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 羅馬書

福音書中的福音書

  羅馬書可以說是使徒保羅所寫書信中最為特別的一本,有人稱之為「福音書中的福音書」。這本書信之所以「最為特別」的原因,是使徒保羅所寫的書信大都是在處理教會所發生的事情,但羅馬書卻不是這樣。我們知道使徒保羅四處去傳福音、開拓教會,他很少停留在一個地區很長的時間,最長也不過是在以弗所,長達三年的時間(參考使徒行傳二十:31)。然後,他將所開拓起來的教會交代別人繼續宣揚福音,他跟幾位隨從者又到另一個地方去開拓新的據點傳揚福音。可是每當他離開後,隨著就會有一群人「偽裝作基督的使徒」(參考哥林多後書十一:13)滲透到教會裡面,去傳「另一種福音」(參考哥林多後書十一:4,加拉太書一:6—7),導致教會內部時常為了這種不同的信仰認知而爭得不愉快,甚至幾乎分裂。我們看他所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裡這樣說:

  「我很驚奇,你們竟然這麼輕易地離棄了藉基督的恩典選召你們的上帝,而去隨從另一種福音!其實,並沒有另一種福音。我這樣說,因為有人前來騷擾你們,想要改變基督的福音。其實,任何一個人,即使是我們,或是天上來的天使,要是向你們宣傳另一種福音,跟我們以前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應受詛咒!我們已經說過了,現在我再說:無論誰,要是向你們宣傳另一種福音,跟你們從前所領受的不同,他應該受詛咒!」(加拉太書一:6—9)

  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是這樣說:

  「我只怕你們的心被腐化,放棄了對基督純潔專一的愛,像夏娃被蛇的詭詐所誘惑一樣。因為隨便甚麼人來傳另一個耶穌,不是我們所傳的那一位,你們竟然都容忍;有另外的靈和另一種福音,跟我們所傳授給你們的不同,你們也樂意接受!」(哥林多後書十一:3—4)

  從上述的經文可以看出使徒保羅心中有多麼地苦悶,和難過,甚至可以瞭解他心中確實是很生氣。因為他那樣用心地在見證福音,背後卻總是有人喜歡將他所傳揚的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給破壞。在他的看法裡,一個人之所以會得救,是因為信耶穌為救主的緣故。但那群「假使徒」卻把「割禮」看成比信耶穌為救主還重要,甚至連使徒彼得、巴拿巴也因為「割禮」的緣故,不敢公然和外邦人一起用餐,這件事讓使徒保羅非常失望,在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中公開譴責他們(參考加拉太書二:11—14)。他一再地告訴各地教會的信徒們,一定要明白得救不是靠人的行為,而是來自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白白的恩典。而這恩典是上帝用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的生命換來的。

這本書信的中心思想

  從羅馬書我們可以清楚了解使徒保羅的中心思想:人是因為信耶穌基督才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而不是因為是猶太人,守了摩西法律的規定,或是遵守割禮才使人成為得救的記號。要注意的一點,就是使徒保羅在強調「因信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關係」的時候,是說人從心裡的確實深信,是使人的生命徹底改變。而不是僅止於口頭說說而已。

  猶太人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把摩西法律中所規定的「割禮」看成是得救的基本記號,以為沒有受「割禮」的人,就不會得到上帝憐憫似的。可是我們從舊約聖經中會發現,早在雅各的兒子中,就有人把「割禮」當成是欺騙、屠殺他人的一種「工具」(創世記第卅四章)。這顯示出來的意義很明顯:「割禮」已經不再是與上帝有生命的契約關係了,否則他們不會有這樣的欺騙態度。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民過約旦河後,曾從上帝那兒得到命令,替所有以色列人民行「割禮」,作為除掉他們「在埃及作奴隸的恥辱」(約書亞記五:2—9)。但是,我們知道這些都是在表面上的記號,並不一定可以顯明一個人內心的真實信仰。先知耶利米就曾這樣指責過以色列人民說:
  「有一天,我要懲罰埃及人、猶太人、以東人、亞捫人、摩押人,和住在曠野那剪短了頭髮的民族。他們在肉體上都受過割禮,但他們和以色列人在心靈上都沒有受割禮,不遵守割禮所象徵的約。」(耶利米書九:26)

