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卷導讀(1~25)

1. 從第一章至第九章,都是記載所羅門登基後的國事情況,包括他祈求智慧、建造與奉獻聖殿、迎接約櫃入聖殿等,其中以建造聖殿為最主要的記事內容。但這段省略了列王紀裡描述所羅門最膾炙人口的一段故事──所羅門得到智慧的例證,也就是兩個妓女爭奪孩子的故事,也省略了建造王宮的經過,以及列王紀上第一至二章有關所羅門和兄弟之間爭奪王位的經過,在上卷結束大衛王朝的歷史後,下卷就直接記載所羅門怎樣得到上帝的賜福,興旺以色列帝國的事蹟。

2. 一:1—17節,從第1至6節可看出當時的基遍是很重要的宗教中心,所羅門帶當時的官員、人民領袖到基遍去敬拜上帝,這表示所羅門確實是遵照他的父親大衛所說的,和上帝的關係緊密不可分。雖然約櫃已經移入了耶路撒冷(參考歷代志上十六:1),顯然地它在聖殿建造完成之前,一直是被「擱置」著。

a. 第7至12節是上帝對所羅門忠實的「信」的回應,要賜福給他。

b. 第13至17節說明所羅門所擁有的財富確實很驚人,但是他看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例如第15節說「在他統治期間,耶路撒冷的金銀跟石頭一樣多,香柏木也多得像普通的桑樹」,這句話表明了一般人看為極珍貴的財寶,在所羅門的眼裡卻是一般的東西。當然可以說因為他太富有的緣故,但也可說他這樣的態度,正是他有智慧的地方,因為一個人真正的寶貝不在這些,而是在於智慧,智慧不是用財寶可以換取得到,也不是用商業方法能賺取,是在於敬畏上帝的心,才能因上帝的賜福而得到。

3. 從第二章起至第七章,都是在記載所羅門如何建造聖殿(二至四章),以及聖殿完成後奉獻的經過(五至七章)。歷代志作者特別在所羅門登基為王後,馬上就記載他建造聖殿的事,用意甚明,乃是要表示所羅門將建造聖殿看為所有國家大事中最為重要的,因此,排列在最前面。

4. 二:1—18節,從所列舉的這些建造材料之數目,以及人數,就可知道聖殿規模之大,是空前的壯舉。這些龐大的材料,早在大衛的時代就已經準備得差不多了(請參考歷代志上十八:7—11、廿二:14)。要特別注意的是第17至18節,說明所羅門所用的建造聖殿之工人,是來自戰爭俘虜得到的苦役,或是寄居在他們當中的外族人,這一點和列王紀上第五章13節所說的完全不同。

5. 三:1—17節,從這一章可看出歷代志作者對建造聖殿的過程和外殼並不感興趣,他所關心的是聖殿內部的裝潢設施,作者詳細地說明怎樣用純金裝貼在聖殿的牆、棟樑、門檻、門等。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因為歷代志的讀者對聖殿的建造過程可能很熟,所以作者就不再用更多的篇幅記載這些大家耳熟的事務。

   再者,第1節作者說建造聖殿的地點是在摩利亞的山上,這就相當有意思了,因為摩利亞山上是亞伯拉罕奉獻他的孩子以撒給上帝的地方。因此,可看出耶路撒冷聖殿也就是在象徵著以色列子民最寶貴的長子奉獻給上帝之處(參考創世記廿二:2、14)。同時,聖殿也是上帝賜福給他們的場所,就像當年上帝賜福亞伯拉罕一樣。

6. 四:1—22節,這一章是描述聖殿裡的各種器具,這些都與敬拜所使用的器材有關,包括了祭壇和祭壇上使用的鍋子、鏟子、碗等物,祭司潔淨禮所需要洗滌的盆子(銅海),以及燈臺等。

7. 第五至七章是描述所羅門奉獻聖殿的經過。這樣長的篇幅描述奉獻禮的經過,主要在說明所羅門將敬拜上帝看成是最重要的,因為建造聖殿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敬拜。

