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卷導讀(1~25)

1. 列王紀上下原本是一本經書,後來因為很有名的希臘文翻譯本,稱為「七十人譯本」,將之分成上、下兩卷,才變成現在的樣式。上、下的方法是以北國以色列亞哈王朝的結束(上卷廿二:37),和南國猶大王約沙法王死後不久(上卷廿二:50)作分界。

2. 從第一章1節開始,到第十二章20節止,這段都是以所羅門王的記事為主軸。接下去就是描述以色列亡國分裂的情形,這些都記載在上卷第十二章21節至下卷第十七章41節止。從下卷第十八章開始,到第廿五章都是記載北國滅亡後的南國猶大。

3. 一:1—4節,這段經文一開頭就說大衛已經年紀老邁。古代的人傳說老人如果用棉被覆蓋不覺溫暖時,可用女人來幫助他保暖。這位名叫雅比莎的書念女子,並不是被選來作為妻子的,是類似今天的看護工作一樣。這就是第4節所說的,大衛沒有與她親近的意思。這一點也和後來亞多尼雅請求所羅門將這位女子給他當妻子有關(請參考二:17)。

4. 一:5—53節,這段經文主要是以亞多尼雅計謀篡奪王位為主軸,描寫大衛在最後的階段怎樣膏立所羅門繼承王位。

a. 亞多尼雅為了要使篡位的事能得到更多的支持,他找來軍事領袖約押,以及祭司亞比亞他聯合成同一陣線。可是他忘了約押雖然擁有兵權,但是因為恃兵而驕,很難駕馭,大衛也一直在想辦法要除掉他(參考二:5—6)。因此,找約押本身就是一步危險的棋子。約押和亞比亞他之所以支持他,很可能是因認為亞多尼雅是長子,繼承王位乃是理所當然的事。

b. 再者,也從第8節可看到當時王宮裡有兩派人馬,一派擁護亞多尼雅,另一派則是擁護所羅門。擁護所羅門的是以先知拿單為首,加上祭司撒督,以及大衛的侍衛軍團,這也形成相當堅強的一股擁護所羅門繼承王位的勢力。尤其是先知拿單是主導所羅門繼承王位的主要人物。

c. 第17節說拔示芭向大衛提起他曾答應給她的兒子所羅門繼承王位,這件事並沒有記載,很可能是大衛私下相授的事。第21節拔示芭再次提醒大衛,如果此事沒有處理好,他和所羅門可能都會因為宮廷鬥爭的緣故變成階下囚,甚至有生命的危險。

d. 第22至27節可看出先知拿單在宮廷中的地位很高。他也是個聰明的先知,並沒有說明自己支持誰,只說大衛應該表明由誰來繼承王位,這是國家大事,應該公開宣告。由於當時拿單的計畫是由拔示芭先提醒大衛記得所羅門,他在他們夫妻談話中插入,則很有作用的,強化了大衛對所羅門繼位的影響力。

e. 第34、39節描述祭司撒督和先知拿單膏立所羅門為王。但是,這要特別注意的是,膏立所羅門並非來自上帝親自對先知或祭司的啟示,而是出自大衛的指令。這和大衛、掃羅都是上帝向先知撒母耳啟示揀選、膏立出來的,完全不同。也從這裡開始,以色列帝國往後的國王都是世襲,而非上帝向先知啟示去膏立的。

f. 第35節特別提起所羅門是要當「以色列和猶大的統治者」,這是因為第一任的國王掃羅出自北部便雅憫支族,而大衛則是出自南部猶大的支族,因此,南北兩大族群一直都心存芥蒂。

g. 第41至53節,由於所羅門是大衛親自欽點的繼承王位者,因此,亞多尼雅的私謀篡位反而變成非法的叛變計謀。大家都害怕,趕緊逃離。亞多尼雅因害怕,只好跑進置放約櫃的聖幕祭壇,摸著祭壇的角。依照出埃及記第廿一章12至14節的規定,只要逃到置放約櫃之聖幕的祭壇,手摸著壇角者,可免處死。亞多尼雅因為這樣,才得到所羅門允許免刑。

