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書導讀(31~64)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1-03-10 12:18
31.十二:9—11節,這些宗教領袖真的殘忍至極,他們想要把拉撒路也殺掉,用這種類似「殺人滅口」的方式,好堵住眾人在傳頌耶穌使拉撒路從死裏復活的神蹟。真讓人懷疑他們的信仰是甚麼內容!難怪馬太福音的作者會蒐集許多耶穌譴責這些宗教領袖是許多災禍之因(請參考馬太福音第十三章)。
32.十二:12—19節,約翰福音的作者特別強調眾人用迎接君王、英雄凱旋的方式,迎接耶穌進入耶路撒冷。
a. 第13節拿棕樹枝迎接耶穌進城,這也是基督教會「棕樹節」的由來,就是受難週的第一天。這一節的頌讚詩句是採用詩篇第一一八篇26節,原本是用來歌頌戰爭勝利的。通常在感恩節日的時候用這首詩。原文用亞蘭語「和散那」,意思是「耶和華啊,求拯救!」後來在歌頌讚美上帝時,成為「感謝上帝的拯救」。
b. 第15節是引用舊約撒迦利亞書第九章9節的經文。是先知預言在那將來獲得拯救的日子時,人們要歌頌上帝的話。
c. 第18節可以比較第十一章47至48節,就會更加清楚他們要除掉耶穌的原因。
33.十二:20—26節,這是約翰福音很特別的一段資料,說到希臘人也想要見耶穌。這些希臘人很可能就是那些已經歸化猶太教的外國人,他們也會在逾越節這樣的重要節期回到耶路撒冷去朝聖。可能是在聖殿中聽到耶穌的言論,或是從群眾中得到關於耶穌的種種事蹟,因此想要見耶穌。
第24至25節,又讓我們看到耶穌對生命的看法──沒有「死」的生命觀。這也是基督教信仰的最大特色,生命是沒有死亡的,是永生的。只要我們願意把生命奉獻出來,生命就會滋生不息,永續下去。
34.十二:27—50節,這段經文可以說是耶穌在預言自己的死即將來臨。第35節也是作者最喜歡用的句子──光與黑暗。光在表明的就是耶穌菑v,黑暗則是說明撒但掌權,為的是要使人拒絕上帝的救恩。他要群眾好好把握機會,知道他就是來自上帝的光。就像本書的開頭作者所說的,雖然黑暗要掌權,但是當「光照射黑暗,黑暗從來沒有勝過光」(一:5)一樣。
a. 第38節是引用自舊約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1節,第40節則是引用自以賽亞書第六章10節。
b. 注意第41節,這也是福音書共同的特點,說明舊約先知的預言,就是在為耶穌的來臨準備的。也就是說,舊約預言新約,新約就是實現舊約的預言,而耶穌就是新約的記號。
35.十三:1—20節,這是一段很出名的故事──耶穌為門徒洗腳。福音書的作者一再地告訴我們,耶穌知道人的心思意念(馬可福音二:6—8、十二:15,路加福音六:8),就像現在他也知道猶大要出賣他一樣。
a. 洗腳,這是中東地區的習俗,因為當時的人通常都是穿一種類似涼鞋的便鞋,路上灰塵甚多,或是雨天就很容易使腳沾滿了泥巴。因此,幾乎每個家庭的門口都會放置水缸,這樣進入房屋之前就可以先把腳洗乾淨。而接待客人最熱情的方式,就是要家裡的僕人出來替客人洗腳(請參考路加福音七:44),或是替客人擦乾腳上的水。耶穌在這裡扮演的角色剛好是一個卑微的僕人所要做的工作。這也就是使徒保羅在描述的耶穌:「他自願放棄一切,取了奴僕的本質。」(腓立比書二:7)
b. 為甚麼耶穌要這樣做?原因很可能和這件事有關,就是在往耶路撒冷的途中,門徒一直都在爭著誰比較大,這件事路加福音比較特別,說門徒和耶穌一起守逾越節晚餐的時候還在爭(廿二:24),因此,他就利用那機會拿水替門徒們洗腳,並用這樣卑微的角色教導他們,要他們「也應該彼此洗腳」。
c. 請注意,耶穌也替猶大洗腳啊!因為在第30節記載猶大是在耶穌為他洗過腳後才離開的。這就讓我們可以思考很多事,一是耶穌替猶大洗腳,也是希望猶大能回心轉意。他再次提供了機會,可惜猶大並沒有擺脫撒但的誘惑。再者,耶穌並沒有因為猶大這樣對待他,就馬上拒絕他,或是當眾揭穿他的真面目,他希望用這種方式轉變猶大的念頭,結果還是失敗了。三是耶穌已經說出了「那跟我一起吃飯的人竟用腳踢我」(比較詩篇四十一:9)這樣重的話,但並沒有喚醒猶大的心,可見一個人如果被撒但附身,想要挽回有時都很難呢。