  從先知耶利米傳達出來的上帝信息中,我們可以了解,「割禮」所代表的是「約」,是與上帝之間的生命之約。因此,重要的不是在這樣的記號,而是如何把這樣的記號實踐在生活中表明出來,這樣才重要。不錯,「割禮」可以證明他們就是亞伯拉罕的後代子孫,但並不表示他們有悔改。而整本聖經所傳達給我們的信息,乃是悔改來歸向上帝。這一點就是耶穌基督告訴那些法利賽人和屬於他們一派的經學教師說的:「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的目的不是要召好人,而是要召壞人悔改。」(路加福音五:31—32)這裡所說的悔改,跟使徒保羅所說的「成為新造的人」是一樣的。在他的書信中,我們可以看到他一再重複這樣的理念(哥林多後書四:16、五:17,加拉太書六:15,以弗所書二:15、四:20—24,歌羅西書三:10)。

拯救乃是上帝絕對的恩典

  羅馬書非常重要的信息就是──拯救乃是上帝絕對的恩典。

  長久以來,猶太人犯了一個非常嚴重的毛病,以為人只要完成摩西的法律規定,就可享有上帝拯救的恩典。但是使徒保羅卻對這樣的信仰觀念提出指正;他認為如果把上帝的救贖恩典看成是可用行為來達成的,這樣的上帝的救贖恩典就是廉價的,不能算是恩典,因為恩典指的意思是:原本沒有資格得到,卻因為特殊的因素得到了。如果是以人遵行摩西法律的規定就可以得救,那耶穌基督的死所表明的救贖「恩典」就不會有甚麼意義了。在他的看法裡,人是非常軟弱的,心裡想的,跟實際做出來的,往往是相違背。他自己就這樣描述內心的鬥爭說:

  「我所願意的善,我偏不去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如果我做了我不願意做的,就表示這不是我做的,而是那在我裡面的罪做的。因此,我發覺有一個法則在作祟:當我願意行善的時候,邪惡老是糾纏著我。我的內心原喜愛上帝的法則,我的身體卻受另一個法則的驅使──這法則跟我內心所喜愛的法則交戰,使我不能脫離那束縛我的罪的法則;這法則在我身體裡作祟。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使我死亡的身體呢?感謝上帝,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能夠救我。我的情況就是這樣:我自己只能在心靈上順服上帝的法則,而我的肉體卻服從罪的法則。」(羅馬書七:19—25)

  這段話讓我們清楚知道使徒保羅內心的掙扎、痛苦。也顯明出一個人生命中最大的苦悶,就是人不能靠著自己脫離罪的糾纏。這也是為甚麼福音書中那位教法律的人來詢問耶穌基督有關得到永恆生命的途徑,雖然他是在教導人怎樣成全摩西法律,以達到「得救」的目的,但是,實際上他也發現或經驗到人在能力上的困難,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我所願意的,我偏不去做;我所恨的,我反而去做。」(羅馬書七:15b)

  使徒保羅發現上帝拯救的恩典就是在耶穌基督的身上,除了耶穌基督,人找不到可以使人得救的途徑。他甚至進一步強調,拯救是出自上帝特有的恩典,這恩典就是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只要上帝決定了祂拯救的計畫,誰也無法改變這樣的恩典。因此,他說:

  「既然這樣,誰能夠使我們跟基督的愛隔絕呢?是患難嗎?困苦嗎?迫害嗎?飢餓嗎?貧窮嗎?危險嗎?刀劍嗎?像聖經所說:為了你的緣故,我們整天被置於死地;人把我們當作待宰的羊。都不是。在這一切事情上面,我們靠著愛我們的主已經獲得完全的勝利。因為我確信,甚麼都不能夠使我們跟上帝的愛隔絕,不管是死,是活;是天使,是靈界的掌權者;是現在,是將來;是高天,是深淵;在整個被造的宇宙中,沒有任何事物能夠把我們跟上帝藉著我們的主基督耶穌所給我們的愛隔絕起來。」(羅馬書八:35—39)

  這也是使徒保羅給我們最大的信仰鼓勵,因為上帝決定在耶穌基督身上使我們成為祂拯救的對象。這種恩典是遠遠超出種族的、文化的、地理的、歷史的。換句話說,沒有任何人為的因素可以阻擋上帝拯救的計畫。而這拯救的中心焦點就是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因此,使徒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就這樣描述說他的宣教使命:

  「因為我拿定了主意,當我跟你們在一起的時候,除了耶穌基督和他死在十字架上的事以外甚麼都不提。」(哥林多前書二:2)