5. 第二章可說是一幕幕血淋淋的宮廷鬥爭記錄。

6. 二:1—12節,大衛在臨終前除了勉勵所羅門要遵行摩西法律之外,也特別交代幾件重要的事項;包括了約押的危險性,因此,要所羅門「不可讓他善終」。然後交代他要善待巴西萊的兒子金罕,原因是巴西萊有恩於大衛(請參考撒母耳記下十九:31—39)。而第8至9節有關示每的事件,他曾在大衛最落魄、逃亡時,破口大罵大衛,並且還拿石頭丟打大衛和他的臣僕,因他是便雅憫族的人,也是掃羅的一個親族(請參考撒母耳記下十六:5—14)。後來當大衛弭平叛亂後,要返回耶路撒冷城時,示每則親自帶一千名便雅憫支族的人,以及掃羅家族的人去迎接大衛,並且公開表示道歉
,也得到大衛當著眾人面前的寬恕,保證他「不被處死」(請參考撒母耳記下十九:
19—23)。但現在卻交代所羅門要想法子「把他處死」,從這點可看到大衛是一位很
會「記恨」的人。

7. 二:13—46節,這段經文記載所羅門在掌王位穩定後,就開始連串的掃除異己的行動。

a. 第13至25節,他首先清除的是他的兄長亞多尼雅,雖然上次寬恕了他,這次則是被他逮到機會,因為他求所羅門將大衛晚年陪侍身邊的書念女子雅比莎給他當妻子。按照當時的習俗,國王死後,他所擁有的一切,都歸屬於繼承王位的人所有。也就是說這位書念的女子雅比莎應該是屬於所羅門的。而亞多尼雅想娶雅比莎為妻,也有另一種用意,就是想要擁有權力,這一點才是問題。因為他如果能娶到雅比莎,加上以前的舊部屬,他可以夾著「大衛看護」的先生,獲得許多支持的力量,這對所羅門王位的穩固是很危險的事。但他忘了當年他想篡位不成,後來被所羅門寬恕時,曾提醒他不得有「作惡」的念頭(請參考一:52),現在他竟然想要透過娶雅比莎重新獲得權位,結果不但得不到,反而變成殺身之禍,這是名符其實的陷入在權力慾中的結果。

b. 第26至35節是清算祭司亞比亞他和將軍約押的事件。他們兩人都是參與亞多尼雅篡位的主要領導者。祭司亞比亞他被所羅門廢除祭司的職務。這樣,掃羅殺死亞比亞他的父親亞希米勒(參考撒母耳記上廿二:16—23),亞比亞他則被所羅門廢除祭司的職份,而第27節提起有關這件事又與當年撒母耳的老師以利有關(請參考撒母耳記上二:27—36)。

   約押將軍以為跑進祭壇邊就可以獲得免刑,像上次亞多尼雅一樣,但是他忘了以前故意殺害押尼珥和亞瑪撒的事。雖然是抓住了祭壇的角,還是被處死。

c. 第36至46節有關示每的處分,原先是「軟禁」在耶路撒冷。所羅門這樣的命令是有原因的,因為這樣可以使示每離開他的班底,就無法再次策劃叛亂的事宜。可是,經過了三年,他可能忽略了自己的一舉一動都被監視著(41節),而遭判死刑。

8. 第三章是很有名的一篇故事,述說所羅門向上帝祈求智慧的經過。在第三章1 至15節是說他祈求的經過,而從第16至28節是以一篇故事來形容所羅門充滿智慧的表現。

9. 三:1—15節,第1節雖然是很簡單地交代所羅門跟埃及王的女兒結婚,這也表示所羅門已經在外交上有了很大的轉變,他後來娶了不少外邦女子,其中有許多位都是因為「政治婚姻」的緣故。可能是用這種方式在謀取外交上的穩定,可不用像父親大衛那樣,必須靠著戰爭來擴疆闢土,而是以外交手段就可使國家疆土擴張,使國家政治勢力達到高峰。在第九章16節就有這樣的記載說:「埃及王曾攻打基色,奪取了它,把城內的迦南居民殺了,並且放火燒城。後來,他女兒嫁給所羅門的時候,他就把這城當作嫁粧送給女兒。」特別要注意的是:基色,這城對埃及和以色列來說都是重要的經濟要道;它是埃及通往北方的要道,也是從耶路撒冷通往地中海和約帕港的必經之路。後來,所羅門重要的建築工程之補給,就是透過這條道路運送的,包括聖殿的建造,以及王宮都是以基色為主要接駁站。