d. 第9至10節,當彼得要求耶穌連他的手、頭都要洗的時候,耶穌說只要洗腳。洗腳是最基本的,但是身體就必須自己去洗。就像洗禮是最基本的信仰告白,或是接受基督教信仰的最初階,其他就必須自己來,總不能自己都不做,都要靠別人啊。
36.十三:21—30節,當猶大還是不醒悟的時候,耶穌再次用公開宣告的方式,主要目的還是希望猶大能回轉心意。從第26節可以看出猶大顯然是坐在耶穌的身旁不遠,才能很輕易地拿蘸過佐料的餅給猶大。再者,比較第27至29節,耶穌對猶大說「你要做的,快去做吧」,其他門徒顯然並不清楚耶穌對猶大說了些甚麼,這樣看來,耶穌是非常貼近猶大的耳邊說這話,也可證明猶大是坐在耶穌身邊。
第30節說猶大出去的時候,「正是黑夜」,這是約翰福音書作者最喜歡用的筆法,作者用「黑夜」表明「罪惡」,或是「惡勢力」的猖獗。相對的,用「白天」表明「光明」之意。
37.十三:31—38節,整本約翰福音書的重點就是在第34節,上帝愛我們,才會將祂的獨生愛子耶穌賜給我們,主要目的就是要我們也會彼此相愛。基督教的信仰就是從這裡開始的。如果沒有愛,就無法見證上帝拯救的信息。約翰一書的作者這樣說:「我們要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那有愛的,是上帝的兒女,也認識上帝。那沒有愛的,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是愛。」(約翰一書四:7—8)
38.從第十四章開始到第十七章等四章,都是記載耶穌對門徒所說的話。我在前面「讀約翰福音書」乙文中也說過,約翰福音書的特色就是喜歡記載耶穌的言論,對耶穌所做的事工並不太重視,這和前面三本福音書差異很大。因為前面三本福音書是偏重耶穌所做過的事工,對他的言論記錄並不太多。
a. 這段話也是在最後的晚餐(逾越節的晚餐)中說的,這也是約翰福音書最大的特色,因為在前面三本福音書都沒有記載耶穌在最後晚餐說甚麼話,除了說到關於「聖餐」的事外,其他幾乎都未記載。但是,約翰福音書的作者卻用長達四章的篇幅記載耶穌對門徒們的諄諄教導。比較特色的地方是,這段教導中,他很清楚地告訴門徒們,生命是有盼望的,並且是不會孤單的,而這種盼望和充滿生命之力,是上帝從天上來的賞賜。
b. 耶穌之所以會告訴門徒們這些話,最主要的原因是他知道自己即將被捕受難,因此,當他對門徒說「你們當中有一個人要出賣我」的時候,必定在門徒當中造成很大的震驚和騷動。然後他繼續對門徒說他將去一個地方,是他們不能跟著去的,這話也必然引起門徒們的憂慮。因此,他開始說出許多安慰、鼓勵門徒的話。
39.在這四章當中,每一章都有它特別強調的內容:
a. 第十四章,一、他一再強調愛他的人,就要遵守他的命令(第15、21、23、24、31節)。二、他告訴我們,奉他的名,無論求甚麼,他都會成全(第13、14 節)。三、他去了,還會再回來,去是為我們預備地方的(第3、18、28節)。四、他和天父之間的關係緊密結合在一起,認識他,就是認識天父。他在天父生命裡,天父也在他裡面(第7、10、11、23節)。
b. 第十五章,一、以葡萄樹作為比喻描述他和我們之間的關係。二、天父──耶穌──我們,這三者之間結聯在一起。三、特別提起,奉他的名,無論向天父求甚麼,天父定會賜給我們(16節)。
c. 第十六章,一、他再次提起他將離開回天父之處,並且用很慎重的語句說:「我鄭重地告訴你們,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親求甚麼,他一定賜給你們。」( 23節)二、再次強調他和我們是結合在一起,藉著他,天父也與我們結合在一起。
d. 第十七章,是耶穌基督的祈禱文,總共有26節。也是四本福音書中最長的一篇祈禱文。可分成三部分,就是先為自己祈禱(1至4節),再者為門徒代禱(5至19節),最後是為所有信的人祈禱( 20至26節)。
