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書導讀(1~30)

1. 一:1—4節,四本福音書中,只有路加福音的作者很清楚地在這段開場白中就告訴讀者,他寫這本福音書的方式──「從頭仔細考察過」,並且想「按照次序」,以及寫這本福音書的主要目的──是要讓讀者「知道所學的道是正確的」。

   第1節也讓我們知道,早期教會中已經有很多人用文字記下有關耶穌的事蹟,很可惜這些資料沒有存留下來,否則對我們認識耶穌的所言、所行一定更有幫助。

2. 一:5—25節,就如同我在介紹路加這位作者寫作上的特色時所說的,作者喜歡使用「天使」和「聖靈」這兩樣的資料。天使,是上帝的使者,被上帝差遣來告訴人,上帝要成就的事。另一方面,作者也喜歡作歷史上的考證,因此,一開始就告訴我們發生的時代背景,他提到「希律王統治猶大的時候」,簡單的一句話,卻說明了時間是在主前卅七年至主後四年。請注意,這位希律王,一般都稱之為「大希律」,對猶太人來說,他最大的貢獻恐怕就是替猶太人修建耶路撒冷聖殿,以及各種公共設施,並且對救濟貧困的猶太人很用心。他的家族後來也被部份猶太人擁護,例如希律黨派的人,就是以擁護希律家族繼續統治猶太人地區而得名。

a. 第13節,「約翰」這是希伯來名字,意思是「上帝是仁慈的」。(往後導讀部份都將稱之為「施洗約翰」,以區隔耶穌的門徒約翰。)

b. 第15節提到約翰出生後就馬上要被歸類為「離俗人」(和合本用「拿細耳人」,請參考舊約聖經民數記六:1—21)。類似沒有兒子,後來在祈禱中祈求上帝賜給兒子,並得到應許的,父母常將之奉獻成為「離俗人」,聖經中有不少這樣的例子,如先知撒母耳(撒母耳記上一:20—22)、參孫(士師記十三:2—7)。

c. 這一節也提到約翰一出生將被「聖靈充滿」,作者用這句話在表示,約翰往後的工作都是聖靈在主導,和耶穌從約旦河受洗後情形一樣(參考路加福音三:22)。這說明一件很重要的認識:為福音所做的事工,都是聖靈的事工,不是人的能力成就上帝的事,是聖靈藉著人彰顯上帝的能力。

d. 第19節特別提起這位天使名叫「加百列」,這名字也出現在但以理書第八章16節。聖經只有兩個地方提起天使的名字,其一在此,另一處在舊約但以理書第十章13節「天使長米迦勒」。

3. 一:26—38節,同樣是天使加百列,他奉差遣去向撒加利亞傳遞上帝的信息,半年後也去向馬利亞宣佈上帝的旨意。二者之間最大的差別是,撒迦利亞和他的妻子伊利莎白兩人「都已經老了」(一:7),而馬利亞卻是尚未結婚的女子。

a. 第35節作者再次提起「聖靈」將降臨在馬利亞身上,這表示馬利亞身上所成就的事,不是她自己的能力,而是來自上帝親自的作為。

b. 第37節是整本聖經要告訴我們的信息之一 ──在上帝沒有一件事是做不到的。因為上帝是創造的上帝,宇宙萬物的生命都來自上帝的創造,上帝可以從「無」到創造「有」,也可以使「有」成為「無」。換句話說,沒有上帝,所有的一切都將歸於「無」。

c. 一般人最為困擾的問題是:處女怎麼能夠懷孕生子?有的人甚至說,如果這件事不能給予理性的答案,他就無法接受基督教的信仰。這樣的想法並不是「對」或「不對」的問題,問題的癥結是:怎樣了解宗教信仰的問題。信仰的事,並不全然可以用理性明白的,就像「愛」也是如此。上帝如果可以從沒有的當中創造「有」,那要從一個處女的身上降下聖靈懷孕,又有甚麼不能的事呢?

d. 基督教的信仰基礎在耶穌復活,不是在他的降生。就如同使徒保羅所說的:「如果基督沒有從死裡復活,我們就沒有甚麼好傳的,你們也沒有甚麼好信的。」(哥林多前書十五:14)因此,早期的基督徒沒有人會想談到耶穌降生的事,也沒有人會注意到耶穌降生的由來,最早寫成的馬可福音書就沒有記載關於耶穌降生的事蹟。