a. 不過,這節很可能也是在為第十一章1至2節預留伏筆,說明這些外邦女子就是後來引誘所羅門忘記上帝、背叛上帝的主要因素。

b. 請注意第2至3節所說的,以色列人民在「丘壇」獻祭敬拜上帝。所謂「丘壇」,這是迦南地人民敬拜巴力神明的地方,他們通常在高地的平台上祭拜神明。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後,也學習他們這種敬拜的習俗。摩西的法令曾禁止在這種場合敬拜上帝(請參考申命記十二:2),要以色列人民選一特定的場合敬拜(請參考申命記十二:4—5)。

10.三:4—15節,基遍,這是自摩西的時代起,就已經是個重要的敬拜之地(請參考歷代志上廿一:29)。在聖殿還沒有建造完成之前,在出名的敬拜地方獻祭,是普遍的事。

   請注意第9節的「求你賜給我一個善於識別的心」這句話,意思是指「一顆遵守你旨意的心」,這也是整本聖經的主要信息,希望人能聽從上帝的旨意。所羅門所祈求的,就是希望能賜給他不驕傲的心,能隨時聽到上帝的話語。心中有上帝的話語的人,就能知道該做的事、該走的路,該遵行的法則。他希望能以上帝的話來治理國家大事,包括斷定人民的事務。由於他不求財富、長壽,和軍事武力,因而受到上帝的欣賞,就將所羅門所沒有祈求而一般所希望得到的,也全部都賜給他。這正是耶穌基督在山上的教訓中所說的:「不要為我們吃甚麼、喝甚麼,或穿甚麼操心;這些事是不信的人所追逐的。你們的天父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東西。你們要先追求上帝主權的實現,遵行他的旨意,他就會把這一切都供給你們。」(馬太福音六:31—33)

11.三:16—28節,這段經文是舉一例來說明所羅門之智慧是多麼好,連婦女生的兒子是屬誰的、哪一位是孩子真正的母親,他都能清楚地查出來。這故事也同時讓我們看到一般人,甚至連妓女都可以直接到國王面前訴訟,表示以色列的王,是個平民化的國王,而不是地位高高在上的王。

12.四:1—19節,第1節表示所羅門已經完全統治著以色列國,不論南部或北部地區,十二支派的族人都在統治之下,和他的父親大衛初期統治以色列一樣(參考撒母耳記下八:15)。再者,這一節的撒督的兒子亞撒利雅,是寫錯了,應該是撒督的孫子才對,因為亞撒利雅是撒督的兒子亞希瑪斯的兒子(請參考撒母耳記下十五:27,歷代志上六:8—9)。

a. 這段經文可說是所羅門政府主要大臣官員表。

b. 第4節也有記錄上的瑕疵,就是「祭司:撒督和亞比亞他」,其實在所羅門登基之初,亞比亞他已經因為參與亞多尼雅的造反,而遭到所羅門撤掉祭司職務(二:27)。

c. 第7至19節是十二個行政區和總督的名單。他們主要職責是負責「供應食物給王和王的家族」。這種工作就是等於今天所說的負責稅務稽徵的工作。要特別注意的是,這十二個地區並不是依據約書亞分配給十二支族的方式,因為十二支族的地區各有不同,生產力也就有差異。如果依據約書亞的方式,依據大小、生產力繳納稅額,那就不會有太大問題。如今是不論大小地區,每個行政區都要負責一個月的王室費用,對比較貧窮的地區來說,就形成極大的負擔,這一點可能就是引起後來所羅門死後,北部族群推舉耶羅波安要求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減輕他們的稅賦的背景(參考十二:4)。由於要求減輕稅賦不成,最後變成王國分裂,實在可惜。

