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書導讀(1~30)

1. 馬太福音書一開始就寫族譜,這是因為馬太福音書是為了猶太人寫的一本福音書,而猶太人對於族譜相當的重視,因為他們是要通過族譜的確認,表明族群或個人,與上帝的拯救有不可分割的密切關係。在聖經裡,我們常會讀到這樣的一句話說:「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這句話表面上看來,是在表明「約」的延續,但更重要的乃是在強調族群血脈和上帝之間緊密結合在一起。因此,以族譜作為開始來介紹耶穌的身世,對猶太人來說會感受到親切,尤其是當「耶穌基督是大衛的後代」這句話作為開場白時,馬上就會抓住猶太人的眼光,因為猶太人對大衛王有一種無法忘懷的情結。

2. 這份族譜的特色,就在於它將之分成三個「十四」代(一:17),而十四是「七」的倍數。七,在猶太人的觀念中有「神聖」、「完美」的意思。這樣的分法有意思想要告訴讀者說:注意啦,時間到了,所期盼的那位拯救者就是耶穌,他來了。

3. 再者,這份族譜中出現了四位女性,這一點很不尋常,因為在猶太人觀念中,女性的地位很低,卻在族譜中出現。這四位女性就是塔瑪(三節)、喇合、路得(五節)、馬利亞(十六節)。塔瑪,原本是猶大的媳婦,結果卻變成她跟猶大生孩子,這是怎麼一回事呢?看創世記第卅八章就會知道。喇合、路得都是外國人,且喇合又是個妓女(約書亞記二:1),而路得則是摩押族人的後裔,這個族人的來源乃是羅得跟大女兒所生的孩子的後裔,也就是說摩押族的祖先乃是跟亂倫有關係(創世記十九:34—38)。在第6節「大衛跟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簡單的一句話,卻說出大衛王犯姦淫罪的事件(撒母耳記下第十一章)。這樣看來,這份族譜將這些女人的名字寫出來,讓讀者清楚知道她們的背景,對講究身份、背景、種族優越感的猶太人來說,必定有很大的震撼。

4. 耶穌的降生是「經由聖靈懷了孕」(一:18),表明耶穌的降生乃是上帝拯救的計畫,跟一般人的出生大大不同。

5. 跟路加福音書不同的地方,就是馬太福音書在記錄耶穌降生時,說是有東方的星象家來尋找,後來因為發現一顆很特別的星星出現,並且導引他們去找到耶穌降生的地方。但是路加福音書則說是有天使報佳音給牧羊人,而傳開此消息(路加福音二:1—20)。

6. 施洗約翰的出現確實是對當時的猶太人社會造成很大的震撼;從成群結隊的人群來接受他的施洗,以及「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來要求受洗」(三:5—7),就可以看出他在當時造成的轟動。在比較一下馬太福音第十四章記載他後來被希律殺死的事件,以及後來使徒保羅在以弗所傳福音時,遇到有人領受的是「約翰的洗禮」(使徒行傳十九:1—7),就可看出施洗約翰傳福音的成果。

7. 耶穌在曠野受試探,在路加福音第四章也同樣有記載,但是在第二、三個試探,這兩本福音書記錄上的順序剛好相反。馬太福音將重點放在「世上萬國的榮華」對人的誘惑,路加福音則是將重點放在「宗教權力慾」導致人墮落的方向來看。

8. 第五至七章乃是出名的「山上寶訓」。在這段經文中,尤其是在第五章,我們一再看到這樣的句子:「你們聽過…」這就是過去經學教師們對摩西法律,或是傳統習俗的解釋。但是,耶穌對於同樣的法律,或是傳統習俗卻有不同的說詞。也因為他的教訓大大不同於經學教師的說詞,而讓聽見的人感到震驚,並且都認為他的教訓才真正有權威(馬太福音七:28—29)。

9. 第六章則將重點放在那些「偽善的人」的身上,因為這些人在信仰的表面上看來像是很敬虔的樣子,其實並不是這樣子。
   馬太福音書將耶穌所做的第一件神蹟放在醫治痲瘋病患(八:1—4),意義很特別,因為痲瘋病患依規定要隔離(利未記十三:46)。現在耶穌來了,他來就是要把人與人之間的隔離醫治好,進而使人與上帝之間的隔離也打破掉,使人與上帝能「有合宜的關係」(羅馬書一:17)。