4. 一:39—56節,第41節再次看到作者用「聖靈充滿」,表明上帝奇妙的作為發生在這兩位被天使預知即將生下嬰兒的婦女身上。聖靈所代表的是:上帝親自在作工,不是人的能力,是上帝的。

   第46至56節這篇「馬利亞尊主頌」一直是基督教會長久以來最喜歡頌讚的詩歌。也是路加福音前面兩章中,四首詩歌中的一首(另三首是:一:68— 79,二:14,二:29—32)。這首詩歌充分說明耶穌將來傳道工作中所要扮演的角色。

5. 一:57—80節,施洗約翰的出生,才解除撒迦利亞因為心中懷疑所帶來的「懲罰──啞巴」,他一開口就是頌讚上帝的恩典。

a. 第68至79節,就是撒迦利亞頌讚的詩歌。由於先前有天使的預言告知,所以撒迦利亞知道他的孩子約翰將來所要扮演的角色,以及工作,因此,這首詩歌也是在表明他對自己的孩子約翰的認知,例如第76節形容約翰是「至高上帝的先知」,而在第32節天使告訴馬利亞的話中,形容耶穌將「被稱為至高上帝的兒子」,這明顯的說出他們兩人之間的位階不同。和後來施洗約翰對詢問他身分的人,他都很清楚說出自己是替這位「至高上帝的兒子」脫鞋子也不配(路加福音三:16)。

b. 傳福音工作的人,就是必須先清楚自己的角色,知道自己的使命。絕對不能使自己「成為」上帝,這是非常重要的認識。

c. 看,施洗約翰是住在「曠野」,且在「曠野」直到他出來傳福音。曠野,這是訓練一個人順服於上帝的旨意最好的場所。就像摩西被上帝呼召要去埃及帶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時,上帝將他帶到「曠野」,用長達四十年的時間訓練他使他完成被賦予的任務。

6. 二:1—7節,我們再次看到作者路加很清楚地交代耶穌出生時代背景──羅馬皇帝奧古斯都,以及敘利亞總督居里扭。

a. 羅馬帝國之所以命令所有被統治區的人民要辦理戶口登記,主要的目的有二:其一是為了要徵稅,這是凡年滿十四歲的人都得納人頭稅,直到年滿六十五歲。另一是徵兵,但是猶太人不用服兵役,因為他們的叛亂事件太多,徵猶太人去服兵役,等於提供他們武器一樣的危險。但是猶太人曾為了要抗拒這樣的「人頭稅」,有過「叛亂」,結果還是被鎮壓了下來。

b. 由於居里扭是在主前六年至四年,和主後六年至九年擔任敘利亞的總督,因此,如果這是第一次進行戶口普查,那麼耶穌應該是在主前六年至四年之間降生才對。c. 作者路加特別提起耶穌降生的地方是在馬槽,原因是客棧已經客滿。原來返鄉去登報戶口的人滿多的。馬槽,可想而知這是馬兒在休息的地方,也是馬夫過夜之處,耶穌就在這樣卑賤的地方降生人間。

7. 二:8—21節,與馬太福音所記述的剛好相反之處,是馬太福音說幾位東方星象家因為注意觀察,發現到耶穌降生的星星出現,因此開始尋找而來到耶路撒冷。路加福音則說上帝差遣天使去告訴那些夜間露宿在曠野的牧羊人,讓他們知道耶穌已經降生在伯利恆。這提供很好的思考空間,即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必須自己去尋找,但是卑微的人,上帝自會設法讓他們知道怎樣認識救主。

a. 天使在這段經文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不僅是通知牧羊人耶穌降生的好消息,也是讚美上帝拯救恩典降臨的歌手。