13.四:20—34節,這段經文是在描述所羅門因為得自上帝特別的賞賜,有智慧,因此國勢相當強盛。他不只是一位有外交能力、擴張疆域版圖的君王,且也是一位很有才華的統治者,會作詩,也會寫箴言。第20節可說是長久以來以色列人民一再期盼的,也是他們認為上帝賜給的最大恩典(參考創世記廿二: 17)。這一節也在暗示著,在大衛時代的南北之間的嫌隙已經在所羅門統治之下,被消除了,或是說被隱藏了起來。

14.五:1—18節,這一章主要是在記載往後所羅門建造聖殿及宮殿所需建材,特別是非常昂貴的木材是從黎巴嫩進口的香柏樹,就是因為泰爾王希蘭的協助而完成建築的工程。

a. 希蘭是大衛的朋友,他在大衛攻入耶路撒冷城後,就派遣一隊「貿易代表團到大衛那裡,送給大衛香柏木,又帶來木匠和石匠要替他建造宮殿」(撒母耳記下五:11)。這時候,當所羅門繼承了大衛的王位後,他也是馬上派遣特使團去慶祝。

b. 第9至11節也說明了為建造聖殿和王宮,所羅門確實付出了相當的代價,泰爾則因為這項交易(可算是國際貿易,由他們出口木材,或是出勞工之力,以色列則付出龐大的工資,這和今天的加工廠特區的設立很類似)而獲利不少。單單是從以色列徵召的工人就高達十三萬多人,若再加上泰爾的工人,那實在是相當大的人力費用。這樣的稅賦承擔,確實是會令人民感到很大的壓力,也為往後南北分裂埋下了遠因。

15.六:1—38節,第1節說明所羅門開始建造聖殿是在他當以色列王的第四年,也就是「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的四百八十年」,這個數字若再加上所羅門登基的年代是在主前九六六年,共計是一四四六年,這就與一般學者考據以色列人出埃及大約是在埃及第十九王朝蘭塞二世的時候,也就是主前一二九○年左右(參考創世記四十七:11),相差很多。因此,有些聖經學者認為這個年代不一定是正確的時間,只是說出一個整數的年代,或是「象徵」性的數字,也就是「 12」乘以「40」,這兩個數字都很有特殊意義,因為「12」表示以色列民族十二支派,「40」表示一段「恰好」的時間,比如他們在曠野漂流四十年,摩西在埃及四十年、在岳父葉特羅家四十年,耶穌有四十天受魔鬼試探等等,都在表示「40」的特殊意義。

a. 聖殿大致上來說是仿照會幕的樣式建造的,是長方形,分成三個主要部份,一是至聖所、二是聖所、三是外院。

b. 請注意第7節說:「建殿用的石料是在石礦廠裡開鑿的,所以建殿的時候聽不到鎚子、斧頭,和其他鐵器的響聲。」這和申命記第廿七章5至6節所說的,不可用鐵器鑿過的石頭建造祭壇的規定「似乎」不符。如果仔細瞭解,應該是列王紀這裡說的比較可以理解,就是建造聖殿的時候,不可有太多吵雜的聲音,那樣是對建造聖殿的態度不夠尊敬。

c. 這章建造聖殿最中心的經文應該是第11至13節所說的,遵行上帝的法律誡命,才是最重要的。否則,即使建造再美好的聖殿,也是枉然。這也是後來聖殿在主前五八六年遭到巴比倫帝國拆毀的原因,因為以色列人民已經忘記了上帝的教訓。

d. 建造聖殿總共用的時間是七年六個月。建材之美和材質,都是上上之選。

16.七:1—51節,這一章主要是在記述所羅門王宮建造的情形。特別要注意的是,所羅門花七年六個月的時間建造聖殿,卻用幾乎接近一倍的時間,也就是十三年才完成王宮的建造,可想像得知所花的費用和人力之重。從第9節說建造王宮的建築物和大院,從地基到屋簷,「都是用貴重的石頭建造」,這樣的建築在古代完全靠人力的時代,實在很難想像。即使是在今天,單單這些建材的費用,就算是國家經費很富裕,恐怕也難抵擋得了。