8. 五:1—14節,特別注意第4至5節,抬約櫃的是利未人,因為前次大衛犯了錯誤,導致烏撒不小心死去(歷代志上十三:9—10),後來大衛知道一定要用利未人抬約櫃才可以(請參考歷代志上十五:2、12—13)。

a. 再者,第1節說明建造聖殿的錢不但足夠,甚至有餘可存入聖殿的庫房裡。

b. 第10節說約櫃裡面所放置的物品,就只有兩塊刻著上帝頒賜給摩西的誡命石版。不過在民數記第十七章10至11節說,上帝還命令摩西將他帶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所用的「亞倫的杖」要保存下去。而在希伯來書第九章4節說,除了誡命的石版、「亞倫那根發過芽的杖」外,還有「盛滿嗎哪的金罐」。現在這裡則說只有兩塊刻著誡命的石版,其他東西不在了。這很可能是因為當年約櫃被非利士人搶走(請參考撒母耳記上四:10— 11)的時候,被偷竊了也說不定。

c. 第11至14節說明所羅門並沒有像大衛一樣,自己扮演祭司的角色,而是讓祭司主持遷移約櫃的敬拜禮儀。

9. 六:1—11節,這段經文是所羅門奉獻聖殿時對以色列人民所說的話,主要內容在表明他確實是遵照父親大衛的指示完成了聖殿建造的工程,並且安置了約櫃在聖殿裡,這樣,耶路撒冷聖殿從此就成為敬拜的中心,取代了其它敬拜的地方(基遍、伯特利等地)。

10.第13節是歷代志特有的資料,在列王紀並無此項。所羅門站在一個特製的銅台上,讓人民可以看見到他的高處,帶領人民祈禱。這並不是說他扮演祭司的角色,而是以一國之君,帶領人民感謝上帝。

11.六:12—42節,整個奉獻聖殿的禮儀最主要的內容就是祈禱,這一點對以色列人民在信仰上的意義是特別的,因為祈禱乃是在和上帝對話。如果不能和上帝對話,則即使奉獻再好的祭品也是枉然。而能與上帝對話,則即使沒有任何獻祭的物品,也是表明人和上帝之間的關係是緊密的。現在有聖殿和約櫃,又是用祈禱來奉獻,整個禮儀的內容充分表明了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的密切關係已經是不可分了。

a. 在這篇長的祈禱文中,第一段是第14至21節,主要內容在讚美上帝乃是個「信實可靠」的上帝,因此,他祈求上帝能按照祂的信實、慈愛,繼續看顧這間聖殿。

b. 第二段是從第22節到第42節,這段祈禱文中最大的特點在於祈求上帝賜福這所聖殿,使之成為以色列人民祈禱的中心,即使以色列人民不在聖殿祈禱,無論他所在的地方離開耶路撒冷是多麼地遙遠,就算是他被俘虜到外國去,只要他是「伸出雙手向這聖殿禱告」或是「面向著」聖殿祈禱,祈求上帝會因為祂是信實、慈愛的上帝,而聽以色列人民的祈禱。所羅門這樣的祈禱,可說是為基督教信仰立下了非常重要的典範,也是基督教信仰非常重要的一項告白:上帝是無所不在的上帝。並不一定要在聖殿、約櫃之處,只要心中是「上帝的殿」、有上帝的「約櫃」(立約之意)就可以祈禱,也求上帝垂聽。

12.七:1—22節,第1節所表示的意思,和先知以利亞在迦密山上鬥力時,上帝從天上降下大火燒了先知以利亞獻在祭壇上的牲祭(請參考列王紀上十八:38)。表示上帝確實顯現了祂的威嚴和能力,也表明上帝確實聽了所羅門的祈禱,並且喜悅他帶領人所奉獻的聖殿。

a. 奉獻禮除了長達七天,另外還有七天的喜宴,這也在暗示聖殿的落成奉獻,如同舉辦婚宴一樣。以色列人的婚宴通常都是七天之久。這樣,表明的是: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的關係有如新婚的夫妻一樣。再者,奉獻禮另外一個特色就是在第6節所記載的用詩歌讚美,也用樂器吹號。這不但說明了獻祭禮儀的重要內涵,也凸顯了利未人在整個禮儀中的角色是很重要的。

b. 第11至22節是非常重要的一段經文,雖然說奉獻禮很隆重,且花費不貲,多達「兩萬兩千頭牛和十二萬隻羊作平安祭」(5節),但是,上帝並非完全毫無條件就答應了所羅門祈求的一切,上帝不是人求甚麼,都給予,祂還是有條件地審視每一件事。祂對所羅門提醒一件非常重要的事:遵行祂的法律、誡命,必定得到賜福。反之,將會帶來侮辱,即使是在這所聖殿祈禱、敬拜,也都將成為人民譏笑、侮辱的對象。換句話說:離棄上帝的話,聖殿將只剩下空殼子而已,是只有上帝的建築物罷了。