b. 第17節讓我們看到牧羊人看見耶穌後,就把天使告訴他們的事「告訴大家」。看,作者路加筆下最卑微的牧羊人,也知道要將他們得到的信息傳給別人,並且歌頌讚美上帝。

c. 第21節說八天後,耶穌接受割禮,這是猶太人的傳統(創世記十七:11—12),表明他們和上帝之間有立約的關係。

8. 二:22—38節,第22節說「按照摩西法律的規定,潔淨的日期滿了」,這是根據利未記第十二章1至4節的規定,馬利亞前後總共有四十天的時間,是在「不潔淨」的時期內,這段期間內,不得進入聖殿,也不得觸摸任何聖物。再者,根據摩西法律的規定,長子必須獻給上帝(出埃及記十三:12—13),因此,象徵的方式是帶著孩子到聖殿去,用「五塊銀子」贖回來(請看民數記十八: 15—16)。

a. 這段經文讓我們看到聖靈作工在西面的身上,使他可以一看見耶穌就知道上帝的拯救已經來臨。這也在說明一件信仰上很重要的認識:人之所以能夠明白上帝的救恩,不是人的能力,而是聖靈的感動得到的。

b. 第36節的女先知安娜,她名字的意思是「恩慈」。她可能在約瑟和馬利亞帶耶穌到聖殿去完成必須的手續時,見到耶穌,而看出耶穌就是上帝所差遣到世上來的救主。因此,她就極力地宣講有關耶穌的事。可惜後來福音書都沒有再次提起關於她和西面的事。

9. 二:39—52節,有關耶穌童年的記事,路加福音算是在福音書中記載最多且詳細的,但也只是到這章就結束了。從十二歲往後,一直到第三章23節說「耶穌開始傳道的時候,年紀約三十歲」止,這段青少年時代的記事四本福音書都欠缺。

a. 依照猶太人的規定,兒童的教育是從家庭開始,而負責這項教育工作的是母親。她必須教導孩子認識摩西法律,也講解以色列民族的歷史。

b. 第41節說「耶穌的父母每年都上耶路撒冷去守逾越節」,這幾乎就是猶太人的習慣,也是他們最大的心願。

c. 十二歲,在猶太人是結束兒童時期,從十三歲開始就要盡猶太人的責任,加入猶太教的組織,以及負擔聖殿稅。因此,十二歲可以說是非常重要的一年,因為這一年父母帶孩子到聖殿去的時候,猶太人的經學教師都會測試這些孩子對摩西法律的認識多少?對自己民族的歷史了解夠不夠?他們從這裡可以分辨出孩子的父母是否盡了責任教導孩子。

d. 第49節可以看出耶穌在小小年紀就已經知道他和上帝之間的特殊關係。但是他沒有因此就很隨便自己在世上的生活,相反的,是「事事都順從」約瑟和馬利亞的教導。

10.三:1—20節,我們再次看到作者路加提供詳細的史料,跟他在本書開始所說的「仔細查考過」的態度有關。

a. 第2節說施洗約翰在曠野受到上帝的呼召出來傳福音。這一節回應第一章80 節說的:「他住在曠野,直到他在以色列人中公開活動的時候。」

b. 將第3節施洗約翰所傳揚的「要悔改,接受洗禮,上帝就赦免你們的罪」這句話,比較第8節「要用行為證明你們已經悔改」,可以看出悔改不是思想的模式,也不是靜態的,而是有具體的行動表現在生活、工作中。

c. 作者路加提供最特別的資料是,來接受洗禮的人包括一般民眾,還有稅棍、兵丁。這和馬太福音說來接受洗禮的人是「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馬太福音三:7)很不一樣。作者路加所關心的是當時社會最瞧不起的對象,這些人卻都知道要悔改,並且表明願意用行為來證明他們真心悔改,因此,他們都異口同聲在問施洗約翰:「我們該做甚麼?」真心悔改的人才會問這個問題。