10.從第四章記載耶穌召門徒來跟隨他傳福音開始,他一面呼召人來當門徒(八:21—22、九:9—12、35—38),一方面,是隨時在教導門徒認識天國的信息。到第十章差派門徒出去傳福音之時,還很慎重地叮嚀他們應注意的事,然後賜給他們有醫病趕鬼的能力。

11.馬太、馬可、路加這三本福音書都說耶穌是在施洗約翰入獄後,才出來傳天國的福音(馬太四:12—17、馬可一:14—15、路加四:14—15)。約翰福音則不同,認為耶穌和施洗約翰是同時在進行傳福音的工作。依照前三本福音書的記載,施洗約翰雖然人在監獄裡,仍關心著耶穌所做天國福音事工,因此,他會差派門徒去問清楚耶穌的事(馬太福音十一:2—14)。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馬太福音書的作者認為在耶穌的觀點裡,施洗約翰「就是那要來的以利亞」,這句話已經清楚說明耶穌就是舊約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了(參考瑪拉基書四:5)。

12.安息日的問題可以說是耶穌傳福音事工中最使猶太人領袖們頭痛的問題,甚至決定要將耶穌殺掉也是跟這件事有關(十二:14)。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宗教領袖們甚至說出耶穌之所以有能力趕鬼醫病,乃是倚靠鬼王別西卜的能力(十二:24)。最為矛盾的乃是:他們一面看到耶穌醫治的能力,以及聽到耶穌所傳達的天國信息,另一方面,卻又希望再看看他行神蹟。他們好像把神蹟當作變魔術在看待一般。耶穌當然不會這樣答應他們,他甚至警告這些猶太人的領袖,對上帝的恩賜懷疑的人,永遠看不到神蹟(十三:38—42)。

13.八:23—27節,福音書中時常提醒我們,跟隨耶穌的門徒看到耶穌行神蹟奇事,也會驚訝到彼此說「這個人究竟是誰」?(馬太八:27a)這種程度。這恐怕也是我們今天基督徒的共同問題,就像耶穌對門徒所說的:「你們的信心太小了。」我們的問題也是這樣。

14.八:28—34節,為甚麼加大拉地區的人看見那兩個被鬼附身的人得醫治後,會要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地區?是因為損失豬群的緣故呢?還是有其他的因素?養豬,這應該不會是猶太人敢做的事,因為猶太人認為豬是不潔淨的動物(利未記十一:7)。如果真的是猶太人養的豬,那麼,猶太人經營違法的事業,雖是大損失,也不敢吭氣,只能要求耶穌離開,以免他留在當地造成更多的損失。馬可福音第五章描述這個故事時,說地點是發生在「格拉森」的地方,且損失的豬隻高達兩千隻之多。

15.九:1—7節,耶穌醫治人的病,通常是因為當事人對耶穌有相當的信心。但是也有好多次,是因為病患周圍的人的信心,使耶穌施行了醫治的能力。例如這個癱瘓病的人(馬太九:1—8),就是因為別人將他抬到耶穌面前來求治,「耶穌看出他們的信心」(九:2),醫治了他的病。在第八章1至10節,記載一位羅馬軍官為了他的僕人生病了,來求耶穌醫治,他只求耶穌賜給他一句「醫治」的話就夠了,耶穌聽了很讚嘆這位羅馬軍官的信心。在第十五章21至28節,記載一位迦南女人求耶穌醫治她的女兒,結果也因為她的信心,使她的女兒得醫治。確實不錯,堅定的信心不但對我們自己有幫助,也會利益與我們生活在一起的人。

16.九:14—15節,禁食,這原本是很嚴肅的一項信仰行為,是人在表示謙卑、懺悔、悲傷的態度。在舊約摩西時代規定每年贖罪節的時候,要禁食(利未記十六:29—34)。亡國於巴比倫後,他們增加了禁食的次數到四次(參考撒迦利亞八:19)。到了耶穌的時代,有敬虔派的猶太人是每個禮拜禁食兩次(路加十八:12)。禁食,應該是人內心的一種省思,不是用來比較誰的信仰「好、壞」的,更不是在炫耀信仰層次的高、低(參考馬太六:16—18)。

