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導讀(1~14)

1. 加拉太書可說是使徒保羅所寫書信中非常重要的一本。在這本書信中,他用長達四篇的篇幅討論有關耶穌基督的救恩和摩西法律之間的差異。原因是在加拉太的教會裡,有一群猶太基督徒非常堅持外邦人基督徒必須先受割禮才可以成為信仰基督的團契一員,使徒保羅為此事,認為相當不可思議。這一群人或許與使徒行傳第十五章1節所提起的「有些人從猶大來到安提阿,開始教導信徒們說:『除非你們遵照摩西的法律接受割禮,你們不能得救。』」是同一群人也說不定。

2. 一:1—10節,第1節是使徒保羅書信中一再出現的自我介紹詞,他說自己就是「使徒」。原因是想破壞他建立起來的教會的人,總是放言說他不具有「使徒」的身份。換句話說,早期教會已經將「使徒」(意指耶穌的11門徒,以及後來補選接替猶大的馬提亞,共計12位)看成是權威、領袖人物。有他們的推薦,才算是傳講福音有「憑證」的人。但是使徒保羅則拒絕這樣以人為權威的信仰,因為信仰的中心不是在人,而在耶穌基督。他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時,就是在處理這種因為以人為權威導致的結黨分派問題。因此,在這裡,使徒保羅說他之所以成為「使徒」,「不是由於人的選召,也不是受人的委派,而是耶穌基督和那使他從死裏復活的父上帝指派的。」

   第6至10節很特別,因為使徒保羅通常寫書信,都會先稱讚一下收信、看信的人,例如羅馬書第一章6至12節、以弗所書第一章15節、腓立比書第一章4至5節、歌羅西書第一章4節等。但是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卻沒有這樣,而是很嚴厲的口吻說:「我很驚奇,你們竟然這麼輕易地離棄了藉著基督的恩典選召你們的上帝,而去隨從另一種福音!」如果這樣的事發生在今天的教會也是很嚴重的事。「隨從另一種福音」,意思就是背棄信仰之意。因此,使徒保羅簡直是用詛咒的語氣譴責傳這種福音的人,他說做這種事的人,即使是天使也不能原諒。

3. 一:11—24節,這段經文可明顯看出使徒保羅在解釋他之所以成為「使徒」的背景。他描述自己成為「使徒」的心路歷程,是從迫害基督的信徒,到自己成為基督的信徒,這當中有很大的改變。從迫害到轉變,這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對一個人的生命來說,是煎熬,並不輕鬆。但他說這樣的轉變,是出自上帝特別的恩典,是上帝親自選召,且是在他「出生以前」就已經被揀選的了。這樣的告白是有這種特殊受召經驗的人才能說得出來,例如先知以賽亞就有這樣的經驗,所以他說:「我出生以前,上主已經選召我;我未出母胎,他已指名呼喚我。」「在我出生以前,上主已經指派我作他的僕人。」(以賽亞書四十九:1b、5a)先知耶利米也有這樣的經驗,他說上帝是在賜給他生命以前,就已經選召了他,早就已經指定他「作萬國的先知」(參考耶利米書一:4)。

a. 基本上可以這樣瞭解:使徒保羅皈依耶穌基督的經歷,是以他前往大馬士革途中,遇到復活的主耶穌為基礎。所以他說,這不是來自任何人的啟示,而是來自上帝本身。

b. 第19節提起雅各,這是耶穌的兄弟,並不是使徒雅各。這一節也讓我們看到耶穌的兄弟雅各已經在耶路撒冷教會很有影響力,連使徒彼得都「怕」他(參考二:12)。

4. 二:1—10節,「有些人假裝信徒,偷偷地加入教會」,主要目的就是要提多 ──使徒保羅福音事工的忠實伙伴──接受割禮。其實,使徒保羅並不是非要拒絕割禮不可,他是反對將割禮的事與得救的恩典結合在一起看待。看,提多沒有接受割禮,但是同樣的福音事工伙伴提摩太,使徒保羅則是要他接受割禮(參考十六:1—3)這些「假裝信徒」的人,有可能就是猶太人,並非真的信耶穌基督,但是卻說自己也是耶穌基督的信徒。第5節使徒保羅說為了「保存福音的真理」,「對這班人毫不讓步」,是指在割禮的事上不妥協,因為這關係到對得救觀念的認知,如果妥協,是表示同意這些「假信徒」的論調──接受割禮才能得救──是對的。因此,使徒保羅堅持反對這種看法。