a. 第13至14節有關銅器名匠戶蘭的背景,可從歷代志下第二章11至14節得知;他的母親是以色列人,父親是泰爾人,手藝高超,有非常好的手工藝。請戶蘭來的主要目的,除了為王宮建造的需要外,也是為了要建造聖殿的備品,包括了銅盆等器具,「完成了他負責上主聖殿的工程」。

b. 也從歷代志下的資料,我們知道所羅門為了要建造王宮,又付出相當高昂的價錢給泰爾,這些包括糧食品──小麥、大麥、酒、橄欖油等,來換取建造王宮所需要的木材和工資。

17.八:1—22節,這一章主要是記載有關迎接約櫃進入聖殿的至聖所情形,也就是完成建造聖殿的主要目的,因為他們認為上帝是與約櫃同在。建造聖殿,讓約櫃進入至聖所,等於是為上帝建造一所「居住」的地方。因此,在第13 節說:「我已經為你建造了一座莊嚴的殿宇,作為你永遠居住的場所。」這是表示上帝透過約櫃與以色列人民同在。他們的看法:有約櫃在,等於有上帝同在。這樣的觀念一直持續到主前第六世紀先知耶利米的時代,很多人以為即使最強大的巴比倫帝國來攻擊,也不用害怕,因為有聖殿在耶路撒冷城,那是上帝同在的地方,絕對不會輸。可是先知耶利米卻不是這樣說的,他警告以色列人民,即使躲進聖殿,也一樣,上帝已經離開
他們,因為他們背棄了與上帝所立的約(請參考耶利米書七:1—15)。

a. 再者,將上帝的約櫃迎接入耶路撒冷聖殿,也表示以後的聖殿成為以色列人民新的宗教中心。
b. 請注意第9節說約櫃裡面放的是只有兩塊石版,也就是刻著十誡的兩塊石版(參考出埃及記卅四:27—28)。不過希伯來書則說約櫃裡面除了放著兩塊寫著十誡的石版外,還放著「盛滿嗎哪的金罐,又有亞倫那根發過芽的杖」(請參考希伯來書九:4)。

c. 第14至21節是所羅門對以色列人民講的話,說明建造聖殿的主要目的──讚美上帝,感謝上帝。

18.八:22—53節,這是所羅門的一篇祈禱文,主要是在祈求上帝祝福以色列人民。在這段祈禱文中,他主要提出七點:(1)求上帝繼續帶領以色列人民(25至30節),(2) 祈求上帝作他們的審判者,使壞人無法逍遙法外,好人得到祂的垂憐(31至32節),(3) 寬恕懺悔以色列人民,讓他們從敵人手中能夠回來(33至34節),(4) 眷顧以色列人民居住的土地,使之有甘霖(35至36節),(5) 在這塊居住的土地上得以安居,免除災禍(37至40節),(6) 為外族人祈求上帝的賜福(41至43節),(7) 祈求上帝幫助以色列人民在戰爭中得勝(44至45節),(8) 為被俘虜的以色列人民祈禱(46至51節)。

   特別要注意的是,這段祈禱文都是以「耶路撒冷聖殿」為基礎,也就是說,只要在聖殿祈禱,無論他們身處何方,即使是面向聖殿祈禱,也祈求上帝能垂聽。再者,第(8)項的祈禱應該是後來加上的,因為所羅門王建造聖殿之時,正是國勢最強盛的時候,怎會想到被俘虜到遠方去的事?不可能。因此,有可能第(8)項是那些從被俘虜之地釋放回來的人,站在已經是廢墟的耶路撒冷聖殿之處,為尚在被監禁或是俘虜的同胞祈禱,是後來加添補上的。

19.八:54—66節,從第54至61節是感恩詞,也就是祈禱後的結語。第62至64節是以色列人民為聖殿舉行「奉獻禮」,也就是他們所謂的「獻殿節」。第63節可看出以色列人民奉獻數量之多,確實是相當驚人。

