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導讀(1~13)

1. 一:1節,雅各,這並不是作者的名字,而是借用「雅各」的名字寫這封信。很可能是因為當時耶穌基督的兄弟雅各在初代教會裡很有影響力,因此,用他的名字寫信,對當時某些讀者來說很快就能得到效果。

   再者,「散居在全世界的上帝的子民」,這句話在「和合本」是用「散住十二個支派之人」。其實,在雅各書寫成的時候,已經沒有所謂的十二支派存在。且這本書信也不是寫給猶太教徒看的,因此,這裡原來希臘文寫的「十二支派」,是早期教會將基督徒自喻為「新以色列百姓」或是「新以色列選民」。現代中文譯本將它稱之為「全世界的上帝的子民」就是根據這樣的瞭解翻譯的。

2. 一:2—8節,這段經文讓我們知道讀者當中有遇到信仰上的迫害,作者才會用「遭遇各種試煉」這樣的詞句。所謂信仰上的迫害,並不盡然都是指政治、宗教上的,有時也是生活與工作上的,例如生病久了,很容易使人沮喪(參考五:14);又如遇到不公義的事也會使人失去信心(參考二:6)。作者認為試煉乃是使人在信心上更成熟的一種方式,因此,應該用喜悅的心接受。

   第5至8節作者提到使信心更完備的方式,就是祈求上帝賜予智慧。而祈求最重要的態度就是不要有任何疑惑,因為上帝會聽人祈禱的聲音。

3. 一:9—11節,將此段經文比較以賽亞書第四十章6至7節,人的生命像「草芥」一般,即使最美麗的花草,也會凋謝。

   再者,這段經文也提起「貧與富」之間的問題。可參考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9至31節有關財主與乞丐拉撒路的比喻。其實,貧窮對某些人來說也是一種極大的「試煉」。許多人因為貧窮而埋怨上帝,甚至離棄上帝去拜偶像神明,以為它們會賞賜財富給人。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拜巴力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4. 一:12—18節,這段似乎接續在第8節之後,是談及有關試煉的問題。第12節提到「生命的冠冕」,指的就是永恆的生命。冠冕也是賞賜的意思。一般人看「冠冕」都是屬於那些高貴、有權勢的人所擁有。但那樣的冠冕是暫時的,如同花草樹木一樣,很快就會凋謝。而雅各書的作者則認為這種屬於永恆生命的冠冕並不是專門為某些人準備的,而是為所有在信仰上經得起考驗的人所準備的。

a. 要特別注意第13節所說的,上帝不會試探人,更不會誘惑人。誘惑人心的,乃是人內心的私慾。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說這就是人的貪慾,他用「本性」來描述,是罪的表現,而罪使我們邁向死亡。

b. 第16至18節,作者強調上帝乃是美善的上帝,祂只會給人美與善的恩賜。人不可以,也沒有理由將自己的軟弱歸咎給上帝。第18節與創世記第一至二章記載的創造故事有關。

5. 一:19—27節,第19節可比較箴言第十七章27節的話:「明智的人沈默寡言;通達的人心平氣和。」類似這樣勸人寡言、多聽的句子,在箴言甚多。

a. 第20節所說的「上帝公義的目的」,這是指上帝的愛,特別是指第27節所說的,關心那些孤兒寡婦。但人的「怒氣」並不會使上帝的愛增添,因為「怒氣」是指批評、斥責,這些對於顯示上帝眷顧那些生活在困苦中的人的慈愛,一點兒幫助也沒有。

b. 第21至26節的「道」,乃是天國之「道」,是上帝的信息。但這信息必須遵行,而不是只在心裡想而已,需要切實地實踐出來。耶穌基督曾說:「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只有實行我天父旨意的才能進去。」(馬太福音七:21)他又說:「凡實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馬可福音三:35)

c. 第26至27節,虔誠的定義是:(1)誠實。(2)對人的苦難有愛的行動。(3)不受世界的腐化。第(3)的部分可比較羅馬書第十二章2節:「不要被這世界同化,要讓上帝改造你們,更新你們的心思意念,好明察甚麼是他的旨意,知道甚麼是良善、完全,可蒙悅納的。」

6. 二:1—13節,不可憑外貌取人,這是聖經明確的教訓,因為上帝看的是人的內心(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六:7)。使徒保羅也說:「我們從此不再根據人的標準來估量人。雖然我們曾經根據人的標準來看基督,現在我們不再這樣做了。」(哥林多後書五:16)理由是:「無論誰,一旦有了基督的生命就是新造的人;舊的已經過去,新的已經來臨。」(哥林多後書五:17)人要學習聖經這樣的教訓,主要原因就是要建立社會公平與愛的生活態度。

a. 第6節很清楚指出:真正可以欺壓人的,就是這些有權又有錢的人。如果還對這些人奉承,那就是自取其辱,也等於污穢了上帝創造的愛。

b. 第10節可參考馬太福音第五章19節:「那違犯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並且教別人也這樣做的,在天國裡要成為最微小的。相反地,那遵守法律,並且教別人也同樣遵守的,在天國裡要成為最偉大的。」

c. 第13節「仁慈是勝過審判的」這句話,指的是:若是沒有上帝的慈愛,人在審判中就被定罪了。因為有上帝的愛,人即使犯了罪,上帝還是會寬恕、憐憫。再者,這句話也可當作:會憐憫人的人,才會得到上帝的憐憫。這就是耶穌基督教導他的門徒祈禱時所說的:「饒恕我們對你的虧負,正如我們饒恕了虧負我們的人。」(參考馬太福音六:12)