13.八:1—18節,這一章有些記載與列王紀上所記載的不同;例如列王紀上第九章10至14節說所羅門將加利利地區的二十座城當作工程費用,付給希蘭王。但在這裡則說希蘭王送給所羅門王一些城鎮。也許可以這樣說,當初所羅門因為財力不夠,因此用城鎮當作建築費,但為希蘭王拒絕,或是他將之收下當作抵押品,等待他日所羅門來贖回這些城鎮。再者,第11節作者解釋了為甚麼所羅門將埃及的妻子從大衛王宮遷移到新的王宮去,理由是大衛的王宮是神聖的,因為有放置過約櫃的緣故。但是,所羅門建造新王宮給妻子,其實是有政治意圖,並非真的是信仰的理由,因為埃及王嫁女兒時,曾送給所羅門一座「基色」城(請參考列王紀上九:16)。這樣可看出歷代志作者的用心,就是要將所羅門寫成是一個盡心、盡力敬奉上帝的君王,才會得到上帝大大的賜福。特別是在第12至15節,說明所羅門是個很遵守規律的君王,在信仰的事上,他都是依照「摩西法律的規定」,應該由利未人主持的事,他就不取代,以免混淆了敬拜的規矩。

14.九:1—12節,示巴女王的拜訪,說明所羅門時代的以色列帝國,達到最顛峰的境界,國家的財富、政治版圖等等都成為當時左右鄰國羨慕的對象。比較特別的地方,就是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智慧」與「財富」是結合在一起的(3至4節),這在古代人的觀念中,這二者是分不開的。聰明的智慧者,往往很有財富,並且因此二項也帶來強大的的統御力。

15.九:13—31節,前段說所羅門有聰明智慧,因此,他可以將國家治理得很好,特別是在政治、外交上很成功,使國家的版圖不需要用武力就可以達成擴疆闢域的效果。這段經文主要說明所羅門在經濟發展上有很突出的成就,這些成就都與上帝賜給他的智慧有密切關係。他結合了政治、外交、經濟,使以色列國家強盛達到最高峰的境界。

16.從第十章開始,是有關以色列帝國分裂成南、北二國的史蹟。從這一章開始到第卅六章止,可以看到作者對北國以色列歷史輕視,對南國猶大則偏好,原因是認為南國乃是以大衛後裔為主軸,是屬於所謂的「正統」王朝。因此,除非與南國有關係的資料,作者才加以介紹,否則北國以色列的歷史就省略了。

17.十:1—19節,歷代志的作者省略了所羅門離棄上帝的記事,直接就記載他的兒子羅波安接續登基王位的國情發展。

a. 第2節有關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因逃避所羅門王到埃及去」,這裡並沒有說明為甚麼耶羅波安要逃到埃及去的原因,在列王紀上第十一章26至40節有很詳細的資料記載這段故事的背景。作者甚至認為以色列帝國的分裂,乃是因為耶羅波安的「背叛」(十三:3)所造成的。

b. 第4節提到羅波安的父親所羅門使北部支族的人民「背負重擔」,原因是所羅門時代,大興土木,而這大興土木並不是因為建造聖殿造成的,因為建造聖殿的費用從大衛的時代就已經開始存錢準備了(請參考歷代志上廿二:14、廿三:2—9),而且依據歷代志下第五章1節,建造聖殿之後還有剩下的金銀和其它器物都放在聖殿的庫房裡。因此,加重人民稅賦的重擔應該是與建造王宮有關,且他的王宮中共有一千名嬪妃(請參考列王紀上十一:3),這充分顯示他在宮廷中的生活相當豪華,是因為奢侈造成的,例如在歷代志上第九章17至21節,描述他在王宮中的生活情況,就可看出實在是窮極奢侈的生活。

c. 第13至14節說明一個聰明的王是會知道元老大臣們的經驗,是他帶領國家穩定最重要的力量,這些人都是曾在所羅門王時代,有過貢獻的朝臣,可惜愚蠢的羅波安拒絕了,結果導致王國的分裂。

d. 第15節是這一章最重要的一節經文,作者要說明以色列帝國的分裂,其實就是上帝對一個失落愛心的君王的審判,也是對所羅門的懲罰,因為依據列王紀上第十一章的記載,所羅門因為娶了許多外國女子為妻妾,她們誘惑所羅門離棄上帝。

e. 第17節說「羅波安只作住在猶大地區的人民的王」,比較第十一章1節就會明白這地區只有兩個支族──猶大和便雅憫。而便雅憫卻又是十二支派中最弱小的一族(請參考撒母耳記上九:21)。

18.十一:1—23節,第4節說王國分裂是出自上帝的旨意,比較第十章15節,這是歷代志作者所強調的。主要的觀點在於:沒有上帝的賜福,即使擁有祖先留下來的一切,也是枉然。如果遵行上帝的旨意,即使一無所有,也將會擁有一切,因為上帝就是萬物的創造者。這樣,從第4節開始,以色列就這樣分裂成南國猶大、北國以色列。