17.九:18-34節,這段經文連續記載三個醫治的神蹟,包括得醫治的兩個女人,再者,是兩個眼盲的人,最後一則是被鬼附身導致啞巴的人。 
  比較馬可福音第五章21至43節,就會看到這位會堂主管的女兒跟這位患血崩的女人,都有一個共同點—12年;會堂主管的女兒是12歲,女人患血崩的時間長達12年。
   注意一下,女孩在耶穌抵達她家之前是已經死了(18、23節),耶穌把她救活起來。血崩的女人,也因為這種被看成是「不潔淨」的病長達12年之久,她因此病不能去敬拜上帝(參考利未記十五:25—30),更嚴重的乃是她根本就不能與一般人生活在一起,因為只要觸摸到她的人,都會變成「不潔淨」者。這樣的人的生命,跟死了的人實在差不了多少,有時在精神上受到的折磨更嚴重。耶穌有能力醫治她。

18.九:18—26節,猶太人的會堂,是在主前586年,猶太人被巴比倫帝國滅亡後,人民被俘虜到巴比倫去當奴隸時發展出來的一種聚會場合。規定必須有十個以上結過婚的男人才可以成立一個會堂。因為他們已經不能再到耶路撒冷聖殿去敬拜上帝了,用這種方式來取代。也因為這種會堂的型態,保存了猶太人的耶和華宗教信仰。直到主前528年他們從巴比倫返回故鄉,這種在異鄉成立的會堂聚會型態不但沒有廢除,反而是被存留下來。也因為這種會堂的聚會,使得他們的信仰得以長存下來,甚至在第二次大戰期間,很成功地在集中營,以及許多寄居國延續下去。我們甚至可以這樣說,會堂的聚會,使全世界的猶太人民透過宗教信仰緊密地結合在一起。
   會堂主管,這是專門在負責管理會堂事務的工作者,包括安排人在聚會中讀聖經,或是講解聖經。這樣的人不一定是有祭司職的人,但在當地社區也是備受尊重的人。

19.九:27—31節,眼盲的人,卻能叫出「大衛之子」這樣的話,所要傳達的意義很特別,因為所謂「大衛之子」,指的是拯救者(彌賽亞)之意,這是根據先知以賽亞書第十一章1節、耶利米書第廿三章5、6節的預言延伸而來。換句話說,這兩個人雖然眼盲,但是他們的心沒有盲,他們可能只因聽到耶穌的故事,就相信耶穌就是先知所預言的救主,結果得到醫治。

20.九:32—33節,啞巴,原來的意思也包含了「聾子」、「聾啞」之意。

   如果我們參考先知以賽亞書第廿九章18、19節這樣說:「到那一天,聾子會聽見讀書的聲音;一向在黑暗中的盲人會張開眼睛觀看。卑微的人要接受上主所賜的喜樂;貧窮的人要頌讚以色列神聖的上帝。」這樣看起來,馬太福音的作者在描述耶穌能有這樣的力量醫治瞎眼、聾啞的人,甚至使死人復活,他(耶穌)就是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

21.九:35到十一:1節應該連在一起看;因為第十章差派門徒出去傳福音的工作之緣由,就是依據第九章35至38節的經文背景來的。重點就在第36節所說的:「當他看見一群群的人,動了惻隱之心;因為他們孤苦無助,像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
   「動了惻隱之心」,也可以說是整本聖經在介紹上帝拯救工作的一個主要原因,上帝看見人類的苦難,祂生出憐憫、惻隱之心,展開祂拯救的工作。22.第十章差派門徒出去傳福音時,耶穌特別叮嚀門徒不需要過多的裝備(生活上的),因為如果為生活裝備過多,傳福音工作的累贅就更大。

23.第十章16節應該是在差派出去傳福音最重要的認識;這一節也是每個傳福音工作者要有的心理準備,因為福音的工作就是生命的工作,要隨時有犧牲生命的準備。這一節也同時說出傳福音的道路並不好走。
   但是將這一節比較第40節,就會發現傳福音的人,在福音事工上本身就是一個極大的賜福。

