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導讀(1~12)

1. 在歷代志下第卅六章22至23節有記載,波斯皇帝塞魯士命令,要讓以色列人民回到耶路撒冷去,他並且要為以色列人民建造一座殿宇。而以斯拉記第一章開始就寫著「波斯皇帝塞魯士登基的第一年,上主為要實現他藉著先知耶利米所說的預言,激動塞魯士下了一道詔令,用文字記下,傳送到帝國的每一個角落。」這樣看來,以斯拉記可以說是歷代志經書的續篇,是記載有關猶太人民(包括原本分裂後的北國以色列人民在內,現在起改稱為猶大人或猶太人)返鄉,並且以耶路撒冷為中心生活、信仰的情形。

2. 一:1—11節,波斯皇帝塞魯士登基是在主前五三八年,也就是他的軍隊在主前五三九年十月攻下巴比倫後,取代巴比倫統治巴勒斯坦。他統治波斯的時間是主前五五九至五三○年,也是創立波斯王朝的第一皇帝。他可以說是以色列民族被外族統治的時代,最善待以色列民族的統治者,也因此,連先知以賽亞都稱他為上帝的僕人,要替上帝執行旨意(請參考以賽亞書四十四:28),甚至認為他是被上帝所膏立的君王(以賽亞書四十五:1)。他的出現,也在先知耶利米的預言中,他曾預言以色列民族將在巴比倫經過「七十年」的奴隸生活,然後上帝會毀滅巴比倫(請參考耶利米書廿五:12—14)。從這一章也可看出,整個歷史改變的背後,就是上帝在主導著,祂帶領順服祂的子民走過最艱辛的路途,同時,也懲罰那些背棄祂的子民。

a. 第2至4節是有關波斯皇帝所下的詔書的內容,與第六章2至5節所記載的不同。其實這是兩種不同的文字;前者是用以色列人民被俘虜到巴比倫時代所用的希伯來文寫的,後者是用他們的母語亞蘭文寫成的,且是留下存為官方檔案資料之用。主要內容是關於重建耶路撒冷聖殿,使之成為敬拜的地方。

b. 在本段經文的詔書,最特別的地方是塞魯士皇帝也承認耶和華上帝是他的上帝,對他啟示應該做的事。差遣他幫助以色列人民。

c. 第5至6節說到不但皇帝塞魯士善待他們,連波斯人民也善待他們,就像出埃及時代的景況一樣,當年他們祖先要離開埃及時,是「向埃及人索取金銀首飾和衣服」,並且是「他們要甚麼,埃及人就給甚麼」(請參考出埃及記十二:35—36)。不過,在祖先出埃及的時代,是用「索取」的方式,也就是說因為有大災難發生在埃及,埃及並不是心甘情願地主動拿出來給他們,為的是要以色列人民趕緊離開。但現在不一樣,波斯人是心甘情願地幫助他們重返家鄉。第5節特別提起猶大和便雅憫的族長,是因為這兩個支族是南國猶大的人民,也是在主前五八六年被巴比倫俘虜的。其他的北方以色列人民,是遠在主前七二一年就被亞述帝國俘虜的,前後相差一三五年。可能北方的以色列人民已經被同化得很嚴重,因此,談論「以色列」這個名詞似乎有越來越遙遠的感覺。另一方面,猶大乃是雅各正統的繼承者(請參考創世記四十九:10),且是被巴比倫俘虜去的,因此,波斯取代巴比倫時,就直接以「猶大」代表著全部以色列民族。

d. 第11節說他們將波斯歸還給他們所有的金銀器皿,由「設巴薩」將之帶回到耶路撒冷。這名字是波斯名字,是塞魯士皇帝所任命的猶大省省長(請參考五:14)。有學者認為這個人與所羅巴伯是同一個人。

3. 二:1—70節,這一章主要是記錄從巴比倫返回故鄉耶路撒冷和猶大的以色列民族。在尼希米記第七章也有一份相同的名單。不過兩份名單中的領袖人物不同;在以斯拉記只記載十一名,尼希米記則記載十二名,有意表明那是「十二支派」之意。

a. 再者,這份名單所提供的人數也和尼希米記第七章所提供的數目不同。我們不清楚為什麼有此差異。

b. 第三,從第3至20節的名單,是以家族為主要記載方式,而從第21至35節則是以祖籍(就是指居住的城市)方式登錄。

c. 第四,值得注意的是從第36至54節,記載祭司和利未族人,以及聖殿的工人家族,特別記載這些的主要原因,在於此趟返鄉有一個重要任務──重建耶路撒冷聖殿。整個亡國事件所要說明的意義是因為離棄上帝的後果。因此,返鄉就是要重建信仰,重建信仰的第一步就是重建耶路撒冷聖殿,使之成為敬拜的中心。

