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導讀(1~14)

1. 一:1—2節,在羅馬帝國時代,寫信的形式就像第1節的樣式,寫信的人總是先自我介紹,然後說明是寫給誰收、看的。

a. 第1節的「彼得」,這是希臘文的稱呼。亞蘭文的稱呼叫「磯法」,是「磐石」的意思(參考馬太福音十六:17—18,約翰福音一:42)。若此信真的是使徒彼得所寫的,則他寫給希臘地區的教會信徒時,用希臘語稱呼自己的名字「彼得」是正確的寫法。

   這一節也提到「因避難散居」,比較第四章14至16節、第五章8至9節都提到有關迫害的問題。因此,可以瞭解當時可能是主後第八十至九十六年代之間,羅馬皇帝多米田開始採用嚴厲的手段對付基督徒。其實,嚴厲的迫害早在主後六十五年尼祿擔任羅馬皇帝時就已經積極在進行。

b. 「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加」、「亞細亞」、「庇推尼」等五個地區的信徒。這都是屬於小亞細亞的區域。他們散居各地,可從使徒行傳第八章與第十一章中看到,雖然最早是因為與猶太人的迫害有關,但後來猶太人將暴動與基督徒牽連在一起,引起羅馬政府的反感,進而採取嚴厲的手段對付基督徒。

c. 第2節提到基督徒乃是被揀選出來,且是「分別為聖」的。

2. 一:3—12節,從死裡復活,這可說是早期教會最重要的福音動力。使徒們之所以會勇敢見證復活的福音,乃是因為復活的耶穌基督親自顯現讓他們看到。加上五旬節時,他們受到聖靈的充滿,開始勇敢見證復活的信息。使原本因為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的陰霾消除,生命有了新的希望。

a. 第4至5節,基督徒信仰的盼望在於天上的賞賜,而不在於地上的榮耀。使徒保羅也有這樣的教訓(參考腓立比書三:12—14)。因為天上的才是永遠的,且是不會敗壞的。

b. 第6至9節,作者提到信仰最大的特色,就是在受迫害的苦難中,仍有喜樂。原因是看見生命的盼望,自己寧願受苦,將它當作信仰的試煉一般,而好的信仰就如同黃金一般,是經得起火煉的。

   第9節的「靈魂的得救」,這一句可比較希伯來書第十章39節「我們是有信心而且得救的人」(在和合本用「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指的是生命的得救,是整體的生命,並不是肉體之外所謂的靈魂。
c. 第10至12節,這段經文將舊約先知的工作與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結連在一起。「先知」,就是上帝的代言人。他們將上帝的話語傳遞出來,讓當代也讓後代的我們可以明白。第12節說「從天上來的聖靈的能力」,與五旬節的經驗有關(參考使徒行傳二:1—4、33)。

3. 一:13—25節,第13節的「準備好」,原文是指「將心中的腰帶束起來」,這是一種比喻的說法。因為早期的人所穿的衣服是長袍型的,因此做工、跑步、快步走時,都會將長袍捲起來紮緊在腰間,這樣在動作上就輕快容易得多。將這樣的衣著方式用來比喻心靈的事,就能清楚知道作者的意思是:心要準備好,就像在工作、趕路的人一樣。可參考出埃及記第十二章11節。之所以要他們這樣準備,主要是早期教會都有一個觀念:主耶穌即將再臨(參考一:7)。如果沒有準備好,就會失去迎接主耶穌再臨的大好機會。

a. 第14至16節,作者希望信徒們都能過「聖潔生活」。可比較羅馬書第十二章2節,使徒保羅勸勉羅馬教會信徒所說的:「不要被這世界同化,要讓上帝改造你們,更新你們的心思意念,好明察甚麼是他的旨意,知道甚麼是良善、完全,可蒙悅納的。」要求信徒過聖潔的生活,是引用利未記第十一章44至45節、第十九章2節、第二十章7節。

b. 第17至21節,這段提到祈禱的對象就是創造的主--上帝。這段經文是再進一步提到為甚麼要過聖潔的生活,理由是我們的生命乃是從過去敗壞中被救贖回來的,代價是以耶穌基督的生命換取的。

