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馬太福音這本經書
作者:盧俊義牧師 日期:2011-03-09 18:35
為甚麼要先讀福音書
剛開始讀聖經的時候,一般人都會習慣地先翻起創世記讀。但是讀沒多久就會覺得厭倦,因為常常會讀到族譜,且許多內容與現今觀念或實際生活經驗有很大的差距。其實,讀創世記還好,繼續讀出埃及記、利未記,特別是民數記,那就會覺得更枯燥乏味了。這也就是我為甚麼要先排新約福音書的原因。為的是先幫助大家明白、認識耶穌是誰,因為我們是被稱為基督徒的人。
馬太福音書導讀(1~30)
作者:盧俊義牧師 日期:2011-03-09 18:35
1. 馬太福音書一開始就寫族譜,這是因為馬太福音書是為了猶太人寫的一本福音書,而猶太人對於族譜相當的重視,因為他們是要通過族譜的確認,表明族群或個人,與上帝的拯救有不可分割的密切關係。在聖經裡,我們常會讀到這樣的一句話說:「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這句話表面上看來,是在表明「約」的延續,但更重要的乃是在強調族群血脈和上帝之間緊密結合在一起。因此,以族譜作為開始來介紹耶穌的身世,對猶太人來說會感受到親切,尤其是當「耶穌基督是大衛的後代」這句話作為開場白時,馬上就會抓住猶太人的眼光,因為猶太人對大衛王有一種無法忘懷的情結。
馬太福音書導讀(31~60)
作者:盧俊義牧師 日期:2011-03-09 18:34
31.十:40—42節,這段可以說是這一章有關差派門徒出去傳福音的一個總結。在揀選門徒之後,耶穌基督差派十二使徒出去傳福音,並讓他們知道可能會遇到的各種問題。在第34至39節可說是達到人性問題的最高峰──仇敵乃是自己的家人。
然後在這裡回應善待所有為福音事工奉獻心力的人,都會和傳福音的人一樣得到上帝的獎賞。換句話說:傳福音和協助傳福音的人,即使是接待、支援等等都是上帝所獎賞的對象。因為只要是福音事工,就沒有大小、多寡之分,因為那是救人生命的工作。可將此段經文與第廿五章31至46節比較參照。
馬太福音書導讀(61~90)
作者:盧俊義牧師 日期:2011-03-09 18:33
61.十五:32—39節,注意一下,猶太人對七的數字觀念是很特別的,含有完整的意思。再者,這裡所說的剩下的籃子,是種大籃子,和第十四章給五千多人吃飽且剩餘的十二籃子不一樣。這種籃子其實是小小的袋子,是一般猶太人外出時隨身攜帶的籃子。
馬太福音書導讀(91~123)
作者:盧俊義牧師 日期:2011-03-09 18:32
認識馬可福音這本經書
作者:盧俊義牧師 日期:2011-03-09 18:32
在四本福音書中,我最喜愛讀的一本就是馬可福音書。到目前為止,大多數的聖經學者會同意,馬可福音書是四本福音書中最早寫成的一本福音書。它可能是在主後六十五至七十年之間,在羅馬城這個地方寫成的,對象是為了在羅馬城的基督徒而寫這本福音書。
馬可福音書導讀(1~30)
作者:盧俊義牧師 日期:2011-03-09 18:31
1. 馬可福音的作者對耶穌降生的故事好像沒有興趣,他的重點不是在耶穌的降生,而是在耶穌的言行。
2. 一:1—8節,第一節就把馬可福音的結論說出來了,這是馬可福音編輯上的特色。作者用結論作開場白,告訴我們耶穌基督就是上帝的兒子,也是福音的本身。然後從第二節開始,就是在說明耶穌基督是誰。
馬可福音書導讀(31~60)
作者:盧俊義牧師 日期:2011-03-09 18:30
31.七:14—23節,將這段經文比較馬太福音第五至六章,會清楚耶穌在強調的是,真實的內心,而不是外在的裝飾。
32.七:24—30節,故事的重點就在第25節,這位外邦的女人「聽見耶穌的事」,就像那位患血漏病十二年久的女人「聽見過耶穌的事」一樣。作者很用心地告訴我們,這些在當時社會地位卑微的人,是一聽見耶穌的事,就相信,而宗教領袖是親眼看見也不相信。那麼,我們呢?也許耶穌也有「猶太人情結」的問題也說不定,作為一個人,一個道道地地的猶太人,他也有猶太人「軟弱」的一面吧。當他不想要理會這位外邦女子的時候,這位「聽見耶穌的事」的女人緊緊抓住耶穌不放,一定要耶穌為她的女兒治病,充分顯示出她對所聽見的事的信心。
馬可福音書導讀(61~81)
作者:盧俊義牧師 日期:2011-03-09 18:30
61.十二:28—34節,撒都該人離開後,接著來的是經學教師,他們也是最高議會的成員之一,主要的工作就是教導人民認識摩西法律,因此,他會來向耶穌提出法律的問題,也是很有問題,馬太福音的作者就很清楚說這個人提出問題的目的,是要「陷害」耶穌(馬太福音廿二:35)。不過這位經學教師卻發現耶穌確實是對摩西法律相當清楚,且回答的是完全正確,耶穌大概是這位經學教師從事教導工作以來,第一次遇到如此對摩西法律經典這麼清楚的人吧,他並將耶穌所回答的重複一次,且將先知信息的精神接上耶穌的話做結尾。這句「比在祭壇上獻燒化祭和其他的祭物給上帝重要得多了」,可以參考何西阿書第六章6節,或是彌迦書第六章6至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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