11.三:21—38節,前三本福音書都以施洗約翰為耶穌施洗做為他工作的結束。路加福音很清楚地說耶穌出來傳福音的時候,年紀約三十歲。

a. 第21節說耶穌在「祈禱」的時候,「天開了」,這是象徵性的說法,在表示上帝與耶穌之間親密的關係。作者也常常描述耶穌是以「祈禱」作為他工作中的主要力量(請參考五:16、六:12、九:18、28、29、十一:1、廿二:32、41、廿三:34、
46)。
b. 路加福音書所寫耶穌的族譜和馬太福音書所記載的不同;路加福音是寫到亞當──人類的始祖。作者有意用這種方式表明:所有的人都是來自同一家族,沒有猶太人和外邦人之分。而耶穌降生就是為了所有的人(二:10)。再者,作者路加也比較重視「確實性」,他是依據自然法則編寫族譜,也就是誰跟誰生的孩子,就寫那個人的傳承,不一定要如馬太福音因為是為猶太人寫的,所以也重視「兄終弟及」的關係。第三點:路加要強調的是:耶穌就和我們一般人一樣,他就和我們生活在一起,因此,他說這份族譜是「在人的眼中」來看,就是一般人的看法。

12.四:1—13節,我們有看到聖靈在作工。「四十」,這是個表示「完整」的數目,例如:摩西在曠野生活了四十年後,接受呼召去帶領以色列民族出埃及;又以色列民族在曠野漂流了四十年後,才得以進入迦南。可以將「四十」當作真正的數目,也可以將之當作一個人可以容忍飢餓的最高層次。路加將一個人最高的境界就是宗教心靈,因此,他將魔鬼帶耶穌到「聖殿的最高處」排在第三次的誘惑,在這階段是要對上帝挑戰,讓人覺得自己「會像上帝」(參考創世記三:5)一樣的偉大。

   第13節說魔鬼是「暫時」離開耶穌。也就是說,魔鬼並沒有離開,它還在找機會,隨時會對耶穌下手誘惑。

13.四:14—30節,耶穌從出生到工作,聖靈都在他身上與他一起同工,這是路加寫此福音書最大的特色之一。

a. 路加福音在編寫上就很不一樣,他將耶穌開始工作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到自己的故鄉拿撒勒,這很清楚地在說明:是因為猶太人拒絕耶穌,如同耶穌的鄉親拒絕耶穌一樣,因此福音才會往外邦人中傳開來。馬太福音則是以耶穌醫治好一位患痲瘋病患作為開始傳福音工作的第一件事,有意用這種方式表明:耶穌來到世上,就是要調和人和人之間的距離,進而使人與上帝的距離能夠修好。馬可福音則是以耶穌在會堂醫治好一位被污靈附身的人開始他傳福音的工作(一:21—28),這在表示的是,耶穌來到世上,就是要清除人心中的污穢,使人能夠以潔淨的心,回到上帝的面前。

b. 路加福音也是記載耶穌被鄉親拿撒勒人拒絕的經過最詳細。由於耶穌所讀的經文是以賽亞書第六十一章1至2節,他並且在讀完後作個結論說,先知的預言已經應驗了(21節)。換句話說,耶穌是告訴拿撒勒人,舊約先知所預言的,已經在他的身上應驗了,他就是他們所期盼已久的彌賽亞。也因此,使拿撒勒人無法接受,尤其是當耶穌在第26至27節所引用的比喻中,都是在稱讚外邦人的信心時,他們甚為生氣,想要將耶穌活活地處死,但是耶穌行個「神蹟」,「從容地從人群中走出去。」

14.四:31—44節,由於自己的鄉親拿撒勒人拒絕他,因此,耶穌才轉往迦百農城去。往後耶穌就是以此城作為他傳福音的中心地區。

a. 作者路加將趕出污鬼神蹟的重點放在第35節「污鬼在大家面前把那人摔倒……一點兒也沒有傷害他」,這節經文在表明:耶穌的醫治能力,遠超乎人所能理解和想像之外。也因為他有這樣特殊的醫治能力,因此,在安息日的時間一過(太陽下山的時候,表示已經是過了安息日的時間,猶太人算時間是從下午六點太陽下山時開始算起),大家就把許多病患帶來找耶穌,希望他能醫治他們。耶穌沒有拒絕,他是一一治好他們的病。

b. 第43節說明耶穌到世上來,並不是為了要行神蹟、醫病,而是為了要「傳揚有關上帝主權(上帝國之意)的福音」,這樣的認識是很重要的。因此,明白上帝國的信息,比身體的疾病得到醫治更重要。