   第13至17節可說是作者對羅波安最好的稱讚,特別是當祭司和利未人都遷移到耶路撒冷去,因為在那兒可以敬拜上帝。而相對的,北國的耶羅波安卻帶領人民去敬拜「山羊魔神和自己鑄造的牛」,簡單的一句話,說明了北國已經離棄了上帝。

19.十二:1—16節,這一章描述羅波安統治之下的猶大。整個經文看來,羅波安對上帝並不夠忠實,時而遵行上帝的旨意,時而背棄上帝的誡命。第1節說出人最大的軟弱,就是在鞏固地位後,或是事業有成後,往往忘了他的能力、財富乃是來自上帝的賞賜,常常以為是自己的才能所帶來的成果,就藐視上帝。當遇到困境時,才會再次想起上帝才是生命的主。羅波安就是個很典型的例子。

a. 就像士師記、列王紀等作者所用的句子,歷代志作者也是喜歡用這樣的句子──離棄上帝──來形容以色列民族去敬拜偶像神明。上帝對離棄祂的子民採取的方式,也是一樣,以「離棄」祂的子民(5節)作回應。所謂上帝「離棄」,指的就是不再加以保護、帶領,則上帝的子民就很快會遇到困境。這也是舊約典型的觀念: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請參考出埃及記廿一:24,申命記十九: 21)。這種報復性的觀念,在舊約聖經不僅用在人與人之間,也用在上帝和人之間的關係裡。

b. 不過整本聖經一再強調上帝乃是個慈悲的上帝,是滿有恩典的上帝,當人知道悔改、認錯時,上帝一定會寬恕、憐憫。但這並不表示一切都沒有罪與懲罰,對於背棄上帝的人,還是會有懲罰,只是減輕了原本的罪責而已。

20.十三:1—22節,亞比雅登基為王的年代大約是在主前九一三至九一○年。歷代志的作者用比列王紀作者更長的篇幅介紹亞比雅的事蹟,且認為他是個好的王,這一點和列王紀作者的看法不同,後者用「他犯了跟他父親一樣的罪,沒有像他曾祖父大衛那樣一心一意忠於上主──他的上帝」(列王紀上十五:3),而在歷代志這裡,作者卻說亞比雅帶領他的人民「仍然事奉主──我們的上帝,沒有離棄他」,和以色列的王耶羅波安完全不相同。

a. 就像前面已經敘述過的,歷代志的作者將重點放在南國,除非北國有特殊的事件是與南國猶大有關的,才會記錄下來,而這一章就是在這樣的編撰要件之下記錄下來,為的是要表明耶羅波安統治下與南國猶大在亞比雅統治下,雖然耶羅波安有大軍八十萬,而南國國勢較弱,只有北國以色列的一半──四十萬軍隊,但是因為南國亞比雅忠於耶和華上帝,因此,也能打敗擁有大軍的北國以色列,甚至消滅了他們的精兵五十萬。這正是詩篇第卅三篇16至19節的作者所說的:「君王不倚靠強大的軍旅獲勝;兵士不靠強大的力量保命。靠戰馬不能保證勝利;馬的威力救不了人。上主看顧敬畏他的人;他看顧仰賴他慈愛的人。他救他們脫離死亡,饑荒時保留他們的生命。」

b. 另一方面,歷代志的作者對於歷史的詮釋角度也與列王紀不同,作者不提耶羅波安帶北部族人離開猶大統治的原因,是和所羅門加重稅在人民身上的事有關。相反的,是說耶羅波安乃是「背叛」所羅門,並且「招集一群流氓無賴,頑強地敵對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這很明顯是出自南國的觀點。

c. 第10至12節明顯在表明南國猶大擁有耶路撒冷聖殿,才是正統的傳承者。作者用「亞倫的後代執行祭司的任務;利未人協助他們」這樣的句子代表著正統,強化了上帝只會與「正統傳承」者同在,這「正統」包括了由祭司和利未人擔綱的敬拜禮儀(這也暗示著:在耶路撒冷聖殿的敬拜才算是對的,再者,也在表明對上帝忠心,因為這表明嚴守摩西法律的規定)、猶大後裔擔任統治者的角色。

d. 第15節說明倚靠上帝的人,上帝會替他戰爭,就像當年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民入耶利哥城一樣,不是以色列人民自己打仗,而是上帝替他們打敵人。