40.十四:1—14節,耶穌對門徒最大的承諾就是他去之後,還會再回來。這點一直是基督教會堅持基督耶穌會再臨的主要的因素,因為這是耶穌親口說的。當他要升天的時候,也「有兩個穿白衣的人站在門徒身旁」,對門徒說:「加利利人哪,為甚麼站在這裡望著天空呢?這位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看見他怎樣升天,他也要怎樣回來。」(使徒行傳一:11)問題是甚麼時候才是耶穌會再來臨的時刻?是復活之後呢?還是在人死去的時候?或是世界末日的時刻?這一直是很多人想要知道的,但是耶穌並沒有說明。
a. 多馬,這是門徒中讓我們印象深刻的一位,因為他曾說要親手觸摸到耶穌,才要相信耶穌是真的復活(約翰福音二十:24—25)。他問耶穌,既然不知道耶穌要去的地方,「怎麼會知道那條路?」懷疑,並不是錯誤,重要的是會提出來,而不是隱藏在心裡不說。另外一點,對懷疑最好的解惑方式,就是尋找,努力尋找。耶穌說尋找必定會找到。如果僅會懷疑,卻不知尋找,懷疑永遠不會解開,答案不會自己出現。
b. 「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要不是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親那裡去。」這可以說是耶穌對門徒,也是對我們最重要的宣告。也就是前面我說過,耶穌一再強調的,認識他,就是認識上帝一樣。這句話也表明耶穌和上帝之間有不可分的關係。其實在猶太人的觀念中,所謂真理、道路和生命是聯在一起的,不能分開。也就是說,有真理的地方,才有生命可言,因為真理是人生命生存之道。詩人這樣寫著說:「上主啊,求你指示我該走的道路,我要順服你的真理;求你教導我怎樣敬畏你。」(詩篇八十六:11)我們可以從詩篇中看到許多類似的詩句,都是寫著上帝就是真理,祂的話就
是生命的亮光(一一九:105),是生命的道路(十六:11)。耶穌用這句「要不是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親那裡去」,已經明白地說出,他就是上帝在世上的記號。就是那條通往上帝之家的道路。
c. 第13至14節,耶穌重複地說以他的名向上帝祈求,必定會有所得。因為他就是祈禱的保證者。這就是我們今天祈禱的時候,奉靠主耶穌的名求之因。
41.十四:15—31節:在第16節「慰助者」(和合本用「保惠師」),在希臘文原本指的是法律顧問之意,或是「辯護者」的意思。在約翰一書二章1節,作者用這個字指「慰助者」就是復活的耶穌基督。而在第17節特別指明這「慰助者」就是「真理的靈」。所謂「真理的靈」,是指聖靈的意思。換句話說,聖靈是幫助人認識上帝的主要源頭。這也就是基督教信仰所說的,一個人能認識耶穌,是因為聖靈作工的結果,不是人的力量能使人認識上帝在基督耶穌裡的救恩。
a. 第15、21、23、24節都提到「遵守耶穌的話」,就是愛他的人。這是很重要的信仰功課。明白耶穌的話,並且依照他的話去行,這樣才能得到他在上帝面前的保證,因為他就是我們生命的「慰助者」(保惠師)。我們從第十四章中可以看到耶穌一再強調遵循他的話去行的重要性;第15節:「你們若愛我,就要遵守我的命令。」第21節:「凡接受我的命令並且遵守的人,就是愛我的人。」第23節:「愛我的人都會遵守我的話。」第24節:「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話。」第31節:「為了要世人知道我愛我的父親,所以我遵行他所命令的一切。」耶穌曾說過:「凡實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馬可福音三:35)我們可以說,整本聖經都是提醒我們一點:遵行上帝的話,確確實實地遵行上帝的教訓。無論是在舊約或是新約,都是以這個主題作為編輯的主要主軸。
b. 第27節是很重要的一節,耶穌說他留下「平安」,他留下的「平安」和世人所留的平安不一樣。為甚麼?在希伯來文,「平安」指的是含有祝福的意思。包括了「健康」與「財富」、「長壽」與「喜悅」、「和睦」和「美滿」等等。在希臘文它指的是「沒有戰爭」,或是「停止戰爭」的意思。因此,我們看到希伯來文所說的「平安」意思比較廣泛。但是,請注意,耶穌在這裡所說的「平安」,是指著上帝國說的。所謂上帝國,是指以上帝為中心的地方。這樣說來,一個人的生命若是以上帝為中心,他的生命就是與上帝結合在一起的。也就是說他的生命裡有上帝同在,無論經過怎樣的際遇,或是遇到怎樣的困境,都會有上帝的同在。這樣的生命,是勝過死亡的生命,是超越死亡的力量,因為在上帝的裡面,沒有死亡,只有永生。因為上帝是生命的創造者,永恆生命之主。