4. 三:1—13節,這一章主要在說明返回故鄉耶路撒冷的猶大人民怎樣重新開始敬拜的禮儀。沒有聖殿的日子,他們先從建造祭壇開始,也就是先有簡單的敬拜地方,但卻遵照應該有的禮拜程序。

a. 第3節是比較困擾的問題,不知道為甚麼他們會「懼怕當地的居民」?所謂當地的居民,就是那些原住民,也就是在他們進入迦南地之前就已經居住在當地的人,他們本來就居住在當地,後來因為以色列人民攻入,並且佔領,使他們成為奴隸,或是使他們變成「順民」。但因為巴比倫帝國的侵入,使他們成為被「解放的子民」,如今看到他們返回,是否對他們持著報復之心?或許是他們過去沒有善待原住民,現在自己也成為波斯統治下的「順民」,地位相同,害怕就更明顯,因為長達半世紀,他們的身分是巴比倫俘虜而去的奴隸,地位顯然比這些沒有被俘虜的原住民低。另外一點,這些人也可能不是迦南地的原住民,而是被亞述或巴比倫帝國從外地引進來,對以色列民族進行「通婚」的,為的是要消滅以色列民族自視甚高的「聖潔子民」的優越感(請參考十:2—4)。

b. 建造聖殿乃是非常神聖的大事,因此,祭司、利未人全部都投入,此次建造聖殿也是仿效大衛時代建造的模式。請注意第7節,這一節說他們進口黎巴嫩的香柏樹,而這些建材必須經過海運才能抵達,可見建造聖殿的工作必定要經過一段很漫長的時間才能完成,除了先進行奠基工作外,再來就是漫長的施工。但拖延對重建聖殿是不好的現象,從先知哈該的作品就可看出這種問題(請參考哈該書一:2—5)。

c. 第12至13節可看出他們渴望重建聖殿的迫切和使命感。特別是對於那些被俘虜的人來說,重建聖殿也是一種贖罪的心,希望能因此改變子孫在信仰上的態度,也期盼能因此得到上帝的憐憫,脫離「順民」的身分。

5. 四:1—24節,這一章主要是在描述重建聖殿遇到阻礙的原因。在第2節提到這些來要求參與建造聖殿的人,乃是亞述皇帝以撒哈頓帶他們來到耶路撒冷的,他們說自從來到這地之後,他們都「一直向上帝獻祭」。以撒哈頓乃是在主前六八一至六六九年當亞述的皇帝,而亞述帝國是在主前七二一年攻陷北國以色列首府撒馬利亞,亞述帝國並且從米索波大米和亞蘭進行人口遷移進入撒馬利亞,強迫通婚,生下來的子孫被稱為「撒馬利亞人」。後來因為被猶太人看為是「不潔淨」的民族,禁止他們進入聖殿參與敬拜,也不與他們相互來往(參考約翰福音四:9)。第2節所指的可能就是這些被稱為「撒馬利亞人」的人。

a. 他們雖然看來是和猶太人敬拜同樣的「耶和華上帝」,但卻持續敬拜自己傳統的神明。換句話說,這些人只是將耶和華上帝當作多一位神明敬拜而已,與猶太人或整體的以色列民族之「獨一的耶和華上帝」之宗教信仰完全不同,這才是這些猶太宗教領袖們拒絕他們參與建造聖殿的原因。建造聖殿是非常神聖的大事,除非有聖潔的心參與,否則就失去了聖殿作為他們與上帝「見面」、「對話」的地方,以及他們長久以來努力要保持「聖潔的場所」的意義。

b. 在前面曾提過,工程拖延並不好。工程從塞魯士時代五三六年開始破土施工,在第24節說重建耶路撒冷聖殿的工程在大流士統治的第二年又重新開始,這乃是主前五一九年,是由先知哈該得到上帝的啟示,要猶大省長所羅巴伯、大祭司約書亞,以及人民重新開始建造(參考哈該書一:13—14)。再比較第5節說「從塞魯士皇帝當政直到大流士皇帝當政期間,一直這樣擾亂」,這樣可看出重建工程建建停停長達十六年多。