   再者,耶穌基督是上帝遠古以前已經擬定好的拯救計畫,並不是臨時想到才有的。第20節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思想:上帝是創造主,也同時是救贖主。且祂的救贖工作在祂的創造中就已經存在。換句話說,上帝的創造中隱含著祂的救贖恩典在裡面。

c. 第22至25節,基督徒必然有不同的生命觀,那就是有永恆的生命。因為相信有復活的緣故。

   再者,信耶穌基督的人,應該在心思意念更新之後,就像一個「重生」的人,也就是變成另一個「新人」(參考哥林多後書五:17)一樣。也因為是「新人」,因此,在同樣信仰的團契裡,大家就成為一個「新家庭」,有信仰上的「手足之情」。

   第24節是引用以賽亞書第四十章6至8節的詩歌。說明人間世上看得到的東西都將成為過去,唯有上帝的話(道)才有永恆的存在。

4. 二:1—10節,新與舊之間必然有差別;過去的和現在的應該是不同。因此,第1節開頭就強調進入新生活的第一要件,就是將過去舊而敗壞的一切行為方式去除。以「新」的方式開始,像「剛出生的嬰兒」一般。這也是耶穌基督對尼哥德慕所說的話(參考約翰福音三:3)。
a. 第1至2節,「排除」,原本的意思是指「脫去外衣」,就是把身上的髒衣服脫下來的意思。
   (1)壞事,這字含有拜偶像的意思在裡面,也包括了害人的計謀。
   (2)撒謊,意思是用狡猾、欺騙手段得到不應該得到的。
   (3)偽善,指心裡所想的和所說、所做的不一樣。意即懷著不良的動機進入教會團契的態度。
   (4)嫉妒,這是最容易分裂教會信仰、團契生活的邪惡力量。是指不喜歡上帝對別人的賜福之意。
   (5)壞話,包括在背後故意說陷害別人的話。
   (6)靈奶,指的是上帝的話語。與第一章25節相對應。能使人的生命成長茁壯的,是上帝的話,祂的話才能使人得到生命更新的力量。

b. 第4至8節,這段經文主要以詩篇第一一八篇22至23節為基礎引申而來。主要在表明耶穌基督就是有「生命」的「基礎」,建造房子在這有生命的「活石」基礎上,等於這座房子也有生命一樣,居住在裡面的人也會有生命的力量持續成長。這種有「生命」的人,就像是一位「祭司」,他所奉獻的都是最美好、上帝所喜悅的。「祭司」,主要工作是幫助人認識上帝。一個有得到信仰生命的人,就是時刻在幫助人認識上帝救恩的人。這段經文也可參考羅馬書第十二章1至2節。

c. 第6節引用以賽亞書第廿八章16節。

d. 第7節引用詩篇第一一八篇22至23節。

e. 第8節引用以賽亞書第八章14節。說明那些不信的人的結局就像這樣被路上的障礙物絆倒(相對的,就是得救)。

f.第9至10節,這裡提到從揀選→子民→憐憫,基本上這樣的觀念是整本聖經的中心信息,說明上帝的揀選,是表明祂的愛。這種愛建立在立約的基礎上,而這約的主要內容是:上帝是選民的上帝,被揀選的子民乃是祂的百姓。上帝會憐憫、疼惜祂所揀選的子民。「你是我的子民,我是你的上帝」,這句話就是約的意義。而這句話也說明了人與上帝之間有密切不可分的關係。當上帝與人的關係破壞時,就不再承認人是祂的子民(參考何西阿書一:8—二:1)。