e. 聖經中沒有其它地方提過「先知易多」的工作。

21.第十四至十六章都是記載關於亞撒王的事蹟。亞撒接他的父親亞比雅為猶大王,年代大約在主前九一○至八六九年,前後長達四十一年。歷代志作者介紹亞撒的篇幅也比列王紀作者所記載還要多(請參考列王紀上十五:9-24)。作者在這三章的篇幅中,以一個「倚靠上帝,就必得勝;離棄上帝,一定失敗」這樣的主題來提醒所有的人。作者用四件主要記事來描述亞撒:(1)在十年的太平期間,亞撒王極力推動宗教改革,包括廢除偶像神明的崇拜(十四:1—8)。(2)與古實王謝拉的戰爭,因為亞撒尋求上帝的幫助而得勝(十四:9—15)。(3)進行第二次宗教改革(十五:1—19),這次改革主要內容除了繼續廢除偶像外,並「修造立在聖殿院子裡的上主的祭壇」,且帶領人民再次與上帝立約,表明要順服上帝。(4)亞撒王晚年的時候,遇到困難時,不再尋求上帝的幫忙,反而去尋求敘利亞王便‧哈達的協助,引起上帝的生氣,不再看顧他。

a. 第十四章11節的「上主啊,你能幫助弱小的軍隊也能幫助強大的軍隊」,這句話很清楚地說明了,在上帝眼中,沒有所謂的「大」或「小」的差別,惟一的差別就是誰尋求祂,祂就幫助誰。就如同詩人所說的:「我可以要求黑暗遮蔽我,或要求周圍的亮光變成黑暗;但對你來說,黑暗不算黑暗,黑夜跟白晝一樣光亮。黑暗和光明都是一樣。」(詩篇一三九:11—12)意思是一切都在上帝掌握中。

b. 第十五章16至17節說明了亞撒不能完全除掉境內所有的偶像神明,原因和他的祖母有關,因為他祖母瑪迦太后是引導人民敬拜偶像神明的主要人物,因此也無形中增添了亞撒改革上的困難。
c. 第十六章10節讓我們看到亞撒做了最不該做的事,就是迫害上帝的僕人,只因他們受派去譴責亞撒。會迫害先知的君王,必然不會對他的人民仁慈。

22.從第十七至廿一章1節,是記載猶大王約沙法的事蹟。他繼承父親亞撒的王位,是在主前八七二至八四八年,前後統治猶大廿五年。作者將他和希西家、約阿施兩個王並列,主要在歌頌他們對上帝的忠實。特別是在第十七章9節說約沙法派人走遍猶大各鄉鎮去教導人民認識上帝的法律,這一點才是他被作者看重的要點。值得注意的是,作者重視教導人民認識摩西法律的工作,是利未人的工作,也就是祭司的職責,就像上帝差遣先知耶利米要去完成的工作一樣(請參考耶利米書十一:6—8)。

23.第十七章說約沙法不但在宗教教育上認真推行,且在國防工作上也不怠慢,他「奮發圖強」,並且在各城鎮設立國防要塞。單單軍力就高達一一六萬之多,遠比大衛時代的猶大軍力也不過是五十萬(請參考撒母耳記下廿四:9)。

24.第十八章主要的資料來源是列王紀上第廿二章,有關約沙法和以色列王亞哈之間的關係。作者開始說明約沙法在最強盛的時候,有力量足以對抗北國以色列亞哈的軍力。在前面記載亞比雅、亞撒的時代,都是軍力比以色列遜了許多;亞比雅的時代,猶大的軍力是四十萬和以色列八十萬對抗(十三:3),在亞撒的時代,則是以五十八萬軍隊對抗擁有一百萬大軍的古實王(十四:9)。但在對抗以色列的時候,卻得求救於敘利亞的軍力(十六:3)協助防禦工作。現在,約沙法因為有強盛的國勢,才能與亞哈王同席而座,且結為姻親。

a. 就像亞撒一樣,一個王如果會迫害上帝的僕人先知,那個國家也就差不多了,以色列王亞哈對上帝僕人米該雅的迫害,正好說明了聖經作者這個觀點。

b. 第13節是這章經文的中心──先知的角色就是對上帝忠實,上帝要他說甚麼,他就說甚麼,不能隨意增添或刪減。

25.第十九章8和11節讓我們看到約沙法確實是個很好的君王,最大的特色就是將政教分別審判不同的案件;大祭司審判宗教案件,一般領袖審判民事案件。這在早期的社會確實是件很不簡單的分類,也說明了約沙法的聰明智慧。在第十七章7至9節說他派人和利未人走遍猶大各鄉鎮教導人民明白上帝的法律,在第十九章則說他指示所有審理人民案件的法官,必須秉公處理人民的事務。
評論: 0 | 引用: 0 | 閱讀: 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