7. 二:14—26節,請注意這段經文所說的「信心」,指的是「思想」層面的,並不是指使人得救的層面所說的「信心」,這兩者本質上是不相同的;在「思想」層面的,是指專門高談論闊,用許多時間、精神討論有關信心的事,或是定義、規範等等。但在「得救」方面所說的信心,是指堅定的態度,毫不猶疑。就像希伯來書第十一章1節所說的:「信心是甚麼呢?信心是對所盼望的事有把握,對不能看見的事能肯定。」這樣的信心表現出來時,即使是面對迫害而必須接受死亡的威脅,也在所不惜。

a. 要特別注意第21節,作者的意思是指亞伯拉罕就是因為有信心,所以當上帝要他將獨生子以撒作為獻祭品的時候,他毫不猶疑地就遵照上帝的旨意去行。他沒有停留在「思考」的層面打轉,一再詢問為甚麼?或是問說難道這真的是上帝的旨意嗎?沒有!因為他明確知道那是上帝的旨意,於是他遵照信心的力量去行。因此,基本上是亞伯拉罕有足夠的信心,自會產生行動的力量。這節有關亞伯拉罕獻以撒的記事,可參考創世記第廿二章1至19節。

b. 第23節可參考創世記第十五章6節。亞伯拉罕是被稱為義人在先,而後才有創世記第廿二章獻以撒的事件發生。所以不是他獻了以撒之後才被稱為義人。

c. 第24節經常引起爭議,理由與使徒保羅所強調的唯有信心才是與上帝建立合宜關係的基礎有出入。雅各書的作者則強調除了信心以外,還需要有行為作配合要件。作者的意思是:一個人不能光用說的來表示他有信心,如果不能用行為表現他的信心,那樣的信心乃是死的(26節)。不過我們都知道,一個人有沒有信心,不是我們有限的人的能力看得出來的,因為信心是內心的告白,只有上帝才知道。同樣的,一個人的行為是否出自真實的態度,也不是人的能力能夠判斷的。因為行為背後的動機,只有上帝才知道。

d. 第25節可參考約書亞記第二章。

8. 三:1—12節,這段經文在第一章19節已經提起過,且在第一章26節也勸勉讀者要約束自己的舌頭。現在則進一步解釋為甚麼要這樣約束自己講話的事。

a. 第1節提到有關教師的角色。這裡所說的教師,乃是早期教會在教導所謂信仰要義的人,就像猶太教中的經學教師(或是拉比)一樣,享有極高的社會地位。在早期教會裡,教師的地位是很高的。這樣的人既然有較高的社會地位,眾人對他們的要求也更多。

b. 第2節很清楚地指出:每個人都會在言語上犯錯誤。因為言語幾乎是每人每天生活中最常用到的,也是生活中使用數次最多的。而教師就是在用言語教導人怎樣認識上帝旨意和教訓。因此,錯誤的解釋所帶來的影響相當大,所受的批判也比一般人嚴重。

c. 第4至5節,舌頭雖小,影響力卻相當大。換句話說,不要小看卑微的事,也不要小看卑微的人。因為沒有人能斷定其影響力的大小。就如同馬太福音第廿五章所記載耶穌基督天國比喻裡所提到的「綿羊和山羊」的比喻一樣,耶穌基督強調:做在那最卑微的人的身上,就等於是為耶穌基督做的。因此,絕對不要小看卑微的事,也不要藐視卑微的人。

d. 第6至12節,很明確地指出:用來頌讚上帝的嘴(舌),不應該被用來當作詛咒或是斥責別人的工具。第6節說「舌頭正像火一樣」,卻同時擁有兩種特性:歌頌上帝,也用來詛咒自己所不喜歡的人。作者用這種方式在提醒那些擁有兩種人格的人,應該要小心,不要心懷二意。在信仰上搖搖擺擺,這會失去原有的基督教信仰。基督徒應該用愛歌頌上帝創造的奇妙,也應該用喜悅的心,對待所有的人,這也是利未記第十九章18節所說的「要愛自己的鄰人」,這條誡命乃是與最重要的誡命--專心愛上帝(參考申命記六:5),是一體的兩面。他強調要歌頌上帝的嘴,就不應該用來詛咒人,這樣才不會污穢了上帝的慈愛。