a. 第6至10節中,他提起「那些有名望的領袖」,然後在第9節特別提起雅各、彼得、約翰等。看,雅各是排名第一位,可見當時耶路撒冷教會的內部已經有了具體的組織,且有很明顯的位階差別,才會造成後來彼得看到雅各派人到安提阿去時,會改變與外邦人一起吃飯的態度(12節),很可能就是雅各的位階比彼得還要高。

b. 再者,第9節是很重要的一節經文,這裡說到後來耶路撒冷的使徒們作出一個重要的決議,是派巴拿巴和使徒保羅專責傳福音給外邦人,其他使徒則是負責傳福音給猶太人。也因為這次的分工,福音才得以在使徒保羅的努力下,真的往外邦傳達出去。

c. 第10節也是後來使徒保羅在各地傳福音時,一再努力的事工背景──紀念在耶路撒冷教會的貧窮猶太基督徒。他為這件事到處募款,鼓勵信徒捐款賙濟不餘遺力。可
見使徒保羅是個非常盡責的人。

5. 二:11—21節,如果參考使徒行傳第十五章記載有關耶路撒冷教會召開的使徒會議中,曾對外邦人加入信仰基督的團契裡應該遵守的規定是:(1)不可吃祭拜過偶像的不潔食物。(2)不可有淫亂行為。(3)不可吃勒死的牲畜和血。再加上前段(本章10節)所說的,關心猶太人中窮人的需要,這樣共四項。但是,大家心裡還是很「不舒服」,因為他們都是猶太人,要和外邦人在一起生活,特別是吃飯的事,實在是很困難的事情。難怪當雅各派人到安提阿去時,包括彼得、巴拿巴在內,都受到影響,而這一點是讓使徒保羅非常不諒解的事。

   與上帝有合宜的關係──這一點可說是整個使徒保羅的思想中心。在他的觀念中,罪,就是使人與上帝的關係破壞了。現在我們是藉著耶穌基督的緣故與上帝重新修好,不是透過摩西的法律,這一點就成為「新」與「舊」之間最大的差別。所以他說自己已經與耶穌基督緊密地結合在一起,這是生命的相結合,不能分開的。

6. 三:1—14節,這章一開始使徒保羅就斥責加拉太教會信徒的「無知」,指的就是他們竟然忘了自己得到福音乃是因為聖靈在使徒們身上作工的緣故,並非來自遵守摩西法律。因為就是摩西法律將耶穌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而聖靈感動了門徒,充滿了他們的心,大大地在門徒身上做工,且使他們有能力從說各種方言開始(參考使徒行傳二:1— 39),才有福音往外傳播的結果出來,使徒保羅和巴拿巴就是在聖靈充滿之下,才有能力將福音傳向外邦人地區。這裡使徒保羅用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作例子,說明亞伯拉罕的時代根本就沒有摩西法律,但是,他卻是上帝認定為義人的人(請參考創世記十五:6)。不但如此,上帝還允許亞伯拉罕,要賜福給他和他的後代,這並不是因為亞伯拉罕有甚麼好行為,才得到上帝的賞賜,只因他相信上帝,就是這樣簡單。這種被上帝稱為「義人」的,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並不是因為人有甚麼夠好的條件,根本談不上所謂的遵行法律行為。

7. 三:15—20節,第17節是指以色列人在埃及居住的時間(請參考出埃及記十二:40—41),一般都用整數「四百年」(請參考使徒行傳七:6)。這段經文指出,上帝賞賜給亞伯拉罕的後裔(子子孫孫),完全是來自上帝白白的「恩典」,這種「恩典」也是上帝與亞伯拉罕之間的一種特殊「約定」,但是卻不是一般人和人之間的「約」。一般人和人之間的約,是平行的、對等的。可是上帝和人之間的「約」,是上與下之間的關係。是表示上帝的賞賜,人只能承受,不可能有力量回報。