5. 二:11—17節,有高超的社會道德、倫理生活,才能顯明信仰的力量和意義。使徒保羅也同樣認為基督徒乃是屬於「天上的公民」(參考腓立比書三:20),所寄望的生命歸宿是在天上,因此,地上的居所只不過是暫時性的,一下子就會過去。是「寄居的,是旅客」,因為永遠的家鄉是在天上。為此,在短暫的人生裡,就必須好好把握,才不會因為「末日」的來臨,失去得救的盼望。

a. 第15節可比較羅馬書第十三章1至2節,使徒保羅也提到同樣的觀念。在這裡,作者強調的是:用愛和好的行為來突顯那些違背上帝行善旨意的統治者的醜陋。

b. 第16節可比較哥林多前書第十章23至24節,使徒保羅強調「我們有自由作任何事」,但並不是每一件事都會幫助人。這裡則是強調基督徒的自由乃是用來彰顯上帝揀選的愛,而不是用來掩遮自己的錯誤行為。上帝揀選我們,為的是要我們成為祂的同工(參考哥林多前書三:9),也是福音的僕人(參考羅馬書六:22)。
c. 第17節強調「要愛信主的弟兄姊妹」,這句話一再出現。請參考第一章22節、第三章8 節、第四章8節、第五章14節。主要用意在提醒所有的基督徒,如果有同樣的信仰,卻沒有彼此相愛,就無法見證耶穌基督的教訓(參考約翰福音十三:34—35)。這一節也一口氣提起四件事:(1)要尊重人;這是對待每個人都要有平等的態度,不必因為對方是怎樣的地位、階級,就卑恭屈膝,或是怒目相待。(2)要愛主內的兄弟姊妹;使徒保羅說:「無論甚麼時候,一有機會就該為公眾做有益的事,對那些在信仰上同屬一家的人更該這樣。」(加拉太書六:10)意即對主內的兄弟姊妹應該有更多的幫助,也給予更多的愛。(3)要敬畏上帝;所謂「敬畏」,並不是害怕,而是要有嚴謹的態度,不隨便。(4)要尊敬君王;這句話回應第二章13節,是因為主的緣故,並不是屈服於權威。

6. 二:18—25節,這是一段非常值得深思的經文,作者提起耶穌基督就是因為「無罪而受難」,今天基督徒才能得到上帝特別的恩典。不過,要瞭解這段經文之前,必須先瞭解新約時代羅馬帝國統治下的奴隸制度;羅馬帝國因為國勢甚強,奴隸都是來自打仗俘虜來的人,包括了男女老幼都有。這些奴隸並非都是一些苦力者,有許多甚至是高階知識份子,他們也懷有一技之長。因此,在羅馬帝國治下的奴隸,也允許擁有自己的生活空間。他們比較差的一點是沒有明確的身份。如果以現在的語言來形容,就像是個「不合法的雇員」一樣。也可以將他們看成是早期台灣社會有錢人家裡的「長工」,或是「家僕」一樣。

a. 有關主人與僕人之間的關係,也可參考以弗所書第六章5至9節。情形都是與主人和僕人同時都信耶穌基督之後,「主僕」的關係將怎樣調適的問題。有的僕人因為藉著「同樣是信主」的理由,要求主人以「平等地位」對待他。也有的僕人會利用「同樣是信主的人」的關係,推諉該做的事或是應負的責任。但彼得前書和使徒保羅的書信都不是要改變奴隸制度,他們都明白且不反對奴隸制度的存在。

b. 第18節「嚴酷的主人」,和「良善溫和」剛好形成對比。「嚴酷」指的是主人在事情的要求上超出一定的量。

c. 第19至25節,作者要雖然是奴隸卻已經成為基督徒的人,有忍受苦難的信仰見證。這種苦難是以信仰的基礎作出發點來討論,也就是說:如果是因為信仰的緣故,被主人凌辱也要接受。例如:主人要求僕人去做違法的事,僕人若因「行善」拒絕接受而受到「不當受的苦難」,也要容忍下來。作者認為這就是耶穌基督留下來的榜樣。

d. 第23節說明不用「報復」的心,而是知道上帝才是「伸冤」的上帝(參考馬太福音五:38— 42, 羅馬書十二:19—20)。
7. 三:1—7節,這段有關夫妻的關係,也可參考以弗所書第五章22至33節、歌羅西書第三章18至19節。