15.五:1—11節,路加福音是描寫彼得兄弟和約翰兄弟兩對兄弟跟隨耶穌的經過最詳細的。作者以非常特殊的筆法,將彼得之所以決定「撇下所有的,跟從了耶穌」,是因為他親身經驗到耶穌在他身上的奇妙作為。請注意這段捕魚的經驗,也是後來約翰福音的作者在描寫復活後的耶穌,顯現在門徒面前時,彼得的反應和這次捕魚的經驗相當接近(請參考約翰福音廿一:3—7)。

   這段捕魚的故事,也告訴我們:一個人要跟隨耶穌,不是要帶自己的經驗、才能,而是要認清耶穌到底是誰,這一點才重要。彼得兄弟和約翰兄弟都是捕魚的專家,但是,在耶穌面前這些才幹、專長,並不一定是有用,除非有順服的心,願意聽主耶穌的指示「撒網」。福音的事工不是靠我們人自己的經驗、才幹,是因為謙卑的心,以主耶穌的話為主,這才重要。

16.五:12—16節,路加是一位醫生,他描寫這位痲瘋病患者的病況是「全身長了痲瘋」,這表示他的痲瘋病況嚴重。依規定,他是不能住在城裡的(利未記十三:46),而現在他卻出現在城裡,有可能是因為得知耶穌的能力可以幫助他得醫治,因為耶穌的名聲早已經遠播(四:37)。透過醫治這位病況嚴重的痲瘋病患,耶穌的名聲更加響亮,因為這種病在當時是人見人怕的如同今天的「愛滋病」一樣。

   當人群都想要從他得到醫治時,或是當人群都聚集來找他時,我們看到耶穌「退卻到偏僻的地方去禱告」了。這是非常重要的信仰功課,因為祈禱乃是力量的來源。能夠醫治、行神蹟,並不是人自己的力量,而是來自上帝的能力。降生成為人的耶穌,他需要上帝的能力充滿他身上。

17.從第五章17節至六章11節,作者路加連續記載猶太人宗教領袖們對耶穌的不滿和反擊;他們除了說他亂說話外,也對他呼召稅吏來當門徒相當有意見,同時對他沒有教導門徒禁食的事也看不過去,並且因為他在安息日也醫治病人,氣得受不了,決定要「對付耶穌」。

18.五:17—26節,請注意,這些宗教領袖是來自包括當時猶太宗教最權威之地──耶路撒冷。但是,人的權威怎能跟上帝的能力相比呢?作者路加用「主的能力與耶穌同在,使他能治好病人」這句話,將耶穌整個傳福音工作中,最重要的能力來源說明清楚。也因為耶穌知道有上主的能力與他同在,所以他用「朋友,你的罪蒙赦免了」這句話來醫治這位癱瘓病人。有上主的能力同在,即使是一句話,也是創造生命的力量。

a. 再者,耶穌因為有上主的能力同在,因此能夠「看穿」這些宗教領袖們的「念頭」,雖然他們是彼此私下議論著耶穌所說的話,但是,卻無法逃避聖靈的能力「看穿」人的心。b. 第25節很值得我們注意,這個癱瘓病人一聽耶穌要他拿起他的床回家去的時候,他沒有猶疑,而是「立刻當著大家面前起來,拿起自己所躺臥的床回家」,這就完成了神蹟。換句話說,神蹟是在沒有絲毫猶疑的情況下發生的。有懷疑心的人,永遠看不到神蹟。這就是為甚麼猶太人一再看見神蹟,卻還一再要求想看神蹟,其實,他們是存著懷疑的心。

19.五:27—32節,猶太人將妓女、稅吏、小偷這三種人看成是「罪人」。稅吏,是替羅馬政府徵收稅賦的工作者。由於他們過去常常超收稅額,且又是替羅馬政府工作,讓猶太人甚為討厭。有很長的一段時間,猶太人為了要抵抗羅馬政府徵收「人頭稅」,曾發起抗繳稅金的運動,被羅馬政府當作叛亂鎮壓,結果死傷慘重。請注意,耶穌後來就是被猶太人宗教領袖用「煽動」人民抗稅的罪名告到彼拉多那兒去的(路加福音廿三:2、5)。可見他們對稅吏這樣的人是多麼的討厭。