8. 三:21—29節,這段經文可看出使徒保羅最大的努力,就是要將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藩籬打破,所以他說「屬基督的」,就是「亞伯拉罕的後代,會承受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29節)。基本上,在使徒保羅的思想裡:無論是哪一種人,只要是在基督耶穌裡,就是新造的人,一切都是重新再來(參考哥林多後書五:17)。在耶穌基督裡,人不會再去強調他是屬於哪個族群後裔,或是有甚麼祖先與上帝有特殊關係,所有的關係重點都在耶穌基督,大家就是與耶穌基督結合而連結在一起的。

9. 四:1—20節,在第1至11節中,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強調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應該在信仰上有成長,就像一個人的生命在成長一樣。信仰上有成長的人,他會知道該怎樣追求拯救生命的主,而不是老在法律上的宗教禮儀打轉。使徒保羅將重點放在:遵行宗教禮儀並不會使人得救,因為救恩和這些禮儀沒有直接關係。

   在第13節使徒保羅提到他「身體有病」,但並沒有說是甚麼病。有人說是第15節所說的「眼疾」,也有人說是哥林多後書第十二章7至9節所說的「一根刺」。不過有一點是事實,那就是在加拉太教會裡,那些破壞份子故意說,使徒保羅就是因為「犯罪」,上帝使他生病了,因為古時候的人相信,人的病與犯罪有密切關係。因為這種傳言導致教會中有些信心軟弱者受到影響,甚至認為可能就是因為使徒保羅沒有要求他們接受割禮,才會受到上帝的懲罰,使他身體生病了。但使徒保羅卻說,是因為有病,才有機會向他們傳福音,這倒是一件很奇妙的恩典呢!但是,他還是為了這些人因割禮的事,離棄原有的信仰而感到難過。

   第17節可以看出那些破壞使徒保羅傳福音事工的人的心機,就是要讓使徒保羅無法繼續工作下去,要讓他孤獨一個人,沒有福音伙伴。因為連最貼心的巴拿巴也會妥協那些堅持割禮的人,就可看出整個大局勢對使徒保羅是很艱困的。

10.四:21—31節,這段經文裡,使徒保羅再次引用亞伯拉罕的例子說明在基督裡,成為一個「自由人」的真意。這種「自由」不是摩西法律傳承下來的「割禮」約束的。他將亞伯拉罕與莎拉、夏甲之間的關係,比喻成兩種「約」的關係,他將夏甲比喻成在曠野之間的約,而與莎拉之間的關係,比喻成是完全來自上帝的恩典。上帝的恩典乃是使人得自由的力量,不是使人成為被束縛者、是奴隸。他要強調一個最基本的觀念:在耶穌基督裡,我們是自由的人,生命是得到釋放的。
   第27節是引用以賽亞書第五十四章1節先知的預言,主要在說明被俘虜到巴比倫當奴隸的以色列人民,將會得救、釋放回去。當他們得到釋放時,那就像一個經過產痛的女人生產一樣,當生下孩子時,那種喜悅不是人的言語所能描述,也不是沒有經過產痛經驗的人所能明白的。他說,一個經驗過耶穌基督救恩的人的生命感覺就是如此。他的生命力是豐富的,遠遠勝過所有一切法律、習俗。