42.十五:1—17節,在巴勒斯坦有四種出名的水果,就是葡萄、無花果、橄欖、石榴。其中葡萄、無花果是猶太人最喜歡用來比喻他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因此,當耶穌提到葡萄樹的時候,門徒很清楚那是指著甚麼說的。
a. 耶穌再次說明上帝──他──我們三者之間的關係。緊緊結連在耶穌基督生命裡,就是活在上帝的救恩中。
b. 請注意耶穌在這裡特別說「真」葡萄樹。為甚麼要用「真」?「真」就是和「假」是相對的。先知以賽亞和耶利米都曾指責以色列人民像是變了種的「葡萄」,和原本上帝所揀選的上等的品種不一樣(以賽亞書五:4,耶利米書二:21)。這也在暗示了耶穌在譴責猶太人領袖們的虛偽(請參考馬太福音第廿三章)。
c. 第11至17節,耶穌很清楚地說到跟隨他的人,生命會有喜樂,也是極大的祝福。因為在他的裡面將從「僕人」的身分提升到「朋友」的親密關係。
d. 第16節是很值得重視的一節,這一節也是一個有確實認識信仰的人都會用的告白。就像我前面說過的,救恩不是倚靠人的能力,是倚靠聖靈的力量。因此,當一個人確實認識信仰後,他就會說,他是被上帝所揀選,不是他揀選上帝。是上帝尋找到他,不是他尋找到上帝。
43.十五:18—27節,這段經文剛好與前一段相對;將第18至25節與第11至17節相對照看,就會發現在前一段說到跟隨耶穌的人的喜悅,而後段經文則告訴所有跟隨者會遇到的迫害──被世人所憎恨。而且所遭遇到的憎恨是「無緣無故」的。
第26至27節再次提到「慰助者」就是真理的靈。
44.十六:1—15節,第1節可說是這章的結語。耶穌很清楚地告訴他的門徒,他們也將會受難。請不要小看第2節所說的「被趕出會堂」這句話,一個猶太人被趕出會堂,等於是判從社區生活中驅逐出去一樣。在猶太人的社會裡,只有「不潔淨」的人,或是「罪人」才會被趕出會堂。現在是連跟隨耶穌的門徒也會被列入這種「黑名單」中。
這裡說到「真理的聖靈」(慰助者)將會來臨。祂來,主要是建立公義的審判(10 節)。再者,真理的聖靈也將成為耶穌工作的接續者,繼續教導門徒認識真理,明白上帝的旨意(12至15節)。
45.十六:16—24節,這段經文是耶穌很具體地說出他即將受難的來臨。第22至23節說到苦難雖然會來臨,但是接著苦難之後就有喜樂,就像一個懷孕的婦女生產之後,對新生命的出生發出喜悅的聲音一樣。復活其實就是一個新的生命重新開始。使徒保羅說:「無論誰,一旦有了基督的生命就是新造的人;舊的已經過去,新的已經來臨。」(哥林多後書五:17)其意在此。
46.十六:25—33節,從第23節開始,到第33節,耶穌一再告訴門徒,克服前面所說到的苦難的方法,一是奉他的名祈禱。這一點也是約翰福音書的主題信息之一。二是和耶穌緊密地結連在一起,就會享有平安。他再次用「上帝──我──門徒(我們)」這樣的關係來說明。三是勇敢,因為耶穌已經勝過了苦難。基督教信仰就是幫助我們有足夠的信心和勇氣,使我們的生命在逆境中沒有失去正確的方向。基督徒之所以不怕死亡,或是對死亡不再有恐懼,原因就是因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他戰勝了死亡對生命的威脅。
47.十七:1—26節,這一章可說是耶穌最長的一篇祈禱文。在前面三本福音書中,都記載了耶穌在帶領門徒用完逾越節晚餐後,帶他們到客西馬尼園去,並且在那裡耶穌自己離開門徒向天父祈禱。但是,約翰福音書的作者在這裡記載的雖然不是客西馬尼園的祈禱,卻是在逾越節晚餐中的祈禱。我們知道耶穌曾教導他的門徒怎樣祈禱,那也是大家所熟悉的「主禱文」。而這篇祈禱文是福音書中最長的一篇,也是最好的一篇值得我們學習的祈禱文。可以分成三個段落:
a. 一是第1至8節,他向上帝祈禱。請注意在這段經文中,連續出現五次的「榮耀」這個字眼,而且都是與「上帝」結連在一起。長老教會創會者約翰‧加爾文就是強調說:「把一切榮耀都歸給上帝。」有罪的人的身上實在是沒有甚麼好榮耀的,除了上帝的恩典、憐憫外,人可以提起的榮耀之事,都是來自上帝的賞賜。另外要注意的是,榮耀也是與苦難連結在一起。這苦難就是十字架。我們知道上帝後來把苦難的十字架變成榮耀的記號。