20.九:1—9節,這段經文是上帝回應所羅門的祈禱和聖殿的奉獻。也是一段非常重要的警訊,因為這段經文讓我們看到,真正重要的不是在聖殿的富麗堂皇,更不是奉獻的多寡。因為上帝原本就沒有居住在人所建造的房屋或任何建築物內。最重要的是「誠心誠意地事奉上帝,並且遵行祂的旨意」,這才是最基本的。在第2節的地方已經暗示了這個重要的信息,因為在聖殿建造完成,且已經行了「獻殿禮」後,上帝卻不是在聖殿中向所羅門顯現,而是再次於基遍向他顯現,這一點是很值得注意的。而這也是今天喜歡建造禮拜堂的基督徒應該注意要省思的事。不要為建造禮拜堂,就會得到上帝賜福,沒有依照祂的教訓、遵行祂的話語,恐怕建造禮拜堂的結果是分裂得更嚴重。

21.九:10—14節,我們不太清楚是否在建造聖殿的時候,同時建造王宮,或是聖殿建造之後,才開始建造王宮?如果是前者,則前後達十多年。若是後者,則兩者加起來就長達二十多年。用這樣長的時間建造造價昂貴的聖殿和王宮,用一句現代的話:勞民傷財。但所羅門即使再富有,付出四千公斤的金子,也不夠那麼多工人的需要,以及建材的費用。最後,他又加上二十座加利利地區的城市,這也就是為甚麼後來加利利地區被稱為「外邦的加利利」(請參考以賽亞書九:1)的原因。不過,可能因為所羅門的國勢甚強,希蘭即使不滿意,也不敢太多表露,因為他還是需要所羅門的貿易合作(26至28節)。

22.九:15—25節,所謂徵召來的勞工,指的就是外族人。這些勞工確實在所羅門運用之下,對以色列建國的工程有很大的幫助。包括建造了耶路撒冷城,以及其它城市,這些當然包括防禦工程的需要。   第25節清楚地指出,基遍不再是宗教中心,現在宗教中心已經改在耶路撒冷聖殿,因為是國王親自主持。再者,一年三次,指的是:除酵節、收穫節,和住棚節(請參考歷代志下八:13)。

23.十:1—13節,這是一段相當膾炙人口的故事,連耶穌基督在教訓的比喻中,都提到了示巴女王的故事,就可知道這件事在以色列人中甚為廣傳。比較受爭議的是,真的有「示巴」女王這個人嗎?怎麼可能千里迢迢去訪問所羅門,只是為了要測試他的智慧?在創世記第十章28節,提到閃族的後裔中,有「示巴人」。在約珥書第三章8節也提到「遠方的示巴人」。有些聖經學者認為「示巴」,就是位於阿拉伯西南部的地方,今天的葉門國境內。當時是個在商業、文化上都很發達的國家,從她所攜帶的禮物和隨從之多,可看得出她的國家在經濟發展上是相當不錯的。因此,有些學者認為她來訪問所羅門,不外是與通商有關。

a. 第1節是相當重要的,因為這一節說到示巴女王來訪,是「聽到了所羅門因上主賜福而得盛名」,換句話說,所羅門的盛名,並不是因為他自己有甚麼特殊,而是因為他有「上帝的賜福」。因此,也有聖經學者認為,示巴女王想來找所羅門論智慧,就是與「上主賜福」有關,她想從所羅門身上得知怎樣的方法才能得到類似的福氣。

b. 第7至9節,示巴女王表示,她「親眼看見」的事實,比聽到的還超出很多。就像約伯對上帝所說的:「從前我聽別人談論你;現在我親眼看見你。」(約伯記四十二:5)耶穌基督則對多馬要「親眼看見」才相信,表示「那些沒有看見而信的人」,比多馬要有福氣得多(約翰福音二十:29)。示巴女王現在因為親眼看見而相信,並且讚美上帝賜福給所羅門。這樣的說詞並不表示她也相信上帝。古代的人相信每一位國王都是與神的力量有關。偉大的君王往往被比喻為「神」。示巴女王在讚美賞賜恩典給所羅門的上帝時,其實就等於是讚美所羅門。

