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導讀(1~30)

1. 一:1—二:4節a,通常稱這一段經文是第一個創造的故事。這個創造故事有幾個特色。

a. 第一就是上帝是用「命令」來創造(3、6、9、11、14、14、20、24、26等)。上帝創造萬物沒有材料,唯一的材料是祂的話(命令)。約翰福音第一章1至3節這樣寫著說:「宇宙被造以前,道已經存在。道與上帝同在;道是上帝。在太初,道就與上帝同在。上帝藉著他創造萬有;在整個創造中,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這就清楚說明了上帝的話(命令)乃是約翰福音所說的「道」。

b. 第二個特色是「好」(4、10、12、18、25、31節)。只要是上帝創造的,都是好的。今天人將一些東西分別為好與壞,是因為人以自己的需要來衡量。但是,只要是來自上帝創造的東西,聖經的作者說都是「好」的。

c. 第三個特色是「各照其類」。包括時間、空間的分類,例如晚間過去,清晨來臨(3—5、8、11、16、17、19、20—21、23、24、27、31節),也包括動物、植物等分類。因此,讓人管理,是讓分類能更好。

d. 第四個特色是祝福祂所造的一切萬物(上帝看…是好的,4、10、13、18、21— 22、 25、 28、31節)。祝福是使生命持續延續下去,祝福也在表示生命有力量。植物結果纍纍;動物可以繁殖眾多;人類可以生養許多兒女,使後代遍滿全世界。

e. 創造的第五個特色是上帝給予每個受造物取名(5、8、10節)

f. 第六個特色是顯示出對照的成果;有光與暗、日與夜、天空與大地、陸地與海洋、太陽與月亮‧星辰、有男有女等。

2. 在這一章的創造中,我們可以將之分成二個組別: ‧第一組(第一至三天)
  第3至5節的光和暗
  第6至8節的穹蒼把水分成上下
  第9至10節的地上、水陸
 ‧第二組(第四至六天)
  第14至19節的光體分開了日和夜
  第20至23節的地下的水裡有生物,以及空中有飛鳥
  第24至25節的地上有人,陸地上有動物、植物

   從這裡可以看到一個明顯的創造次序:就是在第一組是先造出基礎,然後第二組在基礎上加添了需要的物品。例如先造光和暗(第一天),然後第四天造光體強化光和暗的區別(第四天)。

3. 創造中以第七天為達到高峰。上帝「聖化」了這一天。這也是第一個創造故事最重要的中心思想。認為人必須透過敬拜上帝而認識上帝。認識上帝的人才能得到上帝的賜福。因為認識上帝的人才會知道人自己的有限、不足、缺陷。

4. 再者,這一章的創造中,強調人是以上帝的形像造成的。主要的目的,是參與上帝的工作,好管理其他一切受造之物。

5. 從第二章4節b開始至25節,通常被稱為第二個創造的故事。這份創造的資料來源,要比前面第一章創造的資料來源要早大約四百年以上。在這份創造故事中,作者以「地」做基礎,以「人」為中心,人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開始,然後地上所有受造物都是為了人的需要而造。

   再者,作者用特殊的筆法──擬人法──寫創造的故事。例如上帝用捏泥土的方式造人,這就如同一個陶匠在捏土造陶器一樣。以及下一章和人說話的景況,都是將上帝以「人的型態」表達出來。

6. 在第5節出現一個關鍵的字眼──「沒有」。作者以「沒有」作為創造的開始。表明的和第一章是一樣的基本信仰:上帝是從沒有開始祂的創造。

   再者,作者特別強調剛開始之初,地上沒有草木、蔬菜、雨水等。表明的意思是:一切生物都還沒有開始,也沒有生存的條件。

7. 第7節說上帝造人之後,吹氣進入人的鼻孔,使人「成為有生命的人」。重點在上帝「吹氣」。這裡所說的「氣」並不是指「靈魂」,而是在強調「有生命」。第一章則重視在人是以「上帝的形像」(一:26—27)造人。

8. 伊甸園,伊甸是指「樂園」的意思。含有「快樂」、「高興」、「滿意」,也可以說是一種生命的泉源之意(請參考以賽亞書五十一:3)。就像牧羊人牧放牛羊四處尋找青草水源時,發現一大片綠洲的心情。那種興奮之情,表達出來的是如同找到一片「伊甸園」。

9. 但是在「伊甸園」中有「相對」的存在──賜生命的樹,和能使人辨別善惡的樹。所謂「辨別善惡」指的是:使人離開上帝的知識。

10.第15節是這個創造故事的中心經文;這一節說上帝造人為的是要人「耕種」,看守「伊甸園」。原因就是希望人注意,不要讓人因為採吃了分別善惡的果實而離開上帝。而耕種(工作)乃是上帝原本造人之時的旨意,不是要人只管吃喝而已。

11.第18至20節說到創造人之時,並不是馬上就完工,而是經過了一段時間後,發現「人單獨生活不好」,因此,將所有的受造物都帶到人面前,給人選取,並且讓人為受造之物命名。這命名表示的意義是:人可以「管理」、「勝過」其他一切受造物。因為在希伯來文化中,能夠為某一對象命名,表示對受命名者有「掌控」之權,就像父母對子女有管理、命令之權一樣。

12.造人之初,並不是先造男人,而是造「人」,然後才分別「男女」。從早先造出來的「人」取骨頭另造出來的「人」才取名為「女人」,換句話說,這時候才分別出「男、女」。而「女」人是為了要「幫助」。這裡所說的「幫助」,是指使生命更完美。也就是說,缺少女人,男人的生命是「不好」。男人的生命之能延續下去,是因為有女人的緣故。因此,男女相結合才是「一體」,不能分開。

13.第三章也是和第二章的資料同一來源。大約出現在主前九五○年代。這一章非常重要,因為從這一章開始,充分表達聖經一個主題:人為甚麼會有苦難?