11.五:1—15節,整段經文的重點在於對割禮與得救的問題畫出一條清楚界線──割禮不割禮,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最重要的是表現出信心(第6節,可將之比較六:15)。信心,這是指倚靠耶穌基督的救恩。

a. 第1節的「軛」,這是指放置在牛頸部的枷鎖,使牛能依照主人的意思去行。人的罪,就像是一隻擺放在人生命中的「軛」一樣,使人成為罪的奴隸。

b. 守割禮,對猶太人來說確實是不能疏忽的傳統。創世記第十七章9至14節很詳細記載有關割禮的傳統,那不僅僅是身體表面的記號,更重要的是割禮也代表著他們和上帝之間立了永遠的約。因此,他們看割禮,是一個人與上帝之間有否建立關係的基礎。但是對外邦人來說,最重要的並不是接受猶太人對割禮的看法,應該將重點放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因為耶穌基督才是人生命的主。使徒保羅這樣的強調,是因為他在大馬士革經歷到復活的耶穌基督,才使他的生命有了大轉變。他雖然是個猶太人,且是法利賽派的猶太人,但是,生命並不因為割禮有所改變,真正改變人生命的,是因相信復活的耶穌基督之緣故。

c. 第12節,使徒保羅對那些一再強調守割禮非常重要的人,提出相當不客氣的譴責──乾脆就閹割算了。他說這句話有當時的背景,是因為當時的加拉太地區民間宗教信仰最大的神明是「錫伯利」(Cybele)。在「錫伯利」神廟裡的祭司都必須要閹割。因此,使徒保羅借用這個背景說那些口口聲聲在主張割禮的人,如果真的那麼重視割禮的重要,何不乾脆將之閹割掉會比較「潔淨」。可是,這句話有另一個意思,就是猶太人如果生殖器被閹割掉,就不能參加「上主的聚會」(參考申命記廿三:1)。因此,這句話也有另一面的意思,是指一再要外邦人受割禮的人,就是在導引人離棄上帝的道路。

d. 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將整個基督教信仰的中心內涵很清楚地點出來,就是愛(14節)。其實這也是耶穌基督的教訓。在路加福音第十章25至37節「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中,就已經很清楚說明整個摩西法律的中心也是在這個基礎上。人除了要愛上帝,將愛上帝的愛表現在人類社會生活層面裡,就是要「愛人如己」。耶穌基督就是上帝愛人類的終極表現,這點就是使徒保羅所要見證的。因此,實踐上帝對人生命的愛,遠超過討論有沒有行割禮更具體、實在。他勸勉加拉太教會的信徒,應該在教會團契生活中,彼此學習「互相服事」,來表現愛的真諦。第13節的「互相服事」,指的是「彼此成為對方的僕人」的意思。這就和耶穌基督在最後晚餐時,以替門徒洗腳的樣式,勸勉門徒要「彼此洗腳」(參考約翰福音十三:1—17)是同樣的。

12.五:16—26節,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再次強調「聖靈」與「人的本性」之間的差別。可將此段經文比較他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第八章1至17節,就會明白使徒保羅所說的「聖靈」與「人的本性」之間的差異。在這裡,使徒保羅更具體地指出人的「本性」方面,表現出來的是:淫亂、穢行、邪蕩、偶像崇拜、巫術、仇恨、爭鬥、忌恨、惱怒、好爭、分派、結黨、嫉妒、酗酒、狂歡宴樂,以及其他類似的事(19至21節)。而在「聖靈」引導下,人才能結出這樣的生命果實:博愛、喜樂、和平、忍耐、仁慈、良善、忠實、溫柔、節制(22至23節)。

a. 在「本性」的前三項,也就是淫亂、穢行、邪蕩等,指的都是倫理道德的生活層面。而拜偶像、巫術等兩項,指的是不正確的信仰行為。這點在哥林多教會最為嚴重。

b. 仇恨、爭鬥、忌恨、惱怒、好爭、分派、結黨、嫉妒等八項,是指一個人的社會生活行為,這些都與愛心的表現背道而馳。這裡的「仇恨」,是複數名詞,意思是不僅對個人有仇恨,也是指團體性的仇恨,比如種族之間的對立。這對當時的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隔閡有特別的明顯啟示作用,因為猶太人對他族人懷有藐視、敵視的態度。

c. 酗酒、狂歡宴樂,這兩項都與飲食行為有關,和聖靈所結的果子──節制──相違背。知道節制,需要信仰的力量來支撐,因為人本性上的軟弱時常會使人陷入「貪婪」的意念裡,而飲食、酗酒只是「貪」的具體表現,其它包括了意念上的,特別是在酗酒、狂歡宴樂,都需要大筆的金錢,人往往在貪取更多錢財之後,就在飲食上具體地表現出浪費的行徑。