b. 二是第9至19節,耶穌為他的門徒和跟隨者祈禱。跟隨耶穌的門徒,現在除了彼得等十一個人外(猶大已經去進行賣耶穌的勾當了),尚且有許多位是從加利利就跟隨耶穌來到耶路撒冷的婦女,也有不少民眾(請參考路加福音廿三:48)。這些人可能就是指第6節所說的「那些從世界選召出來付託」的人。請注意第15節,耶穌的代禱中並不是祈求上帝把這些跟隨者從這世界帶走,而是祈求上帝「使他們脫離那邪惡者」。這句話充分說明這個世界就是個苦難的世界,但是跟隨耶穌的人不是要離開苦難的世界,而是要有足夠的力量擺脫邪惡者的誘惑。這就像耶穌在教導門徒的「主禱文」中所說的:「不要讓我們遭受承擔不起的考驗;要救我們脫離那邪惡者的手。」(馬太福音六:13)
c. 三是第20至26節,耶穌為所有接受信息的人代禱。在這段禱詞中,總共用了五次「合而為一」。從這裡可以思考一件事:「耶穌說凡是實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馬可福音三:35)這句話很清楚說出在信仰的裡面,大家都是一體的,是「合而為一」的一個大家庭。在真實的信仰裡面,是可以排除或是超越種族、文化、歷史、地理等等傳統的障礙的。
48.從第十八章開始,有關耶穌被捕受難的事件,四本福音書都有詳細的記載,但是每一本的記載都會有不同。
49.十八:1—10節,第2節說猶大知道耶穌和門徒聚集的地方,這一點剛好也可以解釋為甚麼猶大可以出賣耶穌的理由。因為那些宗教領袖想要逮捕耶穌,但卻怕群眾(參考馬可福音十一:18、十二:12、十四:2)。因此,他們都希望能找個人少、暗中的機會。而猶大就是提供這種機會。
比較特別的約翰福音書的作者提到,去逮捕耶穌的人包括羅馬兵丁,這一點顯然有些困擾,因為除非彼拉多同意,否則不太可能。但是,依照四本福音書的寫法,彼拉多是一直都在試著要釋放耶穌,又怎麼可能會派兵去抓耶穌呢?再者,依照第13節的寫法,羅馬兵丁將耶穌綁了起來後,是先送到前任大祭司長亞那之處,也更不可能。因為這樣就在表示羅馬兵被猶太人差來使用。而當時羅馬是統治者,不會是這樣的作法。
第10節提供很重要的資料,就是彼得身上帶著彎刀,將祭司長的僕人馬勒古的右邊耳朵削掉了。
50.十八:12—27節,第14節可以參考約翰福音第十一章45至57節。
a. 我們從第19至24節中看到約翰福音書作者在描述耶穌被審的過程,與前面三本福音書很不一樣,在這裡作者寫著耶穌對於大祭司的盤問,都有提出答辯,這和前三本福音書寫著「耶穌緘口,一言不發」(馬太福音廿六:63,馬可福音十四:61)很不一樣。
b. 第15節這裡所說的「另一個門徒」到底是誰?沒有人知道。有人說是約翰福音書的作者,也有人說是埋葬耶穌的亞利馬太的約瑟,因為他也是猶太人的最高法院的議員(路加福音廿三:51),因此與大祭司熟悉。但是,也有人說是猶大,因為他是與大祭司勾結出賣耶穌的人,但卻又想知道議會怎樣審判耶穌,所以會想進去。
51.十八:28—40節,第28節說猶太人領袖們不敢進入彼拉多的總督府,因為要保持潔淨的身體守逾越節的晚餐。但是,他們卻忘了偷偷地做這種違法的審問,心中已經不潔淨了。難怪耶穌常指責他們是虛偽的人,不是沒有原因。也可從這裡提供的資料想到,那位羅馬的軍官派人請求耶穌去為他器重的僕人治病時,後來又派人去告訴耶穌說不用了,只要耶穌「吩咐一聲」就可以,後來真的耶穌只出一聲,羅馬軍官的僕人就好了的神蹟(路加福音七:1—10),原因就是猶太人不會輕易地進入外邦人的家,以免自己也變成不潔淨的人。
a. 第31節提供很重要的資料,就是猶太人沒有處死的刑罰權。這樣看來,司提反的死,有可能也是得到羅馬當局的同意才進行的。
b. 約翰福音的作者將重點放在第37節,耶穌很清楚地說到他所建立的國度是不同於這世界的國度。不錯,因為耶穌傳福音的中心信息就是「上帝國」。是以上帝為中心的世界。
52.十九:1—16節,約翰福音書的作者和路加福音書的作者都很清楚地說出彼拉多很想釋放耶穌,並且曾三次當眾宣告他查不出耶穌「有甚麼罪名」;即第十八章38節、第十九章4節、6節等。