14.第1節的「狡猾」,也有另一個意思是「赤身露體」。如果是相親相愛,就是「赤身露體」,是緊緊地貼在一起。如果是「心懷鬼胎」,那就是「狡猾」之意,因為是含有「故意扭曲」的意思。當「狡猾」者以「赤身露體」的方式,與你緊緊地貼在一起後,再來就是「扭曲」了你原來的本意。

15.蛇,代表狡猾者。牠提出的問題和原本上帝的命令已經有了「扭曲」(請比較二:16—17)。而人回答蛇的誘惑,才是陷入誘惑的主要原因。抗拒誘惑最好的方式,就是不理它,也不要與它對話。

16.第4至5節是整個故事的中心經文。蛇否定了上帝的命令──不會死。並且提出「會像上帝」這樣相當有誘惑的句子。整本創世記的中心主題,就是從「會像上帝」這裡開始,然後以「我(人)不能替代上帝」結束(五十:19)。

17.人對這樣的誘惑相當有反應,隨即看到那棵不能吃的樹的果子是:「好看好吃,又能得智慧,就很羨慕。」(6節)。並且摘下來吃。也給她的丈夫吃,因為她是丈夫的幫助者。

18.第7節說出吃了之後的反應隨即出現:發現自己就是「赤身露體」(和蛇的狡猾一樣,因為他們聽從了蛇的話語),也因為「赤身露體」,使他們原本「並不害羞」(二:25)開始轉變成感到羞恥。

19.更大的發現是,他們果然像蛇所說的──不會死。可是另一種「死」卻出現了,那就是和上帝的關係斷裂了。他們開始逃避上帝,閃躲上帝的來臨。因為害怕,這是死亡的另一種記號。犯罪者共同的態度,就是怕遇到上帝。

20.第11至13節說出人犯罪後的具體行為反應──推諉責任。男人說是女人的禍,女人說是蛇的誘惑。蛇即使再狡猾,也逃不過上帝的審問。

21.第14至21節是上帝的審判。懲罰是嚴厲的;由蛇開始,接著是女人,最後是男人。可是因為人是生活在大地上,結果人所生存的環境──大地──也受到連累被懲罰。另一方面,人因為是用塵土做的(二:7),因此,土地因而受到懲罰。在第19節提到「死」。原本造人的時候並沒有說「死」,現在開始因為違反上帝的話而帶來生命的死亡。

22.第22至24節強化了人被懲罰的結果──被逐出伊甸園。表明的是生命不再是興奮、喜悅、快樂。而是變成苦難,終生辛勞才得以生存。被逐出伊甸園可以說是為了不聽從上帝的話付出最高的代價。

23.第四章也是屬於最早期的資料,和第三章的資料來源相同。就像在「認識創世記這本古老經書」乙文所說的,這是一本描述罪的代價,以及罪的擴散之經書。第四章說明了這個主題,人的罪越來越嚴重。從人違背上帝的命令,接著是人對生命採取殘害的手段。

24.第1節「同房」說出整章故事的重點──上帝雖然對人違抗命令有嚴厲的懲罰,但還是賜給人有生命力。「同房」也說出夫妻之間的關係,不僅僅是「性」事,這個字本身就是指「認識」、「知道」的意思。夫妻要彼此認識才算得上是夫妻,才能「赤身露體」也不會羞恥。

25.第1節提供另一個重要的信息:生命來自上帝的賞賜。沒有上帝的祝福,生命不會出現。有上帝的幫助,才有生命。

26.「該隱」之名的意思是「得到」,且是歡歡喜喜地得到。是生命的喜悅。而「亞伯」的名字有兩種意思:a.是指「短暫」。也就是說「該隱」的生命所帶來的喜悅時間很短暫。b.另一種意思是指「苦難」──死亡。且是被謀殺而死。

27.第3至7節,為甚麼上帝喜歡亞伯的獻祭,卻不接受該隱的奉獻?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不過可以從這裡看出一件事實:同樣努力工作,有的人會成功,有的是失敗。成功與失敗者之間往往會產生極大的緊張性,甚至是生命的危險,因為會使人「做了不該做的事」。

28.第7節是整個故事的重點,作者說明了一點:做了應該做的事,才是最重要。真正的問題是該隱沒有做該做的事。或是說他做了不該做的事。可是作者並沒有說明他忽略甚麼,或是做了甚麼不該做的事。

29.該隱殺死弟弟亞伯。這是第四章最重要的一句話。說明罪已經擴大到對上帝創造的生命有殘害的行為。原本上帝創造萬物的生命是看為好。人卻用殘酷的手段將之殺害,這說出了人的罪重。

30.第9節,上帝問該隱的話,該隱的回答「不曉得」,這個字剛好就是「同房」(認識)的反意。意思是:我根本就「不認識」亞伯。因此他表示沒有義務照顧他的弟弟亞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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