c. 第6至23節應該是提起有關耶路撒冷圍牆的事件,與建造聖殿的年代大約相差將近一個世紀。建造耶路撒冷城牆的事件被看成是有圖謀獨立、背叛的舉動,理由是第13節所說的,當城牆一旦建造好的時候,他們就不肯繳稅了。一個國家對其殖民區最重要且最能表現出宗主國的地位,就是對殖民地抽稅。而拒絕繳納稅金,等同背叛一樣,可逕行以叛亂犯處理,耶穌就是被猶太人領袖以煽動人民不要向羅馬繳稅的罪名控告的(請參考路加福音廿三:2)。

d. 第6節說亞哈隨魯皇帝執政的時代是在主前四八六至四六五年期間,這些想要阻擾的人,帶著訴狀控告他們。

e. 第7節,波斯帝國共有三位,都是用「亞達薛西」的名號,這一位應該是指亞達薛西一世,他的年代是四六五至四二四年。

f. 請注意第23節特別提醒是由亞達薛西皇帝下命令,要「用武力迫使猶太人停工」。尼希米書第一章3節說:「那些從流亡歸回的難民正遭遇大困難,受到凌辱。他們又告訴我,耶路撒冷的城牆破損,城門被燒毀」,可見這是派兵(武力之意)參與此事,單是暴民不可能如此順利達成,因為猶太人必定會全力維護。

6. 五:1—17節,這一章主要在說明猶太人又開始進行重建聖殿的工作,卻又再次遇到阻擾。但這次開始有了不同的轉變,原因是傳出要他們繼續建造聖殿的人,乃是先知哈該和易多的兒子撒迦利亞。既然是上帝的僕人傳出的信息,上帝必定會處理這些障礙,就像第5節所說的,「上帝看顧猶太人的父老領袖」,祂使波斯這些告狀的官員想要等到皇帝回覆命令後才開始進行必要的干擾行動。再者,也因為上帝會處理這些障礙,因此,「這項工程進行得非常慎重,又很順利。」

a. 第7至17節是這些官員給大流士皇帝的奏本。這份奏本的內容顯然要比前一份奏本的內容公正得多,因為前份奏本裡面已經含有「審判」的內容,認定他們建造耶路撒冷城牆,又不肯納各種捐稅」,且認為耶路撒冷城的居民「一直是叛逆的,自古以來,一直損害列王和各省省長。這城的居民一直都是很難治理的」,這樣的奏本如果沒有很強有力的辯駁,或實地勘查過,一般只要看過奏本的君王,必定會下令嚴厲制裁。這也就是為甚麼亞達薛西皇帝會馬上下命令「用武力迫使猶太人停工」建造城牆的原因。但是,現在這份給大流士皇帝的奏本卻不是這樣,這些官員是根據猶太人的回答據實奏上的;這些回答的主要內容在說明:(1)聖殿原本是以前就有的,只是在舊有的地址重建罷了。(2)因為得罪上帝而被毀壞,且人民被俘虜去巴比倫當奴隸。(3)後來因為波斯皇帝塞魯士幫忙,使他們有機會返鄉,且得以重建。換句話說,他們現在重建聖殿,是波斯王朝的第一位皇帝許可的,他們只是拖延了重建的時間而已。

b. 這份奏本最重要的地方,是在將猶太人的解釋據實呈報之後,於結尾處加上他們自己的提議:請求查明,先皇帝是否真的有這樣允許。如果有,像這樣重大的決定,皇室一定會有紀錄。這樣的奏本應該算是很公正的。

7. 六:1—22節,這一章最主要是記載波斯皇帝大流士協助建造耶路撒冷聖殿。在他接到屬下呈上來的奏本後,馬上下令查詢是否先皇帝塞魯士真的有下令讓這些猶太人建造耶路撒冷聖殿。

a. 將這份查到的皇室記錄比較第一章2至4節,會發現這份記載得更清楚,內容還有建造聖殿的大小規模,且強調要在「原來的位置」興建,這對猶太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他們現在重建的聖殿就在原來的位置。不過,這裡提到的規模之大小,卻與列王紀上第六章2節所說的「聖殿的內部長二十七公尺,寬九公尺,高十三公尺半」,且在「聖殿的旁邊和後面,建造了三層廂房,每一層高兩公尺兩公寸」,而且最下面一層的廂房每間寬兩公尺兩公寸;中間那層的廂房寬兩公尺七公寸;上面那層的廂房寬三公尺一公寸。每一層的殿牆都比下面一層的薄;這樣,房間可以造在牆上,用不著把樑木安放在牆裡」不一樣;這份記錄是「二十七公尺高,二十七公尺寬」,且在「每三層石頭上加上一層木材」。顯然現在所重建的聖殿比原來所羅門時代所建造的,在底座上就小了許多。可能因為這是波斯可資助他們的最大範圍。但對於被殖民的人民來說,宗主國如此禮遇他們,顯然是上帝極大的恩賜。