a. 約翰福音書和前面三本福音書不同的地方,乃是作者特別強調彼拉多想釋放耶穌,因此,他先命令他的兵士鞭打耶穌,希望用這種方式換取釋放耶穌的可能性。但是,他的努力顯然沒有成功。因為宗教領袖們很有計畫地利用群眾的聲音,結果是群眾的聲音蓋過了公義的審判(請參考路加福音廿三:23)。
b. 第2節這裡說為耶穌穿上「紫色的袍子」,比較正確的應該是羅馬兵士的軍袍──深紅色的袍子(請參考馬太福音廿七:28)才對。因為「紫色的袍子」這在當時是相當貴重的衣物,如果已經為耶穌戴上了用荊棘編織的「冠冕」,頭的邊額必定會流血,若是血滴落在「紫色的袍子」上,那損失可就大了。何況這種「紫色的袍子」恐怕在場的人也不可能有,即使包括彼拉多在內是否有能力或資格穿「紫色的袍子」,都還有問題。
c. 約翰福音書的作者認為彼拉多希望用鞭打的方式,能夠消除或減低群眾對耶穌的恨意。因此,當他命令鞭打耶穌後,又帶耶穌出來給群眾看,希望群眾看到被鞭打得遍體鱗傷的耶穌,會改變原先喊叫處死的態度。
d. 鞭打,這也是很殘酷的一種刑罰。這種鞭子是用獸皮製成,包著獸骨或鉛丸,打在人的身上,幾乎是皮肉綻裂,有的人甚至會因此殘廢,更嚴重的是當場死去。猶太人規定最多只能打三十九下(請參考哥林多後書十一:24)。但羅馬人並沒有這樣的限制。
e. 第7節值得注意。這節說明了他們帶耶穌來找彼拉多,是因為他們沒有處人死刑的權(十八:31)。但是,他們卻沒有明確的證據足夠判耶穌死刑,因為耶穌不是現行犯(比如說污穢了聖殿的神聖,或是污衊了摩西法律的尊嚴)。因此,他們移送耶穌來彼拉多之處時,控告的罪狀是相當政治性的──煽動人民向羅馬皇帝納稅(請參考路加福音廿三:2、5)。現在,他們擔憂彼拉多因為在政治上的理由不足,要釋放耶穌,又開始說耶穌冒犯了宗教上的理由──褻瀆上帝。這也是他們原本決定將耶穌害死的原因(請參考馬太福音廿六:65)。依據利未記第廿四章16節,這樣的罪必須用石頭打死。
f. 第12節和第15節,都可看出猶太人宗教領袖為了要除掉耶穌,已經失去了他們原先的信仰和政治態度,在信仰上,他們堅持只有上帝才是他們的王(請參考士師記八:23,撒母耳記上八:7、十二:12)。在政治上,他們一直在尋求獨立運動,反對羅馬的統治。
53.十九:17—27節,彼拉多在釘耶穌的十字架上寫了一塊牌子,寫上「拿撒勒人耶穌,猶太人的王」,且是用三種文字寫成的,並拒絕猶太人宗教領袖的修改意見。請注意,這裡說耶穌是「拿撒勒人」,其意思很清楚,指的就是耶穌乃是個實實在在的人,生活在拿撒勒這個小鄉鎮地方。
第24節是引用詩篇第廿二篇18節。
就在這個最後的時刻,耶穌將他的母親馬利亞交託給「他所鍾愛的門徒」。
54.十九:28—30節,這段經文記載耶穌說了兩句話:「我口渴。」「成了!」這句「我口渴」,引用自詩篇六十九篇21節,詩人在向上帝尋求援助時,控訴仇敵對待他的情況:「我餓了,他們給我毒藥;我渴了,他們給我酸醋。」「成了」,這是耶穌完成他受上帝差遣到世界上來的工作,已經完工。是以他的生命劃下句點。
55.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七言」如下:
a. 路加福音第廿三章34節:「父親哪,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曉得自己在做甚麼。」
b. 約翰福音第十九章26至27節:「母親,瞧,你的兒子!」「瞧,你的母親!」
c. 路加福音第廿三章43節:「今天你要跟我一起在樂園裡。」
d. 馬可福音第十五章34節:「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為甚麼離棄我?」。
e. 約翰福音第十九章26節:「我口渴。」
f. 路加福音第廿三章46節:「父親哪,我把自己的靈魂交在你的手裡!」
g. 約翰福音第十九章27節:「成了!」
56.十九:31—37節,這一段經文是約翰福音特有的資料。這段經文提供一個很重要的信息:耶穌就像獻祭在十字架上的「羔羊」一樣,是完整的獻祭。依據摩西的法律規定,獻祭用的羔羊必須沒有殘缺的才可以(請參考利未記三:6、四:3、23、28、32、五:15、六:6)。耶穌是連一根骨頭也沒有打斷,這所要傳達的信息是:他是完整的獻祭在十字架上,為人類的罪,成為獻祭的羔羊。