a. 如今,耶穌不但呼召稅吏利未當他的門徒,還參加利未為他舉辦的盛大宴席,難怪他們會感到很難受。

b. 「召壞人悔改」,這句話和馬可福音「召壞人」已經有很大的差距。基本上,馬可福音的作者認為所有的人都是有罪的人,都需要悔改。但是,路加將這句話加上「悔改」二字,似乎給人有種感覺:某些人是好人,可以不用悔改。作者好像要解釋耶穌之所以到稅吏利未的家去做客,且和許多稅棍一起吃、喝,是有原因的,為的是呼召他們悔改。

c. 其實,我們都需要悔改,不是只有所謂的「壞人」才需要,在上帝的標準下,我們都是有罪的人。詩篇的作者說:「上主從天上察看世上的人,要看看有明智的沒有,有沒有尋求他的人。可是人人偏離正路;個個同樣的腐敗。沒有行善的人,連一個也沒有。」(詩篇十四:2—3)

20.五:33—39節,從福音書裡我們會感受到作者們所蒐集到的耶穌語錄中,新與舊之間的對立很強,例如在馬太福音第五至七章,或是馬可福音第二章27 節,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人而設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而生的。」這樣的話,在當時的猶太人社會幾乎就像春雷一般,打醒了當時的人從宗教領袖們所領受到的傳統教訓。難怪他到會堂去教導人的時候,「聽見他教導的人都很驚奇,因為他的教導滿有權威,和一般經學教師不同。」(馬可福音一:22)

a. 現在這段經文就是個很特別的例子,傳統上,猶太人喜歡以禁食來表示自己的敬虔,經學教師或是法利賽人也常常用禁食祈禱方式來訓練自己的學生。施洗約翰曾這樣做,但是耶穌卻將他自己比喻成為喜宴中的「新郎」。猶太人當然知道在喜宴中,新郎和新娘在結婚的一個月內是最特權,新郎甚至可以在那段期間內不用去打仗。

b. 請注意路加這位作者凸顯出的點在第36節,這裡他用「撕破新衣服」「補在舊衣上」,明顯說出這樣做是兩敗俱傷的愚蠢動作。再者,第38節也是作者路加很特別的地方,他指出人總是習慣舊的,常常在意識裏認為舊的比較好,就好像一個人喝了陳酒之後,不會再想喝新的酒一樣。他這樣說也是在暗示自己將不會受到當時社會的接受,因為講究傳統,甚至時常把傳統當作法典的法利賽人,就是對耶穌相當的「感冒」。

21.六:1—11節,這段經文記載兩則關於安息日的問題;前則是關於安息日吃東西,路加福音強調耶穌的門徒是「用手搓著吃」,這明顯是有具體的動作,違反他們對安息日的定義:「不准製造食物。」他們這樣解釋安息日,很可能與他們在曠野撿拾嗎哪的經驗有關係(請參考出埃及記十六:22—30)。但是,如果人飢餓的時候都不能吃東西(請參考馬太福音十二:1),這樣,人的生命不但不能得到安息,反而是增添苦難了。

a. 後者是關於安息日治病的行為。猶太人並不是反對安息日治病,而是對非緊急的病,必須等到安息日過後才可以,急診並不在此受限。問題是這個手枯乾的人,並不是急診,而是慢性病,因此,這就被列入在慢性病範圍,不能在安息日接受治療。但是在耶穌的看法裡不是這樣,特別是作者路加提醒我們,這個人是右手枯乾,很可能造成他在謀生上的困難,甚至是維持生活的力量。耶穌一看到這樣的情景,他第一個反應就是憐憫他,並且治好他。結果引發法利賽人大大的不滿,他們決定要「對付」耶穌。

b. 作者路加再次提醒我們,耶穌有聖靈力量的同在,因此能「知道」法利賽人心中的「念頭」。

22.六:12—16節,在揀選門徒這件事上,路加很特別地說耶穌是「到山上禱告」,且是「在那裡整夜祈禱上帝」,然後才從許多跟隨者中揀選出12位門徒來。祈禱,一直是耶穌傳道事工中很重要的功課。這也是今天基督徒最需要學習的信仰功課,特別是傳道者更需要這樣的操練。

