐灰中懺悔。這樣的態度也在約拿的故事中看到,就是尼尼微城的人民,知道自己的罪過將引起上帝的震怒滅亡時,由國王帶頭趕緊披麻衣,坐在灰中懺悔(參考約拿書三:5—9)。

79.四十二:7—17節,這是一段引起相當多爭議的結論經文,引發的問題包括了:難道約伯的三位朋友苦勸約伯悔改、認罪也錯了嗎?而以利戶所說的話也不見得比前三位好到哪兒去,卻不見上帝對以利戶有任何處分?上帝又賜給約伯的兒女,可是已經無法挽回他原先有的兒女,這樣的賜福,也算是賜福嗎?

a. 或許可以這樣瞭解:對於受苦的人,並不是全然來自犯罪,因此,對於不明白他人受苦的緣由,就加以論斷,並且一再譴責受難者是犯罪,結果不但沒有達到安慰受苦的人的心靈,反而是加深了受難者的苦難。這也就是以利法、比勒達、瑣法之所以被上帝譴責的原因。

b. 第11節很有意思,可看出人性的弱點,就是在約伯受苦難的那段時間裡,他們似乎都躲藏了起來,沒有來探望苦難中的約伯(參考十九:13—19)。等到「上主恢復了他的景況,使他比從前加倍興盛」的時候,兄弟、姊妹,和從前的朋友這時候都來了,並且還贈送金錢、金環等物品,真是現實得很。

c. 第12節比較第一章3節,約伯原本有七千隻羊、三千隻駱駝、一千頭牛,五百匹驢。現在則是有一萬四千隻羊,六千隻駱駝、兩千頭牛、一千匹驢等,這表示上帝賜加倍的福氣給約伯。

d. 第14節特別提起三個女兒的名字,這些名字都代表著「美」、「香」、「珍貴」之意。例如耶米瑪,意思是「鴿子」,鴿子在希伯來文化表示美麗、可愛。基洗亞,意思是「香肉桂」,這也是製造香料的珍品。基蓮‧哈樸,是指用來裝化妝品用的小盒子,特別是用來畫眉毛的小化妝盒子。在古代,這種盒子只有富貴家庭的女子才擁有。

e. 其實,整個結局的重點並不在於約伯得到多少財富,或是兒女怎樣美麗聰慧,而是約伯確實忠於上帝,他受苦,並不是他犯了甚麼錯,而是上帝對他特別的試煉。重要的是在於他得到平反。生命最貴重的地方,就是冤屈得到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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