b. 不過,最重要的一點是,查到的這份皇室備忘錄裡記載:「一切費用由國庫支付」,這一點正好說明這間重建的聖殿,不但要允許,還要由國庫支付費用,這才是重點。也因為這樣,大流士皇帝馬上下命令要所有官員傾力協助猶太人重建聖殿的工程,這顯示他尊重先皇帝的決定,再者,他也提出嚴厲警告,不准有人妨礙重建聖殿工程的進行。這樣的命令剛好與原先舉發猶太人重建聖殿而欲透過呈報皇帝使之停工的構想適得其反。這也說明了第五章5節所說「上帝看顧猶太人的父老領袖」的結果,因為有上帝幫助,才有超越障礙的成果。

c. 因為有波斯大流士皇帝的協助,重建聖殿的工程不再像過去一樣受到阻擾而能夠順利進行,因此,在大流士在位的第六年,也就是主前五一六年的三月十二日完成,距離第四章24節說的「大流士統治的第二年」繼續重建的工作,這樣共費時約三年半的時間,且剛好與先知耶利米預言猶太人將在巴比倫當奴隸「七十年」(耶利米書廿五:11—12)相符(如果以聖殿完成,人民可以誠心敬拜的自由心靈來看)。

d. 第17至18節是第二次聖殿奉獻禮,第一次是所羅門完成第一次聖殿建造後(請參考列王紀上八:62—64)。當然和所羅門時代舉行的獻殿禮不能相比,因為所羅門時代也是以色列民族最顛峰的世代,現在則是從被俘虜之地剛回來,百廢待興,萬事待舉,不可能在獻殿禮方面大事鋪張,不過已經難能可貴了,他們有同樣的心志表明對上帝的忠心。

e. 第19至22節,這也是他們從奴隸之地回來後第一次舉行逾越節祭典。這項祭典對猶太人來說有很特殊的意義,因為表明他們就如同早年祖先出埃及一樣,現在是從巴比倫奴隸之地被救出來,一定有許多感觸才對。請注意第22 節的「亞述皇帝對他們友善」,是指「波斯皇帝」而言。

8. 七:1—28節,第六章重建聖殿完成是主前五一六年的事,而第七章一開始就說事件是發生在「亞達薛西作波斯皇帝時」,這位亞達薛西皇帝如果是一世,他當皇帝的時間是主前四六五至四二四年。而以斯拉是在主前四五八年返回猶大。因此,應該是亞達薛西一世的時代沒錯。

a. 請注意第1節說「以斯拉是西萊雅的兒子」,但依據列王紀下第廿五章18至21節說,西萊雅在主前五八七年被巴比倫護衛長尼布撒拉旦逮捕,並且處死。主前五八七年距離以斯拉返回耶路撒冷之前有一三一年的差距,這說明西萊雅不可能是以斯拉的父親。有一個可能是希伯來文的「父親」,也有另一個意思是「祖先」之意。而「兒子」的希伯來文也有「後裔」的意思。

b. 第6至11節是很重要的經文,說明以斯拉乃是一位飽學的經學教師。由於耶路撒冷聖殿毀於主前五八六年(請參考列王紀下第廿五章),聖殿內的經卷都被焚燒殆盡,因此,當猶太人淪亡在巴比倫當奴隸的時候,他們重新口述所知的經卷內容,也許有寫下一些片段,也或許利用在巴比倫的日子持續不斷的口述,他們在返鄉之後,以斯拉趕緊訓練一批人投入在「專心研究」,並且將它用筆記錄下來,又將它用來教導人民,這就是聖經之所以被保存下來的一個主要原因。也可以這樣說,以斯拉對後代猶太教的經典,也就是我們今天的舊約聖經抄寫有不可磨滅的貢獻。

c. 第12至26節是亞達薛西皇帝的詔書,在這份詔書裡有幾個要點:(1)派人協助以斯拉能夠確實執行耶路撒冷聖殿裡所需要的一切禮儀,並且提供必要的經費。(2)聖殿一切免稅,並且免稅的範圍擴及所有參與聖殿工作者。(3)任何阻礙以斯拉工作者,一律論罪處死。

d. 整章的重點在第27至28節以斯拉對上帝的讚美,因為如果沒有「得到上帝的幫助」(9節),他不可能這樣順利完成上述這些工作,特別是在重新抄寫經卷的工作上更不可能。作者有意表示:亞達薛西皇帝對以斯拉抄寫舊約聖經的工作有絕對的貢獻。