d. 相對於聖靈結出來的果實,使徒保羅提出了博愛等共九項。這九項都是平常會聽到的。要特別注意的是這裡所指的「博愛」,是用「agape」,意思是「永不改變的愛」,或是說「無法比較的愛」,也是指「無私的愛」,是只有付出,而沒有回報的愛。明明知道會有生命的危險,還是勇往直前。像耶穌基督走向耶路撒冷一樣,他明知這是邁向十字架的道路,還是不退縮,甚至在門徒彼得阻擋下,除斥責彼得是替撒但講話之外(馬可福音八:32—33),他帶頭走向十字架之路(馬可福音十:32)。

 e.第24至25節是此段經文的中心,使徒保羅勸勉加拉太教會的信徒,要把那會導致人死亡的「本性」與耶穌基督一起釘在十字架上,使之死亡。這樣才能使人在聖靈的帶領下,過新的屬靈生活。

13.六:1—10節,這本加拉太書信有一個重要的信息,就是勸勉大家在共同信仰的團契裡,就是要成為「彼此」的共同體。當有一個人犯錯,就要看成是「彼此」都有責任。以現代的社會語言來說,就是所謂的「共犯結構」之意。因此,當有人犯錯的時候,不是要抱持「幸災樂禍」的態度,而是先省察自己是否也犯同樣的錯誤。

a. 所謂「偶然犯了過錯」,指的是「不是故意」,是在沒有注意之下。「糾正」,是指「補網」、「接骨」的意思。就好像一個人在沒有注意的情況下,摔斷了「骨頭」,要幫助這個人,將摔斷的骨頭接合起來。因此,這裡的「糾正」,也有彌補、癒合的意思。也如同一個漁夫在補修已經破損的漁網一般。不是棄之不要,而是修補,是細心、愛心的修補。所以使徒保羅說要用「溫和的方法」糾正。

b. 第6節是非常重要的信仰觀念經文;這一節說到「分享」,基督教信仰最中心的信息就是在此。上帝將祂最美好的禮物──獨生子耶穌基督──與有罪的人類分享。我們也應該要學習將最好的禮物帶來與每個人分享。有能力與否,上帝非常清楚,不用找理由來搪塞自己所擁有的各項才能,因為「欺騙上帝」(7 節)等於是在告訴大家──自己不相信上帝是一樣的。而分享的基礎在於心甘情願(8節),不是出自勉強,以喜悅的心來分享,等於是在播種喜悅的果實一樣,所收成的也是喜悅,是生命的喜悅。

14.六:11—18節,由於當時信耶穌基督的人,被羅馬政府看成是一種新的宗教,會遭遇到刑罰。在羅馬帝國統治下,只有猶太教是被允許的合法宗教信仰。因此,當一個人說自己接受割禮,其實也是在表示他屬於猶太教,因為只有猶太教才會將割禮與信仰結合在一起。所以使徒保羅說,這樣的人是因為怕信耶穌基督沒有受割禮,而遭遇到羅馬政府的取締受罰,這是因為怕苦難,不值得學習。可是鼓吹割禮的人卻往往以自己受割禮來炫耀,曲解了信耶穌基督的意義。一個真正的耶穌基督信徒,不會誇耀別的,例如「我信耶穌基督後,凡事都很順利」等類似這種「事事順通」的事,而是會明白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但請注意,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所代表的乃是「苦難和救贖」。雖然因為堅持信靠耶穌基督而有苦難,但卻對生命的得救深存盼望。這也是使徒保羅說自己是身上「帶著耶穌的傷痕」的原因,是指為了耶穌基督的緣故,他寧願接受迫害,卻不妥協,因為他對得救懷有不變的盼望。

   第15節:「受割禮或是不受割禮都算不了甚麼;重要的是我們要成為新造的人。」這句話可以說是此書信的中心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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