a. 第1節的「感化」,也可當作「贏得」解釋。也就是擁有基督信仰而為人妻子的,要想以怎樣的方式來「贏取」丈夫跟隨自己也成為基督的信徒。因此,這裡的重點在於怎樣以基督耶穌為中心的思考模式。就像僕人也是學習耶穌基督忍受所有非理性的苦難加諸於身一樣。

b. 第2至6節強調好的妻子在於信仰的內涵,而不在於外表的美麗與否。也可將此段經文比較一下耶穌基督山上寶訓中所提到的,不用為了吃、穿、喝的事勞煩,應該追求上帝的主權來臨(參考馬太福音六:25—34)。因為真實的生命在於有上帝的愛,而不是在於虛有的外表裝飾。

c. 第7節的「性別上的軟弱」,可能是指體力上的。再者,夫妻是立約而成的,有上帝的恩典在所立的約中,因此,如果丈夫輕視妻子的生命,或是鄙視她,就很難與上帝有好的對話(祈禱)。換句話說,要與上帝有好的對話,想對上帝祈禱,先想想與妻子之間的關係。

8. 三:8—22節,第8節與第一章22節、第二章17節、第四章8節、第五章14節等都是提到有關基督徒信仰團契裡彼此之間的愛。

a. 第9節可參考羅馬書第十二章17至21節。這裡說「要以祝福回報」,「祝福」也是祈禱內容中的一種。對別人採取寬恕態度就是祝福。耶穌基督勸勉我們要為迫害我們的人禱告(參考馬太福音五:44),這種禱告就是祈求上帝讓這樣的人多一份慈悲愛人的心,這就是祝福的方式。

b. 第10至12節,是引用詩篇第卅四篇12至17節的詩歌。這詩歌強調人必須從誠實的生活開始,才能享受生命的美妙。誠實的第一步是從說話做起。任何人都可以做得到,問題在於願不願意而已。「義人」是指心中以上帝為他生命之主的人,這樣的人的祈禱會得到上帝的垂聽(參考路加福音一:6、13,約翰福音九:31)。

c. 第13至18節,也是對初代教會信徒的鼓勵,因為早期教會受到迫害,許多信徒離棄信仰。作者在這裡勉勵他們要堅忍像耶穌基督一樣,即使受到迫害也不妥協、改變心志,因為真正得救的,就是忍耐堅持到最後的人。第14節可參考馬太福音第五章10至12節。基督徒培養出來的信仰態度是:不要怕人的威脅,卻要擔心上帝的生氣。因為真正的審判者是上帝,人只能迫害肉體,卻對人的生命無能為力。

d. 第19至22節,這段經文可說是新約聖經中最棘手的一段,因為確實很難解釋。這段經文也是「使徒信經」相當重要的依據。就像「使徒信經」所說的,耶穌基督死後曾下陰間,三天後復活。在陰間中,耶穌基督也是照樣對那些在陰間的人傳福音。換句話說,即使下到了陰間,上帝還是在期盼那些靈魂能得救。這就牽扯到最後審判的觀念。在作者的時代,基督徒普遍有個觀念認為:人死後有審判,但在世界末日時,還有一次大審判。那次的大審判,即使是在墳墓中已經睡了的人也要重新再受一次的審判。而耶穌基督雖然死後下到陰間,他還是沒有忘記要拯救陰間裡所有可能救的人。基督教的福音是連在陰間的地方也不放棄(參考四:6),這樣的愛是相當偉大的。

9. 四:1—6節,這段經文很清楚地說明了一件事:基督徒的生活是有改變的,是新的開始。就像使徒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所說的「不要被這世界同化」(參考羅馬書十二:1—2)。是順服「聖靈」的意向,而不順服「本性」(參考羅馬書八:1—11)。

a. 第1節提到基督徒應該有堅定的「意志」作裝備,對付世上的各種邪惡之誘惑。使徒保羅也提到基督徒的生活應該有美好的裝備,才能應付這世界的邪惡(參考以弗所書六:10—17),他說「要倚靠主的大能力作堅強的人」(參考以弗所書六:10)。

b. 第3節可參考羅馬書第一章28至31節。對於那些故意不認識上帝的人,上帝的態度就是「任憑」他們放縱情慾的生活。但就像這裡所說的,大家都必須向上帝交帳。希伯來書的作者也說:「沒有一件事能向上帝隱瞞;一切被造的都赤裸裸地暴露在他眼前。我們都必須向他交帳。」(希伯來書四:13)