   第11至12節插入一段泰爾國王希蘭依約將木材運送到以色列來,供給所羅門建造聖殿和王宮之用。表示就在示巴女王造訪所羅門的時候,希蘭王的船隊也依約來到以色列,讓示巴女王大開眼界,說明了所羅門在外交上的能力。因為她所看到的是那樣貴重的檀香木,那樣多珠寶、高級建材。

24.十:14—29節,第14節說到每年從各地收到的黃金就高達兩萬三千公斤,這數目在表達並不是字面上的數字,而是象徵性的數目,表示相當的富裕,收入甚豐之意(原文是用「六百六十六他連得」),因為古代「他連得」表示的是重量,這重量在不同的地區或時空,有不同的等值。從第16至22節可看出所羅門是相當的富裕,但也相當的奢侈、浪費。

a. 請注意第21節說「所羅門時代,銀子不算貴重」,表明的是在所羅門時代,黃金已經成為貴重的金屬物品,價值已經高過銀子。但銀子還是當時貴重的貨幣基礎。在新約時代,耶穌基督的比喻中,還是繼續用銀子的價錢說比喻(請參考馬太福音二十:2、10,路加福音十五:8)。

b. 第22節說明了所羅門執政的時代,商業貿易相當興旺,已經擁有遠洋船隊來往各地經商,航行一次必須長達三年的時間,也可看出當時的船隻製造已經相當進步。

c. 第26至29節可看出所羅門不僅在經濟、商業貿易上相當用心,在國防上也是不放
鬆。他知道要有富裕的商業,必須有堅強的國防作基礎。古時候,國與國之間的關係
,往往是看軍事武力強弱;強國擴展貿易很快,弱國相對的,往往遭遇到剝削。保護
貿易線,就必須有堅強的軍事武力作後盾。

25.十一:1—13節,要解讀所羅門離棄上帝的原因,或是解釋所羅門死後,王國分裂的原因很多,包括他是大衛犯姦淫罪所生的兒子、不是上帝親自差遣先知膏立的國王等等,這些都可以說是所羅門雖然開創了以色列王國的帝業,卻也為他死後的分裂帶來暗伏的遠因。這一章的作者提供另一個觀點:所羅門沒有遵守上帝的話,娶外邦的女子為妻,導致對上帝忠實的信仰喪失,是他離棄上帝的主要因素。他總共娶了一千個女子為妻,多數都是外邦的女子,這都在說明一個重要的訊息:他的政治婚姻是為了圖謀政治利益而結婚,但卻沒有將上帝的話放在心中。真正使一個國家能安定的,不是單靠政治的力量,而是心靈對上帝的忠實。沒有上帝的賜福,就沒有安定的日子可期待。這一點是聖經的作者一再要強調的。

a. 作者說明使一個人離棄上帝最快的原因,就是與自己生活在一起的人;是我們影響他(她)來信靠上帝,或是受影響使我們離棄上帝?所羅門是被影響,以致於離棄了上帝,並且是離上帝很遠,甚至為偶像神明建造祭壇,正好與他建造上帝的聖殿成為強烈對比。當他在奉獻聖殿時,上帝就顯現給他看,並且對他說:「如果你和你的後代不順服我,不遵守我給你們的法律誡命,去拜別的神,我會把我的子民以色列從我賜給他們的土地上趕出去,並且離棄這座我曾分別為聖、作為敬拜我的聖殿。各地的人將譏笑以色列,輕視他們。」(九:6—7)

b. 第9至10節說上帝兩次向所羅門顯現,要他不可敬拜別的神明,可參考第三章5節、第九章2節。作者強化了第11節所說的,所羅門是「故意」背棄和上帝之間的約。聖經說「故意」時,含有「褻瀆」之意。也就是明明知道那是不可以的事,卻偏偏去做,就等於是羞辱上帝的神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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