a. 再者,第36節這句「骨頭連一根也不可打斷」,是採用出埃及記第十二章46 節有關吃逾越節晚餐,規定準備的小羊必須是整隻完整,連骨頭都是好的、沒有折斷的。這所表示的是:出埃及乃是生命的再生,是新生命的開始。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等於給我們得到一個新的生命。
b. 第37節是引用自撒迦利亞第十二章10節。這節經文是先知撒迦利亞在預言有一天,大衛的子孫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將要重新建造,但這必須仰望那位「被他們刺死的」。這已經在說明耶穌就是這樣的應驗了先知所說的話,他就是猶太人期盼甚久的彌賽亞。
57.十九:38—42節,比較四本福音書,就會發現這位「亞利馬太的約瑟」,不但是耶穌的門徒,也是猶太人最高議會(三和林)的議員,也是財主,甚受人民的尊敬。更重要的是也期盼上帝主權的來臨。路加福音書的作者說他「沒有附和別人的計謀和行為」,而約翰福音的作者則強調他「因怕猶太人的領袖,不敢公開」他是耶穌門徒的身份。這樣看起來,好像耶穌的門徒不只十二個,而是更多,其中包括數目不詳的「未公開」者。
a. 再者,約翰福音的作者認為不只是亞利馬太的約瑟去處理耶穌的屍體,還有尼哥德慕。他們帶了三十公斤用沒藥和沉香混合而成的香料去處理耶穌的屍體。
b. 第40節說「這是猶太人安葬的規定」,這種說法不太正確,因為會用香料處理屍體,以及用布將屍體包裹起來並不是猶太人的習俗,是埃及人的傳統習俗。還有,用三十公斤的香料,也不是一般人使用得起,只是因亞利馬太的約瑟是「財主」才有辦法這樣做。他並且將耶穌埋葬在他新處理過的墓地,這是「沒有葬過人的新墓穴」,這表示著亞利馬太的約瑟為耶穌所做的都是最好的。
58.二十:1—10節,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彼得都能進入墳墓裡,可見這個墳墓的洞穴相當大,足夠讓人進入。是誰打開了堵住墓穴的大石頭呢?依照馬太福音第廿八章2節的記載,是「主的天使從天上降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四本福音書都記載抹大拉的馬利亞等幾位婦女最先到墳墓去探墓的。她們去的主要目的,是要用香料塗抹耶穌的屍體(請參考路加福音廿四:1)。
a. 看不見耶穌的屍體,這是她們遇到的事實。只有耶穌的頭巾和麻紗。換句話說,墳墓裡是空的,耶穌並不在墳墓裡面。
b. 值得深思的問題是:墳墓是關不住復活的神蹟,這樣,用很多精神、金錢在墳墓上,有甚麼意義?
59.二十:11—18節,約翰福音書的作者提供特別資料──復活的耶穌親自顯現給抹大拉的馬利亞看見。
a. 四本福音書共同的寫法是,復活的耶穌出現時,沒有人認識他。都是當復活的耶穌開口叫出人的名字,或是做出某一種動作,比如擘餅分給門徒時,大家才想起原來是耶穌。約翰福音這段經文所記載關於復活的耶穌,顯現給抹大拉的馬利亞看見時,馬利亞並不認識耶穌,當耶穌叫出她的名字後,她才清楚過來。
b. 請注意第17節,約翰福音書的作者認為是復活的耶穌要抹大拉的馬利亞去告訴他的弟兄,但抹大拉的馬利亞則是跑去告訴其他的門徒,說她已經遇見復活的耶穌。這和前面三本福音書都說是有特別的人,或是天使(馬太福音明確的說是天使,廿八:5)出現,要抹大拉的馬利亞去轉告門徒這復活的消息。
c. 因此,我們知道復活的耶穌,並不是人找到的,而是他顯現在人的面前,並且是他親自啟示人明白他、認識復活的他。
60.二十:19—31節,四本福音書所描述有關耶穌復活的事蹟都有一個共同點:很奧秘。就像約翰福音書的作者所記載的,當「門徒聚集在一起,門緊緊地關著」,可是,就在這個時候,復活的耶穌突然出現了(19節)。換句話說,復活的耶穌可以穿過「緊緊地關著」的門。那他是怎麼進去的呢?然後在第26 節也是一樣,「門關著,可是耶穌忽然顯現,站在他們當中」。這到底是個怎樣的身體?真實的?或是虛幻的?如果是虛幻的,他的手卻是可以觸摸的。這是復活的最高奧秘,遠超過我們人的理解能力。但是,我們看到復活的耶穌和門徒一起吃飯(路加福音廿四:30)。而當門徒「認出他來」的時候,「耶穌忽然不見了」(路加福音廿四:30—31)。復活的神蹟說明一個很重要的信息:上帝最偉大的創造。這個偉大的神蹟不是用人的知識、能力在理解。是人的心靈和上帝的愛相對遇時,就會明白。這也是信仰最重要的關鍵。信仰不是完全靠理性推理就能完全明白,它有更重要的部份:心靈的功課。這一點也是我們要認真學習的部份。就像復活的耶穌對多馬所說的話:「你因為看見了我才信嗎?那些沒有看見而信的是多麼有福啊!」