24.十:17—20節,傳福音所要面對的是人,且是那些罪惡越深的人,越需要福音的信息。因此,靈巧、機警像「蛇」一樣乃是必要的。但靈巧、機警,並非是用來欺騙他人,或是圖謀私利,而是知道怎樣才能將福音的信息傳達出去。再者,傳福音的人也需要懷著心地善良的心。
a. 第17至20節已經說出早期教會信徒遇到的困境背景──受到猶太教徒的迫害。法庭,這是地方公會組織,由維護猶太會堂紀律的委員會組成,人數大約在二十三名。專事處理宗教和民間的事務。鞭打,這也是公會對於被告判刑的懲罰之一種。
b. 第18節可以比較第五章11至12節,也回應第16節所說的,必須靈巧如蛇。另一方面,上帝會賜福給祂的僕人,使祂明白上帝的旨意。

25.十:21—23節,這是繼續前段所說的傳福音會遇到的迫害。除了來自猶太宗教領袖們的壓迫外,更嚴肅的是來自自己的家人。第22節的「忍耐到底」,是指面對一切迫害、苦難,仍然不改變心志,堅持為福音不惜任何代價的意思。
   第23節是引起爭論的經文;「所謂走遍以色列的城市」,這句話是指甚麼呢?應該是指巴勒斯坦地區的範圍。表示耶穌基督將再臨的時間會很快來臨,這一點在早期教會深信無疑。

26.十:24—25節,對早期教會受迫害的信徒來說,這兩節是很安慰的話,因為耶穌基督也受到殘酷的迫害釘死在十字架上。因此,當耶穌基督的門徒(或是基督徒)來說,遇到迫害時想想耶穌基督,那就沒有甚麼好覺得委屈的事。
   別西卜,這是猶太所指稱的「鬼王」(參考馬可福音三:22),也是指魔鬼、撒但的意思。通常都用這個名稱來罵一個人有如錯亂的精神狀態,不明事理,或是故意找碴。耶穌基督曾被稱身上附有別西卜的力量。如果耶穌基督被當作「別西卜」看待時,那基督徒受到更大都凌辱也就很自然。

27.十:26—27節就像台語所說的「鴨蛋再密也有縫」一樣。是當時猶太社會的格言。意思是指人很有限,無法隱藏著自己的身份,就像在創世記第三章7至10節在描述犯罪後,害怕上帝,就跑到樹林裡自己躲了起來,以為上帝看不到他。其實,上帝看得很清楚。

28.十:28—31節,上帝才是生命真正的主宰。人只能殺害身體,卻對靈魂毫無辦法。但是人的生命都操在上帝手中。即使是遇到迫害,也有上帝美好的旨意。這裡並不是說靈魂和肉體是分開,而是說整個生命包含了這兩個部份,靈魂是指一個人的基本精神、思考行為、活動力等等,這些往往從肉體上表現出來。將肉體殺死,並不表示這個人已經死了,只是表現靈魂的方式改變而已。只有上帝才有權柄處置人生命中的這兩個部份。

   (1)麻雀,這是當時被看為鳥類中最卑微的飛禽動物。就像人頭上的頭髮一樣,有時掉了毛髮也不會被人注意,但在上帝眼中都是有經過美好的計畫的。換句話說,在上帝眼中,沒有卑賤貴重之別。所有一切來自上帝創造,上帝都有祂的美好規劃。
   (2)第20節可比較馬太福音第十二章12節。

29.十:32—33節,「認」,意思是指結連在一起,不能分開的。比較約翰福音第十四章6至7節,沒有認識耶穌基督,就無法認識天父。

30.十:34—39節,這是一段經常受到爭議的經文。刀劍,這是古代戰爭時的武器。選擇信仰,有時嚴重的情況就像戰爭一樣,是生死的問題,也是嚴肅的生命存活與死亡的問題。而戰爭的對象往往是最困難抵擋的自家親人。如何抉擇,必要的時候,還需用刀劍砍斷這種親情之間的牽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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