9. 三:13—18節,從上帝來的智慧,乃是認識上帝的基本要件(箴言一:7、九:10)。上帝是神聖的,和不屬於上帝的智慧有極大的差異。

a. 第14節可參考加拉太書第五章19至21節。

b. 第17節可參考加拉太書第五章22至23節,所謂仁愛的果實。

10.四:1—10節,作者強調紛爭的發生,與人的慾望有密切的關係。這種慾望表現出來的就是貪婪。任何人的祈求,上帝必定會聽。但問題在於人的慾望無窮,才導致罪惡隨身而來。

a. 第4至6節,這裡所說的「世界」,指的是財富、金錢之意。也就是耶穌基督所說的:「沒有人能夠伺候兩個主人。他要不是厭惡這個,喜愛那個,就是看重這個,輕看那個。你們不可能同時作上帝的僕人,又作錢財的奴隸。」(馬太福音六:24)

   第5節所說的「安置在我們裡面的靈」,指的乃是上帝創造人之後,對著人吹入祂生命的氣息,使人成為有生命的人。但上帝這樣做,是希望人能忠實地仰賴祂,遵行祂的教訓。但人卻離棄了上帝的教訓,使上帝難過。這種難過就是這裡所說的「嫉妒」之意。

b. 第7至10節,謙卑才是得到上帝提升的主要因素。因為狂傲的人心中沒有上帝(參考詩篇十四:1)。心中沒有上帝的人,審判的時刻一到,就會被趕出天國的門外,只好咬牙切齒地哀哭。

   第8節「要潔淨你們的手」,這是舊約時代獻祭之前,祭司必須在銅盆中洗淨手腳,才可以接續祭司的工作。

11.四:11—17節,參考馬太福音第七章1至5節,耶穌基督山上寶訓中的教訓。雅各書作者在這裡所強調的「批評」,指的是毀謗的意思。這種「毀謗」,是那些未經查證,就污穢別人的名譽。真正的審判者乃是上帝(參考羅馬書十二:17—19)。

   第13至16節可參考路加福音第十二章16至20節,耶穌基督的比喻中所提起的那位財主。他曾說:「你們當中又有誰能夠藉著憂慮多活幾天呢?」(馬太福音六:27)

12.五:1—6節,聖經給我們的基本觀念:累積財富若是來自不當的手段,就等於欺壓窮乏人。所謂不當手段,包括了剝削、欺騙等等。這都是先知一再譴責的實例,如先知阿摩司說:「你們這些人恨惡人家在法庭上主持公道,公正無私。你們欺壓窮人,搶奪他們的口糧;所以你們絕不能住在自己用石頭建造的樓房,也不能喝自己美好的葡萄園所釀製的酒。你們罪惡深重,罪案纍纍。你們壓迫好人,接受賄賂,在法庭上阻止窮人得到公平的裁判。」(阿摩司書五:10— 12)另外他對以色列人民也憤怒地指出:「他們貪圖錢財,販賣老實人,把無法還債的窮人以一雙涼
鞋的價錢賣給人作奴隸。他們踐踏貧民,推開路上的窮人。」(阿摩司書二:6—7)這都幫助我們看到:有些人累積財富並不是來自正當的手段,而是來自對別人的欺壓、詐騙所得到的。但上帝絕對不會對這樣的事袖手旁觀。不會,上帝一定會懲罰。

13.五:7—20節,等候主再臨,這乃是初代教會共同的信仰期盼(參考約翰福音十四:3,使徒行傳一:11,腓立比書三:20,帖撒羅尼迦前書一:10、二:19,帖撒羅尼迦後書二:1—12)。但期盼耶穌基督的再臨,就必須有耐心的等待,就像農夫等待收割的心境一樣。春霖秋雨,在巴勒斯坦,秋雨的時間是在每年十月至十一月間。春霖大約是在三至四月間。秋雨,可以使種苗發芽,而春霖過後就是收割的季節來臨。那時就會看到農民的喜悅顯露於臉上。等待耶穌基督的降臨也是這樣。

a. 第9至11節,埋怨與嫉妒有關,嫉妒最容易使人犯罪。在這裡作者提到約伯的忍耐,其實我們看到的約伯並不是忍耐,他是在尋求苦難的原因。他是怨言甚多,導致他的好友也受連累。不過,在這裡主要是說明最後他得到更多的祝福,因為上帝有豐富的慈愛。

b. 第12節可參考馬太福音第五章33至37節。時常發誓的人也會犯罪,因為常會濫用上帝的名。以為這樣人家就會相信,卻因此成為欺騙的手段。

c. 第13至18節,醫治與祈禱有密切的關係,因為早期的人以為生病與人犯罪有關係。所以,祈禱祈求上帝的憐憫,乃是得到醫治的方式。這可能與早期使徒傳福音時,用祈禱方式行了許多神蹟有關。另一方面,耶穌基督曾賜給他的門徒醫病趕鬼的能力(參考馬可福音六:7),他們確實因為這樣的能力,連鬼也服從他們(參考路加福音十:17)。

   (1)第14節的抹油,這油是橄欖油提煉的,可做醫療使用。
   (2)第16節的彼此代禱、相互認罪,會得醫治,這乃是指心靈上的,是彼此寬恕。使人的心因此得到喜悅。而喜悅的心,乃是最好的良藥。
   (3)第17至18節可參考列王紀上第十七章1節、第十八章1節、41至46節。
   (4)第19至20節,尋回迷失的信徒,是教會存在的責任之一,也是信徒應該有的責任。這是搶救靈魂的工作,所有的信徒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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