10.四:7—11節,終末的思想是早期教會的特色;在第7節就說「終局就要到了」,意即審判的時刻馬上就要來臨。

   第8至11節提到信仰團契共同生活裡應該有的態度,包括彼此相愛,也要當個盡責的管家,好好地將上帝所賜的恩典與別人分享。這樣就可以榮耀上帝。要特別注意的是:每個人的恩賜不同,但都是為了要與別人分享,而不是將這些恩賜隱藏私用,或是牟利自己享受。

11.四:12—16節,可參考馬太福音第五章11至12節,提到若是因為跟隨耶穌基督而受凌辱,就當歡喜快樂,因為這才是為了天上的福音而有的犧牲,當然會有報償。使徒保羅說他為了基督的緣故,樂意忍受一切的艱難和迫害(參考哥林多後書十二:10)。信耶穌基督,跟隨他的人會受迫害,這是耶穌基督曾經提醒過的(參考約翰福音十五:18—25)。第12節的「火」似乎在暗示著迫害的情況相當慘重。

12.四:17—19節,第17節回應第7節,「終局」連帶而來的是「審判時候到了」。先從基督徒的團契開始,將真實的基督徒從所有的信徒中分別出來,因為有許多假信徒滲入夾雜其中(參考彼得後書第二章)。基督徒應該對上帝的審判不懷恐懼,而是隨時都準備著這終末審判日子的來臨。

   第18節是引用箴言第十一章31節,說到如果作惡、拒絕認識上帝的人所受的審判將到無法忍受的程度。

13.五:1—11節,從第1至4節可看出早期教會已經有了一個「牧養」的模式,也可發現有人在「牧養」工作上並不是真心奉獻的態度,而是為了領報酬的需要。就像今天有些傳道者並不是真的有獻身的使命感,而是為了要將傳道的工作當作是謀生的職業一樣。這樣的人雖然信徒看不出來,但還是逃避不了上帝在終末的審判。

a. 第5至7節,在信仰團契裡,謙卑地彼此服事乃是最重要的信仰態度。更有意義的乃是:因為耶穌基督承擔了我們的罪,就可以放心,不必再對生命有憂慮。就像耶穌基督向跟隨他的人所說的:「來吧,所有勞苦、背負重擔的人都到我這裡來!我要使你們得安息。你們要負起我的軛,跟我學,因為我的心柔和謙卑。這樣,你們就可以得到安息。我的軛是容易負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馬太福音十一:28—30)在約翰福音第十四章27節,他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把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給你們的,跟世人所給的不同。你們心裡不要愁煩,也不要害怕。」
b. 第8至11節,在第一章13節、第四章7節,都提起「警醒」,因為時局相當不好,迫害的事件時刻發生。在舊約先知以賽亞和耶利米都曾用「獅子」來代表懲罰以色列人民的仇敵--亞述和巴比倫。但在信仰上受苦難,卻是得到榮耀的記號。而最大的榮耀就是與耶穌基督結連在一起,並與他合而為一。

14.五:12—14節,在哥林多後書第一章19節也提到「西拉」與使徒保羅同工。因此,這位西拉可能在早期的教會很活躍。在這裡有可能這封信就是託他帶去的,也有可能是他幫忙整理寫好的。
a. 巴比倫教會,可能是指羅馬教會。因為當時羅馬乃是整個歐洲與中東世界的中心。

b. 第13節的「馬可」,可能就是最早與巴拿巴和使徒保羅同行第一次旅行傳道的(參考使徒行傳十三:5)。與彼得的關係密切,才被稱之為「兒子」,這也是使徒保羅慣用的方式,他也稱提摩太是他的「真兒子」(參考提摩太前書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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