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以斯拉記與尼希米記 這兩本經書

  通常談到以斯拉記這本經書時,很少單獨討論,都會與尼希米記一起論述,原因是這兩本經書原本是一本,在希伯來文聖經,以及最有權威的希臘文「七十人譯本」聖經也是一本,書名就是「以斯拉記」。在更早的時候,這本「以斯拉記」是和歷代志同屬於一卷經書。因為在歷代志下第卅六章22至23節記載的經文,就與以斯拉記第一章1至4節記載的內容相同。因為在決定聖經正典的時候,歷代志先被列入,以斯拉記較晚,所以編撰的順序就在歷代志之後。

  然後,在教父奧利根(Origen, 185—254)的時候,將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分成兩卷,並取書名為「以斯拉一書、二書」。後來的希伯來文聖經也在一四四八年隨著改成兩卷。由於這兩卷經書幾乎都談相同的事,在用字遣詞上也幾乎相同,且談及的故事內容有延續性,因此,聖經學者都認為作者應該是同一人。

作者的用心明顯可知

  不論是以斯拉記或尼希米記,這兩本經書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就是重新整合分裂的以色列十二支派。整合的方法就是透過耶路撒冷聖殿的重建,來呼籲北方支派的回歸,並且同心仰望上帝應許的彌賽亞早日來臨。作者的用心可從第一章4節看出來:「如果在流亡的子民中,有需要幫助才能回去的,鄰居要幫助他們,給他們金銀、物品、牲畜,也要為耶路撒冷的上帝聖殿獻上自願祭。」這使我們很快想起早年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時的景象:以色列人民向埃及人索取金銀首飾和衣服,他們要甚麼,埃及人就給甚麼(參考出埃及記十二:35—36),有異曲同工之妙。作者顯然有意將此次從被擄之地返鄉的行動,看成是另一次的「新出埃及記」。雖然返鄉的家園是早年已經得到的應許之地,但重建聖殿的工作象徵著上帝就是他們的上帝,他們是上帝的選民。這代表重新立約的重要性。特別在以斯拉記第七章描述以斯拉宣讀法律之書,有如當年摩西宣讀上帝的誡命一樣。作者用這種方式在鼓舞返回家園的以色列人民,讓他們知道新的國度即將來臨,過去的罪過將不再被上帝重新計算。

最為現代人爭議的問題

  這兩本經書最為現代人爭議的,乃是主張「排他」主義,就是反對與外族人通婚的事,尤其是以斯拉採取的態度更嚴厲,對那些已經結婚生子的人,要求離婚實在是很殘忍的決定。雖然看起來尼希米的態度比以斯拉溫和了些,但今天的人來看這兩本經書,還是無法理解與外族人通婚的「罪」是甚麼。這當然和他們亡國之前,因為許多人與外族人通婚導致被誘惑而離棄上帝的事件有密切關係(參考列王紀上十一:2、十六:31)。在列王紀裡,許多與外族人通婚的國王,就跟隨著王后去拜巴力神明,最出名的例子就是以色列王亞哈,他的妻子耶洗碧。在先知的觀點裡,因為婚姻的問題,導致對耶和華上帝的藐視,以致整個民族忘記上帝的救恩,甚至離棄上帝的法律誡命,更嚴重的是去拜偶像神明。因此,才有亡國滅族的危險。為了不再重蹈覆轍,以斯拉和尼希米從巴比倫返鄉之後,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再次頒佈摩西法令,同時重建耶路撒冷聖殿,這二者同時進行有很深的意義:要表明重返家園的以色列人民,將會遵照摩西法律的規定,不會再犯惹起上帝憤怒的事。另外,他們將維護聖殿的神聖,使之不再被污穢。但我們必須注意,這全都是從耶和華宗教信仰的觀點,不是從整體社會問題討論。

以斯拉與尼希米的貢獻

  從這兩本經書我們可以發現,以斯拉其實是返國後對以色列貢獻非常大的一位經學教師;他不但親自整理、抄寫聖經,甚至教導人民認識聖經──上帝的話。這對已經遺失的經典重新抄寫編撰,有不可磨滅的貢獻。而抄寫經書、教導人民認識經書,乃是以斯拉在重建工作上最大的職責。而尼希米最偉大的貢獻,乃是全力推動聖殿的重建。如果沒有他努力排除一切的困難,重建聖殿的工作是否能成功,都還是個問題。而聖殿重建完成,對於重新整合分裂已經快四百年的以色列十二支派來說,實在是功不可沒。雖然北方以色列人還是一再要恢復撒馬利亞的敬拜中心,但究竟耶路撒冷聖殿還是具有相當的權威和號召力。

可分成下列幾個段落:

1. 所羅巴伯和返鄉的以色列人民重建聖殿:以斯拉記第一至六章。
2. 以斯拉的工作(一):以斯拉記第七至八章。
3. 以斯拉譴責與異族通婚,及頒佈禁止雜婚命令;以斯拉記第九至十章。
4. 尼希米的工作(一):尼希米記第一至七章3節。
5. 返鄉者名單;尼希米記第七章4至73節。
6. 以斯拉的工作(二):尼希米記第八章至十章。
7. 尼希米的工作(二):尼希米記第十一至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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