   這份名單當然是在後來早期教會定稿的順位。十二,這也反映出有意與舊約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對稱,表明新約的十二門徒,如同「新時代」的「新以色列」一樣。彼得總是排行第一,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都是排在最後,而且還要加上「出賣耶穌」這樣的句子。

23.從第17節開始,到本章的最後一節(49節),可以說是路加福音裡耶穌言論集的部份。從第20節來看,這段經文是耶穌對門徒訓練的講詞,類似馬太福音第五至七章一樣,但與馬太福音不同的地方是:馬太福音說是在山上的教訓,路加福音則說是從山上下來之後。因此,也有人稱此段是「平原寶訓」。

a. 作者路加在第19節又再次提起耶穌能醫治人的病,是因為聖靈的力量充滿他的身上。

b. 第20至26節,這段經文可以分成兩部分,一是第20節至23節,二是第24至26節。這兩段經文所說的是相對的。路加這位醫生很可能因為隨著使徒保羅四處去傳福音,看到許多貧困的人,他們渴望得到福音遠超過那些富有的人,因此,他用非常實在的語句說:「貧窮的人多麼有福啊;你們是上帝國的子民!」這裡所說的「貧窮」,是真的在物質上、財產上貧困的人。這和馬太福音所說的「靈性貧乏」(五:3)是不一樣的。

c. 如果我們要用一句話形容耶穌傳福音的主題,那麼用「上帝國的福音」(或是說「天國的福音」)就對了。上帝國就是以上帝為中心,以上帝為生命的主。這樣,標準就必須放在上帝的準則上來看。因此,第36節的這句:「你們要仁慈,正像你們的天父是仁慈的。」應該是基督徒最高的行為準則。人世間的準則往往都是相對的;你愛我,我也愛你;你不愛我,我也不會愛你。但是,在這裡卻要用「上帝的仁慈」之標準來看時,情形就完全不一樣了;因為從上帝的眼光看人,都是不值得愛的人,因為所有的人都是罪人,可是上帝還是那樣愛我們。既然我們都是不完美、有罪的人,那我們還有甚麼資格去評斷別人的好或壞呢?我們所要學習的功課就是寬恕、原諒、赦免別人。這也是主禱文裡耶穌所教導我們的。

d. 信仰不是口號,也不是專講理論的。信仰是具體的行動表現。聽耶穌的教訓,就要確實地去遵行才算,而且確實地去遵行必須是「心甘情願」,這是福音事工最基本應該有的態度,就像一棵樹的好、壞,看它結果的情形就可以知道。也像一個人把房子蓋在怎樣的地基上,這都是很實在的,不能造假。

24.從第七章1節至八章3節,這段經文中都是馬可福音所沒有記載的資料,最特別的資料是在第七章36至50節,這段長達14節經文中所記載關於一位婦人用香油膏耶穌的故事,雖然在其他四本福音書都有記載,但是路加福音的寫法和提供的內容則是全然不同。

25.七:1—10節,作者路加最喜歡寫外邦人在信仰上美好的見證,這位羅馬軍官是「聽到耶穌的事」,就託人去請求耶穌幫助醫治他僕人的病。福音書的作者用外邦人「聽到耶穌的事」這句話來表示他們對耶穌的絕對信賴,和猶太人對耶穌的排斥、懷疑的態度很不相同。

   長老,這是猶太人社區中備受尊敬的長者,時常幫助排解社區中的紛爭。這位羅馬軍官依據自己的經驗,也相信他所聽到關於耶穌的能力,因此,後來改變態度,只要求耶穌下一個命令就可以了。

   這位羅馬軍官因為與猶太人關係很好,深知猶太人不會進入外邦人的家,因此,請求耶穌到他家去,是為難了耶穌(雖然耶穌並沒有猶疑跟隨差來找他的人前去),後來他只請求耶穌賜一句命令,深信這樣就夠了。