  看,傳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基督,是使徒保羅在宣教工作的中心主題。這也是羅馬書的一個主題中心──在耶穌基督裡,人才能體會出上帝拯救的恩典。

寫此書信的目的

  使徒保羅認為去羅馬傳福音是復活的主給他的使命。路加這位作者曾記載主耶穌給使徒保羅這樣的命令:「你要有勇氣!你已經在耶路撒冷為我作了見證,你同樣必須在羅馬作見證。」(使徒行傳廿三:11)可是羅馬已經有教會了,並且也傳出一些有關教會內部的問題,例如:到底是守「安息日」,或是守「主日」的問題(羅馬書十四:5—6a);也有飲食上的問題引起爭執(羅馬書十四:19—23)。因此,有人認為他去羅馬的目的並非是在羅馬建立新的教會,而是為了要用羅馬作為一個轉介(或是支撐點),到西班牙去傳福音,使羅馬成為到西班牙去宣教的中繼站,且是支持開拓西班牙宣教事工的伙伴。因為使徒保羅以往的宣教策略是以一個地區支持另一個新的宣教地區。若此,他要到羅馬去,應該不是為了開拓教會而去,而是為了要去西班牙,順道去訪問羅馬教會的。他這樣說:

  「我希望現在就去,在我往西班牙去的途中,順便去看你們,在你們那裡歡聚一些時候,然後讓你們幫我成行。可是,為了接濟信徒的事,我現在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的教會樂意捐出一筆錢,來幫助耶路撒冷信徒中窮苦的人。這固然是他們樂意做的,事實上也是他們的義務。既然猶太的基督徒讓外邦人分享屬靈的恩賜,外邦人也應該在物質上幫助他們。等我辦完了這件事,把他們所募捐的錢都交付清楚以後,我就要取道你們那裡,到西班牙去。我知道我去探望你們的時候也要把基督豐富的恩典帶給你們。」(羅馬書十五:24—28)。

  上述這段話讓我們清楚知道他之所以要去羅馬,並非要在羅馬開拓教會,乃是要訪問他們,真正的目的地應該是要去西班牙。為了要排除有人對他去羅馬傳福音的疑慮,他曾公開宣稱:「我一向的抱負是在還沒有聽見基督的地方傳福音,免得我的工作建立在別人的基礎上。」(羅馬書十五:20)這樣,他寫這封給羅馬教會的書信,應該說主要的目的是除了分享他的信仰經驗與認知外,更重要的是透過這封書信,他在作自我介紹,讓羅馬教會的兄姊們認識他。

寫本書的日期和地點

  大致上說來,一般聖經學家都同意羅馬書是寫於主後五十七年至六十年之間。如果是這樣,則羅馬教會應該成立得更早。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記載的「耶路撒冷會議」是在主後四十九年召開的,那次會議討論到有關使徒保羅和巴拿巴兩個人在外邦人地區宣教所引發的「割禮」問題。而從羅馬書第九至十一章看來,是在討論有關猶太人拒絕接納耶穌為他們所期盼已久的基督。這樣看來,耶路撒冷會議在探討割禮的問題,寫羅馬書的時代已經不是問題了,否則使徒保羅應該會提到才對。

  再者,使徒保羅在第三次旅行傳道快結束要回耶路撒冷,也準備要將他從馬其頓和亞該亞省的教會募捐得到的救濟款項帶回給「耶路撒冷信徒中窮苦的人」(羅馬書十五:26)。由於他在第三次旅行傳道中寫成哥林多書信時,人還未到達哥林多(哥林多前書十六:1—4),且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還討論著有關該項募款救濟的事宜(哥林多後書第八至九章),因此,我們可以推論出使徒保羅寫羅馬書必定是在寫哥林多前後書之後寫的。而哥林多前後書是寫於主後五十五年,因此,羅馬書應該是在這年代之後才完成。寫完這封信時,他託堅革哩教會的菲比執事帶去給羅馬教會(羅馬書十六:1)。

分成下列幾個段落

1. 第一章1至17節:序言──福音就是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拯救的大能。
2. 第一章18至三章20節:人類的罪過和上帝的拯救。
3. 第三章21節至四章25節:上帝奇妙的救恩。
4. 第五章1節至八章39節:人的軟弱因耶穌基督而得到上帝恩寵。
5. 第九章1節至十一章36節:以色列民族和上帝的救恩關係。
6. 第十二章1節至十五章13節:耶穌基督的信徒應有的生活態度。
7. 第十五章14至33節:結語。
8. 第十六章1至27節:請安問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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