a. 約翰福音書的作者將他寫此書的主要目的在第31節說明出來,為的「是要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要你們因信他而獲得生命。」和馬可福音書的作者寫法剛好相反,他的寫法是將該書的第一句話就清楚表明他寫此書的主要目的:「上
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福音是這樣開始的。」然後才開始書寫耶穌的事蹟。
b. 有許多聖經學者認為約翰福音應該是到這一章的31節就結束了。第21章很可能就是後來增加進去的。
c. 再者,第30節也讓我們知道,還有很多有關耶穌的事蹟在早期教會中流傳著,這也就是路加福音書的作者在該福音的開場白中所說的:「已經有好些人從事寫作,報導在我們當中所發生的事。」可惜的是,這些報導、流傳的事蹟沒有紀錄下來,或是保存下來。否則我們對耶穌的事蹟的認識必定會更豐富。
61.廿一:1—14節,這段經文是再次記述有關耶穌復活給他的門徒看見的經過。故事的經過很像路加福音第五章1至11節,耶穌呼召彼得兄弟和雅各兄弟的情景。
a. 原先,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後,包括彼得在內,「所有的門徒都離棄耶穌,逃跑了。」(馬可福音十五:50)門徒們以彼得帶頭,又回到加利利去重操舊業──捕魚。他們似乎想用這樣的方式忘掉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悲傷,或是說心中的極大失望。因為他們曾經拋下一切所有的跟隨耶穌去了(路加福音五:11)。結果耶穌被
釘死在十字架上。這不令人失望才怪。但是,就在這個時候,復活的耶穌顯現在他們
面前。
b. 從第二十章和這一章記載有關耶穌復活給門徒看見的記事來看,我們發現:門徒
們是在生活、工作中,一再發現耶穌沒有死,他是活生生地在他們的生活、工作中。
也可以說,他們每一天的生活、工作,隨處都可以看到耶穌就在他們身邊,與他們同
在。雖然耶穌是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了,且也埋葬了。但是,在門徒的經驗中,耶穌卻
是活生生的與他們在一起。連吃飯都是這樣感受。
c. 第14節說這次是第三次顯現。第一次是在第二十章19節,第二次是在第26 節。
62.廿一:15—19節,這段經文很快讓我們想到彼得有三次否認耶穌和他的師徒關係。這裡復活的耶穌連續三次詢問彼得「你愛我嗎」這個問題。好像有意要提醒他:彼得啊,你還會否認我嗎?
彼得的回答是很堅定,就像耶穌在預言他會三次否認的時候,他也是用很堅定的語氣對耶穌說:「即使我必須跟你同死,我也絕不會不認你!」(馬可福音十四:31)現在當耶穌第三次再問彼得「你愛我嗎」之後,作者說彼得「就難過起來」。因為這種連續三次的詢問,而且也可以理解這三次的詢問,是嚴肅的,因為這種詢問是有「生命之約」的內涵在裡面。即使是我們聽來也會有不好的感受。特別是這段詢問是編排在彼得和其他門徒捕到許多大魚的事件之後,這樣的「你愛我嗎」的問話,也是在問說:「你愛我勝過這些大魚嗎?」我們將這樣的情節換到今天,如果我們的生意非常大,且很好。當耶穌對我們這樣問的時候,我們會怎樣回答?
63.廿一:20—24節,到底作者所說的「耶穌所鍾愛的那門徒」是誰?很多人在問。但我就是沒有足夠的資料可以回答。第24節說出這本福音書的作者就是耶穌所鍾愛的人。
64.廿一:25節,可以將這一節比較第二十章30節,意思是相同的。今天更可以證明這位作者所說的,描述、討論有關耶穌的事的書,實在太多、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