   想想看,我們比這位羅馬軍官的信心多出多少?我常發現老信徒比初代信徒的信心更少。

26.七:11—17節,這個拿因城的故事是路加福音特有的資料,也是福音書中記載耶穌使三個死去者復活的其中一個。請注意,重點在於這是「寡婦的獨生子」,換句話說,這個獨生子死了,對這個寡婦來說簡直等於判她往後生活進入最悽慘的景況,因為她將因失去孩子,不能繼承先夫留下來的產業,勢必去當乞丐維生,這也就是耶穌「看見了那寡婦,心裡充滿了悲憫」的原因。

27.七:18—35節,施洗約翰雖然人是在監獄中,但是,他的門徒都會將有關耶穌的事告訴他,因此,他差派門徒去見耶穌,並且問及有關耶穌身分的事。

a. 這段故事的重點是在第21節,作者路加用「剛好在那時候耶穌治好了許多患病、患疫症,和邪靈附身的人,並且使許多瞎眼的重見光明」這節經文,將耶穌彌賽亞的身分描述出來。

b. 先知以賽亞預言那位即將來臨的拯救者是:「那時,瞎眼的能看,耳聾的能聽,跛腳的能像鹿跳躍,啞巴能唱歌。曠野將湧出大水;荒漠將流出甘泉。」(以賽亞書卅五:5—6)

c. 因此,當施洗約翰的門徒來詢問耶穌的身分時,耶穌的回答很清楚:「你們回去,把你們所看見所聽到的報告約翰。」是的,將自己親眼看見的上帝奇妙的恩典傳述出來,就是在見證福音。
d. 請注意第29至30節,這是相對句,一般群眾,尤其是收稅的人(這種人和妓女、小偷,在猶太人看為是「罪人」),卻願意聽耶穌傳講上帝國的信息,但是宗教領袖則是拒絕了,他們甚至也拒絕了施洗約翰的洗禮。

28.七:36—50節,這個故事和其他三本福音書(馬太福音廿六:6—13節,馬可福音十四:3—9節,約翰福音十二:1—12節)所記載的很類似,但是整個故事的細節卻是大不相同;一則,邀請耶穌吃飯的人是一位名叫西門的法利賽人。二則,帶香油膏耶穌的女人,顯然是個「妓女」(罪人)。三則,耶穌特地為了這女人所作的事,設比喻教導西門,也指出西門並沒有真心誠意地接待耶穌。

a. 這個女人為甚麼會這麼做?有人說她就是正在行淫時被抓到的那位女人,因為耶穌解圍而來感謝耶穌的。不過她是帶著感恩的心用香油膏耶穌,是可以從她舉動中看出。

b. 若是比較馬可福音書的記載,這位法利賽人西門,曾經患過痲瘋病,這種病被猶太人判為「不潔淨」,因此也「曾經」是個「罪人」,因為不能參加聚會敬拜上帝。如今被耶穌醫治好了,卻忘記了自己曾經也有過被視為是「罪人」,倒反過來看到這位「曾經」是「罪人」(妓女)的女人。
   人豈不是常常這樣:忘了自己也是罪人,只會眼睛亮睜睜的看到別人的罪。

29.八:1—3節,路加福音最有意思的就是這三節,短短三節說出婦女在耶穌傳道事工上的貢獻。而婦女在當時的社會地位一直是相當卑賤,卻是福音的大功臣。

   今天的教會也是這樣,姊妹們在事工上的認真、投入,都比男性要突出很多。


30.八:4—18節,這段撒種的比喻,作者路加只說撒在好土地的,結出來的果實是「百倍」。當時的人看「百倍」乃是最完美的境界。好的種子撒在好的土地,結果就是最完美的。上帝國就是這樣的完美,是生命的最高境界。

   注意第15節,作者特別強調能結出好的果實,是因為「人聽了信息,以良善和誠實的心持守它,恆心等待,直到它結出果實。」良善、誠實都是信仰的基本要件,因為信仰是面對上帝對人內心的呼召,沒有良善和誠實作基礎,談基督教信仰是很空洞的。

   再者,上帝國的信息是要讓大家都聽得懂,且沒有所謂秘密或隱藏的事,只要用心聽、注意聽,必定會明白上帝國信息的奧秘。因此,若有人告訴你很玄奧的信息,讓你覺得迷惑、不解,你一定要小心,因為聖經的信息是要明白的,沒有秘密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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