9. 八:1—36節,在第2至21節總共人數有一四九六名。這並不包含第21節所說的「兒女」,因為猶太人只記載男人和年滿二十歲以上的人的數目(請參考民數記一:18、馬太福音十四:21)。另外利未人有四十名(18 至19節),和二二○名聖殿工人。

a. 第21至23節可說是以斯拉最好的信仰告白,人實在是軟弱的,基督徒也是這樣。禁食祈禱,不僅代表誠心的懺悔,也在表明自己願意忠心地倚靠上帝的帶領。上帝必定會聽那些誠心的人的祈禱( 23、31節)。

b. 第24至36節,除了從禁食祈禱增添信心之外,也在為聖殿潔淨的工作準備最好的心靈,從財務管理到獻祭,充分表現出以斯拉不但是一位傑出的經學教師,也是一位優秀的祭司。

10.九:1—15節,這一章主要是記載以斯拉為人民所犯的錯誤獻上的祈禱文。真正的問題並不是通婚的問題,而是因為通婚導致以色列人民跟著去敬拜當地的偶像神明,這才是第1節所說的「做同樣可惡的事」的意思。而更嚴重的是連人民的領袖也這樣,沒有堅持信仰的原則,這樣的事例將引發連串的問題,包括帶外族人進入聖殿參與祭祀禮儀,這將會被認為污穢了聖殿的聖潔、神聖,連帶影響到那些遵守聖潔禮儀的人的心靈平靜。

a. 第3節所說的「拔頭髮和鬍鬚」,這是聖經中惟一一次表示內心痛苦的方式。尼希米的作法則是拔掉那些娶外族人為妻背叛上帝的人的頭髮(尼希米記十三:25)。

b. 第6至15節是以斯拉的懺悔祈禱文,內容主要在說明猶太人民一再地違背與上帝所立的約,即使已經承受相當的恩典,還是一犯再犯。在這篇懺悔文中,最主要的有兩點:(1)提到有關「殘存的人民」這樣的觀念。也就是說以色列民族原本因為背棄上帝可能導致亡國和亡族的,卻因為上帝的憐憫,使他們有「殘存之民」(8、13、15節)。(2)亡國並非政治、軍事的問題,而是因為他們的罪(7、13節),而這罪的主要內容就是背棄上帝,去敬拜偶像神明(即聖經作者一再用的「行可惡的事」)。這種觀念都是延續申命記派作者的觀點:對上帝要絕對忠心(請參考申命記六:5)。

c. 第11節可比較申命記第七章1至3節。

11.十:1—44節,這一章主要說明猶太人怎樣用具體行動表明他們革新的意念,並且將與外族通婚而導致離棄對耶和華上帝信仰忠實的民眾,願意離婚者的名單開出來。從名單中可看到確實有民眾領袖率先離棄了對上帝的忠實,這些領袖包括祭司、利未人等家族的人。他們處理的方式就是以離婚來斷絕持續惡化的信仰現象,不但要離棄他們的妻子,連與外族妻子所生的兒子也同時離棄,為的是挽救已經又開始惡化的耶和華宗教信仰,這樣的舉動在今天是無法被接受的,但對於剛從巴比倫奴隸之地返回的猶太人來說,是視為整個民族生存的基礎,如果沒有這樣處理,他們擔心整個民族將再次面臨淪亡的威脅。

12.也因為這樣的嚴厲手段,路得記、約拿書的寫成,就形成一個很好的對照,說明外族女子(路得)遠比上帝的選民──以色列民族──還要遵守摩西的法律,只要有人傳上帝的信息給他們,他們也會接受,並且願意悔改,就像約拿傳信息給尼尼微城的人民一樣。真正的問題是上帝的選民(以色列民族)自己隔絕外族,認為外族人是醜陋、骯髒的,不恥與之為伍,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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